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道路改造工程 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招标公告(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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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0108-100002-6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0114-18-05-943325

投资项目名称
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标段名称
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华街。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现状道路升级改造,路线起于工业大道—红棉北路交叉口,经荔红路、新街大道后终于建设北路—华南路交叉口,改造全长5.2公里,道路宽度20~50米,包括路面加铺、交安设施完善、排水口改造、人行道更新等。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1)检测服务内容: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 (2)监测服务内容: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压力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4)服务期限: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且受托人进场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因委托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

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限: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且受托人进场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因委托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44.79661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1.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1.3.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需具有1.3.1资质,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需具有1.3.2资质,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1.3.3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如控股单位先投标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投标,如被控股单位先投标则控股单位不得投标。 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近二年(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二条内容进行评审)。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不需要提供业绩。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近二年(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二条内容进行评审)。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08 17:3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29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29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1-29 10:00:00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招标人联系人
赖工
联系电话
020-36915629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1342778346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20-3691562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定稿招标公告)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docx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资金证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表.pdf

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合同.docx

招标申请函.pdf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委托书.pdf

(定稿招标公告)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pdf

(定稿招标文件)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pdf

关于前期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证明.pdf

(定稿招标文件)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docx

招标人声明.pdf

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5〕5号、花府17届136次〔20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3-440114-18-05-9433252.1.2招标项目名称: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第三方检测监测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华街。2.1.4工程建设规模:现状道路升级改造,路线起于工业大道—红棉北路交叉口,经荔红路、新街大道后终于建设北路—华南路交叉口,改造全长5.2公里,道路宽度20~50米,包括路面加铺、交安设施完善、排水口改造、人行道更新等。2.1.5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9030.00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1)检测服务内容: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2)监测服务内容: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压力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4)服务期限: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且受托人进场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因委托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2.2.3最高投标限价:144.796619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1.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3.1.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3.1.3.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需具有3.1.3.1资质,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需具有3.1.3.2资质,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3.1.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如控股单位先投标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投标,如被控股单位先投标则控股单位不得投标。3.1.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近二年(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二条内容进行评审)。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注: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5.3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5.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资格审查方式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异议受理电话:020-86970157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9.其它事项9.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10.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20-36915629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8527236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监管电话:020-36915629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2026年1月8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第三方检测监测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第三方检测监测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第三方检测监测业务。本公司近二年(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单独列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年月日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参考格式)投标项目名称: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投标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花都区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罗璐同志以及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赖颖同志为坐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的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联系事宜。特此证明!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8日七交2025年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我单位进行的坐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所需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毕,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可办理下一步招标手续。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特此证明!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8日1花都区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电子签名委托书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7555X,电话:电话:020-85272361。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委托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8日2025/4/8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503-440114-18-05-943325项目名称: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审核备类型:审批项目类型:其他项目行业类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E4813】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项目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4007514565L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https://tzxm.gd.govcn/projectinfolregisterlnfo.html1/1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表项目/标段编号JG2026­10045项目标段名称/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人招标代理/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赖工电话020­36915629运作流程时间地点公告发布时间2026­01­0817:30:00至2026­01­2910:00:00投标登记时间2026­01­0817:30:00至2026­01­2910:00:00招标答疑提问2026­01­0817:30:00至2026­01­1310:00:0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1­0817:30:00至2026­01­2910:00:00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2026­01­2909:45:00至2026­01­2910:00:00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01­0817:30:00至2026­01­2910:00:00一阶段开标2026­01­2910:00:00至2026­01­2911:30:00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投标文件解密2026­01­2910:00:00至2026­01­2911:00:00评技术经济标2026­01­3010:00:00至2026­01­3014:00:00已选定资质资料获取时间2026­01­2910:00:00招标人意见: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意见:盖章年月日注:此表数据须与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数据相符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合同工程名称:xxx委托人(甲方):XXX受托人(乙方):XXX甲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XXX受托人(乙方):xxx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工程名称:xxx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工程概况:项目位于xxx。涉及专业:道路工程、xxxxxx等。资金来源:xxx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服务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检测服务内容: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2)监测服务内容: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压力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含价),不另行计算编制费,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乙方需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最终费用经财政部门评审后,若费用高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执行,低于合同价的按评审价执行。2.检测、监测的要求:(1)本项目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19)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本项目的钻孔抽芯检测、超声波法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15-31-200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19)、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3)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检测、交通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4)本项目的照明绿化工程检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工作场所照度测定方法》(GB/T18204.21-2000)、《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105-2006、《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581-200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等。检测、监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受托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含价)、编制并提交检测、监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最终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数量以花都区质量监督部门要求为准,按实际检测、监测发生量进行结算,超出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完成的数量不予结算。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项目和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服务范围。4.工程检测、监测的成果提交(1)受托人根据施工图纸编制本项目的检测、监测实施方案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分阶段编制),监理单位审核后并经委托人和质量监督部门同意后,编制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含价),并经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甲方同意后,作为进度款计量支付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2)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含价)的综合单价按本合同第七条相关约定执行。(3)受托人在检测、监测工作完成后,应按本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交有效的试验检测、监测报告。监测初步报告应在每次监测后3天内提交,一式三份,最终报告应在监测完成后15天内提交;检测报告应在每次试验检测后10天内提交;检测、监测报告一式十份需加盖检测(监测)报告专用章和检验检测中国计量认证章(CMA章)。(4)所有检测、监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5)检测、监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监测目的,检测、监测依据,检测、监测数量,检测、监测日期;②主要岩土工程勘察资料;③检测、监测对象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④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⑤检测、监测方法;⑥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和检测、监测数据汇总结果;⑦检测、监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描述(必要时);⑧检测、监测结论。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三、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2.本技术服务合同;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等);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施工设计图纸;7.投标书及其附件;8.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四、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一)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编制的本项目检测、监测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含价)进行审核和批准。2.受托人检测、监测人员不按检测、监测合同履行检测、监测职责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检测、监测人员,如受托人不更换或更换后的检测、监测人员仍不按本合同履行检测、监测职责,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本合同约定项目技术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所有,非经委托人许可,受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受托人应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二)委托人的义务1.向受托人提供开展检测、监测工作所必须的设计文件、工程资料、技术资料等。2.委托人委派专人负责行使现场管理、监督的权利,负责与受托人联系,解决应由委托人解决的问题。3.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的相关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4.委托人应协调受托人与现场各方关系,负责提供检测、监测的场地;告知驻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检测、监测的部位及位置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5.委托人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不得损坏基准网、监测点、检测部位。当已选定的桩(点)位无法满足现场检测条件要求时,委托人应负责重新选择桩(点)位。6.在受托人进场前提供检测、监测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料。对检测、监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7.指定专人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受托人的现场检测作旁站式监督。8.负责提供以下的现场条件:①进场道路;②提供电源、水源接驳点各一个供受托人使用(水电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受托人承担)。9.组织本项目检测、监测成果的审查和验收。10.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11.本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应由委托人履行的其他义务。(三)受托人的权利1.有权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委托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检测、监测实施方案。2.有权对涉及检测、监测相关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检测、监测,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的检测、监测报告,不受委托人干涉。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检测、监测服务报酬。(四)受托人的义务1.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实施方案》、《监测实施方案》,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委托人以此具体考核受托人的检测、监测工作。如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对《检测实施方案》、《监测实施方案》等进行合理修改调整,受托人必须在收到委托人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3日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修改调整并报委托人审核。2.受托人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实施方案》、《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足额、按时派出检测、监测人员和投入设备。当委托人的现场配合条件不能满足检测、监测要求时,受托人可向委托人提出推迟进场申请,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进场。(1)受托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主的现场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见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附件5)。(2)现场项目组人员必须在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全部到位,并接受委托人代表的查验。在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24小时后,上述人员仍未全部到位的,受托人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受托人所投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4)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监测项目主要人员的,除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委托人支付专项的人员违约金,人员违约金的金额按下表《人员违约金一览表》的约定执行。(5)因特殊情况需要,受托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监测项目主要人员的,受托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委托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受托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人员违约金一览表序号被更换的项目主要人员需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5000元2检测、监测项目主要人员1000元/人(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监测项目主要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提出撤换。受托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委托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受托人必须在收到委托人撤换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合同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常驻工地现场人员在工程检测实施期间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委托人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a.离场1天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委托人代表;b.离场2~5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委托人代表,并经批准;c.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5天(含节假日)。若违反上述规定,受托人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如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撤换不合格人员,受托人拒不执行,则自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视为该岗位已空缺,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受托人在基准网和监测点布设完毕后应做好点位交底以及悬挂严禁破坏的警示标牌等工作。4.受托人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转包和分包。5.受托人应认真、勤奋地工作,按时提交各阶段的检测、监测报告并对检测、监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检测、监测报告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6.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7.受托人对本方检测、监测人员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8.受托人配合委托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并组织本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安排检测、监测人员,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及时通知施工与监理单位开展相关检测、监测工作。9.受托人应自行解决检测、监测人员交通、通讯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10.受托人应当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监测服务,并应按委托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11.检测、监测过程中,如因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检测、监测工程量或改变检测、监测手段的,受托人均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并在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实施。12.检测、监测后,监测数据报警、检测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进行复检时,受托人应负责进行检测、监测,由此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条款第七款的有关约定执行。13.对于委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受托人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14.按时进行现场试验取样、提交检测报告,负责资料、报告的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15.向委托人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16.应随时接受委托人、监理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为确保检测、监测结果的正确,任何人不得干预检测、监测结果。17.保证检测、监测人员具备检测、监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监测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18.提供检测、监测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检测、监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19.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委托人的检测、监测结果(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监测数据上传不属泄露)。20.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1.保证检测、监测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否则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2.对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23.对检测、监测结果提出异议时,监测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复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五、履行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服务期限: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且受托人进场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因委托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2.履行地点:花都区。3.第一次进场时间由委托人确定,并提前2天通知受托人。4.检测、监测工作根据委托人的安排,分批进场;检测、监测工作从工程开工至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全程跟进。六、检测、监测标准工程监测标准参照以下现行规范中的有关条款进行:1.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汇编》(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备案号J1412-2012);8.国家其他监测规范、强制性标准;9.基坑监测方案与相关设计文件要求。工程检测标准参照以下现行规范中的有关条款进行:1.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19;2.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T15-38-2019;4.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5.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6.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7.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8.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9.国家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10.国家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11.国家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12.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3.国家标准《照度测量方法》GB/T5700-2008;14.广东省标准《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105-2006;15.广东省标准《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581-2009;16.广东省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2018。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以国家标准为准。七、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所有有效的检测、监测服务工作,委托人支付相应的检测、监测费用。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为:大写人民币XXX整,小写XXX元,中标下浮率xxx%。结算时以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据实结算,但不超合同总价,最终费用以财政结算审核价为准。(1)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据实结算。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要求完善所有咨询及服务工作,受托人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量总价,该总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所有招标要求所可能发生的不可遇见的费用。工程量以建设单位确认实际完成检测(监测)量计算,确认形式以委托人签发的检测、监测任务开工指令为准,受托人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将不被承认。在检测、监测技术成果完成后,实际工作量应经受托人、监理单位、委托人三方共同确认为准;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监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委托人都不予补偿。(2)本工程所有检测(监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相适用的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后再下浮30%计算,上述计费文件没有的单价,按以下优先顺序参照《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执行,上述计费文件均没有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工程量按经委托人和监理单位核定的实际发生且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必须做的量计取。上述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错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3)结算计算公式:检测(监测)费=实物工作量×检测(监测)综合单价。以上费用已包含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2.合同价款的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当工程施工进度完成至30%时,乙方完成已完工项目的全部现场检测、监测工作,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应的检测、监测报告等成果资料,并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检测、监测金额的80%,累计支付不超合同暂定总价和概算批复价低者的30%(含预付款)。(3)当工程施工进度完成至50%时,乙方完成已完工项目的全部现场检测、监测工作,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应的检测、监测报告等成果资料,并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检测、监测金额的80%,累计支付不超合同暂定总价和概算批复价低者的50%(含预付款)。(4)当工程施工进度完成至70%时,乙方完成已完工项目的全部现场检测、监测工作,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应的检测、监测报告等成果资料,并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检测、监测金额的80%,累计支付不超合同暂定总价和概算批复价低者的70%(含预付款)。(5)工程完工,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所有的检测、监测工作,并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全部检测、监测成果报告,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检测、监测金额的80%,累计支付不超合同暂定总价和概算批复价低者的80%(含预付款)。(6)本项目通过财政部门结算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100%。(7)财政投资项目支付需满足财政部门国库支付相关规定,实际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支付时间为准。(8)乙方在每次请款时需提交等额发票及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关请款资料,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9)乙方为联合体的,可依据成员单位完成工作量,由甲方支付至联合体主办方指定账户。3.受托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10%)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小写:XXX元。(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后15日内。(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东省内的银行。(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受托人未按合同的规定履约,委托人有权向履约保函担保人追偿。当工期延期,须延长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并由受托人重新提交履约保函。委托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后30天内退还受托人的履约保函。八、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1.委托人委托现场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对受托人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若超过约定期限七个工作日仍不回复或者确认的,视为对受托人完成工作无异议,受托人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据此结算。2.受托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及时到场进行工作。若受托人在合同签订后,经委托人催促不按时进场开展工作或进场后三次未能及时提交满足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监测报告,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全额返还受影响段委托人已付款项并赔偿委托人相关损失。3.如受托人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受托人应自负费用继续完善,直到满足委托人需要时为止,并承担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4.因受托人检测、监测工作不及时或其提供的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基坑发生险情或坍塌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不超过本合同的总价。5.基坑出现危险事故征兆的情况下,由于受托人的检测、监测工作及分析、报告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6.如受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常驻工地现场人员无故擅自离场或空缺的,应当由受托人按照每人每日1000元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7.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的,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按时提出的,不代表放弃赔偿要求。8.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如乙方出具的检测、监测报告与抽查单位的检查、监测报告出现较大差异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不超过本合同的总价;如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责的权利。九、其他:1.没有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予以转让。2.为确保检测、监测结果的公正性,任何一方不得干预检测、监测结果。3.受托人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及社会保险由受托人自行承担。4.受托人在收取服务费用时提供有效的服务发票。受托人收取的费用已包括各项税费。5.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受托人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前已按委托人要求进场作业的,则合同生效期为受托人进场作业之日。6.本合同一式八份;委托人执四份,受托人执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2.廉政合同3.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书)4.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联合体协议(如有)(以下无正文,此页为xxx服务合同的签署页)委托人(甲方):XXX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XXX邮政编码: 510800电话: 020-86885506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XXX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XXX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附件2.廉政合同廉政合同委托人(全称):XXX受托人(全称):xxx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委托人义务2.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受托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受托人义务3.1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受托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xxx服务合同的附件,与xxx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1份,其中委托人5份,受托人6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此页为xxx服务合同的廉政合同的签署页。委托人(盖章):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XXX邮政编码:510800联系人: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书)附件4.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检(监)测工作年限附件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6.联合体协议(如有)延招标申请函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我单位进行的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已完成有关前期工作,具备公开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组织招标工作,希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8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委托书项目发起方(委托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被委托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一、委托事项我单位的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名称)选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委托广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交易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发布、代收投标保证金、开标评标见证、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合同在线签订、项目资料归档等。二、服务质量符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有关要求。三、服务费用按广交易平台公共资源(工程类)交易服务费标准在项目办结前完成支付。我单位承诺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交易,所提供的项目资料安全、真实、完整、有效。对于委托广交易平台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同意按广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自动退回机制退还。项目发起方: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8日(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8日(加盖单位公章)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5〕5号、花府17届136次〔20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3-440114-18-05-9433252.1.2招标项目名称: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第三方检测监测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华街。2.1.4工程建设规模:现状道路升级改造,路线起于工业大道—红棉北路交叉口,经荔红路、新街大道后终于建设北路—华南路交叉口,改造全长5.2公里,道路宽度20~50米,包括路面加铺、交安设施完善、排水口改造、人行道更新等。2.1.5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9030.00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1)检测服务内容: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2)监测服务内容: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压力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4)服务期限: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且受托人进场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因委托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2.2.3最高投标限价:144.796619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1.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3.1.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3.1.3.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需具有3.1.3.1资质,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需具有3.1.3.2资质,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3.1.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如控股单位先投标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投标,如被控股单位先投标则控股单位不得投标。3.1.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近二年(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二条内容进行评审)。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注: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5.3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5.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资格审查方式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异议受理电话:020-86970157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9.其它事项9.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10.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20-36915629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8527236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监管电话:020-36915629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2026年1月8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第三方检测监测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第三方检测监测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第三方检测监测业务。本公司近二年(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单独列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年月日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参考格式)投标项目名称: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投标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详细评审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联系人:赖工电话:020-3691562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联系人:罗工电话:020-852723611.1.4招标项目名称华南路工业大道沿线(红棉大道~建设北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公告第3.2条款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补充说明如下:(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1.9.1踏勘现场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2.3.2修改确认收到。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4.796619万元。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检测监测费最终金额以财政部门结算评审为准。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44.796619万元(即招标控制价,下同)。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方名称外,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均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5.2(B)(新增)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B)(新增)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1.4评标委员会签署《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注: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补充说明:(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10%。□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及其相应word格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式或excel格式文档)刻入光盘(1份),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②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③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0.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3招标失败的处理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10.4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10.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10.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0.6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10.7否决投标条款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3、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8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①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10.8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0.9其他费用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需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合同计算,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金额以招标代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备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监测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对于非主要检测和监测工作,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监测单位,分包的检测和监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大纲;(7)其他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8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不适用)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适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递交解密情况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备注:开标记录表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为准。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的《广州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为准。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本项目招标人:本人就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声明人:(签名)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指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授权有效性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为准。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2)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根据第三章3.2.3款规定,投标人得分=资信业绩得分(A)+服务大纲得分(B)+投标报价得分(C)资信业绩部分(A):60分服务大纲部分(B):30分投标报价(C):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100%]区间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该区间内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100%]区间的投标人小于5家(且不为0)时,直接取该区间中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无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100%]区间的,则取最高投标限价×90%作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X=∣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评标价”为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业绩(10分)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的工程检测或监测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业绩证明体现其承接的检测或监测内容认定。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企业实力(18分)1、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参与过与工程试验检测或监测相关标准编制的,国家标准每个得4分,省级标准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注:须提供相关标准封面及体现参与单位页面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本项的标准指技术标准或规范或试验检验方法或技术规程或指南或导则,时间以颁布时间为准。2、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中检测或监测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企业管理体系(6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的查询打印页或公示截图,查询结果页面须显示证书的状态为“有效”,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26分)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3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1分。注:本小项最多得4分。①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1)具有路桥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路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3分。(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1分。注:本小项最多得6分。①提供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②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3、质量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1)具有路桥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路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1分。注:本小项最多得3分。①提供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②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安全负责人。4、安全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1)具有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注:本小项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具有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多得10分。注:本小项最多得10分。提供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2.4(2)服务大纲评分标准(30分)检测监测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的检测监测方案进行评审,具体如下:优:检测、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项目;方案针对性强,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有合理可行的针对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15,20]分;良:检测、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方案针对性较强,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有合理可行的针对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有比较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10,15]分;中:检测、监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方案针对性一般,重点、难点分析一般,针对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一般;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确保工程进度措施一般,得(5,10]分;差:检测、监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监测要求或未提供检测监测方案,不得分。拟投入仪器设备计划(1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仪器设备计划进行评审,具体如下:优:拟投入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先进、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8,10];良:拟投入检测仪、监测仪器设备先进、配备合理,能较好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6,8];中:拟投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道路改造工程 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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