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招标公告(中储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2026)



关于举办1月7日联合油脂(成都公司)豆粕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专场的公告

各中储粮网会员:
受中企联合油脂有限公司委托,中储粮网定于2026年1月7日组织中储粮网1月7日联合油脂(成都公司)豆粕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专场,有意向的会员请登录“中储粮网”(www.esinograin.com)点击首页菜单栏中的“物流服务”或通过“物流交易账号”进入系统点击页面上方的“物流公开专场”,选择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开始时间:2026年1月7日 13:00
交易结束时间(开标):2026年1月7日 15:00 (若每轮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最低有效价,相同报价者即刻进入下一轮报价,时间为1小时。)
货物名称:豆粕
数    量:4000吨
运输方式:水路
起点: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终点:武汉区域码头,详见交易清单
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中储粮网”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及交易细则。
报价精确度:小数点后1位(例:99.9元/吨)
二、交易资格
本场次仅限“中企联合油脂有限公司入围承运商”中对应 水路 的承运商参与。
三、注意事项
(一)参与交易的企业必须为中储粮网会员,由于系统持续迭代升级,为确保会员正常交易,请交易会员提前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中储粮网,进行操作验证,如遇问题请致电中储粮网服务电话。
(二)协议成交后,交易双方运输费用的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协议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中储粮网”在线进行,否则会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
(三)本场次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将按约定标准扣除。
(四) 本竞价专场成交的协议自成交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五) 参拍企业务必仔细阅读交易清单中各标的的运力要求、运输工具要求、其他要求、滞期/压车费标准等。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环境管理法规要求,严禁洒落、泄漏;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确保运输工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成交客户在运输过程中因不符合清单中相关要求而导致合同违约的,一律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四、保证金
中储粮网实行保证金制,会员企业参与交易前须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按不低于报价总金额的22%(其中履约保证金20%,交易保证金2%)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足额保证金(暨:保证金=投标价*吨数*22%) ,方可在中储粮网进行交易。
五、交易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
中储粮网已启用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服务, 每位会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中储粮网物流交易托管账户 (查看位置:登录中储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 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 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物流交易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六、其它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中储粮网联合油脂物流服务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4年8月9日试行)及中储粮网有关规定执行。
(二)交易协议、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随交易进行由本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联合油脂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10-81927177、7179
中储粮网联系方式:
操作咨询电话:010-59323306、3307
出入金电话:010-59323308
传真:010-59322166

 

附件:《中储粮网联合油脂物流服务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5年8月1日试行).docx
附件:中储粮网2026年1月7日联合油脂(成都公司)豆粕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交易清单.xls

 

                               中储粮网
                               2026年1月5日

中储粮网2026年1月7日联合油脂(成都公司)豆粕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交易清单

标的号
品种规格
委托方
中转单位
起点
起点详细地址
终点
终点详细地址
数量(吨)
包装形式
运输方式
损耗(‰)
预计起运时间
提货期限
运输期限
报价组成
运输线路
运力要求
运输工具要求
滞期/压车费标准
其他要求
其他条款
业务执行单位联系人
业务执行单位联系人电话

ZLYZDPSL20260107001
豆粕
中企联合油脂有限公司
中储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镇江市谏壁镇粮山村。
武汉区域码头
武汉区域码头。
4000
散装
水路
3
2026-01-08
2026-01-23
2026-02-10
报价为自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至武汉区域码头(就近两港卸)的全部费用,采用水路运输的运输方式;
须包含但不限于江船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不包含港口起吊费)。
竞价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储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80973712。
运输线路: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武汉区域码头(就近两港卸)。
具体发运时间和数量以中储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通知为准,确定发运时间后,船舶需按时到港装货,如未按要求时间组织运输工具到港,经甲方核实后有权单方面解除运输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对于须减载的船只,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服从甲方的任何安排。如因乙方未服从安排而导致的任何延误,乙方须承担任何因此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可以预见的其它损失。乙方保证船舶最晚在合理的航期内(不可抗力除外)从镇江中储粮码头抵达长江干流和支流乙方接受委托的目的港;如由于乙方的责任发生延误后,甲方有权拒付运费并由乙方承担任何因此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可以预见的其它损失。
1.此批次货物需使用船舶直接送达目的港码头(就近两港卸)。
2.要求整船长度不超过100米。
3.单船计划量不超过2500吨,总计划溢短装率不超过5%(溢装或短装由委托方决定)。
4.所有损耗、霉变等赔偿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霉变货物的出入库费用、短驳费、损耗费等费用)在同批次运输费用结算中进行扣除。
5.到达目的港口后不与我司人员联系并无单卸货,该船必须及时追回损失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6.舱底散粕需要船方自行清扫。
7.发运货物为散装货物以衡器计量交接,装运数量和结算数量以镇江码头衡器计量数为准,卸货数量以卸货码头衡器计量数为准,超约定损耗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对衡器计量过程进行监督。
8.在卸货码头,到港日期以甲方指定的卸货码头填写内容为准。
9.乙方保证安排的驳船必须自带雨架和防水帆布,确保所运输的货物不洒不漏不被雨淋;所有的驳船在装运货物前,货舱清洁且不影响货物的品质,在不对货物发生影响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
10.如因乙方延误运输时间导致延迟交货或货物变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无法按照发运进度发运,甲方有权自行组织发运,差价由乙方承担或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追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11.船舶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购买货物保险。非保险责任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直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如遇出险,乙方应立刻与甲方联系,同时向当地保险公司、海事部门报案,并立即进行施救工作。
甲乙双方同意一港装两港卸,船舶合理卸货时间如下:10个晴天作业日,节假日包括在内。两卸港之间的航行时间不计算在卸货时间内。当日14:00之前到港的按当天算,14:00之后到港的从第二天开始算;最后一天14:00之后卸完的按当天算,14:00之前卸完的不计算。滞期费的标准为剩余未卸载货量每天每吨1元人民币。运输任务执行过程中,非我方原因造成的压车/船/箱/罐等额外费用,我方不予承担。
1.承运商未按竞价公告或运输协议要求组织运输工具的,经我司核实后有权废标或单方面解除运输协议,承运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损失直接在承运商履约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运商负责赔偿。
2.自运输业务应当启运之日起,因承运商原因造成运力达不到竞价公告要求的,我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执行情况向承运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承运商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自承运商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按3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整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司可单方面废标并解除运输协议,承运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承运商弃标、被废标时,需承担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竞价招标产生的差价款等),损失直接在承运商履约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运商负责赔偿。承运商未支付该费用之前不得参与我司任何运输业务竞价;承运商支付该费用后,可恢复参与我司运输业务竞价的资格。
4.承运商严格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下发的通知要求来运输。
5.承运商为确保出库连续性,应提前安排计划,并积极同收/发货库点沟通确认发运计划。
6.作业期间承运单位需配备现场值班调度人员、安全巡查人员以及在现场指挥车辆的人员。
7.非承运商原因造成的起运时间延迟,运输期限相应顺延。
8.运输船舶抵达武汉区域码头后需卸船作业10个晴天日历日

刘华平
181809737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豆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