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 呼吸机等急救设备 监护仪设备招标公告(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余姚市泗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余姚分院)2025)
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1
项目概况
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JZZX-20251218
项目名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66500
最高限价(元):315000,451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呼吸机等急救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呼吸机等急救设备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监护仪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1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护仪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品牌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泗门镇河塍路一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721815
质疑联系人:杨工
质疑联系方式:15824565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39489
质疑联系人:邵军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393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11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定稿--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docx235.6K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YJZZX-20251218项目名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时间:2025年12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YJZZX-20251218项目名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66500.00最高限价(元):315000.00、451500.00采购需求:标项标的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交货期及地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一呼吸机等急救设备1批31.50万元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二监护仪设备1批45.15万元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品牌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上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上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泗门镇河塍路一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721815质疑联系人:杨工质疑联系方式:158245653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39489质疑联系人:邵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3938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传真:/联系人:113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标项标的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交货期及地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一呼吸机等急救设备1批31.5万元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二监护仪设备1批45.15万元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标项一:序号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对照响应项目名称呼吸机等急救设备一批1总体要求1.1数量:有创呼吸机1台,转运无创呼吸机1台,心肺复苏机1台,电动洗胃机1台。1.2所投设备必须是最新出厂的设备(准字号的3个月内,以验收时间为准)2主要技术参数2.1有创呼吸机(1台)2.1.1适用范围:对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2.1.2采用≥12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2.1.3屏幕显示:多至4道波形可同屏显示,波形的颜色可调,支持波形、动态肺视图、监测值同屏显示。2.1.4具备开机自检,可进行系统顺应性补偿并检测系统泄漏量,检查系统管道阻力,测试流量传感器、呼气阀和安全阀等部件,具有图形化和文字提示功能。2.1.5不小于120分钟内置后备可充电电池(1块电池),电池总剩余电量能显示在屏幕上。2.1.6电动电控呼吸机(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方便进行转运。2.1.7病人信息,当前的设置参数、报警限和趋势等数据可导出。2.1.8病人数据、屏幕截图、机器设置等数据可通过接口导出。2.1.9吸气安全阀组件可拆卸,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以防止交叉感染。2.1.10呼气阀组件一体化设计,内置金属膜片压差流量传感器,精度高,寿命长,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以防止交叉感染。2.1.11呼吸机整机重量约小于11 kg(不包括台车),方便手提移动。2.1.12中文操作界面、中文报警、操作提示信息、参数调节防错确认,具备锁屏功能。2.1.13具备智能吸痰功能,吸痰前后能自动增氧,自动识别吸痰并具备计时功能。2.1.14常规模式:容量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A/C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压力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A/C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和压力支持CPAP/PSV、窒息通气模式及SIGH叹息模式。2.1.15高级模式:双相气道正压通气(例如BIPAP或Bi-vent或Bilevel),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例如AUTOFLOW或PRVC或VC+)及其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例如SIMV-PRVC)、压力释放通气APRV,智能通气模式(如自适应分钟通气AMV,自适应支持通气ASV等),心肺复苏通气模式(如CPRV,CPR mode等)。2.1.16其他功能:具备手动呼吸、吸气保持、呼气保持、同步雾化、纯氧灌注、智能吸痰、内源性PEEP、口腔闭合压P0.1和最大吸气负压NIF的测定。2.1.17具备自动气管插管阻力补偿功能(例如TRC或ATRC或ATC),插管孔径和补偿百分比可设,使插管末端的压力与呼吸机压力设置值一致。▲2.1.18具有智能同步技术提高病人自主呼吸时的舒适度和人机同步性,具备吸气触发、压力上升时间、呼气触发自动调节功能,无需医护人员频繁手动调节上述参数。提供证明资料2.1.19高流速氧疗功能,氧疗流速不低于80L/min,并具有氧疗计时功能。提供界面截图2.1.20具有单位理想体重输送的潮气量 (例如TVe/IBW或VT/PBW)监测功能。2.1.21无创通气模式,包含P-A/C、P-SIMV、CPAP/PSV、DuoLevel、APRV 和 PSV-S/T等模式。2.1.22具备低流速P-V工具,帮助确定最佳PEEP设置值。2.1.23潮气量:20ml—2000ml;2.1.24呼吸频率:1-100次/min;2.1.25SIMV频率:1-60次/min;2.1.26吸/呼比:1:10—4:1;2.1.27最大峰值流速:≥210L/min;2.1.28吸气压力:5—80cmH2O;2.1.29压力支持:0—80cmH2O;2.1.30PEEP:OFF,1--45 cmH2O;2.1.31压力触发灵敏度:-20—0.5cmH2O;或OFF2.1.32流速触发灵敏度:0.5—20L/min;或OFF2.1.33氧浓度:21—100%;2.1.34具备叹息功能。2.1.35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1-85%;2.1.36吸气时间:0.1-10s;2.1.37气道压力:PEEP、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等监测。2.1.38每分钟呼出通气量:总的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的分钟通气量、泄漏的分钟通气量的监测。2.1.39潮气量参数: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单位理想体重输送的潮气量(例如TVe/IBW或VT/PBW)。2.1.40呼吸频率监测:总的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的监测。2.1.41具备压力/容量、容量/流速、流速/压力环3种呼吸环监测,最多可同屏显示2种环图。2.1.42吸入的氧浓度的监测。2.1.43肺的力学: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静态顺应性、动态顺应性和时间常数的监测。2.1.44趋势记录:提供≥72小时的全部监测参数的趋势图、表分析。2.1.45日志记录:提供≥5000条历史事件信息的记录。2.1.46配置专用台车1辆。2.2转运无创呼吸机(1台)2.2.1适用范围:用于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在专业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进行急救或转运使用。★2.2.2主机内置涡轮,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提供证明资料2.2.3电池续航时间≥10小时。2.2.4呼吸机主机重量≤5kg。提供产品说明书规格页面2.2.5支持单管路通气,管路更加简单便携。2.2.6配备提拿悬挂一体化多功能把手。▲2.2.7配备无消耗氧传感器,无需校准和更换。2.2.8支持主流CO2监测模块和同品牌附件。2.2.9支持高压氧气气源和低压氧气气源两种方式。2.2.10采用≤7英寸彩色TFT触摸屏,小巧便携,可同时显示波形和监测参数。提供产品说明书规格页面2.2.11具有屏幕亮度自动调节功能,根据环境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屏幕亮度。提供产品说明书页面▲2.2.12具有关机状态下电量显示功能,更加高效掌握机器剩余电量。提供设备界面截图2.2.13标配模式: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V-A/C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如BIPAP或DuoLevel或BiLevel)、心肺复苏通气模式(如CPRV,CPRmode等)。2.2.14可选配高级模式: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如AUTOFLOW或PRVC等)、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RVC-SIMV)、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自适应分钟通气模式(如AMV或ASV等以Otis公式患者最小呼吸做功为通气目标的智能通气模式)。2.2.15呼吸同步技术(如IntelliCycle,IntelliSync+),自动调节吸气和呼气触发灵敏度、压力上升时间,提高人机同步性和舒适度,减少手动调节参数。2.2.16配置内源性PEEP、口腔闭合压P0.1和浅快呼吸指数RSBI的测定。2.2.17潮气量:20ml—2000ml;2.2.18吸气压力:1—60cmH2O;2.2.19呼气末正压:0—50cmH2O;2.2.20吸入氧浓度:21—100%;2.2.21吸气时间:0.1—10s ;2.2.22压力触发灵敏度:-20— -0.5cmH2O,或 OFF;2.2.23流速触发灵敏度:0.5—20L/ min,或 OFF;2.2.24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1—85%;2.2.25氧疗流量:5—80L/min;2.2.26监测参数:氧浓度、分钟通气量、潮气量、气道压力、呼吸频率等关键参数。2.2.27波形监测: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和CO2—时间波形。2.2.28报警:潮气量、通气量、压力、呼吸频率、窒息、氧浓度、氧气不足、电量不足、管路脱落、机器故障等。2.2.29配置专用台车1辆。2.3心肺复苏机(1台)2.3.1适用范围:用于院内院外心肺复苏急救。2.3.2按压技术:3D按压。2.3.3默认按压频率:在100 次/分钟至 120 次/分钟范围。2.3.4实际按压频率与默认按压频率的误差:2.3.5默认按压深度:在50-60mm范围内。▲2.3.6实际按压深度与默认按压深度的误差:≤±2mm。提供证明资料2.3.7按压释放比: 50%±5%(默认按压频率和默认按压深度条件下)。2.3.8最大工作倾斜度:≥45°(无需任何额外固定部件)2.3.9工作状态下,主机倾斜角度≤最大工作倾斜度时,仍应能够正常工作,按压头按压位置无明显改变;实际按压频率与设置按压频率的误差:2.3.10电池最大运行时间:新电池充满电的情况下,电池可以连续运行的时间≥60分钟。2.3.11主机和电池均具有电量指示灯,无需开机或安装电池,即可直观检查电池电量。2.3.12电量指示灯橙色闪烁警示低电量后,依旧可连续工作时间≥10分钟。2.3.13电池低电量后,可使用外部电源工作并给电池充电,电源适配器支持热插拔,无需中断按压。2.3.14网络类型:RS232和蓝牙。2.3.15用户访问控制:内置访问密码,输入正确的访问密码,才能导出按压数据,符合国家数据通信安全标准。2.3.16蓝牙传输:在无遮挡的情况下传输距离≥3米。2.3.17主机可与平板电脑建立蓝牙连接,平板电脑能接收并显示按压数据。2.3.18安全标准:满足GB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的条款要求。2.3.19防电击类型分类:II 类外部电源供电的设备,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设计,无需专用接地线,满足紧急医疗服务环境中或移动的救护车内无地线环境使用;同时具备内部电源的供电设备。2.3.20防电击的程度分类:CF 型,应用部分可与患者心脏直接接触的使用。2.3.21应用部分具有除颤放电效应防护,除颤时无需移开设备。2.3.22防护程度分类:≥IP33。2.3.23电磁兼容:满足YY 9706.102-2021《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的要求。2.3.24主机重量:≤3.5Kg;2.4电动洗胃机(1台)2.4.1通过压力传感器和CPU控制。2.4.2面板有洗胃循环次数和压力模拟显示状态。2.4.3具有“口腔插管”和“鼻腔插管”两种洗胃模式。2.4.4流量:≥2L/min(口腔插管档); ≥1L/min(鼻腔插管档)。2.4.5冲液量:250ml—350ml/次。2.4.6吸液量:350ml—450ml/次。2.4.7正、负压力设定范围:50kPa—65kPa;3商务条款及售后服务3.1质保期≥3年,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只收配件成本费,不收工时费、差旅费;3.2响应时间:2小时内回复,24小时内到现场;3.3安装、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提供。3.4提供所投产品的(含技术参数)彩色样本(后续供货时提供);3.5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后续供货时提供);3.6免费提供操作和维护的培训计划;3.7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3.8提供详细标准配置清单;3.9质保期满后全保的每年质保费不高于设备投标价的6%。3.10提供主要配件及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和最低扣率;(该报价将作为质保期满后的设备维修配件收费依据。)3.11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1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的40%预付款,货到初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的55%,通过院方最终验收合格付清。签订合同时,若供应商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执行: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初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95%货款,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付清;3.13验收要求:项目履约验收完全按照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执行,若有不一致,视为中标方违约,违约企业列入卫健系统失信名单。商务条款、售后服务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或不响应,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标项二:序号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对照响应项目名称监护仪设备一批1总体要求1.1数量:多参数监护仪15台,便携式监护仪12台1.2设备使用年限≥10年。(提供此设备型号铭牌或使用说明书)1.3所投设备必须是最新出厂的设备(准字号的3个月内,以验收时间为准)2主要技术参数2.1多参数监护仪(15台)2.1.1适用范围: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2.1.2≥10英寸彩色LED背光液晶显示屏,彩色高分辨率≥800*600,≥8通道波形显示。2.1.3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2.1.4内置可充电锂电池,无需工具快速拆装,支持≥8小时供电。2.1.5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2.1.6心电波形速度支持≥4种选择:6.25、12.5、25和50mm/s 。2.1.7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监护。2.1.8提供心率变化统计界面,包括患者平均心率、夜间平均心率、白天平均心率、最快心率和最慢心率等,直观快速了解过去24小时患者的心率变化和心率分布情况。2.1.9心电监护包括功能:ST段测量(ST分析支持成人、小儿、新生儿,支持20组ST参考模板存储),QT/QTc测量与分析。2.1.10血氧监测时标配支持PI血氧灌注指数的监测,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2.1.11采用抗干扰和弱灌注血氧专利技术保证血氧监护的优异性。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1.12无创血压支持手动,连续、自动测量和序列测量模式。2.1.13提供动态血压分析界面,包括平均血压、白天平均血压、夜间平均血压、最高血压、最低血压和正常血压比例等,直观快速了解过去24小时患者血压变化和分布情况。▲2.1.14主机集成附件收纳槽,支持将心电、血氧和无创血压等导联线附件进行收纳放置,方便监护仪设备的高效管理和转移。提供设备图片2.2便携式监护仪(12台)2.2.1适用范围:适合成人、小儿、新生儿全年龄段患者进行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体温(TEMP)的监测,监测数据支持显示、回顾、存储及打印。提供注册证证明资料2.2.2≥8英寸TFT彩色显示屏,不低于1024x768分辨率。▲2.2.3支持≥30个可定制手动输入参数。提供界面截屏▲2.2.4无创血压支持充气测量,15秒即可出值,支持血压平均值测量与直立性血压测量。提供彩页或说明书证明2.2.5血氧测量可支持Mindray、Nellcor两种配置,显示PI血流灌注指数。2.2.6支持自定义工作模式,灵活调整应用科室、界面布局与参数设置,减少操作时间。2.2.7内置可充电锂电池,无需工具快速拆装,支持≥8小时供电,支持关机延迟。2.2.8可选内置热敏双通道记录仪,支持多种记录类型。2.2.9支持二维扫描枪,通过USB 接口与监测仪相连。2.2.10具有Mews早期预警评分与图形化疼痛评分模板,同时支持自定义评分方法。2.2.11支持≥200个事件回顾,点测模式支持≥5000组数据回顾,连续监测模式支持≥240小时数据回顾。2.2.12能够与中央监护站集成,同时查看连续监测与点测数据。2.2.13主机外壳采用无缝设计与优质选材,IPX2级防水,CF型防电击程度,支持多种清洁消毒剂,易于清洁消毒。2.2.14体温支持:红外额温/耳温/颞动脉体温/快速体温。(提供注册证或彩页证明资料)2.2.15配置红外耳温仪,数据可回传至监护仪。2.2.16配置一体式耳温仪底座及台车,便于设备集中管理。2.2.17配置wifi功能,可接入甲方无线网络及his系统,并协助甲方做好his接口服务。3商务条款及售后服务3.1质保期≥5年,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只收配件成本费,不收工时费、差旅费;3.2响应时间:2小时内回复,24小时内到现场;3.3安装、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提供。3.4提供所投产品的(含技术参数)彩色样本(后续供货时提供);3.5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后续供货时提供);3.6免费提供操作和维护的培训计划;3.7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3.8提供详细标准配置清单;3.9质保期满后全保的每年质保费不高于设备投标价的6%。3.10提供主要配件及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和最低扣率;(该报价将作为质保期满后的设备维修配件收费依据。)3.11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1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的40%预付款,货到初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的55%,通过院方最终验收合格付清。签订合同时,若供应商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执行: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初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95%货款,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付清;3.13验收要求:项目履约验收完全按照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执行,若有不一致,视为中标方违约,违约企业列入卫健系统失信名单。商务条款、售后服务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或不响应,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单位: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泗门镇河塍路一号 联系人:郑科 联系电话:13586721815 采购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74-62639489联系地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2项目编号:YYJZZX-20251218项目名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项一:31.50万元标项二:45.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5核心产品(单一产品):标项一:有创呼吸机标项二:便携式监护仪★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品牌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8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9信用信息查询: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关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由采购人代表在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环节时查询,查询资料保存期限为从招标结束之日起保存十五年。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如参加投标人在上述名单里并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审查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10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自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2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3原件提交: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提交原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4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要求:投标人应于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5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本项目将于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5楼])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签订或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地点。17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8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19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宁波市中介超市网中选报价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标项一:2500元,标项二:2500元。2.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开户单位名称: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玉立支行账号:396120010400002652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上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与投诉按“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联系方式:113办公室0574-89553033★21落实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对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进行政策加分。注:本前附表中加“★”的部分,为制作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投标人注意,投标人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电子招投标规程及注意事项1.注意事项1.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本部分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1.2本招标文件所指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请使用windows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mac电脑。1.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如未申领的投标人,请注意申领所需时间,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6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7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8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进行学习。2.投标文件的形式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要求2.1投标文件的形式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重新制作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3.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用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3.2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3.3对在规定期限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3.4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标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做出答复,相关答复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报价及实质内容。3.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5.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5.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5.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本“电子招投标规程及注意事项”涉及的CA驱动和申领流程、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如遇版本更新或升级,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为准。一、总则(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采购人委托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项目。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项目有关信息等载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二)关于分公司的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投标。(三)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除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的要求外,还需对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四)投标人代表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代表应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在投标文件中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形式体现)。2.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五)投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如有相反的规定除外)。(六)联合体1.本项目不限制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知识产权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2.如在投标过程中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自行承担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如打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八)转包或分包不得转包,允许合理分包。(九)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2.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失实材料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视情况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如有)。(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三)招标文件的质疑与投诉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招标文件晚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上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姚市财政局)投诉,质疑与投诉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带★的内容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方面组成。1.资格文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格文件证明材料)(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6)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本函);(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视对应身份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人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4)★技术参数偏离表;(5)★服务要求、商务要求条款偏离表;(6)评分对应表;(7)★配置清单;(8)★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9)★主要配件及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和最低扣率;(10)按评分标准提供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评为无效标。(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语言采用中文汉语,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涉及外文的资料应提供中文译本。2.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有关附件格式填写,并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无效标处理。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上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上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投标文件。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视情况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附件格式制作并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电子公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3.电子投标文件可参照《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4.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均需加盖电子公章(电子章与实物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及分包意向投标人可加盖实物公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可以加盖电子法人章;如果投标人没有电子法人章的,涉及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但内容必须保证清晰。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需密封及标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2.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二)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五、开标(一)开标会议程序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现场参加,有关监管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2.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如投标人均提前解密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3.开标会议结束。六、评标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七、无效标的情形(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2.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提供带★的有关资料的;9.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的;10.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的;11.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报价为准的;12.法律、法规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6.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8.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八、废标的情形(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废标理由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显示,视同通知所有投标人。九、定标(一)定标原则及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排名前位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不履行合同的;(2)排名前位的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十、采购代理服务费获得中标资格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十一、合同的授予(一)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邮寄纸质中标通知书的方式或发送电子中标通知书的方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可以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二)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追加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办理。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中标人不能诚信履约的或在履约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总则1.采购活动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进行,采购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不考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除外)。二、评审组织(一)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的授权意见确认书,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公布投标人名单,宣布评审纪律,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3.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4.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5.介绍招标文件及与评审相关的政策规定;6.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7.核对评标结果;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二)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有响应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项目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品牌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采购人代表在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环节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5.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2合格投标人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合格投标人的承诺书。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资格审查审查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有效,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2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5报价有效且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6其他未出现“七、无效标的情形”中的情形。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作无效标处理。(三)澄清有关问题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1)至(4)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作无效标处理。(四)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审。2.对不同文字文本的内容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评审标准1.报价得分及商务技术得分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评审得分=报价分+资信、技术及商务分。评分标准(适用于标项一)报价分 (40分)投标报价分(4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详见招标文件P39)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4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资信、技术及商务分(60分)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响应情况(42分)客观分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总体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的条款,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或偏离情况进行逐条评分,完全响应的得42分,满分42分。1、非标注“★”、“▲”的条款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的,扣0.3分。2、标注“▲”的条款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的,扣2.775分。3、关键条款(标注“★”的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则按无效标处理。设备综合性能(3分)主观分根据所投设备的综合性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性能、临床使用效果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设备的供货安排及保障(3分)主观分根据所投设备的供货安排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培训计划(3分)主观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计划、免费的操作培训及维修培训等)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售后服务(4.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对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故障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客观分质保期在3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5分,最多得1.5分。验收方案(3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调试、性能测试、文档管理、资料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政府采购政策分(1.5分)客观分1.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0.5分。(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0.5分;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0.5分。(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评分标准(适用于标项二)报价分 (40分)投标报价分(4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详见招标文件P39)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4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资信、技术及商务分(60分)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响应情况(42分)客观分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总体要求”、“主要技术参数”的条款,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或偏离情况进行逐条评分,完全响应的得42分,满分42分。1、非标注“★”、“▲”的条款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的,扣1分。2、标注“▲”的条款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的,扣3.25分。3、关键条款(标注“★”的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则按无效标处理。设备综合性能(3分)主观分根据所投设备的综合性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性能、临床使用效果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设备的供货安排及保障(3分)主观分根据所投设备的供货安排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培训计划(3分)主观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计划、免费的操作培训及维修培训等)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售后服务(4.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对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故障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客观分质保期在5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5分,最多得1.5分。验收方案(3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调试、性能测试、文档管理、资料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政府采购政策分(1.5分)客观分1.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0.5分。(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0.5分;投标产品中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0.5分。(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询标方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一般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评分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分以联合牵头人提供的资料为准,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不予认可。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指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项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标项,采购文件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如有,具体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六)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八)评审过程的保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3.所有涉及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4.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采购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九)有关中小企业声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规定1.中小企业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不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将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第五章合同文本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货物类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文本为参考文本,采购人和供应商经过协商后签署最终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甲方: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成交供应商)住所地:住所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货物内容:序号产 品 名 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成交总价(万元)12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三、服务范围3.1合同服务范围包括:送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3.2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服务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技术服务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七、转包或分包不得转包,允许合理分包。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履行时间:_________________8.2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九、付款方式9.1(根据投标响应文件填写)十、验收10.1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成交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方重新制作,并须按照甲方采购(数量)要求分批交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十一、税金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货物。12.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4)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保密条款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四、项目期限(根据投标响应文件填写)。十五、质保期限质保期年,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只收配件成本费,不收工时费、差旅费。十六、违约责任16.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6.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6.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7.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7.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8.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8.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附件1响应项目明细清单、分项报价合同编号:设备名称: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供方代表(签字):使用科室(签字):设备管理部门(签字):填写说明:明细必须与采购文件一致;未尽配置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附件2中标通知书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我方根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要求,对“合格的投标人要求”已进行自查,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其他要求,我方具体声明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我方声明: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主要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中级职称人员人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其他人账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简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有):5.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如有多个分包意向供应商的,按同格式增加)(投标人全称)、(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编号)的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投标人全称)为投标人、(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为分包意向供应商,(投标人全称)以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获得中标资格,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供应商与(投标人全称)签订分包合同。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意向供应商对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意向协议多方承担各自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分包意向供应商将承担合理分包部分(具体分包的工作内容),占项目合同金额的%。三、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或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因违约或过失责任等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投标人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获得中标资格,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协议。六、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获得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分包意向供应商一(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分包意向供应商的,按同格式增加)日期:年月日6.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的,提供本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项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盖单位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二、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1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标项一)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标项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有创呼吸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转运无创呼吸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心肺复苏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电动洗胃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2、各行业划型标准为:(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2.2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标项二)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标项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多参数监护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便携式监护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2、各行业划型标准为:(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标项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本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1、投标函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我方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名称)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1份。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有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保证向贵单位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等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4.承诺按贵单位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贵单位所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7.本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电子往来通讯请发送至:电子邮箱:传真:9.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纸质往来通讯请寄至:联系人:手机号码:地址:邮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招标方)(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方)组织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箱: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注:1、必须按采购文件第二章内容填写各细目响应栏,如要求佐证材料的,后附佐证材料。2、如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有偏离的,在本表中列明,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服务要求、商务要求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注:1、必须按采购文件第二章内容填写各细目响应栏,如要求佐证材料的,后附佐证材料。2、如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条款有偏离的,在本表中列明,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评分对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评审标准(报价除外)……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配置清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主要配件及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和最低扣率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按评分标准提供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呼吸机等急救设备、监护仪设备 呼吸机等急救设备 监护仪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