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水费收益权招标公告(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组织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
2、项目名称: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
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8.00万元(服务期三年,三年费用总计4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6、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提供备案公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获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或分支机构、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3时30分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18725、0510-80718867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画溪路8号
邮政编码:2142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13771319057
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招标文件-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docx
招标公告-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docx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采购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容1采购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采购方式:集团网站公开招标(代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48.00万元(服务期三年,三年费用总计48万元)2资格审查2.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⑥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提供备案公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⑧供应商获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或分支机构、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在2026年1月8日下午5:00至2026年1月15日下午3:20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宜兴支行账号51610188000327744注: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10分钟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否则作废标处理,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涉密账户,账号随机,请供应商仔细核对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4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有需要踏勘的,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投标人对踏勘结果及投标报价自行负责。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项目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等要求。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需装订后密封)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需装订后密封)资格审查原件:1份(不需密封)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3时30分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6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725、0510-80718867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画溪路8号邮政编码:21420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13771319057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214200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联系电话:0510-8070210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定义1.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采购和签订合同。1.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若自然人报价即指自然人本人。1.3“供应商签章”是指供应商的公章,自然人投标即指自然人私章。1.4“供应商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5“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及相关产品。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中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2.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含报名费、标书制作费、评标费等)2.3本次采购,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2.4评标收费标准:按《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6)48号)执行,请供应商将上述费用考虑在内。3、保密要求3.1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供应商可在“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网站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2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解决。4.3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的解释5.1本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和“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文件:①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①资格声明函: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②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⑤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⑦供应商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⑧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⑨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⑩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提供备案公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⑪供应商获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或分支机构、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投标当月)。(4)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5)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格式见附件)(6)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项目人员配置清单(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7)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无效。若要求提交原件的,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一并提交。如上述“(3)资格证明文件”第⑤、⑥、⑦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8、投标报价8.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8.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投标比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4每种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9、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密封9.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供应商承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9.4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5投标文件可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装订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中有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如实填写(编写),格式中有盖章和签名要求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其中,正本上加盖的公章应为红章。9.6由于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或形式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9.7供应商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同时注明供应商名称。10、投标文件的真实性10.1供应商(含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0.2如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含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供应商(含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供应商(含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将视同该供应商(含中标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供应商(含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实质性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1、投标11.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递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1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退还14.1供应商投标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6、无效投标的确认16.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的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2.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及各部分预算金额的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供应商拒绝修正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属于投标邀请函2.2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10)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提供虚假材料(含虚假承诺)的;(12)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分包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后分包。五、开标、资审、评标、定标、废标18、开标18.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开标地点召开开标大会,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由供应商自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开标一览表中合计金额(大写金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待进入评标环节以后,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19、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现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资格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19.2.1按照本须知“7、投标文件的组成”中“(3)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2信用查询。①查询时间:采购人将在资审环节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②不良信用记录指: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不到供应商企业信息的,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为准。20、评标20.1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部分及其他“必须”或“应(应当)”等文字说明的相关要求。20.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0.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5评标方法和标准。20.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进行随机抽签,按抽取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随机抽签活动,按下列程序公开进行:1根据投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三倍数量以上的号码球;2按照供应商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由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供应商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供应商抽取完毕;3如抽签确定的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有相同号码值的供应商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供应商的排序。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注:除了算术修正(20.5.2)外,不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0.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0.7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宣读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意见。21、定标21.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2、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3、废标的确认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且未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六、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24.2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由供应商自行与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办理退还事宜。2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4.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4.3.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3.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4.3.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2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25.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5.4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按要求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交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宜兴支行账号7352610182600000366注: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开具银行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覆盖合同期。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保函即将过期,中标供应商需提前一个月重新开具银行保函交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停付进度款。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监管部门将视情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25.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26、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投标服务及产品、产品安装(施工)及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3)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投标产品必须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供应商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5)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投标文件评审当日。九、验收27、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和响应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十、质疑处理28、询问2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也可以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29、质疑29.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29.2质疑答复责任主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20.3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29.4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质疑,被质疑人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20.5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一经查实,被质疑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质疑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的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分项目(总分100分)技术部分80分商务部分10分价格部分10分二、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技术评审因素(80分)1项目理解11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进行评价: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阐述全面,分析透彻,科学合理的得11分;阐述较为详细,分析较为透彻,较为科学合理的得7分;阐述简单,分析一般,基本合理的得4分;未提供则不得分。2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1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进行评价: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详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1分;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7分;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简单,可行性、针对性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则不得分。3团队稳定保障11分根据供应商针对完成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情况和分工安排、人员职责任务、人员数量和人员专业结构配备进行评价:团队稳定性保障措施内容完整、人员分组合理、职责详细,稳定性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得11分;团队稳定性保障措施内容较为完整、人员分组基本合理、职责较为详细,稳定性方案可行、具有一定针对性得7分;团队稳定性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人员分组不合理、稳定性方案针对性差得4分;未提供则不得分。4进度保障措施11分供应商结合项目服务内容对各项工作服务进度保证措施:进度安排计划完整、进度措施合理、保障方式清晰明确得11分;进度安排计划较为完整、进度措施基本合理、保障方式较为清晰明确7分;进度安排计划不完整、进度措施一般、保障方式不够清晰明确的得4分;未提供则不得分。5协调机制11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协调机制方案进行评分:协调机制方案内容详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得11分;协调机制方案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得7分;协调机制方案内容简单,可行性、针对性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则不得分。6保密措施11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措施合理性进行评分:管理体系完整、保密措施清晰明确,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得11分;管理体系比较完整、保密措施较为清晰明确,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得7分;管理体系不完整、保密措施不清晰明确,具不合理性、可行性低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7团队水平14分1.供应商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资产评估师,累计执业年限15年及以上的3分,10年(含)-15年(不含)的2分,5年(含)-10年(不含)的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入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简称:中评协)行业领军(高端)人才得3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以评估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收益权或经营权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评估报告复印件(评估报告必须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签字时间)及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的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或分支机构、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其证书也予以认可),未提供不得分。】商务评审因素(10分)1类似业绩5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以评估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类似收益权或经营权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份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必须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签字时间))及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业主为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2企业综合实力5分供应商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最新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排名前10名(含)的得5分;前10名(不含)-20名(含)的得3分;前20名(不含)-30名(含)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最新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2、价格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1价格部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备注:1、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于报价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加分。3、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清晰,内容模糊无法确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情况等,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5、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的,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决定。第4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服务内容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自来水收费权公允价值项目。2、具体要求(一)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自来水收费权的公允价值。评估范围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6项自来水收费权,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一致。(2)资产分布情况及特点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宜兴全市自来水生产、销售和供水领域相关资产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自2007年起,宜兴市开始推行供水设施城乡一体化,目前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已覆盖包括山区乡镇在内的全市域,宜兴市已基本构建“同城、同质、同网、同价、同服务”的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该公司目前制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以及工业用水。其中,生活用水水源地主要包括横山水库、油车水库、龙珠水库和永红洑西涧等,以横山水库和油车水库为主,以西氿水源地为应急备用水源地。公司根据水库地理位置、城镇化布局等因素综合考虑,相应建造制水厂,新辟桃花水库水源地。纳入评估范围内的6项自来水收费权的取水地点分别是宜兴市龙珠水库取水口、宜兴市洑西涧、永洪涧、宜兴市范道河取水口、宜兴市和桥镇永兴村殷村港取水口、横山水库主坝西端的输水涵洞和东副坝的输水涵洞,油车水库大坝左岸取水口、宜兴市新街街道氿滨水厂厂区北侧,西氿大桥以东约180m取水口。三、其他(1)供应商应当依法用工,按照项目要求自行组织项目服务团队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因供应商无妥善履行前述相关要求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因本项目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伤、残、亡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3)供应商应当保证项目服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利益。如因服务人员过错给采购人造成财产或其他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4)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应当遵守采购方各项工作制度,按照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拟定的工作计划、服务时间及工作流程等提供服务。(6)供应商应当确保服务期内项目服务团队的稳定,项目服务人员一经确认不得更换,如需更换,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7)本项目如需相关人员驻场,驻场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8)供应商组建的项目成员在项目单位履行职责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四、成果文件成果文件为纸质文件。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标注齐全、准确。5、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交通、税费、培训、利润、专利技术、质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成果提交至采购人为止。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4、付款步骤: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于中标供应商出具每年年度评估报告后1个月内支付评估费用;中标单位应在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付款前开具合法正规发票,否则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拒绝付款。七、实质性要求本章有关服务与商务条款的要求为基准要求,如投标人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投标,投标人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1、考核形式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为:人员配置务;服务效率、态度及纪律;服务质量等;2、对考核结果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年度考核<85分,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评估事项考核标准序号评估项目/评估等级评价要点评价备注1 人员配置是否选取项目成员中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为具体项目提供服务4是否未经服务单位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4是否按要求配备固定联络员4是否拒不根据要求无条件撤换相关人员42 服务效率、态度及纪律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及时到场处理咨询事务、因服务工作不及时影响工作开展等情况6是否工作态度存在问题6是否违反服务纪律要求6是否存在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不良后果6是否存在报告交付不及时的情况6是否存在报告内容不完整(如缺少评估/咨询说明)、不齐全(如缺少正式报告扫描件)等情况63 服务质量是否按照具体业务委托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和进度完成相应服务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8服务意见、服务成果中作出的定性结论是否保证正确性、合理性、科学性8服务成果文件中给出的定量指标、数据是否保证准确性,或至少将偏差控制在合理幅度内8服务意见、服务合同成果正式提交前是否履行其内部严格的审控程序和签发流程8服务工作涉及对外协调的,是否积极配合业主单位或自行开展相关对外协调工作,保证合同顺利实施8相关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论证或验收的,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直至最终通过论证或验收8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评估业务约定书甲方:乙方:年月日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经协商,委托人及受托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规定,为明确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所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各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纳入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是。具体评估范围是。二、评估目的。三、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四、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评估机构应按约定时间出具评估报告,经与委托人协商,评估机构将于以下第4款约定之日前提交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1.评估项目小组结束评估现场工作后个工作日;2.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完整提交评估所需资料后个工作日(包括正式评估报告);3.以上两个时点孰后;4.报告出具时间为年月日前评估机构在收到委托人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沪(深)证券交易所或中国***提出的书面反馈意见后,应尽快安排修改或落实反馈意见,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出具正式纸质报告。5.评估报告提交方式:1)当面提交1)当面提交;2)邮寄方式;3)其他。六、评估费用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参考2009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2009】2914号文件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9】199号文件有关资产评估收费的通知,结合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的特点,考虑评估工作繁杂程度,经甲方和乙方充分协商,约定本次评估收费固定总价为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乙方为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出具经甲方认可的评估报告并经甲方确认评估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100%合同金额人民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5日向乙方支付发票对应款项。甲方未收到符合约定的发票时,有权拒绝付款。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助。3.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4.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甲方或者产权持有人应当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5.按本委托合同之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6.甲方应当保证对乙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仅按照本约定函所注明的评估目的使用,除按法律规定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外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委托人或者其它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用途及评估结论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7.未经乙方同意,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及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除外。8.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委托人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对评估机构支付相应的评估业务收费。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并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乙方对评估结果和撰写的评估报告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不得作任何虚伪的价值评估。2.遵守职业道德,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文件资料。除非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甲方及相关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3.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甲方做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指派具有合法资格的资产专业人员承办本项目,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甲方可对乙方评估人员中可能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提出回避,乙方应按照执行。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服务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等事项,必要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5.乙方在甲方履行其责任与义务的前提下,将按双方约定时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若甲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如正式评估报告等),乙方有权相应延长交付报告书的时间。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甲方要求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或其它非法干预评估工作的;甲方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执行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或者因甲方或其它相关当事人原因导致资产评估程序受限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委托要求。8.乙方不得擅自将评估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九、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止履行和解除的情形1.由于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约定业务的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或解除约定,但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2.本委托合同签订后,如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视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3.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签约各方如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十、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生效时间本委托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委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一、违约责任1.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签约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委托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签约地点本次签约地点为。十三、其他事项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下:1.因本项目工作量较大且时间紧迫,乙方承诺为完成本项目的乙方指派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参见人员配置方案)必须全部入驻甲方公司专职服务直至评估结束。2.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评估费用已明确包含完成所委托资产评估事项范围内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此页无正文)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开户: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项目名称: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你们YXGYJT202512040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服务任务。4.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及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5.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中标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中标资格。6.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1.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没有请填无。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供应商(签章):供应商(签名):(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额12025年度评估报告项122026年度评估报告项132027年度评估报告项1合计(含税)(小写)(大写)供应商(签章)供应商(签名):注:①报价包含项目完成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交通、税费、培训、利润、专利技术、质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②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投标文件应对《报价一览表》中的全部项目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项目者,报价无效。(三)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日期: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单位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YXGYJT202512040)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时不存在有效期限内的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YXGYJT202512040)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签名: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日期: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被授权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供应商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附于本表之后。3、资格性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格性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6.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7.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提供备案公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获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或分支机构、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四)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格式):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项目名称: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序号评审项目分值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对应页码供应商(签章):供应商(签名):注: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相关要求,根据自身响应情况填写上表;并在“响应情况”栏填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没有证明材料的此栏填“无”。(六)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七)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编号是否驻扎现场12345678910…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复印件(标注各人员所处位置)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填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3.上述人员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供应商(签章):供应商(签名):(八)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九)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招标公告因工作需要,现组织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主要信息:1、项目编号:YXGYJT2025120402、项目名称:宜兴水务水费收益权项目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8.00万元(服务期三年,三年费用总计48万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6、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提供备案公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获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或分支机构、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3时30分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725、0510-80718867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画溪路8号邮政编码:214200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13771319057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214200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务水费收益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