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粮储备招标公告(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采购文件
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
项目编号
FS34150120250838号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140076900449XQ-20251226-000993-5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5-12-26 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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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查阅
1
FS34150120250838号-2
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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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节点: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2-26 14:20:14
提交用时:
0天3小时3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12-26 14:55: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6分
交易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
附件:
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采购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不见面开标)项目名称: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838号采购人: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时间:2025年12月—1—目录竞争性谈判公告一、供应商须知(一)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资格(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谈判程序(六)评审及异常情况处理(七)报价响应及答疑(八)合同的签订(九)澄清及变更(十)验收与支付(十一)质疑二、采购合同三、采购需求四、评审方法五、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一报价单附件二供应商基本信息附件三谈判授权书附件四谈判响应函附件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件六响应情况表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八联合体协议附件九谈判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2—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838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9点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838号2、项目名称: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类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120万元6、最高限价:120万元,第一包:30万元/年;第二包:30万元/年;第三包:30万元/年;第四包:30万元/年。7、采购需求: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就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该项目分为4个包,具体内容包括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大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开评标按照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的先后顺序进行,供应商若成为排序在前包别的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仍参与后续包别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排序在后包别的成交供应商资格。8、合同履行期限:2年,采取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3、获取方式:①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②供应商办理CA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880-4959;③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400-998-0000。4、售价:零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不再接收纸质标书。3、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4室(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事宜(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仓储业。(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①方式一: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5—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采购文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为准。(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3楼联系方式:0564-33264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联系方式:0564-32700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聂工电话:0564-3270017—6—2025年12月26日—7—一、供应商须知(一)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后30天4项目类型服务类5项目名称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6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838号7付款方式⑴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0-70%);⑵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40%-70%);⑶分年度安排预算的项目,采购人确定每年预付款为当年合同金额的/(40%-70%)。剩余款支付方式: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谈判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8服务期2年,采取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9中标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注:每包代理服务费实际收取金额不超过1425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100以下1.5%1.5%1.0%1.1%0.8%0.7%0.8%0.45%0.55%100-500500-1000—8—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10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5%)。2、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3、项目验收结束后将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11勘察及对接请各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自行勘踏,采购人免费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对接协调服务。12提问与回复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理解障碍,或认为采购文件表述有模糊不清之处,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提问后将及时通过系统在线回复。该渠道仅接受关于项目的一般性疑问(非质疑),供应商提问时应当隐藏自身信息,直接提出针对项目的相关疑问即可。12提问与回复2、疑问提出与回复获取具体步骤: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提问”编辑提交疑问内容(可上传附件)。提交成功后相关疑问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查看回复内容。13质疑与答疑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质疑,可在法定质疑时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文件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uan.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下载),质疑文件不可匿名,须以附件形式加盖质疑人电子签章后上传提交。2、在线质疑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质疑”上传质疑文件。提交成功后质疑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于收到质疑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请质疑人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查收答疑文件。3、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务必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uan.gov.cn)”-“政府采购”-“采购公告变更”栏目,查看是否发布有关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一经发布即为视同已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上传)15递交响应文件注意事项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16解密要求1、对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两次解密,开标时由供应商用CA锁先行解密,然后由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16解密要求3、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远程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①方式一: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17备注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18网上采购相关说明1、请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19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盖章,其他如采购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主体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20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1%-2%(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20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成交无效,视情节给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限制等处罚。2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2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2]1053号文件规定,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相关政策。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规定,本次采购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13—(二)供应商资格见本项目采购公告(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1、报价单;2、供应商基本信息;3、谈判授权书;4、谈判响应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6、响应情况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联合体协议;9、谈判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本项目资料。2、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内(见前附表规定)完成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五)谈判程序1、谈判人员是按规定组成的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谈判小组。采购人(代理机构)确定本项目谈判小组3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在掌握了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3、谈判是分别单独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4、谈判采用一轮谈判、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但最终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14—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二轮报价指令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6、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谈判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供应商电子签章后,以在线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六)评审及异常情况处理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谈判小组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2、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谈判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重新组织谈判,采购单位将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七)报价响应及答疑1、响应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的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应有费用。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2、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谈判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15—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提交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质量合格证书、中文简体保修卡(单)、说明书和随货有关单证,设备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合格品。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厂方的规定。4、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5、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网上形式(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请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6、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八)合同的签订1、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外。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16—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3、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4、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5、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6、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7、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9、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九)澄清及变更谈判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17—(十)验收与支付1、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4、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延迟付款。(十一)质疑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3被质疑人名称;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3.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6针对某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后,再次针对该环节提出质疑的;4.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7、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9—二、采购合同六安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838号甲方(采购人):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日期:年月日—20—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活动,经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1.2.2服务内容:提供六安市成品粮储备服务;1.2.3服务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21—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剩余款支付方式: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2年,采取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1.5.2服务地点:六安市范围内1.5.3服务方式:详见采购需求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22—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23—(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6—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27—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约定提交不超过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2.17.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9—三、采购需求一、概况: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粮食的食品生产,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其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具体明细如下:序号包别内容单位数量备注1第一包大米吨6002第二包大米吨6003第三包大米吨6004第四包大米吨600二、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3)库区总平面示意图、存储仓房、库区环境等照片。(4)提供自有或租赁仓房证明,自有仓房提供产权证明,非自有仓房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到2027年12月份)。(5)仓储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情况及相关制度。(6)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相关材料。2、承储要求:(1)市级成品粮储备粮权属于六安市人民政府,任何人不得擅自动—30—用;不得用市级成品粮储备办理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等。承储企业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动用方案和调度要求,接到任务通知须在1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货物送达地点为: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以及上述行政区域内的指定地点。(2)成品粮储备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3)承储费用包括入库成本、储备费用补贴(含保管费、银行利息或资金占用成本等)、储备轮换费用、装卸配送费用等,按中标价格包干使用。(4)承储企业结合市场经营对承储的成品粮储备进行保管和轮换,确保履约期限内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过程中任何时点库存不得低于规模的100%。大米每年轮换不得少于4次,由承储企业自主安排轮换,自负盈亏。(5)承储企业应当对政府粮油储备实行专仓(罐)储存、专人保管,不得将性质、品种、生产年份、等级和粮权不同的粮食混存。严禁虚报、瞒报政府储备粮质量、品种。(6)承储企业应当按照粮储藏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加强成品粮仓储和质量安全管理,执行粮情检查、仓储规范化管理等制度,加强收购(采购)、入库、储存、出库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承储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储存安全和生产安全。—31—(7)承储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储备粮保管账、统计账、财务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按时报送采购人。承储期内要实现与市级粮食管理信息平台对接。(8)承储企业要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的日常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财务、保管、统计等资料。如开展成品粮动用演练,装卸运输等费用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9)承储企业必须接受粮食行业政策性检查。(10)承储企业的存储空间必须是独立完整的,不得与其他企业、个人共用仓房。(11)合同期限为2年。采取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仓储位置的详细信息。4、若出现造假或响应文件提供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违约,双方承储合同中止。—32—四、评审方法(一)资格及实质性响应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及实质性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资格及实质性响应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可参加后续评审。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如遇系统故障,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审时不作要求,现场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33—其他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响应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实质性响应技术参数要求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实质性响应要求(三)报价评审报价评审报价响应情况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二轮报价的,属于响应文件有效组成部分缺失,按无效响应处理;2.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经谈判小组质询,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综合评审由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34—五、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响应文件第包供应商:年月日—35—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备注一报价单二供应商基本信息三谈判授权书四谈判响应函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六响应情况表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联合体协议九谈判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36—附件一报价单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市级成品粮储备项目第包123…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7—附件二供应商基本信息(自行上传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附件三谈判授权书致: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编号项目谈判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联系手机:固定电话:代理人(被授权人):职务:联系手机:固定电话: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38—附件四谈判响应函致:XXX(代理机构名称)1、根据项目编号:号谈判公告的内容,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我方授权(姓名)代表我方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4、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39—附件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0—附件六响应情况表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序号内容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承诺偏离说明1技术响应2付款响应3服务期响应4其他注: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付款及服务期等均应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1—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3—附件八联合体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与就“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采购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等工作;参加方负责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主体方:(公章)参加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44—附件九谈判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45—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第一条不见面开标时间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第二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电子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条投标人(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严格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交易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担任不见面开标室主持人。主持人根据不见面开标程序和操作权限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第四条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即CA专用锁)或手机扫描(以招标采购文件约定为准)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第五条投标文件以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的电子交易文件为准。不见面开标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要求自动提取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在不见面开标室内公布投标人(供应商)名单等,并通过不见面开标室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第六条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期满前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办理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至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第七条各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46—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二)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九条出现第八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及时会商,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后可继续项目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可依法中止开标,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开标。—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成品粮储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