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 测保招标公告(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



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1-0017 
项目名称: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固定价据实结算;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定价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市级或省内包车客运)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
注:
①投标人(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采购平台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办理;
③投标人(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02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采购平台-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6年2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收取。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10000元。
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2026年2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
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1、投标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
2、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b4b2380c-a51f-4591-95c2-aa59a86fbf82&activeId=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
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峨眉山市黄湾镇景区路二段179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1560813332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B座22楼2220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0833-2145521

附件下载

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1-招标文件-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0112-公告附件.pdf

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1-0017项目名称: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固定价据实结算;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定价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市级或省内包车客运)(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①投标人(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采购平台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办理;③投标人(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采购平台-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3、开标时间:2026年2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本项目收取。(一)投标保证的收取1、交纳金额:10000元。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2026年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2、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b4b2380c-a51f-4591-95c2-aa59a86fbf82&activeId=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峨眉山市黄湾镇景区路二段179号联系方式:何老师;1560813332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B座22楼2220号)联系方式:周女士;0833-2145521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招标文件采购人: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方法第八章采购合同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项目名称: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固定价据实结算;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定价要求”。三、采购包数:共1包。四、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采购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补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市级或省内包车客运)。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注:投标人报名前可在采购公告页面免费查看该项目招标文件。(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参与《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项目的供应商请注意,若已在同一项目的首次招标中购买过zbid招标源文件,当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时,平台不再重复收费。供应商只需重新获取本次采购的zbid招标源文件,即完成本次报名。(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不低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02日9:30(北京时间)。(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开标时间:2026年2月02日9:30(北京时间)。(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次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人的方式: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峨眉山市黄湾镇景区路二段179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560813332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B座22楼2220号)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3-2145521十、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2村过十一、开评标阶段供应商操作参考示意图:第一步:登录采购平台后,点击“投标系统”;第二步:点击“我参与的项目”,进入对应项目;我参与的项目投标人首页项目名称进行中E已完成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2采购项目号:CGPT-XM-JZXIP-HW-202411-0035村过名称:保证金0002采购人:测试企业贰111采购内春:货物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20:14进入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1采购项目号:CGPT-XM-JZXTP-HW-202411-0034标段名称:测保证金货物0001采购人:测企业111采购内资:货物采购方式:意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0155进入共2条挂第三步:点击“开评标阶段”,方可查看报价>。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固定价据实结算;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定价要求”。【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注:投标人须按照“报价承诺函”要求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固定价据实结算;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定价要求”。【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注:投标人须按照“报价承诺函”要求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罚。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投标人进行处罚。5.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投标人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4失信投标人管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以采购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一、保证金的收取(一)实质性要求1、交纳金额:10000元。2、投标人须在2026年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6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b4b2380c-a51f-4591-95c2-aa59a86fbf82&activeId=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833-2145521。9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后,由中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中标通知书。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2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653元/家。2、账户信息:登陆→投标系统→中标(招标结果)通知书→查看→支付信息。3、中标人在对公转账交纳时,务必在备注栏准确填写支付信息中自动生成的交易编码。交易编码若出现未填、漏填或错填情况,系统将无法匹配对应项目,造成交费失败。缴费完成后,中标人可通过交费信息页面的“缴纳流水”栏目,查询确认交费是否成功。交费成功后,方可查看中标通知书。特别事项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取,代理机构与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项目资金代收代退委托书》,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代理机构的请款要求进行划转,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出具。13关于本招标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确定。本招标文件标注有“(实质性要求)”或“★”标识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3本项目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是指具备相应生产、销售等资质,能够提供市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4“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签到、在线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2.5“电子评标”是指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3.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产品要求、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6.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须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并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4投标人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次公开招标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对照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针对综合评分明细表所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实质性要求的审查内容。10.4评分表中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涉及外文的,需提供原版证书复印件,并公证翻译为中文,未公证翻译的视为无效材料,作不得分处理。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5投标人应对本条款作全面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六章,严格执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6.1本项目收取。16.2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16.3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16.5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16.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中标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8.1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编制子系统,使用该系统编制投标文件。注:在线编辑投标文件步骤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5554e66-e66a-4306-a9f4-3c8e2ba07916&activeId=6。18.2投标人应按照该系统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8.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18.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9.投标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19.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加密提交。19.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20.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0.3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0.4投标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0.5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开标和中标21.开标及开标程序21.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流标处理。21.2开标前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参与开标。21.3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①授权解密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自动解密程序。②未授权解密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4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3.中标通知书2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4确认中标结果后,代理机构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4.签订合同24.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4.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8.1本项目不收取。28.2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3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29.合同备案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上传至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30.履行合同30.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31.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1.2符合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要求;31.3符合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承诺。32.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七、纪律要求33.评标活动纪律要求(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34.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34.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人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3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5.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招标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涉及本项目的质疑期限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1、报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合格投标人对开评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开评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合格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二)对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的确认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等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三)投标人的询问、质疑须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不接受电话、邮件等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四)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签署。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质疑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投标人权利失效和其他损失。九、其他36.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除了需要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提供前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扫描件);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1-5项任意一项资料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4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公司的也可提供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扫描件,其他组织形式的,可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印章的设立登记资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1-2项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6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6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7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市级或省内包车客运)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0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已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时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1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2、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第四章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序号审查项目通过条件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采购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如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为保证峨眉山旅游接待工作,实现“和谐、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为来峨眉山旅游的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方便的乘车环境,参考往年游客数量及派车数据,采购人本次计划采购15家(含)-20家(含)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调度计划完成接送游客工作。2、本项目已完成第一次采购,第一次中标人共15家;根据原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确定需要补充采购,即在第一次采购的基础上补充采购至18家(含)-20家(含),故本次拟补充采购3家(含)-5家(含)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调度计划完成接送游客工作。★二、服务内容要求(一)定价要求1、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采购,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只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采购人根据运营线路分段计价;票价如下:序号运营线路票价单价1报国寺——雷洞坪(单程)35元/人2报国寺——万年寺(单程)12元/人3报国寺——五显岗(单程)10元/人4雷洞坪——万年寺(单程)25元/人5雷洞坪——五显岗(单程)26元/人6报国寺——零公里(单程)16元/人7零公里——雷洞坪(单程)15元/人8零公里——万年寺(单程)6元/人9零公里——五显岗(单程)9元/人10万年寺——五显岗(单程)6元/人2、车辆放空补助序号线路补助标准1报国寺——雷洞坪(单程)120元/趟2五显岗——雷洞坪(单程)120元/趟3万年寺——雷洞坪(单程)120元/趟4报国寺——五显岗(单程)80元/趟5报国寺——万年寺(单程)80元/趟6报国寺——零公里(单程)80元/趟7零公里——雷洞坪(单程)80元/趟8五显岗——零公里(单程)80元/趟9万年寺——零公里(单程)80元/趟10五显岗——万年寺(单程)30元/趟11往返放空按车辆往返满载结算价格的30%计算3、应急运输保障补助采购人将参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5年道路春运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交函【2015】97号)文件要求,对从各市(州)统一调集的应急运输车辆给予相应的补助;相关补助规定如下:3.1补助发放原则根据车辆增援期间运营收入(单车平均收入)、省内可用运力紧张程度、车辆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对客服务满意度等因素予以发放,确保公平合理。3.2补助发放范围一)乐山市以外运输企业的非乐山籍车辆。二)座位数在22座以上,车型为中型中级以上,车辆外观和内饰整洁、无明显破损的车辆。三)省内可用运力紧张时,乐山市内运输企业长期在外地运营的车辆。3.3补助发放办法一)按实际有效运营天数发放,原则上不超过5天。二)第一天入驻并进行外检的车辆予以发放当天补助。三)按运力安排到位齐全,但因天气或游客出行减少未能参与运营的车辆予以发放当天补助。3.4不予以发放补助的情况一)省内可用运力不紧张,乐山市内运输企业调派的乐山籍和非乐山籍车辆不发放补助。二)省内可用运力不紧张,乐山市以外运输企业调派的乐山籍车辆不发放补助。三)22座以下(含)车辆不发放补助。四)未按要求第一天入驻并外检的车辆不发放第一天补助。五)未完成一天往返运输任务的增援车不发放当天补助。六)增援期间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故障等原因,并经报备登记未能参与增援任务的车辆,不发放当天补助。七)未经允许,擅自参与或更换车辆的,不发放补助。八)未经报备,增援期间无故停运一天以上(含)的车辆,不发放所有补助。九)凡出现重大违规的增援车不发放所有补助(危险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拒载甩客且造成游客投诉、路单造假、酒后驾驶、传播损害公司或景区形象的信息、造成省级以上投诉等)。3.5补助发放流程一)趟次结算后,采购人通过对增援车单车收入、发班原始清单、请休假、修车等记录进行对比,按管理办法进行梳理,拟定增援车补助发放明细,形成补助发放建议。二)由采购人组织召开补助发放工作会,决议后,由采购人单位财务部审核规范后执行。三)由采购人通知各中标并提供服务的增援车公司开具发票并推进转款程序。(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1、根据采购人要求派出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援车辆并为每辆增援车配备一名驾驶员,驾驶员的工资、社保、意外险、工伤事故、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劳资纠纷、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妥善处理。驾驶员须持《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上岗,准驾车型需与车辆车型一致;所有增援车辆及驾驶员统一接受采购人管理及调度,随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援车辆”指:车身长度不超过9米(含)的车辆】2、增援车辆需求采购人将根据当日车辆运行计划和游客流量情况,结合天气和景区道路等因素,安排增援车辆的排班和调度。本次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的派车数量,没有最低派车量。3、增项服务3.1为保证旅游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履约过程中,如采购人的车辆使用需求超过了中标人备案的车辆数量,在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中标人外派增援车辆;所有外派增援车辆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并完成备案。3.2在履约过程中,允许中标人提供使用“分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参与增援派车;若使用“分公司”的车辆,在参与增援派车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分公司”与总公司存在隶属关系的证明及总公司有权调配的证明材料。“分公司”的增援车及相应驾驶员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备案。3.3外派增援车辆的管理办法、费用标准、补助(如涉及)与其余中标人相同,结算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本采购项目相关规定结算。(2)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1.1每一名投标人需投入自有车辆的总数量为至少5辆(含)。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中标后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履约过程中,在保证投入车辆总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更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车辆并完成备案。1.2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名下所有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车辆信息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名下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车辆,采购人均有优先使用权,在采购人需要时,中标人应及时派车。中标人必须如实提供车辆信息,采购人将保留向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的权利,履约过程中,一经查实发现中标人隐瞒车辆信息,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若有合同尾款或未支付款项,将全部不予支付。(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自拟)1.3中标人拟投入的增援车辆或中标人外派的增援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增援车辆应年检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保险齐全【保险至少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按车辆实际价值全额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司机和乘客、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按车辆实际价值全额投保)、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且在有效期内;车辆外观、内饰整洁,安全设施齐全,保持座位、冷暖空调等车内设施完好;增援车辆按时维护保养(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及时审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1.4车辆内部监控工作正常;中标人应对增援车辆进行GPS动态监控,采购人将每日对增援车辆GPS进行抽查。1.5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熟悉峨眉山景区道路及交通状况;驾驶员应掌握冰雪、山区道路安全驾驶等技能。在五一节、暑期、国庆节、春节前等所有必要时间,中标人应结合峨眉山景区道路及交通状况对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形成相关培训记录;其余时间不定期对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形成相关培训记录;除此外,中标人还应及时参加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1.6中标人应认真贯彻落实并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保证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1.7中标人须为增援车辆驾驶员购买关于从事驾驶员职业及用工所必要的相应保险。1.8中标人应指定专人与采购人对接,负责双方沟通及协调。专人专项负责项目运营协调、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司机管理、日常维护和运营管理工作,中标人需派驻现场协调人员予以保障。1.9中标人应自行负责和做好与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员工管理、车辆管理及纠纷处理的所有相关工作,不得因任何纠纷或诉讼仲裁等事项影响本项目履约,或给采购人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及不良舆论等,若因中标人导致的损失,应由中标人全部承担。1.10如发生与增援车辆相关的安全事故含第三方责任及车内人员的损害等责任时,所产生超过车险以外的经济责任由中标人全额承担。2、服务要求2.1中标人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机构,有符合企业经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营管理制度。2.2项目履约过程中,由中标人负责所有的行程安全责任。2.3项目履约过程中,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要求。3、派车时效要求3.1正常派车采购人根据车辆运行计划和游客流量情况,通知中标人派车;原则上,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前一天安排车辆和管理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车辆外检及其他准备工作。3.2紧急情况派车遇游客流量超出采购人预期或其他突发情况需要使用车辆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增援服务。原则上,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乐山市内车辆须在6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受派车任务,乐山市外车辆须在18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受派车任务;如遇特殊情况(如交通堵塞、封路等),报采购人同意后,可不按此时效执行。(3)考核管理办法1、车辆考核1.1增援车辆必须是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符合要求的报备车辆,未经报备的车辆私自进站应班,不予进行费用结算,并扣除投标人违约金2000元/台·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违约金5000元/台·次。1.2增援车辆外检、例检,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如有违反者扣除违约金200元/台·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1.3增援车辆在参营期间应保持车身内外干净、无异味,车容车貌整洁卫生,挡风玻璃无明显灰尘、水痕,且不能摆放除增援车标识牌以外的任何杂物,如有违反者扣除违约金200元/台·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1.4增援车应按照事先安排的进站批次依次进入站内,未接到进站通知私自开进站内的,扣除违约金200元/台·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不遵守站场管理规定的扣除违约金200元/台·次,如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1.5增援车辆必须开具车辆例检合格单后,才可驶入站台应班,未开具例检合格单应班或载人例检的车辆扣除违约金1000元/台·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6增援车辆行驶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如瞒报、迟报、谎报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造成道路拥堵、游客投诉及其他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台·次,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7增援车辆应确保车况良好,各项安全设施(防滑链条、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安全警示牌、淋水、缓速器、GPS设备等)齐备有效,如履约期间有损坏或遗漏未及时补齐,扣除违约金200元/台·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1.8收班后,增援车辆不得停放在站内,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台·次。1.9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派车,拒派车辆或故意拖延者,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达到3次(含),解除合同并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若有合同尾款,合同尾款将不予支付。1.10有上述任意情形,并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驾驶员考核2.1驾驶员必须是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并符合要求的才具备从事增援项目资格,一经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取消该驾驶员驾驶车辆增援资格并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且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2增援车驾驶员仪容仪表规范,统一着装、佩证,对游客服务时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人·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次,且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3严格遵守景区限速40KM/H规定、“六不出站”和严禁“三品”上车规定,严禁弯道超车、占道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要礼让行人和其他运行车辆,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驾驶员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4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应班秩序,不得出现带头起哄,不得私自拉客、拒载、挑客、甩客、不按路单填写线路行驶,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次,造成不良影响或游客投诉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且驾驶员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5不得与游客及其他驾驶员进行吵架、打架等不文明行为,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由当事人及所属公司自行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且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6不得与工作人员串通,虚填路线、乱填路单,违者扣除违约金2000元/人·次,并取消该驾驶员及驾驶车辆所有运营费用,且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7拾到游客遗失物品应及时上交办公室或调度室,如故意不上交或隐瞒实情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当该事件影响消除后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影响消除前该驾驶员及车辆不得提供服务并取消该驾驶员及驾驶车辆所有运营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2000元/人·次,且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8晚上按时休息,严防疲劳驾驶,不得打牌、喝酒和深夜外出,有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次,同时取消当次增援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且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9自觉维护景区形象和利益,违者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同时取消当次增援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2000元/人·次,且永久纳入峨眉山景区增援黑名单。2.10有上述任意情形,并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增援车公司考核3.1未经同意,擅自减少计划内增援车数量,违者扣除500元/台·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台·次。3.2不得私自安排增援车辆从事景区增援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违者扣除违约金1000元/台·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违约金2000元/台·次,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3未做好增援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向驾驶员传达景区各项规章制度和参营路线,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4未按时完善增援手续,如增援协议、自查报告、GPS监控管理函等,按照500元/项·次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1000元/项·次扣除,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且取消该中标人增援资格。3.5填报增援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车属公司、车龄、二维有效期、运营证有效期等),如虚报资料,按照500元/项·次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1000元/项·次扣除,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且取消该中标人增援资格。3.6积极配合采购人核实车辆违规违纪行为,拒不配合或故意拖延者,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次。3.7有上述任意情形,并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三、商务要求(合同条款)1、服务期限1.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1.2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排班和调度计划执行。2、服务地点峨眉山市(景区地点:报国寺至雷洞坪区域)3、结算与付款3.1结算程序1)据实结算;中标人提供服务后持行车路单到采购人指定部门开具结算单。2)结算价=结算单上的结算金额-中标人的考核扣款。3.2付款程序结算时,中标人持行车路单到采购人指定部门开具结算单,并按结算价金额向采购人开具当次请款等额增值税发票,待采购人审核完成后,由采购人进行公对公转账。本项目付款标准分为以下2种情形:1)第1种情形国庆、春节期间的费用,按付款流程执行后分2次付款。国庆增援结束后,采购人按国庆增援结算价92%支付;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增援任务,待次年春节增援结束后,采购人支付国庆增援结算价剩余8%。春节增援结束后,采购人按春节增援结算价92%支付;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增援任务,同年国庆增援结束后,采购人支付春节增援结算价剩余8%。2)第2种情形除国庆、春节外;其他时间的增援结束后,按付款程序由采购人进行公对公一次性全额转账。4、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项目,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须对单价进行承诺响应;本项目单价为包干价;包含人员工资、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各类车险(含第三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救援、燃油费、利润、税金等投标人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四、确定中标人的说明1、采购人本次拟补充采购3家(含)-5家(含)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3家且≤5家,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均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5家的,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推荐5家(含)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5家(含)以内的,采购人书面确定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人为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5家,采购人书面确定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的前5家(含)为中标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XX项目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目录请投标人自行编制……资格投标文件部分一、投标函XXX(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全面研究了“XX”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姓名)代表我方XXX(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要求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XX日历天。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七、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八、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标的物的所有内容、以及相关的保险、税费、人员工资、利润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十、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标的物,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追加的标的物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采购合同保持一致。十一、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投标人名称(签章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二、承诺函XXX(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填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我公司XX(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XX(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XX(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其他失信行为。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签章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涉及)XXX(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声明:XXX(公司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签章或盖章):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XXX联系电话: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提示:1、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无法定代表人的,可将法定代表人改为准许执业证明文件中的核定名称。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XXX(采购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签章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签章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六、其他材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其他投标文件部分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XXX包号XXX投标报价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一)定价要求”。服务期限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排班和调度计划执行。报价说明:投标人按照“报价承诺函”要求承诺即可,本项目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定价要求”。如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填写报价,投标人可填写: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一)定价要求”。投标人名称(签章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二、报价承诺函XXX(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全面研究了“XX”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招标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定价要求”执行并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定价要求如下:2.1票价如下:序号运营线路票价单价1报国寺——雷洞坪(单程)35元/人2报国寺——万年寺(单程)12元/人3报国寺——五显岗(单程)10元/人4雷洞坪——万年寺(单程)25元/人5雷洞坪——五显岗(单程)26元/人6报国寺——零公里(单程)16元/人7零公里——雷洞坪(单程)15元/人8零公里——万年寺(单程)6元/人9零公里——五显岗(单程)9元/人10万年寺——五显岗(单程)6元/人2.2车辆放空补助序号线路补助标准1报国寺——雷洞坪(单程)120元/趟2五显岗——雷洞坪(单程)120元/趟3万年寺——雷洞坪(单程)120元/趟4报国寺——五显岗(单程)80元/趟5报国寺——万年寺(单程)80元/趟6报国寺——零公里(单程)80元/趟7零公里——雷洞坪(单程)80元/趟8五显岗——零公里(单程)80元/趟9万年寺——零公里(单程)80元/趟10五显岗——万年寺(单程)30元/趟11往返放空按车辆往返满载结算价格的30%计算2.3应急运输保障补助采购人将参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5年道路春运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交函【2015】97号)文件要求,对从各市(州)统一调集的应急运输车辆给予相应的补助;相关补助规定如下:2.3.1补助发放原则根据车辆增援期间运营收入(单车平均收入)、省内可用运力紧张程度、车辆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对客服务满意度等因素予以发放,确保公平合理。2.3.2补助发放范围一)乐山市以外运输企业的非乐山籍车辆。二)座位数在22座以上,车型为中型中级以上,车辆外观和内饰整洁、无明显破损的车辆。三)省内可用运力紧张时,乐山市内运输企业长期在外地运营的车辆。2.3.3补助发放办法一)按实际有效运营天数发放,原则上不超过5天。二)第一天入驻并进行外检的车辆予以发放当天补助。三)按运力安排到位齐全,但因天气或游客出行减少未能参与运营的车辆予以发放当天补助。2.3.4不予以发放补助的情况一)省内可用运力不紧张,乐山市内运输企业调派的乐山籍和非乐山籍车辆不发放补助。二)省内可用运力不紧张,乐山市以外运输企业调派的乐山籍车辆不发放补助。三)22座以下(含)车辆不发放补助。四)未按要求第一天入驻并外检的车辆不发放第一天补助。五)未完成一天往返运输任务的增援车不发放当天补助。六)增援期间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故障等原因,并经报备登记未能参与增援任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客运车辆增援组织服务 测保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