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招标公告(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项目 JSZC-321282-ZZJT-G2025-007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ZZJT-G2025-0071
项目名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医院将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建设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过程的全面信息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及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CA数字证书”的获取与更换详见“靖江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
(4)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zlxz),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1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23-89186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楼三楼西侧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523-8488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523-84887798

JSZC-321282-ZZJT-G2025-0071采购文件.doc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C-321282-ZZJT-G2025-0071)采购人: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靖江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电话:0523-84821917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进行下载。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index.html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与更换: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仅支持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及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及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全省通用。按照《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系统原使用的国信CA及电子签章需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及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或更换的办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各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操作指南中可下载),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CA数字证书(更换)在工作日至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现场办理,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联系方式: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娟娟18051956669、陈路17327800634;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周正波15195926199。“CA数字证书”的办理、注册、安装、解绑,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具体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4、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告知提醒1.业务基本情况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2.参与各方职责①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真实、完整、准确地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保函(保险)申请审核所需材料。②采购人。允许并接受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履约保证,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和供应商开展相关业务。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保函(保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③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列示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政策。3.业务模式和流程2023年12月起,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27第四章合同格式30合同协议书31第五章项目需求34第六章评标办法40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47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受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对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及有关变更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82-ZZJT-G2025-00712.项目名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0万元5.最高限价:100万元6.采购需求:医院将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建设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过程的全面信息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四)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及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的获取与更换详见“靖江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4)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zlxz),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6年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开启1.时间:2026年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1号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23-891869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楼三楼西侧联系方式:0523-84887798联系人:钟女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1号联系人:徐女生电话:0523-8918696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楼三楼西侧联系方式:0523-84887798联系人:钟女士1.1.4项目名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项目1.1.5项目编号JSZC-321282-ZZJT-G2025-00711.1.6采购预算100万元。1.1.7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1.1.8标的物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所属行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1合同履行期限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1.2.2验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3特定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R否1.4.1踏勘现场£是R否,自行踏勘2.1.2供应商询问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7:30时3.3.1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5.3.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5.4.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6.1.2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R否6.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7.2.8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靖江市财政局地址: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523-891824898.1.1采购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内容为准:1、中标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服务采购收费标准的75%收取。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3、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以作备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1号联系人:徐女生电话:0523-8918696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楼三楼西侧联系方式:0523-84887798联系人:钟女士1.1.4项目名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项目1.1.5项目编号JSZC-321282-ZZJT-G2025-00711.1.6采购预算100万元。1.1.7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1.1.8标的物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所属行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1合同履行期限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1.2.2验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3特定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R否1.4.1踏勘现场£是R否,自行踏勘2.1.2供应商询问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7:30时3.3.1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5.3.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5.4.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6.1.2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R否6.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7.2.8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靖江市财政局地址: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523-891824898.1.1采购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内容为准:1、中标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服务采购收费标准的75%收取。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3、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以作备案。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7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8本采购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货期及验收要求1.2.1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验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3.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投标截止日当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在资格评审阶段的查询结果为准);(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在资格评审阶段的查询结果为准)。本项以上评审项采用承诺制。如有虚假,将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处理。1.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4踏勘现场1.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6.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原则上所有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慎重选择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情形,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分包履行合同的项目,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分包协议中明确,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与参加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1.6.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6.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1.6.4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1.6.5设置“政采贷”指引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6.7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设置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指引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首次使用需注册)。1.6.8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人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1.6.9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1.6.10绿色采购。要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1.7相同品牌产品投标1.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7.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1.7.1款、第1.7.2款规定处理。1.7.4如按上述办法认定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将予以废标。1.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1.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其他1.9.1本项目在中标后直至履行完毕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分包或转包。1.9.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1.2对采购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上述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对已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发现问题、或产生疑问,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采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开发布。澄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否决。2.2.3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将视情况可能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时查询和下载澄清文件,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否决。2.3.2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将视情况可能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时查询和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1)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资格证明文件(4)资格条件承诺书(5)承诺书(6)分项报价明细表(7)投标函(8)商务应答表(9)服务应答表(10)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3.1.2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原价、包装、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备品、备件、税费、中标服务费、不可预见费(含风险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2.2供应商按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报价明细表中不得出现“漏报”或“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2.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其投标无效。3.2.5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的合同产品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以可调单价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3.4资格证明资料3.4.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出具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书》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出具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4)特定资格条件:无(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供应商承诺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4.2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供应商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苏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苏采云”系统中。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供应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盖单位公章。3.5.3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完整、有效、清晰。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和标记4.1.1密封(加密)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4.1.2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4.1.3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4.1.4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投标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4.2.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财政厅)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4.2.3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投标文件。4.2.4“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相关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4)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4.2.5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3.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5.1开标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供应商。5.1.2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被邀请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5.1.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1.4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1.5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供应商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5.1.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7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若供应商代表当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采购人不再受理与开标有关的异议。5.2资格评审5.2.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5.2.3资格评审结束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组建评标委员会5.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应当退出:(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5.3.3特殊情况处置(1)评标活动终止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并按照废标处理:a.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b.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者评标委员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c.发生评标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谈判工作的;d.监督人员现场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①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a.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b.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②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财政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评委争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4评标5.4.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5.4.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4.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5.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4.4.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4.4.2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4.5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4.7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4.8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5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5.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5.5.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中标和合同6.1定标6.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2中标通知6.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的名称和电话。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6.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6.3履约保证金6.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6.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6.3.3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无息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6.5.6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6.5验收33.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发现服务的质量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验收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33.2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并作为付款凭据之一。七、废标、质疑与投诉7.1采购人宣布废标的权利7.1.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应当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7.1.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2质疑7.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2.4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收和答复。7.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2.8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事宜8.1需补充的其他内容8.1.1采购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要素(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格。(c)“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d)“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1.2实体(a)“采购人”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或其指定的采购代理。(b)“供应商”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c)“最终用户”系指授权采购人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d)“项目现场代表”由采购人任命的代表,负责执行采购人在项目现场的合同义务。1.3事项(a)“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d)“资料”指供应商在合同项下,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b)“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1.5地点和时间(a)“项目现场”指的是货物交付和安装或服务具体的场所。(b)“天”指日历天数。(c)“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七天(d)“年”指连续的12个月。(e)“保证期“是指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2.保险供应商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险。3.价格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格式中给出。4.误期赔偿费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七天的赔偿费按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不足七天按七天计算。直至提供服务为止。5.违约终止合同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l)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6.不可抗力6.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6.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采购人也可考虑解除合同。7.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8.因采购人的便利而终止合同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采购人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9.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9.1国内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经协商不成的,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国外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提交仲裁。9.2.1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中国境内进行。9.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9.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9.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0.合同语言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1.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2.通知12.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要对方经书面确认。12.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3.税费13.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13.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采购人负担(合同中已规定由供应商支付的税费除外)。13.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14.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第四章合同格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同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协议书需方(采购人):住所:供方(中标方):住所:一、政府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含税)四、服务质量:五、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六、支付步骤和办法:七、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式:九、其它事项:十、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备案:合同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五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并且是在区域内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任务的重要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500张。本次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及改造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电子病历系统与医生工作站系统一体化,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高等级建设要求;通过电子病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持续实现业务部门规范化的管理需求,为医院的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的数据源,为医疗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科学化管理支持。(二)建设内容以电子病历信息化评级标准,如卫健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评级为指导思想,以《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为数据标准,参照当前国内先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经验,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及需求,遵照“PDCA”的思想,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数字化体验。医院将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建设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过程的全面信息化。通过实施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方便医护人员医疗文书的书写,实现患者医疗信息的共享,提高医疗工作效率;将各单病种的诊疗规范和诊治临床路径信息化与智能化,提供全过程的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差错;充分利用临床信息,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服务。同时,医院也希望通过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为医院临床工作效率和医疗管理质量的提高带来很大的帮助,为促进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未来实现智慧医院发展方向打下坚实的基础。(三)设计依据及设计原则(1)设计依据《病历书写规范》本系统设计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软件工程的标准,保证系统质量,提供完整、准确、详细的开发文档资料,应用设计符合国家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医院自身的发展规划,遵循现行的或即将发布的涉及电子病历系统的国家法律法规。(2)设计原则1)系统的先进性从医院的实际需求出发,对此次系统工程进行全面规划,采用现代化的理念和技术,对系统的设计做到合理化、科学化,达到低投资、高效益;建成系统先进、适应未来发展,并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同时该软件系统建设应支持和适配未来国产信创建设标准要求;2)系统的可靠性此系统是一个实际使用的工程,其技术是相对成熟的。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最新技术、最可靠的成果,以便该系统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历史数据应用过程中,确保在新系统中可以继续使用老系统数据;3)系统的可维护性系统建成后满足一是易于故障的排除,二是系统人性化管理,日常管理操作简便。4)系统的安全性系统采用多种手段防止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破坏,建立健全各种保证措施,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系统需在应用层面提供对数据的保护,保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抗抵赖性;需提供所见即所得的痕迹管理功能。5)系统的整体性此次系统要针对医院原有产品与各系统的接口要有很好的兼容性与继承性,统筹各种因素,预留外接接口,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应用系统。6)系统的应用性此次系统的设计完全考虑到医院的实际要求。建成后的系统会达到各种使用要求,并会为医院的管理带来便利,提高效率,带来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7)系统的开放性为了保证此次系统建设中各供应商产品的协同运行,系统必须是开放系统,并结合相关的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进行。8)系统的可扩充性此次系统建成后具有在系统产品的系列、容量与处理能力等方面的扩充与换代的可能。需以医院现有的各种应用系统为基础,进行整合的原则,尽量保护现有投资,以完善和扩展现有系统为主要任务;需考虑业务扩充带来的使用者和数据量的剧增;9)系统的规范性此次系统是一个规范综合性系统,遵从所涉及的业务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规范各项技术规定,做好系统的标准化设计与管理工作,同时系统建设应满足基于电子病历等级应用评测过程中对电子病历应用功能四级的功能应用要求。二、系统具体的技术功能要求(一)临床医疗1.通知公告(1)▲提供医生日常工作提醒功能,提醒项目包括:自动质控(时限)提醒、书写质控(缺写总次数)提醒、整改通知、会诊通知、住院天数(>=29天)、打回病历提醒、三天未确诊病历;(2)提供待签文书提醒,医生在待签文书中检查需要签字的文书并进行签字确认;(3)提供通知公告信息浏览功能;2.病历书写(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浏览;(2)▲提供树形医疗文书管理功能,包含各类病历文书书写、浏览和打印功能以及质控待修改文书功能,并可在树形节点中查看患者的时间轴、医嘱、检验、检查信息。(3)提供自主开发的编辑器;(4)提供临床医生所属科室各类病历文书模板选择并编辑功能,包含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资料、谈话记录、讨论记录、会诊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其他文书;(5)提供各类文书新建、删除、整体打印功能; (6)提供病历维护申请功能,并提供查看申请记录功能;(7)提供更改文书起草者功能;(8)提供病历修改申请功能;(9)提供病历导出申请功能;(10)提供未完成文书提示功能,系统自动对未完成的时限类监控项目和书写次数类监控项目进行事前提醒;(11)▲提供缺陷整改通知功能,系统自动将质控医生发送的质量缺陷整改通知到医生工作界面,并用醒目的红色显示消息提醒;(12)▲提供结构化点选与自由文本录入的功能,科室医生根据病种调出结构化模板,元素种类有单选元素、多选元素、有无选元素、录入提示元素、格式化元素及固定文本元素;(13)提供动态调出医疗专用知识库(关键词)功能,在病历录入中,当医生选择阳性症状或体征时,系统自动调出并展开关键词描述,为病历录入有效防止漏项;(14)提供部分病历内容自动校验功能,在病历文书书写时,当录入不符合信息系统自动弹出窗体提醒,校验项目分别为:必选项目、数值型错误信息(如体温)、与性别不符合信息;(15)提供检验、检查数据插入到病历文书的功能,在病历录入时,医生可根据病情描述需要,自主选择检查、检验报告数据直接将准确的数据插入到病历中任意位置;(16)提供医疗文书常用的特殊符号集写回病历文书的功能,如:℃,℉,‰,㎡,mmol;(17)提供上、下标功能,支持对文字的上下标功能;(18)提供医嘱信息写回病历任意位置功能;(19)提供多媒体病历展现的功能,在病历录入中,能在任意位置插入图形图像,并对图形图像作标注,实现了病历内容图文混编的格式;(20)提供鉴别诊断知识库写回病历任意位置功能;(21)提供既往病历病史信息分段写回病历功能;(22)提供表格病历的功能,在病历录入中,能在任意位置制作表格,同时实现类似word处理表格的合并和拆分,表格的大小,宽窄要可以任意调整,不限制表格内字段的长度;(23)提供诊断自动提取同步功能;(24)提供三级检诊功能,医生按照等级,具有不同的修改权限,对于下级医生病历的修改,保留所见即所得的痕迹;(25)提供屏蔽外部文件复制功能,系统允许同一患者资料的内部复制;(26)提供病程记录分段书写、连续打印功能,保证病程分段质控;(27)提供病历自动排版功能,提供打印、整洁打印、选择打印和续打功能;(28)提供护理记录浏览功能;(29)提供体温单曲线浏览功能;(30)提供医嘱本浏览功能;(31)提供检查报告浏览功能;(32)提供检验报告浏览功能;(33)▲提供诊疗时间轴浏览功能;以时间为横轴,以临床事件为纵轴,将患者每天重要临床信息以可视化的形式展示,并动态的显示原始报告,可显示的信息为:体温单信息、检查检验信息、病历文书和主要的处置。3.诊断录入(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浏览;(2)提供调用ICD-10疾病诊断字典库录入诊断的功能;(3)提供调用常用诊断字典库录入诊断的功能;(4)提供中医诊断录入功能;(5)提供手术操作录入功能;(6)提供自定义临床诊断录入功能; (7) 提供术语标准化能力要求;4.病案首页(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浏览;(2)提供首页信息分类录入功能,包括基本信息、诊断信息、手术信息、其他信息、费用信息;(3)提供首页打印时自动校验功能,包括非空项、关联性非空项(有药物过敏、填写过敏药物名称)、时间逻辑关联项(手术时间在入院时间之后)、数值长度项(身份证号)、逻辑关联值项(新生儿入院不足28天、500g<=新生儿体重<=8000g)、颜色提醒项验证项目(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配置验证内容和验证规则)5.病历夹提供在院患者或出院未签收患者病历文书整体浏览功能,可以通过本人或本科选择查看;6.关键词提供病历模板内容维护,包括:关键词库、症状库、体征库、图库;7.跨科协作(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浏览; (2)▲提供跨科处置申请的功能,包括:营养申请、跨科申请、借床管理;(3)提供跨科完成功能;8.患者信息(1)提供医嘱本浏览功能(2)提供医嘱统计浏览功能,按医嘱类别显示患者医嘱信息;(3)提供按报告时间浏览检验报告功能;(4)提供按样本分类浏览检验报告功能;(5)提供按报告时间浏览检查报告功能;(6)提供检查影像浏览功能(需要第三方配合);(7)提供既往信息浏览功能,对多次入院患者,医生能直接查看患者既往病历资料信息,包括:病历内容、检验、检查、医嘱、生命体征、首页、既往病历;(8)▲提供诊疗时间轴浏览功能,以时间为横轴,以临床事件为纵轴,将患者每天重要临床信息以可视化的形式展示,并动态的显示原始报告,可显示的信息为:体温单信息、查检验信息、病历文书和主要的处置。(9)提供护理记录浏览功能;(10)提供体温单曲线浏览功能;9.病历召回申请(1)提供病案召回申请功能,科室医生主动召回需要修改的已提交病案室的病历文书;(2)提供按照病案号、姓名、患者ID、出院时间、经治科室条件查询患者功能;(3)提供选中患者,选择申请类别(修改病历、新建病历、打印病历、删除病历、首页)进行病历召回申请;10.病案借阅(1)提供病案借阅管理功能;(2)提供病案借阅申请功能,临床医生可自主定义条件查询需要借阅的病案;(3)提供病案借阅申请列表查看功能;(4)提供病案借阅拒绝申请列表查看功能;(5)提供病案既往诊疗信息浏览功能;(6)对已借阅的病案,系统只提供浏览功能,不能对借阅的病案做增加、修改、删除的操作;(7)病案内容包含: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检验报告、检查报告、医嘱信息、生命体征、病案首页、体温单、护理文书、护理记录;11.既往病历提供本科患者既往病历查阅功能,医生能直接查看患者既往病历资料信息,包括:病历内容、检验、检查、医嘱、生命体征、首页;12.查房助手(1)提供查房摘要功能(2)提供患者导航功能;直接切换下一床患者方便查房医生对不同患者的查房信息浏览;(3)提供在院患者临床信息总览功能,浏览信息包括:最新的生命体征信息、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医嘱信息、病程记录和护理文书;(4)提供查房录音功能; 13.感染上报卡填写(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浏览;(2)提供上报卡填写功能,系统根据相应的诊断选择需要填写的上报卡模板,医生完成填写并上报,上报卡模板有院感和传染病上报卡。14.质量自评(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浏览;(2)▲提供医生质量自评功能,医生自主对管床患者的病历文书自查,系统自动进行评分,并提示医生扣分项目;15.过敏登记提供增加过敏信息记录功能,包括过敏原、过敏症状;16.会诊16.1会诊申请查看(1)▲按照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状态、申请等级、本人患者/本科患者条件进行检索查看会诊申请列表;(2)提供取消会诊功能;(3)提供查看患者所有病历功能;(4)提供导出患者申请记录excel列表功能;(5)提供会诊批量反馈功能;(6)提供查看会诊记录功能;(7)提供查看会诊申请功能;(8)提供完成会诊功能;(9)提供查看和打印会诊申请单功能;16.2会诊应答(1)提供按照会诊状态(待确认、已接受、已提交、已完成、已移除)和会诊类型(单科、全院)查看会诊列表;(2)提供移除会诊功能;(3)提供还原会诊功能;(4)提供完成会诊功能;(5)提供导出科室应邀会诊excel列表功能;(6)提供查看患者所有病历文书功能;(7)提供查看患者会诊申请明细列表;(8)提供查看患者会诊申请信息功能;16.3科主任会诊审核(1)提供按照会诊状态(已审核、未审核)、会诊类型查看待科主任审核的会诊申请列表;(2)提供会诊审核功能;(3)提供导出审核会诊excel列表功能;(4)提供查看会诊申请明细功能;(5)提供查看会诊申请功能;17.个人信息维护(1)提供基本信息维护功能;(2)提供上级医师设置功能;(3)提供附属帐户设置;(二)质控管理1.院级质控总览(1)提供选择科室功能;(2)提供电子病历质控汇总表,院级质控信息按审查时间或科室查询所有科室在院患者的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主治医查房、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出院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转入记录、转出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第一天病程记录、术后第二天病程记录、术后第三天病程记录、死亡记录、死亡讨论的不合格份数、总份数和百分比,手动质控;(3)提供书写时间不合格病历列表浏览功能,并导出Excel,同时能对不合格病历内容进行查看;2.院级环节质控(1)提供环节质控患者基本信息列表查询功能;(2)提供环节手动质控功能,院级质控医生按病历列表对在院患者或出院未签收患者进行病历内容的环节检查,发现内容缺陷的同时发送整改通知到医生工作站;(3)提供医嘱本浏览功能;(4)提供检查报告浏览功能;(5)提供检验报告浏览功能;(6)提供按报告时间浏览检验报告功能;3.重点病历(1)提供死亡病历统计功能,根据出院时间段和科室查询出患者,对患者的病历文书进行环节质控,并可发送整改通知;(2)提供危重症病历统计功能,根据出院时间段和科室查询出患者,对患者的病历文书进行环节质控,并可发送整改通知;(3)提供手术病历统计功能,根据出院时间段和科室查询出患者,对患者的病历文书进行环节质控,并可发送整改通知;(4)提供多次手术病历统计功能,根据出院时间段和科室查询出患者,对患者的病历文书进行环节质控,并可发送整改通知;(5)提供住院大于等于30天病历统计功能,根据出院时间段和科室查询出患者,对患者的病历文书进行环节质控,并可发送整改通知;(6)提供应邀会诊病历统计功能,根据出院时间段和科室查询出患者,对患者的病历文书进行环节质控,并可发送整改通知;(7)提供输血病历统计功能,根据出院时间段和科室查询出患者,对患者的病历文书进行环节质控,并可发送整改通知;4.终末质控(1)提供出院已签收患者列表查询功能;(2)提供病案终末质控评分功能,按病历列表对出院已签收患者进行病历内容的终末检查,发现内容缺陷的同时发送整改通知将缺陷的病历打回到临床医疗工作界面修改;(3)提供医嘱本浏览功能;(4)提供检查报告浏览功能;(5)提供检验报告浏览功能;(6)提供按报告时间浏览检验报告功能;5.质控追踪▲提供院级质控追踪功能,对各科室发送过整改通知的患者病历修改后追踪,再次检查病历修改后内容是否符合修改要求,并对修改内容进行确认签字;6.终末评分提供质控评分调整功能,院级质控人员根据病历实际情况对患者的扣分项目进行调整;7.质控报表系统提供与电子病历质量控制相关的统计报表:24小时未写入院记录、按科室统计问题清单、病案文书缺陷统计、环节病案缺陷统计、科室在院患者信息表、全院病历质控率、全院各科室环节病案质量统计表、三日确诊率;8.评分设置(1)提供病案评分标准维护功能;(2)病案评分分类维护功能;(3)提供病案评分类别和模板分类关联维护功能;9.质控员提供科室质控人员维护功能;10.监测设置(1)提供医嘱字典本地化对照功能;(2)提供基础自动质控项目维护功能,自动质控项目为时限类监控项目和书写频次类监控项目;(3)提供自动质控触发医嘱项目维护功能;(4)提供病历节点内容非空质控设置功能;(5)提供性别特征字典质控项目维护功能;11.提供病历抽查功能提供按出院时间、出院科室、病历号查询需要抽查的病历文件,并可导出抽查表单为Excel;((三)临床护理1.患者总览(1)患者列表:提供以卡片或列表方式显示患者总览功能,患者卡片可显示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入院日期和患者状态特性(新入院、手术、高烧、病危、跌倒、压疮),护理级别颜色标记;提供患者列表导出EXCEL功能;提供转出患者、出院未签收患者、召回患者、跨科患者的列表功能;(2)床位总览:提供病区床位总数、在院占床数的使用情况查看功能;(3)护理等级颜色提醒:提供在患者列表中通过颜色提示患者护理级别的功能;(4)患者状态特性:提供在患者列表中通过关键词提示患者状态特性(新入院、手术、高烧、病危、跌倒、压疮)的功能,特性可依据医院或科室的不同,灵活配置能满足不同医院及不同科室的要求;(5)快捷检索:提供可按患者护理等级和状态特性显示患者列表功能;提供通过病人ID、姓名、床号、病案号快速检索患者功能;(6)护理分组:提供按科室分组查看指定分组下对应床号的患者列表功能;(7)提供患者概况信息浏览功能,患者概况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ID号、入院时间、住院天数、诊断、管床医生、护理级别、主诉、过敏史、医保类别、费用合计、联系电话、出生日期;2.体征管理(1)体温单:提供按医院规定的体温单格式输出体温单曲线图功能。(2)婴儿体温单:提供按医院规定的婴儿体温单格式输出婴儿体温单曲线图功能,婴儿体温单项目可在任意时间点录入,并自动划归到对应的时段功能;婴儿体温单支持出生体重、出生时间、出生天数、特有项目(3)体征录入:提供体温单项目数据录入、修改和删除功能,可删除单个项目,也可以按时间点删除整个时间点的体征项目数据;提供已录入体征数据浏览功能,可按照已体征报告时间样式显示报告时间对应所有体征数据的列表模式显示;(4)数据校验:提供录入异常数据提醒功能;(5)快速内容录入:提供体征项目可以通过右键录入特殊内容和下拉选项快速录入功能;(6)体征数据批量录入:批量录入项目列表可设置全院通用,也可以按某一个病区,单独设置这个病区的录入项目列表;待测体征提醒: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新入院、发热、高烧、术后、跌倒、压疮),自动计算各时间点需要测量的患者列表,选择某一时间点,依据生命体征待测规则显示需测量的患者列表,在待测时间点提醒护士进行体征测量功能;可显示入院周数/日数及满页提醒标记:(7)体温单打印:提供体温单快速翻页浏览功能;提供体温单当前页打印、选定范围打印、奇数页打印、偶数页打印和全部打印功能;(8)放大镜功能:提供使用放大镜查看体温单功能,方便查看局部细节;(9)未打印提醒:提供当前页体温单是否已打印的提醒功能;3.护理记录(1)提供数据完全结构化的《一般护理记录单》、《内科护理记录单》、《外科护理记录单》、《精神科护理记录单》、《胃肠科护理记录单》、《产科护理记录单》、《儿科护理记录单》、《血糖记录单》结构化护理记录单的录入、编辑、修改、预览和打印功能;(2)出入量管理:提供自动计算出入量功能,按总量计算、按名称分类计算、固定时间间隔进行24小时总结、任意时间点总结、分类总结;提供将出入量总结的值写回到体温单功能;入量可引用医嘱、医嘱执行的名称、频次、剂量、单位、类别、途径,可单写回也可以整组写回;(3)修改历史:提供护理记录哪些项目修改的记录,可显示修改时间、修改人、修改类型、修改前项目值、修改后项目值; (4)页码管理:提供护理记录新页标记,设置新页的页码,并且按新页的页码打印功能;(5)临床数据支持库:提供护理记录知识库、医生病历内容、检验检查结果、生命体征、病情观察、医嘱及医嘱执行数据、护理计划、健康宣教的快捷录入功能;(6)特殊符号:提供护理文档常用的特殊符号集写回护理记录的功能,如:℃,℉,‰,㎡,mmol等;(7)打印管理:提供护理记录当前页打印、选定范围打印、奇数页打印、偶数页打印和全部打印功能;提供护理记录未打印提醒功能;提供每页记录时间范围显示及按日期快速检索功能;提供病情横版打印样式,可提高纸张使用率、节约耗材;(8)记录查看:提供护理记录数据按照日期筛选查看功能;(9)数据共享:提供护理记录中体征数据回写到体温单功能;(10)满页提醒:提供护理记录保存时满页提醒功能;(11)数据校验提醒:提供护理记录录入时体征项目时的预警值提醒、漏填写项目验证功能;(12)项目显示默认值:提供护理记录新建时项目显示默认值功能;(13)签名管理:提供护理记录多种签名模式(双签名、护士长签名、护士长批量签名等);(14)评估评分项目回写:提供护理记录中的评分项目可以直接调用评估单进行书写,并可将评分结果、评分选项回写到护理记录单的功能。(15)记录整体录入:提供护理记录整体录入方式; (16)自定义项目:提供护理记录自定义项目输入功能; (17)智能化瞳孔图:瞳孔数据图形化显示,独立瞳孔数据录入界面,可录入右眼、左眼的瞳孔大小、对光条件、是否摘除,自动生成瞳孔图,并显示在界面上,同时支持瞳孔直接输出到记录打印;较传统瞳孔表格化录入,更加便捷、直观、节省纸张;(18)打印特色:横版病情样式、双排打印、打印未打印标记、(1)单据权限管理:提供特殊科室专用单据权限配置功能,其他科室可以查看已录入记录,不可添加本科室无权限的单据;(19)抢救补记:对患者进行抢救时未及时录入护理记录,在抢救结束后,对之前的数据进行补录,补录数据带有抢救补记的标记,可显示在抢救时间的位置。(20)系统评估模板:可以定制结构化录入模板,护士只需简单点选就可以生成相应的内容,插入到病情中;(21)全结构化设计:以数据元为基础的的全结构化设计,数据元可以在整个系统进行使用,基于数据元的各功能模块间的数据共享;非模板录入模式,所有数据均为结构化数据,支持系统间无障碍的互联互通、交互;所有单据都是基于机构化配置生成,满足不同医院不同科室要求; 4.护理评估(1)患者评估:提供《入院评估单》、《儿科入院评估单》、《妇科入院评估单》、《Braden评分》、《BradenQ评分》、《Morse跌倒评估》、《ADL评估》、《HDFS评估量表》、《营养风险筛查表》、《STAMP儿童营养风险筛查表》、《烫伤风险评估记录》、《新生儿皮肤风险记录表》、《自理能力评估》、《NIPS疼痛评估》的录入、编辑和删除功能;(2)评估打印:提供交接单打印浏览、打印功能,可实打印当前页、选定范围打印、奇数页打印、偶数页打印和全部打印功能;(3)评分趋势:提供评分的历史趋势图展示功能;(4)分值自动计算:提供护理评估结果自动计算功能,根据评估内容自动计算评分分值,;可根据评分分值,自动计算显示所处的风险等级;(5)漏填提醒:当护士漏填某一些项目时,可以进行提醒,并以颜色标识漏填写的项目;(6)高危评分预警:高危患者自动预警提醒护士,智能引导护士进行患者的护理计划、健康宣教。提供将评估高危患者预警在患者总览列表中显示;(7)措施提醒:针对压疮评分、跌倒评分的不同风险等级,可以实现低危、中危、高危的措施提醒功能;(8)评估结果写回护理记录:评估结果、分数可以自动写回护理记录病情观察中。(9)内容联动:提供评估项目联动显示录入功能,根据选中的项目不同,显示不同的内容进行录入,也可以根据分数自动关联风险等级、措施选项;(10)疼痛评分:支持VAS(视觉模拟法)、VRS(住宿疼痛程度分级法)、C-PAINAD(晚年老年痴呆症疼痛评估量表)、NRS(数字评分法)、疼痛行为量表(FLACC)、疼痛评估量表(NIS)、面部表情法(WONG_BACKER)、重症监护疼痛观察工具(COPT)多种评分方法,支持图形化面部表情选择品评估工具,支持VAS滑块选择评估工具:(11)临床数据支持库:提供护理记录知识库、医生病历内容、检验检查结果、生命体征、病情观察、医嘱及医嘱执行数据、护理计划、健康宣教的快捷录入功能;(12)系统评估模板:可以定制结构化录入模板,护士只需简单的点选就可以生成相应的内容; (13)人体部位图:提供压力性损伤人体图、失禁性皮炎人体部位图,护士可以在人体图上直接选择部位,并可以对选择的多个部分进行标记。(14)打印:直接打印,打印模板,多记录打印,横版竖版。(15)评估设计器:以数据元为基础的可视化设计器,提供组容器、文本、录入框、选项器、日期、图片、表格、手写签名显示、手写板签名器、疼痛图形化评分面板、鱼骨图控件,可配置满足临床要求。支持分数汇总计算、分数公式计算、BMI指数计算,支持隐藏、可用的联动效果配置,支持数据元单独临床数据提取功能,支持标题显示样式、系统评估生成内容配置;5.患者流转(1)患者流转交接单:提供程序结构化《转科交接单》、《危重患者交接单》、《血透交接单》、《急诊患者交接单》、《普通患者交接单》、《新生儿交接单》、《手术交接单》的新增、编辑和删除功能;(2)告知书打印:提供交接单打印浏览、打印功能;(3)护士签名:交接单可以增加多个护士签名;(4)流程权限控制:交接单内部可实现区域编辑权限控制,送出病区护士只可填写送出需填写的内容,接收病区护士只可以填写接收病区部分的内容;6.护理计划(1)护理计划知识库:提供全院(公共)护理计划模板及科室专科护理计划模板维护功能,科室可将计划模板关联到本病区进行使用;系统可提供500多种计划项目及1万5千多种计划内容、关联因素及护理措施;(2)护理计划录入:提供护理计划的项目选择、相关因素、预期目标、项目措施的录入、编辑、删除功能;(3)计划审核、评价:提供护理计划审核及评价功能;(4)护理计划打印:提供护理计划写回护理记录的功能;(5)▲高危评分自动关联护理计划:高危评分系统将自动检测、预警提醒,并自动引导护士进行护理计划;(6)提供护理计划措施回写到护理记录病情中的功能:7.健康宣教(1)健康宣教知识库:提供全院(公共)健康宣教模板及科室专科健康宣教模板维护功能,科室可将健康宣教关联到本病区进行使用;系统可提供500多种健康宣教项目及2万种宣教内容;(2)患者评估录入:可以对宣教对象进行多次评估,评估项目包含文化程度、宗教、心理状态、阅读能力、书写能力、理解能力、语言表达、学习意向、喜欢的学习方法;评估记录提供审核功能;(3)健康宣教录入:提供健康宣教项目的选择、宣教对象、宣教时间、评价效果、评价时间、评价人、宣教备注的录入、编辑、删除功能;(4)快速再次宣教:对已宣教的患者,提供再次宣教快速录入功能;(5)强化宣教标记:评价效果为强化宣教的,将以红色背景标记显示;(6)健康宣教打印:提供患者评估与健康宣教记录的组合打印预览、打印的功能;(7)单条宣教打印:提供宣教评估内容和备注进行单独打印预览、打印的功能;(8)临床数据支持库:提供护理记录知识库、医生病历内容、检验检查结果、生命体征、病情观察、医嘱及医嘱执行数据、护理计划、健康宣教的快捷录入功能;8.交接班报告(1)提供交班内容手工新增、编辑和删除功能;(2)提供引用知识库和临床数据对交班内容进行编辑的功能;(3)提供交接班记录自动生成护士签名功能;(4)提供查看既往交接班内容的功能;(5)提供交接班报告打印预览和打印功能;(6)提供SBAR新模式交接班; 9.临床报告9.1检验报告:(1)提供显示不同住院次检验报告单和报告单明细;(2)按日期查询检验记录,显示检验项目名称、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检验结果、单位、参考范围;(3)检验结果可显示异常值预警;(4)同时提供快捷周期查询功能,快速查询1周、2周、1个月的检验报告;9.2检查报告:(1)提供检查报告查询功能,包含报告名称、报告类别、报告时间及检查项目和报告具体内容;(2)按日期查询检查报告,同时提供快捷周期查询功能,快速查询1周、2周、1个月的检查报告;(3)可查看检查的图片资料,重点检查可显示阳性标记;10.护理知识库(1)知识库维护:提供临床在线知识库维护功能,护士长可以维护本科室的知识库,可按本科室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维护;(2)知识库引用:提供临床模块(护理记录、评估评分、交接班)对临床在线知识库内引用功能,模块可以直接调用知识库,并将知识库内容快速插入到模块中;11.护士分组管理(1)护理组维护:提供护理组别新增、修改和删除功能;(2)组内床位:提供床位关联护理组别功能;(3)组内护士:提供护士关联护理组别功能;12.工作提醒(1)提供科室工作提醒和护理部工作提醒功能,科室工作提醒显示本科患者的工作提醒情况,护理部工作提醒显示全院所有科室工作提醒的情况;(2)提供体征待测(体温、大便、血压、血糖、体温单满7天)、病人药物过敏、阳性、用药数量、手术、样本采集、入院24小时评估、高龄患者等智能提醒(3)提供工作提醒项目直接引导护士进行对应操作的功能;(4)提供刷新和导出护理提醒数据功能;(5)今日需评分提醒:提供在患者入院当日或患者风险评分发生高危时,按入院当日日评分、每周2次评分、每日一次评分的规则,在今日需评分的情况下对护士进行提醒;可按照单据进行判断,列如入院第一天填写一次,如果出现高危(跌倒:成人45分以上高危,小孩14分以上高危;压疮:12分以上高危)患者,则一天一次,中低危每周两次,中间间隔三天未填写提醒。13.项目配置(1)提供用户账号管理功能,支持系统密码强度校验、密码有限期管理、密码输入阀值的控制;(2)提供用户权限管理功能,系统操作人员权限分配管理;(3)提供整体录入待测体征规则配置功能;(4)提供护理记录知识库维护功能;(5)提供护理记录模板信息配置;(6)提供健康教育模板维护功能;(7)提供交接班配置管理(8)护理总览监控配置、自定义查询配置、护理文档提醒配置(9)提供可视化模板设计器、按模板分类维护模板、数据元sql维护、评估模板配置、评估单科室对照(10)提供护理计划模板维护(11)提供腕带、床头卡、输液贴模板维护14.临床路径系统14.1首页(1)提供医院路径年度总体情况查看功能;包括每个月执行中的路径、完成的路径、退出的路径已经路径完成率;(2)提供总体情况查看功能;包括:出院总病例、完成路径总病例、全院入径率、完成率、符合路径总病例、退出路径总病例、纳入路径总病例、退出率、纳入率、不纳入总病例;14.2字典维护(1)提供科室字典维护功能;(2)提供诊断字典维护功能;(3)提供诊疗字典维护功能;(4)提供护理字典维护功能;(5)提供医嘱字典维护功能;(6)提供医嘱项目字典维护功能(7)提供医嘱白名单维护功能14.3提供手术字典维护功能(1)提供变异原因字典维护功能(2)提供节点超时原因字典维护功能(3)提供医嘱未做原因字典维护功能(4)提供径外医嘱原因字典维护功能(5)提供退出路径原因字典维护功能(6)提供不纳入路径原因字典维护功能(7)提供基础字典维护原因14.4路径执行提供路径执行匹对功能,系统通过视图或webservice接口收集临床路径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并与路径定义方案匹对,实现自动核实方案的工作是否落实,反馈到路径执行单中;14.5路径纳入提供路径纳入管理功能,系统根据路径定义的准入条件(诊断名称或手术名称),提醒并推荐出符合纳入的路径,由医生选择是否纳入路径,如果不纳入路径需要临床医生选择或填写不纳入路径原因;14.6路径执行(1)提供查看患者基本信息功能(2)提供患者路径执行情况功能(3)提供完成、查看患者当前节点功能(4)提供完成诊疗工作功能(5)提供完成重要医嘱工作功能(6)提供查看医嘱执行对照功能(7)提供完成护理工作功能(8)提供查看变异信息功能(9)提供查看并发症功能14.7提供返回路径功能医生将患者路径已纳入的退出后,可返回路径中继续执行14.8节点工作完成确认节点切换(1)当前节点内工作全部完成后,医生可切换至下一节点,继续完成路径(2)提供路径节点完成后,可返回上一节点功能(3)提供完成路径功能14.9医嘱变异(1)切换下一节点时,存在必做但未完成医嘱内容,要求填写原因(2)切换下一节点时,发现当前节点存在医生下达的径外医嘱,要求填写原因14.10未执行工作提示(1)切换下一节点时,系统会自动校验当前节点,针对未执行工作进行提示,辅助医生、护士完成操做和记录,包括诊疗工作、重要医嘱、护理工作。(2)提供分支路径选择功能(3)提供检查节点的最小执行时间功能(4)提供检查护理工作功能(5)切换下一节点时,检查当前节点护理工作完成情况;(6)路径完成时,检查路径中护理工作完成情况14.11退出路径(1)提供退出路径功能(2)提供退出路径原因填写功能(3)提供退出路径审核功能(4)提供查看、打印路径执行单功能(5)提供路径指标记录功能,在路径执行过程中记录到路径相关指标情况(6)提供未完成工作患者列表功能(7)提供患者诊断检查功能(8)患者诊断不符合路径纳入条件情况下, 医生可自由选择继续执行现有路径或退出(9)提供节点超时、路径超时提醒功能(10)提供费用超支提醒功能(11)提供路径纳入时间,节点开始时间,节点工作签名时间修改功能(12)提供提示医生进入路径的下一节点功能14.12路径创建(1)提供创建、删除临床路径主版本功能,创建内容包含路径名称、所属专业、路径类型、维护科室名称等;(2)提供根据科室名称、路径名称等条件筛选路径功能;(3)实施过程中提供30条路径的上线,后续院方如果有需求另上路径,可自行增加路径或让实施人员辅助增加,但费用另行核算。14.13路径制定(1)提供根据已创建的路径主版本维护子版本路径功能,包括最小住院日、最大住院日、最低费用、最高费用、适用对象、标准住院日、执行单每页的节点数;(2)提供查看路径信息功能(3)提供查看路径基本信息功能(4)提供维护路径准入条件功能14.14路径节点(1)提供节点内诊疗工作维护功能(2)提供维护诊疗工作、诊疗文书功能(3)提供诊疗工作设置为必做项(4)提供诊疗工作上移、下移功能(5)提供节点内护理工作维护功能(6)提供维护护理工作功能(7)提供护理工作设置为必做项(8)提供护理工作上移、下移功能(19)提供节点内重要医嘱工作维护功能14.15提供医嘱分类维护功能(1)提供医嘱与病历的深度融合功能(2)提供医嘱分类上移、下移功能(3)提供医嘱分类拷贝功能,可拷贝某医嘱分类下,医嘱此分类下的全部医嘱(4)提供批量删除医嘱分类功能(5)提供医嘱明细维护功能(6)创建医嘱分类后,在此分类里添加详细医嘱(7)提供整组医嘱上移、下移功能(8)提供增加备选医嘱功能(9)提供批量删除医嘱功能(10)提供新增描述医嘱功能(11)提供单个医嘱替换功能(12)提供多条路径中某个相同医嘱替换功能(13)提供医嘱明细内容拷贝功能14.16提供当前页面节点切换功能(1)提供住院流程维护功能(2)提供住院流程查看功能(3)提供并发症维护功能(4)提供执行单预览功能(5)提供分支路径执行单预览功能(6)提供执行单模板导出功能,导出格式为excl、word、pdf14.17路径模板(1)提供路径模板预览功能(2)提供路径模板导出功能,导出格式为excl、word、pdf14.18路径拷贝提供全路径拷贝功能14.19路径知识库拷贝提供卫生部发布的1500条路径模板拷贝功能14.20路径审核(1)提供路径检索功能;(2)提供查看路径详情功能(3)提供多种路径审核功能(4)提供单人审核功能(5)提供多科室同时审核路径功能(6)提供分级审核路径功能(7)提供审核结果查看功能14.21路径发布(1)提供路径检索功能(2)提供查看路径详情功能(3)提供路径发布功能(4)提供一条路径可发布多条科室功能(5)提供取消发布功能(6)提供发布结果查看功能14.22路径监控(1)提供临床路径实时监督功能,针对在院患者和出院患者的路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监督;根据路径纳入情况、纳入人数、路径退出等情况以图形化的方式显示实施监控信息;(2)提供选择科室功能;14.23科室统计(1)提供科室统计功能,以科室为统计单位,监督各个科室路径执行情况(2)提供单科室统计指标查询功能(3)提供选择时间范围功能14.24路径统计(1)提供路径统计功能,以主体路径为统计单位,监督各个路径的执行情况;(2)提供单路径统计指标查询功能(3)提供选择时间范围功能14.25病历查看(1)提供病历查看功能,根据患者姓名、入出院时间、出院时间、执行路径等基本情况,查询出全院患者病例,并能详细展示病例的路径执行过程;(2)提供查看单个患者的基本信息和并发症信息功能;(3)提供选择时间范围功能;14.26患者审核 (1)提供根据纳入科室、执行路径查询患者功能;(2)提供患者不纳入或退出路径的审核功能;14.27患者信息清除提供患者信息清除功能,删除患者相关信息;14.28路径信息清除提供路径信息清除功能,删除路径相关信息;14.29路径报表(1)系统按院级报表、科内报表、单路径报表分类管理,统计报表以多种格式(如Word、Excel、PDF等)导出或打印;(2)全院路径情况统计、全院路径统计、全院科室统计、调查评估表、科室路径统计、科室每月反馈书、路径患者统计、病种统计、医生工作量统计、不纳入原因统计、节点超时变异统计、退出原因统计、医嘱变异原因统计;(3)科室路径统计、科室每月反馈书、路径患者统计、病种统计、医生工作量统计、不纳入原因统计、节点超时变异统计、退出原因统计、医嘱变异原因统计;14.30系统管理(1)提供用户管理模块,提供用户增删改查的功能与权限(2)提供查看系统用户和用户角色(3)提供修改用户的角色权限(4)提供删除用户的角色权限(5)提供角色管理模块,提供用户对系统角色进行增删改查的功能与权限(6)提供查看系统角色和角色菜单权限(7)提供增加、删除角色的权限(8)提供系统配置模块,提供用户对系统的各种配置进行增删改查的功能与权限(9)提供查看系统配置,根据配置类型控件选择过滤查看配置。(10)提供报表配置模块(11)提供查看系统报表配置(12)提供新增个性化报表和删除无用的报表(13)提供外部库配置模块(14)提供查看系统外部数据库连配置(15)提供事件回写配置模块(16)提供查看系统回写时间配置(17)提供修改、删除配置(18)提供外部视图配置模块(19)提供查看外部视图配置(20)提供修改外部视图配置,自定义外部视图的标准sql(21)提供患者诊疗视图配置功能;(22)提供患者护理视图配置功能(23)提供同步服务配置模块(24)提供查看同步服务配置(25)提供修改同步服务的频次等信息(26)提供手动执行同步(27)提供统计字段配置模块(28)提供查看统计字段配置14.31运维日志(1)提供错误日志查看功能;(2)提供运维日志查看功能;(3)提供回写记录查看功能;(4)提供同步记录查看功能;(5)提供医嘱记录查看功能。(四)院内现有系统接口在实施过程中,服务器端与院内现有第三方系统的集成接口,基于同步服务控制台技术实现与临床数据相关的系统的数据集成,包括:HIS、LIS、PACS、病案等院内业务应用系统接口,省市数据平台等院外接口;(五)其他1.数据安全保障服务:在数据安全与合规保障方面,具备相关数据安全资质,严格遵循医疗数据安全规范,自主构建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数据完整性、保密性与抗抵赖性保障,包括痕迹管理、权限分级、异常登录监控等核心安全功能的自主开发与配置。同时,针对电子病历结构化录入、质控管理、病案归档等关键模块,快速响应医院个性化需求,完成模板定制、流程优化等客户需求。2.项目全流程管控:制定涵盖需求调研、系统开发测试、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及验收的全周期实施方案,严格把控项目工期要求。负责培训团队,根据医院不同岗位需求,定制培训,保障培训全流程开展;售后服务团队可实现 及时故障响应,且保障系统后期扩充、升级,为医院提供长期技术支持与升级服务,确保系统持续适配智慧医院建设与电子病历评级升级需求。三、项目实施与服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2.项目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政策性接口免费对接。3.项目实施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较好的创新开发技术能力和工程实施交付能力,应遵循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能够按照信息安全服务规范标准要求提供本次项目的信息系统相关服务。(2)本项目需要签订项目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投标人应切实做好项目进度管理规划,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3)投标人应提出合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案、组织架构、实施步骤、进度计划、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等,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追踪和控制,定时总结并汇报实施进度。(4)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能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期间可能由于采购人的需要及政策的变化而对系统进行相应的客户化修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5)在项目建设实施及维护过程中,如医院需要,投标人应与医院共同定制开发信息系统产品,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申请和办理等工作。(6)项目建设完成后,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智慧医院建设与电子病历评级升级通过。(7)本项目中任何更新或改造的子项目,在实施前必须经过院方同意才能更新或改造。4.团队要求(1)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需要,派驻具有一定资质能力水平的成员组成项目团队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及服务。(2)项目团队人员应合理配置,由具有一定资质能力水平的成员组成。项目管理团队应包括项目经理(三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开发组组长、实施组组长各一名,管理团队应具有较好的技术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或经验。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分析人员、架构设计人员、软件设计人员等分工。(3)考虑到医院环境的特殊性,驻场开发期间,投标人应严格遵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要求项目团队人员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注意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4)驻场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人员要求2人以上。4.项目培训(1)投标人必须根据使用方的实际情况,为使用方制定合理完善的培训计划。(2)项目在正常上线的过程中,不能影响院方临床业务的正常开展。(3)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4)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5)所有的培训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5.验收组织成立由医院为主、承建商以及使用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6.验收要求(1)工程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等)应由投标方在验收前15个工作日前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合理的修改与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2)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时,投标方应提交全套、完整的工程安装手册、配置、操作手册、技术资料等,以及所有与用户、设备等相关联的说明、表格等资料,并有责任帮助整理、装订、归档。7.售后服务及维护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较完备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遵循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标准,以响应采购人的技术服务要求。(2)所提供应用软件系统均需提供从验收合格后起壹年免费质保;(3)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提供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接到业主报修通知后,项目人员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和安排,并于8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项目人员或线上无法解决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接到报修通知次日到达现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将作为无效投标)(4)应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5)在系统实施期间和质保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6)投标人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及时做好应急预案,避免医院业务因为系统故障导致业务活动的减少或中断,并确保及时恢复系统或提供应急系统。(7)项目建设期间及质保期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均由中标人承担。8.项目款支付:(1)项目中标,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项目技术团队入场调研,且完成项目整体实施建设规划方案,在提交院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额的30%;(2)乙方项目技术团队按照招标文件软件系统功能要求完成全部功能上线,并取得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项目合同额的70%;9.项目系统上线说明:(1)新系统在上线或改造现有系统前,应提前和院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并保证在不影响院方现有业务运行的前提下进行上线或更新。院方有权拒绝中标方上任何新系统或对现有系统的改造;(2)项目上线过程中,中标方应和采购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四、有关说明1、本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报价内容必须报全,不得漏项。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项目报价(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各种工作经费(软件开发费、外业调查费、内业处理费等)、成果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等。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承建方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投标人中标后应保证在本项目的任何产品使用(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而影响采购人利益。若因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对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投标人原已开发的软件,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不因本项目合同而转移。在本合同范围内,采购人若有新需求经认可后,投标人应配合开发,由采购人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因此形成的知识成果本身,包括本项目中投标人为完成项目给采购人定向开发的软件,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为准。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资格性检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2)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3)未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供应商单独投标,未组成联合体;(4)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供应商承诺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情形之一(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特定资格条件:无。2.1.2符合性检查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b.投标文件未因关键信息模糊而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唯一报价,且未提交选择性报价;(6)按要求提供了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函、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等;(7)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8)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未出现“漏报”或“零”报价;(9)供应商未提交可调价格的投标报价;(10)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11)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未出现负偏离;(13)服务应答表中加“★”号条款和指标,无负偏离(如有);(14)供应商未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评分因素以及分值序号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投标报价(4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40分2商务部分(20分)投标人资质荣誉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38505数据治理符合性评价证书、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业绩为支持医院未来在智慧医院建设过程中在电子病历及智慧服务高等级评测建设要求,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供应商具备自主病历系统参与的测评业绩经验:(1)提供自主病历系统通过电子病历六级评测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 1分,本条满分4分。(3)提供自主病历系统通过电子病历七级(及以上)评测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本条满分1分。注:业绩证明需提供所投产品所涉及的合同扫描件及医院过级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为0分。5人员资质能力项目经理或其他驻场人员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国家级或省级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系统标准化的集成能力为保障本系统与各业务系统软件接口对接运行的稳定性,要求投标人所投软件系统具备与各类临床信息系统的标准化集成能力,拥有通过在卫健委电子病历委员会颁发的共享互操作性规范POC测试资质,以及通过在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技术FHIR(版本为:R5)全部10个场景的测试,支持在医嘱、预约、手术、术语等10个场景全部通过测试的证明资质。注:提供通过共享互操作规范测试资质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全部通过FHIRR5的10个场景测试证明得3分,每少一项扣0.3分,未提供不得分。6运维服务的拓展能力为支持医院后期在系统自主开发与自主运维的可拓展功能,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供应商拥有在系统开发架构软件(基于电子病历及科研病历系统开发、设计的软件架构资质认证)与临床事物处理系统(基于电子病历系统对临床事件处理流程的开发、设计及管理的标准设计系统资质认证)方面的技术要求。注:提供全部技术资质认证要求并加盖公章得3分,缺一项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33技术部分(40分)技术指标符合性投标技术方案应充分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系统功能要求并没有负偏离的得32分;标“▲”的为重要参数,需提供系统应用功能演示上传视频,每项负偏离扣1分,共计11项,最高得11分,未提供系统演示上传的为0分;其他无标记条款共计21分,每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单个视频附件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50M,整体附件压缩包不得超过300M,压缩包文件格式为zip格式。)。注:负偏离指不满足功能要求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项。32项目实施方案的可靠性为更好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与实施交付,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提供完整与合理的实施计划与方案:提供完整且合理的实施计划与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目标、阶段划分、资源配置、进度安排、风险预案、质量保障措施等核心要素,且各要素逻辑清晰、可落地性强)得5分;提供基本实施方案(包含主要实施流程和时间节点,但核心要素不全或可落地性一般)实施方案的得3分,都未能提供的为0分;5技术服务能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技术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需针对本项目表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适当使用图表,避免简单粘贴。从针对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评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详细阐述项目背景、项目依据及技术服务内容等。(2)项目方案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方案针对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强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合理性和完整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没有针对性、不合理、不完整的得1分。3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2资格评审标准2.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符合性评审标准2.3.1符合性检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4.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并以修正的价格进行评审。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比较和评价3.2.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独立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3.2.2各供应商得分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澄清和补正3.3.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算术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在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3.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供应商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查看,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3.3.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4违法违规情形3.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其投标无效:(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无效:(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5评标结果3.5.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5.2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按上述办法认定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将予以废标。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3.5.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成交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本公司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基本目录(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标报价(元)详见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大写):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年月日(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二、资格证明文件(一)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证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投标截止日当日,我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证明文件(一)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名称单项价格(单位:元)123…总 价(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二)投标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三)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函……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1、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4、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以牟取中标;5、在领取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后,准时参加开标;6、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7、未被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8、本单位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等内容组织实施;9、本单位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0、本单位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11、本承诺书将成为本单位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任一行为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愿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取消投标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加入黑名单名录,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五)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靖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招标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更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