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招标公告(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5】0178
3、委托代理编号:LDZC-2025GK0057
4、采购项目总预算:1135000.00元/二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二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 (元)

11
C21040000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二年
1135000.00元
1135000.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 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招标文件
t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0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阳名喜
2、电话:1558115566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
(3)联系人:阳名喜
(4)邮 编:417000
(5)电 话:1558115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娄底市湘中大道政务服务大楼
(3)联系人:王莉
(4)邮 编:417000
(5)电 话:0738-6371181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联系人:金润软件 
(2)电 话:0738-6371199  400819999
(3)电子邮箱:2159511823@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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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5.12.26.zip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娄财采计【2025】0178采购代理编号:LDZC-2025GK0057采购人: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集中采购机构: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须知13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5四、投标19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0六、中标信息公布22七、合同签订23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其他规定25第三章资格审查271.资格审查主体272.资格审查273.资格审查结果284.其他28附表1资格审查表29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0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11.评标方法332.评标程序3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4.投标文件的澄清3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6.推荐中标候选人357.编写评标报告358.评标报告复核359.停止评标3510.废标35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6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7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38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39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2第五章采购需求46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6第二节商务技术要求4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6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3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4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65一、开标一览表66二、投标保证金67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8四、授权委托书69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0附件4-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71附件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3附件4-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74附件4-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75附件4-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76附件4-6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7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8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79索引表3评标索引表80六、投标函81七、分项报价明细表83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83八、采购需求响应84附件7-1主要人员简历表85九、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86十、采购需求偏离表87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8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88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9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90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1第一章投标邀请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5】01783、委托代理编号:LDZC-2025GK00574、采购项目总预算:1135000.00元/二年;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期限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C21040000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详见采购需求二年1135000.00元1135000.00元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阳名喜2、电话:15581155666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地址:娄底市娄星区(3)联系人:阳名喜(4)邮编:417000(5)电话:155811556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娄底市湘中大道政务服务大楼(3)联系人:王莉(4)邮编:417000(5)电话:0738-6371181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联系人:金润软件(2)电话:0738-6371199400819999(3)电子邮箱:2159511823@qq.com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另行给予价格优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阳名喜联系电话:15581155666 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名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 联系人姓名:阳名喜联系电话: 15581155666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三条第3.2款联合体投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集合地点: 二、招标文件第8.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1、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未用“拒绝 ”、“不接受 ”、“无效 ”、“不得 ”等文件规定或未标注(★)符号的条款。2、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为: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不含评分因素)。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13.8款投标报价的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总价不能超总预算,不同物业类型分项报价不能超分期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附表1资格审查表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无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第18.1款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第19款投标文件的签署或制作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娄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第19.1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标书递交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份数:电子标书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第20.5款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电子投标解密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网上递交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 ■同投标地点☐其他地点: 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报价、服务期等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需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名 称: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电 话:0738-63711812.名 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联系人:阳名喜电 话:15581155666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无☐有:履约担保数额: / % 履约担保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现金 履约担保金缴纳时间: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至指定对公账号,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开具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八、其他规定第35.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第36.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出疑问、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或制作要求19.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后提交至交易平台。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提交至交易平台。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规定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逾期不予受理。21.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1.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1.4投标人将最终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后,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否则请重新上传。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24.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2)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3)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4)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投标人代表通过电子开标软件在开标记录上进行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特殊情况。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或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已在系统内评标的,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为方便项目管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U盘)一份。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4.其他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评审项目名称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基本资格条件是否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特定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联合体是否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文件的签署、盖章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7信用记录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其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正文部分规定修正☐不按正文部分规定修正,具体修正规定为: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另行给予价格优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 %(2%-3%)的价格扣除。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综合评分法(依次采取下述方式)■报价最低■投标报价得分最高■技术得分最高■商务得分最高■随机抽取☐其他: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商务技术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0日(日历日)3投标范围(服务要求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范围是否存在(服务要求及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幅度:一般参数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为: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不含评分因素)5招标文件中用“拒绝 ”、“不接受 ”、“无效 ”、“不得 ”等文件规定或标注 “★”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是否存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是否存在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结论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302技术(A2)0.403商务(A3)0.30合计1.00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0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1=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计分标准1技术评价项(F=100分)物业管理整体设想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整体设想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①项目需求分析及设想、②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③人员培训、④服务质量保障、⑤监督考核机制等方案。方案总体内容完善详细且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20分,每出现一项欠缺或不合理的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管理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管理方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①岗位值班值守方案、②车辆安全管理方案、③消防安全管理方案、④安保人员培训、⑤安全巡查等方案。方案总体内容完善详细且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20分,每出现一项欠缺或不合理的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设施设备管理方案及措施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管理方案及措施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①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②管理措施、③维修流程、④供配电管理、⑤维修养护计划等方案。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20分,每出现一项欠缺或不合理的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卫生保洁管理方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①保洁制度、②室内保洁、③室外保洁、④卫生消杀、⑤垃圾清运等方案。方案总体内容完善详细且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10分,每出现一项欠缺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会务管理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会务管理方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①会前准备及检查确认、②会务接待和会中服务保障、③会后整理、④会务服务标准、⑤重大活动(会议)保障等方案。方案总体内容完善详细且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10分,每出现一项欠缺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应急管理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管理方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①消防应急、②设备突发事故、③公共卫生事件、④自然灾害处置、⑤群体事件处置等方案。方案总体内容完善详细且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10分,每出现一项欠缺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绿化管理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的绿化管理方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①绿化管理制度、②日常养护、③绿化服务流程、④绿化服务标准、⑤绿化服务保障等方案。方案总体内容完善详细且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10分,每出现一项欠缺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1=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商务评价项(F=100分)类似业绩3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安、保洁、绿化、维修、会务等服务内容)的,每个计15分,最高计30分。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拟任项目团队人员实力50分1.项目经理要求:提供身份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证书在学信网的查询截图)、5年以上物业经理管理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业主单位证明资料)、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全部符合计10分,否则不计分。2.保安人员要求:保安队长提供身份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3年以上保安队长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业主单位证明资料)、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全部符合计5分,否则不计分;拟任保安人员中,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计5分。共计10分。3.水电工要求:提供身份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全部符合计5分,否则不计分;拟任人员中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计5分;拟任人员中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计5分;拟任人员中同一人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计5分。共计20分。4.保洁及兼职会务人员要求:保洁人员提供身份证、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一年以上酒店服务经验证明(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全部符合计3分,否则不计分;兼职会务人员提供身份证、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两年以上酒店服务经验证明(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全部符合计7分,否则不计分。共计10分。信息化管理服务20分投标人使用自主开发、购买或租赁的物业管理类软件为采购人提供信息化服务的,计20分。(投标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购买的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投标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使用截图,否则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1=F+ F优先采购加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要求采购预算1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详见技术要求1135000.00元/二年1、“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服务的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服务。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应与采购清单一览表一致,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5、投标人应按包号进行分项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第二节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现有办公楼1栋,戒治区功能用房8栋。主要负责办公区域内及公共部分的安保、保洁、会务、电梯维护、水电日常维修和养护及高压配电房的日常巡检、消防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戒治区内电梯维护、水电日常维修和养护及高压配电房的日常巡检、绿化养护及2#栋部分公共区域保洁、警戒围墙外围及变压器的安全巡查,家属区南面公用车棚的管理和保洁,东门(市司法局右侧)至家属区公共道路的管理和保洁。(二)采购项目预(概)算:1135000.00元(二年)(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要求采购预算1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详见技术要求1135000.00元/二年(四)技术商务要求特殊要求:本项目服务于强制隔离戒毒所,为特殊安保区域。中标方及其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方关于安全、保密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方的全程监督与管理。1.安全第一原则:所有服务活动必须以保障场所绝对安全为前提。严禁任何可能危及场所安全的行为。2.保密义务: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对外泄露采购方内部建筑布局、安保措施、工作流程、人员信息等任何涉密信息。3.合规管理:服务人员进入戒治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方规定的路线、时间和流程进行,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和监督。人员配置、要求及服务范围、内容、标准:本项目共配置服务人员总人数14名。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明确,保证服务质量;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嗜好。采购方有权对上岗服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进行动态考察,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方在7日内予以调换。具体要求、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标准如下:(一)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本项目全面工作及业主单位的协调。人员要求:男性或女性年龄均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证书在学信网的查询截图),并有五年(含)以上物业项目经理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服务范围、内容:1.负责本项目全面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管理、培训、工作安排与服务质量检查、安全管理等。2.制定各服务岗位人员职责并报采购方批准,抓好全体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3.负责与采购方的各项协调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采纳采购方合理服务要求、服务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定期工作总结、服务费用结算等。4.每天对服务内容(含卫生、绿化、水电和消防设施维护、安保等)进行一次常态化检查,每周协助采购方物业管理部门对服务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向采购方负责物业管理的部门提交整改问题清单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落实。服务标准:1.物业服务总体质量标准达到采购方要求,服务中无重大责任事件,无安全事故。2.及时整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3.每半年一次的服务情况测评,对于测评发现的问题,中标方应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整改。(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人员1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水电设施的维修养护;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负责联系并处理电梯的维护、运行和管理事宜。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书(含电工作业证、高压电工作业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具有水电维修、消防设施维护5年以上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业主单位证明资料),并符合采购方进入戒治区内工作的相关要求。服务范围、内容: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基础水电设施的维修、养护(明确不含安防信息化设备、通讯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2.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两个高压配电房的日常巡检工作。3.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4.中标方与有资质的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并向采购方报备后,负责联系和处理本项目内5部电梯的年检、维护、运行和管理的工作。5.维修材料及设施设备更换所需经费由采购方负责。服务标准:1.照明及线路:确保本项目范围内灯泡、灯管能正常使用,灯罩完好,插头及插座正常;按采购方的要求完成用电设施设备的更换、用电线路的改造。2.水管及水龙头:确保本项目范围内水管正常、畅通,水龙头能正常使用,无跑冒滴漏现象,卫生间内洁具能正常使用。按采购方要求完成设施设备的安装、更换、改造。3.出现紧急情况,工作时间立即到场,休息时间半小时赶到现场,小故障4个小时内修复。4.日常水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采购方日常工作正常开展。5.对项目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协助维修、更换等。6.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电梯进行定期巡检,联系专业维保机构定期维护、检测和年检,出现故障时及时联系专业维保机构进行维修。7.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下水道堵塞的疏通工作,简易疏通工具由采购方一次性采购到位后交中标方使用、保管。8.进入戒治区内工作时,必须提前报备,并严格遵守采购方关于戒治区管理的各项安全规定。(三)绿化人员1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含办公楼内绿植)绿化养护。人员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绿化养护经验,并符合采购方进入戒治区内工作的相关要求。服务范围、内容: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绿化树木、草坪、室内绿植等的修剪、施肥、除草、浇水、防冻、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戒治大院围墙外杂草灌木等定期清理,乔木修剪另行商议。2.绿化工具、机械、材料、油料、肥料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服务标准:1.修剪:项目范围内绿化树木、草坪、室内绿植要做好休眠期修剪(冬春季修剪)和生长期修剪(夏秋季修剪),剪除绿化树木的长枝、树身的萌孽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等并视情适当修剪,以促进树木健康生长;剪除竹林老竹、病虫竹、小竹、枯竹等并视情适当修剪,以促进竹林健康生长;灌木、绿篱、草坪修剪要达到采购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戒治大院围墙周边(警戒隔离区和巡逻通道)杂草、灌木每季度要修剪清理一次。2.施肥:早春或入冬前施有机肥或复合肥1次。3.除草:绿化带、草坪中不得有明显杂草(不含戒治区内)。4.浇水:根据各类绿植的生长特点定期浇水,干旱期需加大浇水频次,确保室内绿植和室外绿化树木、草坪生长正常(不含戒治区内)。5.防冻:每年冬天适时对树木、绿植等进行防冻处理。6.病虫害防治:根据需要及时防治病虫害,需利用节假日或下班的时间喷药,其中5月至9月每半月喷洒一次杀虫药,其他时间每两个月杀一次虫,入冬后要对乔灌木主干涂刷石灰水防虫。不得使用刺激性强或中等毒性以上的农药。喷药作业前需向采购方报备,避开人员密集活动时段,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四)保安人员8人(含保安队长1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的全天安全保卫工作(东门、南门2个执勤点,不含戒治区内)。人员要求:男性,相貌端正,仪表整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退伍军人优先;保安队长须55周岁(含)以下,具有3年以上保安队长工作经验证明(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服务范围、内容: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特别是办公楼的巡查等安全保卫工作,不得发生失窃、失火等问题。2.负责本项目范围内2个执勤点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采购方关于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制度。4.保安队长要协助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人员对办公区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5.熟悉本项目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引导人员疏散,并听从采购方现场指挥。6.配合采购方高效完成项目范围内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性的安保工作。服务标准:1.保安人员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全天安全保卫工作(不含戒治区内)。2.落实采购方关于人员、车辆进入办公区的检查、登记、审批、消毒等管理要求,闲杂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办公区域。3.工作时间内必须着专用制服,着装整齐,仪态严整,语言规范,文明执勤,热情服务。4.符合采购方管理要求的外来车辆进入办公区时,要告知停放地点,督查其按规定停泊车辆。5.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时,要依法处置并及时汇报。6.门岗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值班人员在岗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并严禁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7.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日常巡逻,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要求每1小时巡逻1次,并有巡逻记录。及时发现和关闭长流水、长明灯,发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故障要立即联系维修人员处理,并向采购方相关部门报告。8.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日常传达和快递、包裹等的代收工作。(五)保洁人员3人(含兼职会务1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会议服务等工作人员要求:男性或女性,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兼职会务人员须为女性,身体健康,容貌姣好,体形匀称,能胜任礼仪接待工作,能熟练使用电脑,有酒店服务经验,熟悉会务接待、政务礼仪,举止大方。服务范围、标准:1.办公区域范围内道路、绿化带、草坪、公共配套设施及办公楼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包括所领导办公室、楼梯间、走廊、卫生间、洗漱间、会议室、指挥中心及备勤室、警体训练室、羽毛球馆等,不包括各科(室)办公室及资料室)。2.戒治区域内2#栋部分公共区域如人员车辆通道、值班室、楼梯、走廊、卫生(洗漱)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探访场所自戒毒人员亲属会见区(含)起以外区域的清扫、保洁。3.配合采购方高效完成项目范围内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性的卫生清洁工作。4.本项目范围内垃圾的收集和每日清运出所。5.负责办公区的会议服务工作。6.保洁工具、材料、消杀药品、垃圾清运出所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标准:1.对服务范围内的室外地面、草坪、宣传橱窗,室内的大厅、楼道、走廊、卫生间、宣传橱窗、会议室、公共区域的墙面、地面、门、窗、扶手、指示牌、消防门、灭火器、开关板、楼梯间、标牌等所有公共部分进行清扫、清洗和卫生保洁。2.以上卫生区域每日清扫2次以上、拖洗1次;外围公共区域每天清扫2次以上,适时清洗或冲洗;垃圾桶、探访场所、室外宣传橱窗每周清洗、清扫、擦拭1次以上。每周双休日要对一些卫生死角(各楼道窗台、楼梯扶手、走廊护栏等)进行重点打扫,确保所有的卫生区域清洁,做到无纸屑杂物,无灰尘污渍,整个外围及绿化带无白色垃圾。3.垃圾倾倒到指定地点,并每日清运出所。4.根据病媒防治、灭蚊、灭蝇等需要,适时对公共场地进行消毒、消杀。5.会务人员需着工作服,服务要规范、热情、主动、细致,文明礼貌地接待与会人员,协助采购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要爱护会议室场地和各种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移动、损坏。6.接到举办会议的通知后,会务员需立即布置好场地,在会务过程中注意客户需求,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其他约定1.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拟派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符合招标方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现场管理实际情况,对相应岗位和人员配置可做适当调整,其费用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增、减。3.采购方采购需求外的其他零星劳务及不可预见性的开支,由采购方据实结算。4.因采购方工作需要等原因,对物业服务要求有调整的,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用变化,由双方协商解决。5.中标方作为用工主体,须严格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和《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36号)的标准要求,为14名服务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并承担合同履行期间的全部用工风险、安全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责任。因中标方管理不善或其员工责任造成采购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6.中标方应对服务内容具体明确标准,制定清单,便于各项目人员对照执行。采购方每月或不定期对照标准、清单进行检查,并有权对服务不达标情况进行批评、适当扣减服务费用等处理。7.物业服务中因中标方的原因出现责任事件、服务标准达不到采购方要求且整改不及时的、二次整改后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在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人民币50—500元的整改费;经多次整改达不到采购方要求和标准的,或是因中标方原因出现重大责任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商务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报价含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具费、耗材费、保险费、管理费、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采购方采购需求外的其他零星劳务和不可预见性的开支,由采购方据实结算。2.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湘人社规〔2025〕30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湘医保发【2025】47号)标准要求为服务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4.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按月结算,由中标人提供发票、经采购人认可后转账支付。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与采购方联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投标人自负。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1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娄财采计【2025】0178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 服务内容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终止9.其他:。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第2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五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现场第五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履约时间: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履约。履约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实施,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第五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详见采购需求,特殊要求合同约定。第五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第五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约定。第五章第二节第14.2(5)项伴随服务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第五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明细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并将资格审查索引表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将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置于“商务技术文件”的第一、二页,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资格审查索引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资格审查标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一、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1合同包号2服务名称3服务期限4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5数量(人员)6单价(月度报价)7总价(年度报价)8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9备 注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6款规定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3)“其他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2款规定开标时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附件4-6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提供)4、附件4-7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企业规模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4-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二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4-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附件4-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附页4-6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索引表3评标索引表评标索引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六、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项目名称: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品目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投标报价(元):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2)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3)投标总价不得高于1135000.00元/二年,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5)报价明细表参考第五章技术要求及说明要求编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采购需求响应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1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二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备注:附主要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九、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工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人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人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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