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医用气体招标公告(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



项目概况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第二次) JSZC-321100-HWZX-G2025-097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HWZX-G2025-0977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8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各品目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率超过100%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医用氧气(液态/瓶装)、二氧化碳、氮气等24类气体及液氧站建设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7月-2025年1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对于上述2-5条,投标人如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则无需再提供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4.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4.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及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医用液氧生产企业无需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瓶装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危化品运输能力,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非承运单位的,应提供与承运单位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运单位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气体运输和灌装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7、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
(四)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明确为:2026年1月8日9:00至2026年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五)采购代理编号:0675-256JOC01631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电力路8号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306294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熊文宇、姜博闻
联系电话:025-84795467、5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文宇、姜博闻
电话:025-84795467、5989

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pdf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pdf

JSZC-321100-HWZX-G2025-0977采购文件.doc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当事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提醒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告知采购人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二、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本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评审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五、依法公告采购结果,并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六、协助采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七、提醒、协助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八、协助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配合采购人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九、提醒、协助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十、在发布项目采购公告的同时,将采购人签署的本项目“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作为公告的附件同步发布。特此承诺。4~承诺公司: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名):、日期:2025年10月30日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干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C-321100-HWZX-G2025-0977采购代理编号:0675-256JOC016313采购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第二次)JSZC-321100-HWZX-G2025-0977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100-HWZX-G2025-09772、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第二次)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万元/三年4、最高限价:本项目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各品目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率超过100%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医用氧气(液态/瓶装)、二氧化碳、氮气等24类气体及液氧站建设等。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详见项目需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7月-2025年1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对于上述2-5条,投标人如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则无需再提供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4、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4.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4.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及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医用液氧生产企业无需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瓶装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投标人应具备危化品运输能力,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非承运单位的,应提供与承运单位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运单位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气体运输和灌装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6年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7、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四)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明确为:2026年1月8日9:00至2026年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五)采购代理编号:0675-256JOC01631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电力路8号联系人:杜老师联系方式:130629408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联系方式:025-84795989、847954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文宇、姜博闻电话:025-84795989、84795467邮箱:xwy@jocite.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RA本项目不同意分包。£B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开标前答疑会R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现场踏勘RA不统一组织£B统一组织时间: 如投标人自行踏勘,相关信息如下:地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指定地点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方式:15380229863 5演示RA无£B有,本项目演示使用录播上传形式,各投标人自行将录播内容上传至苏采云平台的演示模块。操作指南详见苏采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6样品R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及安装,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RA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B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RA货物类。£B服务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医用液氧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属于工业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本项目支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投标人2.1本采购文件中“投标人”,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如果所执行的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政策功能6.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6.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6.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6.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6.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6.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6.3支持绿色发展6.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6.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6.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6.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6.5支持创新发展6.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6.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6.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包括多个合同包,则除非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均为各合同包通用要求。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将澄清答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澄清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布。8.4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需求响应描述等内容;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3投标人如同时参与多个合同包(如有)招标,则应按合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外,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货物、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应该是鉴定书、样本、说明书、图样和资料,并须提供:①货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服务的履约能力、功能需求实现等应以正式印刷的样本、使用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或网上公开发布的数据来证实。②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逐条说明货物或服务对技术需求的适合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③对上述②条的说明,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所提出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品牌或型号以替代,但应使评标委员会相信这些替代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拒绝这种替代的权利。12、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1)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供货、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涵盖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2)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合同期内价格未经采购人允许将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4)其它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及投标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的偏离项应逐项作出说明,并说明原因;13.2提供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13.3详细阐述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计划;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和相关证明材料。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4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完整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签署18.1投标人需按照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9.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4投标人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9.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9.6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9.7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苏采云系统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文件的撤回2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3.4*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4、评标委员会24.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2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以获取中标,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评标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的结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非选择性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完整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完整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则无需出具。(若授权代表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投标人与授权代表间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7.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现场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7.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评审(货物项目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医用液氧)27.6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将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自澄清发布后15分钟,投标人应关注苏采云系统,及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回复超出时间视为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项目相关货物、服务业绩案例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评审委员将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项目相关货物业绩金额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将在评审资料中进行记录。*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7)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8)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在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所列国家强制性标准的;(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8.3.1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在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在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组织采购。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项目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2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9.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提请评委会或财政部门重新确定其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法定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提供的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质疑函及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递交至下列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熊文宇联系电话:025-84795467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30.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1、中标通知书31.l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及招标范围内各医疗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及各医疗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电子投标文件要求34.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34.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35、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货物收费指导价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银行信息: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此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医用气体供应协议甲 方 :地 址 :乙方 :地 址 :1.产品需求与标准1.1.1.定义:产品:气瓶所装载的气体(本协议简称“产品”)。气瓶:用于盛装产品的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铝瓶、钢瓶、篮、集装格、杜瓦桶、储罐、罐等、容器、气瓶和拖车(本协议简称“气瓶”)。1.2.2.产品及质量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销售产品医用氧。乙方承诺,向甲方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氧)标准,产品纯度≥99.5%。1.3.3.甲方使用医用气体的时间以每天24小时,每周7天计算。如果甲方对气体的需求发生任何显著变化,甲乙双方将当面协商。1.4.4.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且甲方同意向且仅向乙方购买甲方其所有本合同所列产品使用点所需的全部医疗气体,包括气态和液态。1.5.5.为确保供气安全和产品质量,甲方承诺,向且仅向乙方购买全部医用液氧以满足甲方设备需求,包括目前已经拥有和运行的设备及其未来可能改动、增加、扩建或延伸的设备。2.价格2.1.1.乙方将按以下价格向甲方供应医用气体及相关服务:序号名称纯度规格单位单价(元)1医用液氧纯度≥99.5%液态吨2瓶装医用氧纯度≥99.5%40L瓶3瓶装医用氧纯度≥99.5%10L瓶4瓶装医用氧纯度≥99.5%4L瓶5瓶装医用氧纯度≥99.5%2L瓶6高氦纯度≥99.999%40L瓶7混合气CO:0.26% He:17.7% O2:24% N2:余40L瓶8超高氩气纯度≥99.9999%40L瓶9高氩纯度≥99.999%40L瓶10高氩纯度≥99.999%4L瓶11纯氩纯度≥99.99%40L瓶12高纯二氧化碳纯度≥99.999%40L瓶13高纯二氧化碳纯度≥99.999%10L瓶14高氮纯度≥99.999%40L瓶15普通二氧化碳纯度≥99.9%40L瓶16纯氮纯度≥99.99%40L瓶17普通氮气纯度≥99.9%40L瓶18一氧化二氮(笑气)纯度≥99%40L瓶19高纯空气纯度≥99.999%40L瓶20液氮纯度≥99.999%升升21乙炔纯度≥98%40L瓶22超高纯氢气纯度≥99.9999%40L瓶23高氢纯度≥99.999%40L瓶24六氟化硫纯度≥99.995%公斤公斤2.2.2.本协议中所有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人民币含税价,含签约时法定的税项和税率。2.3.3.每个月的使用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3.服务要求3.1.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品送达。3.2.2.乙方接到甲方紧急通知后2小时内将甲方指定数量的瓶装气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气瓶无使用费。3.3.3.乙方配置该项目送货车辆通行证应符合镇江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确保按院方要求送至需求地点。3.4.4.乙方需具备24小时随叫随到的应急能力,能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用气供给相关技术保障和服务。由于医院场地限制,乙方必须具备2辆载重14吨以内的医用氧专用槽车。提供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3.5.5.乙方应充分配置并免费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气瓶的数量,包含但不限于(40L医用氧气瓶300只、10L气瓶80只、4L气瓶200只、2L气瓶50只、40L二氧化碳气瓶100只等)。乙方需提供数字化管理系统对院内所有气瓶的有效期、各科室用量、各科室存放量等关键数据进行追踪管理。3.6.6.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培训,并且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7.7.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到货接收货物流程按甲方管理流程执行,乙方应义务配合完成。3.8.8.乙方应配置不少于4人在院方提供24小时驻场服务,现场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以保障甲方医用气体正常使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2小时一次巡检、液氧站故障的应急处置、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气瓶搬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拟安排的现场服务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即特种设备A证)。3.9.9.为满足甲方医用液氧的使用,须由乙方配置液氧站供甲方使用。相关配置费用及甲方使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液氧站具备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工切换,储罐及各安全阀门和压力表的的安装、报装建及年检、定期检测、校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期内乙方须免费为甲方进行一次供养管道测漏服务,保证管道无泄漏。乙方必须确保液氧站①取得合法合规的使用登记证;②保证不间断供气。3.10.10.液氧站设备组成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若气站安装后不符合以下要求,甲方将终止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给予足额赔偿,并且气站安装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液氧站1套1.储罐容积不大于4.99 m³,储罐正常工作最高压力不小于1.6 MPa;2.储罐间须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储罐压力可自动调节,无需人为干预;3.储罐具有节气功能、储罐液相出口具备防倒流功能;4.汽化器、减压阀组、安全附件等主要设备及阀门均须采用一用一备的设计;5.峰值流量输出不小于300 Nm³/h。液氧储罐4台1.储罐容积≤4.99 m³,设计压力1.7 MPa;2.设计标准符合GB/T150.1-GB/T150.4-2011《压力容器》、GB/T18442.1-GB/18442.6-2019《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18422.7-2017《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第7部分:内容器应变强化技术规定》;3.储罐上均采用合格优质阀门;4.产品设计使用年限≥50年;汽化器1000 Nm³/h3台1.设计压力4 MPa,工作压力4 MPa;2.主体材质为防锈铝合金牌号3003/6063。调压阀DN403路1.出口压力区间满足0.05-3 MPa;2.温度区间满足-30℃至50℃;3.通过液体流量≥3.6 m³/h(Kv值≥3.6);4.阀体材质为黄铜;5.符合DIN EN ISO 7291 标准(关闭后压力上升系数≤0.22,不均匀系数≤0.08)。截止阀DN40(不含储罐)>15个1.公称压力区间满足0.1-5 MPa;2.温度区间满足-196℃至120℃;3.密封设计为金属硬密封;4.阀体材质为316L不锈钢。远程监控1套提供远程液位监控设备和配套数据管理系统(程序),实现甲方订货自动化和气站液位-压力数据移动终端即时监控,无需人为干预。4.供气设备4.1.1.为了履行本供应协议,甲方现场需安装所需的设备用于供应医用液氧,以满足甲方需求。该供气设备的提供方为乙方。4.2.2.在任何条件下,设备提供方都保持对设备的唯一所有权,另一方不得自行移走设备标识或标记,也不能自行或允许任意其他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出售、抵押、出租、占有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4.3.3.双方应各自为其财产进行保险。4.4.4.无论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均对设备具有看管的义务。4.5.5.双方合同签订的条件是基于合同签订时的供气设备条件,如果供气设备发生变更,双方可进行重新约定合同条件。4.6.6.若设备由乙方出资安装,乙方安装完毕后,需向甲方提供《气站设备与主要管件交付表》及《设备交付通知》。根据适用的法规、条例和相关约定,乙方承诺出资履行对设备因正常磨损所需的维修保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提出对设备进行移动、改装或拆除,全部工作只能由乙方完成,其费用由甲方承担。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拆走设备。4.7.7.若设备为甲方出资,甲方应自行根据适用的法规、条例和相关约定,出资履行对设备因正常磨损所需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需要对自有设备进行移动、改装或拆除,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配合保障供气安全。4.8.8.甲方应为乙方车辆提供进入设备的通道,并保通道畅通。在任何时候,该通道应始终保持硬质路面。若甲方处于道路禁行区域,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道路通行手续。4.9.9.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气体需求设计安装医用气体备份气源设备(如汇流排等)。4.10.10.协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足够甲方周转数量的气瓶供甲方使用,协议到期后双方确定不再续约的,甲方应归还所有乙方气瓶。4.11.11.甲方和乙方约定将定期对在甲方现场气瓶数量进行核对,气瓶使用数量的核对以双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为最终依据。每次气瓶核对完成后,双方应共同签字确认相关气瓶核对结果。4.12.12.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应对气瓶进行保管、照看和控制,但甲方不得将气瓶作为第三方的留置物、抵押物和赔偿物,如果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立即解除该留置、抵押和赔偿关系。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任何产品或气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取回以上产品或气瓶,或暂停送货甚至终止本协议。4.13.13.从气瓶交付起至气瓶返回乙方发运点止,甲方应承担气瓶包括其任何零件和附件的损失和损坏的风险,除非这种损失和损坏被适当证据证明是由于乙方的疏忽或不作为所造成的。对于损失和损坏的气瓶(包括其任何零件和附件),甲方同意以乙方现行价值向乙方支付全额的气瓶和/或零件或附件更换价值。4.14.14.甲方自己不应,亦不应允许任何第三方对气瓶包括其任何零件和附件进行更改、调节、修理或拨弄。甲方同意自己不应,亦不应让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对气瓶充入任何产品、气体、液体或任何其他物质,即使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亦然。4.15.15.气瓶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按40L/50L气瓶650元/支赔偿。5.订货、交货与计量5.1.1.订货5.1.1.1.1.1.甲方将按需订货。甲方须至少提前48小时在乙方订货时间内拨打乙方指定电话订货。5.1.1.2.2.2.在乙方交货时保证乙方能收回等量的空的气瓶。乙方保留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交付产品的时间和数量的权利。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通知乙方但又要求乙方紧急送货,乙方将尽最大努力在4小时内送达。5.1.1.3.3.3.甲方需在订货中清晰表述送货的地点和供气设备。若甲方的送货地点和供气设备发生变化时,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妥善安排送货。5.1.1.4.4.4.任何情况下,甲方有义务监控设备中医用气体的库存液位。一旦医用气体的库存液位低于安全液位(推荐参考值为30%),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5.2.2.交货5.2.2.1.1.1.乙方交货地点为镇江市润州区电力路8号。5.2.2.2.2.2.买方在卖方送货单签字确认的产品数量为双方实际的交易数量,并以此做为计算货款的依据。5.2.2.3.3.3.每次进行瓶装气体送货时,甲方会收到一份注明送来和运回的气瓶种类及数目的送货单。甲方必须对该信息的准确性予以确认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如甲方对运送的产品或气瓶有任何疑义,甲方必须在交付产品及气瓶时起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否则将视为无异议。5.2.2.4.4.4.甲方应确保甲方院内送货道路通畅,同意乙方的运送车辆在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的任何时间送货。5.2.2.5.5.5.每次送货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份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送货单和检验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2.2.6.6.6.医用液氧所有权和风险,包括损失风险,应在送货时在设备入口法兰处,一并转移给甲方。从交付开始,医用液氧的用途将完全并唯一由甲方负责。甲方申明该医用液氧是适合于其预定用途的。5.3.3.医用液氧计量方式:储槽液位计6.付款条件6.1.1.发票将每月开出,甲方应自收到发票日起90天内付清全部款额。6.2.2.甲方须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全部款项。7.责任条款7.1.1.如果甲方能够用适当的证据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而使其受到损失或损害,乙方将仅对其导致的甲方有形财产的直接损害负责,此类损害是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可预见的,每起赔偿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整个协议期间累计赔偿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7.2.2.乙方无须对除以上第6.1条所约定的直接损害以外的损失或损害负责,但乙方须对由于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害负责,且赔偿不受上述赔偿限额的限制。7.3.3.甲乙双方同意,过失方须赔偿由于其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任何人员的伤亡,并保证不使非过失方就上述事项受第三方的任何索赔、指控或诉讼行为的损害。若由于双方的共同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双方应根据其各自行为或过失占比分担责任。7.4.4.双方在此同意所有责任事项应受本协议条款管辖,且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以侵权或其他名义就其他损害要求赔偿。8.非双方控制事件甲乙双方均无须对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项负责。此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第三方行为、法律修订、爆炸、火灾、电力中断、未获得官方批准、交通运输重大困难和恶劣气候。遇有上述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对于受影响的一方,本协议的履行可在上述事件发生的期间暂停,但本协议项下支付未付款项的义务,以及甲方支付非双方控制事件期间的每月基本费的义务除外。本协议的期限须顺延相同的期限。9.合同期限9.1.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立即生效。9.2.2.本协议的初始有效期为自乙方第一次送货之日起的叁年。9.3.3.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确定停止使用医用气体,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支付一笔赔偿费用,其金额相当于乙方因提前终止本协议所受的损失。若设备属于乙方资产,乙方将拆走设备,相关设备的清空、拆卸和运输成本均由甲方承担。10.安全规定:甲方知道产品和气瓶的危险性,包括在运输、操作、储存、持有和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性。甲方有责任提醒、保护、适当培训所有可能接触气瓶和产品的有关人员和第三方,并且对受这些危险性影响的甲方与第三方的财产进行保护。自乙方第一次送货起,甲方已收到乙方提供产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数据表”)。甲方应在任何时候均遵守数据表。甲方应保证其任何可能接触产品和气瓶的人员收到并阅读数据表。11.合同的修改与保密11.1.1.本协议构成双方就签订本协议事宜的完整约定。合同执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并获得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11.2.2.本协议的条款,与一方业务有关的,另一方通过本协议或者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或知识,应被另一方视为机密,除非法律要求,否则未经拥有信息和知识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人。除非法律要求,否则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一方不得就本协议及其内容或就拟进行的交易进行任何形式的新闻发布或其他形式的对外声明或披露。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两年内持续有效。12.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13.附件清单气站设备与主要管件交付表设备交付通知安全协议其他本协议中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姓名:姓名: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技术需求(一)气体清单序号名称纯度规格单位年用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1医用液氧纯度≥99.5%液态吨174016502瓶装医用氧纯度≥99.5%40L瓶3000323瓶装医用氧纯度≥99.5%10L瓶50284瓶装医用氧纯度≥99.5%4L瓶3000255瓶装医用氧纯度≥99.5%2L瓶1000226高氦纯度≥99.999%40L瓶222007混合气CO:0.26% He:17.7% O2:24% N2:余40L瓶1016008超高氩气纯度≥99.9999%40L瓶112009高氩纯度≥99.999%40L瓶528010高氩纯度≥99.999%4L瓶118011纯氩纯度≥99.99%40L瓶58912高纯二氧化碳纯度≥99.999%40L瓶300140013高纯二氧化碳纯度≥99.999%10L瓶570014高氮纯度≥99.999%40L瓶58015普通二氧化碳纯度≥99.9%40L瓶23016纯氮纯度≥99.99%40L瓶156517普通氮气纯度≥99.9%40L瓶11618一氧化二氮(笑气)纯度≥99%40L瓶5140019高纯空气纯度≥99.999%40L瓶135020液氮纯度≥99.999%升升400821乙炔纯度≥98%40L瓶27022超高纯氢气纯度≥99.9999%40L瓶1480023高氢纯度≥99.999%40L瓶122024六氟化硫纯度≥99.995%公斤公斤1115本项目为统一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率超过100%的将作无效标处理。统一折扣率报价是指在结算时,各品目结算单价=各品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率。(如医用液氧单价最高限价为1650元,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率为80%,即结算单价为1650×80%=1320元)(二)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品送达。2、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紧急通知后2小时内将采购人指定数量的瓶装气体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气瓶无使用费。3、投标人配置该项目送货车辆通行证应符合镇江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确保按院方要求送至需求地点。4、投标人需具备24小时随叫随到的应急能力,能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用气供给相关技术保障和服务。由于医院场地限制,投标人必须具备2辆载重14吨以内的医用氧专用槽车。(提供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5、投标人应充分配置并免费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气瓶的数量,包含但不限于(40L医用氧气瓶300只、10L气瓶80只、4L气瓶200只、2L气瓶50只、40L二氧化碳气瓶100只等)。投标人需提供数字化管理系统对院内所有气瓶的有效期、各科室用量、各科室存放量等关键数据进行追踪管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投标人应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培训,并且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投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到货接收货物流程按采购人管理流程执行,投标人应义务配合完成。8、投标人应配置不少于4人在院方提供24小时驻场服务,现场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以保障院方气体正常使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2小时一次巡检、液氧站故障的应急处置、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气瓶搬运、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等。拟安排的现场服务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即特种设备A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和相关现场服务人员证件)9、为满足采购人医用液氧的使用,须由中标人配置液氧站供采购人使用。相关配置费用及采购人使用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液氧站具备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工切换,储罐及各安全阀门和压力表的的安装、报装建及年检、定期检测、校验,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服务期内投标人须免费为医院进行一次供养管道测漏服务,保证管道无泄漏。投标人必须确保液氧站①取得合法合规的使用登记证;②保证不间断供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液氧站设备组成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若气站安装后不符合以下要求,采购人将终止合同,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投标人应给予足额赔偿,并且气站安装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液氧站1套1.储罐容积不大于4.99 m³,储罐正常工作最高压力不小于1.6 MPa;2.储罐间须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储罐压力可自动调节,无需人为干预;3.储罐具有节气功能、储罐液相出口具备防倒流功能;4.汽化器、减压阀组、安全附件等主要设备及阀门均须采用一用一备的设计;5.峰值流量输出不小于300 Nm³/h。液氧储罐4台1.储罐容积≤4.99 m³,设计压力1.7 MPa;2.设计标准符合GB/T150.1-GB/T150.4-2011《压力容器》、GB/T18442.1-GB/18442.6-2019《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18422.7-2017《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第7部分:内容器应变强化技术规定》;3.储罐上均采用合格优质阀门;4.产品设计使用年限≥50年;汽化器1000 Nm³/h3台1.设计压力4 MPa,工作压力4 MPa;2.主体材质为防锈铝合金牌号3003/6063。调压阀DN403路1.出口压力区间满足0.05-3 MPa;2.温度区间满足-30℃至50℃;3.通过液体流量≥3.6 m³/h(Kv值≥3.6);4.阀体材质为黄铜;5.符合DIN EN ISO 7291 标准(关闭后压力上升系数≤0.22,不均匀系数≤0.08)。截止阀DN40(不含储罐)>15个1.公称压力区间满足0.1-5 MPa;2.温度区间满足-196℃至120℃;3.密封设计为金属硬密封;4.阀体材质为316L不锈钢。远程监控1套提供远程液位监控设备和配套数据管理系统(程序),实现采购人订货自动化和气站液位-压力数据移动终端即时监控,无需人为干预。*注:技术需求中所有指标必须全部响应,任意一项不满足将判定为无效投标★二、商务需求序号商务和服务项目商务和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3年2付款方式费用按月结算,次月10日前,投标人将上月实际送货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复核确认后,通知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上一月度费用。当采购预估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需求量提供,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固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注:商务需求中所有指标必须全部响应,任意一项不满足将判定为无效投标三、项目其它要求1、投标文件整体编制:投标文件应编制规范,内容齐全,所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缺漏,条理清晰、编制有详细的总目录、章节目录和细目等便于评委查询。2、产品质量、功能、技术先进性:本次投标产品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工艺成熟,技术先进,功能齐备。3、常用零配件保障措施:投标人应有完善的零配件保障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设备日常维保及损坏维修需要。确保设备在出现故障后,有效保障投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并使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正常稳定运行。4、增值服务或优惠内容: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提出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或优惠内容,服务应考虑周到,对采购人具备实际价值(例如:可有效降低设备使用成本、优化设备使用效率或提升日常服务体验等,具体由投标人自选考虑)。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相关情况,遵守采购人相关要求,并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现场情况未了解清楚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提升投标报价或其他任何要求。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采购代理机构职责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应对应资格要求)R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7月-2025年1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否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否提供书面声明6对于上述2-5条,投标人如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则无需再提供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7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现场查询8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及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医用液氧生产企业无需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瓶装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投标人应具备危化品运输能力,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非承运单位的,应提供与承运单位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运单位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气体运输和灌装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1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确认投标品牌是否为进口品牌□6.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评审阶段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须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8.商务和技术评估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价格部分(4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统一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所报统一折扣率】×40注:1.本项目为统一折扣率报价,各品目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率超过100%的将作无效标处理。2.统一折扣率报价是指在结算时,各品目结算单价=各品目单价最高限价×所报统一折扣率。3.如医用液氧单价最高限价为1650元,所报统一折扣率为80%,即结算单为1650*80%=1320元。4.苏采云系统的“开标一览表”模版中所显示的“优惠率”即指本项目所报的“统一折扣率”,投标人直接填写即可。运输车辆(6分)投标人或委托的承运人在满足技术需求中所要求提供的车辆的基础上,为本项目投入每多1台车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自有车辆的,应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投标人委托承运人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委托协议及车辆行驶证。业绩(9分)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特种气体供应的合同,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2.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液氮供应的合同,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提现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签章清晰可见,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方案(45分)1、配送方案(9分)投标人应提供整体配送方案,方案应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结合自身经验,提供的详细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出厂质量控制;②运输、保险、货期保障、卸货;③安装调试流程、注意要点、人员配备、与采购人沟通配合三个方面)等方面。(1)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清晰描述相关内容的得3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但存在表述不完整、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的本项不得分。(2)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合理性的加3分;“合理性”是指内容符合项目特点,同时不存在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逻辑漏洞、常识错误、前后矛盾等情形(3)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加3分。“针对性”是指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及方案。 2、灌装实施方案(9分)投标人应提供灌装实施方案,方案应为投标人充分考虑医院现有设施情况,结合自身经验,提供的详细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①供应商为灌装过程所投入的人力;②物力;③具体实施内容等方面。(1)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清晰描述相关内容的得3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但存在表述不完整、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的本项不得分。(2)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合理性的加3分;“合理性”是指内容符合项目特点,同时不存在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逻辑漏洞、常识错误、前后矛盾等情形(3)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加3分。“针对性”是指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及方案。3、应急方案(9分)投标人应提供应急方案,方案应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结合自身经验,提供的详细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①设备配置、②运输过程、③突发情况处置、④医院非工作日紧急配送要求处置内容等方面。(1)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清晰描述相关内容的得3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但存在表述不完整、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的本项不得分。(2)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合理性的加3分;“合理性”是指内容符合项目特点,同时不存在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逻辑漏洞、常识错误、前后矛盾等情形(3)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加3分。“针对性”是指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及方案。4、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或管理制度及退换货方案(9分) 为保证产品质量及项目实施的安全性,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结合自身经验,提供详细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①在生产、运输等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或管理制度、②退换货内容等方面。 (1)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清晰描述相关内容的得3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但存在表述不完整、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的本项不得分。(2)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合理性的加3分;“合理性”是指内容符合项目特点,同时不存在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逻辑漏洞、常识错误、前后矛盾等情形(3)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加3分。“针对性”是指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及方案。5、售后服务方案(9分)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结合自身经验,提供的详细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①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回访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等);②服务能力(服务网点、维修网点设置情况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③出保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维护保养要点、备品配件价格等)等方面:(1)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清晰描述相关内容的得3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但存在表述不完整、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的本项不得分。(2)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合理性的加3分;“合理性”是指内容符合项目特点,同时不存在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逻辑漏洞、常识错误、前后矛盾等情形(3)经评审,方案具备较强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加3分。“针对性”是指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及方案。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2.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2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2.3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4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投标人需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比例数值),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未达到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2.5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如不提供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2.6投标人需在《声明函》中逐一、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厂名、生产厂址三项信息(《声明函》中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三项信息中任意一项未填写的视为该项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2.7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在《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4、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1.推荐中标候选人R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一、投标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四: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六:质保期满后三年期的备品备件明细表(货物项目适用)格式七: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八:业绩表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十:其他声明函格式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评分索引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注: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格式一投标函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统一折扣率为:)。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修改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用的附件。5、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8、我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10、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无条件同意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11、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12、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其他说明:1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内容统一折扣率备注%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承接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或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是/否)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此表的投标总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苏采云系统的“开标一览表”模版中所显示的“优惠率”即指本项目所报的“统一折扣率”,投标人直接填写即可。格式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名称纯度规格单位生产厂家折扣率备注合计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涉及小型、微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项目,需在备注中分别明确注明。格式四: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在“说明”中标注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格式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商务需求逐条作出响应,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2、其他商务偏离也须在上表中逐条列明。3、如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格式六:质保期满后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如果有)序号备品备件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台)单价(万元)备注(如外购请注明产地、制造商)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七: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八: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供货内容数量签约日期同类或相似货物合同价业主名称地址/电话/传真1      2      3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标的内容,选择对应版本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格式十:其他声明函(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格式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投标人代表)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完整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完整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则无需出具。(若授权代表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投标人与授权代表间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2、资格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七:资格承诺函(本项目使用)格式八: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九*****(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注:1、以上凡标注原件的,是指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必须是原件,副本的制作仍按“投标人须知”执行。2、建议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单位:万元序号名称1注册资本2实收资本3全部资产总值4固定资产总值5流动资产6平均流动资产余额7速动资产8流动负债9年末所有者权益10营业收入11净利润12现金净流量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4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6应收账款周转率%(收入总额/平均应收账款)17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18资产报酬率%(收入/资产)1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年月日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年月日格式七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八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九其他要求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您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将有相关银行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气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