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uMR660MRI三年期维保招标公告(丽水市人民医院2025)
丽水市本级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概况
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 660 MRI三年期维保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
项目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 660 MRI三年期维保
预算金额(元):135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
备注:不允许进囗。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送达;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郑旭收,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_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_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街11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780190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郑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9、85860256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 660 MRI保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374.5K
联影磁共振三年期维保不面向中小企业情况说明.pdf307.1K
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联影磁共振三年期维保不面向中小企业情况说明.pdf
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项目名称: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采购单位:丽水市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0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5四、开标18五、评标19六、定标20七、合同授予20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8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项目名称: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350000最高限价(元):13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数量:3单位:年预算金额(元):13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送达;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郑旭收,0571-85860256。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街11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780190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01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郑旭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9、85860256E-Mail:gjzb0571@qq.com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传真:0578-2669165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预算金额标项号标项名称数量及单位预算金额(万元)1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3年1353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4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5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 不组织【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了解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情况。现场联系人为招标公告列明的项目联系人(询问)】。7样品□提供 不提供8演示□要求不要求9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1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3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4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邮寄地址(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送达):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郑旭收,0571-85860256。15开标时间和地址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址: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16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进口□允许不允许20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1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维保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错误且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表),收费标准的服务招标的7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全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备注-项目编号)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如需在开标现场地址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保障解密成功。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八)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投标人情况介绍;(6)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维保方案;(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包括评标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参考电子交易平台格式,在填写电子交易平台);(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5)报价内容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8)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0)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4)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评审结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经投标人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票数多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的评标。1.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商务技术分详见评审内容及标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要求);(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人应具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有效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等国家强制销售许可文件提供不齐全的;(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1、【客观分】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型号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2(二)技术部分1、【客观分】技术需求符合度: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的“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中的“一、技术要求”中所有技术条款共有38项技术条款: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共4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技术条款共16项,其他技术条款为普通技术条款共18项。完全满足上述所有技术条款的得28分。2. 一条及以上“★”实质性技术条款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3.标注“▲”号的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按以下进行:3.1标注“▲”号的技术条款无负偏离得满分16分。3.2每负偏离1条“▲”号的技术条款,扣1分。4.非标注“▲”号或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普通技术条款。普通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按以下进行:4.1无负偏离得满分12分;4.2普通技术条款负偏离≤8条的按以下原则评审:每负偏离1条,扣0.8分。4.3普通技术条款负偏离>8条的其他负偏离条款按以下原则评审:每负偏离1条,扣0.56分。28分2维保方案(50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故障保修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日常及定期维护保养服务方案评分,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计划维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专业性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进行评议(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零配件规格(如是否同型号、是否全新、是否原厂、是否经检验的合格品等)配置方案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备件库情况及其分布;贮存备件的数量及完备情况;配件物流方案的及时情况及可靠情况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承诺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等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医院相关设备维护与使用人员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议: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故障响应及解决时间的承诺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医院相关设备的系统安全组件或软件补丁方案进行评议(评分范围: 2,1.5,1,0.5,0)2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保专用工具与调校测试仪器的完备程度进行评议(评分范围: 2,1.5,1,0.5,0)2分(三)价格部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0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Ⅰ、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II、采购单位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III、采购内容:标项号标项名称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最高限价备注1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3年135万元维保服务为本项目核心产品Ⅳ、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一基本要求1.1投标人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具有能力并且已经开展联影uMR 660磁共振的整机维保服务。提供投标整机的维保能力证明,提供维保商成功案例的业绩及用户名单。维修工程师具备MR专业维修能力,提供体现技术实力的人员名单、相关培训及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1.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颁布的团体标准T/ZAMEI 12-2025《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修维护服务规范》。1.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自行了解所维保的设备状况、病人量以及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中标人在保修之前无条件确认维保设备运行正常,维保服务终止时,中标人必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配件不得以次充好1.4投标人在国内设有专业、充足的设备零配件仓库,备件供应100%保障(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1.5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所配备的确保标的设备能够安全、有效、平稳、可靠运行所必须具备的规范的MRI维保专业设备、工具及材料(如加氦、检漏、励磁、匀场、测试、校正设备工具等)的证明资料1.6投标人提供磁体液氦温度或压力失控、液氦泄漏甚至失超的紧急预案1.7投标人需提供全时段、无缝、流畅、快速、有效、安全的配件物流方案1.8项目必须由投标人自行完成,不得进行转包、分包或由外散的无约束保障的人员独立完成1.9有全职的应用培训人员,满足MR设备应用方面的服务,并能以现场和远程的形式,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提供人员姓名、培训资料1.10投标人具有电气环境保障团队和设备,能够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质量、电磁干扰、环境腐蚀气体等。要求提供仪器资料、检测报告样本作证明。1.11投标人提供本项目保修(维保)服务、安全保障与质量保证的整体方案及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所涉及的其他方案、措施、流程、计划、承诺等(体现完整性、合法合理性、可行性、优质高效性等)二保修设备★2.1联影uMR 660磁共振一套三保修类型、保修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3.1保修类型:全保(含配件更换、人工服务及非功能性软硬件升级)★3.2保修范围:整机、配套设备和软件系统(包含磁体,液氦、水冷系统、冷头、磁体与液氦监测报警模块、线圈、梯度系统、射频系统、重建系统、计算机操控系统、工作站、生理门控、对讲系统、扫描床、床垫、头枕、精密空调等,不包含高压注射器)▲3.3服务内容:保修期内中标人为标的设备提供紧急维修、配件更换、调试校准、电气环境测试、定期保养维护、技术培训与咨询指导、系统安全性软硬件升级、质量保证、安全保障、维保情况记录、分析与归集等服务,所产生的配件、人工、差旅、运输、保险、税金、第三方支持等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中▲3.4服务时间:全年365天,每周7×24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在非紧急情况下经招标人同意可酌情推迟或豁免)四设备总体技术服务要求▲4.1保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尽全力保证标的设备的正常运行且保证设备安全与性能指标与制造商提供的指标保持一致4.2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长期有效的客户服务电话及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4.3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数字化远程监控、诊断与维修服务,帮医院提早做计划, 尽可能减少计划外停机时间(提供过往远程服务案例等证明材料)▲4.4保修期内中标人指定两名资深工程师为第一责任工程师和第二责任工程师(提供名单,人员资质证明及相关人员在投标方超过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负责该设备维修、保养,并有后续的服务支持团队,两名责任工程师中至少有一名持有冷头更换原厂认证的特殊资质并具有五年以上的从业经历。▲4.5中标人接到报修后应在0.5小时内作出响应,如需派工上门,1小时内确认派工信息和工程师到达医院所在地时间,24小时内工程师应到达现场,需配件(含MR备用线圈)更换确认后24小时内送达现场,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3天内修复,磁共振磁体或失超故障以及更换冷头修复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维修完成后的设备性能应与制造商提供的指标保持一致并提供详细的中文维修报告▲4.6除不可抗力或极为特殊的故障外,如果中标方遇到维修停机超过5天并难以解决问题的情况,经核实后,招标人有权请原厂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若发现中标人维修实力明显不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保修款▲4.7中标人在保修期内保证设备开机率在95%以上(按365日计算,停机时间不能超过18天),开机率低于95%的,停机时间每超过一天,保修期顺延10天▲4.8服务期内每年提供至少2次与制造商提供的方案保持一致的定期标准维护(含所需的保养套件、耗材及必要的清洁、检查、测试、调校、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服务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检修等),维护工作完成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报告(含总结评估报告)▲4.9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维修所用备件均为原厂同型号全新合格匹配备件,重要备件如磁体、冷头、射频功放,梯度功放,氦压机等均可提供医疗器械注册人出具的适配标的设备的合法、合格证明,如为进口配件还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投标人如不能完全满足招标人对于维修维护配件规格的要求,必须列明与设备质量安全相关的配件(尤其是高值重要配件)清单,如实说明配件的合法来源、新旧程度、测试合格的主体及评判标准等作为评标依据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违约的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款投标人维修配件只要能提供合法、合格证明的即视为响应。▲4.10磁体、冷头,氦压机、水冷机以及梯度、射频放大器等部件在需要更换时须采用原制造商生产的同型号全新正品▲4.11磁体外部线圈若损坏除更换外,应按线圈原制造商的质量标准进行维修,维修期间提供合格的备用线圈。同一线圈故障(不含线缆故障)一年内(从第一次故障起算可跨保修年度)出现2次,需无条件更换全新原装线圈▲4.12中标人应通过现场或远程的方式实时监视磁体、液氦、氦压制冷系统、水冷系统等的运行状态(如液氦压力、液氦水平、冷头温度、氦压机运行压力、水冷机水温水压及工作状态等)、整机运行状况、故障日志及环境状况等,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发现、识别并按预案启动干预直至消除危害,万一发生失超等严重情况,中标人应立即调用可能的资源在约定时间内将设备恢复至正常状态▲4.13合同期内液氦及时供应或补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结束,液氦水平至少要维持在80%以上▲4.14磁共振维修作业存在较高的危险性,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严格按照制造商的作业流程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进行维修作业,杜绝违规操作,采取严格措施以避免可能的人员伤亡及财物的额外损失4.15招标人如有需要,中标人需免费提供超导匀场及涡流校准。4.16招标人如有需要,中标人需免费提供电气环境检测并出具报告。▲4.17服务期内,中标方应确保标的设备的各项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监、药监、特检等相关机构)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的的计量、检验或检测,如设备技术指标未能达到相关标准,需要维修后进行二次及以上计量、检验或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直至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关键部件更换后,若有相关规定需要计量或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的,中标人需自行向有资质的计量或检测服务机构申请计量或检测,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使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18服务期内免费提供标的设备的软硬件安全升级,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4.19服务期内,中标人在进行维修维护服务时若导致招标人该设备其他新故障或该设备以外其他设施设备损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20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必要的与标的设备维保与应用相关的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服务4.21提供全年维修、维保总结报告(包含详细的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停机和恢复时间,更换零备件种类、数量、价格清单及设备性能评估报告等)五报价说明★5.1投标人投标总价中应包含(已发生的约30.5万元的维修费用,包括一次更换冷头及一次更换梯度放大器内部风扇的费用)。二、商务及技术服务要求序号商务及技术服务要求投标响应一付款方式:★1.1第一个保修年度: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 70% 作为预付款,保修年度结束并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 30%。后两个保修年度:保修年度开始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起7天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 70% ,保修年度结束并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 30%。二保修服务期:2.1三年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医疗设备保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XXXX标项n:XXXXXXXXXXXXX磁共振保修服务的招标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与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本设备保修(维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保证甲方标的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安全、有效和平稳运行,具体条款如下:1、保修设备与服务要素一览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序列号保修起始日保修终止日年定期保养次数单价(万元/年)联影MRI一台uMR 660≥2响应时间≤0.5小时人员到场时间≤24小时配件到场时间≤24小时开机率≥95%保修款总额(RMB)元整(小写:元)二、保修类型、保修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时间1.保修类型:全保(含配件更换、人工服务及非功能性软硬件升级)。2.保修范围:MRI整机、配套设备和软件系统(包含磁体,液氦、水冷系统、冷头、磁体与液氦监测报警模块、线圈、梯度系统、射频系统、重建系统、计算机操控系统、工作站、生理门控、对讲系统、扫描床、床垫、头枕、精密空调等,不包含高压注射器)。3.服务内容: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设备提供紧急维修、配件更换、调试校准、电气环境测试、定期保养维护、技术培训与咨询指导、系统安全性软硬件升级、质量保证、安全保障、维保情况记录、分析与归集等服务,所产生的配件、人工、差旅、运输、保险、税金、第三方支持等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中。4.服务时间:全年365天,每周7×24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在非紧急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酌情推迟或豁免)。三、保修期限:见本合同条款一。四、保修费及支付方式1.保修款总额:见本合同条款一。2.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70%作为预付款,保修年度结束并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30%,后两个保修年度开始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起7天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70%,保修年度结束并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年度款的30%。第一期:在年月日前付清人民币元整(¥);第二期:在年月日前付清人民币元整(¥);第三期:在年月日前付清人民币元整(¥);第四期:在年月日前付清人民币元整(¥);第五期:在年月日前付清人民币元整(¥);第六期:在年月日前付清人民币元整(¥);3.乙方指定的帐户信息账户:账号:开户行:五、保修期内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手册正确使用及操作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及清洁工作。2.甲方应确保设备所处环境(如温、湿度)、信息网络及水、电、气等的供应和废液、气等的排放以及接地符合制造商规定的运行及存贮条件,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并予以记录。3.甲方应按规定对设备重要的状态或报警信息(如液氦水平、液氦压力、冷头温度、氦压机压力、水冷机状态等)进行检查、记录,一旦发生故障、异常或隐患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4.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行维修、保养、测试调校等服务提供方便,例如,向乙方提供有关故障的信息,在设备现场适当的距离内,提供足够的工作空间和必要的设施等。5.甲方有义务妥善保存乙方技术人员维修保养所需的设备资料、软件备份、随机工具与配件材料、检查维修记录等以备使用。6.原则上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拆卸、移动设备及部件或邀请第三方进行维修。7.甲方在正常使用设备时如出现意外导致或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的危险情况,应尽可能第一时间采取适当合理的避险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危害与损失的发生和扩大并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以正确应对意外状况的发生、发展,双方应协同做好善后处理。8.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支付各期的保修款。9.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全程监督的权利,如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验收效果的,甲方有权采取在设定时间内要求重作、换工程师以及紧急更换服务商等补救措施,直到验收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所涉及的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10.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误维修或维修质量不能满足约定要求以及拒绝提供约定服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延迟付款、扣款索赔、终止或解除合同、拒付款项等举措以维护自身权益。六、保修期内乙方权利与义务1.向甲方提供长期有效的客户服务电话且电话服务不受时间限制,电话号码:XXXXXXXXXXXXXXX。2.免费为甲方使用操作与维护人员提供咨询指导与必要的培训服务(内容包括原理、操作与维护规范、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目的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3.在接到设备故障报修后,乙方应在0.5小时内予以响应,对甲方人员排除故障进行指导,如暂时未能修复,应在1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派工信息和工程师到达医院所在地时间,并在自行判断或接到通知需要上门服务后24小时内由专业工程师携带专业工具以及可能需要、尽量充足的配件赶到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优质高效的检查、维修,如配件损坏或怀疑损坏需要调运的应在作出调运决定后24小时内将配件发到现场。一般故障要求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要求3天内修复,主磁体、梯度线圈、射频线圈、失超等故障(特殊故障)要求7天内修复,维修后的设备性能应与制造商提供的指标保持一致。4.乙方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2次不低于原厂标准的定期维护(含所需的保养套件、耗材及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校、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服务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检修等)。5.乙方工程师到院应先联系甲方工程师,在院期间应服从甲方安排并配合甲方做好防火、防盗、防尘、辐射防护、感控消杀、网络信息安全、维修垃圾清理等工作,服务完成离院前应与甲方工程师及使用科室做好交接,同时将详细的维修、维护等服务报告或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交由甲方留存备档。6.原则上,乙方提供的所有配件应为合法的同型号的全新原厂合格配件,如果确实无法提供前述规格的配件,需要列明清单、说明理由、提供相应的合法、合格证明以及完全承担民事与法律责任的承诺,预先交由甲方医疗设备科进行审查,只有审查通过并完全满足甲方为此提出的保证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才能进行更换,由此所产生的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高值配件更换前须经甲方工程师查验,所有随配件附带的安装说明、检测报告、合格证明、注册证等资料均须收集后完整的交给甲方工程师留存,进口配件如甲方要求出示,还需快速提供报关单复印件,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需要在甲方内部网络节点(含接入内网的设备)接入外来信息媒介或需要远程协助或连接的,应经过甲方信息管理部门的处理及许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将全部由乙方承担。9.设备原有软件及安全组件在保修期内无条件更新到制造商最新版本。10.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确保设备的各项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监、药监、特检等相关机构)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的的计量、检验或检测,如设备技术指标未能达到相关标准,需要维修后进行二次及以上计量、检验或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关键部件更换后,若有相关规定需要计量或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的,中标人需自行向有资质的计量或检测服务机构申请计量或检测,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使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1.乙方应确保每个保修年度开机率在95%以上(按自然日计算,全年停机时间不超过18天),非乙方所能控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因素、甲方未尽义务或人为故意(非乙方不当教导或要求)、不可抗力及计划性保养所致的停机时间以及乙方提供备用机补救的时间不计入开机率计算。12.每个保修年度期满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全年服务汇总报告(含维修、保养记录,停机天数,更换零配件名称、数量、价格及设备状态评估等)13.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内,乙方应通知甲方安排最后1次标准维护,并将设备当前真实状况评估在保修期结束前不少于一周的时间以书面或电子版方式提交给甲方,以利甲方对出保后可能发生的故障有一个较为客观准确的预期判断。14.保修范围之外因素、甲方未尽义务或人为故意(非乙方不当教导或要求)、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或缺陷经乙方维修恢复后,甲方应额外支付相应的费用。15.乙方有根据设备安全与性能状况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甲方提出改善建议的权利,如甲方未采取相关合理的改善措施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乙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16.若有其他优惠条件请另附页。七、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改正并采取弥补措施,违约方拒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如维修速度、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每发生一次违约,甲方将从应付款中扣除20000元基础违约金作为对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赔偿,如果甲方损失金额(含经补救仍不能挽回的直接损失、因甲方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损失以及第三方若受到伤害或损失因此向甲方实际索赔的金额在责任认定范围内属于乙方违约责任的部分等)超过违约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超过违约金数额部分的损失赔偿。甲方对乙方以备用机方式或替换为不低于原运行规格的设备或组件作为损失紧急补救的措施应予支持。3.保修年度内(从保修年度第一天起算)乙方发生超过3次经甲方认定的违约或累次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总额超过年度合同金额的20%,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应支付给乙方的保修金额=按保修年度内实际履行天数计算的金额-(本年度已发生的累次违约金+累次超出违约金数额的损失赔偿总额)-因触发合同意外终止给甲方带来损失而加罚的按本年度合同金额20%计算的违约金。如应付款为负值,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欠款。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次数超出后每次违约的违约金数额为(1+超出次数)*基础违约金数额。4.因物流迟误导致维修延迟,根据本合同维修时效性约定由乙方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5.设备开机率若未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延长合同期限或扣罚违约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如选择终止合同,应付款按本条第3款合同解除情况下的方式计算;如选择延长期限,则停机时间每超过一天,保修期限顺延10天,不再加罚违约金,也不计入违约次数;如选择单独扣罚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将按本年度合同金额的20%计。6.如果发生非乙方或其关联人原因以及由公认的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服务违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可部分或全部免除。7.甲方在非乙方原因或未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不能及时将当期应付款支付给乙方1个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3个月内支付,并从延期支付的第一天开始,每日按当期应付款的0.5‰加收滞纳金,若甲方超出限期仍未支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除加收本年度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外,已履行还未收取的服务费用和滞纳金仍需甲方偿付。八、合同的变更、转让、延期履行及非正常终止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除非双方协商后书面同意。2.在必要的情况下为了合同能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且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或其他具有合同履行相应资质的维保服务机构,但乙方应保证此转让以不损害甲方利益为前提且乙方还需保证转让后的合同履行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所有质量标准。3.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中断,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相同,但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受不可抗力影响期间,如果设备是由乙方提供的补救措施恢复运行的,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4.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设备灭失或严重损毁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只能报废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将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在两周内书面确认合同终止,支付款将按合同实际执行天数计算。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某种原因(如院区搬迁)不得不弃置设备并终止运行,甲方应提前两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在两周内书面确认合同终止,支付款将按实际合同执行天数计算。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内更换的高值配件,经甲乙双方协商评估其剩余价值,可以按某种对价由乙方进行回收以减少乙方损失,除此以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赔偿。9、信息保密除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业务机密等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十、补充条款1.保修服务期内,乙方应尽全力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且保证设备安全与性能指标与制造商提供的指标保持一致。2.保修期内乙方提供数字化远程监控、诊断与维修服务,为甲方提早做计划,尽可能减少计划外停机时间。3.保修期内乙方指定两名资深工程师为第一责任工程师和第二责任工程师(提供名单),负责该设备维修、保养,并有后续的服务支持团队。4.除不可抗力或极为特殊的故障外,如果乙方遇到维修停机超过5天并难以解决问题,经核实后,甲方有权请原厂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维修实力明显不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保修款。5.招标文件中明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维修所用备件均为同型号全新原厂合格匹配备件,如投标人不能完全满足招标人关于维修维护配件的规格要求,在中标后将按其投标时提供的配件规格清单由双方商定合同本款内容(可另附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了不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配件,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配件,或者按全新原厂配件的标准价格从应付款中扣除,除按违约处理外,甲方同时有权依此单方面终止合同。6.磁体、冷头,氦压机、水冷机等部件以及梯度、射频放大器在需要更换时须采用原制造商生产的同型号全新正品。7.磁体外部线圈若损坏除更换外,乙方应按线圈原制造商的质量标准进行维修,维修期间提供合格的备用线圈。同一线圈故障(不含线缆故障)一年内(从第一次故障起算可跨保修年度)出现2次,需无条件更换全新原装线圈。8.乙方应通过现场或远程的方式实时监视磁体、液氦、氦压制冷系统、水冷系统等的运行状态(如液氦压力、液氦水平、冷头温度、氦压机运行压力、水冷机水温水压及工作状态等)、整机运行状况、故障日志及环境状况等,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发现、识别并按预案启动干预直至消除危害,万一发生失超等严重情况,乙方应立即调用可能的资源在约定时间内将设备恢复至正常状态。9.合同期内液氦及时供应或补充,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结束,液氦水平至少要维持在80%以上。10.磁共振维修作业存在较高的危险性,乙方在服务期内应严格按照制造商的作业流程及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进行维修作业,杜绝违规操作,采取严格措施以避免可能的人员伤亡及财物的额外损失。11.甲方如有需要,乙方需免费提供超导匀场及涡流校准。12.甲方如有需要,乙方需免费提供电气环境检测并出具报告。13.服务期内,乙方在进行维修维护服务时若导致甲方该设备其他新故障或该设备以外其他设施设备损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4.乙方承担自2025年6月3日起至本保修合同生效之日前标的设备已发生的所有维修维护费用(至本招标文件公示日的维修维护费用总计为30.5万元,包括一次更换冷头及一次更换梯度放大器内部风扇的费用)。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项目招投标文件、承诺及补充协议等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或者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含骑缝章)方可生效。甲方: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标项号:1标项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标项号:1标项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1.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_________(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年月日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2.商务技术文件”。6.投标声明函格式投标声明函致:_________(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4.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5.我方委托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6.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规格型号:。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年月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_________(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8.采购需求响应表(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采购需求响应表招标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需求(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采购需求响应表》,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投标人盖章:日期: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招标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盖章:日期:10.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参考电子交易平台格式,在填写电子交易平台);(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8)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9)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次投标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填写下述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维保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三选一: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投标人)(盖章):日期: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下述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________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投标总价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4.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内容填写示例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备注元人民币 元15.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1投标人:(盖章)日期:16.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报价(元)备注1234投标人:(盖章)日期:17.报价内容承诺函报价内容承诺函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我公司承诺,本次投标总价中已包含已发生的约30.5万元的维修费用,包括一次更换冷头及一次更换梯度放大器内部风扇的费用。投标人:(盖章)日期:1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并在此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联系传真: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情况说明项目名称:联影uMR-660MRI三年期维保、联影uMR-586MRI三年期维保2个项目,因项目为专业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磁共振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设备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维修难度高,若限定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将无法确保本项目中标产品的竞争性以及中标产品的质量。我院认为上述情况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故确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特此说明!丽水市人民医院2025年12月11日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项目名称: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采购单位:丽水市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0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5四、开标18五、评标19六、定标20七、合同授予20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8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项目名称: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350000最高限价(元):13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数量:3单位:年预算金额(元):13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送达;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郑旭收,0571-85860256。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街11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780190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01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郑旭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9、85860256E-Mail:gjzb0571@qq.com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传真:0578-2669165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预算金额标项号标项名称数量及单位预算金额(万元)1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3年1353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4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5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 不组织【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了解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情况。现场联系人为招标公告列明的项目联系人(询问)】。7样品□提供 不提供8演示□要求不要求9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1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3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4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邮寄地址(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送达):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郑旭收,0571-85860256。15开标时间和地址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址: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16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进口□允许不允许20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1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维保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错误且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表),收费标准的服务招标的7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全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备注-项目编号)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如需在开标现场地址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保障解密成功。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八)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投标人情况介绍;(6)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维保方案;(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包括评标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参考电子交易平台格式,在填写电子交易平台);(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5)报价内容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8)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0)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4)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评审结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经投标人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票数多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丽水市人民医院联影uMR660MRI保修项目的评标。1.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商务技术分详见评审内容及标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要求);(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人应具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有效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等国家强制销售许可文件提供不齐全的;(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1、【客观分】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型号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2(二)技术部分1、【客观分】技术需求符合度: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的“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中的“一、技术要求”中所有技术条款共有38项技术条款: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共4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技术条款共16项,其他技术条款为普通技术条款共18项。完全满足上述所有技术条款的得28分。2. 一条及以上“★”实质性技术条款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3.标注“▲”号的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按以下进行:3.1标注“▲”号的技术条款无负偏离得满分16分。3.2每负偏离1条“▲”号的技术条款,扣1分。4.非标注“▲”号或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普通技术条款。普通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按以下进行:4.1无负偏离得满分12分;4.2普通技术条款负偏离≤8条的按以下原则评审:每负偏离1条,扣0.8分。4.3普通技术条款负偏离>8条的其他负偏离条款按以下原则评审:每负偏离1条,扣0.56分。28分2维保方案(50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故障保修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日常及定期维护保养服务方案评分,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计划维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专业性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进行评议(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零配件规格(如是否同型号、是否全新、是否原厂、是否经检验的合格品等)配置方案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备件库情况及其分布;贮存备件的数量及完备情况;配件物流方案的及时情况及可靠情况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承诺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等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医院相关设备维护与使用人员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议: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故障响应及解决时间的承诺进行评议(评分范围:5,4,3,2,1,0)5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医院相关设备的系统安全组件或软件补丁方案进行评议(评分范围: 2,1.5,1,0.5,0)2分【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保专用工具与调校测试仪器的完备程度进行评议(评分范围: 2,1.5,1,0.5,0)2分(三)价格部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0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Ⅰ、项目编号:331100253210100000044-0625-25216H69II、采购单位名称:丽水市人民医院III、采购内容:标项号标项名称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最高限价备注1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联影uMR 660 MRI保修项目3年135万元维保服务为本项目核心产品Ⅳ、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一基本要求1.1投标人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具有能力并且已经开展联影uMR 660磁共振的整机维保服务。提供投标整机的维保能力证明,提供维保商成功案例的业绩及用户名单。维修工程师具备MR专业维修能力,提供体现技术实力的人员名单、相关培训及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1.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颁布的团体标准T/ZAMEI 12-2025《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修维护服务规范》。1.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自行了解所维保的设备状况、病人量以及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中标人在保修之前无条件确认维保设备运行正常,维保服务终止时,中标人必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配件不得以次充好1.4投标人在国内设有专业、充足的设备零配件仓库,备件供应100%保障(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1.5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所配备的确保标的设备能够安全、有效、平稳、可靠运行所必须具备的规范的MRI维保专业设备、工具及材料(如加氦、检漏、励磁、匀场、测试、校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联影uMR660MRI三年期维保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