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施工图设计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松交复〔2025〕33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桃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计27个项目,处置里程共计72.898公里,全线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

  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754.8313万元,建安投资为4926.5146万元(以上级下达正式计划为准)。

  2.4、建设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不需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5日 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天龙湖电话:0856-3919456

8、其他

  8.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8.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4层8号

联 系 人:田径 联  系  人: 朱洪

电  话:15902566612 电    话: 17588751620

电子邮件:1548192518@qq.com 电 子 邮 件: gzrh20240806@163.com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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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施工图设计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松交复〔2025〕33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松桃县境内。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计27个项目,处置里程共计72.898公里,全线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754.8313万元,建安投资为4926.5146万元(以上级下达正式计划为准)。2.4、建设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不需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天龙湖电话:0856-39194568、其他8.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8.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9、联系方式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4层8号联系人:田径,联系人:朱洪电话:15902566612,电话:17588751620电子邮件:1548192518@qq.com,电子邮件:gzrh20240806@163.com2026年01月05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施工图设计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松交复〔2025〕33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松桃县境内。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计27个项目,处置里程共计72.898公里,全线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754.8313万元,建安投资为4926.5146万元(以上级下达正式计划为准)。2.4、建设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不需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天龙湖电话:0856-39194568、其他8.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8.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9、联系方式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4层8号联系人:田径,联系人:朱洪电话:15902566612,电话:17588751620电子邮件:1548192518@qq.com,电子邮件:gzrh20240806@163.com2026年01月05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施工图设计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松交复〔2025〕33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松桃县境内。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计27个项目,处置里程共计72.898公里,全线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754.8313万元,建安投资为4926.5146万元(以上级下达正式计划为准)。2.4、建设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不需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天龙湖电话:0856-39194568、其他8.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8.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9、联系方式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4层8号联系人:田径,联系人:朱洪电话:15902566612,电话:17588751620电子邮件:1548192518@qq.com,电子邮件:gzrh20240806@163.com2026年01月05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施工图设计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松交复〔2025〕33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松桃县境内。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计27个项目,处置里程共计72.898公里,全线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754.8313万元,建安投资为4926.5146万元(以上级下达正式计划为准)。2.4、建设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不需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天龙湖电话:0856-39194568、其他8.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8.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4层8号联 系 人:田径联 系 人: 朱洪电 话:15902566612电 话: 17588751620电子邮件:1548192518@qq.com电 子 邮 件: gzrh20240806@163.com2026年01月05日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已审田经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施工图设计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松交复〔2025〕33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松桃县境内。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计27个项目,处置里程共计72.898公里,全线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754.8313万元,建安投资为4926.5146万元(以上级下达正式计划为准)。2.4建设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不需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jyzx.trs.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4楼电话:0856-3912910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天龙湖,电话:0856-39194569.异议与投诉9.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9.2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10.联系方式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联系人:田径电话:15902566612电子邮件:1548192518@qq.com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4层8号联系人:朱洪电话:17588751620电子邮件:gzrh20240806@163.com2026年1月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细化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联系人:田径电话:1590256661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4层8号联系人:朱洪电话:175887516201.1.4招标项目名称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1.1.5标段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杜绝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1.4.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1.12.4(1)细微偏差澄清是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是□否,澄清通过__________方式进行。1.13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及通知(如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增加:其他材料:(四)履约承诺书(五)投标人诚信自律承诺书(六)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本项目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之中,不单独计量。建设期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文件及该项目合同约定执行。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电子交易平台”支持的其他“电子工程量清单”方式:___________。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该项目投标时以总价体现,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单价合同进行结算。)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玖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44959800.00元)(以上级下达正式计划为准)。注:投标人应在综合考虑人、材、机及相应费率后的综合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超过招标人预算评审单价正负10%明显过高或明显过低,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若要求中标单位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不予调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2)投标人在满足工期目标的前提下,投标时自行考虑雨季、夜间施工、施工保畅的工作安排及工料机市场价格动态浮动由此引起的责任风险,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3)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不作为竞争性报价,该项费用以总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以购买安全设施的相关发票、货品清单、台账记录等印证资料办理计量支付,发包人据实支付,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人的此项报价。(4)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费用:该项费用以总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填报。(5)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为承包人雇佣的员工、工人等购买办理相关保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该项费用已分摊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单独另行支付。(6)施工用电和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含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7)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应该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8)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投标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未低于成本。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数额按从业单位的信用等级进行减免,如下表所示: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AAABCD等级投标保证金减免幅度40%20%0%0%0%实际需提交的保证金68101010数额(万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注: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电子担保保函。(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汇款凭证及交易平台系统中绑定成功的网页截图以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锦江支行行号:313705090088户名: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601001500000296备注:【该处复制填写随机码内容】联系电话:0856-3910277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根据网上缴退保证金程序要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操作打印相应的保证金缴纳凭证。电子保函:1.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工作部署,投标人可自主在省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2.请投标人注意把握出具保函时间,至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提交电子保函申请;3.操作申请方式:具体操作方式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首页——办事指南——《投标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步骤》(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851-85971629电子保函登录:http://103.3.152.89:8081/jr/none/guarantee.do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或其上级银行。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系统自动将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至未中标人账户;中标公示结束,合同签约后或超过38日未提交合同的,系统自动将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至中标人账户。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绑定。未绑定的,将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要求如下: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市级及以上城市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出具。4)若采用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彩色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参加解密。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纸质保函的复印件。保证保险应由保险资质十年以上国资控股的保险机构及旗下分公司开具,且不得额外增加被保险人义务,否则无效。担保保函应由省级以上国资控股的担保机构出具。□不要求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4)上述内容与“电子交易平台”规定不一致的,按其规定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补充:(3)自愿放弃中标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6)经交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投标人的投诉为恶意举报的行为;(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交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确认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3.5.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其他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应附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由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交工(完工)书面证明。所出示证明材料上需明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若①②③均不能反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或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发生变更的,应在①②③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加附由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3.5.4电子证书要求正文3.5.4关于电子证书要求修改为: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手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手写签名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贵州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管理方式,打印电子证书后,也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手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手写签名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11安全负责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增加3.5.11安全负责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在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安全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安全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生成(使用最新版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注:请在工作时间与软件公司铜仁现场技术部联系。联系电话:0856-39605133.7.3(2)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RTF格式)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www.trggzy.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不再接收投标文件。(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无效。3.7.3(3)暗标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1)版面要求:均采用A4页面;施工组织设计不设封面,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表格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中文字体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3)暗标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图片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标题字体加粗,正文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特殊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0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正文标题序号以阿拉伯数字编排,一级(章)为1、2、3……;二级(节)为1.1、1.2、……2.1、2.2……;三级(条)为1.1.1、1.1.2……1.2.1、1.2.2……;四级(款)为1.1.1.1、1.1.1.2……;五级(项)为1.1.1.1.1、1.1.1.1.2……;以此类推。(5)正文中每一章(即以一级序号编排的内容)结束时,下一章应另起一页。一级序号以下的内容必须连续编排。图表前页文字不满一页时,图表可另起一页。(6)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允许出现其他无关的符号和标志,不得涂改,不得出现手写。(7)全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其他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信息的标记。(8)其他:_______。3.7.3(10)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正文3.7.3(5)修改为:(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无需盖投标人的单位物理印章(单位公章),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无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手签,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增加3.7.3(11):(11)投标人自行填写进“电子交易平台”中开标信息板块中的内容(含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10)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主要人员等)应与投标人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中的对应内容一致;投标人自行填写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开标信息板块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一致。3.7.5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本项目为电子标,除在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在投标文件原件核查时,第一中标候选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的打印版作为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与上传到系统中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3.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近年类似项目获得过奖项的时间要求/其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应附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由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交工(完工)书面证明。所出示证明材料上需明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若①②③均不能反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或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发生变更的,应在①②③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加附由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5.1.2是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是□否,通过致电方式通知。注:投标人应保持在线并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相关信息,如超过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确认时间,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正文5.2.3修改为: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的投标人名单;(2)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对其第二信封进行解密,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的,系统将自动解密;(3)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有);(5)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投标人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7)开标结束。注:在第二个信封开标时不接受对第一信封未通过的质疑(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原因和被否决投标的依据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列出)。5.2.4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参与“评标价基准价”的计算;其他:_______。5.3.1开标补救措施出现5.3.2规定之情形,及时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按平台要求办理;若出现5.3.3规定之情形按5.3.3规定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本单位委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6.1.2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的其他情形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6.1.3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应急措施☑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从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3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应急措施□其他:如遇已抽取专家因故不能准时参加评标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满员抽取的,招标人根据到场专家人数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补充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数量,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3名6.4.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否☑是6.4.2本招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标方式☑否□是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在线发放,中标结果通知以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要求:(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合同时所引用的最新信用评给予减免:证金:行保函或0%签约合价等级,现金、支同价,按履约担保数票、保证照投标人额按下表保险签署所示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ABCD履约担保减免幅度40%20%0%0%0%注: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履约担保的递交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市级及以上城市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2)若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3)若采用保证保险,则应由保险资质十年以上国资控股的保险机构及旗下分公司开具。保险人给投保人出具的保证保险及其保单应在招标人给定的保证保险凭证规定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开具,不得额外增加被保险人义务,且需经发包人确定后,方可作为合同担保,否则无效。4)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进行递交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执行,中标人在正式递交前还应与发包人确认保函有效期的最晚时间,否则无效。5)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进行递交的,中标人还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85971671。通过其他渠道开具履约担保的,担保文件需经发包人单独确认核验,核验未通过或不能核验的将无法正常接收。招标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2229MB0Q0753XM,其余信息见招标文件。□不要求8.5.1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856-3919456邮编:554100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天龙湖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方式如下: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北路92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1监督部门联系人:田径电话:15902566612邮编:55440010.2.1(1)本招标项目引用的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结果(1)优先适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发布的“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等级;(2)无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等级的从业单位,应适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全国公路建设综合信用评价(施工企业)等级;(3)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3.1采用电子开标评标的项目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的计算均按以下原则保留小数点位数:(1)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2)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10.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电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4楼电话:0856-391291010.5关于投标人信用等级偏差的调整: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招标人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申请人最终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降低后,若招标人实际接受其投标文件的数量超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量限值,将按照标段号的先后顺序依次减去其相应标段顺序在后标段的评审资格,直至满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量限值。信用等级降低后,若投标人失去投标资格,将取消其本次招标项目的评审资格。若投标人根据填报的信用评价等级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根据核实后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在公示期间,若收到举报投诉,反映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经招标人核实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将重新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降低后,若招标人实际接受其投标文件的数量超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量限值,将按照标段号的先后顺序依次减去其相应标段顺序在后标段的评审资格,直至满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量限值。信用等级降低后,若投标人失去投标资格,将取消其本次招标项目的评审资格。信用等级降低后,若招标人实际接受其投标文件的数量超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量限值,若投标人按照标段号的先后顺序排序在后的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取消相应标段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0.6为进一步推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将按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中标公示。公示的内容为中标候选人的名称、预期中标价、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主管部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人员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如发现投标期间投标人提交了无效(含暂停状态)证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处理并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人员社保证明等材料与原件不符,且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更换新证等相关情况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实上报后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原件虽然相符,但复核时发现已经失效的,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更新的有效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延期证明,若1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实上报后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与原件虽然相符,但复核时发现已经失效的,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更新的有效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延期证明,若1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无条件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人员进场,并按招标文件更换人员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四、核查过程中若发现银行信贷证明、投标保函等虚假,除取消中标资格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外,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首先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7(一)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更换。只有在出现下列不可抗力情况下,才能以不低于原拟派人员资格的其他人员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中标资格:1.拟派人员重伤、死亡;2.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3.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非典等疫情、骚乱等社会非正常事件)不能到位;4.拟派人员已离开原工作单位;5.拟派人员执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若合同谈判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负责人不能到场的,将作清场处理,并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按序谈判递补或者重新招标。(二)合同谈判承诺的其他进场人员必须是中标单位正式自有员工,原则上不得更换。若中标单位确实需要更换,则必须以不低于原拟派人员资格的人员进行更换,并严格控制更换比例。对于现场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所述人员及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更换比例不得超过30%,并不得超过3人。同时,人员更换必须经过业主审批。在允许更换的比例范围内进行更换的,要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以备选人员更换以及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更换的除外),具体处罚规定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超过更换比例的更换申请,不予审批;对未经审批擅自更换的应予纠正,拒不整改的,视为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约谈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清退出场。(三)因业主单位对进场人员不满意,勒令中标单位进行人员更换的,可不受以上第(二)款规定的比例限制,但要加大处罚力度,具体处罚规定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对于业主、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从业人员不合格并要求更换的,自下达书面通知2周内必须更换,且进行处罚。10.8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严禁”和行业管理“五个不准”规定(试行),参见招标文件。10.9招标人有对投标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力。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均应真实可靠。若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0招标人保留的权力:1.招标人保留要求澄清或者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存在明显过高或明显过低(±10%),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要求中标单位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不予调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尽管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要求填报了人员、设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使中标人按照要求配备了人员、设备,若中标人配备的人员、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安全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或更换人员、设备,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10.1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且均应清晰可辨。10.12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时,若发现其填报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发布的信息比对不一致,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网上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无论网上业绩变化情况如何,均维持不通过评审的评标结果。(二)网上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网上业绩发生改变后,若仍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已通过评审的维持评标结果;网上业绩发生改变后,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三)网上业绩发生改变的原因若是投标人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导致,核实属实的,无论网上业绩变化情况如何,均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处罚。10.14投标人所附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字体内容大小和清晰度必须满足正常的阅读要求,如所附资料评审专家确认无法阅读或识别的,评审专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约定时间内补充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无法按照评审专家要求提供的,评审专家对无法阅读或识别的资料不予认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5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但在交易系统中未进行更改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在下载招标文件前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在投标阶段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能够证明工商准予变更登记的资料,以工商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能够证明工商准予变更登记的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应否决其投标;(2)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应否决其投标。10.16本项目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黔保支办通〔2019〕1号)、《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省政府令15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15号)等规定执行。10.17投标人须承诺:应严格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35号)有关精神,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注: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10.18投标人如中标后,具体的进场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另行通知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不得以此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注: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10.191.投标人须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承诺。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本次投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贵州省公路局等交通主管部门对该情况如实上报,严重者贵州交通主管部门将其逐出贵州交通市场,并将其信用等级按最低级评价向社会公布。2.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若遇新标准以最新标准执行。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10.2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中标后,若发现转包或非劳务分包,招标人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施工期间,要加强现场和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畅措施,落实该项目施工期间如需中断交通所需的绕行线路,保证过往车辆的安全和畅通。3.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相关建设程序完成相关手续报备工作。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10.21投标信息核查提示:本次招标实行“凡投必查”,即开标后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等官方平台核查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及项目经理等信息,查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报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款、禁投等处罚,记入信用档案。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安全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咨询等。2.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正在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他证明无效)。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从http://www.coc.gov.cn/“注册建造师查询”栏链接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4.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的规定,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安全负责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若证书版本或考核要求更新,投标人应按最新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并将完整有效的资质文件纳入投标文件。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还应提供由投标人为其从2025年6月至今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6.人员职称证书颁发单位应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过核准备案的单位,中央单位颁发的高级职称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内的单位、专业、级别。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提供颁发机构或获得的职称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作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作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为本次招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2)与本次招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综合资质)、一(甲)级资质以及公路专业承包一(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先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负面清单以外的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负面清单以外的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负面清单所列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得进行施工分包。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中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单位工程设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件。(3)接受分包的分包人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其分包项目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现场管理机构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且应当在分包合同中进行明确。(4)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在澄清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超过时间未确认的,视为其拒绝澄清,应否决其投标。(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应继续完成评标。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3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也可以“线下”向招标人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部分商务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项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将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将书面工程量清单PDF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自行下载,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电子交易平台”支持的其他“电子工程量清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置于报价文件首页。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金融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的标段进行绑定,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将纸质银行保函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招标人核验,且复印件应放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开标结束后递交给招标人。(3)若采用金融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且被担保人(被保险人)应是招标人,并直接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在线确认,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保函编入投标文件。(4)若采用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缴纳和核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3.5.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类似项目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类似项目资料或相关项目资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贵州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管理方式,打印电子证书后,也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彩色扫描件。3.5.5“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3.5.6“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8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0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②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用于投标文件上的个人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印章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认证,并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的CA证书进行签署,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8)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按照本章第6.4.2项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9)如评标办法规定本项目评标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辅助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完善“电子交易平台”所关联的相关信息库主体信息,并根据编制工具的编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编制。(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5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电子交易平台”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3.8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类似项目获得过奖项的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类似项目资料。如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对项目的获奖情况进行评审的,应同时附项目的获奖证书或网页查询截图等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类似项目资料或相关项目资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9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认定及处理3.9.1电子投标文件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6)其他涉嫌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的情形。3.9.2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涉嫌本章第3.9.1项(1)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若投标人拒绝提供解释和说明或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的,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涉嫌本章第3.9.1项(2)~(6)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应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3.9.3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处理按照本章第3.9.2项的规定属于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招标人应在开标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线上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1开标时间和地点(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线上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CA证书到“交易场所”指定开标室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准时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2)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核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核验不通过,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5)对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原因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规定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如有);(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安全目标、质量要求、主要人员及其他内容,并由“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8)投标人代表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9)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应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使用CA证书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2)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3)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具体抽取方式详见投标人前附表;(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6)投标人代表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提出,经招标人在线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在线提出疑问,经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内容或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相关情形,交由评标委员会据实评审。5.2开标程序(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核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核验不通过,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携带CA证书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5)对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原因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规定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如有);(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安全目标、质量要求、主要人员及其他内容,并由“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11-520628-04-01-394018标段名称松桃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田径15902566612代理机构贵州润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朱洪17588751620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口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口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口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口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口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用行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