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招标公告(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竹围村竹围经济合作社2025)



肇江路旁竹围村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29 16:30:00
竞投开始时间:2025-12-30 10:00:00
竞拍底价: 324000.00元/宗·年
最少加价金额:16200.00元/宗·年
最大加价金额:32400.00元/宗·年  
延时周期:3分钟/次  共0次延时
交易保证金:100000.00元

项目信息1
竞投公告
出价记录 0
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肇江路旁竹围村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
立项大类
租赁发包
合同签订方式
共签合同

交易方式
电子竞投
交易组织方
镇交易中心
竞得方式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经营范围
商业
资产交付方式
按合同规则签订交付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事前审核 

租赁年限(年)
20.00
租赁年限(月)
0.00
保证金
100000.00

竞价资质要求
报名前请咨询出租方联系人实地了解该交易项目的详情,并在本招标公告(微信版或网页版)底端查看草拟合同。

标的明细:

序号
单位简称
标题
资产编号
单元号
资产类型
交易面积类型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交易底价
底价单位

1
竹围村竹围经济合作社
肇江路旁竹围村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
128362013002-02-0027
005
商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24000.00
元/宗·年

肇江路旁竹围村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2-N1441204MF96166905-20251202-000004-7

交易编号:J02-N1441204MF96166905-20251202-000004-7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51083

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竹围村竹围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5-12-30日10:00时对肇江路旁竹围村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进行竞投,交易服务机构:蛟塘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肇江路旁竹围村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
128362013002-02-0027
005
1008.00 平方米
平方米
324000.00元/宗·年
肇江路旁竹围村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
商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竹围村竹围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报名前请咨询出租方联系人实地了解该交易项目的详情,并在本招标公告(微信版或网页版)底端查看草拟合同。 备注:1、该交易项目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 2、交易保证金必须经报名人本人的账户转账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个交易项目对应的账户都不同)。3、为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人尽量不要选在报名截止当天办理。4、面积约1008平方米,对外进行公开标投。按到现场确认为准,为避免争议。甲乙双方均按面积1008平方米计算租金,实际多于1008平方米或少于1008平方米,双方均不属违反合同约定。5、中标者需要在商铺原址上建造三层或三层以上混凝土结构建筑物(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建筑面积不能少于三千平方米,本商铺地块为镇规划建设用地,中标必须办妥一切所需手续后才能开工拆除旧商铺。6、合约履行金五十万元,合同履约金不得用作抵扣乙方应承担的租金、违约金等一切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款项再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且依约向甲方交还标的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情况下,甲方在15日内无息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7、其余见附件合同。 租赁年限:20.00年。(预计从2025-12-29 到2045-12-28 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易底价324000.00元/宗·年 项目预计总额:8647544.45元。 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 租金递增方式:3年后变租,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10.00 。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前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6200.00元/宗·年。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按竞投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5-12-15上午9:00时至2025-12-29下午16:3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gy3z.com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带齐相关资料到街道交易中心进行身份确认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网上交易】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5-12-29日16:3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12-29日16: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0.00 元,请于网上报名时汇入指定账号。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5-12-30日10:00时前登录到【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竹围村竹围经济合作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确定竞得人及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投人所提交的保证金。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竞投公告中的竞投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蔡锡生

联系电话: 13435865717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蛟塘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8-8113556

指定网址: gy3z.com 附件1: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竹围村肇江路旁1至36卡两栋单层商铺租赁草拟合同

蛟塘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状态
出价人
价格
出价时间

网站设置
用户管理
权限分配
商品管理
订单管理

1

2

3

4

5

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如下:1、租赁物概况1.甲方将权属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竹围村竹围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竹围管理区竹围村的一处地块【地块对应的不动产权证号:粤(2025)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118277号】内的两栋单层商铺(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租赁物四至为:东至肇江公路、南至竹围商铺云顶酒店、西至竹围村集体土地、北至竹围商铺。2.本合同约定租赁物的占地面积约1008平方米,乙方已实地查看、确认、完全知悉租赁物现状等相关情况且同意按前述面积计算租金即按照1008平方米计算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双方不再丈量。3.租赁物的土地权利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乙方已知悉租赁物的土地性质等相关情况,因乙方违反土地性质用途进行建设或因违建等行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费用、赔偿、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乙方前述行为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或第三方的相关民事追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乙方承担最终的赔付责任。二、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止。三、建设要求等相关要求1.乙方投得租赁物后,乙方需要在租赁物现址上重新建设一栋三层或三层以上的建筑物(乙方需按国家、省及行业规定标准建造且建筑物需要符合租赁物的土地性质,以及应当符合相关规划等相关部门对于租赁物的规划、建筑高度等相关要求),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乙方需在办理完一切建设建筑物所属的证照及手续后,才能开工拆除租赁物(即原有商铺)进行重新建设,乙方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坚持先报建(审批)后建设为原则。乙方需在年月日前完成对上述该栋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建筑物”)的建设并将标的建筑物过户登记在甲方名下,建设上述该栋建筑物所需要的资金、建筑材料、设施设备、劳务、劳保设施、水电资源等一切所需投入和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款项以及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或款项均由乙方提供、承担,乙方确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物及标的建筑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若乙方利用标的建筑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收回租赁物及标的建筑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3.乙方承租期间,租赁物及标的建筑物产生的水电费用、网络费、通讯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或款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建设的标的建筑物及增添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均无偿归甲方所有。4.若标的建筑物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建,因违建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勒令拆除、行政罚款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负担,且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济利益损失、预期经济利益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同时采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收回租赁物等措施。四、租赁租金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照人民币324000元/年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租赁租金,按照先交租后使用原则;另外,前述租金每三年为一周期进行调整,每过一周期租金上涨10%,即第二周期租金是第一周期的110%,以此类推。具体每年租金如下表:年份竹围村地块商铺每年租金(单位:元)2026年 -2028年3240002029年-2031年2032年 -2034年2035年-2037年2038年-2040年2041年 -2043年2044年-2045年2.具体每年租金支付时间:就本条第1点约定的租金,第1年租金(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乙方需要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完毕,后续每年租金,乙方需要在每年1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以乙方实欠租金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3计付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拖欠的租金、支付违约金等各项费用、款项和返还租赁物及标的建筑物;对于乙方建设、经营标的建筑物的一切投入、损失及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款项。4.甲方指定如下账号作为甲方的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甲方在收取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当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对于租金,本合同记载的租金均为不含税,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相关租金发票,因开具租金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五、合同履约保证金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一租一押共824000元,其中5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作抵扣乙方应支付(承担)的租金、违约金等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费用、款项,在租赁期满后,在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且依约向甲方交还标的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情况下,甲方在15日内无息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2.若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依约建设标的建设物、或违法违规建设、或标的建筑物未能通过验收、或未将标的建筑物登记在甲方名下的,甲方有权直接没收乙方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由甲方决定,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且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款项。3.在符合上述本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的情况下,乙方请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出示并交还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款收据原件。六、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租金收益权,乙方应当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拖欠租金。2.在租赁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标的建筑物的所有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均无偿归甲方所有。本协议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特别约定处理。3.在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对乙方有合法监督的权利。4.乙方在拆建过程中与村民或周边发生土地争议和因不能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建的,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乙方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租金给甲方,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甲方按期足额支付租金。(二)乙方权利义务1.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符合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及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对租赁物及标的建筑物享有使用权、建设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乙方自负盈亏。在租赁期间,因该租赁物或标的建筑物产生的一切费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未被重新建设前的租赁物或标的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义务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的负责、承担。2.建设标的建筑物,乙方所需办理的一切证照手续以及有关部门所收的一切费用、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需待所有所需手续办理好(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报建报批、政府下达允许建设的证明材料等)才能开始建设。3.乙方必须合法合理使用租赁物及标的建筑物,建设标的建筑物不得超出所允许的使用用途、四至范围等,不得开采地下一切资源,更不得有任何出卖或抵押租赁物(标的建筑物或案涉租赁物所属土地)的行为,不得利用租赁物(标的建筑物或案涉租赁物所属土地)进行融资。4.合同期内乙方如需合同转让,在受让人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不低于本合同标准和执行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后,甲方可允许乙方转让。5.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或标的建筑物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第三方向甲方追偿的,甲方承担部分均由乙方最终承担。6.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当聘请有资质的施工方及有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做好安全和文明施工,并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标的建筑物进行工程施工监督,确保对于标的建筑物的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事项所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七、违约责任如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立即交还租赁物或标的建筑物、腾退场地,以及立即缴清各类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利益损失及预期经济利益损失;乙方逾期搬离的,每逾期一天,乙方还应当按照每日10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本合同对于违约承担义务有特别约定的,甲方有权合并要求乙方承担多种违约责任。八、征地补偿约定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如遇政府征用、征收租赁物或标的建筑物或租赁物所在地块的,属租赁物的一切补偿、租赁物对应土地的一切补偿均归甲方所有,属标的建筑物的建筑部分赔偿款项按合同期20年计算的比例赔偿分配给甲乙双方(如合同实际执行了20年,则赔偿款,甲方占100%,乙方无权享有赔偿款;如合同实际执行了10年,则赔偿款,甲乙双方各占50%;以此类推)。本合同亦随征用、征收的赔偿款到位而结束。在本合同已终止或解除后,如遇政府征用、征收租赁物或标的建筑物或租赁物所在地块的,一切赔偿、补偿等款项均由甲方享有,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主张。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效力不因甲方负责人的变更而失效或变更。因不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必须按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租金共824000元之日起合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