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招标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



蓄电池等项目采购公告

蓄电池等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蓄电池等项目(AGGFGSHGXHD260106260956)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蓄电池等项目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有钢铁、冶金、石化或电力企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一份(并附上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发票均在2022-2024年内。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55甲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姚炳舒
联系人:
郑伟

电话:
0412-6734664
电话:
6736663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12-6736793
电子邮箱:agzbtsyj@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2026年01月07日
公章Epoint

附件:

C2824074-蓄电池-名牌.jpg
C2824074-蓄电池-实物.jpg
C2824074-蓄电池-要求协议.pdf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黑名单”处理情形.docx
公开询比要求(蓄电池等项目).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蓄电池额定容量型180Ah号C53JE.02L类型额定电压钛酸锂27.6V重量122kg-30℃~+60℃工作温度外形尺寸生产日期2024年9月800×420×350mm通讯方式项目代号RS485SRJ.15物料编号C2513841系列编号C53JE.02L.00001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钢水车自动脱勾蓄电池技术要求该蓄电池用于我厂2#线转炉到45#板连铸机钢水车自动脱勾使用,涉及安全生产,是生产的关键设备。1、电池类型:钛酸锂电池。2、电池组总体技术参数:(1)电池组系统规格为27.6V180Ah,标称电量4.968kWh。(2)电池串并联方式:3并12串。(3)允许工作电压范围为24V~33V。(4)额定充放电电流为50A。(5)电芯可重复充电次数≥10000次(25℃,100%放电深度)3、单体电池参数(1)额定容量:60Ah(2)标称电压:2.3V(3)充放电允许电压范围:1.5V~2.75V(4)最大持续充放电倍率:5C300A)@25℃(5)最大脉冲放电倍率:8C(480A)@25℃4、单体电池安全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安全性高、循环寿命长(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寿命不低于8年)、可持续大电流充放电、耐高低温(-30~60℃)。5、单体室温放电初始容量平均值/额定容量比值不小于100%,在-20℃环境下,放电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5%。6、为保证电池的安全可靠性,防止冒烟、起火、爆炸的风险,电池保证电池的安全性能,具备钛酸锂电芯的针刺、过放电、过充电、短路、跌落、加热、挤压、海水浸泡、温度循环、低气压正常使用及异常保护功能。7、电池采用国产电芯,保证设备备件供货连续性。8、电池具有独立的充电及放电接口。9、电池组整体尺寸要求:800*420*350mm。超站开团立老1公开询比要求1、商务要求1.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1.2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方式。对需要现场考察的供方由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组织考察,对不需现场考察的直接形成评标报告转委托方定标。1.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或者流通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1.6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1.7投标人在企查查网站不能有串标风险提示(董监高交叉任职、交叉持股(董监高)、交叉持股(单位)、工商信息一致)、不能有否决投标风险提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总公司是否违规);在国资委数据网站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8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1.9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10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投标单位应结合招标标的,投标时务必注明确保实现的交货期,如实际交货未满足合同约定,则将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对供方实施处罚。1.11运输方式:出卖人自行选择,运费由出卖人承担。1.12交货地点:货物送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仓管中心相应库房或鲅鱼圈分公司库房。2、技术要求详见明细及上传附件的相关技术要求。本次采购明细为目前实际使用的产品名称、型号及参数等,各投标方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招标产品的性能、尺寸等要求,必须满足互换性和与原系统兼容性及配套性要求,且技术参数、性能不能低于招标产品,以保证实际应用。如投标产品型号与采购明细产品型号不同,投标方必须在“报价替代型规”一栏中注明对应的投标型号及参数(技术偏离及偏离数值),以便审核符合性,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资质及业绩要求3.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或照片;(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2认证体系要求:(1)质量体系:不要求(2)环境体系:不要求(3)安全体系:不要求3.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一年度钢铁、冶金、电力、石化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1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照片,(均在2022-2024年内)。投标人上传的发票信息内容,需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到的“发票查验明细”一致,如不一致或无法查询报名无效。注:上述资料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4、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5、付款方式5.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取得合法发票挂账付款,按鞍钢现行付款政策付款。不同意该付款条件的,采购方将其视为无效报价。5.2本年度中标方首次签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不含税金额)及以上的生产类备件采购,留5%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运行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货满十八个月时付清。5.3目前鞍钢现行付款政策为: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11个月支付;注:在本次采购执行过程中,若遇公司付款政策发生变化,按公司变化后的最新付款政策执行。6、履约要求6.1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6.2根据规定,对于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不供货或供货不及时的供应商,鞍钢将给予取消合格供应商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请各投标方谨慎报名或报价。6.3出卖人按买受人实际需求送货。7、其他要求7.1质保期:在正常安装维护运行的情况下,设备正常运行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货满十八个月时支付质量保证金,以先到时间为准。如在此规定时间内备件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供应商应无偿修理或更换零件或更换备件。7.2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48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7.3如供应商进入现场服务,需遵守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相关管理规定。7.4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7.5本要求解释权归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824074蓄电池叶类:蓄电池;规格型号:C53JE.02L容量:180;外形尺寸:800*420*350;类型(免维护等):钛酸锂;浮充电压(V):29.5-32;应用场合:钢水运输车;C53JE.02L2.0件无:2026-02-2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原物料描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蓄电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