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应急救援器招标公告(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2026)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

项目编号

DPPT028698

项目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1-04 15:46:05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1-09 14:00:00

公告附件

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招标要求.docx

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技术规范书.docx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docx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

标段/包编号

DPPT028698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1-04 15:46:05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1-09 14: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09 14:00:00

开标时间

2026-01-09 14: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1-04 15:46:05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1-09 14:0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

联系人

李龙如

联系电话

07535188784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招标要求1、项目名称: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2、工程内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设备随一期机组投运至今,运行日久,元器件老化,性能下降,火灾报警主机运行卡顿,为确保特殊消防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消除安全隐患,现须予以更换。本工程施工范围为特殊消防设备老旧换新,对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吊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以及涉及电缆敷设的地沟开挖及复原,具体内容见《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技术规范书》。3、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新采购设备须送达招标方厂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内。施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计划15天内开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提前10天通知中标方到现场办理施工手续。)施工工期:60天。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4、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非广东能源集团员工,与广东能源集团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一经核实存在以上关系的,一律清理退出,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5、投标人须具备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5、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书要求验收。6、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格包括法定增值税、安全生产费、设备材料费、人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差旅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承包方食宿自理。承包方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合同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不含税价格=含税价÷(1+XX%)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及价税合计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以相关税务法规、条例或通知等发布实施的日期为准。7、付款方式(电汇):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合格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大埔县税务局确认无误后向乙方支付90%的结算款(含安全生产费用),余10%作为质保金,余款在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8、安健环要求:承包方应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与招标方另行签署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详见附件2)。对承包方违反安健环管理的行为,按照招标方相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招标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招标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承包方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重大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要及时通知招标方并保护现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凡属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9、其他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弃标,将列入广东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上报广东能源集团灰、黑名单库,由集团统一上报中电联失信企业名单库。2、对出现围标串标的单位,招标人将启动内部黑灰名单认定标准程序,按规定进行惩戒。3、中标人未如约履行合同,将列入广东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上报广东能源集团灰、黑名单库,由集团统一上报中电联失信企业名单库。十、联系方式:商务联系人:李工电话:0753-5188784技术联系人:薛工电话:0753-5188317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十一、报价内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要求等相关资料,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报价含%法定增值税及安全生产费____元)。(安全生产费用按项目含税总价的2.5%填报,安全生产费用具体清单请按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报价表”填报)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报价表序号编码名称金额(元)备注1AQSC-01安防设备、设施改造和维护支出2AQSC-0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支出3AQSC-0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AQSC-0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AQSC-0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6AQSC-0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7AQSC-08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8AQSC-09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9AQSC-10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10AQSC-1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合计(元)注:安全生产费用按项目含税总价的2.5%填报(若未满足要求,则由招标方按2.5%要求配比分配安全生产费用内的各项金额),该项费用不列入竞争性报价,评标时不计入投标评审价。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自行填写,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单列报价将视为废标处理。安全生产费用不得调减或者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未能按照所报的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中的内容实际执行,招标人有权按合同内要求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减,并代投标人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投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厂(公司)对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时间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姓名:(签名)职务:电话:姓名:(签名)职务:电话: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需上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No:甲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乙方: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项目。为明确甲、乙方的安全责任,保证项目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经甲、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协议适用于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的,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公司以及甲方发布的安健环、消防、文明生产(施工)等管理制度,必须严格贯彻落实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缺项、漏项或擅自更改;如确需变更,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3.乙方应完全接受本协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本协议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健环标准的各项要求。4.项目开工前,乙方应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学习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甲方发布的安健环、消防、文明生产(施工)等相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法定学时。如长期施工,应每年进行一次考试。5.乙方应制定并实施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辖项目的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负总责。6.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落实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投入,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计列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7.乙方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所辖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遵循和衔接甲方的应急预案。8.乙方应根据施工工程性质、施工环境等不同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护目镜等),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要保证足够、合格的安全防护工器具,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后方可施工。9.乙方应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10.乙方应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1.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在同一区域交叉作业,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由甲方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接受甲方的施工安全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项目开工前,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票负责人还需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考试,考试成绩得分率达80%及以上方可给予授权。4.项目开工前,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工作风险,制订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请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甲方辨识为C1级及以上风险,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三措两案”并经甲方评审后方可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乙方必须开展“三措两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首次开工前安全交底。5.每次开工前,乙方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施工危险、有害因素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厂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7.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应按规定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凭证到运行工作票室办理许可开工手续。8.定期书面向甲方汇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积极贯彻落实甲方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9.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在开工前必须按广东省能源集团《发电厂工作票技术规范》办理工作票。在进行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自备灭火器材。10.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戴安全帽(常驻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其他人员戴橙色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7)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带有后背绳的双保险全身式防冲击型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续;生产现场禁止使用木梯和竹梯。(8)禁止乱动甲方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倒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监护人需经过甲方培训、考核、考试和授权方可开展工作。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并查清甲方是否已落实稳妥。(11)对于高危、风险作业,必须指定专人全过程进行监护,及时交底安全注意事项。(12)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13)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14)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5)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16)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17)施工过程中产生或涉及的工业废品及垃圾应该按安健环管理的相关要求分类放置及处理。(18)产生的固体废料须按甲方指定的存储地点存放或回收,禁止违规倾倒或不按指定地点堆放;(19)产生或泄漏的酸、碱、油、污水必须按规定回收处理,严禁直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20)属于危险废料应进行回收处理或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21)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地面整洁及自觉保护甲方的环境(如草地、树木、绿化带等),如有损坏要负责恢复。11.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12.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3.严禁乙方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不得有冒名顶替现象。14.严禁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甲方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乙方项目经理对工作负责人和参加施工的人员是否称职负责,并应经常亲自或委派工程监督人员到现场检查。15.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依规进行严肃考核,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6.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得拖欠工人工资。1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按规定完成整改。对乙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章制度行为,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8.乙方在施工中所携带钱财、设备、材料等物品应自行看管,如有丢失,可报告甲方协助调查,如属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现乙方所雇佣员工盗窃甲方物品财物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十倍于盗窃物品价值的处罚和通报,并将盗窃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20.由于不可抗力(如雷电、洪水等)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经济损失:(1)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事故。(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3)使用有隐患的或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4)擅自损坏、毁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22.人身安全管理(1)乙方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项目部应依法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资质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体检合格,长期接触粉尘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3)乙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司机、潜水作业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向甲方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状况。对于政府提出的有关资格培训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自己的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5)乙方合同期内更换工作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除甲方提出撤换要求外,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允许更换。(6)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与甲方共同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7)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在甲方现场内的因乙方人员造成的治安案件及其他舆情事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8)乙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有安全、卫生保证的生活居住条件,施工人员居住区内应有合格的消防设施;(9)乙方应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规作业,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责任事故。由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赔偿。23.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1)乙方使用施工机具必须安全、合格,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焊机等设备必须取得合格证并向甲方登记备案。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2)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使用和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归还时应保证机具完好。(3)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执行验收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乙方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24.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甲方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2)乙方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3)乙方使用的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物料安全说明书(MSDS),并做好防止泄漏的措施,制定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火灾爆炸的应急措施,准备必要的应急设施。(4)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制订火灾预防措施。25.安全保卫管理(1)乙方入厂的施工人员必须在甲方登记,获取在合同有效期间使用的通行证件,离厂时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2)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不得在甲方现场进行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收缴违约金,并责令乙方限期更换人员。26.环境管理(1)乙方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应保持施工区域整洁,自行承担施工区域保洁工作,不允许对水、空气和土壤等造成污染。(2)乙方必须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不允许在现场使用任何禁用物品,如PCB、石棉等。(3)乙方对现场垃圾、废料必须实行定点分类回收,不得向指定的垃圾、废料回收区域外排放废水、废料,因乙方工作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不得在甲方现场任何地点燃烧、填埋垃圾。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工程和各项安健环要求,并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2.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向乙方施工人员讲明甲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指派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3.对乙方制订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予以审核备案,并监督实施。审查、批准乙方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协助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4.向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并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5.督促乙方保证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到与施工同步,并能保证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监督乙方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6.经常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停工整顿。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本规定进行考核。7.安排项目负责人与乙方同步上下班,项目负责人到场交代安全事项后,方可组织开工作业。8.施工中如乙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9.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并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10.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前,将甲方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告知乙方。11.工程竣工验收时,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作出评价。三、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考核1.对乙方违章行为,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不按期进行整改者,将加倍考核。对拒不整改,以致酿成事故的,将根据后果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对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列入黑名单,并清除出厂,一年内不得进入甲方工作:(1)集团十大禁令: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不使用安全带从事高处作业;无票作业;擅自扩大作业范围;未采取安全措施从事高温、高压作业或进入有限空间;违章指挥、强令工作人员冒险作业;使用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检修、施工电源;使用未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无证从事特种作业;酒后作业。(2)发生责任C类障碍及以上事件者。(3)发生轻伤及以上事件者(4)发生事故事件后有意隐瞒事实真相者。(5)厂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者。(6)冒用他人出入证进出厂区或通过非正规途径进入厂区者。(7)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者。3.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零容忍考核,考核原则是重点考核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问题隐患重复发生、整改不彻底等背后的管理违章,具体的考核规定为:《QGEG-0127.31.2059.B-2023奖惩管理》C.3.6习惯性违章考核规定(附件1),《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版)》(附件2)、《关于将不合格两票严重不符合项纳入红黄牌制度、实施连带考核及落实罚单教育警示确认的通知》(附件3)等相关条款进行考核;如涉及与其他考核条款、制度重复的,按较严要求考核。四、其他约定1.乙方对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及管理文件仅限于本项目使用,项目结束后必须全部归还甲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2.其他约定事项:无。3.在本协议条款中未尽款项,即按国家或电力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定为依据。4.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工程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6.本协议有效期从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完全履行止。甲方(公章):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乙方: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地址: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邮编:514265邮编: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1表C.3.6 习惯性违章考核规定序号考核内容扣罚金额(元)备注一、违反“两票”规定行为未执行操作票制度或无票操作。按违反十大禁令规定处理承包商违章罚500~3000持未审核签名的操作票进行操作。200/张操作票不合格。包括不按《安规》和集团标准票要求填写操作票,遗漏或颠倒项目,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200/张操作前不核对设备位置、编号。200/次操作时监护人不监护,不与操作人员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或操作中不高声唱票、不认真复诵,不作必要的模拟手势。200/次操作时不按要求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工具不合格。200/次装挂地线前或合接地刀闸前不验电。500/次未按要求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应悬挂的标示牌漏挂或错挂。200/次实际装设的安全围栏把不应包括的设备(例如未停电设备)包括进去。200/次1在规定加锁处漏加锁。200/次1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或无票工作。按违反十大禁令规定处理承包商违章罚500~30001检修人员擅自扩大检修工作范围,到临近带电设备(线路)上去工作或超越《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中规定部位的安全距离内工作。按违反十大禁令规定处理承包商违章罚500~30001未取得三种人资格办理工作票200/张1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按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未执行(含未正确执行)。200~1000/张1没有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而开工的。500/次1生产现场施工作业未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的,处罚项目负责人。200/次1工作许可手续未完成,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200/次1未按执行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的规定办妥有关手续,随意在检修结束前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或合闸送电。500/次1工作人员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擅自进入工作地点。200/次2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200/次2工作负责人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未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200/次2工作负责人因故短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胜任人员临时负责工作,离开前未将工作现场向临时负责人交待清楚且未告诉工作班人员。200/次2工作票不合格。包括不按《安规》和集团工作票技术规范要求填写工作票、涂改及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等。200/张2专职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200/次2工作负责人不清楚工作班人员在现场人数或分布地点。200/次2工作负责人不清楚工作中安全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情况。200/次2工作负责人当日开工前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00/次2工作负责人未在当日开工前检查安全措施。200/次2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单位或工作负责人姓名。100/人3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的内容或工作区域。200/人3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工作负责人交代的内容)。200/人3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及时纠正工作人员违章行为200/次3每日收工未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通道。次日复工未经值班员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重新检查安全措施。100/次3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同时持有两张及以上的有效工作票。200/张3外包工作的检修工作票未按规定附上“安全隔离示意图”。200/次3工作票到期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工作票到期不及时终结手续。200/张3施工、检修作业现场未装设临时围栏。200/次3施工、检修作业现场没有作业面标识,或在需要设警告牌的区域没有设警告牌。200/次3由于改变工作环境或条件,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擅自变更隔离措施。200/次4工作票结束后,未及时拆除棚架等安全措施和回收安全标识牌就办理终结手续。200/次4不按时或不如实上报两票统计数据,扣责任部门。200/次4操作票或工作票保管不当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扣责任部门。200/次4委外工作项目,项目负责人违反三不(不到现场办理开工手续,不到现场监视工作进展情况,不协助办理工作间断、结束手续),扣项目负责人。200/次4工作票许可过程中,工作许可与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共同到施工现场,工作许可人未向工作负责人作安全措施和安全风险交底。200/次4工作票负责人变更、工作票延期或是工作间断没有在备注栏注明原因。主200/次次100/次4其他违反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的行为,扣责任部门。200/次4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承包商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随意使用其他项目的工作人员办理本项目工作票或者作为工作班成员使用。1000/次4工作负责人未经许可跨项目办理工作票,取消其“三种人”资格,扣责任部门。1000/次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1、高空作业违章行为4从事高处作业,没有使用安全带,又没有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违反十大禁令规定处理承包商违章罚500~30005发生高空坠物事件,未造成后果者500~1000元/次5高空作业,不采取安全措施(脚手架、吊架、吊篮、安全网、安全带等),冒险作业。200~500/次5上下或多层交叉作业,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包括签订安全技术协议,派专人监护,做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及损坏设备等)。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加倍处罚。500/次5在屋顶或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空作业,临空作业的一面未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300/次5高处作业上下抛掷物品。300~500/次5进行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工作时不做安全隔离措施或地面周围未隔离,拆卸的螺丝等零配件及工器具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掉落的。200/次5高空作业(超过1.5米)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不是五点受力式、双挂双用、高挂低用等规定),或安全带未经过定期检验就使用。200/次5将楼板平台的孔洞或电缆沟、地沟盖板掀开,在孔洞周围未装设遮栏和设置警告标志;将栏杆割开后未装设临时牢固的栏杆。200/次5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300/次5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安全措施。500/次6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和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应为600左右),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等)。200/次6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专人监护。200/人6脚手架未检验或没按规定检验合格即使用(搭设脚手架、门架的工作平台、走道等,不按规定敷设大小横杆、立杆、剪刀撑,不满铺脚手板并设挡脚板及1.2米高的围栏,脚手板绑扎不牢,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走道板上不得堆放杂物。在搭拆过程中未设专人监护等)。200/项6高空作业、在脚手架上移动,高度超过1.5米没系安全带。200/人6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设备和机具。200/项6移动脚手架时,架子上有人。200/次6登高工作时不穿防滑鞋。200/人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2、起重作业违章行为6起重机械工作性能良好,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完好,电气和控制系统可靠,安全保(防)护装置、联(闭)锁装置功能正常。违者500/项6起重作业时货物码放符合安全要求。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同脚手架结构相连,堆放的材料不得超过计算载重。违者500/项6利用设备管道、桥架等作固定点起吊设备和材料。500/项7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300/项7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在起吊设备下有人行走或站立,没有拉隔离围带。300/项7未建立健全起重安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检验。300/项7起重指挥人员没穿反光服。200/项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3、焊接作业违章行为7电焊机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接线端子屏蔽罩齐全。违者300/项7电焊机接线规范,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地(零),一、二次绕组及绕组与外壳间绝缘良好,一次线长度不超过2m,二次线接头不超过三个。违者300/项7电焊机二次线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及其它金属物搭起来作为导线。违者300元/项7进行烧焊作业,未做好防止火星飞溅措施;未垫防火布(或接渣盘)防焊渣掉落等可靠的防火措施。300/次7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300/次7检修现场不按规定存放气瓶。300/次8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垂直固定放置、没有回火阀、没有压力表、压力表坏、套管用铁丝绑扎),两者的距离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少于10米;使用的气管不合格(鼓包、龟裂、漏气、两气管颜色相同等)。300/项8电焊机使用管理、检查试验制度完善,检查维护责任落实,编号统一、清晰。违者200/项8焊接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违者200/人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4、有限空间作业违章行为8有限空间作业没有专人监护。300/次8未落实防火及逃生等措施。300/次8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要先测定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等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入。违者300/次8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进行通风换气,并保证气体浓度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进行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工作应强力通风,符合安全要求和消防规定方可工作。违者300/次8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的电气工具,装设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进行焊接工作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违者300/次8有限空间作业,进出人员没有进行登记,每天收工不进行人数清点。300/次8无办理有限空间工作票而进入现场作业的。500/次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5、电气作业违章行为9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剪割。500/人9未经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或私自撬开检修电源箱接驳电源、线路。200/次9临时电源使用时没在负荷侧悬挂相关信息的(申请人、批准人、用电负荷、联系电话等)200元/次9使用合格证超周期、无合格证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200/人9临时用电导线架空高度满足要求: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指最大弧垂);原则上不允许地面敷设,若采取地面敷设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违者扣200/项9临时线不得接在刀闸或开关上口,使用的插头、开关、保护设备等符合要求。违者扣300/项9临时施工电源没有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300/次9临时检修电源没有漏电保护开关、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使用外壳已破损的刀闸、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乱接乱拉低压线路。300/次9建立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台账,统一编号,专人专柜对号保管,定期试验。使用人员掌握使用方法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违者200/项9现场使用的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等设备满足安规要求。200/项10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200/人10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线应选用足够截面的多股线,箱门完好,开关外壳、消弧罩齐全,引入、引出电缆孔洞封堵严密,室外电源箱防雨设施良好。违者扣责任分部主任。200/项10电源箱导线敷设符合规定,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漏电保护装置配置合理、动作可靠,各路配线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容量符合规程要求,无铜丝等其他物质代替熔丝现象。违者扣责任分部主任200/项10电源箱保护接地、接零系统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插座相线、中性线布置符合规定,接线端子标志清楚。违者扣责任分部主任200/项10临时用电电源线路敷设符合规程要求,不得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不得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或不加绝缘子捆绑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违者扣工作负责人200/项10更换保险丝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200/次10使用磨光机、砂轮机等电动工具时不按规定戴防护面罩。200/人10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200/人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6、防爆安全违章行为10氨站、油罐区、氢站制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其防爆安全装置齐全,设备设施和作业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有关管道系统及阀门严密。违者1000/项10在易爆场所或设备设施及系统上作业,要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保持与运行系统的有效隔离,并落实防爆安全措施。违者1000/项11现场承压设备及管道系统经过定期检验合格,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材质符合安全要求,承压能力满足系统运行工况。违者500/项11高压气瓶无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色标、色环清晰,安全装置良好,存放符合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规定。违者300/项11蓄电池室、油罐室、油处理室、危险品仓库等重点场所使用防爆型照明和通风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爆工具和消防设施。违者300/项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7、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违章行为11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采取防止误启动设备的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无工作人员还在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工作,就启动设备。500~1500/项11管道、电缆架等未合理放置、固定。500/项11机械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未装设防护罩,且没有必要的闭锁装置200/项1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带手套或用抹布缠在手上,在裸露的球轮、齿轮、链条、钢绳、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200/项11较长输送距离的机械,在其需要跨越处未设置带护栏的人行跨梯。200/项11带式输送机的尾部滚筒及其他所有改向滚筒轴端处,未分别加设护罩及可拆卸的护栏,所配重锤行程地面处未设置高度1.5m的护栏,运行通道侧未设有不低于上托辊最高点的可拆卸的栏杆。200/项11运煤皮带沿线未设置拉线开关,未设有启动预报装置和防止误启动装置。200/项12在输煤皮带上站立或跨越皮带200/项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12不按规定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1500/次12损坏(撞坏)消防水系统或设施,导致停水维护,给生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影响。1500/次12故意损坏或盗窃消防器材。1000/次12非火警情况下,不按规定办理申请,擅自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或紧急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后不及时通知消防队进行补充。1000/次1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消防水。500/次12未经批准,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500~1000/次12材料、机具、车辆、包装箱等未合理放置,堵塞消防通道的。300/次1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违者300/项12消防泵至少有两套独立电源,且具有自启动和远方启动功能,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隔离系统正常并投入运行。违者300/项13在有易燃物附近作业时没有做好隔离措施。500/次13未经批准,任意在梁柱等钢构架上施焊动火,在地面、墙面开洞。500/次13随意损坏安全隔离设施。500/项13严禁流动吸烟,生产现场禁止吸烟(指定吸烟点除外),违者罚款500元/人。每发现一个烟蒂,对设备区域部门处以300元罚款。在危险易燃易爆区域吸烟,加倍处罚。13生产现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特别是汽油)。500/次13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合格。违者300/项13拒绝或不服从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300/次13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气瓶、油品、药品等)保管、运输、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300/次13抽检移动消防器材不合格。100/件四、违反职业健康安全规定13进入高噪音区域没佩戴护耳器(耳塞、耳罩等等),警告后仍不改正的。100/人14多尘作业没佩戴防护罩。100/人14在进行强光作业(例如,电焊等)时,没佩戴护目镜。100/人14饭堂工作人员在食物附近工作时,没佩戴口罩(含未正确佩戴)。100/人14用饮料瓶装油漆、天那水等化工液体。100/人14其它没按要求使用PPE行为。100/人五、违反环保安全规定14大量油排出厂区外,环保局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未造成事故,扣责任部门5000~10000/次14违规倾倒废置的危险品,或让危险品(包括油、酸、碱、氨等)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5000/次14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浆液、冲灰废水等进入下水道,根据污染轻重,扣责任部门500~3000/次14拆卸、安装保温材料未做好防护措施的。500~1000/次14现场漏油、漏化学物质,不及时清理干净或未采取有效的防漏措施。500/处15办公室或检修现场废弃物未分类、未按规定定置堆放的。300/处15现场严禁乱扔废油纱布/手套、废纸板、废塑料、饭盒等,不得在现场焚烧、填埋垃圾,违者300/次15没有将工业废料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堆放到指定的堆放点。基础开挖、冲孔施工等土方及泥浆没有及时清运。300/次15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200/次15现场使用危险化学品没有粘贴MSDS(即危险化学品使用说明书)。200/次15静电除尘器单侧任意一个高压柜停运时间超过6小时,扣责任部门200/次15除尘效率≥99.52%,每下降1%,扣责任部门200/次15脱硫效率小于90%,按月累计扣责任部门100元/小时,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开始计,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100/小时15脱硝效率小于80%,按月累计扣责任部门,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开始计,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100/小时15因故障停运或数据不准,环保数据未能传送至环保部门、中调、集团公司,扣主要责任部门600元,次要责任部门300元/次16化学酸碱废水中和后不达标排放,正常PH值在6~9之间,扣责任部门200/次16废水处理设施投用率≥95%,每下降5%,扣责任部门200/次16未按规定办理环保设施退备申请,擅自停运无备用环保设施,未按规定上报相关报表、设备运行状况。400/次16环保设施(包括电除尘器、输灰系统、脱硫设施、各废水处理设施等)不符合相关运行规定,发生泄漏;管理制度、设备台帐、检修规程、运行、检修记录不齐全100/次六、违反劳动保护规定行为16工作人员没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擅自进入现场作业200/人16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或佩戴安全帽不规范。100/人16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如未穿棉质工作服、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等),未佩戴出入证或工作证。100/次16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200/人16女工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未将长发盘在帽内。200/人16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如穿汗衫、短裤、拖鞋等。100/人17作业时没有按要求佩戴PPE(比如护目镜、口罩、防护服、手套、救生衣、鞋等)。200/人七、违反文明卫生规定行为1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管理严重滞后不服从管理500~1000/处17对已安装好的设备外护(包括管道)及已装修好的墙壁、地面、楼面、顶棚造成的污染、损坏,由造成污染、损坏的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清理和修复,并另处500/处17施工场地、道路排水系统应保护畅通,如排水沟道被挖断或堵塞,应及时处理,超过12小时不处理者。500/处17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随意占用通道。违者200/处17厂区内已绿化区域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受污染、开挖的草坪未及时修复。100/处17厂区道路、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不规则临建、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违者100/处17厂区内车辆超载,车辆货物未采取防护措施而落物,造成道路污染。200/次17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照明良好、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盖板整齐完好,无垃圾、杂物、无“七漏”现象。违者200/处17现场卫生间干净、设施完好,专用清洁工具存放整洁有序。违者200/处18检修和作业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污迹、无水、无灰)和“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每天收工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者200/处18厂区内各类建筑物及门窗玻璃未定期检查、维护,或人为损坏门窗玻璃等,除及时恢复外,另处罚。200/处18没做好保护措施,将地面损坏(如在地面、路面上拌水泥、调漆、动火、切割等),除及时恢复外,另处罚。200/次18人为损坏标志牌或丢失标志牌,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扣罚100/块18未做好检修设备解体管理工作(需封闭的部件及管道封闭,需包扎的部件包扎,解体设备与部套之间的位置应做好标记)。200/次18检修及施工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恢复现场环境。200~500/次18生产现场及班组、办公室、职工食堂等场所不符合定置管理要求。50~100/次18厂区内自行车未按定置停放。100/次18严禁在班组内烹饪食品,违者。200/次18其它不符合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50~200八、车辆伤害事故(厂内)19发生厂内外交通事故和违章的,按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标准》和《交通安全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9现场的机动车辆装运物件应垫平稳、捆牢、不得超载,且禁止在厂房内行驶,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违者200/车19厂区内严格按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违者扣200元/车,同时连带考核责任部门部长200元19现场不得使用带病的机动车辆。违者300/车19外来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违者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车19施工现场严禁进入摩托车。违者200/车19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等)禁止在厂房内、设备间行驶,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违者100/车19机动车辆驾驶操作不当,造成厂内设备设施损坏的。500~1000/次九、其他违规行为19严禁未办理门禁授权手续的人员进入门禁闭锁的运行区域,严禁用异物将门挡住,违规进出门禁区域,一经发现,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人所在部门300元,如因此而发生盗窃和事故的还应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如违规责任人属承包商单位,则按50%责任部门连带考核管理部门。/次19进入门禁区域不刷卡或未授权强行拉门进入的,一经发现,将处罚责任人300元,责任人所在部门500元。如责任人为承包商单位,则按50%责任部门连带考核管理部门。/次20进入门禁区域不刷卡或未授权强行拉门进入且造成门禁损坏的,一经发现,将处罚责任人500元,责任人所在部门1000元,并责成责任部门对厂区内所有受损门禁进行修复,并延续维护三个月。如破坏 门禁责任人为承包商单位,则按50%责任部门连带考核管理部门。/次20借用门禁卡不按时交回或造成门禁卡丢失,将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属部门处以500元及1000元的考核。如责任人属承包商单位,则按50%责任部门连带考核管理部门。/次20偷窃电厂设备、剩余材料、废品、工具。500~1000/次20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使用或动用运行设备。1000/次20特殊工种(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无证上岗的,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予以罚款。1000/人次20损坏楼梯、走道、栏杆不及时恢复。500/次20在水面、泵船作业施工未穿救生衣。300/人20生产现场出现需要立即处理的设备缺陷,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响应的,根据值长记录考核责任者。200~1000/次20巡回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到位造成未及时发现设备运行隐患,扣200~2000元/次,性质严重的另行处理。20抽查发现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而不报的,处罚管辖部门。200/处21抽查发现现场存在安健环隐患而不报的,处罚该区域安健环代表。100/处21在厂区内单手骑摩托车、自行车;自行车载人、载超长、超重物品。100~200/次21在生产厂房内骑自行车(工具车除外)、摩托车。100/次21抄假表。500/次21不按时抄表。300/次21无特殊原因未完成“两措”项目。200/项21安全整改单(问题)未按规定完成或反馈。100/次21工作人员酒后进入现场作业。按违反十大禁令规定处理承包商违章罚500~3000元21转借证件给他人、伪造证件进入厂区的。200/人21安健环标志或设施不完善。10022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的区域使用无线通讯器材。30022施工无方案或施工方案中无安健环风险分析和措施,项目负责人对承包施工工作班成员没有组织安健环技术交底,安健环技术交底不作记录,或无方案强行施工的。50022负责监护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者。100022承包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台帐,班组应有安全活动记录,违者2002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前必须经承包方和本公司的安健环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和记录在案,违者每发现一人,对所在单位处罚款200/人次,并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对所在单位处2000元罚款。200/人次22施工作业人员年龄超过60岁或者未满16周岁,个人勒令退场,并对所在单位处罚500/人次22打架斗殴者,对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处500元罚款;造成伤害的,除互相赔偿医疗费用,对肇事者处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2外来人员违反经相关部门许可和有关人员陪同才可进入生产区域的规定,扣罚责任联系人。300/人22现场工具柜、电焊机、气瓶、棚架、保温旧料、油漆、废料、拆装品等不按公司要求定置,或经提出后仍不整改的。30022拒绝或不服从安监、消防、保卫等人员的监督、检查。300/人23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行为。100~100023承包商散料运输车在厂区途经路线漏灰、漏渣等,负责清扫干净,并扣款。20023生产现场土方开挖未办理相关手续,未造成后果者。30023发生未遂事件和其他不安全情况不上报,一经查实。100~50023凡发生设备和人身不安全事件,不立即上报的业主单位,一经查实。2000~1000023出现不安全事件,不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调查,隐瞒事情真相。200~100023承包商工作人员在厂区办公区域搞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按电厂治安保卫制度处罚,严重者责令辞退或交公安机关。23⑴、严禁违章指挥、强令工作人员冒险作业。⑵、严禁五类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拉、合刀闸;带电挂接地线(带电合接地刀);带接地线送电(带接地刀送电);误切、合开关;误入带电间隔。⑶、严禁生产现场作业不戴安全帽。⑷、严禁酒后作业(含酒后驾驶)。⑸、严禁无票作业、擅自扩大作业范围。⑹、严禁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烧伤、灼烫伤、中毒、窒息及其他人身伤害。⑺、严禁从事高处作业,没有使用安全带,又没有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⑻、严禁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从事高温、高压、带电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工作。⑼、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⑽、严禁出现对重要节日、重大活动、迎峰度夏等保电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凡在生产过程中,严重违反规程制度并属以下违章现象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违章者(责任人)每次扣减不少于上月税前薪资百分之十处理;造成后果的,给予主要责任人不少于三个月的待岗学习处理,经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相关规定及程序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构成事故或B类及以上障碍的,按上述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注:附录未包括所有习惯性违章,如有违反本规定以外的其它违章行为的,视其性质轻重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附件2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版)一、零容忍考核原则和规定(一)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原则:重点考核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件,网络安全事件以及问题隐患重复发生、整改不彻底等背后深层次的管理违章。(二)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不区分公司人员违章还是承包商人员违章),若涉及《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重点关注违章目录》(见附录-2),公司将对照《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目录》(见附录-1,以下简称“目录”)有关规定,倒查管理类违章,定期通报并对公司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检查问题以检查整改通知书为准,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的检查问题以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记录表为准。现场发现问题如正处于整改期内的,需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经公司认定后,不进行考核。(三)发生每起A类管理类违章考核公司责任部门、责任单位60000元,每起B类违章考核公司责任部门、责任单位30000元(含承包商违章)。(四)新能源项目发生管理类违章,按照上述规定考核。(五)安全生产考核以一个自然年为统计周期,自发生第一起管理违章开始,本单位在相同自然年内重复发生A类、B类管理违章相同条款,第2次违章按两倍考核,第3次及以上违章按三倍考核。其中,A类、B类管理违章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9条、第30条对照违章目录(见附录-2)中的相同条款按上述原则执行多倍考核。(六)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学习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硬考核”和公司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通报,对通报中板块其他单位、公司其他部门或单位存在的管理类违章进行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公司将根据通报要求对再次发生通报中的管理类违章的部门、单位进行翻倍考核。(七)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问题较多或性质比较严重的部门、单位,除了按照细则要求给予考核外,公司还将视情况对责任部门、单位进行提醒谈话;被国家、省、地**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了按照细则要求给予考核外,公司将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后果严重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二、外单位人员现场出现违反“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目录”和公司十大禁令行为的,除按照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外,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仍要按规定根据违章类别进行扣分。(一)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从业人员违章累计扣分达3分时,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提醒谈话。(二)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从业人员违章累计扣分达6分时,次日起须脱产重新参加公司组织安全教育培训1个工作日,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上岗。(三)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从业人员违章累计扣分达9分时,次日起须脱产重新参加公司安全教育培训3个工作日,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上岗。(四)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从业人员违章累计扣分达12分时,应责令承包单位立即将其清退,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五)从业人员态度恶劣、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应责令承包单位立即将其清退,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六)被任何1家板块单位列入黑名单的从业人员,自动被列入公司黑名单,1年内不得进入公司从事作业。三、拖欠工人工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列入本公司承包商灰名单。四、委外单位违反A、B类管理类违章,除按要求对委外单位考核和扣分外,对责任人按照公司《奖惩管理》表C.3.7予以处罚。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违章情形,按公司《外包工程安健环管理》、《奖惩管理》等相关条款进行考核;如涉及与其他考核条款、制度重复的,按较严要求考核。附录-1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目录序号考核条款备注一、A类管理违章1外包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2电力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涉及高风险作业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超过一定规模)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就进行现场施工作业。3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未按施工方案规定开展作业,或擅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4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限于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现场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5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从事特种/特种设备作业。6被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监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设备异常、涉网安全、网络安全、质量通报的。7被上级单位检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或自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的。8承包商入场审核把关不严(如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培训考试、安全交底、劳动合同或者人员资格),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9事故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迟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10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字或者代签字。11因“两高一弱”“钓鱼”攻击等问题,信息系统(含电力监控系统)被外部攻陷(含攻防演练),且未及时发现并阻断攻击的。12电力监控系统未部署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专用隔离装置或者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生产控制大区非法外联。13两票严重违章或者因两票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详见《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第61至第63项。14基建项目严重质量管理违章,并造成安全隐患的,详见《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第64至第68项。15发生《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的问题,倒查原因为公司无相关制度标准要求,或公司未开展自查工作,或自查中未发现同类问题。二、B类管理违章16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限于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满足合同条件或者技术协议或者“三措两案”中人员资格、能力、素质要求。17未按要求召开站班会,或每日站班会未落实“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要求。18施工方案风险辨识不全,未分析出施工作业涉及的主要安全风险,也未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且会产生下列事故类型的隐患(高坠、触电、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19高风险作业未执行审核审批手续或者高风险作业审批单已过期仍进行作业,或未按要求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的。20“四个时段”期间,现场作业未按要求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的或者未按要求执行现场监护或者专人旁站。21未建立每日作业风险管控清单并及时发布或者作业内容未纳入风险管控清单或者风险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22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3承包商入场审核把关不严(如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项目工器具、工伤保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商业险、人员健康体检等),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24因业主方履职不到位或者业主监督承包商履职不到位,造成现场文明卫生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有条件整改但未按规定时间或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25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或者未按要求开展值班值守工作。26未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通报、安全督办、提醒约谈、防非停措施、即时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27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办法)、应急预案存在主要内容缺失、未更新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制度相违背。28信息系统中存在“两高一弱”,或信息系统存在默认管理员账号(admin)、未停用测试账号,或互联网应用存在僵尸账号(超过180天未登录)、绕过验证的登录漏洞等,且上述情况未记录在本单位问题台账中的。生产控制大区设备(含运维用计算机)安装有可进行远程协助的应用软件(含QQ、微信、向日葵、teamviewer、todesk等)。29基建项目较为严重质量管理违章,并造成安全隐患的,详见《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第69至第72项。30发生《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的问题,倒查原因为未按制度标准要求落实工作,或执行措施不到位,人员监督不到位,或发现同类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整改防范的。附录-2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重点关注违章目录序号违章条款备注备注一、现场作业类一、现场作业类一、现场作业类一、现场作业类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又没有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的。(2)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或使用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安全带。(3)在管道上或架构的横梁上未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站立或行走。(4)上下层交叉作业,未采取防止高处坠物伤人的措施。(5)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或虽有验收合格证但仍存在违反二十五项反措,施工三十项反措要求的脚手架。(6)未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控措施或施工方案等要求正确使用速差自控器,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速差自控器。(7)风险高的施工作业,应使用安全网、安全绳的区域但未按要求使用的。(8)高处临边堆放物件时,未堆放平稳、未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高处场所的余料、废弃物、拆卸的物件未及时清理。(9)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了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且阻塞通道,施工用料未随用随吊。2.施工用电2.施工用电2.施工用电2.施工用电(10)临时用电不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擅自拉设施工临时用电。(11)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设备上工作。(12)直接将电线头勾挂在刀闸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3)未按要求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14)未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锯割。(15)现场临时电缆敷设随意、凌乱,影响通行或带来用电安全隐患的。(16)户外临时用电设备没有有效的防漏水、防水淹措施的。(17)没有落实或采取有效的防走错间隔措施的。(18)基建现场电气、电子间已受电但没有有效的进出及停送电管理措施的。3.起重作业3.起重作业3.起重作业3.起重作业(19)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起重设备(起重机械、钢丝绳、起吊机具等)。(20)起吊作业现场没有进行安全隔离,或没有设置监护人。(21)利用起重设备吊运工作人员。(22)进行起重作业时无人指挥或多人盲目指挥。(23)未经许可,工作人员擅自拆除起重机械的保护或限位装置。4.有限空间作业4.有限空间作业4.有限空间作业4.有限空间作业(24)工作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未采取通风措施,未有效检测氧气、二氧化碳、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物质含量。(25)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26)未设置专职监护人员,或专职监护人员中途撤离现场,且未指定临时监护人造成监护真空。(2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安全照明。(28)在金属容器内、设备内等受限空间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29)未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没有经审批,或有预案但作业前没有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30)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不适用或不完善的。5.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31)在重点防火部位或禁止动火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手续或一级动火区办理了二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现场无人监护。(32)动火作业未按照要求测量可燃性、易爆气体或粉尘浓度。(33)动火作业前未清理可燃物,或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按要求落实消防配套措施的。(34)擅自在带压、带电的设备设施上进行焊接作业。(35)在脱硫吸收塔存在着火风险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未做好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未落实单点作业的情况。6.其他作业6.其他作业6.其他作业6.其他作业(36)在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37)在起重机、挖掘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区域逗留、休息。(38)在机械运行中违规进行检修或调整,或其他会造成人身伤亡的活动。(39)皮带在运行中,对设备进行维修、人工取煤样或检出石块等杂物的工作;设备运行中或备用中,在皮带上和系统其他设备上站立、行走、跨越、爬过或传递各种工具。(40)进入风机轮毂前,未锁定风轮,两侧锁定销未安装到位,或未采取其他可靠防止叶轮转动措施的。(41)施工现场超高堆放物料,或未稳固堆放物料。(42)现场加工或临时存放可能移动的结构及设备时,场地不平整坚实,或未落实可靠的防移动和防倾覆措施。(43)违反设计规定荷载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等堆放材料、停放设备。二、设备设施装置类二、设备设施装置类二、设备设施装置类二、设备设施装置类(44)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4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存在必须停用修理的超标缺陷、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条件、超过规定参数和使用范围、安全附件或安全保护装置等缺少、失效或失灵、已被召回(含生产单位主动召回、政府相关部门强制召回)的特种设备;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46)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如氢站、油区、液氨等)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相关设施退出运行且无有效管控措施。(47)现有装置隐患消除前未采取临时有效管控措施继续使用。(48)未履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及特种设备有关规程要求,按期办理告知、报检及备案登记手续的。(49)未对机、炉外管易导致人身伤亡的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验。(50)机组主保护退出时,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在二十五项反措规定时间内恢复。(51)大型燃煤锅炉烟气系统或引风机进行重大改造,未对引风机出力裕度和锅炉尾部等相关部位进行强度核算;长期未对烟风道的壁面、内部支撑的腐蚀、磨损、变形情况进行相关检查。(52)未按规程要求进行汽轮机主汽阀及调节汽阀活动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且无有效防范措施的。(53)燃煤锅炉烟风道、除尘器、脱硝催化剂装置、渣仓、粉仓料斗(含灰斗)、输煤栈桥等重点设备设施的钢结构、支吊架、承重焊接部位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且无整改计划或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相关设备设施装置等进行改造,构建筑物承重发生变化的,改造后未按计划对构建筑物进行可靠性鉴定。(54)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贮灰场安全等级评定为险态灰场且无整改计划或未按计划完成整改。(55)1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电缆通道中,中性点非有效接地方式的电力电缆线路未完成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或未采取防火防爆隔离措施。(56)110千伏及以上变压器(换流变)乙炔、总烃等特征气体明显增高,内部存在严重局部放电,绝缘电阻和介损试验数据严重超标,未及时停运处理。(57)防止电气误操作“五防”闭锁装置,未达到安装率100%、投运率100%。(58)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相关设备参数设置不当导致各方数据(工控机、分析仪器、数采仪、监控中心等)不一致或烟气实际排放与监测不一致。(59)电化学储能温度、电压异常,电池壳体变形、鼓胀、泄压阀破裂未及时更换处理。(60)全厂防雷设施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定检或定检后未及时落实整改。三、两票类三、两票类三、两票类(61)无票(操作票、工作票)作业,或工作票已过期仍进行作业、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操作票、工作票内容无关。(62)操作票执行漏项、跳项并造成不良后果的。(63)工作票安全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安全措施未执行到位会影响人身、设备安全。四、基建质量安全类四、基建质量安全类四、基建质量安全类1.质量安全类1.质量安全类1.质量安全类(64)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组织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和监管要求。(65)未建立健全基建期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未明确基建期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未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66)未组织开展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未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7)检测、检验报告未按规范开展或弄虚作假。(68)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2.质量管理类2.质量管理类2.质量管理类(69)各清洁煤电项目未按照《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火电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和压力容器防爆破专项监督查评细则》相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单位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查评工作。未在钢结构安装阶段、受热面安装阶段锅炉水压前、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等4个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查评工作。各气电项目未结合自身项目管理实际参照执行。(70)未依据《广东能源集团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情况。未根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火电项目基建期技术监督工作指引(试行)》制定项目公司的基建期技术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股份公司备案。未编写基建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形成基建期技术监督报表(报告)。(71)未编制监造大纲和质量计划。未定期检查监造验收报告和设备监造报告;未对调试单位的调试大纲、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进行审查。因设备监造或到货验收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接收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备件、物资、设备,造成一定损失的。(72)未按《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项目举牌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开展举牌验收工作。对于举牌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旁站、巡视,未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3.技术监督类3.技术监督类3.技术监督类(73)汽轮机扣缸未按照《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的规定执行,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不齐全。(74)焊口一次合格率低于98%。(75)未建立P/T91/92管材的台账跟踪管理。P91/P92材质承压管道焊口未按要求焊接或未按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或未按要求进行焊后检验或硬度超标。(76)未按要求开展锅炉本体膨胀系统的监督;炉外小管的防腐、膨胀及水平管倾斜度的监督。(77)未对汽包、汽水分离器、主蒸汽和高温再热蒸汽管道、末级过热器出口联箱和末级再热器出口联箱金属材料及钢坯原材料的选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8)未对支吊架的设置以及载荷设计进行监督检查。(79)未及时建立《保护装置投/退操作管理标准》并执行或未按照DL/T 5294-2023《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3.5.5执行。(80)用于保护、调节的重要测点信号,取样及测量管路未独立设置,与其他测点混合使用。用于保护、调节的重要测点信号电缆未独立敷设。(81)防爆区域的端子箱及带电设备未可靠接地。(82)机组试运期间的保护定值修订未履行报批手续(由提出修改单位申请并说明修改原因,经生产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83)锅炉化学清洗后在20天内不能投入运行的,未进行防腐保护。化学清洗后产生的废液未按规定处理。(84)机组启动阶段未按DL/T889的规定进行水汽质量监督,发现异常未及时处理。(85)未对高压电气设备(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换流变压器)、电抗器(平波电抗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断路器和GIS成套设备;首次使用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设备)进行监造和出厂验收。(86)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措施、养护方法及时间、后浇带的留置和处理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7)回填土未按要求进行分层压实,压实度不满足设计要求。(88)基坑未按施工方案要求开展降排水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厂区基准点布设、校准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建构筑物、深基坑、高边坡的沉降观测工作。(89)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满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90)深基坑未按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护的。附件3:关于将不合格两票严重不符合项纳入红黄牌制度、实施连带考核及落实罚单教育警示确认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为进一步强化“两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刚性约束,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红线,根据集团“两票”管理专题研讨会会议精神及公司《奖惩管理》C.3.1.23红黄牌制度、C.3.1.21习惯性违章考核规定相关要求,现将不合格两票中11项严重不符合项列为直接触发红黄牌制度、连带考核及罚单教育警示确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两票严重不符合项1.违规无票作业‌、无票操作。2.擅自扩大工作范围。3.工作票“三种人”、操作票操作人及监护人不具备资格。4.安全隔离措施或操作项目内容、执行错漏。5.擅自变动安全隔离措施。6.规定上锁处未上锁。7.降级开立动火工作票。8.工作负责人因故短时离开工作地点,未指定胜任者临时代替。9.非工作班组成员参加作业。10.电气操作票未执行操作监护、唱诵票要求。11.两票执行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其他不符合情形。二、红黄牌制度处罚措施重申如下1.黄牌警告(一级警示)触发条件:公司及以上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次);处理措施:考核责任人200元,同时责任人需在公司安委会上说清楚,说明问题产生原因及改进措施;常规摘牌:保持安全记录满6个月自动消除记录,期间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重新计算6个月周期。2.红牌警告(二级警示)触发条件:公司及以上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第二次);处理措施:考核责任人500元,取消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责任人所在分部(班组)需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至安全生产管理部;分部或部门管理人员须在公司安委会上说清楚;常规摘牌:保持安全记录满9个月自动消除记录,期间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重新计算9个月周期。3.下岗学习(三级处置)触发条件:公司及以上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第三次);处理措施:考核责任人1000元,下岗一个月,工资按下岗处理,取消责任人及所在班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下岗期间,责任人需每天学习安全知识并撰写学习心得,每周向安全生产管理部提交一次;常规摘牌:12个月内无违规可消除记录,期间若出现违规行为,重新计算12个月周期。三、根据《奖惩管理》C.3.1.21实施连带考核(一)考核当事人,同时对责任组长、主控/主值、班长、分部主任(或值长)、副部长、部长按实际设置层级关系上两级实行连带管理责任考核,按逐级递减50%但不低于25元,不高于2000元的金额逐项予以处罚。1.除了考核违章当事人外,要连带考核违章当事人上两级管理人员。如班员违章要同时连带考核其组长、班长,组长违章要同时连带考核其班长、分部主任;如巡检人员违章要同时连带考核主控/主值、值长,主控/主值人员违章要同时连带考核值长和分部主任。2.承包商人员的违章要同时连带考核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如班长、分部主任)。3.班员违章,组长、班长、分部主任(或值长)负连带责任,如由部门检查发现并执行实施,报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备案;公司查出则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执行实施并备案。(二)承包商违章,逐项对承包商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按处罚金额的10%予以处罚,但不低于25元,不高于20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业主项目负责人逐项实施连带考核,每项处罚金额为对应承包商经济处罚的5%,对管理部门责任班长以上人员逐项按项目负责人处罚金额递减50%予以处罚,但均不低于25元,不高于2000元(有明确规定处罚当事单位或个人的除外),如果分部主任作为项目负责人,按项目负责人扣罚,不重复扣罚,对无具体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考核分部主任,部长(副部长)以连带管理责任递减50%予以处罚。四、落实“两票”违章罚单教育警示依据集团“两票”管理专题研讨会“强化现场管控、压实责任”要求,结合公司《关于进一步强化违章作业罚单教育警示及传达确认管理的通知》(埔电安生部〔2025〕AS110),对“两票”严重不符合项罚单,按以下要求落实教育传达:1.所有受教育人员须在《违章作业罚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2.由各班组安全员存档备查,同时将罚单扫描件报责任部门备案。3.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专业负责人)需在罚单上签署“已组织全员学习”字样并签字,对传达教育负直接责任。4.48小时内未完成传达学习的;相关人员确认签字有遗漏的;抽查中发现同一班组有3名及以上人员不清楚违规条款、潜在风险的;出现代签名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况视为“传达不到位”,对管理人员按对应罚单同等金额考核(上限1000元)。五、上级检查(含股份公司、集团、外部监管部门)发现的两票违章行为,若同时违反《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零容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上级相关规定,优先适用处罚标准更严的条款。六、全员知晓及监督要求1.传达学习要求:各部门、各班组须在本通知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全员学习本通知内容,确保每位员工(含承包商人员)清晰掌握严重不符合项范围、红黄牌处置标准及连带考核规则,学习记录需留档备案。2.抽查及追责:安全生产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员工知晓情况(含现场提问、书面测试等方式),若发现员工不清楚本通知要求,一律视为所在部门/班组传达不到位,直接连带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本通知第三条连带考核要求执行。3.监督举报渠道:员工(含承包商人员)若发现“两票”严重不符合项或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的情况,可通过公司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753-5188753、13719957681或内部邮箱158235@dms.yudean.com反馈,举报情况一经核实,将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并视情况给予奖励。附件4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负面清单类 别名 称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支出1.“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支出;2.生产类装置及通用附件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3.环保用防控粉尘等设施设备的支出。应急能力建设支出1.应急救援人员工资及劳务费;2.新建应急救援基地,新建应急中心;3.外援救护服务支出,如应急救援协议年费、外协医疗急救服务年费;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现场清理、人员接待、伤害赔偿与补助、抚恤金、罚款等费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支出。1.重大危险源起火、爆炸、毒气泄漏等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善后处理等费用;2.水电站大坝重大隐患除险加固支出;3.燃煤发电厂贮灰场重大隐患除险加固治理支出;4.用于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的视频设施安装后委托第三方实时监控运营支出。安全检查、评价、咨询支出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费用;2.与安全生产无直接相关的体系审核、报告审核、专家工时费用等服务支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1.职工防寒、防暑物品以及普通工作服、洗护用品等劳保用品支出(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要求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使用的防护用品支出除外); 2.防疫物资购置支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支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非安全生产相关的岗前培训费、考试费、办证费等费用。安全“四新”推广应用支出“四新”(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等前期费用。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汽车起重机、随车吊、高空作业车、斗臂车等普通机械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法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费用。其它直接相关支出1.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薪酬、社保和岗位风险津贴,保安岗位人员工资;2.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奖励之外的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支出;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康复费用;4.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费用,与安全生产无直接相关的生产设备、运行成本等。注:以上清单支出范围不应列入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需要按原有费用渠道列支和管理。附件5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十条硬考核”管理规定1.安全生产“硬考核”原则:重点考核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件,网络安全事件以及问题隐患重复发生、整改不彻底等背后深层次的管理违章。2.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不区分本单位人员违章还是外单位人员违章),若涉及《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见附件-2),股份公司将对照《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细则(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倒查管理类违章,定期通报并对股份公司管理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检查问题以检查整改通知书为准,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检查问题以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记录表为准。现场发现问题如正处于整改期内的,需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经股份公司认定后,不进行考核。3.发生每起A类管理类违章考核股份公司管理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万分之六,每起B类管理类违章考核股份公司管理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万分之三(含承包商违章)。4.新能源项目公司发生管理类违章,股份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考核其受托管理的三级业务单位,由三级业务单位按照公司规定考核新能源项目公司。5.安全生产考核以一个自然年为统计周期,自发生第一起管理违章开始,本单位在相同自然年内重复发生A类、B类管理违章相同条款,第2次违章按两倍考核,第3次及以上违章按三倍考核。其中,A类、B类管理违章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9条、第30条对照违章目录(见附件-2)中的相同条款按上述原则执行多倍考核。6.各单位要组织学习股份公司及其他上级单位的安全通报,对通报中其他单位存在的管理类违章进行举一反三自查整改,股份公司将根据通报要求对火电板块三级业务单位再次发生通报中的管理类违章的单位进行翻倍考核。7.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组织开展的安全督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问题较多或性质比较严重的单位,除了按照细则要求给予考核外,股份公司还将视情况对管理单位进行提醒谈话;被国家、省、地**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了按照细则要求给予考核外,股份公司将对管理单位进行约谈,并视后果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8.各单位要根据“硬考核”细则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在收到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硬考核”通报当月或次月初及时扣罚相关责任人月度薪酬,并将薪酬扣罚执行情况报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备案。安全生产“硬考核”全年累计金额将在当年度下达的股份公司管理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附件5-1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细则序号考核条款备注一、A类管理违章1外包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2电力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涉及高风险作业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超过一定规模)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就进行现场施工作业。3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未按施工方案规定开展作业,或擅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4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限于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现场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5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从事特种/特种设备作业。6被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监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设备异常、涉网安全、网络安全、质量通报的。7被上级单位检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或自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的。8承包商入场审核把关不严(如单位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培训考试、安全交底、劳动合同或者人员资格),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9事故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迟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10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字或者代签字。11因“两高一弱”“钓鱼”攻击等问题,信息系统(含电力监控系统)被外部攻陷(含攻防演练),且未及时发现并阻断攻击的。12电力监控系统未部署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专用隔离装置或者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生产控制大区非法外联。13两票严重违章或者因两票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详见《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第61至第63项。14基建项目严重质量管理违章,并造成安全隐患的,详见《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第64至第68项。15发生《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的问题,倒查原因为公司无相关制度标准要求,或公司未开展自查工作,或自查中未发现同类问题。二、B类管理违章16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限于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满足合同条件或者技术协议或者“三措两案”中人员资格、能力、素质要求。17未按要求召开站班会,或每日站班会未落实“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要求。18施工方案风险辨识不全,未分析出施工作业涉及的主要安全风险,也未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且会产生下列事故类型的隐患(高坠、触电、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19高风险作业未执行审核审批手续或者高风险作业审批单已过期仍进行作业,或未按要求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的。20“四个时段”期间,现场作业未按要求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的或者未按要求执行现场监护或者专人旁站。21未建立每日作业风险管控清单并及时发布或者作业内容未纳入风险管控清单或者风险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22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3承包商入场审核把关不严(如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项目工器具、工伤保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商业险、人员健康体检等),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24因业主方履职不到位或者业主监督承包商履职不到位,造成现场文明卫生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有条件整改但未按规定时间或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25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或者未按要求开展值班值守工作。26未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通报、安全督办、提醒约谈、防非停措施、即时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27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办法)、应急预案存在主要内容缺失、未更新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制度相违背。28信息系统中存在“两高一弱”,或信息系统存在默认管理员账号(admin)、未停用测试账号,或互联网应用存在僵尸账号(超过180天未登录)、绕过验证的登录漏洞等,且上述情况未记录在本单位问题台账中的。生产控制大区设备(含运维用计算机)安装有可进行远程协助的应用软件(含QQ、微信、向日葵、teamviewer、todesk等)。29基建项目较为严重质量管理违章,并造成安全隐患的,详见《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第69至第72项。30发生《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的问题,倒查原因为未按制度标准要求落实工作,或执行措施不到位,人员监督不到位,或发现同类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整改防范的。附件5-2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序号违章条款备注备注一、现场作业类一、现场作业类一、现场作业类一、现场作业类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又没有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的。2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或使用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安全带。3在管道上或架构的横梁上未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站立或行走。4上下层交叉作业,未采取防止高处坠物伤人的措施。5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或虽有验收合格证但仍存在违反二十五项反措,施工三十项反措要求的脚手架。6未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控措施或施工方案等要求正确使用速差自控器,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速差自控器。7风险高的施工作业,应使用安全网、安全绳的区域但未按要求使用的。8高处临边堆放物件时,未堆放平稳、未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高处场所的余料、废弃物、拆卸的物件未及时清理。9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了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且阻塞通道,施工用料未随用随吊。2.施工用电2.施工用电2.施工用电2.施工用电10临时用电不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擅自拉设施工临时用电。11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设备上工作。12直接将电线头勾挂在刀闸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3未按要求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14未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锯割。15现场临时电缆敷设随意、凌乱,影响通行或带来用电安全隐患的。16户外临时用电设备没有有效的防漏水、防水淹措施的。17没有落实或采取有效的防走错间隔措施的。18基建现场电气、电子间已受电但没有有效的进出及停送电管理措施的。3.起重作业3.起重作业3.起重作业3.起重作业19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起重设备(起重机械、钢丝绳、起吊机具等)。20起吊作业现场没有进行安全隔离,或没有设置监护人。21利用起重设备吊运工作人员。22进行起重作业时无人指挥或多人盲目指挥。23未经许可,工作人员擅自拆除起重机械的保护或限位装置。4.有限空间作业4.有限空间作业4.有限空间作业4.有限空间作业24工作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未采取通风措施,未有效检测氧气、二氧化碳、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物质含量。25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26未设置专职监护人员,或专职监护人员中途撤离现场,且未指定临时监护人造成监护真空。2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安全照明。28在金属容器内、设备内等受限空间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29未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没有经审批,或有预案但作业前没有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30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不适用或不完善的。5.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31在重点防火部位或禁止动火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手续或一级动火区办理了二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现场无人监护。32动火作业未按照要求测量可燃性、易爆气体或粉尘浓度。33动火作业前未清理可燃物,或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按要求落实消防配套措施的。34擅自在带压、带电的设备设施上进行焊接作业。35在脱硫吸收塔存在着火风险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未做好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未落实单点作业的情况。6.其他作业6.其他作业6.其他作业6.其他作业36在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37在起重机、挖掘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区域逗留、休息。38在机械运行中违规进行检修或调整,或其他会造成人身伤亡的活动。39皮带在运行中,对设备进行维修、人工取煤样或检出石块等杂物的工作;设备运行中或备用中,在皮带上和系统其他设备上站立、行走、跨越、爬过或传递各种工具。40进入风机轮毂前,未锁定风轮,两侧锁定销未安装到位,或未采取其他可靠防止叶轮转动措施的。41施工现场超高堆放物料,或未稳固堆放物料。42现场加工或临时存放可能移动的结构及设备时,场地不平整坚实,或未落实可靠的防移动和防倾覆措施。43违反设计规定荷载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等堆放材料、停放设备。二、设备设施装置类二、设备设施装置类二、设备设施装置类二、设备设施装置类44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4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存在必须停用修理的超标缺陷、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条件、超过规定参数和使用范围、安全附件或安全保护装置等缺少、失效或失灵、已被召回(含生产单位主动召回、政府相关部门强制召回)的特种设备;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46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如氢站、油区、液氨等)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相关设施退出运行且无有效管控措施。47现有装置隐患消除前未采取临时有效管控措施继续使用。48未履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及特种设备有关规程要求,按期办理告知、报检及备案登记手续的。49未对机、炉外管易导致人身伤亡的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验。50机组主保护退出时,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在二十五项反措规定时间内恢复。51大型燃煤锅炉烟气系统或引风机进行重大改造,未对引风机出力裕度和锅炉尾部等相关部位进行强度核算;长期未对烟风道的壁面、内部支撑的腐蚀、磨损、变形情况进行相关检查。52未按规程要求进行汽轮机主汽阀及调节汽阀活动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且无有效防范措施的。53燃煤锅炉烟风道、除尘器、脱硝催化剂装置、渣仓、粉仓料斗(含灰斗)、输煤栈桥等重点设备设施的钢结构、支吊架、承重焊接部位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且无整改计划或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相关设备设施装置等进行改造,构建筑物承重发生变化的,改造后未按计划对构建筑物进行可靠性鉴定。54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贮灰场安全等级评定为险态灰场且无整改计划或未按计划完成整改。551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电缆通道中,中性点非有效接地方式的电力电缆线路未完成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或未采取防火防爆隔离措施。56110千伏及以上变压器(换流变)乙炔、总烃等特征气体明显增高,内部存在严重局部放电,绝缘电阻和介损试验数据严重超标,未及时停运处理。57防止电气误操作“五防”闭锁装置,未达到安装率100%、投运率100%。58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相关设备参数设置不当导致各方数据(工控机、分析仪器、数采仪、监控中心等)不一致或烟气实际排放与监测不一致。59电化学储能温度、电压异常,电池壳体变形、鼓胀、泄压阀破裂未及时更换处理。60全厂防雷设施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定检或定检后未及时落实整改。三、两票类三、两票类三、两票类61无票(操作票、工作票)作业,或工作票已过期仍进行作业、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操作票、工作票内容无关。62操作票执行漏项、跳项并造成不良后果的。63工作票安全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安全措施未执行到位会影响人身、设备安全。四、基建质量安全类四、基建质量安全类四、基建质量安全类1.质量安全类1.质量安全类1.质量安全类64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组织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和监管要求。65未建立健全基建期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未明确基建期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未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66未组织开展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未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7检测、检验报告未按规范开展或弄虚作假。68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2.质量管理类2.质量管理类2.质量管理类69各清洁煤电项目未按照《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火电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和压力容器防爆破专项监督查评细则》相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单位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查评工作。未在钢结构安装阶段、受热面安装阶段锅炉水压前、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等4个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查评工作。各气电项目未结合自身项目管理实际参照执行。70未依据《广东能源集团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情况。未根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火电项目基建期技术监督工作指引(试行)》制定项目公司的基建期技术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股份公司备案。未编写基建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形成基建期技术监督报表(报告)。71未编制监造大纲和质量计划。未定期检查监造验收报告和设备监造报告;未对调试单位的调试大纲、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进行审查。因设备监造或到货验收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接收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备件、物资、设备,造成一定损失的。72未按《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项目举牌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开展举牌验收工作。对于举牌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旁站、巡视,未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3.技术监督类3.技术监督类3.技术监督类73汽轮机扣缸未按照《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的规定执行,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不齐全74焊口一次合格率低于98%。75未建立P/T91/92管材的台账跟踪管理。P91/P92材质承压管道焊口未按要求焊接或未按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或未按要求进行焊后检验或硬度超标。76未按要求开展锅炉本体膨胀系统的监督;炉外小管的防腐、膨胀及水平管倾斜度的监督。77未对汽包、汽水分离器、主蒸汽和高温再热蒸汽管道、末级过热器出口联箱和末级再热器出口联箱金属材料及钢坯原材料的选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8未对支吊架的设置以及载荷设计进行监督检查。79未及时建立《保护装置投/退操作管理标准》并执行或未按照DL/T 5294-2023《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3.5.5执行。80用于保护、调节的重要测点信号,取样及测量管路未独立设置,与其他测点混合使用。用于保护、调节的重要测点信号电缆未独立敷设。81防爆区域的端子箱及带电设备未可靠接地。82机组试运期间的保护定值修订未履行报批手续(由提出修改单位申请并说明修改原因,经生产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83锅炉化学清洗后在20天内不能投入运行的,未进行防腐保护。化学清洗后产生的废液未按规定处理。84机组启动阶段未按DL/T889的规定进行水汽质量监督,发现异常未及时处理。85未对高压电气设备(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换流变压器)、电抗器(平波电抗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断路器和GIS成套设备;首次使用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设备)进行监造和出厂验收。86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措施、养护方法及时间、后浇带的留置和处理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7回填土未按要求进行分层压实,压实度不满足设计要求。88基坑未按施工方案要求开展降排水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厂区基准点布设、校准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建构筑物、深基坑、高边坡的沉降观测工作。89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满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90深基坑未按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护的。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编号DPP-PX-25055版次A/7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技术规范书编写:薛智辉 日期:2025.09.23会签初审审核 审定批准 本文件共 12页2025- - 发布 2025- - 实施项目编号:DPP-PX-25055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技术规范书招标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九月目录1.总则12.引用的标准和规范33.工程概况34.技术要求65.供货、施工范围66.施工组织管理77.技术资料98.施工计划及进度99.技术服务1010.设备及施工验收1011.质量保证期1112.技术差异表1113.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1114.违约条款111.总则1.1.1本技术规范书对广东粤电大埔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的招标提出了技术方面的要求。1.2.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施工。1.3.3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规范文件应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4.4投标方在制作投标技术规范书时应以本招标技术规范书为蓝本进行编制。应首先将招标技术规范书的内容、目录框架等在投标技术规范书中整体复制,不得增减或修改,然后在每一条款的后面按“响应”、“不响应”或“局部响应”的方式独立段落进行“款对款”应答,再另立段落针对本款内容提出自己的技术特点、专题方案(专题方案在“第13节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中编制)、不响应或局部响应的理由等,最后在投标书“第12节技术差异表”中开列出所有的差异部分。1.5.5所有偏差(不管差异有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开列在“第12节技术差异表”中,如未在差异表中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材料和施工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此时如若出现投标书与招标书内容不同,则按招标书要求执行。1.6.6当投标书中出现同一项内容的响应情况前后不一时,招标方有权按有利于己方的条款作出选择,投标方不得据此调整合同价格。投标书的供货范围清单以及其他表格中的所有材料、附件的列项、选型、数量等均满足招标书“第4节技术要求”部分的一切要求,若有不符或数量不足,投标方应在执行合同时免费变更、补足。即使在供货范围清单里没有列出,但又是满足招标书的要求所必需的,投标方也必须提供且不再发生费用变更。投标方报价表中的分项列项及分项数量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供货范围清单一一对应,若有不满足、不一致或差异,则属于投标方责任,由投标方负责补齐,不发生费用变化。1.7.7严禁在合同执行阶段以任何理由更改在投标(评标、澄清等)阶段承诺的本项目所有设备、部件的选型、配置以及施工项目等,否则招标方将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中标人资格。1.8.8本项目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50549-2010)。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标识必须满足电厂标识系统编码要求。1.9.9所有文件、图纸资料及相互通讯联络等均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项目实施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1.10.10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1.11.11如果投标方拟推荐优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优化响应方案,投标方应在投标技术规范书“第13节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中提供专题技术方案,同时在投标价格表中独立报价,并注明“优化项目,不计入合同价”字样。1.12.12双方的工作(职责)范围。1.12.1投标方的工作(职责)范围:本工程包括供货及施工,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工器具、人员、设备、材料以及所必要的辅材等、车辆和其他所需的各项服务,并列出本工程所需材料、工器具的规格、材质、数量等清单并做好自备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和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2)投标人必须提交下列技术文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项目三措两案。施工网络图(应按规定设立专兼职安健环协调员)。施工人员资质清单(参加本工程技术骨干人员的姓名、从业年限、专业职称、健康状况,应包含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殊工种相应人员从业资质证)。自备施工专业工具、电气工具、手动工器具、检验仪器等设备清单(包含检验合格记录)。1.12.2招标方的工作(职责)范围:1)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和检查其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2)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及现场情况。3)负责确认投标人的所有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经招标人认可后的图纸和技术文件才能作为正式的文件。4)审核投标方提供的三措两案和检修文件记录,并有权提出修改,投标方应按照修改后的要求执行。5)招标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向投标方提供施工便利及相关事务资料。6)工程实施过程管理、协调、验收。2.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应满足本招标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技术要求外,还应执行下列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所采用的标准及规范应为合同履行期间的最新有效版本。当参照的规范和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存在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Q/GEG-0127.31.2040.B-2025《外包工程安健环管理》Q/GEG-0127.31.2037.B-2025《安健环风险管理》Q/GEG-0127.31.2041.B-2025《消防管理》Q/GEG-0127.31.2036.B-2025《隐患排查与治理》Q/GEG-0127.31.2039.B-2025《危险作业管理》Q/GEG-0127.31.2026.A-2025《设备设施管理》Q/GEG-0127.31.2028.A-2025《设备检修管理》Q/GEG-0127.31.2030.A-2025《工器具管理》Q/GEG-0127.31.2025.A-2025《文明生产管理》Q/GEG-0127.31.2021.B-2025《工作票管理》3.工程概况3.1项目所在地概况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东距大埔县城15km。西距梅州城区约80km,离高速公路“三河”出口约2km,交通便利。陆路:县道X072文界线、县道X961茶三线。省道S333大梅线由梅州市城区直接通往大埔县城湖寮镇,在大埔县城与省道S221长上线相连接,延伸后直通潮汕地区。由大埔通往邻近市、县的出口公路主要有13条,具体如下:通往梅县和梅州城区的有4条,分别为:省道S333大梅线、县道X072文界线、省道S332平三线和省道S224雁五线;通往梅州市丰顺县的有3条,分别为:省道S224雁五线、县道X951洲砂线和县道X072文界线;通往潮州市饶平县的有3条,分别为:省道S221长上线、省道S222坑海线和县道X001高建线。通往福建省永定县的有3条,分别为:省道S221长上线、省道S332平三线和县道X973石溪线。铁路:漳龙线梅坎铁路从厂址西北经过,该铁路贯通广梅汕铁路和京九铁路,在厂址西北面1.5km处设有大埔火车站。3.2地震烈度根据施工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广东省工程防震研究院2023年9月),场地属于加速度0.05g档,即属于0.05g分区,地震设防基本烈度为Ⅵ度。3.3气象条件表1:多年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表月 份项 目123456789101112全年平均气温(℃)13.815.018.422.725.927.628.628.327.023.919.515.422.2平均气压(hPa)1020.41018.61015.81012.41008.51005.41004.71004.71008.51014.11018.01020.51012.6平均相对湿度(%)78828484848582838279767681平均降雨量(mm)34.059.270.7173.2253.0303.9250.6276.9227.681.543.429.41803.5最大风速(m/s)7.08.012.319.016.816.825.028.020.023.016.013.228.0平均风速(m/s)1.82.02.12.22.22.32.42.01.81.81.71.62.0多年平均气温22.0℃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3℃(2005年7月18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4℃(1967年1月16日)多年平均气压1012.6hPa历年最大年降水量2753.1mm(2001年)历年最小年降水量1074.8mm(1963年)历年最大一日降水量269.5mm(1997年5月8日)历年最大一小时降水量140.6mm(2001年5月3日)历年最大十分钟降水量37.0mm(2000年7月11日)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8%历年最小相对湿度7%(1973年12月30日)多年平均风速2.2m/s多年平均雨日数169d多年平均年雷暴日数80d多年平均冰雹日数0.2d多年平均雾日数3d多年平均大风日数4d多年平均霜日数3d实测10m高10min平均最大风速19.1m/s,相应风向SSE,发生日期1966年7月14日。3.4电源条件:系统额定电压:380V(低压),6kV(中压)系统最高电压:6.9kV系统额定频率:50Hz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中阻接地直流控制电源电压:110V交流控制电压:220V3.5施工用电现场施工电源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自备电源架、电源延长线等。3.6施工用脚手架现场施工用脚手架由招标方负责搭设,投标方经现场勘查后与招标方协商确定脚手架搭设及使用范围。3.7本工程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设备老旧换新,因厂内特殊消防系统设备(全厂消防广播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设备)投产至今已达十年,部分设备出现老化、运行卡顿现象,需进行更换。此次项目内容包含电气火灾报警主机、消防主机电源模块、各输煤栈桥输煤皮带机感温电缆的采购、更换和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其采购新设备要求为2025年生产,且经招标方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4.技术要求4.1.1本工程施工范围为特殊消防设备老旧换新,需对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吊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以及涉及电缆敷设的地沟开挖及复原。4.2.2投标方资质要求:具备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3.3供货设备技术要求:1)感温电缆型号为:JTW-LD-SF1001/85P;2)原电气火灾报警主机型号为:TFRC128-EFMP-ETO2,主要参数见下表,要求供货设备不得低于此参数标准;TFRC128-EFMP-ETO2火灾报警控制主机主要参数表温度分辨率:≤0.1℃测温精度:±1℃温度检测范围:-50℃~+140℃测量周期:<15秒主机电源:AC220V±20%,DC24V防护等级:IP54通信接口:2个RJ45以太网接口,10个RS232/RS485/CAN接口,1个VGA/CRT标准接口,3个USB2.0接口主机尺寸:482.5(W)×354(H)×205(D)3)消防主机电源模块型号为:HBB1000。4.4.4施工技术要求:1)施工过程中涉及解接线工作时,解线前需做好标记,避免后续接线混乱导致设备故障,解线后需立刻用绝缘胶布包扎线鼻,避免系统短路、接地;接线时应按照原标记恢复接线;2)涉及更换的原感温电缆原则上应拆除,如拆除过程涉及其他运行设备,影响其他设备正常运行,投标方需如实告知并与招标方协商,经招标方同意后可保留全部或部分线路段旧有电缆;3)新设备安装完成后凡涉及主机调试工作,均需由原厂家人员调试合格后出具调试报告,并满足实现原设备所有功能,与原设备内部程序逻辑一致。5.供货、施工范围本项目供货、施工范围如下表所示,除招标方已明确开列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投标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细化开列。投标方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所有供货、施工项目均应与本工程供货、施工范围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否则招标方有权按本供货、施工范围清单中的内容取代投标报价表中的对应内容,该项分项价格按其他投标厂家该对应项当中的最高单价计入评审价。“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施工范围清单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电缆更换、调试T0、T1、T2、T3、T4、T5、T6转运站皮带机感温电缆更换、调试含原设备的拆除及其他必要的配套工作。火灾报警主机更换、调试主机集控室电气火灾报警主机更换、调试主机电源模块更换、调试四台消防主机电源模块(主机集控室2个、燃料集控室1个、废水站1个共计4个)更换、调试“特殊消防老旧设备换新”项目供货范围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参 数厂家备注1一期各输煤转运站感温电缆m4000JTW-LD-SF1001/85 P2主机集控室电气火灾报警主机台13一期消防主机电源模块个4HBB1000豪沃尔为保证与主机匹配,需指定品牌6.施工组织管理6.1施工组织管理6.1.1投标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负全部安全责任,工程作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之中。6.1.2投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按招标方的要求准时开工和完工。为确保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要求投标方在施工期间保证足够的人力及技术力量在现场工作,施工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施工人员、施工队伍不适应施工的要求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有能力适应现场要求的施工人员、施工队伍,投标方必须认真配合及时调配。6.1.3投标方施工前,必须针对本项目编制施工三措两案,其中至少包括:施工组织机构、安装施工技术方案和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应对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并报招标方审查批准。6.1.4投标方现场施工人员进厂,必须由投标方组织到招标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进厂手续,并接受招标方进厂的相关培训。6.1.5施工前投标方必须将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相关证件等报经招标方审查通过。投标方在现场所使用的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具等必须通过检验合格,报招标方审查。虽经招标方审查但并不免除投标方的责任,因此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6.1.6施工所用各种特殊工器具(起重工具、电动工具、运输工具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和施工期间,必须经过检验并登记造册,合格后报招标方审查方可使用。6.1.7投标方进行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采取安全文明措施的费用列入投标总价之中,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方现场总体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接受招标方的监督检查,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投标方应明确承诺接受招标方的处罚。6.1.8如果投标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严重违反合同、违反安全建设有关规定,危及人身、设备、本工程和电厂生产安全并拒不接受招标方的监督、指导的情况出现,招标方有权下令投标方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并由招标方检查合格,方准许恢复施工。6.2施工质量6.2.1投标方根据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编制质保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验和试验计划,投标方编制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组织机构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6.2.2招标方有权监督检查,有权发出纠正通知,投标方应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当发现有严重损害质量、或多次采取纠正措施均无效的情况时,招标方或招标方代表有权使用质量一票否决权,发布警告或停工令。6.2.3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评定结果达到优良标准。6.2.4对质量检验和试验计划中规定的控制点,投标方应于24小时前通知招标方,招标方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如无异议,双方签字验收或见证。6.2.5发生质量事故,投标方应报招标方共同研究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最终工程质量受到影响,造成隐患,否则,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返工,并保证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6.2.6招标方组织完成性能考核,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值。如性能不能达到设计值,则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6.2.7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文明施工,产生的废材料应在48小时内运至厂内招标人规定的地方堆放。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6.2.8如因投标人的责任(未按时开工;未按时完工;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招标人要求而导致返工。)而延误工期的,将追究投标人责任并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7.技术资料7.1投标方按照国家标准、规则对图纸编号、技术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7.2工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交竣工报告电子版及加盖投标方单位印章的纸质版报告3份。7.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7.4正式图纸资料加盖公章和签字。7.5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及时免费提供。7.6提供所供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如有)等技术资料。8.施工计划及进度合同签订后10天内新采购设备须送达招标方厂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内。施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计划15天内开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提前10天通知中标方到现场办理施工手续。)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为60天。9.技术服务9.1投标方现场人员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要求工作内容的完成。投标方提供的现场人员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追加或更换人员,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9.2投标方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9.3现场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项目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9.4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人员。9.5投标方现场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施工现场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需要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4)了解合同的具体工作内容,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工作;5)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6)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7)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10.设备及施工验收10.1.原有旧设备10.1.1.旧电气火灾报警主机、旧消防主机电源模块及旧电缆保护性拆卸。10.1.2.旧电气火灾报警主机、旧消防主机电源模块及旧电缆运输至指定地点堆放。10.2.新更换设备10.2.1.系统接线正确,牢固无松动、虚接现象,电线绝缘良好,无破损等问题。10.2.2.电气火灾报警主机安装位置准确,基础平整牢固,地脚螺栓安装紧固。10.2.3.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需满足原有功能,达到原有使用标准。10.2.4.投标方所采购设备应通过国家3C认证。若为进口设备,需另外提供出厂证明、进口件报关单。11.质量保证期11.1设备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本厂正常运行要求。11.2质量保证期自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期限为12月。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设备安装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护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12.技术差异表所有偏差(不管差异有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开列在下面的技术差异表中,如未在差异表中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材料和施工完全满足本规范书和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如若出现投标书与招标书内容不同,按招标书要求执行。技术差异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序号/条目简要内容序号/条目简要内容13.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投标方细化表述。)14.违约条款14.1投标方提供的服务、施工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或是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执行方案、配置与投标阶段的应标方案不一致,最高扣除合同款的10%,严重时应解除本合同,由招标方重新确定中标人。14.2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各项时间节点)每逾期一日,扣除合同款人民币0.3万元。若工期延误超过7自然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最高扣除合同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投标方需承担因工期延误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4.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投标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招标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投标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履行合同义务。14.4合同执行期间,因投标方服务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每次视严重程度扣除合同款人民币0.2至1万元,并对造成的设备损坏等按实际损失价值的100%赔偿。14.5经招标方检查验收,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返工修复,直至合格,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损失由投标方承担。14.6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未进行免费处理或处理后未解决问题,扣除所有质保金。14.7投标方中标后,进口设备(如有)到货若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招标方有权整体退货,并将投标方列入广东能源(原粤电)集团供货商黑(灰)名单。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应全额赔偿:1)承诺提供的进口件实际为非进口件的。2)进口件原产地与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进口件原产地不相符的。3)进口件原产地出厂证明文件或进口报关单系伪造的。4)所提供的产品为仿冒或者贴牌等非原品牌产品的。14.8其余安健环考核按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救援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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