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6)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B440100FMBFLELM4QA

项目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实际办公场所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为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文件,辅助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助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事务;为增资扩股、公司章程修订和国资股东一致行动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协助处理来信来访及其他群体事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对公司诉讼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出具律师函;在立项时对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项目法律方案,为项目确立法律依据;参与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要求,对项目进行相关法律调查(如尽职调查),出具法律调查报告;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跟进项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争议。最高限价:10万元/年(含增值税)。

公告名称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1-04 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1-08 14:30:00

公告附件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docx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x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B440100FMBFLELM4QA001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100000.00

评审办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资质、资格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1-04 17:30:0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1-08 14: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08 14:30:00

开标时间

2026-01-08 14: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1-04 17:30:58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1-08 14:00:00

文件获取地点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楼4009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15119828533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内容1.采购方式:谈判;2.项目类型: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3.采购内容:为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文件,辅助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助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事务;为增资扩股、公司章程修订和国资股东一致行动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协助处理来信来访及其他群体事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对公司诉讼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出具律师函;在立项时对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项目法律方案,为项目确立法律依据;参与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要求,对项目进行相关法律调查(如尽职调查),出具法律调查报告;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跟进项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争议。4.最高限价:10万元/年(含增值税)。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资质、资格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8.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五、参与方式及时间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须于2026年1月8日下午2:3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可快递或现场递交)以下地址,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楼4009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5119828533邮箱:15119828533@126.com2.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1月8日下午2:30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楼4009六、供应商选取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采购人将组建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文件进行量化评审,谈判小组根据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详见谈判文件)。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5119828533附件: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月4日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采购人: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4日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谈判及评审第3章采购需求第4章合同文本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名称说明与要求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地点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办公所在地采购范围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包干合同 固定单价包干合同 其他 合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不接受评审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综合评分法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十万元/年(含增值税)。供应商的含税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单项不含税报价不得有一项或以上高于采购清单相对应的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若超出相对应报价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1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计起)。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元(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或者控制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配套电子文档一份(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PDF版本,存放于U盘/光盘)。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楼4009 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下午2:30分响应文件允许提前送达,但逾期送达或送至其他地点将被拒绝。1谈判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1月8日下午2:30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楼4009 注: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务必准时出席,并持本人身份证供采购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1专业答辩本项目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进行专业答辩。1.本项目由有效供应商(即响应文件通过谈判文件有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于谈判过程中进行专业答辩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参加专业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内)。1监督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4楼 1其他1.响应文件语言:中文。2.本次谈判包括发出谈判文件、答疑、响应文件送达、符合性审查、谈判顺序抽签、谈判、最后报价、详细评审、成交通知书发放、签订合同共11个阶段。说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部分为选择性条款,以☑表示选用,以□表示不选用。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一、总则说明1.适用范围及项目综合说明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文件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名词解释2.1采购人:是指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2供应商:是指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3谈判小组:是指由采购人负责组建,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5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商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2.6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日历天及北京时间。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执业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3.2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3.3熟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同类或相似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3.4具有良好的信誉,且近2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纪律与保密事项5.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5.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时对谈判小组、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5.3无论成交与否,获得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谈判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5.4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6.语言文字、度量衡单位及货币6.1响应文件和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6.2除国家规范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二、谈判文件说明1.谈判文件的构成(1)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谈判及评审;(4)采购需求;(5)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谈判文件的答疑或澄清(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采购人澄清的,按照《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和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但不说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将以邮件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上述时间之后或以其他方式提出的疑问,采购人将不予答复。(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2谈判文件的修改或变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采购人可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或变更。2.3谈判文件的修改或变更将以邮件形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所有供应商。该通知文件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当通知文件内容与谈判文件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时间较晚的通知文件为准。2.4若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延长。三、响应文件说明1.响应文件的构成(1)响应承诺函;(2)报价表;(3)供应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6)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8)团队类似业绩表(9)合同条款响应承诺书;(10)廉洁承诺书;(11)项目服务方案;(12)其他供应商提供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片或实物等。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2.1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2.2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谈判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而给评审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2.4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谈判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2.5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3.1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U盘密封包装。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在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时间;项目名称等。4.响应文件的递交4.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递交地点。4.2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原封退回。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5.3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响应文件修改和最后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5.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均不退还。6.响应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响应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的,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7.响应保证金7.1《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的金额见《须知前附表》,可采用现金、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形式。收取方式如下:(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响应保证金账户。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名称:/开户行:/账号:/(2)如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消的保函。(3)如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7.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供应商自负。7.3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响应有效期,若响应有效期延长的,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7.4未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如有)后予以退还。响应保证金均无息退还。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的;(5)发生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四、谈判及评审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及评审”。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根据谈判小组采购报告,采购人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供应商在谈判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按照采购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启动采购。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所有供应商。六、质疑1.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2.供应商的质疑必须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成交通知书1.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响应保证金(如有)也将被没收,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内,该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人及所属企业后续的采购项目。八、签订合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二章谈判及评审(综合评分法)一、评审方法1.本次谈判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以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为依据,其中评审报价为含税报价。二、谈判小组1.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2.谈判小组成员应以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3.谈判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三、谈判评审会程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成员签到→开启密封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签到→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谈判顺序→与供应商谈判→供应商最后报价→谈判小组进行详细评审→谈判小组编制采购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四、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附表一《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只有对附表一《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只要不满足附表一《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五、澄清补正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他供应商处于不公平的地位。除谈判小组对评审中发现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供应商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谈判小组相应评审的依据。2.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须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答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或盖章,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响应有效期内均对供应商有约束力。4.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5.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六、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除非另有说明,当响应文件报价清单与谈判文件报价清单不一致时(包括数量、项目特征等),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清单的总价金额与响应承诺函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响应承诺函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的有关暂列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如有)等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7.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8.每一个清单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相同清单项报价须一致,若出现报价不一致时,一旦成交,结算时采购人将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单价进行结算。相同清单项是指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特征描述均一致的项目。同时出现两项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要求供应商进行价格澄清。按上述算术校核的方法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七、谈判1.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的,可启动谈判程序;若达不到3家的,则须终止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3.谈判内容:谈判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相关技术参数响应程度、价格因素、业绩、资信情况及售后服务承诺措施等与采购有关的事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经采购人确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文本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报价采用现场报价方式,现场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两轮(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谈判过程报价及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的报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八、最后报价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承诺。最后报价及承诺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如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以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首轮报价-最后报价)/首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九、详细评审1.谈判小组按附表二《响应文件评分标准表》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审得分。供应商总得分(满分100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商务及技术评审商务及技术评审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开列评分项目并进行评审。每个评分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谈判小组各成员各自对照评分要点确定分值。3.响应报价评审3.1最后报价的算术校核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根据本章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算术校核,调整或修正后的最后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报价合理性核实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内容进行核实,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无效。3.3确定供应商报价得分谈判小组按附表二《响应文件评分标准表》规定计算最后报价得分。4.响应文件得分汇总将谈判小组各成员的商务、技术、报价得分汇总并作算术平均,计算有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各供应商的总得分。十、推荐成交候选人以上评审完成后,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低的优先;最后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谈判小组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附表一: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表编号供应商名称审查项目1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情形;3响应文件内容涂改部分有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4响应报价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报价范围内;5供应商没有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且没有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有声明哪一个有效的除外);6没有出现被谈判小组审核确认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的情形。结论《响应文件》是否为通过1.“《响应文件》是否为通过”一栏填写“通过”“不通过”。2.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报价,要说明原因。4.若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供应商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进入谈判。5.有效报价的确定:(1)供应商的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各单项不含税报价有一项或以上高于采购清单相对应的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不予通过有效性审查;(2)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谈判小组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而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通过有效性审查。谈判小组签名:日期:附表二:响应文件评分标准表评审项目(权值)分值评分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35分报价部分35分商务(权重:30%)律所荣誉情况(8分)根据律师事务所获得荣誉情况评分:1.获得国家级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2.获得省级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5分;3.获得市级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得8分。注:提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含表彰通知、证书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团队负责人情况(7分)根据团队负责人资质情况评分:1.获奖情况:(1)获得国家级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2)获得省级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5分;(3)获得市级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得3分。2.兼任职务情况:(1)在省级以上组织机构有兼任职务的,每提供一份证明得1.5分;(2)在市级以上组织机构有兼任职务的,每提供一份证明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注:1.提供团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团队负责人获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协会等组织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团队负责人近5年在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协会等组织相关兼任职务证明文件。主办律师情况(5分)根据主办律师资质情况评分(主办律师人数应不超过6人):1.在省级以上组织机构有兼任职务的,每提供一份证明得1.5分;2.在市级以上组织机构有兼任职务的,每提供一份证明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注:1.提供主办律师的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主办律师近5年在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协会等组织相关兼任职务证明文件。团队业绩(10分)根据团队过往业绩评分:1.2022年1月1日以来,担任央国企或人工智能科技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事务经验,每提供一份证明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2.2022年1月1日以来,承办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事务,每提供一份证明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注:提供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央国企(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等相关范围)常年法律顾问事务经验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证明的文件。技术(权值:35%)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情况(15分)依据本项目技术要求所列服务期内容及范围,对比各律所结合其日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拟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内各项服务项目次数、增值服务内容等,进行评分。 1.服务方案内容完全匹配采购方拟实现的目标、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合理性强的,得11-15分。2.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匹配采购方拟实现的目标、可操作性、合理性强的,得6-10分。3.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匹配采购方拟实现的目标、可操作性、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现场专业答辩情况(20分)现场专业答辩情况评分:1.回答内容完全匹配问题,得15-20分。2.回答内容一般匹配问题,得10-15分。3.回答内容基本匹配问题,得5-10分。4.回答内容不能匹配问题,得0-15分。报价(权重:35%)报价得分(35分)1.以评审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报价得分的基础;2.当供应商的有效报价偏离评审基准价时,每上偏离1%扣1分,报价得分=35-[(有效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100×1(上偏离),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3.当供应商的有效报价偏离评审基准价时,每下偏离1%扣0.5分,报价得分=35-[(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评审基准价×100%]×100×0.5(下偏离),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备注:(1)有效报价:以含税报价进行评审,通过资格审查且经过谈判小组校核后的最后报价方为有效报价;(2)评审基准价:各供应商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将做响应无效处理。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采购标的: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及内容1.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为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服务内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2.1为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2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文件,辅助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助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事务;2.3为增资扩股、公司章程修订和国资股东一致行动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2.4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2.5协助处理来信来访及其他群体事件;2.6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2.7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2.8对公司诉讼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出具律师函;2.9在立项时对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项目法律方案,为项目确立法律依据;2.10参与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2.11根据甲方要求,对项目进行相关法律调查(如尽职调查),出具法律调查报告;2.12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2.13跟进项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14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争议。第四章合同文本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聘请事项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2.1为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2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文件,辅助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合同;2.3为增资扩股、公司章程修订和国资股东一致行动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2.4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2.5协助处理来信来访及其他群体事件;2.6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2.7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2.8对公司诉讼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出具律师函;2.9在立项时对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项目法律方案,为项目确立法律依据;2.10参与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2.11根据甲方要求,对项目进行相关法律调查(如尽职调查),出具法律调查报告;2.12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2.13跟进项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14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争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所列的法律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合法权益;(二)乙方律师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乙方律师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三)乙方律师在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四)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六)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应当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第四条甲方义务(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事实、文件、证据或其他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文件、证据或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二)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三)甲方指定(联系方式)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五)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务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事务做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第六条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前由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符合约定的,方可继续履行次年合同;若不符合约定,经甲方通知,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七条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一)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制定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元/年(小写:¥元/年)。第一年费用分两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开始且乙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的50%,即元(小写:¥元)。第二期:甲方应于本合同年度服务期满后,且乙方完成当期服务内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的剩余50%,即元(小写:¥元)。第二年费用参照上述支付方式予以支付。(二)甲方应将上述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2、乙方应对本合同第二条中约定的法律服务事项,一般应当在甲方提出需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响应,若问题较为复杂可延长至2个工作日内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时间内响应。乙方未及时响应的次数,如1个月内超过2次或1个季度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双方按照年服务费用元为基数(即元/月)结算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顾问律师费。(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律师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费用。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双方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甲方: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就本合同涉及的委托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代表人:承办律师:签约时间: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承诺函:依据贵司发出的谈判采购公告,我司代表(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在此,我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司同意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本项目含增值税报价为¥/年(大写:人民币/年),其中:不含税价¥/年,税款¥,增值税税率%。3.我司同意所递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对我司具有约束力。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4.我司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及其附件,包括修正和补充文件(如有)。我司已完全清晰理解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5.我司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司愿意提供我司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司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7.我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我司完全服从和尊重谈判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我司理解贵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报价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9.我方与本次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0.我司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以及修正和补充文件(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11.我司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格式二:报价清单项目名称: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及报价单序号服务内容次数价格(含税)备注1日常法律咨询不限次数2合同、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不限次数3法律意见书(含增资扩股和章程修改等)不限次数4律师函不限次数5法律培训根据公司需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格式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对接受分支机构的项目,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响应文件格式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为(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谈判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为止。被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代理权。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格式六:团队负责人简历姓 名年 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年职 称证书编号拟担任职务荣誉、证书序号荣誉/职务证书名称颁奖单位/发证单位获得时间(年、月)注:1.提供团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2.提供团队负责人获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协会等组织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团队负责人近5年在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协会等组织相关兼任职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注:1.提供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2.提供主办律师近5年在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协会等组织相关兼任职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格式八:团队类似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期团队参与人员123456注:提供团队负责人及主办律师在(央国企或人工智能科技公司,请标注该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常年法律顾问事务经验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证明的文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等。响应文件格式九:合同条款响应承诺书致:我司有幸参与贵司项目的谈判,我司已充分的研究了谈判文件的合同文本,承诺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异议,予以完全响应。(以下内容,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方需填写,无异议的在空白处划斜线“/”)对于合同文本中个别条款存在如下异议,希望能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商:一、对合同文本第条第点:(内容)有异议,建议修改如下:。二、对合同文本第条第点:(内容)有异议,建议修改如下:。(按照上述格式自行书写)除上述条款外,我司对于合同文本的其他条款均无异议。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格式十:廉洁承诺书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招标采购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在参与(采购人名称)组织的各项招标采购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永不参与行贿,不向采购单位或其代理机构、相关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部门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纸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或其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履行社会责任。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纪检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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