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 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系统及后勤智能监控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6)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PCCS002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系统及后勤智能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贰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此次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二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部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②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苏州路东街789号
联系方式:0991-781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联系方式:0991-522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慧婷、唐江邻、甘甜
电 话:0991-522168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发布版).doc837.4K
D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6PCCS002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合同条款25第五章评审办法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一、资格证明文件44二、商务文件44三、技术文件70四、其他资料7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6PCCS002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9万元/年最高限价:9万元/年采购需求: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系统及后勤智能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此次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二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部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时,下午12:00至23:59分(北京时间)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磋商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②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服务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苏州东街789号项目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991-7819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项目联系人:龚慧婷、唐江邻、甘甜项目联系方式:0991-52216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PCCS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内容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系统及后勤智能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万元/年;供应商磋商总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此次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二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部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5响应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磋商,供应商磋商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2)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叁份、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格式为PDF,U盘存储)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7★磋商有效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90天(日历日)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9磋商时间、磋商地点磋商时间:2026年01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址: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磋商活动10评审办法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在通过初步审查,且提供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价格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800.00元(壹仟捌佰元整)供应商应于2025年01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网银、电汇、保函等方式,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提交。开户名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支行账号:107685372797行号:104881005046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响应文件无效,且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简称+磋商保证金+三部)”,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 第14.1款)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③联系部门: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④联系电话:0991-5221688 ⑤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业务三部13★合同履约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14★服务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满半年支付50%维保费,满一年支付50%维保费。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数量调整供应商磋商总报价的±10%,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十一项《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18政府采购政策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19在评审过程中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磋商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成交的,或者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0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2、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及索引目录。3、电子标书加盖法人章的两种方式:一种为法人(或负责人)电子章;另一种为纸质手写版盖章后扫描,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在评审时均予认可。4、潜在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6、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5763。7、开标/磋商注意事项:(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且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2)开标时请使用您本次加密使用的CA进行解密;开标密码时需使用CA的密码,并确保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密码。(3)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4)开标解密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开标评标】菜单—【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当天开标的项目。21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60%执行(以成交金额×合同履约期限作为计算基数)。1.1.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1.2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3本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采购项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1.4.3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4.4服务地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4.5服务内容、质量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4.6响应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采购范围2.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4.采购项目实施要求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采购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2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供货服务计划。5.合同履约期限及服务地点5.1合同履约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服务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8.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合格供应商的条件9.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磋商。9.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9.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7具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9.3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9.3.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9.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9.3.3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9.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项目采购”项下的“获取采购文件”自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9.5供应商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10.联合体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的,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联合体视为无效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7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0.1.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10.1.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2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4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磋商后通过本须知11.1所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本须知11.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将对其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2.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2本次磋商的最小单位是标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内容磋商,不得部分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12.3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4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本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构成。12.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磋商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采购项目中均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12.6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加“★”等的条款,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2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4事实依据;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4.2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14.4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介发布更正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以“更正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4.5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4.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最新的更正公告,并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查看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15.磋商报价15.1本采购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磋商报价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5.3磋商价格应包括:价格部分是对磋商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价格的体现。★15.3.1磋商报价按照年度服务费报价,磋商报价为含税价,应是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及所需的全部服务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视为已考虑在协商总报价中。15.3.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他内容除外)。★15.3.3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格式进行填报,未按照要求填报,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5.3.4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加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报价,在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后,由磋商小组开启二次报价,各供应商须在二次报价开启后的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系统进行二次(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系统内及时填报二次报价的,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示:开标/磋商时,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账号内的站内信;项目授权代表的手机短信(系统会推送短信至项目授权代表的手机)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16.磋商保证金16.1磋商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16.3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6.4竞争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16.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6.7.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6.7.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8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6.8.1供应商须给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行号)16.8.2成交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除16.8.1项要求外,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成交供应商电子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及PDF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特殊说明:成交供应商须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验收书》原件壹份(及复印件壹份加盖成交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7.磋商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磋商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磋商答疑会及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在磋商截止前对项目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概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20.响应文件编制的依据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1.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1.1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磋商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5)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21.2商务部分:(1)响应书(2)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3)明细报价表(4)实质性响应一览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资料应清晰反映服务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信息。如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含:首页、采购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供应商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7)履约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如有)(8)拟投入服务人员一览表(9)服务承诺(10)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21.3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21.4其他资料22.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2.1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其中,第21.1(1)—(6),第21.2(1)—(5)、第21.3(1)-(2)为必备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2.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合同等磋商要求的证明资料,均使用复印件,特别说明为原件的除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且内容须清晰可辨。22.4响应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分标项的,供应商须针对本单位所投项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并单独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响应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2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23.2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叁份、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格式为PDF,U盘存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响应文件的提交2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2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5.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评审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审,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6.迟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绝接受,采购人对于逾期未上传到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2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7.1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在政采云平台上随时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修改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的指定位置。(五)开标/磋商28.开标/磋商28.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远程开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磋商会议,并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磋商唱标、二次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8.2开标/磋商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六)磋商小组与评审29.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9.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数量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9.2磋商小组主任由磋商小组成员推举产生,并与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29.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9.4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9.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七)授予合同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成交的标准30.1.1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0.1.2具有良好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0.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30.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1.授予合同的准则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八)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32.1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九)合同的签订33.合同的签订33.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成交项目。33.3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3.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5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介上进行采购合同公告。(十)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3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约定的内容对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服务数量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成交服务价结算。(十一)质疑与投诉35.质疑与投诉35.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5.2.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联系人电话;35.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2.3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2.4事实依据;35.2.5提起质疑的日期;35.2.6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章。35.2.7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35.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35.3.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3.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35.3.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35.3.4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5.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十二)履约担保36.履约担保3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2履约担保采用下列36.2.1方式36.2.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保函;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36.2.3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6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成交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十三)其他37.成交服务费37.1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60%执行(以成交金额×合同履约期限作为计算基数)。3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于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运维的处理方式1.电话服务:遇到系统故障或技术问题时进行电话沟通操作指导。2.远程支持:电话沟通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远程技术处理。3.现场服务:派工程师前往现场解决问题。现场服务包括现场故障的排除、系统恢复等。二、运维服务内容(一)信息化咨询1.及时对影响到应用系统平稳作业的问题解答与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2.及时解决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见的操作问题或疑惑。3.及时收集使用方反映的系统缺陷及建议,及时进行设计、开发优化系统。(二)数据处理支持1.及时处理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错误。2.基础档案数据更新,及时维护变更系统内基础档案数据(如科室新增停用、地点电话信息变化、工作人员离职账号停用、维修耗材库数据更新、设备巡检基准调整等)。(三)预防性巡检维护1.硬件巡检:每两月安排一次运维人员进行现场巡检和预防性维护。2.软件巡检:每月对系统进行巡检测试一次,保障系统正常使用,系统服务、应用软件安装、PC端系统设置。3.软硬件的巡检汇总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规定的人员或地点进行存档。(四)硬件故障诊断及处理1.维保期内对于反馈或者季度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硬件故障及时响应并维修。2.维保期内,为保障系统正常的不间断使用,对主要硬件及配件进行备货。3.发生智能监控相关的设备拆卸、设备恢复调试、点位新增,需要维护方外派人现场处理策划方案,确认需额外采购设备。4.硬件故障需要采购设备的由维保方承担。(五)系统安全服务与升级1.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及时进行处理。2.上级网络信息安全部门针对信息网络安全检查时,发现的相关问题,按照要求进行及时处理解决,并提供整改报告。3.信息系统的服务是与整个系统相关的,维护服务必须保证系统的一致性与稳定性。4.对系统的每一次改变或是升级都必须对需求进行检查。5.每年至少对系统完成一次大版本优化升级。(六)系统业务培训针对服务期间修改/升级的软件功能提供培训服务,对专职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其能很好的掌握监控系统的功能。(7)提供原厂服务。(八)招标方提出的合理需要,中标方均要满足。三、运维服务响应时间(一)软件类维保方在接到院方用户的服务请求或系统软件故障后,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问题较为严重且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在72小时内提供替代方案。(二)硬件类维保方在接到院方用户的故障报修后,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判断故障类型为硬件必须现场处理的问题时,维保方于72小时内赶到现场,展开维修。四、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合同期:贰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签订后,满半年支付50%维保费,满一年支付50%维保费。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此次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二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部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如下:“(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各供应商自行确定企业类型,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章合同条款(具体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说明:合同期为贰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编号: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甲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乙方: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系统及后勤智能监控系统维保提供授权及运行维护服务,合同履约期限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从202年月日起至202年月日止,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上述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行及维护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明确,甲方除支付上述合同约定的款项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款项。1.合同介绍1.1甲方甲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789号联系人 电话 1.2乙方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手机 2.乙方服务内容2.1项目服务范围2.1.1系统维保范围:2.1.1.1软件维保:2.1.1.2硬件维保:2.1.2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1.3服务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数据维护、软件更新、知识库更新及许可证服务。2.1.4定期分析系统整体建设情况,针对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对各项功能的性能、效能的优化。2.1.5对系统使用中的问题和需求及时处理并反馈,保证系统业务工作顺畅进行。对系统使用科室提出的关于系统使用、操作流程等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2.1.6对系统现有功能模块的维护,对错误数据、程序BUG进行修复和优化,及时处理信息系统临时出现的紧急问题,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2.1.7每两月安排一次运维人员进行现场巡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并解决。2.1.8每半月对系统各子目录集核对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并出具核对报告2.1.9每年提供至少一次的现场巡检调优服务,并出具巡检报告。2.1.10对系统涉及的第三方软件开发商做好相应的程序排错等配合工作。2.1.11保证使用科室的数据安全和数据真实性,让其更好地开展合理用药管理工作。2.2人员及服务要求2.2.1要求安排专门的工程师为我院后勤信息系统的维护服务。2.2.2提供全年7*24小时故障服务受理,提供专业的电话支持,如发生重大事故,工程师必须保证2小时内恢复正常业务。2.2.3安排的服务工程师要求熟悉我院后勤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有一定的咨询服务能力及软件研发能力。2.2.4医院通过电话、微信、QQ、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服务方须在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如遇到售后工程师无能力解决,需安排其他技术人员技术处理及解决问题。2.3服务方式2.3.1热线支持:要求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医院提供技术问题解答服务,服务时间:每周7*24小时服务。2.3.2远程维护:要求技术人员能够通过向日葵、Todesk等工具远程协助医院解决问题。2.3.3现场维护:系统出现的问题如需工程师现场解决,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安排原厂工程师上门服务。3.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3.1合同金额3.1.1服务费:元/年。3.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上述合同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维保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明确,甲方除支付上述费用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款项。3.2支付方式3.2.1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满半年支付50%维保费,满一年支付50%维保费。3.2.2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先提供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2.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状态或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使甲方获悉,否则甲方不对乙方迟延收到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其他操作中发生任何数据丢失或导致设备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2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遵守国家、自治区关于互联网络及设备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管理规定和安全规范。如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遭受处罚的,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承担全部罚款等责任。4.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知晓的甲方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加以利用或泄露,乙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以及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终止(无论任何原因终止)之日后直至甲方公开宣布解密之日一直有效。4.4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除解决系统及设备故障外,还应提供全面的预防性维护服务。4.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外包其服务。4.6甲方提出的合理需要,中标方均要满足。5.不可抗力5.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5.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5.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5.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5.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双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6.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6.1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服务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应尽职尽责,如乙方服务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每发生一次,乙方需承担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6.2乙方工程师资质、服务技术能力,应经甲方考核确认,乙方提供服务的工程师达不到甲方要求并拒绝更换工程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还未支付的合同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6.3若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或因乙方提供服务发生不良事件导致甲方其他设备及系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甲方评估确定。6.4乙方必须遵守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及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中的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6.5乙方损坏甲方的配件、材料、设备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具体价格以甲方购买票据为准。6.6服务期内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维护、调试服务,如果不能按约提供服务的,每次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可先行从即将支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6.7乙方在执行合同时所接触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设备密码等一系列保密项时,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告他人或是泄露资料,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保密条款执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6.8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6.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如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6.10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或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出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质押、出让)金额20%。6.1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服务的每次扣除200元。7.不可抗力7.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7.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7.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双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8.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9.其他约定事项9.1和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往来函件(包括传真件、电子邮件、信函、微信聊天记录等)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无效。9.2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承诺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或由双方协商解决。9.3本合同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10.合同有效期及确认10.1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贰年内有效。10.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3本合同尾部的双方联系方式及地址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如有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当日向对方书面通知,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相对方按合同尾部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及附件)甲方(章):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乙方(章):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789号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991-7968008电话: 传真:0991-7968008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30705601040004288行号:103881000662账号: 行号:签订日期:2026年 月 日1.2.第五章评审办法1.评审说明1.1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加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报价,在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后,由磋商小组开启二次报价,各供应商须在二次报价开启后的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系统进行二次(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系统内及时填报二次报价的,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在二次报价过程中若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委托磋商小组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3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2.评审2.1本次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且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2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磋商小组每个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满分15分,商务部分满分为4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45分。供应商各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2.3评审办法附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纳税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其他近半年内的完税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附有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提供的全部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附有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有有效的《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的签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报价响应文件针对同一种服务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磋商报价未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服务范围及合同履约期限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范围及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付款方式响应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未出现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出现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情形;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详细评审价格评审(15分)磋商报价得分(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保留两位)商务部分(40分)业绩(0-8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以提供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计分。履约服务能力(0-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20000 IT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认证证书,且证书清晰可辨,否则评审时不予计分。拟投入服务人员(0-10分)①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证书的,得2分;近两年内具有2个(含)以上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加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合同或验收报告或项目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能够反映项目经理身份的证明文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不全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均不计分。②项目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不全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评审时均不计分。说明:同一服务人员多个证书的按一项计分。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0-14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及时性(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响应时间及到达现场的时间等)、可行性,以及售后服务的保障措施、可操作性等,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②方式;③售后人员;④故障应急预案;⑤响应时间;⑥后续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上述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以上任意一种情形。(2)供应商能够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服务得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彩色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0-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含①培训目标;②软件产品安装部署培训;③操作及运维培训;④培训考核;⑤培训讲师安排(具有企业培训师证书)等进行综合评审:上述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培训要求,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内容存在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说明:“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以上任意一种情形。技术部分(45分)项目实施方案(0-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项目需求分析;②服务总体计划;③组织和管理方案;④各岗位人员配置、分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上述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以上任意一种情形。维保方案(0-2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护方案,包含①常规技术支持方案;②日常例行巡检方案;③系统缺陷修复服务方案;④系统优化服务方案;⑤业务支持服务方案;⑥系统版本升级服务方案;⑦数据维护服务方案;⑧系统网络维护方案;⑨系统安全维护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上述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得27分;内容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存在瑕疵扣1.5分,扣完为止;说明:“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以上任意一种情形。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方案(0-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包含①项目进度控制措施;②服务管理制度规范;③项目风险及控制方案;④信息安全保障措施;⑤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等进行评审:上述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无缺陷,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以上任意一种情形。2.4响应文件的澄清及算术性修正2.4.1对于响应文件在政采云平台中编制时出现上传对应模块错误行为,视为细微瑕疵,不影响项目正常评审。磋商小组也可通过在线质询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澄清答疑,要求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补正,但其澄清答疑不得改变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4.2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对评审中磋商小组书面提出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以采用在线质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4.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视为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一)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五)最后报价出现明显填报错误,经磋商小组同意允许修正的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线澄清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磋商小组的权利3.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2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4磋商小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排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4.评审过程的保密4.1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5.定标原则5.1磋商小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将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5.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1.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递交人(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章):年月日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四)磋商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二、商务文件(一)响应书(二)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三)明细报价表(四)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六)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七)履约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如有)(八)拟投入服务人员一览表(九)服务承诺(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三、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偏离表(二)服务方案四、其他资料2.一、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电子公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电子公章)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采购人名称):对于贵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单位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声明不实,我单位愿意放弃本次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电子公章)(1)须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或近半年的完税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所有服务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承接。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中小企业声明函》务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供应商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勾选企业类型。6.成交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随采购结果公告一并公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所属行业: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反面)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的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磋商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磋商保证金提供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为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行为,不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及其他关联关系。二、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磋商;不使用具有串标嫌疑、关联关系的公司参与磋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邮箱、电话号码、高管人员一致等);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磋商;不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成交。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若在磋商过程中发现其他供应商或相关方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积极配合调查。四、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自愿放弃成交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磋商保证金。同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不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三、尊重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磋商,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磋商,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成交。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愿接受检验检测报告的问题;不存在提供虚假的合同业绩及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的问题;处罚。供应商对所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绝不存在提供虚假的认证证书、不存在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问题;不存在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六、积极推动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采购活动。七、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磋商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二、商务文件(一)响应书响应书(采购人):我们收到你们(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采购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⒈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采购服务,磋商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详见明细报价表。⒉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采购项目。3.我方承诺合同履约期限按照执行。4.我方承诺付款方式按照执行。5.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6.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号采购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采购”的情形。7.我方承诺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有要求)。如果我方违约,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成交并选择其他成交单位。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成交单位。10.我方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响应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90天。11.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12.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参与供应商成交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13.我们愿按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14.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成交服务费。15.该响应书在本次采购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做任何更改和变动。16.所有有关本响应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供应商:(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二)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PCCS002单位:元/年采购内容合同履约期限年度服务费备注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系统及后勤智能监控系统维保服务磋商总报价(大写)注:1、在《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中,按供应商须知15.3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磋商总报价为年度服务费,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三)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PCCS002单位:元序号分项名称分项报价备注1234………合 计 注: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2、供应商须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四)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PCCS002序号条款序号磋商条款响应条款或响应页码响应/偏离…注:1、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加“★”条款的响应,如有偏离,其响应文件无效。2、本表中未列明条款或内容与响应文件正文不一致的,均以正文为准。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PCCS002序号条款序号磋商条款响应条款响应/偏离…注: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表用户名称联系电话合同履约期限备注备注:每项业绩须附证明资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评审时不予计分。如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含: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供应商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履约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如有)(八)拟投入服务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服务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证书专业主要资历、经验备注注:1、本项目一旦我单位成交,将配备上述项目管理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采购人及联系电话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工作经验证明文件等。(九)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包括开标、评审、中标公告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响应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采购人):为促进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和公平竞争,有效制止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预防和遏制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我单位特作以下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将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活动等。如存在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参与资格,若为预中标或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并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供应商如提供的服务涉及快递和包装,须提供《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3.1.三、技术文件(一)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PCCS002序 号条款磋商规格响应规格是否偏离备注12345……..说明: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4.四、其他资料1.供应商账户信息:账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账户名称:税号:地址及电话: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行号:2.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综合管理平台维保 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系统及后勤智能监控系统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