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招标公告(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2025)
获取投标码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6-01-06 23:59:59
2026-01-08 15:00:00
2026-01-08 15:00:00
招标项目编号:FJHTZB2025AX077
招标项目名称: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
招标人: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建立时间:2025-12-31 15:31:28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采购公告.pdf
附件:
FJHTZB2025AX077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pdf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受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受邀单位:福建中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项目编号:FJHTZB2025AX0774.采购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11-1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1项150000元1500元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允许※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7.供应商报名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6日23时59分59秒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获取投标码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标书软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0.1.本平台所有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软件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595-23032222)。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8日15:00,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C6楼开标室一)。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联系人:洪先生联系方法:15606955239代理机构: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28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法:059526065566附: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银行账号:13560101040037762特别提示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述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FJHTZB2025AX077、合同包:1)的投标保证金”。若备注不清晰导致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无法查验核对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3、提交方式为对公转账至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户,须于2025年1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4、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保证金为无效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平台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人全额支付。1、项目标的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每标段标的额的1%优惠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2、项目标的额在20万(含20万)-50万(不含50万)按照每标段收取2000元;3、项目标的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累进制),对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10万元:中标金额收费比例备注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1.25%中标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按“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2100万-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1.00%3200万-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0.75%4500万-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0.50%51000万-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0.30%62000万元以上部分0.00%注:平台交易服务费交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61601040008522;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茶都支行。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FJHTZB2025AX077采购单位: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受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受邀单位:福建中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项目编号:FJHTZB2025AX0774.采购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11-1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1项150000元1500元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允许※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7.供应商报名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6日23时59分59秒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获取投标码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标书软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0.1.本平台所有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软件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595-23032222)。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8日15:00,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C6楼开标室一)。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联系人:洪先生联系方法:15606955239代理机构: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28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法:059526065566附: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银行账号:13560101040037762特别提示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述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FJHTZB2025AX077、合同包:1)的投标保证金”。若备注不清晰导致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无法查验核对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3、提交方式为对公转账至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户,须于2025年1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4、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保证金为无效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平台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人全额支付。1、项目标的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每标段标的额的1%优惠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2、项目标的额在20万(含20万)-50万(不含50万)按照每标段收取2000元;3、项目标的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累进制),对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10万元:中标金额收费比例备注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1.25%中标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按“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2100万-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1.00%3200万-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0.75%4500万-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0.50%51000万-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0.30%62000万元以上部分0.00%注:平台交易服务费交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61601040008522;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茶都支行。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证明)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材料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a1投标函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1提交谈判保证金:详见采购公告5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制度(试行)》https://www.axgzygcg.com/detail.html?id=2024052929555&columnId=78eb204b。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正本/份、副本/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份:将上传至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份。(3)电子响应文件:1份,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714.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822.2信息公告媒体(以下简称:“媒体”):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9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及上级主管监督部门。1024.1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25(一)本项目的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1、项目标的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每标段标的额的1%优惠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2、项目标的额在20万(含20万)-50万(不含50万)按照每标段收取2000元;3、项目标的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累进制),对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10万元:平台交易服务费交至账户名称: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61601040008522;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茶都支行。(二)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中标金额收费比例备注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1.25%中标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按“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2100万-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1.00%3200万-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0.75%4500万-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0.50%51000万-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0.30%62000万元以上部分0.00%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1)投标人务必要先在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平台地址:htps://www.axgzygcg.com)上注册企业账号,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2)CA及电子印章办理请参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htps://www.axgzygcg.com)--平台动态--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通知进行办理。请及时办理CA,如因未及时办理CA导致未能进行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网上投递工作,响应文件网投成功后,打印投标人签到凭证,以用于开标签到操作。(4)签到、解密,请各投标人将响应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响应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响应文件签到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响应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须确保其电子标书能够打开并运行,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标书无法打开并运行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6)投标人必须按照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如实填写到开标平台上,如有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为准,并予以修正确认。修正内容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其响应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采用在线开标方式,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采购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注: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采购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采购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响应文件以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1(2)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盖章处,若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在指定位置上盖章后扫描导入电子标书软件,并按规定加盖相应的电子印章。(3)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固化加密,并进行解密读取的测试,如发现无法解锁,请尽快联系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免影响正常的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91-87760022。(4)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4、本项目二次报价以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谈判小组将二次报价信息以在线澄清的方式发送至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将二次报价表签名后以扫描件的格式回复到在线澄清。报价供应商使用投标码或其他方式登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axgzygcg.com)查看在线澄清,回复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具体时间不另行通知,供应商需密切关注。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可修改,即为本次项目最后报价,供应商未进行最后报价的,其最后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5、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23032222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成员由系统评审专家库产生3人或由系统评审专家库产生2人与采购人代表1人共同组建。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参照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包1:(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无(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c.其他:无。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投标人”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谈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明细属于谈判文件中第二章第14.2.1条规定的无效处理情形。不符合谈判文件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条款,视为无效响应。不符合谈判文件中“三、商务条件”的条款,视为无效响应。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技术符合性明细属于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情形的。商务符合性明细属于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情形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按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1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履约保证金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24.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5.其他新增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1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为准确掌握林下经济综合利用项目涉及的各类资产价值权益等,为项目经营管理、产权交易、融资抵押、绩效评价或相关决策提供科学、公允的价值依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具备资质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服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评估对象与范围:依据委托方要求,对流转森林资源约5万亩进行资产评估。(二)服务要求:遵守法规标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以及资产评估、林业资产评估相关具体准则、指南和指导意见。中标人需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资产清查、核实,全面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权属证明、技术资料、经济数据、财务会计信息等。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并进行充分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对林下经济复合业态的价值联动效应应予以专业考虑。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必须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明确、表述清晰。报告应符合国家资产评估报告准则的要求,并满足项目特定目的的需要。负责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并配合委托方完成项目评审、核准或备案等后续工作。(三)评估报告提交期限: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向成交人提供评估的相应资料,在采购人配合下,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项目委托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特别重大、复杂的项目评估时限另行协商确定)。三、商务条件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3.服务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支付服务费用。7.支付方式支付期次支付期次说明1提交完整成果通过验收后支付100%。(一)报价要求1、投标总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交通、食宿、设备使用、资料、税费、保险、利润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二)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因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未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每次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采购人就有权解除合同。4、因国家政策调整、财政预算调整、财政支出困难等因素造成的支付延迟,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三)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成果后要负责对采购人的人员提供相关咨询工作。(四)其他要求1、服务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廉政、保密方面的规定。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业主单位沟通。在执业过程中对被委托项目的情况及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2、服务单位应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如发现服务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集团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采购人委托项目后借故推、拖、扯皮不接受任务,或延误的;(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采购人工作被动及损失的;(3)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5)未经业主同意,非法转让、转包的承包业务的;(6)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的;(7)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8)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业主损失或声誉受损的;(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四、其他事项1、以上技术商务要求为最低要求,均须满足或优于,正偏离的视同满足。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谈判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文本正本套。(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单价数量总价11-1报价总价(大写金额):整,(小写金额):¥。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1分项报价表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谈判、单价谈判等特殊类型的谈判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我方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谈判,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附件3-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附件3-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7联合体协议(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谈判。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谈判保证金事宜。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1、若谈判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若谈判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