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保服务招标公告(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基本信息
1.1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
2.2 采购项目编号:E1300005168000941001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E1300005168000941001001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8 服务期限:两年
2.9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
2.10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委托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具有雄安新区公安局备案手续;
9.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近五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服务业绩;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件。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服务业绩。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6)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2)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3)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14)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5)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3.4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
/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1月13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3日 09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srm.chinaxiongan.cn)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响应登记;在“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0:00:00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XATF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签到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ebidding.chinaxiongan.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最终以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东金湖南街99号
联 系 人:邢天航
电    话:0312-241888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 系 人:王迪、刘鑫、朱华丹、孙立翔
电    话:13811255572
邮    箱:bkpmzbpmb@163.com
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签到解密】进入开标大厅。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浏览器检测
1、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使用服务电话。
2、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CA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15613175440;
平台企业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开标系统”的“异议提出及查看”中在线提交)。
提交地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异议”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编号:E1300005168000941001)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1月13日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询比采购公告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4落实情况:资金情况已落实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2.2采购项目编号:E13000051680009410012.3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4本采购标段名称: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2.5本采购标段编号:E13000051680009410010012.6本标段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2.7最高限价:665万元2.8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2.9服务期限:两年。2.10服务地点: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11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委托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7.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8.具有雄安新区公安局备案手续;9.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近五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服务业绩;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财务要求: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件。(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服务业绩。(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5)其他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相互控股或管理关系;(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14)在本标段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15)其他:/。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3.4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3.5其他要求:/。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13日23时00分至2026年1月23日09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4.2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1月23日10时00分00秒。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XATF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3开启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若供应商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响应文件加密时的CA数字证书和开启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CA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加密至开启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7.其他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8.联系方式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东金湖南街99号联系人:邢天航电话:0312-2418888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联系人:王迪、刘鑫、朱华丹、孙立翔电话:13811255572、13439781586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对围串标行为自动预警,如发现供应商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MAC地址一致、造价锁号一致、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等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在该标段内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在清标评审中按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一、递交响应文件1.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二、开标(一)供应商参加方式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的将被视为串通响应)。三、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四、服务电话平台使用服务:15613175440。供应商审核:为自动审核,基础信息不一致方转由人工复核,复核周期1个工作日,0312-5673386。CA办理:标证通15028921277;中招互联互认400-666-4230。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8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1.10.2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不允许偏差□不允许负偏差□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采购文件附件、澄清、补遗及更正文件(如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形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提交加盖公章的pdf版及word可编辑版。3.1.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承诺和补正等资料。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询比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4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给定格式进行报价。(2)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异常低价的判断原则:/3.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起算。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要求:现金缴纳(电汇、银行转账)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其他要求: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___________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注:①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②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若为现金缴纳,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四、响应保证金”处附上响应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承诺函。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适用,其他情形:▉不适用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应符合第一章“采购公告”3.1(1)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如下材料: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许可证”扫描件;境外单位提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扫描件。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3.1(1)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是指:2024年。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按如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则须由项目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前述事项。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5.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5.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驻场负责人:①身份证②2025年社保缴费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除询比采购公告要求的必要资格证明材料外,其余材料仅作为评分使用,不作为否决项。3.5.7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3.7.3供应商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要求响应文件中所要求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7.4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和数字签名服务(包含驱动程序)程序包,采用编辑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上传XATF格式响应文件,详见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模块的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盖章。3.接受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封面中供应商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应由各方对应盖章外,其余如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等询比文件中格式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7.8技术暗标编制说明■不启用□启用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响应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响应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响应文件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响应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响应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响应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4.1.1响应文件加密的要求详见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模块的操作手册4.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见询比公告5.2(2)开启程序见询比采购公告5.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采购人终止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5.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购。6.1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5人(含)以上单数。6.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数量:3名注: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评审小组判定询比采购是否明显缺乏竞争性,当判定询比采购具有竞争性时,评审小组应继续评审,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可少于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7.6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具备履约能力的政策性、开发性及大中型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递交时间:其他要求:8.1(1)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时间同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8.2异议受理人和联系电话受理人:王迪联系电话:13811255572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要求承担▉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费用标准或金额:(1)中标金额500万元以下,按照原国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2)中标金额500万元(含)~1亿元,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3)中标金额1亿元(含)~5亿元,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40%;(4)中标金额5亿元以上(含),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0%,且不得高于100万元;(5)如参考上述标准计算后最终代理服务费低于6000元,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6000元收取。交费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支付。交费方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万柳支行账号:332456035098行号:104100006142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下列10.2.1询比文件中“近三年”是指: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近五年”是指: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倒算的起止日期,举例说明如下:从2026年1月1日起倒算三年,即为2023年1月1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从2026年1月1日起倒算五年,即为2021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10.2.2询比文件中单位章是指法人单位公章。10.2.3供应商应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图纸及相关文件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或用于他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2.4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且不影响本标段继续进行评审。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同一个加密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的;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或MAC地址一致或造价锁号一致;(3)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4)参加响应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在职人员的;(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本项目投标;不同单位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人员为同一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弄虚作假:(1)使用虚假的资质、业绩、荣誉、合同、发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证书等;(2)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3)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形。违反上述规定,被认定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人或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2.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0.2.6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有权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资质、业绩、人员、证书等信息在后续公示中对外公开。10.2.71.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原件,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中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在定标阶段,采购人有权要求候选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对应原件、电子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实其扫描件、电子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若候选人不能提交扫描件的对应原件、电子证明资料原件,视为候选人的响应文件造假,候选人成交资格将被取消。3.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可通过智能监督系统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核验、分析。若发现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响应资格,并将不良行为通报有关部门。10.2.8供应商在本标段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采购过程中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的,采购人组织重新采购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采购活动。注: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3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保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若货物采购涉及非公制单位,或非公制单位与公制单位混用的,采购人应进一步明确要求)。1.7踏勘现场1.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询比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9分包(适用于工程、服务)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适用于设备采购)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规定了关键条款以“*”符号标记的。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2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中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1.10.3供应商未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提出差异的,均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接受采购人合同条件。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提问”菜单中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人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采购文件澄清”菜单向所有已下载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文件澄清”菜单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澄清,因供应商未及时查阅下载上述澄清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响应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响应方案;(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附件(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列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如有)。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应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3.5.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需提供的资质证书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具体业绩年份及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7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采用书面承诺制,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3.5.9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章第3.5.1项至3.5.8项规定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情况。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供应商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相关采购事宜,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7.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盖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3.7.4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和开标一览表(如有)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其他页均无需供应商签字、盖单位电子印章。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授权委托书等直接填写电子版即可;若为联合体参与采购,响应文件封面中供应商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称,响应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3.7.5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7.6供应商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和数字签名服务(包含驱动程序)程序包,采用编辑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上传XATF格式响应文件。3.7.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原件,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扫描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3.7.8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及时(在响应文件编制前)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单位名称变更,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7.9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证书、奖项等材料的继承性,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对其关闭递交通道。4.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多次修改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修改完成后按4.1款、4.2.1项重新加密、上传,替换已上传的原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若放弃参与询比活动的,可通过“交易平台”自行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且已递交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按3.4.2项规定退还响应保证金。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交易平台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派代表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或直接点击“开标大厅”进入远程开标系统)。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若供应商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响应文件加密时的CA数字证书和开启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CA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加密至开启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5.3开启补救措施5.3.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按5.3.2项、5.3.3项采购人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2在下达解密指令前出现本章第5.3.1项情况,采购人应视情况延长下达解密指令的时间,待系统恢复后下达解密指令。5.3.3在下达解密指令后出现本章第5.3.1项情况的且在原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采购人应延期解密。通过“交易平台”的“变更公告”功能向所有供应商发出延期解密的通知,若“变更公告”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则待“变更公告”功能恢复后向所有供应商发出延期解密的通知。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应保密的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处理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终止采购。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评审活动前1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曾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4)其他应当进行回避的情形。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7.2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7.3预成交供应商公示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在“交易平台”公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预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如有)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等内容。7.4确定成交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采购人依据公示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7.5成交结果通知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交易平台”对成交供应商名称进行公告。7.6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8特殊情形处理7.8.1因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交易平台”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公告7.8.2供应商在本标段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采购过程中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的,采购人组织重新采购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采购活动。8.异议8.1提出异议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提出;(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开启会议时提出,采购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8.2异议处理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异议受理人和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其他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2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供应商须知3.5.1款依法设立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4项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第3.5.1款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第3.5.2款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第3.5.3款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第3.5.4款规定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服务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9项规定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本项目不适用响应报价修正评审(如有)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供应商接受修正后价格。2.2.2评审价格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各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以响应函附件“开标一览表”中响应不含税总报价金额进行评审)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40分(2)技术部分:50分(3)报价:10分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①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为有效评审报价;②计算所有有效评审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各N家后的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注:当有效响应家数X≤5时,N=0;5<X≤10时,N=1;10<X≤20时,N=2;20<X≤40时,N=3;X>40以上时,N=4。③将评审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审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1)商务评分标准提供企业三年内财务审计报告(3分)提供三年内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4年),每提供一年得1分,最高3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25分)提供2个近五年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酒店同类业绩,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保安服务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1分;未能提供2个近五年酒店同类业绩的,不得分。每提供1个近五年临勤人数大于等于200人的临时勤务服务合同类似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每提供1个近五年政务活动、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的保安服务合同类似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1.应提供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为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内容页复印件。同一项目合同,满足上述不同业绩要求(含资格要求业绩)的,可累计加分。2.近五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至今。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6分)项目经理为退伍军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项目经理年龄在25岁以上40岁以下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管理体系认证(6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ISO45001或GB/T28001)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6分。3.3(2)技术评分标准服务总体方案(15分)对招标人招标需求及现状充分了解,方案内容全面、详尽、结合现状有针对性得10(不含)-15分;对招标人招标需求及现状基本了解,方案内容较全面、详尽、结合现状针对性一般;得5(不含)-10分;方案基本可行,基本满足要求待完善得0-5分。对此项目特点、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应急保障措施和服务质量承诺(8分)理解合理、全面、保障措施详尽,服务质量高得6(不含)-8分;理解较合理较全面、保障措施较详尽,服务质量较高得3(不含)-6分;理解不合理、方案粗糙得0-3分。针对本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服务质量标准及原则(8分)培训计划及管理详尽完备;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实操性强、服务质量的原则及标准科学合理得4(不含)-8分;培训计划及管理比较完备;绩效考核制度比较健全,有一定实操性;服务质量的原则及标准比较合理得2(不含)-4分;培训计划及管理方案粗糙;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缺乏实操性;服务质量标准不够合理得0-2分。拟投入本项目物资装备等情况(6分)配置合理、全面、详尽,档次符合服务场所需求得3(不含)-6分;配置较合理较全面、较详尽,档次比较符合服务场所需求得1(不含)-3分;配置不合理、粗糙,档次不符合要求得0-1分。重大会议、接待活动、应急事件处理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大会议、接待活动、应急事件处理方案进行横向打分:内容详细全面、严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6(不含)-8分;内容较为全面、严谨、合理、针对性较强得3(不含)-6分;应急方案内容一般、不完整0-3分。服务内容质量承诺(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承诺进行横向打分:服务项目全面,质量承诺优良得2(不含)-3分;服务项目全面,质量承诺一般得1(不含)-2分;服务项目一般,质量一般得0-1分。保障廉洁雄安工作方案(2分)编制的廉洁工作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1(不含)-2分;编制的廉洁工作方案合理性一般,操作性一般,得0-1分。3.3(3)报价评分标准▉方法一,E1=0.5,E2=0.25。方法二,方法三,具体方法为:3.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6评审办法3.6排序调整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报价低的优先;评审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的,按技术文件部分评审记录表中评分模块顺序,依次根据单模块得3.6分高的优先,技术文件部分评分各模块得分全部相同的,按商务文件部分评审记录表中评分模块顺序,依次根据单模块得分高的优先;全部相同的,由评审小组以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优先顺序。4.3多标段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原则/注:如果评审办法前附表与评审办法正文不一致时,以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1.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注:上述二种评审方法,采购人应选择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项目的评审方法,并在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载明。)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1.1对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评审时,除对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评审外。采购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处于失信惩戒期的,应提请评审小组否决。采购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对平台资信清标提示的异常项进行查询,属于第一章第3.2款情形的,应提请评审小组否决。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发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交易平台-评标系统”在“评标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同时“交易平台”将以向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时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的方式友情提醒供应商登录平台查看。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且不影响本标段继续进行评审。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同一个加密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的;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或MAC地址一致或造价锁号一致;(3)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4)参加响应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在职人员的;(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本项目投标;不同单位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人员为同一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弄虚作假:(1)使用虚假的资质、业绩、荣誉、合同、发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证书等;(2)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3)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形。2.2.4.1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对围串标行为自动预警,如发现供应商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MAC地址一致、造价锁号一致、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等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在该标段内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在清标评审中按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2.2.5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或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4款规定的数量(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根据具体情况,评审小组可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或决定终止评审由采购人重新采购。评审小组选择继续评审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数量可少于供应商须知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如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3.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6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3多标段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原则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原则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执行。4.4在结束评审前,各评委要认真检查各自CA签章是否全部完成,避免出现漏签、少签的情况;评审小组负责人要检查全部评委的CA签章情况,确认全部评委的CA签章完整无误后,再点击“评标结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受托人(乙方):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2026-2027年安保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东金湖南街503号】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方式:【】甲方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乙方为安保服务专业机构。甲方本着做好本公司安保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环境,树立本公司良好形象的原则,委托乙方为甲方约定区域提供安保服务(下称“安保服务”或“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期限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服务起始日最终以甲方要求为准。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每日24小时的安保服务,每周服务7天。二、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总价(元)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条款合同不含税总额:大写(¥),税率为%,税额:(¥),总额:大写(¥)。供应商税率发生调整不影响合同不含税总额。三、乙方服务区域、内容1.安保服务区域包括: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的安保任务。服务具体区域由甲方指定。2.安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安全巡视方案;(2)24小时治安、消防巡逻与治安维护;(3)消防巡查,消防预防,消防监控,安防巡查,安防监控;(4)对宾客的验证、进出口秩序的引导及巡查;(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一。四、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一)乙方应按照甲方以下要求为安保部会展中心的服务组建团队:安保部会展中心、酒店固定岗位人员需求表1、会展中心固定岗位人员需求表序号岗位名称当班在岗数量人员总数1内保领班122警卫专班123巡视岗144员工通道岗145会展地下二层电梯厅岗126会展会议机动保障岗14合计6182、酒店固定岗位人员需求表序号岗位名称当班在岗数量人员总数1内保领班122内保员(酒店巡视)143酒店一层员工通道岗144酒店地下一层员工通道、收货岗145酒店地下二层客用电梯厅及员工电梯厅岗14合计518安保部会展中心、酒店外围岗位人员需求表1、会展中心外围岗位人员需求表序号岗位名称当班在岗数量人员总数1一层南门岗122外围巡视、车辆管理机动岗12合计242、酒店外围岗位人员需求表序号岗位名称当班在岗数量人员总数1酒店大堂东门外车辆引导秩序维护岗14合计14注:(1)甲方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保安人员岗位配备表进行调整、增减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乙方须无条件响应。(2)甲方有权就服务团队的工作安排提出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调整服务团队人员及工作安排。(3)工作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乙方需按甲方时间要求保证服务团队人员提供甲方所要求的服务。(4)因安保工作的特殊性,以及为了维持会展中心、会展中心外围、酒店及酒店外围正常经营秩序的需要,以上表格中内容为甲方要求的为安保部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要求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人员配属。(5)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要维护好服务团队的稳定性,除因甲方要求外,乙方每月人员调整总数量不得超过核定配备总人数的5%,若超过,则超出部分每个百分点扣当月服务费1‰。(6)乙方委派的服务团队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7)为满足工作需要,乙方须配备交通工具、安全器械、照明用具和通讯器材,如安全器械:橡胶警棍、防爆盾牌、防爆钢叉、头盔等;照明用具:应急照明灯、强光手电等;通讯器材:对讲机等;防护用品:雨衣、雨鞋、雨伞等,以上物品样式需经甲方确认后使用。(8)乙方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为无犯罪记录的人员。(9)所派驻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的政审并合格,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服务团队人员政审合格的材料,如遇服务团队人员更换,更换的人员同样必须经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10)所派驻的服务团队人员应持有保安员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和人身安全商业保险保单。(1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派驻服务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安员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组建临勤人员团队并配置临勤设备。临勤人员需求表序号岗位名称单价(元/人/天)1临勤人员序号设备名称金额(元/天)1手持安检仪2安检门3X光机…………注:(1)乙方仅在需要时(如重大会议保障等活动)根据甲方要求增派团队人员提供临勤等服务。临勤服务不计入本合同总价,如实际发生后按临勤人员的考勤及临勤人员和设备的报价另行结算。(2)甲方临时增加服务需求或团队人员,须提前3个日历日通知乙方。(3)临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备。五、安保服务费支付1.就乙方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分公司会展中心及酒店提供服务的服务费按月结算支付。每月结束后,于次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乙方按照本合同中所报人员月单价结合上月派驻到甲方的团队人员实际数量、服务质量、违约金及赔偿金(如有),由乙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并附上甲方要求的全部结算单据,经甲方审核后,且由乙方根据核对的金额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安保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完成本协议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未能收到或迟延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2.甲方付款先决条件:(1)本合同无预付款。(2)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交双方结算确认书、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本合同主体名称一致的收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在甲方收到前述材料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因此构成违约。3.临勤人员及临勤设备服务费不计入本合同总价,如实际发生后按临勤人员的考勤及临勤人员和设备的报价另行结算。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采取各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指纹打卡、随时查阅打卡记录、点名、岗上检查等,检查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质量,如甲方检查出乙方委派的团队人员不符合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要求,或无法提供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5】个日历日内更换。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要求乙方调整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安保服务费按照实际调整情况进行结算。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安保服务费。4.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服务团队人员实施现场监管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5.为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甲方可根据需要对乙方委派的服务团队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由乙方承担。6.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服务不违反上述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执勤方案、工作细则及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其他要求,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5】个日历日内更换人员,且乙方需相应承担违约责任。7.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并予以解决。8.因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所属辖区公安机关对甲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且立即停止支付所有后期费用。9.甲方应配置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安全警卫规章制度,由安全防范人员贯彻执行,并提供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如有制度的变更,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10.甲方应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人员履行安全防范职责。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为甲方提供【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展酒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