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数字粮食仓储物流招标公告(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5)
[市辖区]XCGC-N2025003号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招标公告
XCGC-N2025003号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实现兆丰集团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经许昌市政府批复,同意建设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目前,园区规划设计3个子项目,包括: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243336)、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105030)、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项目代码:2411-411003-04-01-686256),已完成备案。招标人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招募合作方,由合作方带资、融资。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
2.2 项目编号:XCGC-N2025003号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河南兆丰农垦集团三基地,G311国道与G240国道保台线交叉口西南角(原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半部)。
2.4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131400㎡,分拨中心16200㎡,冷链及常温仓储用房52704㎡,研发中心7350㎡,金融中心7350㎡,一站式综合服务楼8280㎡,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数字园区信息化设施。(2)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循环利用加工车间约32400㎡;制气房10800㎡;园区饮用水净化设备用房7200㎡;污水设备用房4500㎡;办公用房13500㎡;园区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等。(3)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初设建设内容包括:10栋散装平房仓B型,建筑面积25920㎡;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450㎡;烘干厂房1栋,建筑面积3015㎡。具体以后期实施内容为准。
2.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8003万元(其中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投资约104235万元,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约38408万元,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投资约1536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建设投资为准。
2.6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融资、建设能力的合作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为投资、融资、设计、建设(F+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土建工程施工、数字化园区建设、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9 工期要求: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周期)。
2.10质量要求:
设计部分质量标准: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11 招标控制价: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金额为基数的97%。
2.12 投融资主体及节点要求:
投融资主体为合作方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合资公司。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间内,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运营方并完成融资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在上述前提下,中标人按照董事会批准的节点计划,负责项目合资公司投融资建设工作。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间原则上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节点进行。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招标项目的建设,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及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外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注册类资格证书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相关专业建筑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并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投标人应具有规模在3.5亿元~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且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并出具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0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南2公里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69961583
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13503890699
9.2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4层08号
联系人:杨万鹏
联系方式:0371-8998040017634703330
项目负责人:杨万鹏
联系方式:0371-89980400 17634703330
9.3监督部门: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893911660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杨万鹏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招标公告-XCGC-N2025003号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pdf
招标文件-XCGC-N2025003号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pdf
XCGC-N2025003号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为实现兆丰集团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经许昌市政府批复,同意建设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目前,园区规划设计3个子项目,包括: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243336)、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105030)、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项目代码:2411-411003-04-01-686256),已完成备案。招标人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招募合作方,由合作方带资、融资。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2.2项目编号:XCGC-N2025003号2.3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河南兆丰农垦集团三基地,G311国道与G240国道保台线交叉口西南角(原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半部)。2.4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131400㎡,分拨中心16200㎡,冷链及常温仓储用房52704㎡,研发中心7350㎡,金融中心7350㎡,一站式综合服务楼8280㎡,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数字园区信息化设施。(2)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循环利用加工车间约32400㎡;制气房10800㎡;园区饮用水净化设备用房7200㎡;污水设备用房4500㎡;办公用房13500㎡;园区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等。(3)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初设建设内容包括:10栋散装平房仓B型,建筑面积25920㎡;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450㎡;烘干厂房1栋,建筑面积3015㎡。具体以后期实施内容为准。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8003万元(其中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投资约104235万元,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约38408万元,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投资约1536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建设投资为准。2.6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融资、建设能力的合作方。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为投资、融资、设计、建设(F+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土建工程施工、数字化园区建设、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2.9工期要求: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周期)。2.10质量要求:设计部分质量标准: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2.11招标控制价: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金额为基数的97%。2.12投融资主体及节点要求:投融资主体为合作方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合资公司。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间内,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运营方并完成融资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在上述前提下,中标人按照董事会批准的节点计划,负责项目合资公司投融资建设工作。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间原则上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节点进行。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招标项目的建设,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及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3.1.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外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注册类资格证书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证明。(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相关专业建筑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并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3.2投标人应具有规模在3.5亿元~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且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并出具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08时30分。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3”。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南兆丰农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南2公里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69961583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13503890699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4层08号联系人:杨万鹏联系方式:0371-8998040017634703330项目负责人:杨万鹏联系方式:0371-8998040017634703330监督部门:许昌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1893911660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负贵入或项目负责人2025年2月31日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CGC-N2025003号招标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投标人实施方案(涉及评审因素)七、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XCGC-N2025003号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为实现兆丰集团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经许昌市政府批复,同意建设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目前,园区规划设计3个子项目,包括: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243336)、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项目代码:2410-411003-04-01-105030)、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项目代码:2411-411003-04-01-686256),已完成备案。招标人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招募合作方,由合作方带资、融资。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2.2项目编号:XCGC-N2025003号2.3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河南兆丰农垦集团三基地,G311国道与G240国道保台线交叉口西南角(原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半部)。2.4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131400㎡,分拨中心16200㎡,冷链及常温仓储用房52704㎡,研发中心7350㎡,金融中心7350㎡,一站式综合服务楼8280㎡,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数字园区信息化设施。(2)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循环利用加工车间约32400㎡;制气房10800㎡;园区饮用水净化设备用房7200㎡;污水设备用房4500㎡;办公用房13500㎡;园区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等。(3)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初设建设内容包括:10栋散装平房仓B型,建筑面积25920㎡;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450㎡;烘干厂房1栋,建筑面积3015㎡。具体以后期实施内容为准。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8003万元(其中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投资约104235万元,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约38408万元,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投资约1536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建设投资为准。2.6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融资、建设能力的合作方。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为投资、融资、设计、建设(F+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土建工程施工、数字化园区建设、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2.9工期要求: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周期)。2.10质量要求:设计部分质量标准: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2.11招标控制价: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金额为基数的97%。2.12投融资主体及节点要求:投融资主体为合作方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合资公司。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间内,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运营方并完成融资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在上述前提下,中标人按照董事会批准的节点计划,负责项目合资公司投融资建设工作。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间原则上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节点进行。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招标项目的建设,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及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3.1.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外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注册类资格证书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证明。(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相关专业建筑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并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3.2投标人应具有规模在3.5亿元~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且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并出具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08时30分。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3”。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9.1招标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南2公里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69961583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135038906999.2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4层08号联系人:杨万鹏联系方式:0371-8998040017634703330项目负责人:杨万鹏联系方式:0371-89980400176347033309.3监督部门:许昌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1893911660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杨万鹏2025年12月31日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3.工程量清单格式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1)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2)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6.1文件制作(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7.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7.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显示成功上传。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8.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8.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8.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9.评标依据9.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9.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8、0374-2961598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南2公里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69961583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13503890699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4层08号联系人:杨万鹏联系方式:0371-89980400176347033301.1.4项目名称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F+EPC)1.1.5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河南兆丰农垦集团三基地,G311国道与G240国道保台线交叉口西南角(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西)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通过招募合作方,由合作方带资、融资,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为投资、融资、设计、建设(F+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土建工程施工、数字化园区建设、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1.3.2计划工期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周期)1.3.3质量标准设计部分质量标准: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1.3.3质量标准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1.3.4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1.12偏离☑允许,允许对非实质性内容进行偏离,对实质性内容的偏离将导致废标。2.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2.1招标文件的获取er)自行下载。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经备案的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发出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时间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修改通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发出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报价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投标保证金基本户备案首次参加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的,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2.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3.4.1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银行转账;(2)银行电汇;(3)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提交(1)使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提交,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名称: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智慧大道支行账号:投标人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交易系统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2)使用保函方式的,保函应当由银行或国家认可的合法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均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信息等,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3.5.2近年财务状况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022年1月以来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2022年1月以来3.5.5讼及仲裁情况2022年1月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后缀格式为。XCSTF).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制作,并经过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3.7.5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5.2开标程序(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3)在“标书解密”环节,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4)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参数抽取”环节进行系数抽取,系统会展示系数抽取结果。(如有)(5)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等唱标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6)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7)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示期限:3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3000万元。中标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缴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计息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或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待项目公司注册,实缴资本后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类似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设计业绩: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类似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注:合同中如不显示建筑面积或总投资额的,须提供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10.2“暗标”评审10.2.1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10.4投标文件的拒收1.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要求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10.5投标人不能存在下列情形1.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及招标程序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异议。违反上述要求者将不予受理。10.6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其他第三人。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金额按照项目估算额进行计算),招标代理方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0.10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项目合同1.合同公告操作流程:签订中标合同后,由中标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需要录入中标合同的项目,依次点击“进入项目”“合同签署”,进行合同文档(电子文本或原件扫描件形式)的上传与发布,即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合同公告栏。2.合同公告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依照《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公告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公告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合同条款应与招标文10.12项目合同件一致。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0.13其他要求未尽事宜,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与中标人进行协商后,签订到合同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14特别提示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或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存在差异,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若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投标总价已经包含了完成图纸对应工程总量的全部工程价款,即便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竣工结算不再调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导致中标工程竣工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价款风险。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4.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5.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10.14特别提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备注:因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调整,《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中的“硬件特征码”在目前使用的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变更为“文件制作机器码”。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等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提出。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予以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电子平台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2.4.2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实施方案(7)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详见须知前附表规定。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对应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即可。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报表附注)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设计的单位提供即可。3.5.3“近年承建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照表格填写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照表格填写项目,并标明序号】。(不强制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的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3.7.4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7.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8、0374-2961598。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3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2.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在开标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在约定开标地点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及开启“群聊”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5.2开标程序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5.2.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5.2.3在“标书解密”环节,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5.2.4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参数抽取”环节进行系数抽取,系统会展示系数抽取结果(如有)。5.2.5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等唱标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5.2.6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5.2.7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异议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附件:异议问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如下:1.2.)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印章或签字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安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注: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可认为该投标文件不通过初步审查;不予进行下一步评审。评分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金筹措措施:5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设计方案:20分投标报价:30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5分2.2.1资金筹措措施(5分)投、融资总体方案(0~5分)方案包括投资计划,项目合资公司(SPV)成立,首批实缴到位资金计划,股权退出安排。融资计划安排、融资方式、资金成本及其结构、资金到位时间及资金使用计划、还款分析,对投资风险有充分的分析和项目投资担保方案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在0~5分内进行赋分(项目理解、投融资思路、理念优得5~4分,良得4~2分,一般得2~1分,缺项得0分)。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0分)施工总体方案(0~5分)1.项目建设总体思路以及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和重点的分析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在0-3分内进行赋分(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缺项得0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理,能提出技术建议合理全面,技术过程措施妥当,且符合项目实际在0~2分内进行赋分(优得2~1分,良得1~0分,缺项得0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在0~5分内进行赋分(优得4~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缺项得0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在0~2分内进行赋分(优得2~1分,良得1~0分,缺项得0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在0~3分内进行赋分(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缺项得0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在0~3分内进行赋分(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缺项得0分)。投入设备情况及劳动力安排计划(0~2分)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及劳动力安排计划;各项投入设备、人员周全、有效,有具体实现的承诺在0~2分内进行赋分(优得2分,良得1分,缺项得0分)。2.2.3设计方案评分标准(20分)对项目的理解及设计思路、理念(0~15分)依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包含现状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以及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且总体思路清晰、全面,在0~15分内进行赋分(项目理解、设计思路、理念优得10~15分,良得6~10分,一般得1~6分,缺项得0分)。设计进度、质量的保证措施(0~5分)依据设计进度、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在0~5分内进行赋分(优得4~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2分,缺项得0分)。2.2.4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2.2.4分)法投标人不超过5家(含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在6-10家(含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时,得基本分2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时,按每再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5其他评分因素(25分)承包人建议书(5分)承包人建议书中对工程说明是否详细完备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在0~5分内进行赋分(优得4~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2分,缺项得0分)。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2022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不得分)企业荣誉(2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自2022年1月以来以承建单位或参建单位身份承接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注:以奖励证书及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不得分)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2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过类似项目者得2分(以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中标结果公示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若上述资料不显示姓名,还须同时提供甲方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项目配备人员(8分)1.投标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者每名得1分,具有注册类(项目资格人员要求除外)每名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还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配备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通信工程、电气专业设计成员同时具有相应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配备一名人员可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4分。(注: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还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服务承诺(4分)后期服务安排与承诺:1.服务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措施合理,详实可行,在0~2分范围内;2.资金承诺、设计与施工人员到场承诺等;在0~2分范围内打分。(服务承诺需包含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注:优、良、一般评定标准如下:优:方案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即:对项目理解准确,方案完全可行);良: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即:对项目理解准确,方案基本可行);一般:方案对项目的理解、认识一般、合理性一般(即:对项目理解不太准确)。注:凡评标办法中涉及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等,均应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该项得分应作0分处理,无需提供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注:一、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的,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集体表决认定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同时写出串(围)标行为认定报告并签字。三、投标人递交的已报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定被篡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费率下浮大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都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金筹措措施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金筹措措施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A;(2)资金筹措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B;(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C;(4)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D;(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E;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E。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评标的一般规则与注意事项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业绩、财务状况等内容,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相关资料者不得分;投标单位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未据实提供且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者,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分数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定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6.公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7.1关于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内容。7.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7.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7.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7.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7.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7.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7.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7.5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作协议条款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招标结束后,为了更好地与中标方合作,特作如下约定: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1.2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河南兆丰农垦集团三基地,G311国道与G240国道保台线交叉口西南角(原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半部)。1.3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131400㎡,分拨中心16200㎡,冷链及常温仓储用房52704㎡,研发中心7350㎡,金融中心7350㎡,一站式综合服务楼8280㎡,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数字园区信息化设施。(2)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初设建设内容包括:循环利用加工车间约32400㎡;制气房10800㎡;园区饮用水净化设备用房7200㎡;污水设备用房4500㎡;办公用房13500㎡;园区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等。(3)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初设建设内容包括:10栋散装平房仓B型,建筑面积25920㎡;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450㎡;烘干厂房1栋,建筑面积3015㎡。具体内容以实施为准。1.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8003万元(其中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投资约104235万元,许昌市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约38408万元,河南省许昌市数字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投资约1536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建设投资为准。1.5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融资、建设能力的合作方。1.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7本项目为投资、融资、设计、建设(F+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土建工程施工、数字化园区建设、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1.8投融资主体及节点要求:投融资主体为合作方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合资公司。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间内,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运营方并完成融资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在上述前提下,中标人按照董事会批准的节点计划,负责项目合资公司投融资建设工作。资金到位时间和施工进度的时间节点相匹配(根据施工进度,资金必须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完成),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招标项目的建设、运营,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及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1.9本项目拟采用滚动开发模式分阶段实施。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标人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合资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后期的投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经政府批复同意后,招标人将现有约468亩划拨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控股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将约468亩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入股(所产生费用由项目合资公司承担),与中标人合作,成立项目合资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人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中标人持股比例为40%;(具体持股比例以后期实际为准)。项目合资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退股、私自转让股权、抽逃资金,更不得以另一方资产恶意抵押融资后抽资留债,致使项目建设中途停滞。否则,另一方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措施,保全合法权益;招标人及控股子公司在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过程中,除入股的468亩土地资产外,不贷款、不抵押、不担保。为解决招标人社会就业问题,项目合资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招标人职工家属。注:招标结束后需中标人与招标人依据本协议条款进行完善制定,最终签订合作合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1.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2.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3.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工程的上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在本文件中有空缺,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二、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三、其他要求图纸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采购类(设备及其他货物)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一)项目概况1.项目全称许昌市大豆绿色科技产业园2.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按照许昌市总体布局和产业发展,本项目总体目标是结合许昌市全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的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入现代化的理念,构建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力求以主导产业为核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本项目阶段目标是以园区为引领,设立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提高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提升种子产地加工水平和仓储能力,确保农业用种安全,为农业提质增效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聚焦大豆食品深加工,打造绿色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园区。其中以大豆食品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其他蔬菜水果、米面粮油、禽畜食品包装等作为辅助,形成特色豆制品品牌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市场效益扩展,构建冷链智慧物流新体系,建设智慧化粮储设施,保证粮食安全,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南郊兆丰农垦集团三基地,G311国道与G240国道保台线交叉口,基地北侧为现状农用地,东侧为保台线。4.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59941.33平方米(约239.9亩),建筑总面积为22328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仓储、分拨功能厂房,冷链仓储车间,粮食仓储库房,办公、研发、金融中心及配套附属用房,园区道路及厂区管网工程,数字园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方案本产品方案旨在为各类工业企业提供标准化、模块化的工业厂房,以满足其生产、研发、仓储等需求。厂房设计充分考虑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布局、人员流动等因素,以确保生产效率和人员安全。同时,提供较低价的电能、蒸汽等能源,提供污水处理设施,提供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服务。(1)产品特点1)标准化设计:厂房采用标准化设计,提供多种规格和配置选择,以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标准化设计可缩短建设周期,降低成本,并提高厂房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2)模块化结构:厂房采用模块化结构,可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组合和扩展。模块化结构便于运输、安装和拆卸,为企业的灵活生产提供便利。3)高效节能:厂房设计充分考虑了节能措施,如采用高效节能的建筑材料、合理的采光和通风设计、智能化的能源管理系统等,以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4)环保可持续:厂房设计符合环保法规要求,采用环保材料和绿色施工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厂房设计考虑了可持续性因素,如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产品配置1)主体结构:厂房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具有足够的抗震和抗风能力。根据企业需求,可提供单层或多层厂房。2)生产区域:生产区域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进行划分,提供足够的生产空间和设备支撑。同时,生产区域设有物流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确保生产安全和顺畅。3)办公区域:厂房内设有独立的办公区域,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区域与生产区域相对独立,以减少对生产活动的影响。4)辅助设施:厂房内设有必要的辅助设施,如洗手间、更衣室、休息区等,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同时,厂房外设有停车场、绿化带等配套设施,为员工和来访者提供便利。经营模式(1)产业模式园区分为生鲜类豆制品生产区、发酵类豆制品生产区、休闲类豆制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生产区。公司以主干(发起)企业为经营主体,吸纳中小型豆制品企业进入,共同组成一个组合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管理统一化、经营规范化的“豆制品加工产业园”(2)管理模式园区管理实行:原料集中采购、资源统一保障、质量统一管控、设备统一维护、标准统一制定、出厂统一检验。坚决做到产品质量有保证、出现问题可追溯,灵活经营、统一管理。(3)营销模式项目产品采用两种市场营销模式:专卖店和互联网。项目单位将以许昌为起点,逐步在河南省境内建设一批“绿色食品”专卖店。专卖店以产业园产品为主要经营品种,同时有选择地吸纳其他厂家产品入驻;除专卖店外,项目单位还将着力打造线上互联网体系,建立网上商城,与专卖店形成营销双翼。项目建设方案(一)技术方案项目建设技术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节能技术:本项目尽可能采用节能技术,如高效照明、LED灯、节能空调、高效冰箱等,降低能源消耗。环保技术:本项目尽可能采用环保技术,如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废物回收等,减少环境污染。绿化技术:本项目尽可能采用绿化技术,如植树造林、草坪绿化、屋顶绿化等,增加园区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垃圾分类技术:本项目可以采用垃圾分类技术,如垃圾分类收集、智能垃圾分类等,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园本项目可以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如太阳能等,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智能化技术:本项目可以采用智能化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现产业园智能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文化创意技术:本项目可以采用文化创意技术,如创意设计、文化艺术品展览等,增加产业园的文化价值和环保意义。总之,本项目高标准厂房的建设需要注重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技术方案,以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二)设备方案项目的设备方案应该以满足环保和节能要求为主要目标,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设备方案:空调系统:高标准厂房可以采用高效节能的中央空调系统,根据室内温度和湿度自动调节制冷和加热能力,减少能源浪费。照明系统:高标准厂房可以采用LED灯等高效照明设备,根据灯光亮度和波长自动调节亮度和色温,减少能源浪费。垃圾处理系统:高标准厂房可以采用智能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将垃圾分类处理后用于制气或者种植草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污水处理系统:高标准厂房可以采用高效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转化为有机肥料或者水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能源系统:高标准厂房可以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生产系统:本产业园以大豆产业为主、其他产业为辅,安置生产或租用设备为当前最先进的豆制品生产线,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智能化系统:高标准厂房、分拨中心等可以采用智能化系统,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现园区智能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本项目的设备方案应该以满足环保和节能要求为主要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设备方案,以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工程方案1.工程总体布置(1)设计原则设计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以及其他与建筑行业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合理规划各功能分区。总体规划遵循如下原则:1)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更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从而使其获得可持续发展。2)单体建筑必须与整体布局统一构图。总体布局要突出主题功能,做到静态空间布局与动态序列紧密配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3)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内部路线与管理路线明确便捷互不干扰。4)“绿色、人性建筑”阐释充分考虑建筑的节能设计,包括建筑各个部位的用材、设备的选型及自然通风、采光等,要满足在朝向、光线、安全、防护、通讯、照明等方面的要求,便于利用当地已有的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妥善安排,需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设计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充分地考虑使用群体的各种需求。5)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使群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设置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6)设备用房应置于对使用者干扰最小的位置且应注意安全。7)为满足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要求,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条件布置绿化。8)符合总体规划对各项设施建设的要求,合理布置,确保满足近远期发展的要求。9)仔细研究分析项目影响区域内的各种建设条件,妥善处理地上、地下管线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根据沿线地形及两侧建筑物标高,合理确定管线的平纵布置,尽量减少工程量。10)严格执行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有关方针政策。(2)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许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国家、省、市其他有关规划规范、规程。(4)道路交通系统1)出入口项目场地结合车流、人流及物流等出入需要,结合周边道路分布,在地块的北侧、东侧两个方向分别设置出入口,保障本项目人流和车流的通达性。2)道路交通整个场地内经各出入口进入后,区域内道路分为三级:与出入口连接的园区主要车行道,厂房间的园区次要道路及其他进入各个建筑的园区支路。园区道路根据不同功能区域进行布置,满足车行、人行同机动车适度混行以及消防车道等不同层次的要求。场地内主干道采用方便快捷的环路网系统,在完全满足消防要求的同时,通过结合人流行进路线、园区各等级道路及沿带状景观线等与建筑、景观节点通达。3.停车位规划为满足项目产业园区物流运输的停车方便,场地内设置地面停车场。整个场地设置机动车车位,以生态停车为主要的思维定位,同时兼顾可实施性。(5)消防系统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大于6m,消防车道上空遇有管架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或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较长的车间建筑,按消防规范,沿道路两侧设置消防栓。按防火规范,车间设置消防控制室,内部装修材料尽可能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6)绿化景观系统项目在充分考虑区域地块现状条件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体现“绿色生态、和谐共生”的设计主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设置一个与自然融合的多样化的运动环境。场地内绿化系统讲求实用,从系统化、特色化、生态化等方面作为切入点,设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绿化景观层次,从而达到生态的效果。建筑周围集中布置绿化,研发、金融、办公及生活区绿化设计以草坪、灌木、花卉为主,局部点缀观赏性较强的乔木。(7)园区运输本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厂外运输主要通过汽车运输,园区内运输主要采用叉车、人力车等进行运输。工程建筑方案(1)设计原则1)建筑设计应符合合理、适用、先进的原则,建筑形式与使用功能相协调的原则,技术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原则,以人为本与环境协调的原则,实用性与科学性、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粮食仓储物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