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招标公告(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2025)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关于
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
(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委托,就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CCG-2025159
四、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
六、预算金额:100万元(暂定,根据实际采购量确定)
七、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标项内容
供货期限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人为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的生产制造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0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亦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64886497@qq.com进行报名),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3.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支行
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8个日历天。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388565238。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8号
联 系 人:梅工
联系电话:0577-8825837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101918/13388565238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00892,0577-88100267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关于
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
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就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6年01月05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64886497@qq.com。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388565238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信息:
(发布稿)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 .docx (137.8 KB)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文件项目编号:GCCG-2025159项目名称: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采购代理: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目录采购公告3征求意见公示6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7一、说明9二、采购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和评标15六、授予合同18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2第三部分附件27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7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6注: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关于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自主)的采购公告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委托,就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项目编号:GCCG-2025159四、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五、项目名称: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六、预算金额:100万元(暂定,根据实际采购量确定)七、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序号标项内容供货期限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为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的生产制造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0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亦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64886497@qq.com进行报名),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九、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302.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3.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30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支行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十二、其他事项:1.采购公告期限:8个日历天。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3.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388565238。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8号联系人:梅工联系电话:0577-8825837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7-88101918/13388565238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8100892,0577-88100267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关于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就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6年01月05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64886497@qq.com。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38856523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各产品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采购内容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踏勘现场不组织7投标预备会不召开8分包不允许9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投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0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支行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1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公告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14开评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启资格技术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宣布技术资信得分,开启并宣布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评审提交评审报告1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政采云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6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7履约保证金中标投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交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收到签订合同通知7天之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的,可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更改中标供应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所有物资供货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供应商1.12.1以采购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采购文件的澄清2.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采购文件的修改3.1.3.1在投标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可能会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7日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依法作出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3.2.3.2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原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予以公示,以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3.3.3.3采购文件答复、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3.4.3.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均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3.5.3.5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后,经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同意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供应商法律责任1.12.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构成:1.13.1投标文件由资格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构成:(1)资格技术文件序号内 容备注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4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的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技术文件1投标函附件三2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四3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技术资信评分内容,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4企业情况5同类项目业绩表附件五6投标产品的情况7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能力8质保期承诺9结合采购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2)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电子版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为资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两部分完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文件。投标供应商需准备U盘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于“报价文件”密封袋内。说明:1)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选用替代标准、补充或更改,但这些替代标准及补充更改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技术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1.23.2投标文件格式1.a)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得以活页形式装订投标文件;1.b)资格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别包装于各自不透明的标函袋中,标函袋不做统一要求。1.c)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4.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指投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的所有供货及服务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计、制造、模具费、供货、装车、运输、运输保险、损耗费、保管费、备品备件费、验收、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所有风险责任和不可预见费等各项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承包结算制。4.2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投标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保证金1.15.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1.25.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35.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供应商未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4)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5)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供应商有违反《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6.投标有效期1.1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17.1投标供应商应按标段提供投标文件资格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且按文件类型密封装订(正本与副本允许合并密封)。其中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共六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标段”、“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27.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1.37.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1.47.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18.1投标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资格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标段”等字样信息。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28.2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1.21.2▲投标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1.31.3▲投标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1.4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如密封在投标文件资格技术文件中,在资格技术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1.22.2“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1.32.3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1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23.2未购买采购文件;1.33.3未递交投标保证金;1.43.4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1.53.5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五、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评标1.13.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开标前,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资格技术文件)。1.23.2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在开启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后,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资格技术文件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资格技术文件不予评审。1.33.3▲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标准的;(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在“技术资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不明确的问题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清楚)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9)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的嫌疑,又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1.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3.5开启报价文件(1)开报价文件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宣布对各投标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等审查结果和资格技术文件得分情况。(3)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报价文件”,唱读“投标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4)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5)开报价文件时,采购人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1.63.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73.7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83.8▲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93.9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1.103.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13.11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1.123.12▲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标段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标段采购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4.投标文件的澄清1.1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24.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5.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5.1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3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评标综合得分前二名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靠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靠前)。5.4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是否直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供应商依次递补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解释,不对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6.评标原则及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1.确定中标供应商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1.2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结果。1.3.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供应商。2.中标(成交)通知书2.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规定期限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2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4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3.质疑与投诉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3.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3.3未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活动的过程提出质疑。3.4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室投诉。如有发现不实的质疑投诉,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纳入公司黑名单,同时在开标之日起三年内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3.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已经提出过质疑的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不能提出新的质疑。3.8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签订合同4.1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投标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投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采购文件、采购补充文件、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3拒签协议的违约责任中标投标供应商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协议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投标供应商负责赔偿;由此而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中标投标供应商承担。5.履约保证金5.1中标投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交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投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供应商。6.采购代理服务费6.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收费人民币8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6.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合同双方同意,合同条款也可以适当修改。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合同格式》要求的内容相一致。该合同格式作为签订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中标人具有约束力。采购人根据中标情况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项目名称、编号)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中标通知书;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4、投标文件;5、采购文件。第三条、采购内容1、合同价格材料名称管径(mm)厚度(mm)单位综合单价(元/米)备注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250~DN3493m4mDN350~DN4494m5mDN450~DN5495m6mDN550~DN6496m7mDN650~DN7497m8mDN750~DN8498m9mDN850~DN9499m10mDN950~DN104910m11mDN1050~DN114911m12mDN1150~DN124912m13mDN1250~DN134913m14mDN1350~DN144914m15mDN1450~DN154915m16mDN1550~DN164916m17m注:1、1. 本协议书所涉 注: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2、以上材料综合单价均需包含配套使用的底膜、扎头布等相关辅材。3、以上材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计、制造、模具费、供货、装车、运输、运输保险、损耗费、保管费、备品备件费、验收、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润、税金等其他所有风险责任和不可预见费等各项费用的总和。 4、本项目合同含税总价最高限额为100万元,不含税价为 元,税金为 元,实行综合单价承包结算制,以甲方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5、履约中如遇税率变动,综合单价不变,价格所含税率按新税率调整。2、采购清单具体采购清单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3、标准和计量单位(1)修复所用的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粘接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有效证明文件,经省级或以上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管材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应符合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4)内衬新管内壁检测段符合要求,表面无鼓胀,无未固化现象: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等;以及表面不得有严重的褶皱与纵向棱纹。内衬新管端部切口与井壁平齐,封口不渗漏水。4、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四条、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后1年,如在服务期内达到合同最高限额,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履行期间,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第五条、供货合同签订后,甲方将通知乙方分批次供货。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物资的全部供货。1、供货方式(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物资运抵甲方指定的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物资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2)在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应在物资发运前,将要发运物资的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和物资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及运输工具名称以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2、供货调整(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增补。(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抽检情况、供货时效、售后服务因素等)及实际工作需要、履约考核情况等,调整乙方供货量。(3)乙方须按甲方通知提供产品,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产品无法生产或无法运抵交货地点,甲方可以取消乙方该批次供货资格,调整由下一顺位具有供货资格的中标人供货,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次;若所有中标人均因故导致物资无法生产或无法运抵交货地点,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生产供货。(4)供货量调整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①乙方产品抽检不合格的;②供货时效超出合同规定7日历天的;③乙方售后服务与投标时承诺严重不符的;④乙方无法按时生产或到货的;⑤其它乙方无法按要求供货的情景。(5)甲方保留向第三方采购的权利。3、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物资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物资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物资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复杂情况(例如恶劣天气)和温州地区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问题。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物资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2)每一批次物资必须附有装车清单、合格证和齐全的技术资料等。(3)乙方应在每一批次物资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标注“收货人”“物资名称”“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志。第六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物资应保证是企业原厂生产的物资(而不是其他地方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包装未拆封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经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使甲方满意的性能,并且确保一次性通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物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的缺陷所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的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物资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物资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更换。第七条、验收及抽检1、本项目物资由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工作,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承诺、合同条款、物资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补充条款(如有)中的相关要求执行。2、甲方将对每批次到货产品进行验收,并组织不定期抽检。产品的抽检由甲方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现场切取一定长度的管材送检,检测项目由甲方指定,抽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则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4、若甲方第一次在任一批次的验收或抽检中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将扩大取样范围,进行第二次复检。若复检合格,则认可该批次合格;若复检不合格,则该批次不合格。5、甲方将对复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退货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批次及复检批次的送检损耗费、检测费、运输费、搬运费以及工程返工造成的损失(按定额计算)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6、若甲方第二次在后续任一批次的验收或抽检中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将直接对该批次产品进行退货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批次及复检批次的送检损耗费、检测费、运输费、搬运费以及工程返工造成的损失(按定额计算)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将扣除该批次供货金额的10%作为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7、如第三次产品验收或抽检不合格的,或履约保证金被扣完的,或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第八条、质保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最后一批物资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以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质保期为准)。1、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物资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物资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下面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2、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更换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产品,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5、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九条、售后服务在提供物资的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不低于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免费上门服务,针对甲方的现场质保请求,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如果乙方逾期未作出响应,乙方应承担因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条、付款方式与结算1、履约保证金(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均有效,待合同期满,所有物资供货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退还。(2)履约保证金在扣完前,乙方应及时补缴,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总额为5万元。2、货款的支付(1)综合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2)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通知分批次发货,待该批次物资到达甲方指定的现场,验收合格,甲方在10个月内通知乙方开具该批次物资全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该批次物资合同金额的98%,余2%作为质保金。(3)待该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期以最后一批到物资验收之日起算)。3、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一年期内的国内信用证、一年期内的银行汇票或商业汇票等票据形式进行支付结算。若乙方需提前贴现,贴现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双方责任1、甲方(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2)组织对物资的验收。2、乙方(1)按合同要求提供物资和服务。(2)对所提供的物资和服务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3)遵守甲方的供货规则及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违约处理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售后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履约保证金被扣完。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物资类似的物资,乙方应对购买类似物资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3、乙方逾期交付物资的,乙方应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乙方应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剥夺该批次供货资格,调整为由下一顺位具有供货资格的中标人供货。4、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供物资的,乙方向甲方偿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剥夺该批次供货资格,调整为由下一顺位具有供货资格的中标人供货。5、一旦延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向客户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如因乙方交付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给甲方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向甲方偿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剥夺该批次供货资格,调整为由下一顺位具有供货资格的中标人供货。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四条、履约考核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具体考核细则,根据附件《供应商履约考核表》执行。第十五条、争端的解决1、有关本合同和签署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该争议应按照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结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二)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3、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第十六条、转让和分包及物资不可替代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2、产品不可替代,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产品的生产制造转交其他生产厂商或以其他厂商的物资替代。第十七条、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合同壹式伍份,双方各贰份,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1:供应商履约考核表供应商:考核周期: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价阶段第 季度(202X /X/X-202X /X/X)服务内容评价情况.序号分值评分内容得分120供货周期:是否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的7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物资的全部供货。超出1天后,每延迟1天扣2分,扣完为止。210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在承诺时间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现场,每超过1小时扣2分,扣完为止。315售后维修时间: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每延迟1天扣3分,扣完为止。415产品和合同一致,数量规格无差错,合格证等入库资料齐全。产品和投标样品不符扣10分,并根据实际情况退换货;入库资料不齐且未在指定时间内补齐,扣5分。515质量投诉情况:因供货产品的质量原因而导致实际使用部门投诉的,每收到一次投诉扣5分,扣完为止。610质量检测情况:未配合甲方要求对物资进行抽样送检的扣5分,抽检不合格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715服务投诉情况:因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实际使用部门投诉的,每收到一次投诉扣3分,扣完为止。合计100填表人: 审核人: 所属等级得分分级等级分数标准相应措施A95~100分其中质量、逾期率必须为满分,经管理小组进一步考察,可加大采购量。B90~95分其中质量必须为满分,合格供应商可正常供货。C85~90分供应商需进行整改,下一季度减少供货量。D85分以下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考核人名单考核人姓名所属部门考核项目考核意见签字确认注:1、季度考核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供应商。2、甲方(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修改相关考核指标,乙方(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附件2廉洁协议书甲方: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乙方:为规范双方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合作关系,推进廉政建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甲乙双方在确立经济(合作)业务关系时应当签署本协议书。第2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规定。2.严格执行工程、货物和服务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3.双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使其诚信守法、规范行为。4.双方的业务、工程、采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5.发现对方在业务、工程、采购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可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且有向对方主管部门举报的权利和义务。6.依法保护举报人员,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第3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严格规范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者接受乙方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3.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不得从事与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第4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3.乙方与甲方发生业务、工程、采购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假结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4.乙方不得有其他违反廉洁从业及诚实信用的行为。第5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公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可以依据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视为乙方放弃甲方应付但未付的后续款项(包含但是不限于现金、物资);同时,年度评价一票否决,合同到期将不再续签。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3.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解除乙方该项目的业务合同,并在发生违约之日起一年内取消乙方进入甲方市场的准入资格。因取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第6条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7条本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协议、框架协议必备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日期: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资格文件(1-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我方(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我方(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我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的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1.供应商名称: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成立和/或注册日期:注册和实收资本: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负债:(4)流动负债:(5)净值: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姓名:授权代表的姓名和地址:2.投标货物的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他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近2年该货物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国外出口货物名称出口销售地址客户与项目(2)国内货物名称国内销售地址客户与项目4.近3年年营业额货物名称国内年营业额国外年营业额年营业总额5.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6.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7.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一切后果。制造商:(单位盖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日期: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管径(mm)厚度(mm)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米)投标综合单价(元/米)权重分DN250~DN3493m150154m18415DN350~DN4494m22545m2654DN450~DN5495m32926m3522DN550~DN6496m42047m4724DN650~DN7497m6050.58m6690.5DN750~DN8498m7850.59m8820.5DN850~DN9499m10050.510m11440.5DN950~DN104910m12390.511m12920.5DN1050~DN114911m14270.512m16590.5DN1150~DN124912m18240.513m18760.5DN1250~DN134913m20270.514m22370.5DN1350~DN144914m25540.515m29330.5DN1450~DN154915m30680.516m32490.5DN1550~DN164916m37100.517m42530.5说明:1.投标报价指投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的所有供货及服务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计、制造、模具费、供货、装车、运输、运输保险、损耗费、保管费、备品备件费、验收、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所有风险责任和不可预见费等各项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承包结算制。2.▲各产品投标综合单价超过该产品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供货期内原材料等相关价格涨跌因素。一旦中标,供货价格按中标综合单价承诺函执行。采购人的最终采购价格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投标函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资格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2)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3)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协议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商务条款注:不填写此表示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容。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同类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金额使用单位全称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合同签订时间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核查。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但中标人须在采购人人对上述产品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处理。▲2、投标人投标时须按要求规定提交样品。中标人的样品当场封存,并提供主要原材料(玻璃纤维、树脂)来源、相关质量证明、检测报告等资料(技术标中),供采购人在验收时进行比对(若样品不提供,样品分不得分,不做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到其生产车间或仓库对所投产品进行查验,若其质量低于中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赔偿由此原因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4、本项目采购总量及规格型号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进行结算,投标人不得因供货达不到预估数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项目需求不符而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5、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供货期内原材料等相关价格涨跌因素。一旦中标,供货价格按中标综合单价承诺函执行。采购人的最终采购价格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6、投标人需遵循采购人制定的供货规则及供应商管理办法。二、主要采购清单材料名称管径(mm)厚度(mm)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米)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250~DN3493m1504m184DN350~DN4494m2255m265DN450~DN5495m3296m352DN550~DN6496m4207m472DN650~DN7497m6058m669DN750~DN8498m7859m882DN850~DN9499m100510m1144DN950~DN104910m123911m1292DN1050~DN114911m142712m1659DN1150~DN124912m182413m1876DN1250~DN134913m202714m2237DN1350~DN144914m255415m2933DN1450~DN154915m306816m3249DN1550~DN164916m371017m4253以上材料单价均需包含配套使用的底膜、扎头布等相关辅材。三、技术参数本次采购的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是指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主要由玻璃纤维、树脂、内膜、外膜和相关辅材等组成。1、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1.1《城镇排水管道原位固化修复用内衬软管》(T/CUWA60052-2021);1.2《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T/CECS717-2020);1.3《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以上标准按有冲突之处,按新文件执行。2、主要技术要求2.1修复所用的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粘接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有效证明文件,经省级或以上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2.2管材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应符合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2.3内衬新管内壁检测段符合要求,表面无鼓胀,无未固化现象: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等;以及表面不得有严重的褶皱与纵向棱纹。内衬新管端部切口与井壁平齐,封口不渗漏水。2.4短期力学性能:弯曲强度≥125MPa,弯曲弹性模量≥8000MPa,抗拉强度≥80MPa。2.5长期力学性能:长期力学性能的衰减系数不应高于2。2.6耐化学性能:试验后试件的弯曲强度和弯曲模量应不低于短期力学性能值的80%。四、其他的有关要求(一)投标人所投报的管材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具体技术要求,必须经过检验,每批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应的检验报告。(二)供货期:1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分批次供货。中标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物资的全部供货。(三)付款方式:1、材料采购综合单价按双方合同签订的价格实施,综合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人通知分批次发货,待该批次物资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10个月内通知中标人开具该批次物资全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中标人支付该批次物资合同金额的98%,余2%作为质保金。3、待该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期以最后一批到物资验收之日起算)。(五)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六)供货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通知供方分批次供货。(七)样品: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样品统一规格为:“固化后的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300,4mm厚,不小于0.4米长,”,数量一只。样品上应标注制造商的公司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等内容。a、中标人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供货验收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予以退还,且费用自理。b、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有权对投标样品进行质疑,并进行各种检测性、破坏性测试以证明所用材料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c、样品递交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实物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实物样品递交地点,否则视为未递交实物样品,评分时实物样品分为零分。实物样品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之后对报价文件评审,最后公布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得分情况,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四、评标办法1、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综合得分前二名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40分、报价分60分。2、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标项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标项采购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五、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40分)技术资信评分由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细则中的评分项目进行统一评判打分,并记名。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序号评审项目评审细则分值1企业情况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的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规模、技术(科研)实力、用户履约评价、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A档:3-2分,B档:2-1分,C档:1-0分。3企业生产能力1.投标人拥有的生产设备情况,生产设备的先进性、生产能力等,横向比较,得0-3分(提供生产设备相关佐证材料);2.根据投标人拥有试验检测能力,横向比较,得0-3分。6企业综合资质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4.投标人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覆盖范围须含地下管道原位修复材料销售的,得1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2同类项目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同类产品(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5分。注: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特征须在合同或发票中体现,否则不予认可。53投标产品的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综合打分:1.根据产品技术性能的优劣性进行排名,横向比较,得0-2分;2.产品原材料情况,包括玻璃纤维、树脂等情况,需提供光固化原材料树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中需体现间苯类型树脂,未体现该项不得分,最高得3分;3.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0000小时长期力学性能测试报告的,得1分;4.投标人提供近两年以来省级或以上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第三方检验报告(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5.投标人提供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1分;6.投标人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的,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证书、检测报告的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104投标样品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综合打分:1.表面无鼓胀,无未固化现象;表面无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等;表面无褶皱与纵向棱纹;2.结构强度、实际用料情况;3.样品细节、合理性、制作工艺水平;不提供样品的,得0分。A档:6-4分,B档:4-2分,C档:2-0分。65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供货时效性、仓储情况、供货保证措施及投入等方面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分,得0-2分。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售后人员配置、快速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网点等情况酌情打分,得0-2分。46质保期承诺承诺1年质保,不得分;承诺2年质保,得1分;承诺3年质保,得2分;最高得2分。2合计402、投标报价评分(60分)①开标一览表中单价报价按如下规定分别计算并汇总商务(报价)得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投标综合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余投标供应商对应该投标综合单价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各分项商务报价评分值及汇总(保留小数2位)。投标报价满分为60分。各项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分项评标基准价/对应项投标综合单价×权重分×100;②汇总投标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为所有分项商务报价评分之和(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③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本次采购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则本采购项目做废标处理。④▲本项目设置了全部投标产品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限价详见附件九“开标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中的规定),有任一产品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超过了对应产品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3、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价格)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评标综合得分前二名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靠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靠前)。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6、采购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六、定标办法1.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取1名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最终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2.若出现第16页“五、开标和评标-5.4款”规定的情形,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直接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三的候选供应商依次递补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如递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该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七、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在规定期限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八、投标供应商义务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