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招标公告(苏州旅游职业学院2025)
项目概况 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 JSZC-320500-CYLY-G2025-004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YLY-G2025-0040
项目名称: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
预算金额:1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小写:1570000元)
采购需求:
对通和楼、财贸楼、仁和厅、物流基地、11号楼、吴山苑、文旅楼、雅和楼、健和楼、来溪苑会议中心及明礼堂等消防设施进行针对性升级完善,(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升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应急疏散系统完善、消防设施与器材补充、智慧消防物联网建设、消防控制室设备更换升级等)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采购文件后,可通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及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旅游职业学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1号
联系人:汝浩杰
联系电话:6650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07室
联系人:黄艳、吴鑫斌
联系电话:15135236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艳、吴鑫斌
电话:15135236720
JSZC-320500-CYLY-G2025-0040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CYLY-G2025-0040采购人:苏州旅游职业学院采购内容: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采购类别:货物类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2项目编号:JSZC-320500-CYLY-G2025-00403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九十天(日历日)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小写: 1570000.00元)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按苏财购告〔2020〕7号文件中的参考格式。6网上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7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提供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须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送至招标代理机构。8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4:30整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14: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本项目代理费为21270元。账户名: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桥支行账号:10-539501040041789 10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第七项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响应单位不足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响应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CYLY-G2025-00402.项目名称: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小写:157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小写:1570000元)5.采购需求概述:对通和楼、财贸楼、仁和厅、物流基地、11号楼、吴山苑、文旅楼、雅和楼、健和楼、来溪苑会议中心及明礼堂等消防设施进行针对性升级完善,(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升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应急疏散系统完善、消防设施与器材补充、智慧消防物联网建设、消防控制室设备更换升级等)6.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1)申领CA证书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3.售价:免费。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8.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技术支持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4点30分整(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投标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5.各投标单位的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将做无效投标情形处理。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7.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采购文件后,可通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及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旅游职业学院地址:吴中区越湖路致能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101号联系人:汝浩杰电话:1830621922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07室联系人:吴鑫斌黄艳电话:151352367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艳电话:15135236720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天:日历日。2.12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3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5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7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8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9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20核心产品:根据本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无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2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7.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三、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10.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忽略)10.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0.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1.投标质疑1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1.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11.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1.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黄艳联系电话:15135236720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07室四、投标文件说明12.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5.1.1投标函;15.1.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5.1.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5.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5.1.5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5.1.6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三章)。15.2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15.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5.2.2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5.2.3投标单位满足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15.2.3.1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2.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15.2.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一期的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5.2.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15.2.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属,格式见第三章)及相关证明文件;15.2.5产品质量承诺;(格式自拟)15.2.6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见格式);15.2.7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见格式)15.2.8类似业绩一览表(见附件格式);15.2.9投标保证承诺书(见附件格式);15.2.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5.1.1—15.2.4款规定的资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3)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6.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6.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内工作涉及的一切系统项目管理、设计、软件系统建设、检测、试运行直到运行验收、利润、税金、培训、质保、技术支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7.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要求的内容填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17.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报价。17.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7.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20.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0.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1.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2.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2.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4.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3资格审查24.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4.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4.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4.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4.3.2.4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5.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5.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5.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5.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5.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5.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5.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5.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5.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5.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5.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2.6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6.评标内容的保密26.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6.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7.对投标文件初审27.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7.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7.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7.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7.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7.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7.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7.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7.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7.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7.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7.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投标的澄清2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投标无效29.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0.废标30.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3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废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七、授予合同32.中标单位的确认32.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3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在同一招标环节,质疑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人未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3.合同授予标准33.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4.中标通知书34.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4.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5.合同的签订35.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5.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5.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八、其他事项37.代理服务费37.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7.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7.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票信息报名人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7.4中标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招标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合同。38.监督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的补充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CYLY-G2025-0040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JSZC-320500-CYLY-G2025-0040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支付代理服务费;10.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备注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分项报价表(报价分析)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 2 3 4 5 6 … 注:1、本投标分项报价表为参考,具体详见附件详细报价表,投标时需将附件详细报价表上传至系统。各投标人应根据此表格式按项目分别填写报价详细清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项目编号: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备注1免费质保期 2服务响应 3到达现场 4解决问题 5其他优惠措施 6 注:1、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2、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 2 3 4 5 6 …… 附:1.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填写,并附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CYLY-G2025-0040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2024年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下列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可将所投核心产品或主要产品,由投标单位自行列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行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填写。2、《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第四章招标书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旅游职业学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0-CYLY-G2025-0040号二、招标内容:苏州旅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小写:1570000元)四、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五、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对通和楼、财贸楼、仁和厅、物流基地、11号楼、吴山苑、文旅楼、雅和楼、健和楼、来溪苑会议中心及明礼堂等消防设施进行针对性升级完善。(二)建设内容对通和楼、财贸楼、仁和厅、物流基地、11号楼、吴山苑、文旅楼、雅和楼、健和楼、来溪苑会议中心及明礼堂等消防设施进行针对性升级完善,(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升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应急疏散系统完善、消防设施与器材补充、智慧消防物联网建设、消防控制室设备更换升级等)(三)消防设施采购清单消防设施采购清单名称:通和楼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备注1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外形尺寸 ≥1080mm×1245mm×800mm工作电压 AC220V(85% ~ 110%)50Hz系统容量 报警回路:1 ~ 32;多线盘:20;总线盘:10 报警回路:1 ~ 32;多线盘:20;总线盘:12通讯端口 CAN:1 个 ;RS232:1 个 ;RS485:2 个;RJ45:1 个 ;USB:1 个组网容量 系统组网数量≤ 99 台控制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4717-2024《火灾报警控制器》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台1 含拆装2消防广播主机(柜)外形尺寸 ≥482.6mm×132.6mm×33.1mm工作电压 DC24V,系统电源提供工作电流 ≤ 0.6A带载容量 ≤ 15 台功率放大器联动方式 触点联动 / 协议联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第 1 号修改单台1 3消防电话主机(柜)外形尺寸 ≥482.6mm×189mm×44.4mm工作电压 DC20V ~ DC28V工作电流 ≤ 0.5A通讯距离 2000 米(导线截面积≥ 1.0mm²)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台1 4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外形尺寸 ≥275mm×100mm×350mm工作电压 AC220V(85% ~ 110%)50Hz系统容量 单回路:最大 252 点 / 路通讯端口 CAN:1 个 ;RS232:1 个组网容量 系统组网数量≤ 99 台控制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 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套1 5楼层显示器外形尺寸 ≥180mm×110mm×29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8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3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7429-2011《火灾显示盘》台4 6点型探测器外形尺寸 ≥Φ100mm×H46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50uA(总线 24V)保护面积 60 ~ 80m²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 4715-2024《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个482 7声光报警器外形尺寸 ≥Φ100mm×H52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8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6mA(总线 24V)声压等级 80.0dB ~ 115.0dB(24V,A 计权)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26851-2011《火灾声和 / 或光警报器》个18 8手动报警按钮外形尺寸 ≥90mm×90mm×38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9880-202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个18 9消火栓按钮外形尺寸 ≥90mm×86mm×38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个18 10消防模块外形尺寸 ≥85mm×85mm×41mm(含底座)线 制 有极性 两线制工作电压 监视:DC7.0V ~ 9.0V,启动:DC24V ~ 28V,(控制器多线盘提供)报警电流 ≤ 100mA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个(台)170 11消防水箱SUS304-2Bm324 12稳压泵控制箱0.37-15W台1 13消火栓稳压泵XBD-DFL台2 14闸阀 DN 50Z418-16Q个6 15止回阀 DN50H41X-16个2 16橡胶接头 DN50JGD-16个4 17浮球阀 DN50JH-2个1 18消火栓钢管 DN50m30 19应急照明M3062-5(M-ZFZD-E5W3062)套32 20疏散指示M3596(M-BLZD-2LROEI0.5WCBX)套55 21闸阀DN150Z418-16Q个15 22液位显示装置QDY30A个1 23消火栓钢管 DN150m100 24离心式通风机 排烟风机5.5KWHTF-Ⅰ-10 风量:36000CMH,静压:700Pa,功率:5.5KW台1 工名称:财贸楼1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外形尺寸 ≥340mm×460mm×80mm工作电压 AC220V(85% ~ 110%)50Hz系统容量 2 回路,单回路满载 200(11 协议)/252 点(62 协议);6 路多线通讯端口 CAN:1 个 ;RS232:1 个 ;RS485:1 个;RJ45:1 个 ;USB: 1 个组网容量 系统组网数量≤ 99 台控制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4717-2024《火灾报警控制器》、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台1 含拆装2消防广播主机(柜)外形尺寸 ≥482.6mm×132.6mm×33.1mm工作电压 DC24V,系统电源提供工作电流 ≤ 0.6A带载容量 ≤ 15 台功率放大器联动方式 触点联动 / 协议联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第 1 号修改单台1 3消防电话主机(柜)外形尺寸 482.6mm×189mm×44.4mm工作电压 DC20V ~ DC28V工作电流 ≤ 0.5A通讯距离 2000 米(导线截面积≥ 1.0mm²)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台1 4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外形尺寸 ≥275mm×100mm×350mm工作电压 AC220V(85% ~ 110%)50Hz系统容量 单回路:最大 252 点 / 路通讯端口 CAN:1 个 ;RS232:1 个组网容量 系统组网数量≤ 99 台控制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 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套1 5楼层显示器外形尺寸 ≥180mm×110mm×29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8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3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7429-2011《火灾显示盘》台5 6点型探测器外形尺寸 ≥Φ100mm×H46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50uA(总线 24V)保护面积 60 ~ 80m²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 4715-2024《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个350 7声光报警器外形尺寸 ≥Φ100mm×H52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8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6mA(总线 24V)声压等级 80.0dB ~ 115.0dB(24V,A 计权)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26851-2011《火灾声和 / 或光警报器》个60 8手动报警按钮外形尺寸 ≥90mm×90mm×38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9880-202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个60 9消火栓按钮外形尺寸 ≥90mm×86mm×38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个60 10消防模块外形尺寸 ≥85mm×85mm×41mm(含底座)线 制 有极性 两线制工作电压 监视:DC7.0V ~ 9.0V,启动:DC24V ~ 28V,(控制器多线盘提供)报警电流 ≤ 100mA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个(台)111 11疏散灯M3596(M-BLZD-2LROEI0.5WCBX)套193 名称:仁和厅1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外形尺寸 ≥275mm×350mm×82mm工作电压 AC220V(85% ~ 110%)50Hz系统容量 单回路,单回路满载 200(11 协议);2 路多线通讯端口 CAN:1 个 ;RS232:1 个 ;RS485:1 个;USB:1 个组网容量 系统组网数量≤ 99 台控制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4717-2024《火灾报警控制器》台1 含拆装2楼层显示器外形尺寸 ≥180mm×110mm×29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8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3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7429-2011《火灾显示盘》台5 3点型探测器外形尺寸 ≥Φ100mm×H46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50uA(总线 24V)保护面积 60 ~ 80m²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 4715-2024《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个50 4声光报警器外形尺寸 ≥Φ100mm×H52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8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6mA(总线 24V)声压等级 80.0dB ~ 115.0dB(24V,A 计权)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26851-2011《火灾声和 / 或光警报器》个15 5手动报警按钮外形尺寸 ≥90mm×90mm×38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9880-202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个15 6消火栓按钮外形尺寸 ≥90mm×86mm×38mm(含底座)线 制 无极性 二总线工作电压 总线 24V(13V ~ 28V),调制型,控制器提供报警电流 ≤ 1mA(总线 24V)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个15 7消防模块外形尺寸 ≥85mm×85mm×41mm(含底座)线 制 有极性 两线制工作电压 监视:DC7.0V ~ 9.0V,启动:DC24V ~ 28V,(控制器多线盘提供)报警电流 ≤ 100mA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个(台)35 8疏散灯M3596(M-BLZD-2LROEI0.5WCBX)套92 名称:吴山苑1应急照明M3062-5(M-ZFZD-E5W3062)套668 含拆装2疏散指示M3596(M-BLZD-2LROEI0.5WCBX)套408 名称:室外消防1控制电缆 WDZBN-RYJS-0.3/0.5KV-24*2.5m2500 挖沟开槽运输2线管 KBG50m2200 名称:文旅楼1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外形尺寸 ≥1080mm×1245mm×800mm工作电压 AC220V(85% ~ 110%)50Hz系统容量 报警回路:1 ~ 32;多线盘:20;总线盘:10 报警回路:1 ~ 32;多线盘:20;总线盘:12通讯端口 CAN:1 个 ;RS232:1 个 ;RS485:2 个;RJ45:1 个 ;USB:1 个组网容量 系统组网数量≤ 99 台控制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4717-2024《火灾报警控制器》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台1 含拆装2消防广播主机(柜)外形尺寸 ≥482.6mm×132.6mm×33.1mm工作电压 DC24V,系统电源提供工作电流 ≤ 0.6A带载容量 ≤ 15 台功率放大器联动方式 触点联动 / 协议联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第 1 号修改单台1 3消防电话主机(柜)外形尺寸 ≥482.6mm×189mm×44.4mm工作电压 DC20V ~ DC28V工作电流 ≤ 0.5A通讯距离 2000 米(导线截面积≥ 1.0mm²)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台1 4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外形尺寸 ≥275mm×100mm×350mm工作电压 AC220V(85% ~ 110%)50Hz系统容量 单回路:最大 252 点 / 路通讯端口 CAN:1 个 ;RS232:1 个组网容量 系统组网数量≤ 99 台控制器应用环境 工作温度:-10 ~ +55℃;相对湿度:≤ 93%±3%(40±2℃无凝露)执行标准 GB 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套1 5火灾报警控制微机(CRT)JBF5202台1 6消防水箱SUS304-2Bm324 7疏散指示M3596(M-BLZD-2LROEI0.5WCBX)套168 8 闸阀DN150Z418-16Q个10 9离心式泵 稳压泵5kwXBD-DFL台2 10喷淋泵双电源开关4P63A100台1 11气压罐QT400-18台1 名称:雅和楼、健和楼、來溪苑会议中心及明礼堂1疏散指示M3596(M-BLZD-2LROEI0.5WCBX)套190 含拆装2应急照明M3062-5(M-ZFZD-E5W3062)套40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以上仅供参考,若涉及品牌导向,谨作参考,供应商所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质量要求满足或优于上表所列技术参数、性能、质量要求。(三)采购要求1.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1年(招标清单参数中另有规定的,按照参数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2.验收标准(1)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2)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中标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3)设备安装后,采购人进行质量验收。供应商在验收时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原厂盖章的原件),如无法提供,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人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3.实施方案本项目需配备专业的项目团队并提供明确的货物包装、运输、项目实施等方案以确保本项目能顺利及时地进行与完成。4.项目团队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较大,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经理1名,负责跟踪推进项目工作和问题的协调落实。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技术方面工作。项目运维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运维方面工作。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运维负责人外其他实施团队成员不少3人。5.故障应急预案供应商需分析设备有可能出现的重大故障,制定出合理的应急预案。故障应急预案应包括不限于:故障特征假设及分析、处理制度、应急组织与职责、故障应急处置程序及故障报告流程等。6.响应时间供应商对出现故障在1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8小时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用户正常使用。供应商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完成以后,如采购人有需要中标人配合的服务,供应商应予以配合。7.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8.技术培训(1)供应商需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实际使用方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提供7*24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2)供应商需设立投诉专线,接受实际使用方的投诉;(3)供应商需提供系统完整专业的培训计划;(4)现场培训:项目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后,由专业技术工程师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列出培训计划。①基本使操作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②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解决。培训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款内。六、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3、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4、投标人应对采购的全部内容响应,总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内工作涉及的一切系统项目管理、设计、软件系统建设、检测、试运行直到运行验收、利润、税金、培训、质保、技术支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一切费用。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列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招标人根据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七、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八、信用记录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章)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九、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新信息为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供应商):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是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标的: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品牌数量交货期限综合单价(元)小计金额(元)1 2 3 … 三、合同价款:暂定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合同价款范围: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总包管理、施工配合以及最长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验收、劳务、服务等应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1.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交货时间: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五、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一年后付清余款。2.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六、验收1.乙方提交的货物由甲方负责验收。2.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甲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七、保修期: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提供1年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免费维修。八、伴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软件备份、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货物的包装、储运、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九、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2.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十、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如果乙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十一、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甲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甲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十二、误期赔偿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四计算。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甲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4.延期交货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满三次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误期赔偿费,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额的10%,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十三、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四、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五、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六、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七、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八、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十九、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标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二十、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壹份,监管部门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第六章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响应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响应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本次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一)价格分(30分)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2、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二)技术分(60分)1、总体概述:根据投标安拆实施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实施阶段划分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完善、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考虑较全面、详细,操作性较强得6分;方案有涉及但不全面,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2、安拆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根据方案针对性、合理性、可靠性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完善、操作性强得7分;方案考虑较全面、详细,操作性较强得4分;方案有涉及但不全面,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3、安拆的技术方案(对需求理解、项目建设、解决方案设计的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完善、操作性强得7分;方案考虑较全面、详细,操作性较强得4分;方案有涉及但不全面,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4、实施过程重难点的措施,本项目现场货物堆放,针对搬运货物、保证货物安全的计划方案进行阐述,根据方案针对性、合理性、可靠性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完善、操作性强得7分;方案考虑较全面、详细,操作性较强得4分;方案有缺失、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5、实施方案(安拆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完善、操作性强得6分;方案考虑较全面、详细,操作性较强得4分;方案有缺失、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6、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质量保证承诺等):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全面,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方案内容合理、片面,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7、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及保证体系及措施,根据各投标文件方案及措施的严密性、科学性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完善、操作性强得6分;方案考虑较全面、详细,操作性较强得4分;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8、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比较(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方案考虑全面、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得7分;方案考虑较全面、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得4分;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9、项目管理与责任:项目计划详细,可实施性强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完善、操作性强得2分;方案有缺失、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10、人员安排(为保障本项目实施拟投入的人力资源安排,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人员的资历、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分);方案考虑全面、针对性强、人员配置数量恰当得2分;方案考虑不全面、针对性差、人员配置数量不恰当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四)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情况(7分)(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高1分。(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提供得1分,最高1分。(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人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五)响应单位综合能力(3分)1、投标单位提供自2022年12月1日起(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案例。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合同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