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ww.qysggzyjy.cn 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 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XZC2025-0063
2.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8927574.00元(其中第一包4761576.00元、第二包3392928.00元、第三包773070.00元)
4.最高限价:892.7574万元
5.招标内容:第1包新区1号办公区餐饮、会服、保洁,东城3号办公区餐饮、会服等服务;第2包新区集中办公区保安、维修,东城保安、维修、保洁等服务;第3包住建大厦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 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 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qysggzyjy.cn/f
(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3.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在填写相关信息后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一 开标室(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 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6-1234-34 咨询。
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宁州一路7号
联系人:王晓龙
联系方式:1529443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
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 4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权臣
联系方式:0934-6668605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
2025 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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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审核意见:2.29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5-0063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集采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二0二五年十二月采购单位审核意见: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5-0063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集采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各位供应商:感谢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详见公告。二、招标内容:详见公告。三、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ysggzyjy.cn/f)“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查看关于本项目的补遗公告(如有)和更正公告(如有),以免有不必要的损失。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六、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准时开标,届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第二章招标公告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XZC2025-00632.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3.预算金额:8927574.00元(其中第一包4761576.00元、第二包3392928.00元、第三包773070.00元)4.最高限价:892.7574万元5.招标内容:第1包新区1号办公区餐饮、会服、保洁,东城3号办公区餐饮、会服等服务;第2包新区集中办公区保安、维修,东城保安、维修、保洁等服务;第3包住建大厦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在填写相关信息后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招标文件获取事项: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ysggzyjy.cn/f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宁州一路7号联系人:王晓龙联系方式:152944311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权臣联系方式:0934-6668605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2025年12月29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XZC2025-0063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王晓龙联系电话:15294431105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宁州一路7号3集采机构信息:集采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联系人:李权臣联系电话:0934-6668605联系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项目预算金额:892.7574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签章要求: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1.签章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时间: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时间: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1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集采机构工作人员2人,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采购合同的签订与上传:1.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合同上传: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中标人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县一体化系统”中上传采购合同。15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15理。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至开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3)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资格审查结束时间;(4)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7政采贷: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办理融资业务。18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服务费用。19注:1.招标文件描述的供应商须知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92.招标文件中获取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20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5.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必须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6.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20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2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均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所安排的时间和场地为准。注:1、招标文件描述的投标人须知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3.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者以前者为准。(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专用术语解释2.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集采机构等。2.2“采购人”本项目系指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3“集采机构”系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2.4“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5“其他组织”系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2.6“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集采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0“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等。2.11“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4.1投标邀请函4.2招标公告4.3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4招标内容4.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6投标文件格式4.7附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1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及其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拟采取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2.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实力,并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供应商未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有效期说明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报价说明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采购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本次投标报价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4.3报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4.4供应商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5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品目给予详细报价。4.6本项目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4.7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5.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等说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编制6.1.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6.1.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6.1.3《投标文件》应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目录顺序编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部分或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工具获取途径见投标人须知)6.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章6.2.1份数: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6.2.2签章:投标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签字盖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修改、澄清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9.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技术和价格加分);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加分及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第六章)。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第十二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本项目对参加和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界定标准为:采购标的属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所属行业须完全按照以上行业界定标准填写,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7.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开标集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不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供应商须按时使用CA证书登陆甘肃中工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按照规定解密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如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或未参加开标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30分钟内登录“开评标系统”点击解密按钮解密(使用CA证书解密),30分钟内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唱标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并存档备查。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4.1集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4.2由采购人1人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单数。5.评标委员会职责5.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5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6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同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人、集采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采用询问等方式进行核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表决作出认定,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报告并作书面记录,同时书面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属于恶意串通情形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6.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6.1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2遵守评标纪律,不与其他专家串通,不受人之托评标,不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6.3对评标过程保密,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况;6.4应当回避的,主动回避;(投标人或集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5准时参加评标,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提前请假;6.6接受、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6.7不携带通信工具、摄像、录音等器材进入评标现场,不篡改、销毁、灭失投标、评标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标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6.8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7.开标程序及标准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以及认为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2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3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投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0)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投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4综合说明7.4.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集采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供应商。(7)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8)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技术参数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9)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0)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12)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7.5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5.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7.5.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及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7.5.3资格性审查有任意一项及以上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方面的内容: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承诺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1资格承诺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7.6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6.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6.3若供应商对应作出而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6.4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与符合性审查合格标准不符之一者,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主要审查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函3报价完整性有分项报价表且分项报价不存在严重缺漏项目4报价合理性无投标报价畸低、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且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现象5报价是否超预算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串标行为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6串标行为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7投标内容投标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8响应性投标文件无重大缺漏项9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7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7.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定的,其投标无效。7.7.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7.3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7.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7.5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7.7.6详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20分)序号项目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物业管理业绩,每提供41企业业绩1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42体系认证供应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范围覆盖物业管理),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查询截图)。63人员配备供应商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客服助理)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客服助理)相关从业经历证明(须提供由本人供职单位出具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并加盖供职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得2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8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餐饮人员(厨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的得2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技术部分(65分)4服务方案供应商按照《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相关要求配备人员并制定岗位职责(包含项目经理、客服助理、综合维修、保洁、保安、绿化、驾驶员、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94服务方案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维护服务方案(包含1.围护结构、部品部件;2.其他设施;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4.标识标牌)内容表述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4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给排水系统;3.消防系统;4.供配电系统;5.照明系统;6.采暖系统;7.避雷系统),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7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保洁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4.垃圾处理;5.卫生消毒;6.具体清洁要求),方案表述清晰、完整合理,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12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绿化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绿化养护),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4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保安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出入管理;3.值班巡查;4.车辆停放;5.消防安全管理;6.突发事件处理;7.大型活动秩序),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7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会议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会前准备;53.引导服务;4.会中服务;5.会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驾驶员服务方案,主要包括1.基本要求;2.人员要求;3.保密管理;4.工作要求,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4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含员工管理制度、奖罚制度、员工职业礼仪和行为规范、巡视巡查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8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职工食堂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设备使用规定;3.人员要求;4.工作要求;5.费用核算)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5报价部分(15分)5价格部分以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计算结果实行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8中标供应商的推荐及评标报告编写说明8.1中标供应商的推荐(1)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2评标报告编写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完成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开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开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9中标供应商确定的说明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9.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10废标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投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终止采购情形受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影响,采购需要发生变化等情况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2集采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采购资料和《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复核。1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1.供应商质疑、投诉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质疑、投诉书应当署名。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鲜章;质疑、投诉人为委托授权人的应该出具针对本质疑、投诉事项的法人委托授权书。1.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1.4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1.5质疑、投诉文书可以以书面形式递交,也可采取交邮方式递交,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1.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7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本项目接收质疑单位分别为:(1)采购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宁州一路7号项目联系人:王晓龙联系方式:15294431105(2)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联系方式:0934-66686052.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集采机构之外的;2.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2.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其他注意事项3.1中标通知书(1)中标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2)集采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的理由,不退还《投标文件》。3.2合同授予原则(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企业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企业,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3.3合同的签署(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应当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等,加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人员现场履职、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转包或分包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1.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2.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2.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2.2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或者随机方式(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恶意串通行为进行排查甄别,做好证据留存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随同其他采购档案一并保管。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4、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4.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4.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二、标准和规范确定中标的服务企业,须提供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服务人员和被服务人员实行网格化对接,服务人员由公司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三、采购需求物业服务(服务期1.5年)第1包: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新区1号办公区餐饮、会服、保洁,东城3号办公区餐饮、会服物业类型:办公区物业构成:详见附件(物业构成明细表)二、服务内容与质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中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及绿篱、草坪的卫生保洁及消杀、积雪清扫、积水清理,垃圾分类归集清运及雨水、污水管道疏通,屋面杂物泥沙定期清理保畅;2、会务服务;3、文体活动场所管理服务;4、餐饮服务;5、公共绿化养护的协助管理;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7、配合甲方在重大节日或活动时完成办公区氛围营造;8、采购人指定的临时工作任务。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85%以上,无不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物业管理服务全天候、无缝隙衔接、正常运行率100%;遵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设置岗位职数,制定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各种预案等,定期向甲方报备岗位值守人员和管理措施,年初报备如有变更即时报备;人力资源配置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配置人数(详见《人员配置表》);物业管辖区域水、电等能源资源达到控制指标,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采购人委托中标方提供合同约定外的管理服务事项,发生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三、服务费用按照上年度物业服务合同,结合实际,本次物业服务项目时间区间为1.5年,物业服务总费用预算为476.1576万元。项目费用明细表详见附件。四、服务人员配置应根据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和服务约定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管理服务机构、配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总人数保持在71人,服务人员花名册、入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配备人员系乙方雇员、与乙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采购人既不存在劳务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承担费用支付和纠纷调处。由于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合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在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关的人工费用。中标人配备的管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须全部持有相应职位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主要负责人(驻场经理)必须从其本部选派,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具体项目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有良好的工作业绩。主要负责人实行工作日在岗和离岗书面告知制度。投标人要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杜绝非法用工,避免因不当用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投标人应为所配备人员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必须缴纳,否则采购人可直接从应付物业费中子以扣减该笔费用。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特殊岗位的员工,由甲乙双方共同招聘并组织政审。投标人要制定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规划和人员激励办法,参照当地用工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保持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老员工的存在比例。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规范、安全知识、保密纪律等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表类型服务范围保洁包含所有楼内公共区域、会议室、楼外院内、停车位、绿化区域地下室、屋面、平台。会务服务包括会议中心及视频会议室举行的各类会议的卫生、音响、空调、会标、茶水、导引等餐饮服务包括集中办公区所有工作及服务人员供餐、就餐服务附件二:物业部位明细表1、会议室2、文体活动场所3、侯会室4、屋顶、平台5、门厅6、走廊7、楼梯、楼梯间8、电梯、电梯间9、公共卫生间10、职工餐厅就餐区域及操作间11、原平道路及绿化区域等所有部位12、停车区域13、地下车库及相关设备间14、甲方指定的其他部位附件五: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一、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1.物业管理服务必须达到的指标(1)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率85%以上。(2)无不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3)物业管理服务全天候、无缝衔接、正常运行率100%.(4)人力资源配置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配置人数。(5)物业管辖区域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达到控制指标。2.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一览表》)。二、人力资源配置标准1.人数。总人数不少于71人。(详见人员配置表)2.要求(1)中标人配备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须全部持有相应职位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必须从本部选派,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具体项目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有良好的工作业绩。(2)中标人应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杜绝非法用工,避免因不当用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特殊岗位(有保密要求)的员工,由甲乙双方共同招聘并组织政审。(3)中标人要制定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规划,在进场前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规范、安全知识、保密纪律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规范着装,佩戴标识,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言行文明规范。3.薪酬福利(1)从业人员工资应不低于宁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和采购人对用工岗位工资最低指导标准。中标人按规定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必缴的各种社会保险和费用,同时应保障从业人员应享有的福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加班费。(2)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缺岗的,按其岗位、劳资标准和缺岗情况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三、项目要求(一)综合管理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及各种应急预案健全,作业指导书项目设置齐全、运行程序规范、服务要领具体、有服务流程、岗位职责、质量标准、落实措施、考核办法。2、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业主需求和投诉。属物业管理服务责任的,要向采购人和物业使用人道款并及时纠正;属无理投诉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与物业使用人之间协调解决有困难的,要上报采购人进行处理;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在半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3、加强员工宿舍管理,无不安全、不文明现象发生。4、每季度办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90%以上。5、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实际需要,无缺岗、脱岗现象,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采购人要求。6、实行无缝衔接,约定事项沟通、落实及时、畅通到位。7、人力资源配置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配置人数。8、物业管理服务各种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9、制定省级、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方案,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10、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工作日在岗和离岗书面告知制度。11.物业管辖区域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达到控制指标。12、物业管理区域内按有关规定应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检测的,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检测。(二)会务服务1.会议服务规范(1)统筹协调调度公共会议室,为办会单位预定适合会议规格、特点及参加人数的会议室。工作日下班时间或双休日有专人会务值班。(2)会议室日常保洁1次/天,会前进行卫生检查,会后立即清扫。(3)配备专业弱电技术工做好会议室灯光、音响、视频、投影等设施调控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实行会务分类服务。一类会议(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根据需要指定专人周到服务,提供开水、纸杯、茶叶等,确保质量;二类会议(有县级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做好场内服务,主席台(或主要席位)提供茶叶、开水、纸杯,每15分钟续水一次;三类会议(办公单位组织召开的业务会、培训会、职工会等)搞好室内卫生,保证开水供应,每15分钟续水一次。(5)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礼仪服务。(6)室内活动场所按时开关,保持整洁,配备专业技术工做好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工作。(7)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性、群众性活动。(8)做好会议室卫生保洁和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及门窗、桌椅、门锁维修工作。(9)制定会议室管理制度、会务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和故障排除处置方案,建立健全会议服务安全防控体系。2.会议服务标准会前准备工作(1)根据情况灵活掌握会议承办单位,会议名称、内容、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等相关情况。(2)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重要会议召开前1小时到达会场,协助办会单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协助悬挂会标;协助合理划分会场区域;摆放会议座签;调试会场的话筒、音响、录像、投影等设备,根据会议需要,连接笔记本电脑插座,保证信息通道畅通:整齐、规范摆放茶杯、茶叶和开水;搞好会场卫生,保证会场干净整洁、并然有序;检查会场照明、通风、扩音、空调等设施,发现异常及时修理及报告;配合会议主办单位检查会前准备情况,查漏补缺。(3)做好视频会议的沟通衔接、设备操作等工作,确保视频会务服务零失误。会中服务工作(1)做好入场引导工作。(2)协助维持会场秩序。(3)原则上15分钟供应一次茶水,要步伐轻盈,面带微笑,操作规范。会后整理工作(1)清理会场,收拾茶杯、座牌,检查是否有参会人员遗落的物品,及时交还物主或上交采购人综合管理股。(2)清扫会场,关闭空调及用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三)卫生保洁1.材质清洁质量要求(1)地面:地砖:拖洗、清洗,保持光洁、明亮、无污迹、水迹。PVC板:擦扫、拖洗,保持光亮、无污迹。(2)软材质:地毯;全面吸尘,保持表面平整、无残留物、无污渍、色泽均一、无视色、无毛边、柔软、纤维成同一方向。塑胶地垫:清洗,保持表面平整、无残留物、无污渍、无板结。门帘:定期除尘,保持表面平整清洁、无污渍、无烂边、柔软、纤维成同一方向。(3)大理石:擦洗、打蜡,保持表面光亮、洁净、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4)木质材质;清擦,保持表面光亮、无积灰、无污渍。(5)金属材质:清擦,保持表面光亮、无锈迹、无污渍。(6)皮质材质:清擦、保养,保持表面光亮、无污渍。(7)其他材质:玻璃:擦拭,保持洁净明亮、通透性强、无划痕、无水迹。复合板:清擦,保持无积尘、无污渍、无擦痕。2.公共场所(部位)保洁要求(1)清洁项目服务要求:走廊、门厅、大厅、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梯地面: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旋转门、门中轴、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旋转门空调出风口无灰尘、无灰尘。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3)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斑点、无架状物。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4)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5)走廊、楼梯窗玻璃、大厅门厅、电梯厅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6)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7)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热水炉外壳应无污迹、水渍。不锈钢台面无水迹、无污渍、无擦痕。不锈钢水槽干净、无研点、无污迹无杂物、水垢,落水口无污垢。冷、热水笼头表面光亮、无污渍、无水垢。下水道无异味、定期滴入消毒液。(8)公共卫生间:丝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9)地下车库: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垢;空气流畅,无异味。车库管道无积灰、无污垢。灯泡、灯管、指示灯明亮、无积灰。灯罩无积灰、无污迹。地面无积灰、无积水。定位杆、减速条无积灰、无污垢。反光镜干净、明亮、无污迹、水渍。消防通道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10)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11)电梯轿厢;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自动扶梯踏步、阶梯于净、无灰尘、无污迹橡胶扶手保持色泽均一,无灰尘、无污渍、定时消毒。(12)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广场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外围通道地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地面应保持原色。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无污迹。水池内无漂浮物、无沉积杂物、无青苔、水保持清澈、无异味。绿地、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无积水。(13)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灰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无水渍。(14)外墙:目视洁净、光亮、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灰尘、无划痕。(15)垃圾箱房:箱房封闭式专人管理,箱房循环保洁;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弃物收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16)垃圾桶: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17)消杀灭害:对通风口、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18)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2.清洁项目服务标准:(1)设置卫生保洁提示牌或警示语。(2)硬化地面2次/天清扫,地面保持干净、无散落垃圾。(3)主次干道、台阶2次/天清扫,地面保持干净、无散落垃圾。(4)室外标识、宣传栏、阅报栏等2次/周擦拭,目视无灰尘、明亮、洁净.(5)楼内通道、楼梯2次/天拖扫,无灰尘、无垃圾、地面干净。(6)烟灰缸2次/天清理,无烟头、无杂物。(7)电梯间2次/天拖扫,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8)开水间2次/天清理,擦拭无灰尘、无污渍、无积水。(9)公共文体活动场所2次/天清扫,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10)门窗玻璃1次/周擦拭,洁净明亮、通透性强、无划痕。门厅1次/4小时拖洗,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11)扶手、开关面板1次/2天全面擦拭,目视洁净、无灰尘、无污渍。(12)消防栓、过道门、踢脚线、楼梯栏杆1次/2天擦拭,目视洁净、无灰尘、无污渍。(13)公共卫生间3次/天全面擦拭、清洗洁净、无污渍、无水迹、无异味。(14)电梯轿厢2次/天全面擦拭,定期保养表面光亮、洁净、无污渍(15)护栏、健身设施、灯饰、音响、石桌、石张、花盆、停车场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16)停车场2次/天清扫,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无异味、无障碍。(17)设备机房、管道1次/天清扫,无垃圾、无灰尘、无污渍。(18)屋顶、平台、散水1次/月全面清理,无垃圾。(19)协助主管单位根据需要对楼体外墙进行清洗,目视洁净、无污渍、无积尘(20)职工餐厅前厅3次/天全面擦拭、清拖,洁净、无污渍、无水迹、无异味。(21)积水、积雪清扫及时。(22)清洁完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定时进行保洁巡查,1次/2小时。(23)卫生保洁实现标准化、零干扰,集中保洁时间为7:00-11:00.13:0-17:00.做到随时维保,保持干净清洁。3.垃圾归集:合理布设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桶、垃圾箱每日清理2次,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满溢现象。垃圾分类、袋装收集,每日收集2次,及时联系垃圾清运单位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根据实际需要对垃圾中转站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孳生。消杀: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消毒、防疫、灭虫除害。全力做好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和成果巩固工作。(四)餐饮服务1.餐饮服务基本情况本项目服务地点在宁县新区集中办公区,服务内容为职工食堂日常供餐及少量接待工作餐。服务对象为新区集中办公区全体干部职工约500-800人。供餐方式为早中晚自助餐,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二层后厨劳务及餐厅服务(包括洗、拣、粗加工、精细加工、供餐、洗消、保洁、就餐导引及服务)。2.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委托提供以下服务事项: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搞好餐饮服务工作。(1)根据采购人要求和餐厅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组建精干务实高效的后厨服务团队,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科学配备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配备的工作人员须全部持有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健康证,聘用人员不少于34人(采购1人、厨师长1人、一楼厨师7人、一楼拉面师2人、二楼厨师6人、配菜及洗碗工3人、3号办公区厨师5人),其中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人员要达到30%。对确有专长,但无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经严格考察能胜任工作后方可聘用。(2)按照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健全餐饮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体系。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组织纪律、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3)承担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运行养护、后堂病燃生物防治、营养搭配、食品安全和后堂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确定的菜诸,为力公区干部职工提供经济、卫生、便提、营养、充足的餐饮服务,定期调整优化菜谢,确保新花样、新品种、新特色的菜着,满足服务对象的日常餐饮需求。(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全面负责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与餐具的清洗消毒等。重视员工安全管理和宿舍管理,全权负责后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用水用电安全并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5)广泛采用科学方法、先进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和能耗。国房设备设施及餐具、厨具等物品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人为破坏的,要照价赔偿。餐具损耗率每月控制在3%。(6)中标人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按照规定办理用工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杜绝非法用工,避免因不当用工造成不良影响。后厨人员要着装统一,仪表仪容端庄,言行文明规范。(7)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为餐饮服务的主管单位,指定的餐饮管理股专门负责指导、监督、考核中标人工作,中标人应全力配合并支持采购人加强管理,共同提高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伙食质量。中标人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向主管单位报备,对证件不全、服务态度差、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责令辞退。采购人建立考勤日志,随时抽查中标人人的到岗情况,每天对中标人的后厨人员到岗情况出行记录,作为每月支付包干费用的附件凭证,对缺岗人员按现行工资标准扣除费用。采购人督促中标人按照创建“健康食堂”的标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体系,经采购人审定认可,在采购人指导、监督下实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饭菜质量、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对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采购人可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成立餐饮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干部职工对餐饮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中标人整改落实。采购人每天对中标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每周进行小结通报,月底综合鉴定,对照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扣除相关费用。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5%以上,采购人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采购单位审核意见:2.29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5-0063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集采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二0二五年十二月采购单位审核意见: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5-0063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集采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各位供应商:感谢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详见公告。二、招标内容:详见公告。三、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ysggzyjy.cn/f)“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查看关于本项目的补遗公告(如有)和更正公告(如有),以免有不必要的损失。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六、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准时开标,届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第二章招标公告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XZC2025-00632.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3.预算金额:8927574.00元(其中第一包4761576.00元、第二包3392928.00元、第三包773070.00元)4.最高限价:892.7574万元5.招标内容:第1包新区1号办公区餐饮、会服、保洁,东城3号办公区餐饮、会服等服务;第2包新区集中办公区保安、维修,东城保安、维修、保洁等服务;第3包住建大厦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在填写相关信息后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招标文件获取事项: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ysggzyjy.cn/f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宁州一路7号联系人:王晓龙联系方式:152944311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权臣联系方式:0934-6668605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2025年12月29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XZC2025-0063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王晓龙联系电话:15294431105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宁州一路7号3集采机构信息:集采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联系人:李权臣联系电话:0934-6668605联系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项目预算金额:892.7574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签章要求: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1.签章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时间: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时间: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以采购公告要求为准1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集采机构工作人员2人,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采购合同的签订与上传:1.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合同上传: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中标人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县一体化系统”中上传采购合同。15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15理。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至开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3)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资格审查结束时间;(4)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7政采贷: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办理融资业务。18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服务费用。19注:1.招标文件描述的供应商须知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92.招标文件中获取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20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5.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必须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6.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20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2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均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所安排的时间和场地为准。注:1、招标文件描述的投标人须知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3.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者以前者为准。(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专用术语解释2.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集采机构等。2.2“采购人”本项目系指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3“集采机构”系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2.4“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5“其他组织”系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2.6“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集采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0“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等。2.11“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4.1投标邀请函4.2招标公告4.3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4招标内容4.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6投标文件格式4.7附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1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及其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拟采取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2.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实力,并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供应商未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有效期说明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报价说明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采购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本次投标报价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4.3报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4.4供应商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5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品目给予详细报价。4.6本项目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4.7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5.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等说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编制6.1.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6.1.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6.1.3《投标文件》应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目录顺序编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部分或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工具获取途径见投标人须知)6.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章6.2.1份数: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6.2.2签章:投标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签字盖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修改、澄清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9.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技术和价格加分);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加分及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第六章)。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第十二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本项目对参加和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界定标准为:采购标的属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所属行业须完全按照以上行业界定标准填写,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7.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开标集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不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供应商须按时使用CA证书登陆甘肃中工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按照规定解密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如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或未参加开标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30分钟内登录“开评标系统”点击解密按钮解密(使用CA证书解密),30分钟内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唱标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并存档备查。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4.1集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4.2由采购人1人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单数。5.评标委员会职责5.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5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6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同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人、集采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采用询问等方式进行核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表决作出认定,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报告并作书面记录,同时书面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属于恶意串通情形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6.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6.1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2遵守评标纪律,不与其他专家串通,不受人之托评标,不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6.3对评标过程保密,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况;6.4应当回避的,主动回避;(投标人或集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5准时参加评标,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提前请假;6.6接受、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6.7不携带通信工具、摄像、录音等器材进入评标现场,不篡改、销毁、灭失投标、评标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标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6.8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7.开标程序及标准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以及认为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2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3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投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0)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投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4综合说明7.4.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集采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供应商。(7)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8)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技术参数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9)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0)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12)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7.5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5.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7.5.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及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7.5.3资格性审查有任意一项及以上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方面的内容: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承诺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1资格承诺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7.6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6.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6.3若供应商对应作出而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6.4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与符合性审查合格标准不符之一者,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主要审查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函3报价完整性有分项报价表且分项报价不存在严重缺漏项目4报价合理性无投标报价畸低、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且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现象5报价是否超预算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串标行为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6串标行为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7投标内容投标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8响应性投标文件无重大缺漏项9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7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7.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定的,其投标无效。7.7.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7.3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7.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7.5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7.7.6详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20分)序号项目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物业管理业绩,每提供41企业业绩1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42体系认证供应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范围覆盖物业管理),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查询截图)。63人员配备供应商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客服助理)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客服助理)相关从业经历证明(须提供由本人供职单位出具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并加盖供职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得2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8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餐饮人员(厨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的得2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技术部分(65分)4服务方案供应商按照《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相关要求配备人员并制定岗位职责(包含项目经理、客服助理、综合维修、保洁、保安、绿化、驾驶员、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94服务方案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维护服务方案(包含1.围护结构、部品部件;2.其他设施;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4.标识标牌)内容表述清晰、完整合理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4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给排水系统;3.消防系统;4.供配电系统;5.照明系统;6.采暖系统;7.避雷系统),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7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保洁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4.垃圾处理;5.卫生消毒;6.具体清洁要求),方案表述清晰、完整合理,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12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绿化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绿化养护),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4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保安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出入管理;3.值班巡查;4.车辆停放;5.消防安全管理;6.突发事件处理;7.大型活动秩序),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7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会议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会前准备;53.引导服务;4.会中服务;5.会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相关要求,供应商制定驾驶员服务方案,主要包括1.基本要求;2.人员要求;3.保密管理;4.工作要求,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4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含员工管理制度、奖罚制度、员工职业礼仪和行为规范、巡视巡查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8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职工食堂服务方案(包含1.基本要求;2.设备使用规定;3.人员要求;4.工作要求;5.费用核算)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欠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5报价部分(15分)5价格部分以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计算结果实行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8中标供应商的推荐及评标报告编写说明8.1中标供应商的推荐(1)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2评标报告编写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完成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开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开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9中标供应商确定的说明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9.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10废标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投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终止采购情形受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影响,采购需要发生变化等情况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2集采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采购资料和《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复核。1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1.供应商质疑、投诉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质疑、投诉书应当署名。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鲜章;质疑、投诉人为委托授权人的应该出具针对本质疑、投诉事项的法人委托授权书。1.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1.4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1.5质疑、投诉文书可以以书面形式递交,也可采取交邮方式递交,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1.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7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本项目接收质疑单位分别为:(1)采购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宁州一路7号项目联系人:王晓龙联系方式:15294431105(2)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联系方式:0934-66686052.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集采机构之外的;2.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2.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其他注意事项3.1中标通知书(1)中标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2)集采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的理由,不退还《投标文件》。3.2合同授予原则(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企业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企业,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3.3合同的签署(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应当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等,加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人员现场履职、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转包或分包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