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灰石粉招标公告(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2026)
基本信息
计划需求部门:永利热电公司
备注:
结算货币:CNY
发布时间:2026-01-04 18:24:32+0800
合同期限:12个月
报价截止时间:2026-01-08 13:00:00
预计授标时间:2026-01-10 18:00:00
联系人:齐骥
联系电话:13821683281
公告:
(1)技术指标: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详见附件中标书要求)。
(2)付款方式必须接受货到3个月后付款。
(3)交货期:有现货,合同签订后1日内具备发货条件。
(4)运量必须满足每天3-6车。
采购文件
永利热电石灰石采购厂内邀请招标文件-2026.1.4.doc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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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
物料名称
数量
单位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其他类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石灰石粉(固体)/碳酸钙含量≥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4%
4500
吨
2026-01-31 00:00:00
0819020001
Q30720251219291/2025-CG-HX-013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2025-CGZX-006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2026年1月中国•天津A供采购版次说明编制校核审核审核审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邀请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4第三部分招标货物一览表7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8第五部分合同一般条款9第六部分评标原则12第七部分附件--相关投标文件格式15附件一15投标书15附件二16开标一览表16附件三1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17附件四18授权委托书18附件五19分项报价表19附件六20产品质量承诺书20附件七21商务偏离表21附件八22技术偏离表(只填写有偏离项)22附件九23产品来源承诺书23附件十24其它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合同业绩情况表(或提供合同复印件)等24第一部分招标邀请1、项目简介: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塘沽区临港工业区境内。招标人因环保项目生产需要,采购石灰石粉。2、项目名称: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时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1234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响应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3.3非生产型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厂家名称,并对提供石灰石粉的来源进行承诺(附件九),评标前招标人有权对供货源头予以考察确认,经考察确认不符合要求的,该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4、最高投标限价:无。5、招标文件发放形式:本项目向潜在投标人通过渤化易采(www.bohuayicai.cn)商机汇平台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密封好的招标文件邮寄到天津市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易采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6、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8月18日9:30(北京时间)。7、投标方式:2025年8月18日9:30前,投标单位从渤化易采(www.bohuayicai.cn)商机汇平台投标、报价并提供扫描版标书。8、开标日期:2025年8月18日9:30(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10、联系单位: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电话/传真:022-59865583电子邮箱:sc12x@tjsoda.com邮政编码:300452联系人:齐骥1382168328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投标人1.1投标人系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1.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1.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书》(统一格式)。1.4投标费用:无。1.5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2.招标人2.1招标人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3.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或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实质响应,将导致投标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澄清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于开标日期前2天通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技术交流会,或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做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招标文件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不论是出于自身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5.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确认。6.投标文件的组成6.1投标书包括:(1)投标书(统一格式)(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3)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4)投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6.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投标内容填写说明7.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7.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8.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8.1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9.投标报价9.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9.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9.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9.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10.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加盖联合体代表印章)。10.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本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10.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中要求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0.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电子版标书,无要求12.投标截止时间1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www.bohuayicai.cn。13.开标13.1招标人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13.2开标后打印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并唱标。13.3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内容,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14.评标、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14.1评标由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依据进行。14.3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4.4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详见《评标办法》),按投标人最终评标总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15.中标通知15.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15.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6.签订合同1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1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一览表1、货物需求一览表(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1石灰石粉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详见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4500吨(可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小范围调整(上限为合同数量的10%),以招标方磅房计量实际到货量为准结算)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至2026年4月30日,每月按招标人要求分批送货;到货量完成后招标方根据现实需求可以提前终止。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仓库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1石灰石粉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详见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4500吨(可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小范围调整(上限为合同数量的10%),以招标方磅房计量实际到货量为准结算)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至2026年4月30日,每月按招标人要求分批送货;到货量完成后招标方根据现实需求可以提前终止。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仓库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1、质量标准: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以买方化验单或商检化验单为准。酸不溶物小于等于4%,外观:色泽均匀一致,无沙粒感,无结块及异味、异臭,石灰石表面干燥颗粒大小均匀。★2.1所有石灰石运输方式为罐车运输,进入厂区后不得散漏,所有石灰石必须由中标人直接发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2.2投标人须保证石灰石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许可销售使用的。★2.3如石灰石在运输上发生的一切费用或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和解决,整体项目不再追加任何费用。2.4如招标人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异常,投标人人员需在招标人提出要求的3日内到达招标人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2.5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石灰石提供质量保证,期限为招标人收货后1个月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其他需求石灰石运送至指定地点后,招标人验收粒度不合格以及出现扬尘问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处理和负责更换,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要求4.1验收地点:招标人工厂;4.2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执行验收。4.3招标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中标货物质量不符合投标承诺的,有权全部退货或不符合部分退货,并拒付不符合部分的货款。第5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买卖合同买方: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卖方:签订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计划编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交(提)货时间 石灰石粉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吨 4500吨(可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小范围调整(上限为合同数量的10%),以招标方磅房计量实际到货量为准结算)有现货,合同签订后立即送货至2026年4月30日,每月按招标人要求分批送货;到货量完成后招标方根据现实需求可以提前终止。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 元(税率13%,如国家政策有调整,相应调整税额) 不含税金额: 税额: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酸不溶物小于等于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以买方化验单或商品检验中心化验单为准。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卖方保证产品符合以上品质要求,同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且符合惯常的、合理的、默示或隐含的质量要求。因卖方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或者其他第三方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安全、环保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法律规定。期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包装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不受损害为原则,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损失均由卖方负担,采取装箱包装的应在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包装物不回收,费用卖方负责。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全部到货经验收合格后转移。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渤海10路3369号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仓库卸货地点,按需分批送货。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罐车输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费及相关保险费由卖方承担。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物验收应在卖方交付货物时由买方依照双方商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的,当场签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买方可以拒收并书面出具拒收理由凭证。由此产生的一切退货费用由供方负担。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以买方化验单或商检化验单为准。考核标准如下:1、89.5%≤碳酸钙含量<90%,扣款1元/吨;89%≤碳酸钙含量<89.5%,扣款2元/吨;88.5%≤碳酸钙含量<89%,扣款3元/吨;88%≤碳酸钙含量<88.5%,扣款4元/吨;碳酸钙含量低于88%拒收。2、93.5%≤碳酸钙通筛率<94%,扣款1元/吨;93%≤碳酸钙通筛率<93.5%,扣款2元/吨;92.5%≤碳酸钙通筛率<93%,扣款3元/吨;92%≤碳酸钙通筛率<92.5%,扣款4元/吨;以此类推;碳酸钙通筛率低于90%拒收。3、碳酸镁MgCO3>4%拒收。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以买方厂区内指定磅房磅单数量为准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本合同价格为一票结算价格。货到3个月无质量问题且卖方增值税发票交付齐备后买方支付全额货款(每月25日根据当月实际到货量结算),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卖方收到货款后同时提供给买方相应货款正式财务收据。第十条违约责任:1、卖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买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卖方产品送质捡局或第三方部门或检验单位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则所发生的所有检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若产品质量不合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予以更换合格品或者提供其他买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支付买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若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一切损失),卖方还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采取的替代措施而超过本合同的费用等。2、卖方应保证按期合格交货,逾期交货的,应向买方按日支付1%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0%。逾期达到10天的,视为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付款项,并向买方支付累计额度逾期违约金。因合同解除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买方执四份、卖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卖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2、卖方必须执行买方对其提出的对能源控制进行改善的要求;3、卖方在运输途中和作业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不应对能源造成浪费或负面影响;4、如卖方提供物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件)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要给与买方书面回复,否则将视为卖方已经认可买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如果双方意见产生争议,由卖方负责安排经买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否则视为卖方质量问题。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给第三方。6、集中一次性到达物资应在发运前48小时以书面传真将货物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运输工具及到达日期通知买方(大宗分批到达物资、每批次发货前24小时通知)。7、买方厂区禁止国五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通行;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合规选择送货车辆,若因车辆问题导致送货延误给买方造成相关损失,均由卖方承担。8、卖方车辆重载重量不能超过49吨,若因车辆超重无法过磅导致送货延误给买方造成相关损失,均由卖方承担。第十四条双方信息如下,若有变化,变更方有告知对方的义务,否则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未尽事宜,友好协商。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买方卖方买方(章):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卖方(章): 住所: 天津市临港经济区渤海10路3369号住所:法定代表人:闫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2-5986583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sc12x@tjsoda.com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天津散货交易中心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75260062929账号:税号:120109681880348税号:邮政编码:300452邮政编码:联系人:齐骥联系人:第六部分评标原则一、评标原则和依据1、本评标原则和依据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2、无效标和弃权标的规定按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条件、质量、交货期、售后及服务合同响应程度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标和比较。二、评分方法及说明1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1.1.1经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1.1.2标书提供的石灰石粉技术规格响应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和产品来源承诺书(非生产型投标人),可视为满足技术合格,否则视为技术不合格。1.1.3技术合格的投标可以进入到价格评审阶段;技术部分得分不计入报价部分得分。技术不合格的投标将不得进入价格评审阶段,其投标文件的商务、价格部分将被退回。经过技术部分详细评审,如果技术合格的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2.1.1经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进行详细评审;2.1.2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和评审方法(一)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以及技术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无算数偏离和供货范围偏离;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二)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若投标范围有重大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予以否决其投标;(三)付款方式如要求预付款、提货款等,提前付款的部分按月息0.5%核算投标总价进行评分;优于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不降低评标总价。(四)如付款方式要求电汇,提高评标总价3%。3投标文件的澄清: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将被拒绝:4.1投标有效性不合格;4.2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4.3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4.4重大供货范围偏离;4.5不满足“★”条款要求;4.6达到或超过2项以上技术条款不符合文件要求;4.7投标价格远低于成本价格的;4.8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4.9未在渤化易采(www.bohuayicai.cn)商机汇平台上传标书。4.10属于招标文件中否决性条款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4.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中标单位的确定:5.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2.1.2中的评审方法计算出评标总价。按照评标总价进行价格排序,原则上评标总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方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对于恶意中标后不及时签约的投标商,招标方将停止该投标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5.2招标人基于各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有权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第七部分附件--相关投标文件格式【本部分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文书为准】附件一1.1.1.投标书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石灰石粉货物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标书1份(上传至www.bohuayicai.cn)。2.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大写):元人民币。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二1.1.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投标内容石灰石粉数量(吨)4500投标报价合计交货期付款方式其它合同条款响应备注/声明注:报价内容须涵盖本次招标全部货物及服务;投标人(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三1.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四1.1.4.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五1.1.5.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序号物料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吨)总价(元)1石灰石粉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吨4500合计4500投标人(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附件六1.1.6.产品质量承诺书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承诺供应的石灰石粉能够满足贵司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要求:碳酸钙含量大于等于90%,粒度250目,通筛率94%,碳酸镁MgCO3小于等于4%,以买方化验单或商检化验单为准。酸不溶物小于等于4%,外观:色泽均匀一致,无沙粒感,无结块及异味、异臭,石灰石表面干燥颗粒大小均匀。投标人(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附件七1.1.7.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全称(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附件八1.1.8.技术偏离表(只填写有偏离项)项目名称: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序号技术条款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附件九1.1.9.产品来源承诺书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承诺供应给贵公司的的石灰石粉生产厂家为(石灰石粉生产单位名称),如有更改,送货前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并在贵公司同意后进行送货。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附件十1.1.10.其它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合同业绩情况表(或提供合同复印件)等(非生产商要同时提供其代理商的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灰石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