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衢州市本级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5110
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792800
采购需求:
标项_
标项名称: 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_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联合体由牵头单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评标室,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_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60332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8010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2#楼二单元9楼
传 真:0570-3850156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露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8
质疑联系人:周丽爱
质疑联系方式:0570-38501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19957000570
附件信息:
定稿-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公开招标文件.docx160.7K
定稿-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公开招标文件.docx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ZCG2025110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线上电子招投标)招标人: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8第四部分合同文本3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40第六部分评分办法58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CG2025110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7928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联合体由牵头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评标室,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60332质疑联系人:刘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0-80106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2#楼二单元9楼传真:0570-3850156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露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8质疑联系人:周丽爱质疑联系方式:0570-385011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财政局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传真:/联系人:黄女士监督投诉电话:1995700057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是否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安装、培训工作分包,分包部分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10%,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承接分包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总包供应商对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不同意分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除外,中标人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完成,且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及份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中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人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项目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注:中标人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且在第一笔服务费支付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协议,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统一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3投标预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投标响应和合同实施工作。联合体投标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本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2、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对于联合协议约定中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须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不允许其他类型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由于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等技术、安全故障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况发生,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86883092@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还可以(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评审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编制本项目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9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0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根据中标价,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60%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11其他注意事项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标的: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4)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节能环保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审办法。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一、总则(一)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定义招标(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符合要求的联合体);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本招标文件中可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的投标人:是指监狱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同时该企业提供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是由本企业制造或者由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制造(提供),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衢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品(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配套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培训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四)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语言文字1.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六)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八)踏勘现场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九)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十)联合体投标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项;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成员中有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须附相应声明函),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联合投标协议中指定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并在联合投标协议中进行说明;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8.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投标响应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署。(十一)对投标人的限制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5.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6.采购人若有核心产品,请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明确标注,若没有则不需要确定及注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因特殊情况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的或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制造商授权文件将不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取得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文件。如制造商无故不予授权的,采购人可在中标人作出保证供货且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授予其合同,采购人将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8.招标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9.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投标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二)质疑与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中质疑书、投诉书均应当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质疑(投诉)函应载明质疑(投诉)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该联系人缴纳的社保凭证,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投诉)函必须有联系人署名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一式三份)。4.质疑、投诉函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的,还须在提交后以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书纸质原件,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之日。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投诉)函,采购组织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7.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8.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十三)其他注意事项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该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3.▲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4.不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5.▲投标人应保证所投服务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四)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第六部分评分办法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其他附件(如果有,如图纸等)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上述招标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项目名称)询问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写明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询疑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有必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书面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四)招标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询疑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本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三)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1)资格审查材料(按第五部分格式一要求提供)。(2)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要求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2.1商务部分(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授权委托书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三)(3)商务评分中所需的材料(如有,详见评标办法);(4)项目自评分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四)(5)以往业绩情况(如有,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并按第五部分格式五要求编排);(5)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是指对“第四部分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偏离。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六);(6)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如有,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并按第五部分格式七要求编排);(7)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有,如联合体协议、拟分包情况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商务响应文件)。2.2技术部分(1)技术评分中所需的材料(详见评标办法,如其中有服务团队人员要求的,须按第五部分格式七格式编写,后续服务等);(2)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是指对“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条款的偏离。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六);(3)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八);(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九);(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小微(监狱)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填写,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十)。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等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四)投标报价1.报价组成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包括项目咨询服务费、差旅费、会务费、印刷费、保险及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6.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五)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四、投标(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86883092@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还可以(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d.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3.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三)开标流程(两阶段)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签字确认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四)投标人资格审查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评标(一)评标组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其中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二)评标原则1.竞争优选;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3.价格合理,方案先进可行;4.反对不正当竞争。(三)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标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标工作;1.严格遵守评标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事先告知招标组织机构;2.服从招标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评标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3.与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保持评标现场安静,不在评标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标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配合招标组织机构回答投标人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6.不得将评标过程、结果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评标结果前不准泄露评标结果,不准将评标资料带出会场;7.评标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8.如实行暗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和产品样品的评审编号和编号保管,由监督人员负责;在评标委员评分完成后,再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提供的产品样品编号交评委。(四)评标程序1.在评标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招标项目的基本概况、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标方法、评标依据、评标标准等;3.资格审查,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5.商务技术评分,评标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评标人员对各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代表以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评标人员对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8.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开启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五)投标文件的鉴定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鉴定。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2.无效标情形(一)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6)资格审查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资格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的;(9)《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填写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除填写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以外)或类型填写错误的(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的;(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自评分中,客观分自评总分低于商务技术客观分总分60%或主观分自评总分低于商务技术主观分总分60%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注:1.应提供材料才得分的,如未提供材料又自评得分的,应扣除此项自评得分后计算是否低于上述60%的要求。2.每项客观分自评分与评审得分不一致的,评审专家认为属于材料提供错误的,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做相应处理;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6)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三)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不确认报价修正。供应商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7)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8)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9)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供应商收到要求书面说明的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的,视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1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3)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5)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得分低于商务技术总分60%的,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并视作投标无效。(17)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四)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如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漏,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评标办法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八)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公告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七、定标(一)定标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投标人排名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按商务技术中商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中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抽签选取中标候选人。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招标结果公告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确定一名中标人,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采购人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三)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其他(一)合同的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按照“第四部分合同文本”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投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合格交货的,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中标人因制造商原因无法供货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二)售后服务考核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管理审查水平,提高项目审批的质量,保障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风貌管控得以有效实施,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品质城市,需引入技术团队全流程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支撑建设项目审查。二、项目范围专题一《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编制范围:服务市局规划管理处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及建设项目上规委办前的技术审查工作。专题二《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编制范围:服务市局规划管理处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及建设项目上规委办前的技术审查工作。专题三《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编制范围:衢州市域区范围,包括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开化县、常山县。三、工作内容(一)专题一《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对市区建设项目上报市规委办前的技术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工作,同步参与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讨论、数据校核,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单。(二)专题二《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该项工作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分别是项目工程许可阶段,对审查后指标进行复核,并出具项目审查意见;参与房地产项目户型改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项目预售前施工图与规划图一致性复核。(三)专题三《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结合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建设要求,分别对九个方面进行梳理,融入新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增加用地分类字母代码,古城保护、设计、管控内容,优化了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空间、廊道控制等计算规则,提出城市风貌、指标配建等要求。四、成果要求1、成果包括说明、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件。2、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与图纸内容一致。3、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均应提交规划简本若干套,汇报时须制作PPT等多媒体电子文件;最终成果须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应将文本、图纸及附件A3装订成册,并提交采购方8套。五、时间要求项目编制周期约6个月。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现状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分析工作,形成成果初稿;2.初稿讨论后,根据意见修改完善,90日内提交送审稿;3.送审稿通过评审后,根据意见修改完善,30日内提交成果稿。六、验收方式通过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审查。七、付款要求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服务费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提供的最终成果稿通过采购人审核且收到中标人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服务费。注:付款时间中采购人承诺的工作日指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并走完内部流程。3、供应商有采购人要求以外的其他服务承诺等,可自行叙述。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第四部分合同文本城乡规划服务合同(以下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规划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规划项目地点:衢州市委托方(甲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衢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承担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的规划设计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3.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及调整的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有关技术服务的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2.项目范围:(1)专题一《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编制范围:服务市局规划管理处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及建设项目上规委办前的技术审查工作。(2)专题二《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编制范围:服务市局规划管理处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及建设项目上规委办前的技术审查工作。(3)专题三《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编制范围:衢州市域区范围,包括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开化县、常山县。3.规划服务的内容、要求及深度:(1)专题一《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对市区建设项目上报市规委办前的技术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工作,同步参与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讨论、数据校核,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单;(2)专题二《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该项工作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分别是项目工程许可阶段,对审查后指标进行复核,并出具项目审查意见;参与房地产项目户型改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项目预售前施工图与规划图一致性复核。(3)专题三《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结合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建设要求,分别对九个方面进行梳理,融入新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增加用地分类字母代码,古城保护、设计、管控内容,优化了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空间、廊道控制等计算规则,提出城市风貌、指标配建等要求。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和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备注1现状地形资料2现有规划资料3现有相关数据资料4其他涉及该项目的资料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规划设计图纸和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序号图纸、文件名称份数备注1技术审查稿按需提供法定文件、技术文件、附件、规划数据库,以及规划成果宣传相关材料等2成果稿按需提供同上3电子文档--4第五条项目工作及进度要求项目编制周期约6个月。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现状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分析工作,形成成果初稿;2.初稿讨论后,根据意见修改完善,90日内提交送审稿;3.送审稿通过评审后,根据意见修改完善,30日内提交成果稿。第六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费、现场调研费、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综合验收以及税费等。2.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如下:(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服务费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提供的最终成果稿通过甲方审核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服务费。3.付款方式乙方:银行信息:名称: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账号:第七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内容及时向乙方提交资料和文件。②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服务。③甲方负责组织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并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④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或按要求修改后的成果后,支付相应阶段服务费用。⑤本项目规划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责任①乙方应按规划编制要求,做好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项目相关涉密数据予以保密,上述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履行期满或解除合同而解除。因乙方泄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承担行政、刑事及经济损失赔偿责任。②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服务要求进行规划服务,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服务成果,并负责对规划服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和补充。③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及时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④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服务阶段的汇报工作。⑤在合同的期限内,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服务成果后,必须派人参加甲方或其他部门单位组织的规划服务成果的审查、论证等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好修改和完善工作。对后续的规划论证、规划宣传、实施指导等,乙方必须提供技术咨询及必要的现场指导服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后可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预(已)付款;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该阶段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终止合同,但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实际已支付但尚未开始工作部分对应的费用。3.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4.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难以确定的,乙方需按不低于服务费的2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5.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项目进度及规划文件的交付时间,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周(不到一周以一周计),乙方应减收设计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项目服务费的百分之10%。逾期超过6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但尚未开始工作部分对应的全部款项。6.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难以确定的,违约方需按不低于设计费的2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7.因本条第2、5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按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重新招标以及项目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第九条其他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成果进行修改,和项目规模、质量、业态和复杂性的重要变更等导致的颠覆性修改,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支付额外服务费用和赶工费。2.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送达告知条款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6.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之日止。乙方服务期自202年月日或乙方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以较早开始者为准)生效至202年月日或本合同履行完毕为止(以较早结束者为准)。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各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电子邮件、设计任务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办理人(签章): 委托办理人(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附件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表序号资格条件要求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声明函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特定资格要求/3.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声明函2】3.3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②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 1、2 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项;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声明函3】; (2)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附件1。【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各声明函格式附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表附件: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附件格式附后【声明函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至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的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声明函2】: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标项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声明函3】: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独立参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具体以(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主办、协调工作,各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二、各方一致决定,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方签署投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签署的书面澄清和确认内容、针对采购内容签署的承诺等均对联合体各成员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本项目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方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中,牵头方(单位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成员单位(单位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合同金额的%,我单位与承担本项目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合同金额的%,我单位与承担本项目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五、其他事宜:1.合同款收取说明(如有)。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份,投标文件一份,牵头单位份,成员单位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出具并签署盖章。格式二:投标声明函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我方:1.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中标或者成交后,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需要)。4.中标或者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5.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7.中标或者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8.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9.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如有,请如实填写,否则删除括弧内容)10.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请如实填写,否则删除括弧内容)11.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传真:电子邮件: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投标声明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投标适用)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该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注:如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适用)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的投标活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合同签订、中标后合同实施(包括支付、结算)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成交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联合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各成员名称:(盖单位章)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四:项目自评分一览表序号评分项目内容评分细则分数自评分对应页码....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五:以往业绩情况表2022年1月1日以来业绩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价签订日期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备注123………………注:本表后附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正/负偏离理由123…………………注:不填写或未提供偏离表均视为无偏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参保情况备注12…注:本表后附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八:开标一览表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贵方招标文件要求,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的实施。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小写):(大写):本报价已包含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三)投标报价”要求的全部内容。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1)我方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3.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项目咨询服务费、差旅费、会务费、印刷费、保险及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4.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不得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九: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2345……投标总计小写:大写:注:1.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报价明细清单格式,但应包括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项目咨询服务费、差旅费、会务费、印刷费、保险及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服务内容细分项目报价。4.以上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意向分包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____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此函。(3)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4)空格部分由供应商填写,企业类型按实际情况填写。(5)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书附后。2.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名称)ZZCG2025110(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投标文件封面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项目编号:ZZCG2025110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地址:日期:第六部分评分办法一、评分办法本项目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为1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评分表(90分)注:商务技术分总分90分,评分内容均如下:序号评分项目评审细则分值主观分/客观分属性1商务部分(15)同类项目业绩(1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1分。注: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是否类似项目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0-1分客观分2项目负责人(4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城市(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备城市(乡)规划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以上项目最高得4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及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该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0-4分客观分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0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理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专业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理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个专业得1分,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以上项目最高得10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及在该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该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0-10分客观分4技术部分(75分)项目理解(6分)对本地规划管理的政策背景、规划审批程序以及相关技术规定和对衢州相关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理解程度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5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5分)根据本项目的项目特征,供应商提出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并对解决方案中的具体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等情况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主观分6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技术审查的相关措施(6分)根据投标单位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技术审查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7规划指标复核的相关措施(18分)根据投标单位对项目工程许可阶段指标复核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8根据投标单位对房地产项目户型改善审查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9根据投标单位对项目预售前施工图与规划图比对工作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10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要点研究的相关措施(24分)根据投标单位对现状负面清单梳理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11根据投标单位对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总则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12根据投标单位对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要点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13根据投标单位对单体技术审查要点的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14实施进度(6分)对项目进度计划可行、合理,审查人员专业搭配合理、符合实际,项目审查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15质量保证措施(6分)根据投标单位对质量保证的措施方面进行评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主观分16合理化建议(4分)针对本项目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每提供1条并经评委认可的得1分,最高得4分。0-4分主观分说明:(1)评标委员会根据表格,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商务技术的最终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2)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对评分细则和投标文件,充分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统一评分。(3)上表所列为投标人的商务条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二)价格评分1.价格评分价格分满分分值:10分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92800元,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最低投标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价格满分分值。2.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1)“评标价格”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按一定比例对投标报价进行政策功能的扣除后,仅用作价格分评分的价格(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2)投标人为小微(监狱)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提供服务的,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10%,即投标报价*90%。(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对符合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价格分计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价格分计算)。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标价格的扣除。3.修改评标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ZCG2025110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线上电子招投标)招标人: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8第四部分合同文本3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40第六部分评分办法58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CG2025110项目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7928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联合体由牵头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评标室,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60332质疑联系人:刘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0-80106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2#楼二单元9楼传真:0570-3850156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露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8质疑联系人:周丽爱质疑联系方式:0570-385011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财政局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传真:/联系人:黄女士监督投诉电话:1995700057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是否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安装、培训工作分包,分包部分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10%,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承接分包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总包供应商对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不同意分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除外,中标人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完成,且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及份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中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人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项目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注:中标人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且在第一笔服务费支付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协议,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统一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3投标预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投标响应和合同实施工作。联合体投标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本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2、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对于联合协议约定中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须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不允许其他类型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由于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等技术、安全故障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况发生,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86883092@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还可以(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评审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编制本项目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9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0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根据中标价,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60%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11其他注意事项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标的:2025年度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025年度规划技术审查》、《2025年度规划指标复核》、《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6版》);(4)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节能环保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审办法。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一、总则(一)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定义招标(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符合要求的联合体);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本招标文件中可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的投标人:是指监狱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同时该企业提供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是由本企业制造或者由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制造(提供),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衢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品(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配套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培训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四)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语言文字1.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六)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八)踏勘现场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九)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十)联合体投标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项;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技术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