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招标公告(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2026)



项目概况

受中共莆田市委党校委托,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350301]CGZX[GK]2026001、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4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CGZX[GK]2026001
项目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10,200.00元

采购包1(党校新校区家具):
采购包预算金额:12,710,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7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10800-组合家具
家具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12,710,2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后经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无未了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文件、闽财规【2024】3号文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不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的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1-13 至 2026-01-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04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6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
联系方式:15306023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20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94263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0594263971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13日

相关附件: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采购([350301]CGZX[GK]202600120260106001)-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采购备案编号:CGXM-2025-350301-01715[2025]01494项目编号:[350301]CGZX[GK]2026001采购人:中共莆田市委党校代理机构: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时间:2026年01月第一章投标邀请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5-350301-01715[2025]014942、项目编号:[350301]CGZX[GK]2026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文件、闽财规【2024】3号文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不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的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中共莆田市委党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邮编:351100联系人:王长宝联系电话:1530602336512、代理机构: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20政府采购中心邮编:351100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42639718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710,2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71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家具1.0012,710,200.00批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家具批元12,71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家具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前台(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2,250.00总价2办公椅(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1,200.00总价3床箱1(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915,800.00总价4床屏1(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533,570.00总价5床屏2(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20,400.00总价6床垫1(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366,320.00总价7床头柜(三栋学员宿舍楼)(样品2)核心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441,500.00总价8写字桌1(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723,000.00总价9写字椅(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212,954.00总价10行李架(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577,800.00总价11衣柜1(三栋学员宿舍楼)核心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2,568,000.00总价12衣柜2(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78,960.00总价13货架(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45,000.00总价14床箱2(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230,000.00总价15床屏3(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147,200.00总价16床垫2(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101,200.00总价17写字桌2(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165,600.00总价18休闲椅(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71,760.00总价19休闲圆桌(三栋学员宿舍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78,200.00总价20餐桌1(食堂楼)核心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255,600.00总价21餐椅1(食堂楼)(样品1)核心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408,960.00总价22职员桌(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9,000.00总价23办公椅(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4,800.00总价24方茶几(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591.00总价25钢制文件柜(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5,000.00总价26打饭桌(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4,400.00总价27餐桌椅(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套元64,000.00总价28餐桌2(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12,106.00总价29餐桌3(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6,600.00总价30餐椅2(食堂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28,000.00总价31前台(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2,250.00总价32办公椅(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4,200.00总价33职员桌(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7,500.00总价34钢制文件柜(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5,000.00总价35三人沙发(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16,212.00总价36单人沙发(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16,208.00总价37长茶几(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3,712.00总价38方茶几(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5,808.00总价39电视柜(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5,740.00总价40衣柜1(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68,000.00总价41床箱(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425,000.00总价42床屏(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272,000.00总价43床垫(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187,000.00总价44床头柜(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170,000.00总价45写字桌(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306,000.00总价46写字椅(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63,070.00总价47行李架(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306,000.00总价48衣柜2(木兰溪培训中心)核心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1,092,280.00总价49茶水柜(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272,000.00总价50吊柜(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255,000.00总价51休闲圆桌(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144,500.00总价52休闲椅(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132,600.00总价53鞋凳(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238,000.00总价54上下床(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10,000.00总价55货架(木兰溪培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15,000.00总价56主席台(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2,430.00总价57主席椅(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6,000.00总价58演讲台(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422.00总价59条台(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30,318.00总价60礼堂椅(教学楼一)(样品3)核心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119,040.00总价61多媒体讲台(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个元28,535.00总价62条桌(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200,376.00总价63会议椅(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把元188,468.00总价64储物柜(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组元27,300.00总价65主席桌(教学楼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参数要求提供报价张元4,260.00总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莆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2)其他:无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相关约定17.1.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1.2本国产品标准及政策要求(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②对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59.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19.50是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共65项产品,符合每一项产品的参数、材料、工艺要求的得分0.3分,正偏离不加分,满分19.5分。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或制造商自行承担。2、生产履约能力3.00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1.智能数控六面钻2.快速贴面生产线3.喷漆设备4.数控多轴榫槽机5.自动封边机6.立体烘干系统7.数控多轴榫槽机8.电脑裁板锯9.雕刻机10.焊接机器人系统11.弯管机12.六钻包双通道六面钻13.伺服节能注塑机14.冷轧成型机15.全自动上料激光切管机。每完整提供一项生产设备证明材料得0.2分,满分3分。注:一项完整的生产设备证明材料包括:①设备购置发票(购置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若发票中的设备名称与本项要求的生产设备名称不完全相同,功能相同或更强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设备的主要功能阐述以利于评标委员会判断。②设备使用运行中的实景照片至少一张。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原材料“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以下要求: 含水率≤8%、静曲强度≥13.5MPa、弹性模量≥2900MPa、内结合强度≥0.9MPa、表面胶合强度≥0.9MPa、密度≥0.8g/cm³、板面握螺钉力≥1100N、板边握螺钉力≥800N;表面耐香烟灼烧5级、表面耐干热5级、表面耐污染腐蚀5级、表面耐水蒸气5级、耐光色牢度5级;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率未检出、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甲醛释放量≤0.025mg/m³。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4、原材料“中密度纤维板”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中密度纤维板”符合以下要求: 分层、鼓泡或炭化、局部松软、板边缺损、油污斑点或异物、压痕等参数检验检测结果均为符合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要求;静曲强度≥25MPa,弹性模量≥2600MPa,内胶合强度≥0.5MPa,表面胶合强度≥1.0MPa,吸水厚度膨胀率≤8%,密度≥0.7g/cm³;甲醛释放量≤0.025mg/m³,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抗菌性能-抑菌率≥90%,抗菌防霉性能-防霉菌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中密度纤维板”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中密度纤维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5、原材料“实木多层板”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实木多层板”符合以下要求: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检测中包含规格尺寸、公称厚度范围、胶合板垂直度偏差、胶合板边缘直度偏差、胶合板平整度偏差,外观质量检测中包含木材异常结构、裂缝、虫孔、排钉孔、孔洞、腐朽、树胶道、凹陷、压痕、鼓包、鼓泡、分层,检验检测结果均为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国家标准要求;胶合强度≥0.7MPa,静曲强度(顺纹≥30MPa 横纹≥25MPa),弹性模量(顺纹≥5400MPa 横纹≥4200MPa),浸渍剥离试验未见胶层剥离,板面握螺钉力≥1000N,板边握螺钉力≥780N;耐光色牢度性能达到4级或以上,表面耐划痕性能符合3级或以上要求;氨释放量未检出,甲醛释放量≤0.04mg/m³,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抗菌性能-抑菌率≥90%、抗菌防霉性能-防霉菌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实木多层板”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实木多层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6、原材料“PVC封边条”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PVC封边条”符合以下要求: 耐干热性未见龟裂鼓泡,耐磨性磨30r后应无露底现象,耐老化性未见开裂,耐冷热循环性应无龟裂、无鼓泡、无变色、无起皱,拉伸强度≥26MPa;燃烧性能达到B1(B)级;氯乙烯单体未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的总量未检出,多溴联苯未检出,多溴联苯醚未检出,可迁移元素(8类)未检出,多环芳烃未检出。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PVC封边条”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PVC封边条”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7、原材料“水性面漆”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水性面漆”符合以下要求: 漆膜硬度≥2H,耐干热性≤2级,细度≤15μm;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Pb)含量(限色漆、腻子和醇酸清漆)未检出,镉Cd未检出、铬Cr未检出、汞Hg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未检出,可迁移元素(8类)未检出;抗细菌性能-抗细菌率≥90%,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水性面漆”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水性面漆”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8、原材料“水性底漆”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水性底漆”符合以下要求: 漆膜硬度≥2H,耐干热性≤2级,细度≤45μm;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Pb)含量(限色漆、腻子和醇酸清漆)未检出,镉Cd未检出、铬Cr未检出、汞Hg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未检出,可迁移元素(8类)未检出;抗细菌性能-抗细菌率≥90%、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水性底漆”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水性底漆”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9、原材料“西皮”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西皮”符合以下要求: 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湿擦250次、碱性汗液80次)≥5级,耐光性≥5级,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耐磨性(CS-10,500g,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撕裂力(横向≥25N 纵向≥25N),气味≤3级,pH≥7.0,涂层粘着牢度(横向≥5.0N/10mm 纵向≥5.5N/10mm);游离甲醛未检出,禁用偶氮染料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可萃取的重金属(铅 镉)未检出,纺织品、皮革中五氯苯酚PCP未检出;抗细菌性能-抑菌率≥90%,皮革防霉性能-防霉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西皮”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西皮”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0、原材料“高回弹阻燃海绵”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高回弹阻燃海绵”符合以下要求: 回弹率≥50%,65%/25%压陷比≥2.0,75%压缩永久变形≤5%,拉伸强度≥135kPa,断裂伸长率≥145%,湿热老化拉伸强度≥130kPa,撕裂强度≥2.0N/cm,恒定负荷反复压陷疲劳后的40%压陷硬度损失值≤15%;阻燃性能-阻燃I级,单位面积热释放速率峰值≤310kw/m²,平均燃烧时间≤15s,平均燃烧高度≤80mm,表观密度≥40kg/m³;甲醛释放量≤0.025mg/m²h,TVOC≤0.08mg/m²h;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高回弹阻燃海绵”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高回弹阻燃海绵”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1、原材料“冷轧钢板”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冷轧钢板”符合以下要求: 产品外观性能要求-金属件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金属喷漆(塑)涂层(耐盐浴:划道两侧3mm外,应无鼓泡、锈蚀、剥落和起皱等现象;硬度≥2H、附着力达到2级或优于2级,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200MPa,抗拉强度Rm≥290MPa,断后伸长率A≥30%;经过非金属夹杂物试验,经过化学元素分析(碳C、硅Si、锰Mn、磷P、硫S)试验,中性盐雾试验达到10级;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冷轧钢板”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冷轧钢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2、原材料“抗菌防霉粉末涂料”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抗菌防霉粉末涂料”符合以下要求: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500h试验变色1级 失光1级 无粉化、起泡、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光泽≤50GU,铅笔硬度≥2H,杯突试验≥4mm,耐湿性500h无异常,密度≥1.3g/mL,附着力≤1级;中性盐雾试验500h无起泡、生锈、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总铅(Pb)含量(限色漆、腻子和醇酸清漆)未检出,镉Cd未检出、铬Cr未检出、汞Hg未检出;抗细菌性能-抗细菌率≥90%,抗霉菌性能-长霉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抗菌防霉粉末涂料”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抗菌防霉粉末涂料”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3、原材料“钢管”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钢管”符合以下要求: 金属喷漆(塑)涂层(耐盐浴:划道两侧3mm外,应无鼓泡、锈蚀、剥落和起皱等现象、硬度≥2H、附着力达到2级或优于2级);规定塑性延伸强度≥280MPa,屈服强度ReH≥230MPa,拉伸强度Rm≥350MPa,断后伸长率A50mm≥35%,经过压扁性能试验后 压扁处无裂纹,经过扩口试验 扩口率10%表面无可见裂纹,经180°弯曲试验,试样弯曲处外表面无肉眼可见裂纹,经过化学元素分析(碳C、硅Si、锰Mn、磷P、硫S)试验,中性盐雾试验达到10级;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钢管”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钢管”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4、原材料“绒布”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绒布”符合以下要求: 无异味,pH值4.0~7.0,染色牢度(耐水(变色、沾色)≥4级、耐酸汗渍(变色、沾色)≥4级、耐碱汗渍(变色、沾色)≥4级、耐干摩擦≥4级、耐唾液(变色、沾色)≥4级);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致癌染料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其他化学残余-致癌芳香胺未检出,可萃取重金属(锑Sb、砷As、铅Pb、镉Cd、铬Cr、铬Cr(VI)、钴Co、铜Cu、镍Ni、汞Hg)未检出;燃烧性能等级B1(氧指数OI(经向、纬向)≥33%,损毁长度(经向、纬向)≤50mm,续燃时间(经向、纬向)≤1s,阴燃时间(经向、纬向)≤5s,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绒布”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绒布”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5、原材料“橡胶木”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橡胶木”符合以下要求: 木材pH值≥5;甲醛释放量未检出;抗菌性能-抑菌率≥90%,防霉菌性能(抗菌防霉性能)-防霉菌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橡胶木”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橡胶木”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6、原材料“曲木板”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曲木板”符合以下要求: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检测中包含规格尺寸、公称厚度范围、胶合板垂直度偏差、胶合板边缘直度偏差、胶合板平整度偏差,外观质量检测中包含木材异常结构、裂缝、虫孔、排钉孔、孔洞、腐朽、树胶道、凹陷、压痕、鼓包、鼓泡、分层,检验检测结果均为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国家标准要求;胶合强度≥0.7MPa,静曲强度(顺纹≥35MPa 横纹≥30MPa),弹性模量(顺纹≥5800MPa 横纹≥4500MPa),浸渍剥离试验后未见胶层剥落,含水率符合检测要求;甲醛释放量≤0.05mg/m³,氨释放量未检出,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抗菌性能-抑菌率≥90%,抗菌防霉等级-防霉菌等级≤1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曲木板”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曲木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7、原材料“三合一连接件”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三合一连接件”符合以下要求: 三合一偏心连接件偏心体抗压强度≥350N,三合一偏心连接件预埋螺母抗拉强度≥600N,三合一偏心连接件中连接螺杆螺纹与预埋螺母的抗拉强度≥700N,三合一偏心连接件中偏心体与连接螺杆的扭矩≥9N.m;乙酸盐雾试验(ASS)法连续喷雾360h-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法-连续喷雾360h-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三合一连接件”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三合一连接件”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8、原材料“阻尼导轨”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阻尼导轨”符合以下要求: 过载(垂直向下静载荷300N、水平侧向静载荷150N(猛关、猛开各加载10次)检测合格,功能-操作力(耐久前推力≤20N、耐久前拉力≤25N、耐久后推力≤25N、耐久后拉力≤30N),抽屉导轨组件底部变形检测合格,功能(抽屉导轨组件结构强度200N、垂直向下静载荷200N、水平侧向静载荷10ON、拉出安全性、猛关、猛开)均符合检测要求;耐腐蚀试验(18h 1.5mm以下锈点应不超过20点/dm²,其中直径1.0mm以上的锈点不应超过5点/dm²)无锈点;乙酸盐雾试验(ASS)法连续喷雾360h-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法-连续喷雾360h-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阻尼导轨”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阻尼导轨”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9、原材料“阻尼铰链”1.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阻尼铰链”符合以下要求: 过载(垂直向下静载荷30kg、水平侧向静载荷70N)检测合格,功能-操作力(耐久性试验前打开力和关闭力不应大于12N、耐久性试验后打开力和关闭力不应大于15N),垂直静载荷20kg、水平静载荷40N均检测合格;耐腐蚀试验(18h 1.5mm以下锈点应不超过20点/dm²,其中1.0mm以上的锈点不应超过5点/dm²)无锈点;乙酸盐雾试验(ASS)法连续喷雾360h-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法-连续喷雾360h-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阻尼铰链”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原材料生产企业,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阻尼铰链”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0、床箱性能1.00是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床箱”符合以下要求: 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8类)未检出,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铅未检出、镉未检出、铬未检出、汞未检出),苯酚释放量未检出;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的燃烧性能等级(B1级)-硬质家具热释放速率峰值≤70kW,5min内总热释放量≤5MJ,最大烟密度≤70%。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床箱”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床箱”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1、衣柜性能2.00是投标人所提供货物“衣柜”符合以下要求: 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的燃烧性能等级(B1级)-硬质家具热释放速率峰值≤60kW,5min内总热释放量≤5MJ,最大烟密度≤70%;安全性能要求-有害物质限量(产品涂层和覆面层中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均未检出,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铅Pb、镉Cd、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均未检出,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铅未检出、镉未检出、铬未检出、汞未检出)。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衣柜”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衣柜”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2、床头柜性能2.00是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床头柜”符合以下要求: 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的燃烧性能等级(B1级)-硬质家具热释放速率峰值≤60kW,5min内总热释放量≤5MJ,最大烟密度≤70%;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铅Pb、镉Cd、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均未检出,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铅未检出、镉未检出、铬未检出、汞未检出)。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床头柜”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床头柜”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3、礼堂椅性能2.00是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礼堂椅”符合以下要求: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外观(木材、人造板件、金属件、软包及缝纫件、漆膜、塑料件)检验检测均符合QB/T 2602-2013《影剧院公共座椅》标准要求;木制件涂层/软硬覆面-抗冲击 冲击高度50mm 不应低于3级,金属件漆膜喷塑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3级,软包件纺织面料/皮革-耐干摩擦色牢度至少达到4级,力学性能-座面冲击试验 试验后未见断裂或缺陷,翻动坐垫应设有自动回复结构,翻平后无载状态下应回复自如,座椅调节器应调节自如并设有锁定装置或限位装置,可拆卸部件之间应在使用专用工具的条件下拆装容易,安装方便,辅助件应使用方便,活动部件应伸展自如;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回弹性至少为35%;公共场所阻燃家具及组件的燃烧性能-阻燃I级(家具/组件)热释放速率峰值≤85kW、5min内总热释放量≤25MJ、最大烟密度≤20%、无有焰燃烧引燃或阴燃引燃现象;甲醛释放量未检出、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未检出。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礼堂椅”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礼堂椅”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4、写字椅性能1.00是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写字椅”符合以下要求: 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的燃烧性能等级(B1级)-硬质家具热释放速率峰值≤40kW,5min内总热释放量≤5MJ,最大烟密度≤50%;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铅Pb、镉Cd、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均未检出,致敏性分散染料未检出;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座面密度≥35kg/m3,其他部位密度≥25kg/m3,回弹率≥40%,拉伸强度≥110kPa,断裂伸长率≥110%,撕裂强度≥2.0N/cm,恒定负荷反复压陷疲劳后的40%压陷硬度损失值≤15%,防螨性能-驱避率≥95%。 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取得的“写字椅”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满足以下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请标注出佐证点)。⑵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写字椅”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的视同符合本项评分要求。⑶投标人未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5、样品部分12.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1“餐椅1”的样品进行评审: ①样品无破损、无刺激性气味、颜色均匀,整体美观,家具放置水平无晃动、无异响;②无明显瑕疵、划痕、脏污、变形、裂痕等。③板件或部件外表应光滑,倒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榫、塞角、零部件等结合处无断裂,零部件结合严密、牢固,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得少件;④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各种配件安装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无开裂或松动。每一点内所有要求满足的得0.5分,共四点,满分2分。样品提供的参数及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6、样品部分22.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2“床头柜”的样品进行评审: ①样品无破损、无刺激性气味、颜色均匀,整体美观,家具放置水平无晃动、无异响、榫卯/连接件结构牢固无松动;②漆膜无脱色、掉色现象,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③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龟裂、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④抽屉抽拉稳定、顺畅,无异响。每一点内所有要求满足的得0.5分,共四点,满分2分。样品提供的参数及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7、样品部分32.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3“礼堂椅”的样品进行评审: ①样品无破损、无刺激性气味,整体美观;②漆膜无脱色、掉色现象,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③金属件喷涂层无漏喷、无绣蚀,喷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无挂流、无疙瘩、无皱皮、无飞漆;④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白点、鼓泡、油臼、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每一点内所有要求满足的得0.5分,共四点,满分2分。样品提供的参数及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8、样品部分42.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4“衣柜上柜门+铰链”的样品进行评审: ①漆膜无脱色、掉色现象,无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②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龟裂、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③无刺激性气味,开槽处漆面与门板主体无色差、无流挂、无颗粒感,开槽边缘无崩漆、掉角、露基材现象;④铰链使用无异响,材质结实、光泽度高,金属件无裂纹、结疤、无夹渣、气孔、咬边等,无变形、无表面划痕,无剥落,无异味;每一点内所有要求满足的得0.5分,共四点,满分2分。样品提供的参数及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9、样品部分51.5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5“刨花板、五金配件”的样品进行评审: ①板材表面处理:无变色、无粉化、无起泡、无开裂、无剥落、无变形等现象;②封边:无明显变色、无起泡、无开裂、无剥落等现象;③三合一连接件金属件表面无锈蚀、毛刺刃口、露底,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磕碰伤等缺陷,塑料部位表面应光洁平滑,无裂纹、划伤、沙粒、疙瘩、麻点等缺陷,色泽应一致。每一点内所有要求满足的得0.5分,共三点,满分1.5分。样品提供的参数及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30、样品部分61.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6“货架立柱”的样品进行评审: ①样品无破损、气味较小、颜色较均匀,无明显瑕疵、划痕、脏污、变形、裂痕等;②喷涂层无漏喷、锈蚀,喷涂层光滑均匀,色泽一致,无挂流、疙瘩、皱皮、飞漆。每一点内所有要求满足的得0.5分,共二点,满分1分。样品提供的参数及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31、样品部分71.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7“餐桌椅连体背板”的样品进行评审: ①表面光洁,无影响外观和性能的缺陷,颜色均匀一致,边缘无毛刺,分型线不影响装配,结构件无断裂或变形;②无气泡、缩痕、流痕、银丝纹、熔接线明显等注塑缺陷。每一点内所有要求满足的得0.5分,共二点,满分1分。样品提供的参数及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1.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类似业绩3.00是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在国内所完成的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国内同类产品业绩材料得0.5分,满分3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下属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销售业绩项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招标方将保留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销售业绩项目的证明文件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2、体系认证1.50是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至少含CNAS标志),认证范围包含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综合类木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的得0.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至少含CNAS标志),认证范围包含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综合类木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得0.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至少含CNAS标志),认证范围包含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综合类木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的得0.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1.5分。注:提供上述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中标后原件备查)以及证书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3、环保认证1.50是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金属家具、木家具;符合的得0.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金属家具、木家具;符合的得0.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金属家具、木家具;符合的得0.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1.5分。注:提供上述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中标后原件备查)以及证书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4、售后服务承诺2.00是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响应受理和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服务时间进行评分:响应时间<1小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的得2分;1小时≤响应时间<3小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时间<36小时的得1.5分;3小时≤响应时间<5小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的得1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盖公章,未完整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不得分。5、售后服务人员保障1.00是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明确有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备(配备5人及以上具备售后管理师资格的售后服务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其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及售后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最低要求(5人且证明材料齐全)得0.5分(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每增加1名符合要求的售后管理师加0.1分,最高加至0.5分,满分1分。6、质保期承诺2.00是根据投标文件中质保期的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5年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满分2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盖公章,未完整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2.1产品清单(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下表规格尺寸未列明范围值的,允许浮动范围值均为±2%)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尺寸(MM)具体参数、材料、工艺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前台(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1)3500W×800D×1100H1、板材:桌面厚度≥25MM,板材须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不易变形;采用环保等级E0级或以上标准的实木多层板,外观质量、产品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2、封边:采用≥1.5mm厚同色PVC加热熔胶封边,保证受热受冻不会脱胶开裂。外观要求、理化性能等均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3、正面装饰板为铁灰色,下挡板为仿大理石纹,其余采用浮雕胡桃。4、封边胶:选用优质环保热熔胶,质量符合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5、桌面上空格柜配有活动层板,可满足日常收纳功能;桌底两侧配有抽屉和掩门,抽屉带密码锁。6、配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三合一连接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1个 2办公椅(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2)640W×510D×1100-1250H1、头枕:上下调节头枕,TPU+记忆棉,可上下调节高度≥50mm。2、靠背/座壳:聚丙烯纤维材料注塑一体成型,靠背可以升降,可升降高度为≥50mm。3、座垫:E1胶合板+高回弹阻燃海绵;1.胶合板质量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国家标准要求;(2)高回弹阻燃海绵质量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17927.2-2011《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2部分:模拟火柴火焰》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坐垫尺寸为500mm*520mm*70mm。4、扶手:3D升降扶手,黑色PU扶手面,扶手面可以前后滑动,滑动距离≥60mm,扶手面尺寸≥250mm*90mm,厚度≥30mm。5、腰靠:上下调节贝壳腰靠、黑色塑料注塑成型+原生海绵,腰靠宽度≥230mm,上下调节高度≥30mm。6、椅脚:350铝合金五星脚;脚架的力学性能(断后伸长率、规定塑性延伸强度)、硬度、乙酸盐雾测试能等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7、底盘:四档锁定带逍遥,360°旋转,静音升降。可最大的逍摇角度18°-20°。底盘机构的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乙酸盐雾试验等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8、气压棒:85-70三级气杆,升降调节。气压棒的金属件应无裂纹、结疤,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不应有裂缝、脱层、错位、结疤,安全性(密封性能、耐高低温性能、循环寿命)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通过乙酸盐雾试验、中性盐雾试验、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9、轮子:Φ60的黑色静音万向PA轮。10、整体技术工艺质量应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国家标准要求。2把 3床箱1(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3)1200W×2000D×300H1、板材:床侧、床尾厚度≥25MM,床板等其余板材厚度≥18MM,板材须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不易变形;采用环保等级E0级或以上标准的实木多层板,外观质量、产品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2、饰面:采用≥0.6mm厚优质胡桃木皮饰面+同色木皮封边,整体线条美观、过渡自然。3、水性面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面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4、水性底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底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5、胶水:选用优质环保水基型胶黏剂,环保质量应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国家标准要求。6、三合一连接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三合一连接件金属件表面应无锈蚀、毛刺刃口、露底,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磕碰伤等缺陷,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楞、飞溅、裂纹等缺陷,塑料部位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麻点等缺陷,色泽应一致。质量应符合GB/T 28203-2011《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要求。7、床板满铺不多于2块,床板下横向支撑板不少于2块,竖向支撑拉板不少于1块,五金床角码不少于4个,床侧小支撑板不少于2块。482张 4床屏1(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4)4000W*41D*1200H(双人间)1、板材:床屏厚度≥40MM,板材须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不易变形;采用环保等级E0级或以上标准的实木多层板,外观质量、产品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2、饰面:采用≥0.6mm厚优质胡桃木皮饰面+同色木皮封边,整体线条美观、过渡自然。3、水性面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面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4、水性底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底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5、胶水:选用优质环保水基型胶黏剂,环保质量应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国家标准要求。229张 5床屏2(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5)3050W*41D*1200H(员工宿舍)1、板材:床屏厚度≥40MM,板材须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不易变形;采用环保等级E0级或以上标准的实木多层板,外观质量、产品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2、饰面:采用≥0.6mm厚优质胡桃木皮饰面+同色木皮封边,整体线条美观、过渡自然。3、水性面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面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4、水性底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底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5、胶水:选用优质环保水基型胶黏剂,环保质量应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国家标准要求。12张 6床垫1(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6)1200W×2000D×200H1、面料:优质绒布,独立侧边;绒布无异味,弹力舒适,色牢度高,长期使用不褪色,亲肤透气不闷热,耐磨耐用不起毛,耐脏耐污易打理。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8885-2020《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要求。2、弹簧:采用精钢弹簧,弹簧内芯精密连锁;3、海绵:采用高回弹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17927.2-2011《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2部分:模拟火柴火焰》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4、床垫厚度≥20cm,整体中间精钢弹簧,是一面为海绵+绒布,整体偏软。另外一面为椰棕+绒布,整体偏硬。5、床垫成品应表面应无破损,表面应清洁、无污渍;珩缝松紧应基本一致,应无明显皱褶,应无明显设计外的色差,甲醛释放量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482张 7床头柜(三栋学员宿舍楼)(样品2)核心产品(评分项7)500W×450D×500H1、板材:顶板厚度为≥25mm,侧板厚度为≥25mm,其余板材厚度≥18mm,板材须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不易变形;采用环保等级E0级或以上标准的实木多层板,外观质量、产品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2、饰面:采用≥0.6mm厚优质胡桃木皮饰面+同色木皮封边,整体线条美观、过渡自然。3、水性面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面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4、水性底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底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5、胶水:选用优质环保水基型胶黏剂,环保质量应应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国家标准要求。6、三合一连接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三合一连接件金属件表面应无锈蚀、毛刺刃口、露底,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磕碰伤等缺陷,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楞、飞溅、裂纹等缺陷,塑料部位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麻点等缺陷,色泽应一致。质量应符合GB/T 28203-2011《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要求。7、导轨:采用阻尼导轨。质量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等国家标准要求。883个 8写字桌1(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8)2400W×580D×750H(双人间)1、板材:台面台脚厚度为≥40mm,侧其余采用≥18mm。抽屉面和桌面平齐,桌脚和桌面侧边平齐。板材须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不易变形;采用环保等级E0级或以上标准的实木多层板,外观质量、产品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2、饰面:采用≥0.6mm厚优质胡桃木皮饰面+同色木皮封边,整体线条美观、过渡自然。3、水性面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面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4、水性底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底漆,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应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5、胶水:选用优质环保水基型胶黏剂,环保质量应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国家标准要求。6、三合一连接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三合一连接件金属件表面应无锈蚀、毛刺刃口、露底,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磕碰伤等缺陷,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楞、飞溅、裂纹等缺陷,塑料部位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麻点等缺陷,色泽应一致。质量应符合GB/T 28203-2011《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要求。7、导轨:采用阻尼导轨。质量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等国家标准要求。241张 9写字椅(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9)560W*480D*920H1、面材:采用优质西皮覆面,皮面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而富于弹性,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国家标准要求。2、填充:采用高回弹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17927.2-2011《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2部分:模拟火柴火焰》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3、海绵胶:环保质量应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国家标准要求。4、框架:采用优质橡胶木实木,木材经干燥处理,含水率、木材pH值、甲醛释放量、抗菌性能、防霉菌性能等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5、油漆:采用绿色环保水性面漆、水性底漆相结合,VOC含量、甲醛含量、总铅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等指标至少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6、三合一连接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三合一连接件金属件表面应无锈蚀、毛刺刃口、露底,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磕碰伤等缺陷,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楞、飞溅、裂纹等缺陷,塑料部位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麻点等缺陷,色泽应一致。质量应符合GB/T 28203-2011《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要求。7、整体技术工艺质量应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国家标准要求。574把 10行李架(三栋学员宿舍楼)(评分项10)900W×580D×750H1、板材:门板≥18MM、层板≥25MM,板材须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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