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 铁路信号机构招标公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煤电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铁路信号机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12
投标截至时间:2026-01-18 14:00:00
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就十二局哈密煤电铁路专用线项目铁路信号机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煤矿铁路专用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境内,专用线自既有哈罗线巴特车站站房对侧罗中咽喉引出,以一组反向曲线偏向东南走行,设大南湖煤矿站,车站末端设置环形装车线。线路长度5.383km,本项目主要承担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煤矿发送煤炭运输任务,功能定位是:为企业货运服务的铁路专用线。电厂铁路专用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境内,专用线自既有哈罗铁路花园子站站房对侧北端咽喉引出后转向东行进至电厂,设大南湖电厂站。线路正线全长4.866km。本项目主要承担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所需的煤炭运输任务,项目的功能定位是:为企业货运服务的铁路专用线。
主要施工内容有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场站工程、房建工程及站后三电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其它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铁路信号机构
矮二显BA
架
2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神公司哈密煤电公司铁路专用线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花园乡工业园区
2026年1月25日
2
铁路信号机构
高进站复示3灯
架
5
3
铁路信号机构
高柱进路信号机U空HU+YB+B空
架
2
4
铁路信号机构
矮五显出发L空U BH
架
3
5
铁路信号机构
高四显出发LH -UB
架
1
6
铁路信号机构
高二显预告LU
架
3
7
铁路信号机构
高五显进站UL/HU-YB
架
3
8
铁路信号机构
高三显出发HLB
架
2
9
铁路信号机构
矮三显出发HLB出发
架
15
10
铁路信号机构
矮五显出发L空L BH
架
4
11
铁路信号机构
高四显出发LH -LB
架
2
12
铁路信号机构
高二显BA
架
3
13
铁路信号机构
高柱调车复示B
架
2
合计
66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提供的货物须符合通用技术条件(TB/T3242-2010)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最新相关国家标准。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说明、检测报告。
(三)合同交货计划: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交付。
(四)质保及售后服务:质保期为自货物到达工地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为采购方提供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免费更换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甲方在发现或提出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响应并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支持、故障排查或更换解决方案。
(五)验收要求:外观完好无损且附带有合格证、检测报告。包各方验收通过。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1)报价单价为固定单价。报价为货物的到站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出厂检测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风险费、税金、利润等。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单价及总价均保留两位小数。报价有效期:60天内有效。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铁建银信(%),兑付期限为: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其他(%)
票据贴息费用由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5% ,剩余20%材料款在甲方工程完工后支付,另外 5 %材料款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在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花园乡工业园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铁路信号机构须符合通用技术条件(TB/T3242-2010)的技术规格要求。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8日14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二局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天保智谷6号楼
联 系 人:牛工
联系电话:13835484298
电子邮件:94193103@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神公司哈密煤电公司铁路专用线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花园乡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杨芮栋
联系电话:17339875749
电子邮件:794199339@qq.com
2026年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 铁路信号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