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工伤保险业务服务 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招标公告(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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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
项目名称: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529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2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按年支付,预算在当年预算中列支,后续年份的采购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后续年份财政预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或财政预算未通过的,合同约定自动失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同_家公司仅允许_家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路桥区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_)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4.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3D%3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_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4.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4.5未进行供应商资格报名或登记(含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应视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_般不得提出质疑,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受到限制、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不能参加报名或登记的除外。4.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银安街66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2420027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252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781913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7852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监督绩效管理与采购监管科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785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docx183.5K
定稿: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docx
F-STONE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采购项目: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采购单位: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项目名称: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元):52900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数量:三年预算金额(元):529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合同履约期限:3年(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按年支付,预算在当年预算中列支,后续年份的采购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后续年份财政预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或财政预算未通过的,合同约定自动失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同一家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参加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进行供应商资格报名或登记(含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应视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般不得提出质疑,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受到限制、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不能参加报名或登记的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4.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3D%3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4.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4.5未进行供应商资格报名或登记(含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应视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般不得提出质疑,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受到限制、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不能参加报名或登记的除外。4.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银安街66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2420027质疑联系人:林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6-825202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传真:0571-85342190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781913质疑联系人:徐少媚质疑联系方式:0576-8878526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监督绩效管理与采购监管科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传真:/联系人: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7851九、其余事项: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序号银 行 名 称政采贷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4.80%徐剑鸿1516767122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3.8%起倪 昊15968680259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3.85%起丁道兵1360666804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4%车 斌137506611985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8%黄红芹139686890006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8%冯观凤17858683988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4.35%起沈丹华13306566969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3.80%刘鲁浙15968662111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4%起蒋 峰13586088395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4.15%起曹筱婕181057681991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6.75%庄道勇138676110231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65%林 春13858687790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7%李俊丽15906861025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6%李诚杰1339574555815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0%金根灵13157608788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答疑会或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3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还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2.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数量为2份(一正一副),须密封封装。4.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需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需分别密封,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①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交到开标地点;②采用邮寄方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做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地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576号二楼,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6-88781913))。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9日 09:00整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9日 09:00整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一)7信用记录相关说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相关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8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是否提供样品及演示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否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保险业。12节能环保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项目履约完毕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保函。(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担保、保险单等形式)14其他1.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携带CA自备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养护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相关原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将不予接收。原件仅作为核查复印件真实性之用,如仅提供了原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复印件,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具备该份资料。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投标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良好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及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2)投标方案描述: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作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确保项目服务质量的措施或方案,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任务的理解和自身情况编制,利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设备、人员等资源围绕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要求、工作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6);(4)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7);(5)投标描述及相关资料(附件8);(6)技术需求响应表(附件9);(7)证书一览表(附件10);(8)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11);(9)商务需求响应表(附件12);(10)售后服务情况表(附件13);(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无需提供)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如有)。(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法人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醒: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信息,需要投标人联系浙江杭州汇信科技有限公司(400-8884636)等相应公司进行办理,或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3)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4)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5)《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备份投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将备份投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如电子备份文件无法正常启用,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3)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开标(一)开标事项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商务资格和技术服务方案,后公开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对投标人进行签到验证。4、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6、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7、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汇总分;8、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9、报价文件评审;10、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价文件得分;11、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12、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3、综合比较与评价(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5、评价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三)澄清问题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指定页面盖公章、在指定页面无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授权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7、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8、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显示投标供应商的IP、MAC、设备硬件等信息重复的。10、参加同一个标项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12、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其放弃中标资格,则按本次评标供应商得分排序结果依次替补或重新组织。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4、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之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中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5、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根据中标金额按照下列表格中服务招标类别费率的80%计算,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5日内一次性付清。(户名: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9990000201000003135;行号:313345010221),财务联系电话:0571-88271625。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分值90分,投标报价分值10分。评标标准按评分细化条款及分值进行评审。(一)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二)各投标人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计算公式为: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人综合得分=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五)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并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商务技术分(技术功能符合度)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服务能力得分较高者为先。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序号评标项目分值评标细则1商务资信部分(32分)偿付能力8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进行打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的,得基准分2分,每提高10pct,加1分,提高不足10pct的部分不计分,本项最高得8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或未提供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公布截图,综合偿付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风险评级8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度4个季度的风险评级结果评分,每一季度为A级及以上,得2分,A级以下B级及以上得1分,B级以下C级及以上得0.5分,C级以下不得分,2024年四个季度分别计算,最高得8分。(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截屏,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该项不得分。)3经营评价5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度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评分,A级得5分,B级得3分,C级得1分,D级不得分。(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公布截图,经营评价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该项不得分。)4消费者满意度101.根据中国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关于2024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亿元保费投诉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2分,第五名得1分,第五名之后不得分。2.根据中国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关于2024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万张保单投诉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2分,第五名得1分,第五名之后不得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确保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关于2024年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中公布数据一致,如不一致或未提供该项不得分。)5相关项目业绩1自2022年1月1日,投标人具备工伤保险全流程运营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有一个项目业务得1分,最高1分。评分依据:(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作协议扫描件关键页。(2)独家或主承办需提供证明主承办或者独家的证明材料。(3)主承办形式不包含以联合体投标形式的主承办。6项目实施方案(58分)项目理解6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理解透彻和建议可行性高得6.0-4.0分,理解全面和建议可行性较高得3.9-2.0分,理解到位和建议可行性一般得1.9-0.1分,此项未提供不得分。7服务方案10提供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方案,优化经办流程,有效降低工伤发生率和工伤案件数量。方案可行性、便捷性高得10.0-7.0分,方案可行性、便捷性较高得6.9-4.0分,方案可行性、便捷性一般得3.9-0.1分,此项未提供不得分。8人员配置6投标人承诺在满足本项目到岗人员配备的基础上,同时承诺投标人在路桥区人社局遇到审计、上级检查、大规模检查等特殊工作时期人员不足时可以随时增派人员,在原先人员配备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1人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人员配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9设备配备2投标人承诺在满足本项目配备车辆的基础上,同时承诺投标人在路桥区人社局在遇到审计、上级检查、大规模检查等特殊工作时期车辆不足时可以随时增派车辆,在原先车辆配备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辆车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设备配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10系统建设6根据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伤经办系统与网络管理平台情况赋分,如已有相关协助工伤经办系统和网络管理平台,且系统完整全面,专业性强的,得6.0-3.0分,如尚未有,但承诺开发建立相关协助工伤经办系统和网络管理平台的,且系统规划完整全面,专业性强的,得2.9-0.1分;如无相关系统且无相关承诺的,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风控方案811.1提供工伤控费管理方案,确保工伤基金安全运营,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切实降低工伤医疗不合理费用支出。根据方案可行性综合评分。方案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得8.0-6.0分,方案及操作性一般的得5.9-3.0分,方案及操作性较差的得2.9-0.1分,此项未提供不得分。611.2提供理赔调查实施方案,及时客观协助调查参保人事故发生原因、核实报销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根据方案合理性综合评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6.0-4.0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得3.9-2.0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9-0.1分,此项未提供不得分。611.3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推广方案,配合人力社保局做好工伤源头预防工作。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6.0-4.0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得3.9-2.0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9-0.1分,此项未提供不得分。411.4承诺承保期间现场核查人数占当地工伤保险认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0%得4分,未承诺此项不得分。411.5承诺承保期间现场核查赔付金额占当地工伤保险赔付总金额比例不低于30%得4分,未承诺此项不得分。报价部分(10分)报价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标段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服务期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三年5290000.00元3300000.00 3年(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具体详见招标需求注:1.服务期三年,费用分年结算,预算110万元/每年,后续年份的预算在当年专项资金到位后执行。后续年份财政预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或财政预算未通过的,合同约定自动失效。二、具体技术需求1.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时,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法定的治疗、康复所需费用,或者给予职工及其供养人员必要经济补偿和生活费。具体赔付范围为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各项费用。该项目的责任范围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等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新法律、法规、政策出台,按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2.总体说明台州市路桥区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按照平等投标、公开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具备健康保险经营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2026-2028年(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路桥区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基本情况:年度工伤认定数量(件)案件调查率(%)20222091(因疫情原因,2022年四季度暂停业务)1020232504302024203040路桥区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18096户。3.服务内容▲3.1协助做好工伤控费管理工作;▲3.2协助做好数据化便民举措实施;▲3.3协助做好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作,协助做好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配合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有关工作;3.4按要求向人力社保部门选派不少于15名专业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专业以社会保障、医学、法律为主,具有三年以上驾龄且近三年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不少于2人,平均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从事事故理赔调查工作年限平均不少于2年;平均薪酬(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不低于上年度台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3.5按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协助完成每一件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且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案件评价合格率达到98%以上;每年度组织不少于3次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每年度案件现场调查率不低于40%等有关工作。3.6提供工伤调查需要的车辆2台(车辆行驶里程要求在10万公里以内)和符合需求的相应办公设备;3.7实现投标承诺中提供的延伸服务;3.8做好人力社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4.项目环境4.1工作环境:人力社保部门和中标单位双方采用合署办公的形式开展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中标单位派出人员纳入中标单位和人力社保部门双重管理,劳动关系仍属于中标单位。人力社保部门为中标单位提供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坐席及业务操作规程,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中标单位按工作要求,建立专门的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管理机构,设有分管领导、专职联系人员,制定规范的内部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派出人员日常所需办公设备、调查车辆及办公经费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4.2信息技术环境:中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息支持能力,按照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业务经办系统和管理要求,确保服务项目内容录入及时、信息清晰、内容齐全;确保人力社保部门和个人信息安全保密。5.项目考核中标单位应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并建立考核结果的台账。人力社保部门对中标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组织对中标单位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终考核。因中标单位违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中标单位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中标单位在服务评分标准中承诺的各项服务以及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合作支持等内容,将列为合作的履约必要条款,并作为考核中标单位年度业绩情况的依据之一,如在年度考核中未达到承诺要求时,根据考核办法扣减相应服务费用。6.其它服务要求本项目按照平等投标、公开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本保险项目。6.1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作。6.2中标人对工伤保险业务的资料、信息操作系统必须落实安全和保密责任,承诺所有涉及相关项目内容不用于其它领域。6.3中标人需在网点设立专职经办人员,负责用人单位及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及解释等相关工作。6.4其他采购方要求的工伤保险业务。7.合作方式7.1本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作,合作期3年,年度考核结算与年度工伤结余率挂钩。7.2采购人将工伤保险的预防、受理、结报、案件调查、数据分析、档案整理等内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方式,其服务过程接受委托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全程管理。7.3工伤案件的具体经办流程(详见下表):序号程序内容承诺时效备注1申请受理全区网点收到申请材料经审核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按《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办理2调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案件受理之日起7日内调查终结特别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经人力社保部门许可后可适当延长调查时限重大及涉及死亡的工伤案件受理之日起20日内调查终结3认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案件调查终结后书面材料2日内报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业务科室审批后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办理重大及涉及死亡的工伤案件调查终结后书面材料2日内报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先经业务科室审核,再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后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办理4文书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5其他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后由采购人保存按月整理归档配合行政复议、诉讼、追偿等7.4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具体经办流程(详见下表):序号程序内容承诺内容备注1受理中标人网点及便民中心人社综合窗口中标人网点收到申请资料登记受理次日统一送到社保待遇科。现场受理2初审初审人员初审人员对各项诊疗费用及药品按照目录规定进行分类审核,根据政策规定,计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经办人员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医疗发票和相关报销资料汇总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按日生成《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结算汇总表》,复核后经领导审批,交财务科支付。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3复审复审人员复审人员进行复核确认,进行系统录入,打印《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初审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4审批科室长(主持工作)审批,大金额由科室长(主持工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审批交通事故(包括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无法确定第三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医疗发票遗失及建筑工地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进行补报的等特殊情形,应严格按内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审核审批。复审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其他业务档案整理归档保存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配合相关科室行政复议、诉讼、追偿等。8.2022-2024年历史数据情况表:近3年区工伤基金情况年份参保人数(万人)收入(万元)支出 (万元)2022年23.38331.5911835.42023年22.99002.2911609.22024年21.8****.5210721.0三、商务需求1、服务期: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2、服务费盈亏分摊及支付办法结余率=(当年预算支出-当年实际支出)÷当年预算支出×100%。当年预算支出依据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实际支出进行预设(含当年的自然增长率),当年实际支出指以当年工伤基金支出金额为基数根据当年社保基数上调比例同等下浮后的支出金额。2.1该项目不论盈亏,采购人每年支付给中标人的基础服务费用为当年中标金额的90%,剩余当年中标金额的10%作为绩效考核部分服务费,绩效考核部分根据结余率进行考核支付。2.2当结余率<0%,中标人承担当年亏损部分的1%,采购人不需要支付盈利服务费用;当项目出现盈利时,盈利服务费用根据以下方式计算:当0%<当年结余率≤1%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25%;当1%<当年结余率≤3%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50%;当3%<当年结余率≤5%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75%;当年结余率>5%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100%。合作期间,风险准备金、工伤政策调整、应保而未保人员的先行垫付赔款、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单独支付,均不计入上述结余率。3、保费、赔款及服务费支付3.1工伤保险每年保费收支依据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实际收支进行预设,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并生成月度控费成果报告。3.2通过窗口结报的费用,中标人应参与做好控费审核,并按采购人经办审核流程办理,由采购人的工伤基金渠道拨付。3.3中标人在每一年度结束后进行年度控费成果清算,采购人根据该项目的当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率情况支付给中标人最终的服务费(次年3月底前)。4、其他服务要求中标人须完成以下工作指标:(1)每年度完成不少于500件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且采购人对案件评价合格率达到90%的;(2)每年度组织不少于3次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集中宣传培训活动;(3)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业务经办系统和管理要求办理线上业务,差错率不超过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甲方(采购人):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中标人):根据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的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第二条购买范围台州市路桥区范围内工伤保险业务,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服务。第三条购买项目甲方向乙方购买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项目和运营管理服务如下:1.协助做好工伤控费管理工作;2.协助做好数据化便民举措实施;3.协助做好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作;4.协助做好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5.配合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有关工作。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第四条服务项目内容(一)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作。乙方在接到甲方工伤认定部门《协助调查工伤事故交办单》后,应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或其他有关场所协助进行勘查、核实、取证,做到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人员身份、受伤经过、人员伤情五者真实一致,同时辅助做好影像、书面、文档等记录工作,协助形成调查结论一并移交给工伤认定部门。(二)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乙方在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同时,对用人单位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的宣传培训。(三)配合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有关工作。第五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项目经甲方确认履约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保函。(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担保、保险单等形式)第六条合作方式本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作,合作期3年(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费用分年结算,每年中标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年;小写¥元/年)。年度考核结算与年度工伤结余率挂钩。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对应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甲方将工伤保险的预防、受理、结报、案件调查、数据分析、档案整理等内容委托乙方参与的方式,其服务过程接受委托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全程管理。第七条服务费盈亏分摊及支付办法结余率=(当年预算支出-当年实际支出)÷当年预算支出×100%。当年预算支出依据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实际支出进行预设(含当年的自然增长率),当年实际支出指以当年工伤基金支出金额为基数根据当年社保基数上调比例同等下浮后的支出金额。1.该项目不论盈亏,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的基础服务费用为当年中标金额的90%,剩余当年中标金额的10%作为绩效考核部分服务费,绩效考核部分根据结余率进行考核支付。2.当结余率<0%,乙方承担当年亏损部分的1%,甲方不需要支付盈利服务费用;当项目出现盈利时,盈利服务费用根据以下方式计算:当0%<当年结余率≤1%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25%;当1%<当年结余率≤3%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50%;当3%<当年结余率≤5%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75%;当年结余率>5%时,采购人支付当年绩效考核部分金额的100%。合作期间,风险准备金、工伤政策调整、应保而未保人员的先行垫付赔款、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单独支付,均不计入上述结余率。3、保费、赔款及服务费支付3.1工伤保险每年保费收支依据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实际收支进行预设,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并生成月度控费成果报告。3.2通过窗口结报的费用,乙方应参与做好控费审核,并按甲方经办审核流程办理,由甲方的工伤基金渠道拨付。3.3乙方在每一年度结束后进行年度控费成果清算,甲方根据该项目的当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率情况支付给乙方最终的服务费(次年3月底前)。第八条合同期限与终止(一)合同的期限为3年。在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补充或调整相关内容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二)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2.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3.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协助调查核实相关业务事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导致甲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损失较大的,或发生严重损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的,或造成甲**府形象严重受损的。(三)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履行各项合同条款且非双方所违约或问题造成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均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在项目实施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掌握服务质量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服务相关情况和资料。2.甲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关信息。3.甲方协助乙方协调与用人单位、医药机构的关系,为乙方进入用人单位、医药机构完成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服务经费。2.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设立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管理部门,设分管领导及专职联系人,并配备相应专业工作人员、专用车辆及办公设备,开发符合甲方业务要求的协助经办系统和网络管理平台,并实现与甲方信息对接。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一周内,将项目负责经办人员相关信息与联系方式等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备案,变更项目负责经办人员应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供甲方所需的阶段性相关业务情况分析报告及业务总结报告。(三)共同权利和义务1.甲方与乙方应及时沟通和共同研究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监管等内容。2.工伤保险政策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乙方在协助经办时出现新情况或遭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3.甲方与乙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政策、管理知识等培训。4.乙方在协助经办时发现的违规违法嫌疑案件要及时通报给甲方,实现信息共享,其中甲方在审核检查过程要把握政策、提出规范要求,乙方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第十条监督管理(一)甲方对乙方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合同履行、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中,出现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行为,造成工伤保险业务差错或基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协助调查工伤事故,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近亲属关系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回避。(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以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应采取对信息系统权限控制、数据拷贝和存储过程中内外网隔离等管理手段履行保密义务。如查实有泄密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由乙方负责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过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且不受合同时效的限制。(六)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事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地**府调解,或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或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七)甲方与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影响合同履行时,经权威机构证明或双方确认,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其他事项(一)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现场澄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与乙方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1.甲方与乙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款第二项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款第二项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5.甲方与乙方或其经办人违反本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合同经办人的亲友。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必填):账号:账号(必填):日期: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良好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及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附件2投标声明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编号为: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传真:手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传真:手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4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2、投标方案描述: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作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确保项目服务质量的措施或方案,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任务的理解和自身情况编制,利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设备、人员等资源围绕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要求、工作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6);4、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7);5、投标描述及相关资料(附件8);6、技术需求响应表(附件9);7、证书一览表(附件10);8、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11);9、商务需求响应表(附件12);10、售后服务情况表(附件13);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附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手机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核准经营范围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产品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姓名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性别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年龄职称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投标描述及相关资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技术需求响应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要求:1.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内容填制,投标人应根据投标的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3.对于投标产品的技术偏离情况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一比对给出,未达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数值应以负偏离标注。若因技术实现方式等其他问题而导致的理解不同未标注负偏离的,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若未按要求标注负偏离又未予以说明的,评审小组将视偏离程度给予扣分或认定为虚假应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0证书一览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要求: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要求: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商务需求响应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服务期2付款方式………………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售后服务情况表序号项目投标人情况备注1售后服务情况(服务方式、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等,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23………………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附件15);2、报价明细表(附件16);3、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4、中小企业声明函等(附件17)。(如有需提供)附件15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填报要求:1、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6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报价项目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合计: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 元要求:1.本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2.“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属于保险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3、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应填写而未进行填写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预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的,将按规定公开预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合法授权参加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五、本单位若有违反诚信投标、采购法律法规等行为,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理。如已中标,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说明: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303054329@qq.com);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F-STONE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采购项目: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采购单位: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1004254010010000011-2026WSLQ01项目名称: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元):52900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工伤保险业务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项目数量:三年预算金额(元):529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合同履约期限:3年(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按年支付,预算在当年预算中列支,后续年份的采购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后续年份财政预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或财政预算未通过的,合同约定自动失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同一家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参加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进行供应商资格报名或登记(含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应视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般不得提出质疑,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受到限制、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不能参加报名或登记的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4.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3D%3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4.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4.5未进行供应商资格报名或登记(含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应视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般不得提出质疑,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受到限制、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不能参加报名或登记的除外。4.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银安街66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2420027质疑联系人:林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6-825202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传真:0571-85342190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781913质疑联系人:徐少媚质疑联系方式:0576-8878526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监督绩效管理与采购监管科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传真:/联系人: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7851九、其余事项: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序号银 行 名 称政采贷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4.80%徐剑鸿1516767122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3.8%起倪 昊15968680259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3.85%起丁道兵1360666804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4%车 斌137506611985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8%黄红芹139686890006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8%冯观凤17858683988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4.35%起沈丹华13306566969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3.80%刘鲁浙15968662111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4%起蒋 峰13586088395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4.15%起曹筱婕181057681991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6.75%庄道勇138676110231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65%林 春13858687790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7%李俊丽15906861025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6%李诚杰1339574555815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0%金根灵13157608788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答疑会或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3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还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2.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数量为2份(一正一副),须密封封装。4.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需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需分别密封,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①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交到开标地点;②采用邮寄方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做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地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576号二楼,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6-88781913))。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9日 09:00整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9日 09:00整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一)7信用记录相关说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相关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8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是否提供样品及演示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否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保险业。12节能环保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项目履约完毕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保函。(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担保、保险单等形式)14其他1.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携带CA自备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养护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相关原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将不予接收。原件仅作为核查复印件真实性之用,如仅提供了原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复印件,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具备该份资料。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投标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良好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及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2)投标方案描述: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作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确保项目服务质量的措施或方案,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任务的理解和自身情况编制,利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设备、人员等资源围绕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要求、工作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6);(4)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7);(5)投标描述及相关资料(附件8);(6)技术需求响应表(附件9);(7)证书一览表(附件10);(8)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11);(9)商务需求响应表(附件12);(10)售后服务情况表(附件13);(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无需提供)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如有)。(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法人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醒: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信息,需要投标人联系浙江杭州汇信科技有限公司(400-8884636)等相应公司进行办理,或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3)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4)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5)《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备份投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将备份投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如电子备份文件无法正常启用,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3)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开标(一)开标事项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商务资格和技术服务方案,后公开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对投标人进行签到验证。4、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6、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7、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汇总分;8、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9、报价文件评审;10、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价文件得分;11、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12、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3、综合比较与评价(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5、评价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三)澄清问题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指定页面盖公章、在指定页面无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授权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7、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8、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显示投标供应商的IP、MAC、设备硬件等信息重复的。10、参加同一个标项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12、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其放弃中标资格,则按本次评标供应商得分排序结果依次替补或重新组织。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4、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之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中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5、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根据中标金额按照下列表格中服务招标类别费率的80%计算,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5日内一次性付清。(户名: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9990000201000003135;行号:313345010221),财务联系电话:0571-88271625。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分值90分,投标报价分值10分。评标标准按评分细化条款及分值进行评审。(一)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二)各投标人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计算公式为: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人综合得分=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五)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伤保险业务服务 协助经办和运营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