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配电工程 泵房土建工程招标公告(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6)
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12
项目概况
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00-02461
项目名称: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5612
最高限价(元):1395612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内容为泵房土建工程、泵站安装(配电房设备及线缆、配电房安装工程等)、电缆井及电力外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5月2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 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留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备好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或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系方式:
0418-622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
阜蒙县文化路155-3门
联系方式:
0418-2715150
邮箱地址:
DZQZLN@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账户名称: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
301279716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电话:
0418-271515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阜新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39.561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8-2715150
采购单位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6228118
代理机构名称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阜蒙县文化路155-3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2715150
附件:
附件1
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泵站配电工程(1).doc
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项目编号:JH25-210900-02461采购单位: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编制单位: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4第三章服务需求4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2第五章评审办法5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2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900-02461项目名称: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1,395,612.00元最高限价:1,395,612.00元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泵房土建工程、泵站安装(配电房设备及线缆、配电房安装工程等)、电缆井及电力外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5月2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留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备好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或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联系方式:0418-6228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地址:阜蒙县文化路155-3门联系方式:0418-2715150邮箱地址:DZQZLN@163.com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账户名称: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账号:3012797164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女士电话:0418-2715150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联系人:曲先生电 话:0418-6228118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地 址:阜蒙县文化路155-3门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418-2715150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否1.3.5.1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R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395,612.00元最高限价:1,395,612.00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R不组织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R不需要提供演示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 0 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 户 名: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玉龙新城支行账 号:210501690041000008144、保证金退还方式: 原渠道返还、退还时间从其相关规定。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8-27151506、其它:请投标人在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中附言栏内标注项目简称及标包号,汇款后可致电代理公司查询。磋商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在线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留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递交2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存档。递交方式:现场/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14门(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位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人 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按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95%收取,收费标准具体如下:项目类型100万元以下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5000万元0.5-1亿元1-5亿元货物类1.5%1.1%0.8%0.5%0.25%0.05%服务类1.5%0.8%0.45%0.25%0.1%0.05%工程类1.0%0.7%0.55%0.35%0.2%0.05%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不包括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合理低价的编制和中标价格修正等与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费用。2)付费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代理合同中具体约定。3)收费方法:按差额累进法计费,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中标(成交)金额大小可上下浮动20%;特殊行业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计算基数: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标段(标包)的中标(成交)额为计算基数。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账户名称: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账号:301279716465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文件要求及格式,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418-2715150 通讯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14门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温馨提示一、电子评审1.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报价提交,若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报价提交时间超过30分钟,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因电子CA种类比较多,代理机构提供电子设备可能造成无法解密情况,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设备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投标人可以进行远程解密。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留授权人的联系电话。4.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建议使用CA签章,签章情况遵循各CA平台规则,如使用扫描件形式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并确保图片清晰,上传时投标人有自检功能,如因图片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备份文件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6.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人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无法上传的情况可以换台设备或者更换网络环境尝试下载。8.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投标人,并做好记录存档。9.具体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二、不要求投标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采用非现场方式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采用非现场方式参加开标会议的需进入腾讯会议(会议号:8666087358,入会密码:88888)进行磋商环节的磋商,并以邮箱的方式递交磋商记录表。三、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供应商需确保在开标时能够及时进行报价解密及二轮报价,可在开标时备好笔记本电脑、CA锁或安排专人配合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开标顺利进行。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所承担的工程规模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建市[2007]171号《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文件。★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8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2.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3.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5.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3%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6.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10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3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1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无需提供)3报价一览表12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35商务条款偏离表14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7备份件承诺函16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72项目管理机构183主要人员简历表1942023年1月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情况表20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21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2.1.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1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文档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2.2.格式12报价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响应总价项目经理计划工期项目地点质量标准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辽宁政府采购网 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4,包含工程计价文件封面、工程计价文件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工程计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等;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4要求。3、根据造价软件生成自拟格式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5月2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合格★4付款方式及条件:(1)确定结算价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进行结算审核。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确定本项目合同价格。(2)付款:①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②结算后,拨付至结算总价的98%;③剩余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支付;④如发生合同价款减少现象,应酌情减少进度款支付款额;⑤最终合同结算价格以审定价格为准。(3)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网银等方式。★5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6缺陷责任期:不少于1年,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总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达到本合同要求,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7热线支持:7*24小时(提供电话号码)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12 )小时内到达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3.格式16备份件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出现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情形,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8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9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建造师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2.4.格式202023年1月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元)质量标准完成时间注:1、超出三年(2023年1月至今)的业绩合同视为无效。2、后附供应商以往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21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我公司以认真阅读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并在此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成交),我公司将自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三章采购需求2.5.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2)采购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3)采购内容:泵房土建工程、泵站安装(配电房设备及线缆、配电房安装工程等)、电缆井及电力外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5月2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5)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合格。2.6.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不少于(1)年,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7.三、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总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达到本合同要求,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2.8.四、付款方式及条件(1)确定结算价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进行结算审核。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确定本项目合同价格。(2)付款:①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②结算后,拨付至结算总价的98%;③剩余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支付;④如发生合同价款减少现象,应酌情减少进度款支付款额;⑤最终合同结算价格以审定价格为准。(3)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网银等方式。2.9.五、验收办法及标准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2.10.六、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泵房土建工程、泵站安装(配电房设备及线缆、配电房安装工程等)、电缆井及电力外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1)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内容;2)本工程清单不含其它不可预见项目。3.清单编制依据: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阜新市相关文件及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一八公园泵站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国家规范等。4.本清单仅作为采购工作的依据。5.未尽事宜,均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报价说明1.报价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关于报价的规定。2.报价应参照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结合本企业定额及工程具体情况自主报价。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风险等全部费用,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4.材料价格取定:所有材料、设备价格均为至施工现场价格(含运输损耗和采购保管费),投标报价中的设备、材料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其税金在不含税工程造价后按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统一计取。5.各项费用计取标准:(1)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费用标准的最低费率,供应商在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2)规费:供应商在报价时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及企业缴纳支付情况,自行确定。(3)工程项目附加税费: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确定。(4)税金: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有关规定计取。6.工程量清单中如设有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定材料设备价格的,报价中必须按清单中所列的金额报价。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采购人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在措施项目费中已考虑的费用,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单价中无须考虑。8.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供应商报价前必须详细审阅图纸,对所提供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工程内容、施工工艺、工序完全了解。工程量清单中关于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的描述只是方便供应商进行报价,其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不一致时,以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为准。9.报价必须与工程项目总价一致,所有报价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10.工程量清单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名和盖章。11.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不得更改及删除,填写文字要清晰,不得涂改。12.其它未尽事宜,均按采购文件执行。(三)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3.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4、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5、比较及评价5.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工程最后报价的3%(3-5%)(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3%。6.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8、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4.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1.1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1.13.1.按要求提供1.14.2.合法有效1.151.161.1731.1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1.19.1.按要求提供1.20.2.合法有效1.211.221.23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1.24.1.按给定格式填写1.25.2.按规定签章1.261.271.28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1.29.1.按给定格式填写1.30.2.按规定签章1.311.321.3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4.1.信息完整1.35.2.按规定签章1.361.371.38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以所属日期为判定依据))1.39.1.按要求提供1.40.2.合法有效1.411.421.43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以所属日期为判定依据)1.44.1.按要求提供1.45.2.合法有效1.461.471.48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9.1.信息完整1.50.2.按规定签章1.511.521.5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4.1.按给定格式填写1.55.2.按规定签章1.561.571.581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9.1.按给定格式填写1.60.2.按规定签章1.611.621.63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64.1.按要求提供1.65.2.合法有效1.661.671.6813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69.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701.711.72结论1.731.741.751.76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响应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无需提供)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报价一览表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8.3.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3.3.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商务条款偏离表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8.3.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2.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331.341.357备份件承诺函1.36.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7.3.按规定签章1.381.391.408响应报价1.41.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2.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431.441.45结论1.461.471.481.49注:《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4.2.附件3评分细则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价格部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技术部分(68)总体施工组织布置规划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提供的总体施工有具体的布置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审:①方案中有规划内容;②方案中有质量目标、人员配备情况;③方案中工期时间节点清晰;④方案中有安全目标;⑤方案中总体规划操作性强、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对以上①-⑤项内容进行打分,具体如下:1、分项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的每项得3分;2、分项内容完整,存在缺陷的每项得1.5分;3、未提供分项内容、分项内容不完整或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形,则分项得0分。4、本项最多得15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空洞、重复赘述内容多实操性不大,仅用于增加文字篇幅;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15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提供的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审:①施工方法科学,有详尽的文字说明;②施工方法能够指导施工、能满足项目需求;③技术措施具有实践性;④对项目重点和关键问题有解决方法;⑤对难点方面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对以上①-⑤项内容进行打分,具体如下:1、分项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的每项得3分;2、分项内容完整,存在缺陷的每项得1.5分;3、未提供分项内容、分项内容不完整或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形,则分项得0分。4、本项最多得15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空洞、重复赘述内容多实操性不大,仅用于增加文字篇幅;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15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审:①组织机构人员到位,满足施工需求;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③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保证项目进展顺利;④严格按照工期节点完成工作内容;⑤有工程整体的施工进度和措施。对以上①-⑤项内容进行打分,具体如下:1、分项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的每项得2分;2、分项内容完整,存在缺陷的每项得1分;3、未提供分项内容、分项内容不完整或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形,则分项得0分。4、本项最多得1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空洞、重复赘述内容多实操性不大,仅用于增加文字篇幅;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10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提供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审:①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原则;②能保持工地清洁,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③有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与奖惩措施等规章制度;④能做到“工完场清”有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⑤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目标。对以上①-⑤项内容进行打分,具体如下:1、分项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的每项得2分;2、分项内容完整,存在缺陷的每项得1分;3、未提供分项内容、分项内容不完整或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形,则分项得0分。4、本项最多得1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空洞、重复赘述内容多实操性不大,仅用于增加文字篇幅;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10拟投入的施工机具设备情况及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提供的设备配备计划及其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审:①保证充足、齐全的机械设备;②满足施工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需要设备配备计划安排;③机械设备、车辆等设备有详细的工作安排;④保证在使用高峰时不会因为某部分设备损坏而造成停工;⑤有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维修与保养的说明。对以上①-⑤项内容进行打分,具体如下:1、分项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的每项得2分;2、分项内容完整,存在缺陷的每项得1分;3、未提供分项内容、分项内容不完整或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形,则分项得0分。4、本项最多得1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空洞、重复赘述内容多实操性不大,仅用于增加文字篇幅;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10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能够对主要的、关键的风险因素做出正确分析及评估,使项目实施的主要风险降低:①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②建立完善的项目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③施工现场配备应急处理时需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④提供合理化建议,能够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对以上①-④项内容进行打分,具体如下:1、分项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的每项得2分;2、分项内容完整,存在缺陷的每项得1分;3、未提供分项内容、分项内容不完整或存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形,则分项得0分。4、本项最多得8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空洞、重复赘述内容多实操性不大,仅用于增加文字篇幅;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8商务部分(2分)企业业绩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合 计-100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文本为参考格式,最终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确定的合同文本为准)1、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配电工程 泵房土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