装修工程 空调通招标公告(海宁市丁桥镇保胜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丁桥镇保胜村邻里中心装修工程
丁桥镇保胜村邻里中心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丁桥镇保胜村邻里中心装修工程
已由
/
经
/
备案,招标人为
海宁市丁桥镇保胜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
一层至三层房间装修
,
装修
面积约为
1397.45
㎡
,
包括室内装修、
水电、
空调通风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本工程投资概算:
约
134
万元,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
提供投标人
2025
年
12
月
29
日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
3
自
202
2
-01-01
以来完成过
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
类似装修工程
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
10
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项目)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
如该公共建筑装修目仅对土建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则需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且必须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除此之外须提供装修部分的施工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规模、造价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
“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
-
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
+
中标通知书。
)
业绩
。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
2
6
年
1
月
5
日
1
5
时
00
分
,
登陆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丁桥镇保胜股份经济合作社
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
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
31440
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沈
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5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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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 空调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