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 商务技术文件招标公告(江山市城关幼儿园2025)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一、项目编号:ZC2026ZFCG-0101
二、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服务期限(年)
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
20.23
20.07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报名时间/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持报名资料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6号)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6号)。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6号)。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城关幼儿园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735065573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45号
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15005701019(541019)
质疑联系人:朱思蓓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68375(698375)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6号
监督管理单位名称:江山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0-4965237
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
城关幼儿园食堂--磋商文件.doc
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2026ZFCG-0101(非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江山市城关幼儿园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人:王晓燕审核人:毛伟伟二0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1第四章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17第五章合同草案21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ZC2026ZFCG-0101二、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磋商三、采购项目概况:序号名称服务期限(年)预算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120.2320.07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报名时间/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1.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持报名资料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6号)报名获取磋商文件。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6号)。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九、磋商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6号)。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江山市城关幼儿园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3735065573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45号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晓燕联系电话:15005701019(541019)质疑联系人:朱思蓓质疑联系方式:15869068375(698375)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6号监督管理单位名称:江山市教育局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0-4965237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1、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江山市城关幼儿园2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3总预算金额预算金额:20.23万元,最高限价20.07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做无标处理。4服务期限按合同要求5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6响应文件递交份数资格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商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7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 二、磋商须知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1、2.定义1、2.1.1“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2.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城关幼儿园。1、2.3.3“供应商”系指向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4.4“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1、2.5.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4.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1、5.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1、6.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分包现象,采购人可无条件中止取消与供应商合同。1、8.特别说明:1、8.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8.2.2▲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中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磋商文件说明9.磋商文件的组成9.1竞争性磋商邀请;9.2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9.3采购内容及要求;9.4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9.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9.6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3.10.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3.10.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响应文件的编制11.总体要求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导致无效处理。11.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4.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4.12.1.1【资格文件】4.12.1.11.1.1资格文件封面;4.12.1.12.2.2▲提供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4.12.1.13.3.3▲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4.12.1.14.4.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12.1.15.5.5▲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此项无需提供;4.12.1.16.6.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1.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12.1.8▲提供符合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2.1.9▲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4.12.2.2【商务技术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2.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12.2.2投标人提供自评表,将客观分自评后放入投标文件,并在评分自评明细中后注明得分具体页码;12.2.3见第四章评分标准。4.12.3.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2.3.1报价文件封面;12.3.2▲开标一览表;4.1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4.13.1.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4.13.2.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13.3.3《开标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13.4.4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4.13.5.5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4.13.6.6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13.7.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14.磋商报价4.14.1.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4.14.2.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4.14.3.3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4.14.4.4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4.14.5.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4.14.6.6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国家、省、市颁布有关材料价格调整因素,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自行决定。4.14.7.7报价统一为人民币价,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4.15.磋商有效期4.15.1.1▲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6.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17.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8.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6.19.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6.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21.▲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2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名称(即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7、响应文件的递交6.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文件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6.2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6.2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5.1供应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5.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8、磋商无效的情形6.26.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26.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26.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26.3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26.4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26.5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26.6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26.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采购终止的情形6.27.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招标人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磋商程序6.28.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29.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6.30.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6.3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3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34.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磋商时,(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授予合同6.35.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35.1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指定网站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35.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将追究的相关法律责任。35.3签约后即为磋商结束。响应文件一律不退。12、法律责任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6.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6.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3、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按叁仟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劳务基本情况本园共有师生433人,每日提供中、晚餐两餐,每周两次自制点心。中餐教职工用餐人数约58人,至少2菜1汤,中餐幼儿用餐人数约375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1时10分(冬令时11时10分);晚餐教职工用餐人数约58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7时00分(冬令时17时00分);每周两次自制点心,提供时间夏令时14时30分(冬令时14时30分);有部分幼儿因特殊体质需要提供替代餐。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员工4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及洗切工3人。二、基本需求(一)管理人员要求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中标公司必须为采购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1.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3.懂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4.上岗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操作员工要求1.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人数不得少于1人(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招聘超龄员工的,需事先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并在总劳务外包款中相应核减有关人员1518元/月/人费用,共计11月),其中主厨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副厨必须是近三年一直从事厨师工作。正常工作期间,投标公司必须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正常情况不得少于原有食堂操作员工人数,必要时可新增人数)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2.所有食堂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不得聘用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或偏激等现象的人员。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4.学期中途中标公司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采购单位同意方可更换。(三)操作流程要求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1.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2.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备餐间。备餐间在备餐前要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4.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洗不得少于3遍流水清洗。洗碗机操作按照设施使用说明执行。保洁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5.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中标公司承担)。(四)用餐服务要求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两餐(中晚餐至少2菜1汤),两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5.学校给中标公司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中标公司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6.节假日期间及寒暑假,如学校要求用餐,中标公司必须安排人员免费提供服务,不享受额外补贴。(五)卫生打扫要求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将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要做好食堂灭蚊灭蝇工作。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3.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学校发现问题后,中标公司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六)公物管护要求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中标公司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公司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中标公司所有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七)勤俭节约要求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5.每天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6.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杜绝食堂餐饮浪费行为。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遵从学校泔水量反馈情况,合理调整用米用料,调整咸淡辛辣口味。要合理利用可以二次加工的原材料,开发新菜品。(八)安全保险要求中标公司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和意外险。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学校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中标公司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中标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中标公司提出更换意见,并向中标公司提交《更换人员联系单》,中标公司应在收到《更换人员联系单》后7天内进行更换。中标公司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中标公司违约,学校可以单方解除合同。2.中标公司派遣的厨师、其他人员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学校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中标公司必须另行派遣。3.中标公司提供的主厨、副厨、其他人员表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主厨、副厨未经学校同意而更换的,出现1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出现3次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它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学校同意。4.学校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要的厨房成套设备,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并承担正常的设备维护修理费用。食堂发生火灾中标公司应该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及时补救,学校有权从质保金中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0元/次。5.承包期间,中标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2)不服从学校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3)在学校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4)干部职工投诉较多;(5)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等情况的;(6)中标公司经营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事故的;(7)因解除合同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公司承担。同时,中标公司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6.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中标公司不负责任外,中标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或不开餐,否则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并追究中标公司的相关责任。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学校十五日及以上未开餐,学校有权视工作量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相应劳务报酬。(二)中标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本项目为主厨负责制,中标公司的主厨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食堂的一切事务。负责人必须亲自在岗、掌厨、做好相关食堂台账等工作,并且保证每天食堂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如果中标公司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人数和时间扣减劳务承包费。如果中标公司负责人未亲自在岗掌厨,经学校提出后仍不整改的,学校可终止合同,按中标公司违约处理。主厨、副厨、辅助人员必须遵守上班纪律,准时在岗,不得脱岗,出现一人一次脱岗扣减劳务费100元,累计出现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2.主厨、副厨、辅助人员不得开小灶,出现开小灶情况,一次扣减劳务费200元,累计出现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3.中标公司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期年检,确保证件有效),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健康证培训、年检的费用由中标公司自理。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并教育员工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爱护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中标公司及其派遣的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一经发现由中标公司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4.中标公司要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督促员工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中标公司有违反管理制度和阴奉阳违等行为,学校有权要求中标公司改正,中标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接受学校的处罚,累计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5.中标公司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学校食堂的所有商品,若发现中标公司人员刷卡出现差错或私拿、私分的行为,发现一次,赔偿商品的价值并扣减劳务费1000元,累计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6.中标公司要切实做好食堂及规定区域的卫生,餐厅、厨房、炊具等要保持干净、清洁,接受学校卫生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整改,每检查出一次不合格,扣减劳务费100元。7.在劳务承包期间,中标公司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如因中标公司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一切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设备损坏等,由中标公司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8.在劳务承包期间,中标公司在送开水、送餐过程当中应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如因中标公司工作失误造成幼儿人身安全,由中标公司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9.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中标后,中标公司必须在15工作日内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学校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中标公司工作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中标公司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学校无关。10.中标公司应为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所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中标公司服务人员在承包服务期内出现人身损害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公司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学校无关。11.中标公司应按时、足额支付其派遣人员的一切工资报酬、劳保福利、节假日福利及待遇等,如发生拖欠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中标公司负责,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2.中标公司应每周一次以上对主厨、副厨、其他辅助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并做好记录。13.中标公司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台账工作。四、相关说明1.中标公司必须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2.采购单位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中标公司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中标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中标公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采购单位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3.采购单位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采购单位应提前及时告知中标公司。4.采购单位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5.采购单位为中标公司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提出更换。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中标公司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员工工资发放签单等。7.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人每月400元,共计9个月,由承包供应商按实按月支付。五、服务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注:第一中标公司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中标公司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第四章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一、磋商小组的组成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或由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从江山市国企临时专家库随机抽取的2名专家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二、磋商办法1、综合评分法:本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商务技术分、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2、磋商方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按照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确定。磋商时,先由供应商派代表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阐述,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供应商派代表进行回复与承诺。3、信息保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4、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值。专家打分与投标供应商自评分不一致的,必须在评审报告和评审资料中详细说明原因,允许投标供应商当场提出疑问。5、推荐中标候选人: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规定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特殊情况需缩短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并书面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表格由代理公司统一发放,技术分加报价分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则通过现场摇号确定排序,以签到的序号作为当期供应商的球号,先出球者排序在前。6、结果公告与通知: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注意事项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将该情况报采购单位,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四、评分标准评分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商务技术偏离情况客观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响应情况,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的得49分;注:未响应(负偏离)的,每一小项扣0.5分,有20项不符合的,视为投标无效;0-49分类似业绩客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日期截止日,类似餐饮服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业绩合同的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未提供不得分。0-1分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菜肴、点心创新思路等情况;提供的得基本分4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的得5分,内容描述基本完整的得6分,内容描述完整齐全且合理的得7分,内容描述全面可行性高的得8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0-8分人员情况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对原有食堂员工的录取率、人员数量以及责任分工是否明确等情况;提供的得基本分4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的得5分,内容描述基本完整的得6分,内容描述完整齐全且合理的得7分,内容描述全面可行性高的得8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0-8分内部管理、考核制度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奖惩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职工行为规范制度等),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等情况;提供的得基本分4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的得5分,内容描述基本完整的得6分,内容描述完整齐全且合理的得7分,内容描述全面可行性高的得8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0-8分安全卫生主观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劳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天检查职工食堂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提供的得基本分4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的得5分,内容描述基本完整的得6分,内容描述完整齐全且合理的得7分,内容描述全面可行性高的得8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0-8分应急预案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提供的得基本分4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的得5分,内容描述基本完整的得6分,内容描述完整齐全且合理的得7分,内容描述全面可行性高的得8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0-8分报价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0-10分注:为了响应绿色环保节约,上述商务技术文件总页数建议控制在150页以内、双面打印、采用普通胶装方式。五、磋商程序1、宣布开始:主持人宣布磋商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磋商文件确定的时间)为准,宣布磋商开始。2、标函检查:检查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份数、密封、标记、盖章等情况,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磋商环节:主持人按送达标书顺序当众启封各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若资格不符合的,就不得进入下一轮,直接淘汰。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就服务、配置、价格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打分环节:磋商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商务技术、最终报价部分进行打分。5、推荐候选人: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办法和评分标准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6、宣布得分:由主持人宣布各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第一次报价、最终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7、宣读结果:主持人宣读磋商结果。8、磋商结束:磋商结束。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2026ZFCG-0102甲方:江山市城关幼儿园乙方:甲方(学校方):江山市城关幼儿园乙方(企业方):为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及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1.标的名称:甲、乙双方根据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于2026年月日时分在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进行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2.委托管理服务地点:江山市城关幼儿园3.委托管理服务内容:见附件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1年,即:自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三、管理服务的范围和时间乙方应负责为甲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师生餐饮需求制定合理的经营时间。四、费用及结算方式1.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大写):(小写¥元),分为固定费用和考核费用两部分。本合同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支付方式劳务费按9个月发放。1.安全奖,由考核组结合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每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如有安全事故则不予支付。2.其余部分,按月结算(次月支付上一个月费用),由基本费用与考核奖(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90%,绩效考核占10%。绩效考核根据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算,满意度在8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满意度在70%(含)-8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80%支付,满意度在60%(含)-7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70%发放,满意度低于60%的不支付连续两个月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凭税务发票按月结算费用。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其他费用承担。乙方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年,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险;为符合缴纳社保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五、人员要求1.服务团队组建。乙方根据甲方食堂的营业规模合理组建经营服务团队,按校区就餐人数和相关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2.人员证明。2.1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参加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2.2乙方应提供由***门开具的服务团队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主体责任。甲方应取得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甲方应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对乙方日常管理进行监督,督促乙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人员配备。甲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同时督促乙方配备相应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3.食材采购。甲方采购的大宗食品,应按属地教育部门要求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加强食品供货商管理,建立食品供货商退出机制。4.食材验收。甲方应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落实食材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台账,对列入《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重点目录内的产品使用“浙食链”系统确认入库,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发现采购的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5.食材检测。甲方积极配置食用农产品快检设施,与乙方共同对食堂采购的蔬菜、肉、腌制品、食用油等进行快速检测,建立快检不合格处置机制,保证食材采购的安全。6.经营保障。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履约情况下正常的经营环境(包括水、电、天然气的正常供应等),提供食堂主体运行所需证件,学校有重大活动、放假或停水停电等情况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及时调整保障计划。7.财务管理。甲方负责食堂的账务处理、原料采购及销售定价。8.供餐服务。甲方应制定供餐标准供乙方执行。9.校园智治。甲方做好食堂基础信息、人员管理以及“阳光厨房”动态维护,对视频不清晰、掉线、转位、移位的及时修复。鼓励通过数字化系统完成电子台账、校园陪餐等日常管理信息。10.“三防”配备。甲方应当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11.互动机制。甲方应建立食堂问题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通过学校网站、电话、公众号、邮箱等方式引导家长或学生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规定每学期组织家长或学生代表进行交流与沟通机制,并进行供餐满意度测评。12.宣传教育。甲方对食堂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宣传资料等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13.违规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或不遵守校纪校规的从业人员。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费用约定。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2.资质要求。乙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3.规范执行。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应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实施原料采购、粗加工、切配、烹饪、供餐、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全过程控制管理。积极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卡位操作手册》和色标管理制度等要求。4.两员责任。乙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同甲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5.用工管理。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组建服务团队。乙方应与聘用的员工签订用工协议,与甲方没有人事依附关系,自行承担用工纠纷的处理和工伤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乙方负责员工的生产安全(包括车辆交通安全),并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为员工缴纳相关保险。6.人员管理。乙方应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定实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聘用的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留存记录,按规定每日晨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7.采购验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食材验收、台账建立等工作。发现采购的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8.病媒防护。乙方应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检查库房、操作间、橱柜等设施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9.体系导入。乙方积极导入“4D”“五常法”“6T”等现场管理方法或建立HACCP、ISO22000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10.供餐管理。乙方应配合甲方降低成本控制,根据就餐情况合理制定菜单和采购数量,加工过程控制食材损耗和浪费、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11.供餐约定。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餐时间与标准,合理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积极创新菜品,定期更新菜谱,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口味提高伙食质量,满足师生需求,提升满意度。12.设备管理。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到无事故隐患,设备完好,承担因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对于发现隐患或自然损耗需要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及时跟甲方提出维修要求。13.食安责任。乙方因经营管理失职造成食物中毒、人身损害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14.值班巡查。乙方应落实食堂安全值班制,保证用火用电用水安全,食堂内部用火用电、用气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私拉电线、严禁违章用电,每天下班前,专人负责对食堂电源、天然气、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15.消防安全。乙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破损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报修,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培训员工疏散逃生、有效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报警求救等应急处理技能。16.服务约定。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服务区域,在服务区域内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17.廉洁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甲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关人员索贿。八、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妥善处理好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如空档期的食堂餐饮供应等。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2.1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支付的;2.2甲方未按要求取得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2.3甲方拒绝履行提供水、电、气、暖等必要经营条件,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3.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关后果:3.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3.2乙方因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的)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3.3发生转包、分包供餐业务的,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供餐合同行为的;3.4未按供餐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整改且限期整改不力的或者一年内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包括暗访)2次以上的;3.5与学校或学校工作人员间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3.6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监督管理,经甲方通知整改后不予整改,且影响食堂正常经营的;3.7乙方经营过程中,与用餐者发生谩骂、斗殴或造成严重后果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发生学生、教职工、学生家长群体性事件的;3.8乙方人员在校园存放危险品或实施违法犯罪或损坏公共利益等行为。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服务期内,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十、违约责任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造成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款项百分之五。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不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1.3因甲方原因导致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甲方承担。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在有关部门执法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问题被通报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学校声誉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甲方根据侵害情况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2.2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十一、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个人、师生信息以及内部保密信息,除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二、考核考核具体内容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详见附件2)。十三、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江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十四、其他1.本合同在江山市签订。2.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代理公司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1一、劳务基本情况本园共有师生433人,每日提供中、晚餐两餐,每周两次自制点心。中餐教职工用餐人数约58人,至少2菜1汤,中餐幼儿用餐人数约375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1时10分(冬令时11时10分);晚餐教职工用餐人数约58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7时00分(冬令时17时00分);每周两次自制点心,提供时间夏令时14时30分(冬令时14时30分);有部分幼儿因特殊体质需要提供替代餐。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员工4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及洗切工3人。二、基本需求(一)管理人员要求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乙方必须为甲方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1.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3.懂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4.上岗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操作员工要求1.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人数不得少于1人(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招聘超龄员工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在总劳务外包款中相应核减有关人员1518元/月/人费用,共计11月),其中主厨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副厨必须是近三年一直从事厨师工作。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正常情况不得少于原有食堂操作员工人数,必要时可新增人数)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2.所有食堂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不得聘用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或偏激等现象的人员。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三)操作流程要求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1.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2.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备餐间。备餐间在备餐前要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4.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洗不得少于3遍流水清洗。洗碗机操作按照设施使用说明执行。保洁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5.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四)用餐服务要求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两餐(中晚餐至少2菜1汤),两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6.节假日期间及寒暑假,如学校要求用餐,乙方必须安排人员免费提供服务,不享受额外补贴。(五)卫生打扫要求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将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要做好食堂灭蚊灭蝇工作。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3.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学校发现问题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六)公物管护要求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所有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七)勤俭节约要求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5.每天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6.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杜绝食堂餐饮浪费行为。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遵从学校泔水量反馈情况,合理调整用米用料,调整咸淡辛辣口味。要合理利用可以二次加工的原材料,开发新菜品。(八)安全保险要求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和意外险。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学校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并向乙方提交《更换人员联系单》,乙方应在收到《更换人员联系单》后7天内进行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学校可以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派遣的厨师、其他人员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学校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乙方必须另行派遣。3.乙方提供的主厨、副厨、其他人员表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主厨、副厨未经学校同意而更换的,出现1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出现3次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它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学校同意。4.学校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要的厨房成套设备,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并承担正常的设备维护修理费用。食堂发生火灾乙方应该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及时补救,学校有权从质保金中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0元/次。5.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2)不服从学校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3)在学校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4)干部职工投诉较多;(5)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等情况的;(6)乙方经营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事故的;(7)因解除合同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6.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或不开餐,否则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学校十五日及以上未开餐,学校有权视工作量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相应劳务报酬。(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项目为主厨负责制,乙方的主厨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食堂的一切事务。负责人必须亲自在岗、掌厨、做好相关食堂台账等工作,并且保证每天食堂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如果乙方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人数和时间扣减劳务承包费。如果乙方负责人未亲自在岗掌厨,经学校提出后仍不整改的,学校可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主厨、副厨、辅助人员必须遵守上班纪律,准时在岗,不得脱岗,出现一人一次脱岗扣减劳务费100元,累计出现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2.主厨、副厨、辅助人员不得开小灶,出现开小灶情况,一次扣减劳务费200元,累计出现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期年检,确保证件有效),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健康证培训、年检的费用由乙方自理。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并教育员工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爱护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乙方及其派遣的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要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督促员工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有违反管理制度和阴奉阳违等行为,学校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接受学校的处罚,累计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学校食堂的所有商品,若发现乙方人员刷卡出现差错或私拿、私分的行为,发现一次,赔偿商品的价值并扣减劳务费1000元,累计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堂及规定区域的卫生,餐厅、厨房、炊具等要保持干净、清洁,接受学校卫生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整改,每检查出一次不合格,扣减劳务费100元。7.在劳务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一切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设备损坏等,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8.在劳务承包期间,乙方在送开水、送餐过程当中应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幼儿人身安全,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9.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中标后,乙方必须在15工作日内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学校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乙方工作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学校无关。10.乙方应为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所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乙方服务人员在承包服务期内出现人身损害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学校无关。1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其派遣人员的一切工资报酬、劳保福利、节假日福利及待遇等,如发生拖欠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2.乙方应每周一次以上对主厨、副厨、其他辅助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并做好记录。13.乙方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台账工作。四、相关说明1.乙方必须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2.甲方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甲方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甲方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3.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4.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5.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员工工资发放签单等。7.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人每月400元,共计9个月,由乙方按实按月支付。附件2食堂考核办法一、考核细则1.一票否决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1.1乙方未开具正式票据结算的或使用私人账户及其他方式进行结算的。1.2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人为原因造成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的(经相关部门认定)。1.3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窗口分包、转包情况的。2.规范经营2.1乙方需实行“4D”“五常法”“6T”等管理模式的。2.2在相关部门检查过程中,不存在因乙方管理或其他责任,被行政处罚、通报或点名批评的。2.3食堂人员配置符合招投标规定人数,满足甲方实际需求。2.4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在3日内出具整改报告。2.5乙方需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的。3.场所环境3.1保持场所干净卫生,无积尘、蛛网、无残渣、无污迹、油迹、无积水、不湿滑,无烟头等杂物。3.2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落实有效防范措施。日常有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记录,纱门、纱窗应随时关闭。3.3食堂餐厅、餐桌椅无残渣、无污迹、油迹、不湿滑,泔水、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4.人员卫生4.1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从事食品加工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4.2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首饰,要勤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4.3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5.食材采购5.1采购的食品、原料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得购入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建立食材供货商档案。5.2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超保质期限,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物品摆放整齐,并做好出入库记录。5.3节约合理使用食材,不人为造成食材浪费。6.餐饮具消毒6.1食堂餐饮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饮具、食品容器餐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消毒后的餐饮具、食品容器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保洁柜内,防止再次受到污染。6.2建立餐饮具消毒台账,做好消毒记录。6.3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7.菜品质量7.1供餐品种按合同约定提供。7.2饭菜内不存在异物、杂物,不提供未烧熟煮透、变质菜品。7.3菜品色泽味满足大众口味。8.餐厅服务8.1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耐心细致,不得与师生发生争执。8.2按规定标准供应饭菜,应一视同仁,应做到按时开饭,不得无故无饭菜供应,无故不能按时开饭等。9.生产安全做好电器、设备、液化气、蒸汽及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认真做好食堂安全教育,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记录。10.工作纪律10.1乙方人员遵守规范,不私拿食品原材料(含熟食)与其他物品的。10.2下班后及时关灯,离开岗位时关煤气、燃气、水龙头等设备设施。10.3乙方人员不接受供货商等相关人员礼品、回扣等。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考核得分情况表考核项目考核权重满意人数基本满意人数不满意人数考核得分规范经营0.1场所环境0.1人员卫生0.1食材使用0.1餐饮具消毒0.1菜品质量0.2服务态度0.1生产安全0.1工作纪律0.1合计1.0调查人:日期:正本(副本)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响应文件封面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文件1.磋商响应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响应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90__天。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磋商响应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2.供应商资格声明(采购单位名称):本单位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单位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同意此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磋商响应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声明日期:年月日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电话:传真:移动电话:邮政编码:4.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书面声明致:江山市城关幼儿园本单位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特此声明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7.书面承诺致:江山市城关幼儿园本公司符合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8.信用中国等网站信用查询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开标截止时间之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查询结果截图。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自评表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自评分页码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商务技术偏离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响应内容是否偏离123…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四、报价文件格式1.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ZC2026ZFCG-0101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备注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1年投 标 总 价大写: (小写:¥ )注:报价包含所有的费用。磋商响应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 商务技术文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