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Y26CGQ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品目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家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
¥2,4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件
方式:线上邮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好登记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gdzyxmgl@163.com,招标代理在收到《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肇庆市四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正街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8-360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0758-228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758-228333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11: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邮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预算金额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8-2283339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肇庆市四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正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758-3601279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小姐、0758-2283339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委托书.pdf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定稿招标文件1.7).pdf
附件3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委托书协议编号:GDZY202601CG003C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委托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协议编号:GDZY202601CG003C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为止。第三条委托事项范围甲方正式授权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GDZY202601CG003C)的采购代理,并同意其以采购代理的名义开展此项活动以及处理采购项目的-1-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事宜。1、编制采购实施计划;2、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3、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4、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5、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6、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磋商小组);7、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9、组织评审工作;10、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11、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12、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3、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指定熟悉本项目情况的有关人员对整个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协作,并澄清采购项目需求2、向乙方提供经批准下达的采购计划及项目的详细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名称、参考型号、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图纸、技术资料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或电子材料;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成交供应商;5、甲方委派代表作为甲方代表参加本项目开标评审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2-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履约和组织合同验收,所签订合同不得对与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11、配合乙方做好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并负责审核需要澄清、修改的与采购文件有关的其他文件;12、配合乙方对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答复(涉及采购文件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甲方负责答复)。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提供的采购项目需求中涉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正;3、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依法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并提供给甲方审定后执行;5、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6、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7乙方编制采购文件和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磋商小组),组织开标、评标程序等,并按规定送甲方审定;8、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9、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3-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10、乙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1、乙方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六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在原因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废标、甲方改变成交结果和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重大变故等非乙方责任,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协议。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协议,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委托代理费用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乙方将向甲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1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服务类)标准,并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实行市场调节后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含税)。3、本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20日内,完成内部报销手续,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指定银行收费账号:单位名称: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黄岗支行收款账号:44050110813200000067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事项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盖章)乙方: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理人:签订日期:2026年1月4日签订日期:2026年1月4日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正街2号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联系人阵方聪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8-3601279电话:0758-2283339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肇庆市-5-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Y26CGQ00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二○二六年一月温馨提示一、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期间的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线上邮件获取三、投标人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五、投标文件页码应按顺序编制。(本提示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中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ZY26CGQ00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400,000.00元采购需求:品目号采购品目标的名称数量服务期限采购预算1-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家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2,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邮件方式:线上邮件售价(元):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好登记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gdzyxmgl@163.com,招标代理在收到《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地址:肇庆市四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正街2号联系方式:0758-36012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联系方式:0758-22833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8-228333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项目性质1.1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1.2资金来源:预算指标资金。2、投标要求概述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获得本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各章节,理解本次招标的用户需求。投标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投标要求参见本招标文件各章节。3、定义及约定3.1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用户需求书及合同约定的服务。3.3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3.4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5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人确认,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3.6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招标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8日期:指公历日。3.9合同:指依据本次招标过程中双方达成的一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成交协议。3.10书面形式:本招标文件所指书面形式除投标文件外均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的书面形式则包括纸质文件和按本须知第22.2条规定制作的电子文件。3.11关于公章及签字3.11.1公章:是指本单位(企业)经过正规的法定程序并备案的法人公章鲜章,不包括投标专业章及电子印章。3.11.2签字:是指本人手工签署,以表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和承诺。3.12偏离:投标文件的响应相对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差,该偏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劣于的,为负偏离。3.13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合格的投标人及其证明文件和评价文件4.1投标人必须逐项具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所列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时必须提交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文件(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对应审查项),这些文件的任何缺漏,都会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投标时还应提供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部门的经营、制造和销售等方面的许可证明文件(如有)。4.2证明投标人实力的其他文件。4.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所有文件必须满足:(1)由有权签发或授权的机构签发或授权;(2)至少至开标日有效。对有效期不能覆盖合同期的证书,不因此豁免其投标责任,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其中标与采购人签约时将出示覆盖合同期的有效证书,并为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及其证明文件5.1合同中提供的货物/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有关规定。5.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5.3证明货物/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的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2)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是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5.4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或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5.5不需要作为评标依据,且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的软件、光盘、U盘等电子版文件,中标人可以在签订合同前提交。6、禁止事项有以下禁止行为的当事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6.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弄虚作假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6.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6.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7、保密事项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8、投标人知悉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招标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因此,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作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成为无效投标。9、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构成11.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文件》12、招标文件采用的计量单位如本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的,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计量单位首先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次理解为国际标准。13、招标文件的答疑、质疑、澄清或修改13.1招标文件的答疑: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3.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若24小时之内没有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有效传达。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或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13.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3.4质疑和投诉13.4.1预期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或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13.4.2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13.4.3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现场当面递交的形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四)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未现场提交,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五)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六)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3.4.5供应商的质疑应当以《质疑函》的形式提交,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质疑事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3.4.6质疑联系方式接收质疑的单位: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8-228333913.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3.5招标文件的修改13.5.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5.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24小时之内没有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有效传达。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或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修改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13.5.3考虑到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13.5.4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不足15天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不允许负偏离的条款14.1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投标文件负偏离,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1)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带有“★”号的条款;(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3)招标文件中其他带有“★”号的条款;(4)招标文件《评标文件》中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的所有条款。14.2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不视作负偏离,不构成无效投标条件,但投标人必须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投标语言、计量及货币1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5.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在投标时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6、投标文件的构成16.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6.2投标人应参照本须知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全面的投标文件,并在正本文件封套内附有按本须知22.2条要求制作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或U盘形式)。16.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顺序和内容编制,并统一用A4纸印制。17、投标函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8、投标报价18.1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的方案或要求,按《开标一览表》《详细报价表》(如有)格式要求逐条逐项填写报价,并签字盖章。18.2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含税)。18.3属于招标标的物的标准配置或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置件,即使《用户需求书》未详细要求,投标人也应在报价中逐一详列,并汇入投标总价中。否则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8.4投标人超出《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招标标的物标准配置外或超出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置,如无单列报价,一律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8.5投标报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应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作出变更。非唯一或非恒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8.6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18.7未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报价而发生错项漏项,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错项漏项将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文件》处理,或被视为无效投标,或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接受或修改。18.8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如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则按以下条款执行(本项目不适用):19.1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整)。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9.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第19.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9.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交纳办法如下:(1)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账户(以下账户为保证金专户,不接受其它款项或经个人名义的汇款)。开户名称: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银行账号:44050170870100001442并请注明“项目编号:GDZY26CGQ003”投标保证金。为确保投标保证金退回顺畅,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投标时提交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唱标信封,一份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2)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原件须放入唱标信封中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9.4凡没有按照上述19.1、19.2和19.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即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文件》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19.5如无质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按本须知第33.1条的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19.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放弃中标。(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5)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如招标文件要求)20、知识产权20.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0.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税费。21、投标有效期21.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时间的,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按招标文件《评标文件》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21.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1.3(收取投标保证金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这一延期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期的投标人要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2.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2投标人应采用中文办公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投标时一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PDF)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文档一套,以光盘或U盘装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22.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人代表签字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手工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在招标文件明示投标人需盖章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包括投标专业章和电子印章)。22.4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22.5如果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亦拟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将由双方签署的分包协议、分包承担者的相应资格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双方依法对项目承担各自责任。项目分包后不得再次分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6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22.7传真、电传和邮寄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封套中,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按本须知第22.2条要求制作的电子文件应封装于唱标信封封套中。23.2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清晰标记:(1)清楚注明“递交: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该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交”时能原封退回。(4)在封套的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3.3封套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对于误投或过早启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3.4投标文件应附有并清晰标记一个“唱标信封”并装在封套中,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1)《开标一览表》;(2)电子文件(以光盘或U盘装载)(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收取投标保证金时适用)。24、投标截止2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且不迟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4.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13.5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5、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如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9.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7、开标27.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27.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7.3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参加开标会。27.4开标时,由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7.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27.6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8、评标28.1评标委员会(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进行符合性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28.2评标原则(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28.3以下情况将可能导致废标(1)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可能导致废标。(2)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包括招标项目价格、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计划、服务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4)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收取投标保证金时适用);5)不满足服务规范及要求中主要参数(带“★”号部分参数),或严重超出和偏离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报价不固定的;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11)投标人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于不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规定进行投标的一切后果。28.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8.5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某点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28.6评标程序评标分三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28.7相关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29、定标29.1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9.2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分排序,确定得分递减的后一投标人为中标人:(1)放弃中标的;(2)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六、授予合同30、中标人的确定30.1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31、中标结果公告3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将采购结果告知采购当事人,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ypmcl.com/)32、中标通知书32.1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3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委派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33.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合同条款》;(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4)《中标通知书》。3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34、采购代理服务费34.1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4.2采购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以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34.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服务类)标准,并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实行市场调节后下浮3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含税)。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注:本需求书中如有标注“★”的条款,投标人如不响应或作出负偏离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如有标注“▲”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供应商若有“▲”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响应的,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加强采购人单位食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方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机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配送地点:肇庆四会市广正街2号配送时间:每天6:30-7:00、8:30-9:00、16:00-16:30。(二)项目内容1、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服务期限采购预算1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2,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项目编号:GDZY26CGQ00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响应,不得分拆项目响应,且要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同时,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采购人不另外增加费用。采购的品种、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进行供货,按月结算。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采购的品种、数量及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进行供货及一切税费等。2、配送点和试用期情况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配送资格单位,签订框架协议。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本项目对配送单位设置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考核制度详见第四点商务要求第12小点的内容,考核通过为80分或以上),采购人与中标人继续执行所签订的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40万元,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配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约结束,供应商无条件退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费用按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蔬菜、家禽、肉类、水产品、水果、牛奶、食品及副食品、粮油、调味料、干货等。3、总体要求:(1)凡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经相关部门检疫,证明是由投标人配送的食品、食材等造成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日常配送食品时,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1)配送的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具有相应检验、检疫合格证明。2)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最新)所列举的相应的标准。3)严禁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所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4)不得配送霉烂变质、接近保质期(或过期)、“三无”产品和转基因食品。蔬菜类食品应保持新鲜,应尽量配送季节性时令蔬菜。5)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2)投标人能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以下食材的检测合格报告(要求:送检方为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肉类:挥发性盐基氮、磺胺二甲嘧啶、恩诺沙星、替米考星;2)禽类:恩诺沙星、多西环素;3)蔬菜类:毒死蜱、氰戊菊酯、异菌脲、虱螨脲、二甲戊灵;4)水果类:阿维菌素、氯吡脲、滴滴涕、毒死蜱、克百威、啶虫脒、多菌灵;5)水产类:甲砜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他酮代谢物或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6)干货类:溴氰菊酯、黄曲霉毒素B1;7)食用油类:速灭磷、乙基麦芽酚、没食子酸丙酯、特丁基对苯二酚、丁基羟基茴香醚或叔丁基羟基茴香醚;8)大米类:稻瘟灵、氟酰胺、杀螟硫磷、丁草胺、马拉硫磷。(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5)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中标人须每月第一个星期二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以最新一季度的“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平均零售价格作为下个月结算定价。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指导价格(参照开放广东网站https://gddata.gd.gov.cn/opdata/index?chooseValue=collectForm&id=3070221200020%2F000196“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平均零售价格)×中标折扣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7)采购人提前一天下午5点前以邮件、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8)投标人应具备仓储能力,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并具有专门的冷藏库。(9)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蔬菜、牛奶早上7点前送达,肉类、鱼类和水果早上9点前送达,粮油干货按周采购,一般为周日采购,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所供食品与订单不符,或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收,中标人应在当日早上8点前对短缺食品及时补送。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当天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需每天一次或多次配送。(10)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11)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1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13)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14)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须作出反应。(15)中标人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16)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17)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18)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的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19)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及《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及乡村产业振兴政策,预留份额按政策要求执行,此部分费用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扶贫平台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数结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0)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1)★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2)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23)★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4)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25)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映采购监管部门。(26)中标人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27)中标人具有检测能力,有专门的食品相关的检测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培养箱、显微镜等检验室仪器。(28)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投入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数量为4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总监/高级)。(29)★投标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围猎”采购人税务人员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0)★投标人及其所供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1)★投标人须承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过期、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无违法添加,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除全部退货外,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将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追究违约责任(如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以次充好;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提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项目需求1、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满足以下采购产品的全部品种,承诺满足采购人因季节、品质变化,提供更合适产品的要求。承诺准时配送,承诺应急配送。时蔬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时蔬-瓜果类1冬瓜斤12红尖椒斤2木瓜斤13青圆椒斤3黄瓜斤14红彩椒斤4云南小瓜斤15黄彩椒斤5凉瓜斤16四季豆斤6青瓜斤17豆角斤7老南瓜斤18荷兰豆斤8丝瓜斤19本地西红柿斤9节瓜斤20甜玉米棒斤10青尖椒斤21西红柿斤11湖南椒斤22糯米粟斤时蔬一水菜类23白苋菜斤42西生菜斤24包心芥菜斤43生菜斤25红苋菜斤44上海青斤26芥蓝菜斤45小白菜斤27通菜斤46韭菜斤28奶白菜斤47芥菜胆斤29枸杞叶斤48韭菜花斤30白菜苗斤49韭黄斤31宁夏菜心斤50冲菜斤32菠菜斤51春菜斤33芥菜斤52鲜车前草斤34芥菜苗斤53鱼腥草根斤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35菜心苗斤54秋葵斤36皇帝菜斤55潺菜斤37水香芹斤56剑菜苗斤38白菜仔斤57油麦菜斤39麦菜斤58本地菜心斤40西洋菜斤59艾草斤41苦麦菜斤时蔬-干水菜类60大白菜斤65西兰花斤61毛白菜斤66平包斤62天津长白菜斤67绿椰菜斤63椰菜花斤68紫椰菜斤64紫苏叶斤69娃娃菜斤时蔬-根茎类70小红薯斤89青萝卜斤71小紫薯斤90红萝卜斤72大番薯斤91白萝卜斤73紫心红薯斤92香芹斤74荷兰土豆斤93本地西芹斤75牛蒡斤94通菜梗斤76粉葛斤95绿豆芽斤77沙葛斤96黄豆芽斤78马蹄斤97小甜蔗斤79香芋仔斤98茅根斤80香芋斤99莴笋斤81小芋头斤100芦笋斤82鸡蛋王番薯斤101去皮板栗斤83红洋葱斤102鲜淮山斤84马蹄肉斤103莲藕斤85毛豆斤104芥蓝杆斤86豆角斤105南瓜斤87蒜芯斤106淮山斤88银芽斤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时蔬-配料类107葱斤115姜肉斤108大葱斤116砂姜斤109蒜苗斤117干葱头斤110蒜心斤118蒜肉斤111独子蒜头斤119香菜斤112生姜斤120酸豆角斤113芫茜斤121红葱头肉斤114红椒斤时蔬-菌藻类122绿海带结斤127金针菇斤123平菇斤128秀珍菇斤124草菇斤129鲜茶树菇斤125鲜冬菇斤130鸡腿菇斤126海鲜菇斤时蔬-加工类131去皮玉米斤149去皮木瓜斤132玉米粒斤150去皮南瓜斤133花生肉斤151去皮茄瓜斤134去皮白萝卜斤152去皮青瓜斤135去皮大番薯斤153去皮丝瓜斤136去皮冬瓜斤154去皮节瓜斤137去皮粉葛斤155去头大豆芽斤138去皮红萝卜斤156去皮沙葛斤139去核红圆椒斤157去皮土豆斤140去头湖南椒斤158去皮香芋斤141去核青圆椒斤159去皮芋头斤142去皮青萝卜斤160去头西红柿斤143去头兰豆肉斤161去皮莴笋斤144土茯苓片斤162开边去核凉瓜斤145栗子肉斤163去皮莲藕斤146去头小米椒斤164去皮淮山薯斤147刨好西芹斤165去皮莴笋斤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148马蹄肉斤猪肉(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1排骨头斤17猪心斤2排骨(切好)斤18猪耳斤3排骨斤19粉肠只4猪颈肉斤20猪手斤5瘦肉斤21猪手(砍好)斤6瘦肉碎斤22筒骨斤7瘦肉(切好)斤23猪尾斤8五花肉斤24猪尾(砍好)斤9无皮五花斤25猪肚斤10猪横脷斤26猪肝斤11猪利条27猪肝(切好)斤12猪尾斤28板油斤13猪脚(砍好)斤29板油(切好)斤14挑骨五花斤30去皮肥肉头斤15梅头上肉碎斤31去皮前甲上肉斤16梅头瘦肉斤32去皮后腿上肉斤肉(牛羊)、禽、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鲜肉1羊肉斤4牛柳斤2牛坑腩斤5牛仔骨斤3原牛展肉斤6牛肉斤禽类7光老鹅(靓)斤16光老鹅(普通)斤8青头公鸭只17光清远鸡斤9大扇鸡斤18腊鸭斤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10大洋鸭斤19老鸭只11光乌鸡斤20鲜鸡脚斤12鸡中翼斤21鸡蛋斤13光菜鸭斤22鸭蛋斤14光湖南鸡乸仔斤23鹌鹑蛋斤15菜鸭斤24杏花鸡斤水产21净鱼头斤42鲫鱼斤22宝平塘鱼斤43泥孟鱼斤23叉尾鱼斤44水库大鲩鱼斤24大罗非鱼斤45水库大鱼头斤25黄骨鱼斤46水库鲩鱼斤26开边水库鲩鱼斤47虾仁斤27开刀大鲫鱼斤48蚬鱼干斤28水库塘鱼斤49白鲢鱼斤29水库塘鱼腩斤50鲩鱼柳肉斤30太阳鱼斤51鱿鱼斤31鲜鱿鱼斤52花甲斤32鲮鱼骨斤53叉尾鱼斤33鲮鱼肉沫斤54鱼头斤34马头鱼斤55鲮鱼肉斤35梅香咸鱼斤56鲩鱼肉斤36牛仔鱼斤57鲩鱼腩斤37鲜虾仁斤58白仓鱼斤38沙虾斤59银鱼仔干斤39鲮鱼肚斤60实肉咸鱼斤40脆肉皖骨斤61剥皮牛咸鱼斤41大鲫鱼斤水果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1香蕉斤19粉蕉斤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1大蕉斤20橙斤1苹果斤21雪梨斤4石榴斤22番石榴斤5龙眼斤23香瓜斤6柿子斤24冬枣斤7青枣斤25香梨斤8圣女果斤26西瓜斤9哈密瓜斤27贡柑斤10沙糖桔斤28柚子斤11提子斤29荔枝斤12李子斤30西梅斤13金桔斤31黄皮斤14葡萄柚斤32火龙果斤15猕猴桃斤33葡萄斤16菠萝斤34杨桃斤17樱桃斤35芒果斤18草莓斤36甘蔗斤牛奶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1鲜牛奶盒4低脂牛奶盒纯牛奶盒5酸牛奶盒甜牛奶盒6调味牛奶盒干货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1燕麦片斤36猴头菇只无核红枣斤37金银花斤小米斤38红莲子斤4燕麦米斤39白莲子斤5紫菜斤40菊花斤序号品名单位序号品名单位6腐竹斤41白胡椒斤7海草斤42黑胡椒粉斤8肇实斤43鸡蛋花斤9白果肉斤44雪耳斤10扁豆斤45花旗参片斤11绿豆斤46木棉花斤12薏米斤47五指毛桃斤13大杞子斤48花旗参条斤14灵芝斤49荷叶斤15淮山斤50小麦斤16柴鱼斤51土茯苓斤17剑花斤52白芝麻斤18菜干斤53黑芝麻斤19老苞米包54云苓斤20瑶柱斤55巴戟斤21龙利叶斤56海底椰斤22蚝士斤57眉豆斤23淡菜斤58元肉斤24党参斤59川弓斤25黑豆斤60白芷斤26无花果斤61蜜枣斤27沙参斤62赤小豆斤28玉竹斤63川贝斤29红豆斤64桂皮斤30鸡骨草斤65笋干斤31冬菇斤66杜仲斤32白背木耳斤67黑米斤33云耳斤68晚籼米斤34干茶树菇斤69丝苗米斤35花生肉斤70珍珠米斤36核桃肉斤71油黏米斤37陈皮斤72香米斤粮油、调味酱料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商品名称1糕点粉2精面粉3淀面4糯米粉5粘米粉6栗粉7栗粉8白冰糖9冰糖片10红片糖11幼糖12幼砂糖13淡奶油14高糖酵母15白芝麻16面包改良剂17蜜糖18白奶油19黄奶油20马蹄粉21猪油22茄汁23全麦粉24南乳25鲜生抽26精制白米醋27生粉28炼奶29冰花酸梅酱30原油晒豉31臭粉序号商品名称32食粉33花生油34腐乳35白糖36草菇老抽37鲜味生抽38上等蚝油39黄豆酱40盐焗鸡料41柱候酱42黑芝麻仁43鸡粉44黑椒汁45紫菜46一品鲜生抽47叉烧酱48XO酱49凝胶粉50双效泡打粉51淡奶油52鹰唛炼奶53三花植脂奶54糕粉55糯米56方糖57榨菜58阳光姜豉59调和油60甜醋61铲花白巧克力62食用盐639分白色纸杯序号商品名称64圆形锡盏65油纸66沙律酱67龟苓膏粉68糯米粉69面粉70鱼罐头71沙司72剁椒酱73蒜蓉辣椒酱74桂林风味酱75大红浙醋76肉松77麦芽糖78金标生抽79花生酱80菜籽油81士面82米粉83蛋挞皮84椰浆85豆瓣酱86奶酱87干贝素88奶粉89豆豉酱90散淀面91赤砂糖92麦片93花生酱94食粉95陈醋序号商品名称96玉米粒97玉米羹98麻油99红豆馅100龟苓膏101桂花糖102凝胶粉103芝麻油104金沙馅105烧烤汁106蛋糕油107五香粉四、商务要求(一)产品配送1、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1辆配送车辆,确保食材运输能力。2、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3、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4、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交货期、交货地点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食材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收货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2、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3、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三)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2、对食品检查如下:①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②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编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有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四)送货及验收方式1、检验流程一是要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4、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能按时配送及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采购费用和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五)售后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按时按量送货上门;2、所提供食材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而且在配送时间上除非有不可抗力,完全实现零延误配送,而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不能按时运达,需及时通知采购人;3、遵守采购人辖区内和内部的规章制度,如:噪声污染、地面保洁等,不得干扰采购人的内部事务。4、要了解和熟悉采购人的情况,掌握其运作规律,订货规律,用料规律。如送货时间、上班时间、收货时间、开饭时间、干货库存情况,菜式品种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与采购人沟通并协商落实。5、采购人临时加单急用品种或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退换货的品种都必须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落实,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达。6、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有质量争议可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六)应急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采购及配送环节应急处理措施、公共卫生与恶劣天气应急处理措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人员调配的异常处理方案),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需针对可能出现的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提供详尽、可操作性强的专项应对方案。明确事故初期的紧急响应程序,包括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可疑食品封存等具体措施,确保事态不扩大;内部报告与调查流程,规定清晰的信息报告路径、时限与责任人,确保信息在内部准确、快速地传递,并启动内部根源调查;制定与采购人、医疗机构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高效联动方案,明确沟通渠道、通报内容及协作职责;建立问题食材及成品的快速追溯体系,并说明一旦需要召回时的具体操作流程;事后复盘与改进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对事故原因的系统性分析,启动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2、应设立应急工作小组。提供小组的组织构成、核心成员名单、岗位职责分工及24小时联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指挥有力,行动高效。3、对于食品采购及配送环节应急情况要有对应的应急措施保障食材的正常供应。供应源头保障:针对供应商断供、临时退货等情况,提供替代供应商清单或启用备用供应商的快速启动机制,确保关键食材不缺货;物流运输保障:针对交通阻塞、恶劣天气等导致的运输中断,应预设替代运输路线、多式联运方案或本地紧急采购渠道;生产加工保障:针对作业现场停水、停电等突发状况,应配备应急发电机、储水设备等基础设施,并制定临时调整生产流程的方案,以最大限度保障供应。4、如遇采购人有食材紧急配送的需求,投标人需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强的紧急配送方案,确保及时供货。明确承诺紧急订单的响应时效;建立分级响应机制,针对不同紧急程度配置相应资源;设立专属服务团队,实现与采购人的点对点高效对接;并预设多种灵活配送路径,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克服困难,实现及时供货。5、投标人需针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及极端天气(如暴雨、台风等)可能造成的冲击,提供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建立专岗,负责实时追踪、解读并确保内部操作符合政府及卫生部门的最新政策指引;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监测与报告制度,制定关键岗位轮班计划,开展应急培训,确保员工有处理经验,并迅速进行彻底清洁消杀,确保配送全流程安全可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明确无接触配送、车辆设备强化消毒、路线动态优化等具体措施的执行标准;设立与采购人的专属沟通渠道,承诺定期通报服务状态、潜在风险及应对进展,确保信息透明、协作顺畅。(七)定价方式1、所有配送食品价格参照开放广东网站https://gddata.gd.gov.cn/opdata/index?chooseValue=collectForm&id=3070221200020%2F000196公布的“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的平均零售价格执行,以最新一季度公布的价格作为下个月结算定价,所有食品的结算价格均以结算定价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若菜篮子价格中没有的所配送食品价格或结算定价较市场价浮动较大,则以双方参考采购人所在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相关食品上个月28日当天平均零售价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确定。因节假日或采购人工作安排缘故,此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后,每月调查日期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公布的品种价格=“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最新一季度公布价格×中标折扣率。“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未公布的品种价格=周边肉菜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相关食品上个月28日当天平均零售价×中标折扣率。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中标折扣率=85%”,则“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公布的品种价格=“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最新一季度公布价格(结算定价)×85%,“肇庆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未公布的品种价格=周边肉菜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相关食品上个月28日当天平均零售价×85%。结算定价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根据结算定价对比市场价格当月平均价的浮动率,单价在10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30%,单价在10元以上的食品原料涨跌度达到20%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2、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所有食材品种。3、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货款金额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4、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5、供货价格须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八)付款方式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2、合同期内结合中标人当月报价,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核价的单价为准,所有品种的结算定价由供、需双方对市场价格进行联合调查并对价格协商后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货款原则上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公式:结算总价=各类食品结算定价×投标折扣率×各类食品的月供货数量-结算月因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根据食材配送考核办法)应当扣减的服务费用。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20号前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报送采购人核对,25号前凭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一般情况下,采购人确认的收货清单等及有效完税发票给采购人有关部门作为支付依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内部财务制度进行支付,付款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该付款期限从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以转账的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中标人。(九)检验及费用负担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2、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3、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4、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5、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来源清晰,须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十)退出机制1、试用期不通过的。2、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后自然退出。3、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4、中标人在合同期间,不定期考核第一次不合格,采购人责令整改;不定期考核第二次不合格,采购人发出警告通知;不定期考核第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不定期考核合格分数≥80分)5、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食材,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6、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7、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8、原中标人达到退出机制条件时,采购人将重新启动采购工作,由新的中标人继续保障后续的配送服务。(十一)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相关的追溯管理能力,做好食材溯源管理,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贴好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姓名的标签。2.投标人如在本项目成为中标人,应承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期限须覆盖合同期间。(十二)考核制度1、考核办法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即基础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出现各种违规行为(详见食材配送核表)扣减一定分值,每月得分将作为该月结算的重要依据。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的属不合格,在当月应付服务费用中扣减2000元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可因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相应修订。2、考核指标食材配送考核表投标人名称评价时间供货管理供货月份评价指标指标说明得分(满分100分,每个单项分可累扣,扣完为止。)备注送货及时性(满分20分)要求按时送货: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食堂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2、送货迟到,且耽误食堂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3、送到食品,装箱脏乱差,影响食品卫生、质量,每次扣2分。食品数量(满分20分)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1分;2、±10%±20%,每次扣3分。食品规格(满20分)要求食品规格符合条件:送来食品规格与订购规格不符合的,每次扣2分。食品价格(满分20分)要求定价合理:是否依时报价,是否存在临时补货食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每次扣分2分,最高扣分20分。服务态度(满分20分)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1、服务态度一般,但有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2、服务态度一般,且有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综合评价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投标报名登记表,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以下所有资料)
项目编号
GDZY26CGQ003
购买文件日期
2026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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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 投标方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