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硫酸镁 七水硫酸镁 苯乙烯 乙苯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026)


内容: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硫酸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25-12-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硫酸镁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硫酸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大庆石化ABS装置采用乳液接枝—本体SAN掺合法生产,使用七水硫酸镁进行配制25%浓度的硫酸镁溶液,硫酸镁溶液作为凝聚单元的凝聚剂。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依规招标。
本次招标货物为:七水硫酸镁(固体),数量3150.08吨,
最高限价:333.91万元(含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或买方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供货需求说明:按需交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买方通知为准。
注:1、供货产品包装为25KG/袋,为便于叉车装卸,卖方供货时,必须将25KG/袋的产品码垛,下面垫托盘。2、若现场具备条件,使用散料吨袋包装时,另行通知卖方。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结算的数量和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和金额为依据,凭《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对于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产品,见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格报告付款。以出库单日期为准,使用单位领用后,若3个月内未出具合格报告,则认为合格,可以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危险化学品需在双方签订协议前,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售后服务:24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售后服务:产品使用出现问题时,应买方要求,卖方负责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48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2、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方式:0459-6706056
3、项目承办人:王亮 联系方式:0459-6707463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七水硫酸镁(固体)
≥99%

3150.08
按需供货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规格及标准要求符合《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ABS装置使用的七水硫酸镁采购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大庆石化公司有两套ABS装置,生产能力分别为10万吨/年和20万吨/年,对于首次在两套ABS装置使用的产品(是指未曾使用过的生产商及产品,不包括仅是经销商的变更),要进行约20吨和40吨的装置使用验证。在供货前提前至少一个月时间联系化工一部进行准备工作,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详见技术要求),共同见证,买方化工一部负责出具总结报告验证期间装置运行平稳,各项指标满足工艺要求的,认定验证可用,方可执行中标剩余量;如验证不合格,剩余量由中标人取回,发生各项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实际送货产品必须为投标文件填报的生产商的产品。
2、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10万元,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2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与贸易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1、制造商须提供:
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商声明函(见附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2、贸易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3、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至今出厂检验单任意一份,并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1月1日后第三方实验室(具有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扫描件,报告需带CMA或CNAS标志。出厂检验单和第三方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检验项目及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章3.1条的要求。
4、提供投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5、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1-13 17:00:00至2026-01-20 17:0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01-27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王亮 联系方式: 0459-6707463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7室
项目负责人:何国明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209 电子邮件:hegm15153@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化工一部-七水硫酸镁技术要求.pdf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pdf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TYT代工-部205-12-16-00A17010510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ABS装置使用的七水硫酸镁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2029年9月26日2024/11/20审批单大庆石化公司三剂业务审批单10万吨/年ABS装置七水硫酸镁采购技术要求备案序号岗位姓名意见签名日期1运行部生产技术组三剂岗张丽丽上报万不好2024-10-092运行部生产技术组组长段兆磊同意上报个北磊2024-10-093运行部主管领导巩波同意上报习2024-10-094规划和科技信息部三剂岗李郁审批香2024-10-14打印人:张丽丽打印日期:2024-11-20公司化生产技术科230603010137110.114.222.97/sijs/sjyw/spdpage.aspxid=202410000000061/1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复合助剂(复合抗氧剂)技术要求审批表职务签字时间装置工艺工程师一国国志204.94装置工艺副主任工程师至非2024926装置工艺工程师齐家宁2024.9.26装置工艺副主任工程师刷长2049.26生产技术组主管组长和系2024.9,功分部主管领导现渡204.9261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ABS装置使用的七水硫酸镁采购技术要求本项目约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为买方,投标方为卖方。第一章产品标准及其他要求1、产品标准要求1.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1.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1.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1.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第二章技术要求2.1条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2.1条包含有执行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2.1条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2、其他要求2.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至今出厂检验单,并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1月1日后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扫描件,报告需带CMA或CNAS标志,原件备查。出厂检验单和第三方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检验项目及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章3.1条的要求。22大庆石化公司有两套ABS装置,生产能力分别为10万吨/年和20万吨/年,对于首次在两套ABS装置使用的产品(是指未曾使用过的生产商及产品,不包括仅是经销商的变更),要进行约20吨和40吨的装置使用验证。如需装置验证,中标商应及时告知,且在供货前提前至少一个月时间联系化工一部进行准备工作,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共同见证,买方化工一部负责出具总结报告验证期间装置运行平稳,各项指标满足工艺要求的,认定验证可用,方可执行中标剩余量:如验证不合格,剩余量由中标人取回,发生各项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实际送货产品必须为投标文件填报的生产商的产品。2.3卖方中标后一周之内向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提供资质文件并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1第二章技术要求1、项目介绍大庆石化两套ABS装置采用乳液接枝一本体SAN掺合法生产,使用七水硫酸进行配制硫酸镁溶液,硫酸镁溶液作为凝聚单元的凝聚剂。2、买方的基础条件2.1使用装置简介1)买方化工一部ABS装置干1997年投料试车,引进韩国锦湖公司的专利技术。2005年10日,置完成10万吨/年的改扩建工作。装置采用自主开发小粒径PB胶乳生产技术和化学附聚技术,乳液接枝一本体SAN掺合法生产ABS颗粒。造粒采用干法和水下切粒两种工艺。2)20万吨/年ABS装置采用大庆石化自主知识产权的乳液接枝-本体SAN掺混ABS生产工艺,以现有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特色生产技术以及10万吨/年板材ABS工艺包作为基础,并对工艺包中的部分流程、设备进行优化和改进,建成20万吨/年ABS装置。2.2原料条件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备注1丙烯腈纯度%(质量分数)W99.5色度铂钴号≤52苯乙烯纯度%(质量分数)W99.3色度铂钴号≤10乙苯%(质量分数)≤0.23丁二烯外观-无色透明无悬浮物纯度%(质量分数)≥99.0阻聚剂(TBC)mg/kg(20~100)总炔烃ml/m3≤400二聚物mg/kg≤100水含量mg/kg≤200氧含量%(体积分数)<0.12.3设备条件(含接口条件布置条件)七水硫酸镁在上游装置配置成硫酸镁溶液后用罐车送至ABS装置。2的1ARS装詈凝聚单元共有硫酸镁溶液储罐1台,为储罐V-101.容积70m,硫酸镁卸料Cp501B1台、硫酸进料泵P-502A/B2台,正常生产2开1备运行。卸料泵入口为软胶管快速接头。2)20万吨年ABS装置共有硫酸镁溶液储罐1台,位号D-5003,容积100m;硫酸鲜知料1台位号p5012.硫酸进料泵2台,位号P-5003AB,止常生产2开1备运行。卸料泵入口为DN80快速接头。2.4工艺条件1)买方格硫酸溶液经卸料泵P-501B收至硫酸镁储罐V-101后,再经硫酸镁进料输送至D-266/264凝聚剂配制罐。其他操作条件,按照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工艺卡片》执行。2)买方格硫酸镁溶液经卸料泵P-5012收至硫酸镁储罐D-5003后,再经硫酸镁进料泵输送至D-2042A/B凝聚剂配制罐。其他操作条件,按照大庆石化公司《20万吨ABS装置工艺卡片》执行。3、对卖方产品的要求3.1规格要求(执行HG/T2680)序号项目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执行标准1外观白色或无色结晶颗粒或粉末HG/T2680-2017HG/T26802硫酸镁(以MgSO·7H0)W99.0%HG/T2680-2017HG/T26803氯化物(以C1计)≤0.20%HG/T2680-2017HG/T26804铁(Fe)≤0.0030%GB/T3049-2006HG/T26805水不溶物≤0.05%HG/T2680-2017HG/T26806PH(50g/溶液)5.0~9.5HG/T2680-2017HG/T26807灼烧矢量w/%≤48.0~52.0%HG/T2680-2017HG/T26803.2使用运行要求在装置生产期间,因卖方七水硫酸镁的原因而发生的停车事故为零。3.3产品保质期要求保质期至少1年。交货时,交付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给予退货。城I3.4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卖方对买方的七水硫酸镁使用及废弃处理进行安全环保技术指导。七水硫酸镁运输途中出现安全、环保相关问题由卖方负责。3.5卖方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卖方要有完善的出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设施,有能力对每批出厂产品按照执行标准进行检测,有完整、真实的检验记录,对每批产品实现可追溯。4、对卖方的投标技术文件要求4.1卖方产品制造厂的简介4.2产品执行标准4.3安全技术说明书4.4安全标签4.5按3.1条款指标项目(同于HG/T2680项目)提供一份典型化验单。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买方5.1.1卖方货物运抵买方后,买方负责入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本技术要求第二章第3.1条约定和卖方执行标准中未包含在第3.1条中的项目,买方入厂检验后,产品质量达不到以上要求时(相同检测项目以高标准为依据),买方有权拒收。51.2买方对卖方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有权进行检查验收,有权要求卖方对检查不合格的资料进行整改。5.1.3对干需使用验证的产品,买方负责按照卖方提供资料文件编制七水硫酸镁投用考核方案,并与卖方共同确认。5.1.4对于需使用验证的产品,买方负责提前一周通知卖方代表到买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见证。5.1.5买方负责按照第2条买方基础条件,正常负荷下稳定操作,在卖方的指导下,按照双方确认的七水硫酸镁投用考核方案实施,并负责记录。5.1.6买方对七水硫酸镁应用效果进行检查,若七水硫酸镁投用后,发现异常问题,买方有权停止使用该产品,并通知卖方共同分析原因,确认该产品能否正常使用。5.1.7买方负责按照第11条要求组织项目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达到考核目标的产品买方可以继续使用。5.1.8买方负责为卖方赴买方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工作方便。519买方有权赴七水硫酸镁生产现场进行考察,见证产品生产及出厂检验,买方见证不能免除卖方的责任。5110买方赴七水硫酸生产现场见证期间,发现卖方违反本技术要求的问题,卖方负.责整改,以保证供货质量,若卖方实施整改措施被证明无法满足供货质量要求,买方有权解除合同。25.1.11买方在使用卖方七水硫酸镁产品期间,有权小批量试用其它供货商的产品,试用带来的风险由买方承担。5.2卖方5.2.1卖方负责按照第6条约定提供买方技术资料。5.2.2卖方负责按照第7、8条约定供货。5.2.3卖方负责参与审查确认买方七水硫酸镁投用考核方案。5.2.4卖方负责提供买方第9条约定的技术服务。5.2.5卖方按照买方通知,派专家赴买方现场进行操作指导,参加买方组织的七水硫酸镁使用和相应性能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52.6卖方负责为买方赴卖方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及相关见证文件。5.2.7卖方赴买方现场的人员需接受买方的安全培训,并遵守买方的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加卖方工作人员违反买方制度,造成伤害或事故,由卖方负责,对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598加里方对平方入广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检测机构的选择要经过双方共同确认,按照第三方检测结果执行。检测发生的费用由贡任方负责。6、资料交付6.1买方负责提供资料招标文件发放同时,卖方按第13条款要求作保密承诺,买方负责提供卖方本项目涉及的各项工艺指标。6.2卖方负责按照如下约定提供技术文件:6.2.1技术交流时提供的文件资料序号资料名称数量备注5I1产品说明书(操作指导书、含产品保质期)1份2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及生产工艺简介1份3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原材料入厂质量、生产过程及出厂质量控制等)1份4卖方随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1份5卖方随标书提供的技术文件1份6.2.2随产品提供的文件资料序号资料名称数量及版式备注1产品检验单/产品合格证3份/批,纸版2安全技术说明书4份/批,纸版3安全标签1份/包装,贴于外包装注:安全标签符合《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第4条分类的化学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安全标签,且供方提供的三剂产品需附带安全标签。上述内容发生变化时,卖方要技术书面通知买方,并将变更后的文件传递给买方。7、供货范围7.1买方根据需要,对卖方供货的产品进行装置使用验证,10万吨ABS装置/20万吨ABS装置验证用量分别为20吨和40吨。产品进行验证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验证不合格将按照11.8条约定执行。7.2技术规格按3.1要求执行,供货数量以大庆石化公司招标文件为准。8、包装运输及交付卖方供货七水硫酸镁包装要防潮、不易破裂,包装时袋口要封严。需准备每袋净重25kg和1吨两种包装形式,按买方需求进行发货。产品外包装上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商、生产日期及批号、净含量。交货时间以招标公示要求为准。卖方交货时,交付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卖方保证车辆及驾驶人员符合国家安全、交通、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满足大庆石化安全管理要求。9、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9.1投用技术服务(免费)9.1.1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负责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时赶赴买方生产现场。9.1.2卖方人员参加买方七水硫酸镁投用,参与七水硫酸镁投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6析、确认,提出解决意见。9.2售后服务(免费)9.2.1卖方保证每年定期到买方现场对生产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工艺运行情况对七水硫酸镁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并提供指导意见,一年至少两次。9.2.2当买方使用七水硫酸镁出现问题时,卖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给予电话支持,根据买方要求,48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110、卖方保证10.1卖方保证按本技术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按买方要求时间及时提供。10.2卖方保证所提供七水硫酸镁满足3.1条款规定的指标要求。10.3卖方保证使用其七水硫酸镁后,保证因七水硫酸镁的原因而发生的停车事故为零。10.4卖方保证针对第4条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应清晰明了、具有有效指导性及可操作性。10.5卖方保证严格按照第7、8条款的要求进行供货,外包装标志内容齐全。10.6卖方保证按照第9条款内容进行技术服务,出现问题及时到达现场,提出解决意见。11、考核验收(根据买方需要进行)11.1买方采购前对卖方提供资料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查验收。11.2卖方产品到达买方库房后,买方按3.1条款规定的质量指标进行化验分析。按第7、8条款进行验收交付时间、数量、生产日期、外包装标志等内容。11.3七水硫酸镁使用期间,在第2条规定的基础条件下开展考核验收工作,买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投加七水硫酸镁,并按计划进行检验分析,做好相关记录,买卖双方共同确认。11.4如加入七水硫酸镁过程中,买方生产出现波动则中止使用,停止添加该剂。聚合进料改用备七水硫酸镁,双方共同分析原因,根据分析结果另行安排使用及标定。11.5七水硫酸镁考核标定时间为7天。考核期间做好相关记录,操作数据以买方装置仪表指示为准,分析数据以买方质检中心分析数据为准。双方对标定数据进行确认。11.6如对结果存在争议,成品物性测试可由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国内有资质的测试单位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测试。l11.7投用考核结束后,如考核期间测试结果达到本技术要求全部条款,方可认为该项目达到保证值要求。使用验证的由买方编制试用总结或出具使用证明,作为买方使用该剂的评价结果。11.8如在正常使用七水硫酸镁期间,发现异常问题或使用效果达不到本技术要求条款时,买方通知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双方共同查明原因。必要时买方有权组织e进行产品性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商务处理的依据。如果为七水硫酸镁的原因,则终止.使用。如果为买方操作原因,则在买方生产调整正常后,再约定时间重新使用。11.9对于在买方ABS装置有成功使用业绩的产品,并且卖方出具的考核报告(总结报告)结果达到本技术要求的产品,买方有权不再组织使用考核,按照11.8条执行。12、违约条件12.1如入厂的七水硫酸镁不满足3.1条款规定的质量指标,或不满足3.3条款规定的保质期限,买方均有权退货。不满足第7、8条款中交付时间、数量、生产日期、外包装标志等内容,卖方立即整改或换货,因此影响生产或产生异常影响的,卖方赔偿所有损失。12.2七水硫酸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因七水硫酸镁原因影响了买方生产,或在考核期内达不到第3条款的预期效果,买方有权终止七水硫酸镁使用,消耗的七水硫酸镁不予付款,剩余七水硫酸镁卖方自行处理。由此对买方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卖方负责。12.3如因买方原料及操作原因影响使用效果,由买方负责相关责任。电12.4如卖方不能按照5.2条款规定的内容负责相应工作,则买方有权终止合作,卖方不能列入合格供应商。12.5如卖方不能按照第10条款规定的内容负责相应工作,则买方有权终止合作。13、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间,卖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买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买方所有,卖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表、数据等。如果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泄密给买方带来损失,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卖方追偿。14、知识产权因执行本技术要求的需要,卖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应保障买方在使用时不存8一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15、联系人新买方联系人张丽丽,电话:0459-670790115004571840卖方要提供技术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邮箱等。16、有关保密协议说明如投标人需要,购买标书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查看《ABS装置工艺卡片》《20万吨ABS装置工艺卡片》。1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划硫酸镁 七水硫酸镁 苯乙烯 乙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