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垃圾外运及处置招标公告(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



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
二、项目编号:  ZBCG-2026-003    
三、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331,118.90元(含税金9%)(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壹仟壹佰壹拾捌元玖角整,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1,331,118.90元(含税金9%)(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壹仟壹佰壹拾捌元玖角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1,221,210.00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壹仟贰佰壹拾元整,增值税金额为¥ 109,908.9 元(大写)壹拾万零玖仟玖佰零捌元玖角整。(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690.04平方米。
拟本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装卸、运输、消纳等全部清运相关工作。工程量为施工总建筑面积135690.04平方米。
六、工程范围:
6.1、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6.2、施工界面:
所述的垃圾为施工现场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木板、砖渣、混凝土块、零散砂浆块、其它垃圾等建筑垃圾。
七、承包方式: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
八、服务期: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01月14日15时50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15时50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5、本工程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专业分包单位需要提供合同总额 / %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设立(详见合同条款约定第十二条)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
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   /    ;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
联系人:姚工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8666881674                   传真:0769-39009090
挂网文件-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0日     

工程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一建筑垃圾清运采购控制价招标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范2将编制人编制时间:2026年1月上日2学审核人审核时间:25年1月5日年月日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限价费用汇总表序号费用名称控制价招标限价(元)投标报价不含税(元)投标报价含税(元)备注1工程费用1,331,118.901,331,118.90汇总报价小写:0.00大写:零元整建筑垃圾清运报价表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元)1垃圾外运及处置m213569091221210税金9%109908.9含税合计1331118.9备注: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的建筑垃圾、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要求将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2、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全部工作;3、乙方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4、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
工程

采 购 控 制 价

招 标 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
限价费用汇总表

序号
费用名称
控制价
招标限价
(元)
投标报价 不含税
(元)
投标报价 含税
(元)
备注

1
工程费用

汇总报价
小写:

0

大写:

零元整

建筑垃圾清运报价表

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元)

/
6000
nan

1
垃圾外运及处置
m2
135690

0

税金
0.09
0

含税合计
0

备注: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的建筑垃圾、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要求将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2、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全部工作;
3、乙方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
4、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

采购文件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编号:ZBCG-2026-003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至:投标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二、项目编号:ZBCG-2026-003三、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331,118.90元(含税金9%)(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壹仟壹佰壹拾捌元玖角整,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1,331,118.90元(含税金9%)(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壹仟壹佰壹拾捌元玖角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221,210.00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壹仟贰佰壹拾元整,增值税金额为¥109,908.9元(大写)壹拾万零玖仟玖佰零捌元玖角整。(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五、工程概况: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690.04平方米。拟本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装卸、运输、消纳等全部清运相关工作。工程量为施工总建筑面积135690.04平方米。六、工程范围:6.1、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6.2、施工界面:所述的垃圾为施工现场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木板、砖渣、混凝土块、零散砂浆块、其它垃圾等建筑垃圾。七、承包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八、服务期: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01月14日15时50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15时50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十、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5、本工程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专业分包单位需要提供合同总额/%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详见合同条款约定)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设立(详见合同条款约定第十二条)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联系人:姚工邮政编码:523000联系方式:18666881674传真:0769-39009090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10日第二部分投标前须知一、投标人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应是公司库内的合格供应商。或当投标人为采购人供应商库外单位时,应经过采购人采购小组在合作意愿、公司实力、团队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合格后,方可接受其投标。5、凡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半年内被采购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经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二、踏勘现场:该项目需进行踏勘现场,请投标人于不少于投标截止日期一个日历天之前联系采购人到实地踏勘考察并领取现场踏勘证明。如因投标人于本采购开标前未到现场踏勘,不得参与投标。三、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结算原则:(详见第五部分合同文件)五、工程付款方式:(详见第五部分合同文件)。六、投标文件份数: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包含签字盖章版PDF扫描投标文件、报价清单Excel版本,以U盘存储提交),技术部分由中标人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后提供给采购人。七、定标方式:最低价法(有效标中不含税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八、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九、如需勘察现场请联系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邓轶超15707698582十、否决投标规定:(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装订的;(2)未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附件资料、签字和盖章的;(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5)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6)投标文件没按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格式要求编写。(不可装订与该项目无相关的资料)投标文件里有出现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标记;(7)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时,投标人更改或删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内的项目或工程量,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缺页;(8)在开评标过程中,若采购人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可能明显存在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十一、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再重新采购:(1)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2)国家、省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采购失败情形。出现上述情形后,,由采购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采购作出延缓采购工作或转为谈判(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2个)、直接委托(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1个)等方式。谈判程序为: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并进行二次报价,谈判过程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它信息。谈判定标方式:最终价低者(不含税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十二、报价相同情况处理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报价时,则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直至确定有且仅有一家投标人为最低报价,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建筑垃圾清运)1、采购标的内容: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地点:东莞市寮步镇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邓轶超157076985822、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装卸、运输、消纳等全部清运相关工作。工程量为施工总建筑面积135690.04平方米。3、本次采购的工程范围:3.1、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3.2、施工界面:所述的垃圾为施工现场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木板、砖渣、混凝土块、零散砂浆块、其它垃圾等建筑垃圾。3.3、安措费:含安措费,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工完场清、现场行政部门检查相关工作等)3.4、项目住宿:项目部不提供住宿,需自行考虑。3.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3.6、项目要求:1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部工作;2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3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4需确保消纳场手续齐全,严禁随意倾倒。5接到通知24小时内将指定的垃圾清运处置完毕。6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7现场需一名现场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驻场。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商务部分采购人:投标人:(盖公司法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报价人:,(盖公司法人公章)日期:2026年01月xx日附件2: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年月日。(不少于90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身份证号码:2025年12月xx日附件4: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投标函致: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根据你方采购工程项目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的{采购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采购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采购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以含税总价为¥,(含%税),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不含税价为¥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作为该工程的投标报价,按上述采购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原则、付款方式、工期500日历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4、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公司法人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项目负责人(拟派驻):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注:1、本投标函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2、大写金额数字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填写。附件6:报价总表报价总表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限价费用汇总表序号费用名称控制价招标限价(元)投标报价不含税(元)投标报价含税(元)备注1工程费用1,331,118.901,331,118.90汇总报价小写:0.00大写:零元整品牌响应:/投标人:,(盖公司法人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1、本投标函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2、大写金额数字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填写。)附件7:工程量清单(另详附件三)附件8: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复印加盖公章)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东莞市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如有)。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截图示例(须可见公司全称):/query/ybnsrzgcx返回首页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91441900198026176K纳税人名称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验证码baoc评价重置查询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资格类型认定有效期起认定有效期止191441900198026176K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05-019999-12-31291441900198026176K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2016-05-019999-12-31附件9:其他资料(如有)(1)企业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作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可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要求提交);(2)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备注:上述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辅助说明材料,均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第五部分合同样本甲方合同编号:[2026]城工合字[]号乙方合同编号: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包方(甲方):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签约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签订日期:2026年01月xx日发包方(甲方):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就乙方清运甲方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以下简称垃圾)及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1.1、甲乙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合同交易全过程中不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人员索取或要求任何条件。1.2、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处理本协议约定垃圾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将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义务。1.3、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清运本协议约定垃圾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进行再处理本协议约定垃圾的条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检验报告等真实有效。1.4、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在清运本协议约定垃圾后,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1.5、乙方同意,如发生下述情形即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1.5.1、乙方因合并、收购、重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被解散、清算、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时;1.5.2、乙方发生更名、地址变更等情形;1.5.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乙方因承担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责任,被采取诉前保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以致对企业整体财产产生不良影响和威胁,且此种影响和威胁不能在发生后的30天内圆满消除的。第二条:垃圾名称及价格2.1、本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2.2、本合同含税总价为¥元(含9%税),大写:人民币,;不含税价为¥,元;大写:人民币,;税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具体如下:建筑垃圾清运报价表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元)1垃圾外运及处置m2135690税金%含税合计备注: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的建筑垃圾、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要求将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2、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全部工作;3、乙方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4、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2.3、乙方同意并知悉:本合同所述的垃圾均为甲方日常生产产生的木板、砖渣等建筑垃圾,并不具有一般性商品的特性,本合同标的以其实际产生状态为准。第三条:垃圾的处理及要求3.1、垃圾的处理的频率,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1)项履行:(1)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将甲方指定的垃圾清运处置完毕。(2)乙方每日到甲方处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乙方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3.2、项目要求:(1)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部工作;(2)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3)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4)需确保消纳场手续齐全,严禁随意倾倒。(5)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6)未约定事宜以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第四条:合同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期限自项目部下达载明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第五条:款项结算与支付5.1、本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月结方式支付工程款,每月支付合同额的【5%】,工程完工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80%】,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书60天完成结算审核,经甲方复审的结算价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事宜并提供材料商结算清单以及劳务结算清单起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100%,乙方根据最终结算价及累计收款多退少补。5.2、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5.3、乙方出现如下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自动解除。5.3.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5.3.2、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频率清运建筑垃圾的;5.3.3、乙方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甲方环境污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5.3.4、乙方因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甲方损失的;5.3.5、乙方进行违法活动的。第六条:安全条款: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场需知,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场区内应遵守甲方所有管理规章制度。6.2、乙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他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场区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限速行使,运输车罐体、送料管、油箱等密闭安全可靠,无滴漏、废气溢出隐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在甲方场区造成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负赔偿责任。6.3、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对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6.4、在甲方的垃圾清运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清运垃圾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除非乙方能证明甲方有过错的,甲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7.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及对外转让本协议的权利义务。7.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协议,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时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在垃圾清运现场及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因装卸、处置垃圾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2、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履行。8.3、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主张权利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9.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条:补充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协议份数及填写要求11.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有肆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1.2、双方填写本协议时应字迹清楚、明确,凡有涂改处无效第十二条其他约定/附件(共3件)附件一:阳光合作协议附件二:用户需求书附件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栏)甲方:乙方: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附件一阳光合作协议甲方: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于2026年01月xx日签署了《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东实集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格供应商。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东实集团举报邮箱:dgsyxf@163.com东实集团举报电话:0769-28820703(周一至周五9:00-12:00和14:00-18:00)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收,邮编523000。三、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6年01月xx日签约日期:2026年01月xx日附件二用户需求书1、采购标的内容: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地点:东莞市寮步镇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邓轶超157076985822、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装卸、运输、消纳等全部清运相关工作。工程量为施工总建筑面积135690.04平方米。3、本次采购的工程范围:3.1、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3.2、施工界面:所述的垃圾为施工现场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木板、砖渣、混凝土块、零散砂浆块、其它垃圾等建筑垃圾。3.3、安措费:含安措费,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工完场清、现场行政部门检查相关工作等)3.4、项目住宿:项目部不提供住宿,需自行考虑。3.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3.6、项目要求:8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部工作;9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10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11需确保消纳场手续齐全,严禁随意倾倒。12接到通知24小时内将指定的垃圾清运处置完毕。13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14现场需一名现场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驻场。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建筑垃圾清运报价表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元)1垃圾外运及处置m2135690税金%含税合计备注: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的建筑垃圾、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要求将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2、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全部工作;3、乙方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4、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采购文件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编号:ZBCG-2026-003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至:投标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2、项目编号:ZBCG-2026-003三、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331,118.90元(含税金9%)(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壹仟壹佰壹拾捌元玖角整,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1,331,118.90元(含税金9%)(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壹仟壹佰壹拾捌元玖角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221,210.00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壹仟贰佰壹拾元整,增值税金额为¥109,908.9元(大写)壹拾万零玖仟玖佰零捌元玖角整。(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五、工程概况: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690.04平方米。拟本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装卸、运输、消纳等全部清运相关工作。工程量为施工总建筑面积135690.04平方米。6、工程范围:6.1、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6.2、施工界面:所述的垃圾为施工现场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木板、砖渣、混凝土块、零散砂浆块、其它垃圾等建筑垃圾。七、承包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八、服务期: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01月14日15时50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15时50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十、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5、本工程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专业分包单位需要提供合同总额/%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详见合同条款约定)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设立(详见合同条款约定第十二条)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联系人:姚工邮政编码:523000联系方式:18666881674传真:0769-39009090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10日第2部分投标前须知一、投标人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应是公司库内的合格供应商。或当投标人为采购人供应商库外单位时,应经过采购人采购小组在合作意愿、公司实力、团队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合格后,方可接受其投标。5、凡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半年内被采购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经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二、踏勘现场:该项目需进行踏勘现场,请投标人于不少于投标截止日期一个日历天之前联系采购人到实地踏勘考察并领取现场踏勘证明。如因投标人于本采购开标前未到现场踏勘,不得参与投标。三、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结算原则:(详见第五部分合同文件)五、工程付款方式:(详见第五部分合同文件)。六、投标文件份数: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包含签字盖章版PDF扫描投标文件、报价清单Excel版本,以U盘存储提交),技术部分由中标人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后提供给采购人。七、定标方式:最低价法(有效标中不含税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八、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九、如需勘察现场请联系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邓轶超15707698582十、否决投标规定:(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装订的;(2)未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附件资料、签字和盖章的;(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5)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6)投标文件没按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格式要求编写。(不可装订与该项目无相关的资料)投标文件里有出现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标记;(7)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时,投标人更改或删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内的项目或工程量,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缺页;(8)在开评标过程中,若采购人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可能明显存在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十一、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再重新采购:(1)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2)国家、省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采购失败情形。出现上述情形后,,由采购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采购作出延缓采购工作或转为谈判(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2个)、直接委托(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1个)等方式。谈判程序为: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并进行二次报价,谈判过程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它信息。谈判定标方式:最终价低者(不含税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十二、报价相同情况处理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报价时,则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直至确定有且仅有一家投标人为最低报价,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第3部分用户需求书(建筑垃圾清运)1、采购标的内容: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地点:东莞市寮步镇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邓轶超157076985822、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装卸、运输、消纳等全部清运相关工作。工程量为施工总建筑面积135690.04平方米。3、本次采购的工程范围:3.1、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3.2、施工界面:所述的垃圾为施工现场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木板、砖渣、混凝土块、零散砂浆块、其它垃圾等建筑垃圾。3.3、安措费:含安措费,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工完场清、现场行政部门检查相关工作等)3.4、项目住宿:项目部不提供住宿,需自行考虑。3.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3.6、项目要求:1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部工作;2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3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4需确保消纳场手续齐全,严禁随意倾倒。5接到通知24小时内将指定的垃圾清运处置完毕。6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7现场需一名现场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驻场。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商务部分采购人:投标人:(盖公司法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报价人:(盖公司法人公章)日期:2026年01月xx日附件2: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年月日。(不少于90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身份证号码:2025年12月xx日附件4: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投标函致: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根据你方采购工程项目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的{采购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采购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采购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以含税总价为¥(含%税),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不含税价为¥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作为该工程的投标报价,按上述采购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原则、付款方式、工期500日历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4、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公司法人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项目负责人(拟派驻):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注:1、本投标函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2、大写金额数字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填写。附件6:报价总表报价总表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限价费用汇总表序号费用名称控制价招标限价(元)投标报价 不含税(元)投标报价 含税(元)备注1工程费用1,331,118.90 1,331,118.90 汇总报价小写:0.00 大写:零元整品牌响应:/投标人:(盖公司法人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1、本投标函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2、大写金额数字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填写。)附件7:工程量清单(另详附件三)附件8: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复印加盖公章)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东莞市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如有)。3、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截图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截图示例(须可见公司全称):/query/ybnsrzgcx返回首页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91441900198026176K纳税人名称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验证码baoc评价重置查询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资格类型认定有效期起认定有效期止191441900198026176K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05-019999-12-31291441900198026176K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2016-05-019999-12-31附件9:其他资料(如有)(1)企业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作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可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要求提交);(2)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备注:上述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辅助说明材料,均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第五部分合同样本甲方合同编号:[2026]城工合字[]号乙方合同编号: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包方(甲方):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签约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签订日期:2026年01月xx日发包方(甲方):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1、乙双方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就乙方清运甲方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以下简称垃圾)及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1.1、甲乙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合同交易全过程中不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人员索取或要求任何条件。1.2、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处理本协议约定垃圾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将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义务。1.3、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清运本协议约定垃圾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进行再处理本协议约定垃圾的条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检验报告等真实有效。1.4、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在清运本协议约定垃圾后,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1.5、乙方同意,如发生下述情形即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1.5.1、乙方因合并、收购、重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被解散、清算、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时;1.5.2、乙方发生更名、地址变更等情形;1.5.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乙方因承担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责任,被采取诉前保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以致对企业整体财产产生不良影响和威胁,且此种影响和威胁不能在发生后的30天内圆满消除的。第二条:垃圾名称及价格2.1、本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2.2、本合同含税总价为¥元(含9%税),大写:人民币;不含税价为¥元;大写:人民币;税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具体如下:建筑垃圾清运报价表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元)1垃圾外运及处置m2135690税金 %含税合计备注: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的建筑垃圾、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要求将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2、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全部工作;3、乙方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4、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2.3、乙方同意并知悉:本合同所述的垃圾均为甲方日常生产产生的木板、砖渣等建筑垃圾,并不具有一般性商品的特性,本合同标的以其实际产生状态为准。第三条:垃圾的处理及要求3.1、垃圾的处理的频率,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1)项履行:(1)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将甲方指定的垃圾清运处置完毕。(2)乙方每日到甲方处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乙方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3.2、项目要求:(1)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部工作;(2)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3)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4)需确保消纳场手续齐全,严禁随意倾倒。(5)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6)未约定事宜以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第四条:合同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期限自项目部下达载明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第五条:款项结算与支付5.1、本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月结方式支付工程款,每月支付合同额的【5%】,工程完工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80%】,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书60天完成结算审核,经甲方复审的结算价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事宜并提供材料商结算清单以及劳务结算清单起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100%,乙方根据最终结算价及累计收款多退少补。5.2、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5.3、乙方出现如下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自动解除。5.3.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5.3.2、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频率清运建筑垃圾的;5.3.3、乙方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甲方环境污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5.3.4、乙方因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甲方损失的;5.3.5、乙方进行违法活动的。第六条:安全条款: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场需知,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场区内应遵守甲方所有管理规章制度。6.2、乙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他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场区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限速行使,运输车罐体、送料管、油箱等密闭安全可靠,无滴漏、废气溢出隐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在甲方场区造成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负赔偿责任。6.3、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对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6.4、在甲方的垃圾清运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清运垃圾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除非乙方能证明甲方有过错的,甲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7.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及对外转让本协议的权利义务。7.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协议,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时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在垃圾清运现场及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因装卸、处置垃圾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2、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履行。8.3、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主张权利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9.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条:补充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协议份数及填写要求11.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有肆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1.2、双方填写本协议时应字迹清楚、明确,凡有涂改处无效第十二条其他约定/附件(共3件)附件一:阳光合作协议附件二:用户需求书附件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栏)甲方:乙方: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附件一阳光合作协议甲方: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于2026年01月xx日签署了《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东实集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格供应商。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东实集团举报邮箱:dgsyxf@163.com东实集团举报电话:0769-28820703(周一至周五9:00-12:00和14:00-18:00)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收,邮编523000。三、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6年01月xx日签约日期:2026年01月xx日附件二用户需求书1、采购标的内容: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地点:东莞市寮步镇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邓轶超157076985822、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装卸、运输、消纳等全部清运相关工作。工程量为施工总建筑面积135690.04平方米。3、本次采购的工程范围:3.1、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3.2、施工界面:所述的垃圾为施工现场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木板、砖渣、混凝土块、零散砂浆块、其它垃圾等建筑垃圾。3.3、安措费:含安措费,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工完场清、现场行政部门检查相关工作等)3.4、项目住宿:项目部不提供住宿,需自行考虑。3.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书面确认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移交业主后3.6、项目要求:8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部工作;9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10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11需确保消纳场手续齐全,严禁随意倾倒。12接到通知24小时内将指定的垃圾清运处置完毕。13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垃圾的清运处置,应将当日的垃圾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14现场需一名现场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驻场。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建筑垃圾清运报价表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元)1垃圾外运及处置m2135690税金 %含税合计备注: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的建筑垃圾、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要求将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2、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全部工作;3、乙方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4、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
工程

采 购 控 制 价

招 标 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
限价费用汇总表

序号
费用名称
控制价
招标限价
(元)
投标报价 不含税
(元)
投标报价 含税
(元)
备注

1
工程费用
1331118.9
1331118.9

汇总报价
小写:

0

大写:

零元整

建筑垃圾清运报价表

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建筑垃圾清运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元)

/
6000
nan

1
垃圾外运及处置
m2
135690
9
1221210

税金
0.09
109908.9

含税合计
1331118.9

备注: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的建筑垃圾、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要求将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2、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政府部门规定的垃圾清运车,用于清运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产生的所有垃圾),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酒水降尘、运输到相应垃圾堆放场地、消纳处理等全部工作;
3、乙方须保证垃圾清运及处理完成后的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确保现场不造成任何污染。
4、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费用,固定总价已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垃圾消纳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外运及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