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护用房建设招标公告(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2026)



[政采云]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BJZFCG(2025GK)025-01-02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74600
最高限价(元):774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651   预算金额(元):7746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作,现需为和田地区各县市国有林场管护站采购办公生活用品。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②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③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④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⑤本项目的中标人可以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 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160号
联系方式:0903-686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903-2095002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文件.pdf805.0K

和田地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TBJZFCG(2025GK)025-01-02采购单位: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代理机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26年1月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签订合同及合同范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BJZFCG(2025GK)025-01-02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77.46万元最高限价:77.46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内容在开标环节由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2.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集采机构将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5.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自动拒收);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本项目支持线上开标,开标地点为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本项目开标页面。投标人仅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②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③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④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⑤本项目的中标人可以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地址:和田市迎宾路160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903-68603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人:汪先生联系方式:0903-209500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和田地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903-203922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TBJZFCG(2025GK)025-01-022采购人单位: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地址:和田市迎宾路160号座机:0903-6860317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人:汪先生联系方式:0903-20950024监管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903-2039229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77.4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77.46万元,其他资金为0元。6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包的投标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中标人: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标准1.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的(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性采购产品(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对得分相同(最低评标价法中价格相同)并能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采取优先采购。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1确定核心产品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电锅炉为核心产品。1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5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6询问和质疑1.关于第三章采购需求、参数及第四章评标方法等内容的询问与质疑请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903-6860317邮箱:185116346@qq.com邮寄地址:和田市迎宾路160号2.关于采购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等内容的询问与质疑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903-2095002邮箱:htzc2095001@163.com邮寄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过程及公开招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2.质疑函请参照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质疑函范本16询问和质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3338&articleId=rwZbW+cFXei/eAvAJQ2o+Q==&utm=site.site-PC-42166.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2.dd6233e05eca11efbc5b930dcb75e3e2)编制。17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和田地区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书请参照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投诉书范本(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3338&articleId=8AgNKoBT6+eooi69tssU7w==&utm=site.site-PC-42166.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1.dd6233e05eca11efbc5b930dcb75e3e2)编制。18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19确定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公开招标。20投标文件编制、递交与投标文件解密时间1.投标人使用【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1公开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2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24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25中标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27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28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由采购单位组织统一踏勘。29代理服务费无需支付30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付款:项目供货完成6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三次付款:货物按照参数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10%。3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9%(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32采购标的对应的投标人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即: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33优惠率的解释(如有)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4利害关系人处理1.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5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35其他需补充的内容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1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6.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至评标结束期间,应派工作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平台信息,并确保所留联系人的电话保持畅通,如因联系不上或未及时答复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至签订合同之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废标、重新采购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进行审核。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备注注: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二)投标人须知说明一、总则1.适用范围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章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3.3.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3.4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3.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3.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3.9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3.10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投标人纪律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1.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1.3.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1.3.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1.3.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1.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1.3.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1.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1.4.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1.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1.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1.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2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5.2.1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5.2.2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5.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5.3.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5.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5.4.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标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标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标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标差旅费。5.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5.5.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的组成7.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1.2根据本章第7.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2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2.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政采云“更正公告”。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7.2.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2.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7.2.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知识产权9.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附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0.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1.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投标。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参与招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招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3.1.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1.3.2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内或上一年度(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11.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1.3.4.1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3.4.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1.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2.此项内容由相关人员现场查询。11.3.5.1投标人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11.3.5.2投标人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近1个月新成立企业及自然人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1.4符合性审查部分11.4.1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需满足3家。11.4.2投标文件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签字、盖章。11.4.3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设置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1.4.4投标文件中不得含有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4.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含政府采购政策需落实的内容),且需提供《所供货物(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函》及满足采购需求货物(服务)内容的相关资料。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11.4.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皆做出响应(包含响应承诺函、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说明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表等内容)。11.4.7.1投标人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11.4.7.2评标委员会发现是否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11.5商务部分11.5.1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商务要求提供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1.6技术部分11.6.1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提供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2.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2.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中的货物(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3.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3.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13.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3.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视其投标无效。13.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3.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10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1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投标性投标而被拒绝。13.1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13.1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3.1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3.1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1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1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投标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投标,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投标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标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标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标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如有)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16.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16.5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16.6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加密17.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线上递交投标文件。18.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8.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9.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六、开标20.开标20.1开标程序20.1.1宣布开标纪律;20.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0.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20.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0.1.5开标结束。20.2开标20.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20.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20.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2.5在评标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评标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开标系统(见招标公告),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七、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标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标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活动。21.2评标专家的抽取21.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标专家或干预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21.2.2参加评标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1.3评标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1.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1.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标意见,并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标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1.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21.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1.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1.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6.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1.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21.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1.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标意见;21.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21.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21.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7.6编写评标报告;21.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1.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1.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21.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1.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1.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21.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21.9评标程序21.9.1资格审查21.9.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1.9.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21.9.4符合性审查;21.9.5技术和商务评标;21.9.6澄清有关问题;21.9.7比较与评价;21.9.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9.9编写评标报告。21.9.10宣布评标结果。22.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2.3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23.评标过程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3.1.1核对评标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3.1.2专家阅读评标纪律;23.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3.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3.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23.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23.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23.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23.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3.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3.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标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3.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1.9评标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标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标劳务报酬;23.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23.3技术和商务评标23.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3.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3.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3.3.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投标的澄清24.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投标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投标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24.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发起报价说明】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报价说明】功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定标25.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25.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25.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标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6.评标相关要求26.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6.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6.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6.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6.3.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27.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7.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28.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政采云平台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29.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9.2对实质性条款未做出实质性投标或者发生负偏离的;29.3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29.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29.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29.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9.7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29.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29.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9.10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29.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30.采购项目废标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0.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30.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3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3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1.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标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2.违法违规情形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2.1.3投标人之间约定章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3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3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32.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3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2.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32.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32.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和田地区政府采购活动:33.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3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3.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3.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3.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3.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33.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履约担保34.履约担保34.1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34.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九、签订合同35.中标通知35.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委派专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5.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6.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6.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6.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36.6违反36.1条、3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37.处罚37.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财政部门给予处罚: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合同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8.询问38.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投诉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9.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9.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9.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9.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9.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7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40.投诉4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4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4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4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0.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0.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十一、保密和披露41.保密和披露41.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41.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标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41.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二、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此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各章具体要求为准。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1.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和数量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数量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备注1保鲜柜1.冷冻能力:常规冷藏:0℃-10℃。2.制冷方式:直冷▲3.能耗等级:2级4.基础规格参数家用双门保鲜柜尺寸:1125mm×680mm×845mm▲有效容积:280L-300L6工业2冰箱1.机型:冷藏冷冻冰箱;2.制冷方式:风冷无霜式;▲3.能效等级:一级;4.面板材质:钢化玻璃;6工业2冰箱5.箱门结构:双门;6.额定电压:220V;7.冷冻室容积:107L;8.综合电耗:0.59kW·h/24h;9.控温方式;电脑控温▲10.冷冻能力:2Kg/12h11.产品功能:速冷速冻、自动除霜、自动净味;12.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6工业3洗衣机1.产品类型:波轮洗衣机;▲2.额定电压:220V/50Hz;▲3.能效等级:二级;4.洗涤公斤量:9千克;5.洗涤功率:390瓦;6.标准用水容量:128L;7.脱水功率390瓦;8.脱水公斤量9千克;9.最高转速:720r。工业4饭桌六人桌高度:75cm,宽度:80cm;长度:160cm。形状:长方形▲材质:实木桌板,碳素钢桌架,配6把椅子7工业5宣传设备≥10寸手提高音响+话简+移动轮+内置≥12v7AH蓄电池工业6电视机100寸液晶显示屏(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尺寸(长*宽):≥2227mm*1279mm屏幕比例:16:9▲能效等级:1级刷新率:288hz工业6电视机内存:128G产品重量:45.6Kg亮度:470nits;▲分辨率达3840×2160;工业7太阳能灯配备60-80W光源和120-140W太阳能板路灯/灯:500-2000lm10工业8储水罐容量:10吨;材质:304不锈钢制作。工业9蓄水池成品玻璃钢蓄水池10m³工业10蓄水池(大)成品玻璃钢蓄水池,容量:25m³1工业11锅炉1.电锅炉2.额定热功率72KW,供暖建设面积760平方米3.配备电控柜/电加热器/膨胀水箱及配套阀门仪表4.电加热器功率24kw5.额定工作压力:0Mpa6.额定电压:380V50Hz7.热效率:98.1%落地式安装工业12电脑1.屏幕尺寸:27英寸及以上(需单独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类型:主机+显示器;3.系统:Windows11及以上;4.机箱大小:10-20L;5.处理器:inteli7以及上;6.硬盘容量:不小于1TBSSD;7.显卡型号:集成显卡;8.能效等级:二级能效;9.内存容量:16GB;1工业12电脑10.USB接口数:不少于3个;11.视频接口:HDMI接口;12.CPU型号:i7-13700HX;13.核心数:十核;14.分辨率:2560*1440;15.刷新率:210hz16.整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工业13打印机1.最大打印幅面A4;2.支持自动双面打印;3.支持网络打印2.接口类型USB、以太网;3.耗材类型鼓粉一体,硒鼓寿命1年;技术参数:1.最大分辨率(dpi)1200*600dpi;2.支持操作系统Windows8.1/Windows8/Windows7/XP;3.黑白打印分辨率(dpi)1200*600dpi;4.供纸盒容量(张)250页;6.月打印负荷≥30000页。7.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工业14档案柜1.开合方式:平开门、带密码锁;▲2.基材材质:全钢柜体;3.层数:3层以内;4.尺寸:940*900*4205.平开门;6.隔板1层28个工业15办公桌1.产品类型:木质办公桌;2.基材材质:中纤板;3.饰面材质:实木皮;4.封边材质;实木皮;5.下架材质:中纤板;6.五金配件:铝合金拉手;7.油漆工艺:木器专用漆8.可拆装;9.长*宽*高(m):1.2*0.6*0.75。80工业16单人床木制,尺寸1.5×2.0m高度38cm25工业17茶几1.规格:长1.4m;宽0.6m;高0.4m2.材质:钢化玻璃12工业18会议椅1.产品类型:木制会议椅;2.基材材质:实木;▲3.基材甲醛释放限量等级:E1;4.高90cm、坐高45.5cm、坐宽45cm、坐深44cm。160工业19会议桌1.产品类型:木质会议桌;2.基材材质:中纤板;▲3.基材甲醛释放限量等级:E1;4.饰面材质:实木皮;5.封边材质;实木皮;6.下架材质:中纤板;7.整体可拆装;11.长*宽*高(m):1.2*0.6*0.75。60工业20厨房成品橱柜台面材质为石英石,柜体、门板材质为实木板,台板厚度12mm,环保等级为E0级,尺寸(长×宽×高)为120×40×60cm。1工业21沙发3+2坐三人座沙发长度:1980mm深度:790mm高度:820mm双人座沙发长度:1480mm深度:790mm高度:820mm材质:框架采用加粗实木框架,优质加厚西皮双人和三人为一套,共计5套5工业22衣柜木质衣柜1.基础参数成品衣柜高度:200cm;宽度:四门160cm,深度:50cm(内部尺寸:挂衣区高度100cm-150cm)2.材质:颗粒板(厚度):18mm83工业23高低床尺寸:长:2000mm;宽:900mm;高:1800mm。层间高1000mm,安全栏板高度200mm。材质:钢制,钢制床架立柱采用40mm×40mm×1.5mm方钢管,横梁采用30mm×60mm×1.5mm方钢管。承重:上层承重能力≥100kg,下层承重能力≥200kg。每张床可承重500kg。17工业24置物架长:2000mm;宽:600mm;高:2200mm;承重:50KG;材质:碳钢;层数:4层。1工业25石凳长度:1200mm高度:350mm;宽度:300mm;凳面厚度:50mm;支撑厚度:80mm可承重200kg-300kg。36工业26饮水机1.立式饮水机:高度90cm长度30cm宽度28cm落地式设计,支持18.9L标准桶装水,带储物柜(高度30cm-40cm)。2.额定电压:220V▲3.防触电类型:I类4.冷热功率:制冷75W制热550W5.防干烧保护:加热胆缺水时自动断电。6工业27防火库房货架1.货架高度:2200mm;宽度:600mm,长度:2000mm;2.承重350kg;3.层数:4层;4.材质:钢板5.表面处理:红色漆面;6.可拆装。16工业28密集柜高度:2400mm宽度:900mm;深度:580mm(含轨道);层板采用1.2-2.0mm冷轧钢板;柜体侧板、门板采用0.8-1.2mm冷轧钢板,防锈耐腐蚀;轨道:采用20*20mm实心方钢;表面高压静电喷塑25工业29健身器材1.踏步机(长宽):187*90*145cm;性能参数:速度可达1-20km/h;电机:5.0HP;承重参数:160g;显示屏参数:10.1英寸LED显示屏;坡度:22档电动坡度2.引体向上单杠:杠体直径:30mm;杠体长度:120cm;立柱高度:220cm;最大承重:200kg;杠体材质:无缝钢管(壁厚3mm-5mm);▲3.哑铃重量(范围):4kg、6kg、8kg、10kg;10套工业29健身器材数量:各一副(一副是两只)形状:六角形。10套工业30消毒柜▲1.消毒星级:二星级;2.消毒温度(℃):125;3.消毒时间(min):60;4.消毒方式:高温;5.有童锁功能;6.上下层独立控制;7.清洁方式:喷射式;8.面板材质:钢化玻璃;9.控制方式:触摸式;10.开合方式:推拉;11.额定频率:50Hz;12.产品容积:≥300L;13.产品材质:不锈钢;14.有定时功能。14工业注:1.带“▲”为非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需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做出响应。2.不带“▲”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3.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的(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性采购产品(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对得分相同(最低评标价法中价格相同)并能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采取优先采购。二、商务需求项目概述: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作,现需为和田地区各县市国有林场管护站采购办公生活用品。1.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内保证保量提供货物2.售后服务要求2.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2.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2.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3.供货期、供货地点3.1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3.2供货地点:各县市林草局4.付款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付款:项目供货完成6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三次付款:货物按照参数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10%。5.验收5.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5.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6.质量保证期6.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6.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7.其他要求7.1投标人需在商务因素评审环节中提供类似业绩、技术响应等内容。7.2投标人需在技术因素评审环节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第四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标因素1.2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标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标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2.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2.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2.4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2.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3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3.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5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标方法。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1)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标的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非强制性采购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在综合评分法项目中,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对提供清单中非强制性采购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优先选择。·在最低评标价法项目中,最终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提供清单中非强制性采购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优先选择。4.评标细则4.1资格性审查类别评分点评标内容评标意见(是否通过)是否资格性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参与招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招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性审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内或上一年度(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印证资料1.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1.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2.此项内容由相关人员现场查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2.投标人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近1个月新成立企业及自然人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审查汇总结果(通过/不通过)备注:1.以上条款均为有效期内通过年度年检或复审的证书。2.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或政府以正式文件官方发布的有效证明),否则其投标无效。3.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资格审查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为无效响应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4.2符合性审查类别评分点评标内容评标意见(是否通过)是否符合性审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需满足3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签署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签字、盖章。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设置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文件不得含有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中不得含有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含政府采购政策需落实的内容),且需提供《所供货物(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函》及满足采购需求货物(服务)内容的相关资料。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皆做出投标响应(包含响应承诺函、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说明表和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表等内容)。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1.投标人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2.评标委员会发现是否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审查汇总结果(通过/不通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为无效响应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护用房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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