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招标公告(云梦县公安局2026)


关于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的招标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在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yunmeng.xianeyun.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ZW2026-02
2.采购单位:云梦县公安局
3.项目名称: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
4.预算金额:8.70万元
5.最高限价:8.70万元
6.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采取1+X模式,中标后基础合同期为1年。基础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预算安排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续签合同期X≤2年)。如不续签,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即可。       
8.联合体:√不接受 □接受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是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1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3.交易方式:√公开竞标□邀请竞标
14.成交方式:□固定下浮率定价摇号√综合评估法
15.投标保证金:1740.00元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通过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办理(https://yunmeng-f-ow.xianeyun.com/),办理 咨询电话:400-800-5100。
16.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9日08:30分至2026年01月15日17: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yunmeng.xianeyun.com/)。
(3)、方式:使用投标人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投标人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投标人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yunmeng.xianeyun.com/。 
17.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 CA加密和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项目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00
其他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19.项目公告发布及项目参与网址:https://yunmeng.xianeyun.com/
20.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梦县公安局
地址:云梦县城关镇龙岗路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方式:13807294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发展一路19号12栋2楼
联系方式:13177280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话:13177280636

交易文件-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pdf
请示报告--2026年度公安局内部监控视频管理统一运维.pdf

公开竞标文件项目编号:YMZW2026-02项目名称: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采购人:云梦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三、评审标准.......................................................四、编写评审报告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书及附件二、报价文件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项目概况: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在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yunmeng.xianeyun.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MZW2026-022.采购单位:云梦县公安局3.项目名称: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4.预算金额:8.70万元5.最高限价:8.70万元6.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采取1+X模式,中标后基础合同期为1年。基础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预算安排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续签合同期X≤2年)。如不续签,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即可。8.联合体:☑不接受□接受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是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是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1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3.交易方式:☑公开竞标□邀请竞标14.成交方式:□固定下浮率定价摇号☑综合评估法15.投标保证金:1740.00元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通过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办理(https://yunmeng-f-ow.xianeyun.com/),办理咨询电话:400-800-5100。16.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09日08:30分至2026年01月15日17: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yunmeng.xianeyun.com/)。(3)、方式:使用投标人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投标人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投标人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yunmeng.xianeyun.com/。17.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CA加密和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项目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00其他要求:详见交易文件19.项目公告发布及项目参与网址:https://yunmeng.xianeyun.com/20.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梦县公安局地址:云梦县城关镇龙岗路联系人:彭主任联系方式:13807294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发展一路19号12栋2楼联系方式:131772806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聂工电话:131772806362026年01月0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投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云梦县公安局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云梦县行政事业单位2.5项目名称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2.6项目地点云梦县公安局2.7采购内容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2.8项目属性服务类3.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11.5电子交易系统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采购交易系统。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公开竞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22.1实物样品不提供提供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1实物样品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有: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操作说明:/。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34.1响应保证金无有,响应保证金金额:1740.00元。响应担保形式:电子保函(保单)。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按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方法计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其他费用据实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5.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公开竞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44.1优先采购创新节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4.1能环保产品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46.1其他要求无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公开竞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开竞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公开竞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投标文件(也称投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投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投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5.费用承担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合同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竞争性投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云梦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项目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二)公开竞标文件12.公开竞标文件的组成12.1本公开竞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公开竞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公开竞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13.公开竞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投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投标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投标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投标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投标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开竞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公开竞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公开竞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投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投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6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投标文件有效期16.1采购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投标人客户端中按照投标人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投标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投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投标人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投标人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公开竞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项目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启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采购交易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公开竞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开竞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开竞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响应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响应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响应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公开竞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公开竞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公开竞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公开竞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公开竞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二、采购内容:2026年度云梦县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服务要求:1.运维方需按甲方要求安排1名运维工程师在云梦县公安局指定的办公地点提供7*8小时驻场服务,进行故障判断,派单,统计等工作:外场提供人员与车辆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并填写巡检记录表,对可能影响线路及设备的情况要及时协调,防止因线路中断等情况造成系统中断;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必须2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2.系统故障由运维方第一时间响应,确保监控设备图像在线率、完好率达到98%以上(不包含不可抗力因素等非乙方原因遗成的故障)。3.在运维服务期内,乙方保证所有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一旦发现故障,乙方确保2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解决并恢复正常工作,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依据甲方最终考核结果,若为乙方单方责任,甲方按每次扣除乙方500元。乙方在15日内还不能解决故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已支付的运维服务费及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发现运维问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单。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单7天内及时修复或整改。5.运维办公室需按甲方要求制定相关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要求上墙,办公室管理需按6S标准执行。6.运维方需建立资料管理机制,按要求提交每周、毎月、每年的运维服务报告并装订成册,运维办公室需配置文档管理柜进行文件存放管理。7.运维人员在运维办公室进行前端运维指挥调度、形成运维日报,并配合云梦县公安局进行日常管理。8.运维方要组建专业专职维护队伍,该队伍具备7X24小时维护能力,并由一名负责人与甲方对接,乙方需提供报障热线电话并随时保持有效联系,同时乙方运维负责人需利用通讯工具建立维护群组及时分享和报告运维状态.9.运维方需按要求配置运维工程师和至少1台专用运维车辆用于项目维护工作,车身按照云梦县公安局要求喷刷云梦县公安局工程运维专用车标识。10.乙方每月要填写巡检、系统检测、设备养护等运维工作登记表,每季度要填写摄像机除尘清洁记录表,甲方要对各类表格及工作报告书进行经常性的抽查。11.云梦县公安局如有重大事件、临时现场监控、安全保卫等特殊的保障要求,乙方须配合云梦县公安局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保障。12.运维单位及所有维护人员均需与云梦县公安局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保密协议,由运维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四、合同履行期限:采取1+X模式,中标后基础合同期为1年。基础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预算安排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续签合同期X≤2年)。如不续签,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即可。五、预算金额:8.70万元六、最高限价:8.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开竞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三)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四)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①书面承诺(声明)、②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提供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提供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①书面承诺(声明)、②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投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7.1报价修正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1相同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如投票等)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投标无效。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公开竞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公开竞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投标小组根据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投标,并告知有关投标人。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投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二)投标文件澄清1.评审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投标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三)投标程序投标小组应当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投标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投标。1.第一轮投标1.1投标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投标人的投标顺序,并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投标。1.2投标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投标,并给予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平等的投标机会。在投标中,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3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小组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和投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4对投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小组应将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1.5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投标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投标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投标。1.6修正文件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多轮投标2.1投标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投标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投标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投标,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3投标程序同第一轮投标。3.最后报价3.1投标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投标结束后,投标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3.2投标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投标由投标人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投标结束后,投标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最后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投标。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技术评审4.1投标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投标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投标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报价评审5.1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6.计分办法及复核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投标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投标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投标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投标小组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候选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投标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成交候选投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投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8.评审报告8.1投标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人。8.2投标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8.3投标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投标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9.1在竞争性投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投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9.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10.停止评审的情形10.1投标小组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投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没有超过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投标文件签署按照公开竞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实质性要求(1)满足公开竞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2)投标有效期满足公开竞标文件要求;(3)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围标串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4围标串标情形(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42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开竞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100分20分30分50分类别项目满分评审标准报价部分20分报价得分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10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成本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20供应商(2022年12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4分,最多得2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扫描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不得分)。人员配置10拟派项目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需包含电工作业或高处作业)的每人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技术部分50分总体服务方案12描述准确、清晰得12分,对项目了解程度不足,描述欠准确或错误的每项(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每存在一项(处)部署措施欠合理或错误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进度保障措施10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每存在一项(处)措施欠合理或错误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风险防控保障措施10方案全面科学、针对性强得8分,每存在一项(处)措施欠合理或错误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8方案内容完整、贴合实际、可行性强得8分,每存在一项(处)措施欠合理或错误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一、报价修正1、报价有算术错误,澄清和修正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否决其响应文件:(1)供应商拒绝确认修正后的报价;(2)修正后的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2、发现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使得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否决其响应文件。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1.本附件是本章“评审内容及标准”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价格评议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2.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2.1.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本章“评标方法”规定的“初步评审”阶段,不存在应当否决的情形;2.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总价的80%(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选择75%-80%中的具体数值)3.评审的依据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3.1.1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3.1.2招标控制价;3.1.3施工组织设计;3.1.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果有);3.1.5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3.1.6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3.1.7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3.1.8经审计的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3.1.9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3.1.10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3.2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3.3评标委员会结合评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3.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对比,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房建、安装、仿古、桥梁、隧道20%;装饰、园林25%以上;市政(不含桥梁、隧道)、单独土石方、绿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35%以上);或者主要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25%以上,其中钢材、沥青、砼或水泥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及当地同水平信息价相应材料单价10%以上。综合单价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小于等于0;或者所报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低于工程量清单实体量。3.3.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费与招标控制价相应单位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对比,其总价措施项目费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措施项目费40%以上。3.3.3其他项目清单价格: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计日工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小于等于0.3.3.4建设项目总人工数: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建设项目的总人工费与招标控制价的总人工费对比,其总人工费低于招标控制价总人工费的30%以上。3.3.5未填报的项目费用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四、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投标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情况、投标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投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投标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投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投标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投标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投标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合同草案(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公开竞标文件)2.项目编号:(见公开竞标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公开竞标文件)4.项目概况:(见公开竞标文件)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向合计(元)制造厂家(全称)1工程名称12工程名称2........................合计三、工程质量(以公开竞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公开竞标文件)。五、包装及运输(见公开竞标文件)。六、合同价款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对照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一、投标书及附件(一)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投标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投标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2.将按投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4.本竞争性投标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共(由投标人填写),个日历日。5.如果我方为成交投标人,承诺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7.我方承诺本《投标函》的签章对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关于申请购买2026年度公安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的请示报告局党委:我局内部视频监控统一运维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全局视频监控系统持续稳定运行,现拟延续购买下一年度(2026年)相关运维服务。经统计,目前全局内部在用视频监控探头共735路、显示大屏56块,较去年运维合同范围新增探头105路,覆盖各派出所、监管场所、警务督察、执法办案及局内保系统。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保持服务连续性、提高采购效率,建议如本年度服务商履约情况良好,服务质量达标,2027、2028年度将按政府采购服务规定直接续签,不再重复组织采购。根据服务内容与市场价格,预计费用每年约为8.7万元(具体以采购结果为准)。妥否,请批示。指挥中心2025年12月23日I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