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地块招标公告(斗门区斗门镇经济联合总社2026)



斗门镇斗门大道北金碧游泳池地块招标公告

斗门区斗门镇定于 2026年 1月19日 10时,在斗门区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斗门镇斗门大道北金碧游泳池地块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投标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0时30分,超时进场者,当弃权处理,欢迎前来报名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信息
合计面积
租赁年限
招标底价(元/月)
投标保证金(元)
资产地址

斗门大道北金碧游泳池地块
13565.78平方米
10年
33000
150000
斗门镇斗门大道北

备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未中标,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2、企业或企业法人与本单位存在各种租赁关系,则需要缴清当前所有拖欠租金,否则不能取得竞投资格。3、因个人或公司原因提前终止经济总社的任何租赁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

四、使用要求:①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会不定期巡查,发现中标者有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私自更改地块用途;2、进行违法活动;3、私自改造建筑物内外结构;4、不及时处理房屋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等等),限期整改,否则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②必须保留游泳池1587.59平方米的建筑,不得拆除,其他建筑或空地,如需拆除、改建、加建必须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或报备手续资料。③中标者不得作商业以外的其他用途,在商业范围内,不得用作于仓库;不得用作于销售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有毒有害物品;不得用作于家禽养殖、屠宰、销售场所;不得用作于经营酒吧、KTV等;

五、本次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投,底价:33000元/月,报价幅度100元/次(注意:租金以成交价为基准每五年递增10%),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免租期30天。中标者必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事宜,否则视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须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租金。逾期缴交者,按所欠租金每天罚滞纳金5‰,逾期25天者,视作违约处理,收回地块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中标者需在中标后15天内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租金评估及测绘费用20500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预约查看现场:投标单位可于 2026年 1月 9日至 2026年 1月 14日,致电斗门镇经济联合总社预约2026年1月1 5日查看现场时间,有意竞投者必须提前预约查看现场时间,否则不接受查看现场。

七、竞投保证金:竞投人到斗门镇经济联合总社开划款进帐单,金额为150000元,并到银行缴款,竞投人必须在2026年 1月16日下午5时前,凭缴款单存根到斗门镇经济联合总社确认投标资格。

八、实地查看:本次组织有意投标者实地查看地块,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请参加2026年 1月15日10时至12时由出租方组织查看物业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并签订现场勘探确认书。没有参加查看现场或者拒绝签订现场勘探确认书的,不接受报名。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6年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现场(镇文化中心大楼三楼投标厅)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保证金收据;(3)竞投资格确认书。

联系地址:
斗门镇大道北100号

联系人:
张小姐、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6-2787229

斗门区斗门镇经济联合总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泳池地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