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项目监理服务 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招标公告(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J370900494191790202516F023637
项目名称
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项目
项目所在地
泰安市
建设性质
专项工程
招标备案号
JL202512533-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2512533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25〕98号
项目法人单位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06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项目包括143处多功能交通调查站的建设,其中融合站点28处、升级站点 71处、新建站点 44 处。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监理服务期1065日历天,其中:项目施工期7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JTDC-JL1-3,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一标段(JTDC-JL1-3)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监理服务期1065日历天,其中:项目施工期7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业绩要求
无
财务要求
近3年(2022年~2024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环保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或人社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12-31至2026-01-05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1-20 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4: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5: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或机构名称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联系人
殷文豪
高静、吴潇
电话
0538-8222976
18953840277
0538-8509166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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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2)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最近一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正确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计算机结果信息为准),否决其投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c.投标文件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30分业绩:20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2.2.2评价基准价计算方法评价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价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价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价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保留四位小数续上表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4(1)技术建议书35分结合项目特点,叙述内容全面详实且简明扼要;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方法得当。7根据描述准确、具体情况是否详实综合评分:一般:4.2分;较好:4.2~5.6分;:5.6~7.0分。监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根据监理机构配置情况、岗位职责综合评分:一般:3.0分;较好:3.0~4.0分;:4.0~5.0分。监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监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进行评分:一般:3.0分;较好:3.0~4.0分;:4.0~5.0分。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监理保证措施7根据其保证措施可行情况综合评分:一般:4.2分;较好:4.2~5.6分;:5.6~7.0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根据后续服务安排完善、合理性及措施是否得力及合理性综合评分:一般:1.8分;较好:1.8~2.4分;:2.4~3.0分。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准确到位、严密详实根据其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情况综合评分:一般:3.0分;较好:3.0~4.0分;:4.0~5.0分。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其对本工程的建议合理化程度综合评分:一般:1.8分;较好:1.8~2.4分;:2.4~3.0分。2.2.4(2)主要人员30分总监理工程师20分满足最低要求得12分,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2.2.4(2)主要人员30分总监理工程师20分1个公路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得20分。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0分满足最低要求得10分。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₁;(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₂。其中:F=10,E1=1,E2=0.5。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2.2.4(4)其他因素业绩20分企业业绩2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或1个机电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得20分。履约信誉5分投标人信誉5分满足招标文件信誉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依据本章第2.1.1项、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定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委员会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项目监理服务 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