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瓜子 炒花生招标公告(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25年10月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3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BJ25530000723430029的炒瓜子和XBJ25533323723430046ZX的炒花生核查处置情况
(一)食品名称:炒瓜子,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9-14,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食品名称:炒花生,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9-14,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福贡桃子小卖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二)、(三)项、第十七条的规定,经查询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系统,经营者2025年6月27日因经营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其行为属于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鉴于本案调查过程中,经营者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提交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及材料;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于流通环节,在食品采购过程中,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索证索票意识,主动索要供货商证照信息和进货票据,涉案货值金额少,其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已经认识到错误,表示以后将吸取经验教训。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福市监处罚〔2026〕2号”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01元整(大写:伍佰零壹元整);
2.罚款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上缴国库。
以上1、2项合计人民币1501元整(壹仟伍佰零壹元整)(上缴国库)。
二、抽样编号为№:NCP20250149的甘薯(红薯)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名称:甘薯(红薯),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9-14,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二)经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福贡加桂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未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提交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及材料;提供了进货台账,立即进行召回,积极排查整改,提交了整改后相关进货凭证。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于流通环节,被抽检批次甘薯(红薯)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是由于市场销售、流通环节存在违法行为所导致的问题。且至案发时止未接到关于消费者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发生不良反应等相关投诉。当事人已经认识到其错误行为,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形,其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福市监处罚〔2026〕2号”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未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77元整(大写:壹佰柒拾柒元整);
3.罚款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上缴国库。
以上2、3项合计人民币1177元整(壹仟壹佰柒拾柒元整)(上缴国库)。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炒瓜子 炒花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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