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 真石漆 真石漆装饰招标公告(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作单位库内工程专业类别为装饰工程的所有工程协作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标包号
采购项目
施工内容
最高含税限价(元)
税率
备注
1
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
真石漆装饰
326914.98
9%
2.2 施工工期: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 。
2.3 施工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项目。
2.4 质量标准:工程的质量目标: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5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路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全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2.6 本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价以含税总价为准。
3.工程协作单位资格要求
3.1工程协作单位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工程协作单位应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作库内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标包
专业类别
装饰工程
主要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1名。2、技术负责人1名。3、安全负责人1名。
拟投入设备及工器具最低要求
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安排,必须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和资格最低要求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注:主要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近一个月内工程协作单位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以下载时间为准);主要人员不得兼任不同建设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2)信誉要求:工程协作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程协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工程协作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工程协作单位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工程协作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本年度,已在该建设项目累计承接5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
(5)本年度,已在山西路桥集团范围内累计承接10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工程协作单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工程协作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情节严重的扣除响应保证金并列入路桥集团黑名单,处罚期三年;工程协作单位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或存在公告3.2款所列情形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项目每个工程协作单位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工程协作单位最多允许成为 1个标包的成交单位。当同一工程协作单位同时成为超过上述规定标包个数的候选人时,将按照标包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若有两个或以上标包最高限价相同,则在前述优先级的基础上按照标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并自动放弃其他标包的候选成交资格。
3.5 响应保证金金额:0.65万元。(最多不超过80万元)
(1)响应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
(2)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账 号:0906014130000580
联 行 号:305161009063
(3)缴纳流程:工程协作单位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完成汇款。
(4)备注要求:汇款时必须在附言栏注明项目的“采购方案编号”。
3.6 资金监管账户要求:
本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作单位须提供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项目工程款的收支,并接受采购人(项目部)对该账户资金的监管。监管账户须满足:
(1)开户行应为国有商业银行账户,原则上应为工、农、中、建、邮五大行账户;
(2)账户唯一且固定:该账户为本项目工程款收支的唯一账户,在整个项目期间不得变更;
(3)账户隔离:同一项目部(即同一采购人),只能提供一个监管账户;不同项目部(即不同一采购人),须提供不同的监管账户。
工程协作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在承诺函中承诺:按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账户并按要求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在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即履约保证金缴纳阶段),须提供准确账户信息。监管账户一经确定,在整个项目期间不得变更。
工程协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监管账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工程协作单位,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公告附件)。
注:已注册的工程协作单位请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未注册的库内工程协作单位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供应商/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工程协作单位在注册和报名时根据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无法找回密码的工程协作单位按照通知公告-供应商如何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处理)。此为获取比选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比选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2 本项目不设报名审核,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工程协作单位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起报价并以附件形式(仅接受PDF、JPG、PNG格式)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报价及响应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协作单位报价流程:
5.3.1 登录帐号—个人中心—采购过程—投标管理—所投项目“+”—编辑响应文件;
5.3.2 填写下浮率(0~10%)—计算—生成报价函—下载—打印盖章签字—选择“是否使用信用等级”—上传附件—提交。
注:“计算”仅为预测报价,不作为正式报价结果记入系统,协作单位预调整报价或信用等级使用情况的,必须重新走5.3.2的步骤,否则因协作单位操作失误导致的报价、信用等级使用情况等与协作单位意愿不一致的,由协作单位自行负责。
6.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https://ygcg.jinshenjy.com)、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xjkzcpt.com.cn:88/pub/index_pages.html)、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上发布。
7.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7162579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15803504624
?附件2:建筑服务工程量清单单价表.xlsx
?附件1:工程协作单位采购标准比选文件(非隧道类)(20250812)(最新).docx
报名截止时间:2026-01-19 10:00:00
建筑服务工程量清单单价表
序号
清单编号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税额
含税金额
备注
1
502-4-4-5
真石漆装饰
㎡
4284.6
70
299922
26992.98
326914.98
合计
单价均包含材料费,包工包料
299922
26992.98
326914.98
4-9工程协作单位采购标准比选文件(非隧道类)版本号20250812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1第二章工程协作单位须知8第三章比选办法12第四章合同条款1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7第七章结果公布模板65第一章比选公告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比选公告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作单位库内工程专业类别为装饰工程的所有工程协作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1.2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标包号采购项目施工内容最高含税限价(元)税率备注1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真石漆装饰326914.98 9%2.2施工工期: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2.3施工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项目。2.4质量标准:工程的质量目标: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2.5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路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全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2.6本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价以含税总价为准。3.工程协作单位资格要求3.1工程协作单位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工程协作单位应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作库内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1标包专业类别装饰工程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1名。2、技术负责人1名。3、安全负责人1名。拟投入设备及工器具最低要求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安排,必须满足施工需求。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和资格最低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注:主要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近一个月内工程协作单位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以下载时间为准);主要人员不得兼任不同建设项目的现场负责人。(2)信誉要求:工程协作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程协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工程协作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工程协作单位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3.2工程协作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4)本年度,已在该建设项目累计承接5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5)本年度,已在山西路桥集团范围内累计承接10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3.3工程协作单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工程协作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情节严重的扣除响应保证金并列入路桥集团黑名单,处罚期三年;工程协作单位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或存在公告3.2款所列情形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本项目每个工程协作单位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工程协作单位最多允许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单位。当同一工程协作单位同时成为超过上述规定标包个数的候选人时,将按照标包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若有两个或以上标包最高限价相同,则在前述优先级的基础上按照标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并自动放弃其他标包的候选成交资格。3.5响应保证金金额:0.65万元。(最多不超过80万元)(1)响应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2)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账号:0906014130000580联行号:305161009063(3)缴纳流程:工程协作单位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完成汇款。(4)备注要求:汇款时必须在附言栏注明项目的“采购方案编号”。3.6资金监管账户要求:本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作单位须提供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项目工程款的收支,并接受采购人(项目部)对该账户资金的监管。监管账户须满足:(1)开户行应为国有商业银行账户,原则上应为工、农、中、建、邮五大行账户;(2)账户唯一且固定:该账户为本项目工程款收支的唯一账户,在整个项目期间不得变更;(3)账户隔离:同一项目部(即同一采购人),只能提供一个监管账户;不同项目部(即不同一采购人),须提供不同的监管账户。工程协作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在承诺函中承诺:按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账户并按要求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在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即履约保证金缴纳阶段),须提供准确账户信息。监管账户一经确定,在整个项目期间不得变更。工程协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监管账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工程协作单位,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公告附件)。注:已注册的工程协作单位请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未注册的库内工程协作单位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供应商/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工程协作单位在注册和报名时根据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无法找回密码的工程协作单位按照通知公告-供应商如何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处理)。此为获取比选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比选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4.2本项目不设报名审核,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工程协作单位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起报价并以附件形式(仅接受PDF、JPG、PNG格式)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5.2逾期上传的报价及响应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协作单位报价流程:5.3.1登录帐号—个人中心—采购过程—投标管理—所投项目“+”—编辑响应文件;5.3.2填写下浮率(0~10%)—计算—生成报价函—下载—打印盖章签字—选择“是否使用信用等级”—上传附件—提交。注:“计算”仅为预测报价,不作为正式报价结果记入系统,协作单位预调整报价或信用等级使用情况的,必须重新走5.3.2的步骤,否则因协作单位操作失误导致的报价、信用等级使用情况等与协作单位意愿不一致的,由协作单位自行负责。6.公告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https://ygcg.jinshenjy.com)、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xjkzcpt.com.cn:88/pub/index_pages.html)、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上发布。7.监督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5606026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571-871625798.联系方式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和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联系人:段荣鑫电话:15803504624第二章工程协作单位须知工程协作单位须知序号条 款 内 容编 列 内 容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2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工程协作单位单位公章均应为加盖工程协作单位在公安局备案的单位公章,要求签字的均应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3报价方式清单报价。工程协作单位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填报下浮比例,所有子目均采用同一比例下浮,最终不含税单价和含税单价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5比选流程1. 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并公布响应家数。当响应家数≥1家时,进入下一环节;当响应家数为0时,采购人宣布流标,本次比选结束。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时自动结束解密,协作单位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如协作单位均完成解密,采购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2. 唱标。唱标内容包括工程协作单位名称、报价、税率、信用评价使用情况。3. 响应文件核验。采购人代表和本级监督对协作单位响应情况进行复核,填写响应文件核验表,签字确认后上传电子商务平台。4. 推荐候选人。计算各工程协作单位得分及排名,推荐候选人。6候选人公示1.公示期限:3日历天。2.候选人公示数量:所有有效报价的协作单位均公示公示内容:应至少包含协作单位的有效报价、报价得分、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排名、协作单位被否决情况。7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保证金金额:协作单位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可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等级为A级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价的2.5%;等级为B级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价的5%;等级为C级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价的6%;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履约结束后;保证金递交时间: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第一候选人应在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预成交通知书发出当日不计)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项目经理部可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后,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向其他候选人发出预成交通知书。注:协作单位上传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后,须立即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接到来电后应及时审核。若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未审核通过,采购人须写明理由并电话告知协作单位,在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均可重新提交。采购人应对未及时审核履约凭证的行为负全责。2.履约保证金其他要求:2.1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协作单位的任一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市级以上分行出具。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或违约证明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不因履约完成进度而递减。3.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8成交结果公告1. 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应当日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当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公告内容:应至少包含成交协作单位名称、成交价、协作单位被否决情况及依据等。9响应保证金退还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应退协作单位的响应保证金。第三章比选办法比选办法(合理低价法)1、分值构成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得分99.5分,信用评价得分0.5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含税总价较低者优先;含税总价相同的,以路桥集团施工一体化平台信用评级高的优先;信用评级相同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早的优先。2、报价得分的计算(一)理论成本价理论成本价=最高含税限价×0.9(二)比选价的确定比选价=含税总价(三)基准价计算比选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值(超过最高含税限价或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报价无效)。有效报价指介于理论成本价(含)与最高含税限价(含)范围内的报价。(四)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工程协作单位报价-比选基准价|/比选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5位(四舍五入)(五)报价得分计算报价得分=99.5-偏差率×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报价不同而得分一致时小数点位数不受限制。3、信用评价得分的计算AA级及A级均得0.5分,其他不得分。工程协作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以其下载的《信用评价使用承诺书》为准。(AA级一年可使用两次,A级一年可使用一次,无论是否成交,均消耗使用次数,并在候选人公示中公示)。4、综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信用评价得分5、被否决情形1.报价函不符合要求1.1报价函报价与电子商务平台不一致。1.2报价函项目名称与参加项目不符。1.3报价函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要求。2.承诺函不符合要求2.1承诺函内容与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2.2承诺函项目名称或标包号与参加项目不符。2.3承诺函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要求。3.响应保证金不符合要求3.1协作单位未提供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3.2采购人未收到协作单位响应保证金。4.《信用评价使用承诺书》不符合要求4.1电子商务平台信用评价使用情况及等级与其登录工程协作单位公开招募平台下载的《信用评价使用承诺书》不一致。4.2《信用评价使用承诺书》不是从工程协作单位公开招募平台下载。5.合同谈判未达成一致意见5.1协作单位无法提供合同谈判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2协作单位无法完全响应合同谈判澄清书主要内容的。6.已接项目超过了限额(不累计本次比选采购项目金额)6.1本年度,已在该建设项目正在承接累计5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6.2已在山西路桥集团范围内正在承接累计10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已签订结清协议的除外)。7第四章合同条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市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另选)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甲方:乙方:项目名称: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劳务分包合同》系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单位针对部分工程的劳务服务事宜与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经甲方招标、乙方自愿所订立。2.《劳务分包合同》通用条款由协议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协议各方可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专用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3.《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可选择的内容由协议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4.除选择条款、填空条款以及专用条款外,其余条款皆为固定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动。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对甲方项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了解。声明合同对方:在本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结算、终止及争议处理中做出的意思表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对本合同甲方有法律约束力:1.必须是书面中文表示;2.项目名称:3.须有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亲笔签名及时间;4.必须加盖有公章或合同专用章;5.合同签订地点:6.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合同签订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任何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意思表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所有法律责任由行为人个人承担。特此声明甲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时间:年月日上述内容已由甲方向我宣读并表达,我方愿接受上述声明的全部内容。本合同乙方签收:(签字并盖章)时间: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经甲方招标、乙方自愿,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的条件下。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概况:三、工程地点:四、乙方营业执照情况营业执照注册号:名称:(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相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年度检验情况: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账号)送达地址:(条款提示:须填写有效的送达地址)五、劳务分包范围:类型类别□临时工程□大棚、集装箱 □其他□路基工程□土石方工程 □防护排水工程 □特殊路基处理□路面工程□混合料拌合 □混合料运输、摊铺、碾压 □排水系统及附属工程□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基础工程 □下部工程 □上部工程 □涵洞工程□混凝土拌合 运输□隧道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交安工程□其他工程□钢筋加工 □钢结构工程 □碎石加工 □装饰工程□爆破工程 □运输工程 □其他□房建工程□房建工程六、劳务分包内容:具体分包内容参照附件《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内容清单》选填(具体见工程量清单)七、分包方式:劳务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设备、低值易耗材料以及部分小型材料由乙方提供(具体种类、型号、数量见附件),除低值易耗材料以及部分小型材料之外的主要工程材料由甲方负责。八、合同价款总额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其中不含税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人民币(大写)(¥)。九、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甲方为了保证该工程质量和要求而执行的其他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无质量责任事故。关键项目的合格率应≥98%,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97%,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十、合同工期根据甲方总体规划要求,乙方分包的劳务作业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若开工推迟,工期顺延,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十一、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附件(含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等修正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最新发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新发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十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现场负责人:十三、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甲方职责与义务1.1甲方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1.2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施工生产任务、作业计划,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向上级部门报验所有事项及文字签字。1.3甲方及时向乙方传递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质量监督站、安全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文件及工程整改资料。1.4甲方统筹安排解决乙方修建临时设施所必须的场地(不包含乙方自行使用的临时用地),并承担临时设施场地的土地征用费;1.5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用电费用按照甲方实际支付金额在结算中扣除。1.6甲方负责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测量、试验人员等,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指导,但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工程应负的责任。1.7甲方负责砼配合比、检测等试验,承担试验费用。1.8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9甲方负责对乙方所完成的劳务以“日清月结”为原则进行验收结算及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1.10甲方负责农民工进场前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农民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协作单位与农民工合同已签订、已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农民工等。1.11若乙方因施工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合同工程量进行切割,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2.乙方职责与义务2.1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2.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现场负责人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应大于22天,主要管理人员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应大于25天。乙方授权现场负责人应持有经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并在甲方工程协作单位管理平台中备案。乙方授权现场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乙方单位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3乙方履行本合同时如有合作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披露,并将合作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详细信息向甲方备案,乙方同时需要提供相关合作人或者实际控制人针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具、小型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进度要求。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5乙方因工程建设需租赁机械设备时,必须通过甲方“租立得平台”完成租赁交易;若乙方自有设备无法按时到场或持续满足施工要求,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撤离;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及追偿。2.6乙方在进场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方案,在配足工程需要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设备及人员后,方可开工。2.7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若业主要求提前完工,乙方应积极配合,费用不予增加。2.8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留存现场隐蔽工程资料、视频。2.9乙方进入工地,应服从甲方、监理、业主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交通部颁发有关标准、业主技术文件,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10甲方在乙方的劳务现场范围内提供的临时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签字确认,乙方应负有平时维护看管责任。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设施损坏,按照通用条款19.5进行赔偿。2.11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四新技术应用、工艺标准推广、科研等活动。2.12甲方总体工期计划做出调整时,乙方应做出相应的调整,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责任。2.13施工缺陷责任期间发生需修复情况的,乙方须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进行修复。施工缺陷责任期根据修复时间顺延。3.单价、数量及金额3.1乙方劳务服务项目及单价、数量、金额详见《建筑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2除《建筑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约定作业内容外,建筑服务单价内容包括:乙方管理费、乙方窝工费、乙方驻地建设或房屋租赁费、调遣费、农民工工资、施工机具设备费、低值易耗材料费以及部分小型材料费、保险及福利、合理利润、附加税金等施工中所涉及的一切除甲方提供的服务之外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单价不因人工、物价、费率之升降、清单与图纸工程量增减等任何因素而调整。3.3甲方以“甲供材料数量表”为原材料总控,按月与乙方核对,超出表内数量的材料费用,甲方据实扣除。3.4由于征地拆迁、地方干扰、雨雪天气、材料供应、设计及变更问题、水文地质变化等原因造成的误工费用甲方不予补偿。3.5最终结算金额以设计量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合格工程量为准,工程量结算时要附工程量计算书。乙方不得以实际结算数量与合同约定数量不同提出任何补偿或索赔费用,如因数量问题引发纠纷或产生其他损失,乙方自行承担。3.6工程数量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进行验收,若发生设计变更,单价不变,数量以变更后为准。4.合同价款的支付4.1劳务费以“日清月结”为原则进行结算,数量以设计量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合格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附件《建筑服务承包工程量清单单价表》执行。4.2结算资料需经甲方负责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4.3本工程不预付劳务费。4.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或者收据,因乙方原因未能提供的,甲方不承担付款责任,亦不构成违约。4.5甲方应在甲乙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60天内支付乙方相应款项。若甲方逾期支付,按照专用条款19.24进行赔偿。4.6每期结算完成,从每期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果有):甲方代购的材料款(如柴油等)、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超合同和《建筑服务工程量清单单价表》约定领用的甲供材料费用、乙方丢失或损毁甲方的周转材料和小型设备的赔偿费、乙方借款等费用。4.7甲方在每月办理对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结算支付时,从当期应付给乙方的结算金额(含税)中,按当期结算金额的3%扣留质保金。4.8甲方对每笔扣留的质保金独立管理,扣留期为三个月。期满后,若对应工程无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且乙方无未修复缺陷记录,甲方在次月结算时无息返还该笔质保金。扣留期内若出现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在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期限内修复;若未修复,甲方可自行修复,费用优先从相关质保金中抵扣,不足则从未返还的其他质保金中抵扣,仍不足则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或向乙方追偿。4.9乙方应在甲方指定银行设立账户,接受甲方对工程款使用的监管,申请拨款前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交甲方审核,付款时按照资金计划支付,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5.安全施工与检查5.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5.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5.3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真履行与甲方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并服从甲方工程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负面考核管理。5.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业主和监理安全检查迎检工作,及时整改闭合隐患问题,如未及时闭合,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条款对乙方加重处罚。5.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问题。5.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维护当地群众的利益,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5.7乙方应当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并认真履行法定的及与甲方合同中约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5.8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对甲方指出的问题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违章行为做出纠正,对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执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严重违章情况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5.10施工过程中全部安全措施由乙方来完善和实施,一旦出现问题,所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5.1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召开班前宣讲会。危大工程施工和9人以上作业场所须由施工班组长每日召开班前安全会,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5.1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监控量测人员的工作及测设点的埋设,做好一切试验、质检及上级检查工作,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5.13乙方负责看管甲方留置现场的机械设备;协助测量人员放线;现场指挥施工机械;标志、标牌、领取、安装、保管、归还;机械看管;上级单位检查插、收红旗;协助试验室完成路基检测等一切杂务工作内容。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6.事故处理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6.2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发生。7.安全事故责任7.1甲乙双方按安全生产合同中规定的责、权、利进行,如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和处理。8.施工变更8.1若施工中发生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技术交底资料。8.2变更数量和价款确定方式8.2.1变更单价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后,提出变更工程单价(或价款)的报告,由甲方按以下方法进行确认。8.2.1.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8.2.1.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8.2.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乙方按已有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分析资料报甲方,按甲方审核批准的单价执行。8.2.1.4因变更导致劳务费增加,所增加的劳务费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工期相应调整,因变更减少的工程量,所核减的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相应核减,工期按变更项目进行调整。8.2.2变更工程数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业主确认、验收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9.乙方人员管理9.1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发放,由甲方代乙方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其他劳务费实行分账管理制度,甲方在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一人一卡制度。乙方向甲方出具《工资发放委托书》、《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由甲方通过专用账户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禁止乙方代管农民工工资卡,禁止发放现金。甲方应有效保管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付款证明,以便发生纠纷时查证。9.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乙方必须依法同其雇佣的全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每个进场的农民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培训和使用。培训合格后在公司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后,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相关作业工作。9.3乙方与农民工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在甲方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备案,并严格按合同约定方式通过甲方统一代付工资;乙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全额由甲方代为支付,若因乙方私下承诺额外工资却未兑现或未通过甲方代付所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欠薪投诉、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罚款、赔偿、声誉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9.4农民工进场前需接受甲方组织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由劳资专管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入劳务实名制系统,组织进场施工;考核不合格者直接退场。乙方应组织农民工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师资费用由甲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期间甲方提供食宿;考核不合格退场人员返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5乙方劳动用工退场,需向甲方提供农民工本人签订的工资结清承诺书。9.6乙方工程完工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退场协议,做好料具使用、劳务费结算、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事项,避免发生劳务纠纷。9.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开展实名制考勤管理工作,农民工进场后需加入钉钉考勤系统,按制度要求保证每天的打卡次数,作为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依据。9.8乙方必须确保其招募并派遣至本项目工作的每一位农民工,在首次办理工资卡时(或已持有银行卡但尚未开通手机银行的),同步开通该工资卡关联的手机银行功能。9.9乙方必须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不准雇佣不满18周岁及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农民工,遵守法规,协调处理好地方关系,一切安全事故及不执行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9.10乙方雇佣的特种作业及高风险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50周岁。工种包括:架梁工、高处作业吊篮操作工、脚手架搭设/拆除工、高墩施工人员、钻爆工、爆破员、支护工、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架桥机操作司机、低压电工,以及在有限空间(如箱梁内、隧道内)、高处、易燃易爆环境(如油库附近、沥青作业区)进行电焊、气焊(割)等作业的人员。同时,甲方根据工程具体进展和特定高风险作业内容(如深基坑作业、高边坡防护作业等),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追加适用本款严格年龄限制的特定岗位。9.11乙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9.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花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甲级医院的综合体检报告等资料报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方可进场。有心脑血管等基础病的工人杜绝使用。9.13乙方施工完毕撤离时,必须支付清所雇用民工工资以及所欠当地村民的一切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9.14农民工应入住甲方统一建设的“产业工人幸福小镇”,并遵守小镇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负责督促、组织农民工配合入住安排,并按照20元/人·日的标准缴纳基本生活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协作单位结算款中扣除或乙方按实际情况统一收取后缴纳。10.工程验收10.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试验检测人员自检、监理抽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进行整修或返工处理后重新验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10.2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进行检验时,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验收后重新覆盖或修复。10.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相关配合检测产生的费用以及因质量不合格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4乙方需服从甲方质检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在每道工序完工时,经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或返工,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0.5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业主验收合格,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乙方施工部分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10.6乙方应配备一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按照甲方规定,落实质量三检制要求,对工序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以及整改。11.工期延误1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11.1.1不可抗力;11.1.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11.1.3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地下障碍物的;11.1.4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12.误期赔偿12.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发包人同意的工期顺延。具体顺延办法及责任承担执行发包人与甲方的约定。12.2乙方认为工期延误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如属于持续性事件还应在事件结束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并附有关资料,由甲方确定延长工期的时间;如逾期未提出,视该乙方丧失及放弃延长工期及相关费用的权利。13.环保建设13.1乙方应按甲方的企业文化总体要求,规划和统一项目标识、标牌,规范项目员工的行为,贯彻和落实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13.2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做好生活区的管理工作,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安全用电和治安保卫工作。13.3在施工期间,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乱砍乱伐、乱填乱挖、乱取乱弃;严禁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严禁向水体排放生活用水、施工用水、油类、酸液、碱液,工业废渣(如混凝土废料等)或其他废弃物,导致水体污染。13.4施工现场要保持经常洒水,材料和土方堆放应按照甲方要求采取苫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13.5乙方应安排专人对运输车辆造成的污染物进行清理,出场站或工地时要自觉通过洗车平台或过水池,或安排专人冲洗车轮,避免带泥上路造成污染,车辆运输时必须覆盖运输,避免扬尘污染。13.6运输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严禁使用“三无”车辆和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并及时将证件信息向甲方备案。13.7应遵守当地政府的作业时间规定,避免发生因噪声、光污染等引起的环境问题投诉。1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4.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除依法承担《文物保护法》相关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4.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合同工作时间顺延。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15.保险15.1为了防止工伤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抑制和分散乙方的工伤事故风险,严格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与当地社保中心沟通,可以由甲方代乙方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费用由甲方从乙方每月的劳务费中扣回。乙方也可自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但必须向甲方项目部提交相关资料证明。15.2甲方统一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当乙方合同工程范围内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或损害时,乙方应在1小时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从承保人处收回赔偿额,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16.禁止转包或再分包16.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其他情形。17.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17.3乙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7.4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7.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7.5.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17.5.2乙方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17.5.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17.5.4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甲方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甲方承担;17.5.5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乙方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甲方要求赶工的,乙方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甲方承担。17.6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17.7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17.8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撤离施工场地。18.送达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验收、补充、变更、争议解决及各类文书或信息将通过合同中的联系信息(联系地址、电话、邮箱、传真均可)送达,乙方变更本合同中的联系信息,应当书面告知甲方,如未书面告知甲方,则甲方将相关信息送达合同中的任一联系方式,视为已送达,由于信息错误、对方拒收、无人签收、身份不明、地址不详、地址搬迁、长期未自取等原因不能有效送达的,自加盖邮戳之日起至第7日视为送达,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19.违约责任19.1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乙方应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甲方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甲方有权从就该项目本应向乙方支付或退付的金额中提前扣除已经确认部分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19.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违约金均为不含税的执行价格,如支付违约金的一方需对方出具发票,需按本合同约定的税率向开票方支付税金。19.3因乙方原因受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级主管部门等上级单位罚款的,其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19.4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合理安排合同内的施工任务,杜绝选择性施工的情况,如合同内施工任务未完成而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剩余工程量的三倍向乙方追偿。19.5乙方按甲方的规定对材料、临时设施妥善保管与合理使用。因乙方原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施工期内周转材料、设备租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买价格的2倍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工期延误等情形的违约赔偿。19.6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处置甲供材料。若发生一次,乙方承担市场价2倍的违约金。19.7乙方若盗窃甲供材料,甲方将立即解除合同、对乙方盗窃材料进行追偿、纳入甲方协作单位黑名单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19.7如因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或提供的技术引起的商标、知识产权的纠纷、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9.8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费。未按原工程设计施工的部分不因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而免除其继续履约的义务。19.9乙方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报酬争议,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引起农民工举报投诉,乙方负责解决。如乙方未解决,甲方有权以农民工主张的金额代付,并从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其他应付款中扣除。19.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甲方要求而导致的环保问题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且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依然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组织第三方进行实施。发生的所有费用在乙方结算中据实扣除。19.11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在农忙季节及特殊需要时正常施工,连续五天因施工人员少导致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9.12乙方因施工需要自行使用的临时占地完工或离场前必须及时复耕。若乙方未自行复耕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20.争议解决20.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如争议解决涉及诉讼,取得案款的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税金税率及发票形式向付款方开票,未能开具本合同约定的发票的,在支付案款时应扣除相应的税金(案款未包括税金的除外)。21.合同解除2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1.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甲方因非乙方原因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劳工且验收合格的的建筑服务费用,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2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21.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工期、质量、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完成合同标的内容,如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不整改或不按规定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剩余工程量的三倍向乙方追偿。2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劳务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22.合同终止22.1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劳务费用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23.补充条款23.1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甲方职责与义务1.12甲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1.13甲方负责提供或租赁给乙方施工生产所需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具体明细见下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含税)备注1.14甲方负责完成相关原材料送达施工现场,承担中途转运产生的费用。2.乙方职责与义务2.14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现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全权处理本合同相关事务,并不可撤销地同步指定唯一替补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现场负责人因死亡、失踪、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无法履职时,替补代理人权限自动即时生效,无需另行补充协议或甲方确认,其签署文件及履职行为视为乙方行为;乙方确保两名代理人事先知晓并接受本条款约束,若因代理人衔接失效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或合同履行障碍,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甲方损失。2.15施工中由乙方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和机械包括。2.1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发生非正常损毁或丢失,由乙方按上表所列含税单价进行赔偿。2.17乙方施工所用机械必须通过甲方指定的“租立得平台、资产管理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2.18乙方指定专人(姓名:,身份证号:)负责与甲方办理结算、支付、领用材料等事宜。2.19乙方须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天报送甲方供应材料计划,由甲方按时运到现场,如需卸车,卸车工费(含场内倒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因乙方验收不及时产生的损失、延误工期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20乙方负责整理施工现场;标志、标牌的领取、安装、保管、归还;机械看管及现场指挥;上级单位检查插、收红旗;协助测量人员放线;临时排水;模板支拆;撒便道灰线;协助甲方实验室完成检测及选填或新增:整修边坡(填方段落)、处理翻浆、整修路基、路基厚度控制挂线(填方段落)、路基施工撒灰线、路基排水等一切杂务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以下内容为隧道工程独有条款,合同签订时选择性使用。2.21乙方必须保质量、保进度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隧道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施工工艺,严格管理,精心施工,保证材料不被无形浪费;隧道开挖后,经现场测量员核实出渣、初喷砼及二衬砼按照图纸断面计量,超挖和预留沉降量引起工程量的增加部分不予计量,但必须用同标号砼回填密实。允许范围外的超填混凝土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甲方按元/m3在结算中扣除超量部分;不允许出现欠挖,由于欠挖引起二次凿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隧道出渣完后甲乙双方要测量确认,若由于开炸造成的超挖由乙方负责,由于石方自然脱落造成的超挖由甲方负责。2.22乙方负责爆破作业的布孔、钻孔、清孔作业,炮眼位置、炮眼间距、炮眼数量、炮眼深度必须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指导书》和爆破作业交底执行。以下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独有条款,合同签订时选择性使用。2.23乙方进场的压路机必须安装压实度检测仪。4.合同价款的支付4.10劳务费最终结算金额经公司审计确认后方可做为乙方的最终劳务费金额。4.11乙方应在确定劳务费结算金额后7天内,依据甲方认可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约定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因发票不符合约定而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发票,乙方更换发票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向甲方支付合同价%违约金,但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的种类及其他事项具体要求如下:4.11.1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选择填写:需要或不需要)。编码简称为(“建筑服务”等),品名为(钢材/工程款/劳务费等)。(财务人员填写)4.11.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的,由甲乙双方依据调税不调价(不含税价)的原则友好协商。4.11.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法定要求或涉及到服务项目、价款等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由乙方按照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完成开具工作,甲乙双方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4.11.4甲方如不慎将乙方提供的发票丢失,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4.11.5乙方向非本合同当事人提供发票行为不当,引起国家税务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查处,要求甲方配合调查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4.1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现金以及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含税价的%(合同签订时,协作单位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可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等级为A级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价的2.5%;等级为B级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价的5%;等级为C级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价的6%;)。保函或现金缴纳到甲方财务部门。甲方将取得交工验收证书后一个月内扣除应扣减金额后退还乙方余额,不计利息。4.13鉴于本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包含[请勾选适用工程类型:☐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隧道工程/☐其他需长期验证工程:],该类工程的质量问题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方能显现,双方同意在遵守通用条款第4.8条的基础上,增加以下特别约定:4.13.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返还条件为:自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内容经双方确认合格且满一年后,若工程无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且乙方无未修复缺陷记录,甲方无息返还该笔质保金。扣留期内若出现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在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期限内修复;若未修复,甲方可自行修复,费用优先从相关质保金中抵扣,不足则从未返还的其他质保金中抵扣,仍不足则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或向乙方追偿。16.禁止转包或再分包16.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实际施工人清除出场,并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万元。19.违约责任19.13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迟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延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19.14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除应承担返修义务外,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第19.13条约定的逾期违约责任,还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19.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为原来技术人员,并要求乙方承担元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同时承担第19.13条约定的逾期违约责任。19.16乙方拒不提交或延期提交施工资料的,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9.17乙方完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返工且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连续经甲方验收两次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连续五天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包含委托第三方施工在内的全部损失。19.18如合同已经约定价款为固定价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19.19乙方任何人员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经理部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经理书面批准。乙方未经项目经理书面批准更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视为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元/次。19.20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或业主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安排,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每发现一次迟报或者不报支付元违约金。19.21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协助甲方及业主组织应急行动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否则,将扣除施工合同额的%作为违约金。19.22乙方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工人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含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工、塔吊司机、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每发现1人没有持证上岗支付元违约金,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19.2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对超过违约金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19.24甲方逾期付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仍未支付的,自催告期满后第31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可就逾期未付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最高限额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项的%。19.2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业主、监理的检查及听从甲方的合理指挥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次(甲方视乙方情节轻重而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19.26当发生乙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及甲方提出要求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19.28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现场负责人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未达22天,主要管理人员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未达25天的,每少一天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23.补充条款23.1补充条款:本页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邮箱: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比选文件中的工程协作单位须知、合同条款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1.4.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工程协作单位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2.报价说明2.1.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均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4工程协作单位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5.5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附工程量清单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报价函二、承诺函三、响应保证金一、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包比选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工程协作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信用评价使用承诺书》(如需)(若使用信用评价应附登录工程协作单位公开招募平台下载的《信用评价使用承诺书》,未附承诺书视为不使用)。二、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在研究了(项目名称)第____标包的比选文件后,结合我方实际情况,我方在此郑重承诺:一、人员、设备方面的承诺:我方承诺: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包括主要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设备等证明材料,主要人员未在其他建设项目兼任现场负责人且与协作单位管理平台备案登记人员一致。我方理解:若我方成交,在合同签订阶段或履约过程中,我方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没收我方保证金,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山西路桥集团黑名单。2、信誉方面的承诺:我方承诺:我方信誉情况良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不存在公告第3.2款规定的情形。我方理解:在合同签订前,若采购人核查出我方信誉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没收我方保证金,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山西路桥集团黑名单。我方承诺无论是否成交以及成交后履约过程中,坚决不发生违法缠访闹访事件。三、工期、质量、安全方面的承诺我方承诺: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我方理解:若我方成交,在合同签订阶段或履约过程中,我方提出降低质量、安全标准,或延长工期等要求,采购人有权没收我方保证金,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山西路桥集团黑名单。在履约过程中,若我方无法达到上述承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我方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山西路桥集团黑名单。四、资金监管承诺我方承诺:我方将在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即缴纳履约保证金阶段),在贵方电子商务平台填报资金监管账户,并确保提供的账户符合比选公告3.6款的规定。同时承诺,同意签署资金监管协议,接受你方对该账户资金的监管,在整个项目期间,我方不得变更监管账户。我方理解:若我方未按时提供监管账户,或提供的监管账户不符合比选公告3.6款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附件:廉洁承诺书工程协作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廉洁承诺书致(采购人):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我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二、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向采购人、评审人员、监督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或承诺。三、不通过暗示、授意、关系干预等方式影响采购决策或评审结果,确保比选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四、不参与围标、串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若我方违反本承诺,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列入山西路桥集团黑名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同时,我方自愿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承诺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三、响应保证金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第七章结果公布模板响应文件核验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 包含税限价(元)序号协作单位名称含税总价(元)税率报价函是否符合要求承诺函是否符合要求响应保证金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是否符合要求1234采购人代表:(签字)本级监督:(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候选人公示我单位于**年**月**日组织了****项目的比选工作,现将候选人公示如下:公示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一、候选人报价及排名标包1含税限价:元排名候选人名称不含税价(元)税率含税报价(元)比选价(元)报价得分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1234…标包2含税限价:元排名候选人名称不含税价(元)税率含税报价(元)比选价(元)报价得分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1234………二、被否决情况标包被否决的工程协作单位否决原因备注12…三、监督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5606026本级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四、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预成交通知书预成交工程协作单位名称: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报价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预成交协作单位。预成交价:元(含税9%)。工期:。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当日不计),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时填报监管账户信息、上传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逾期未完成的,我方将取消你方成交资格并扣除你方响应保证金。特此通知。采购人:联系电话:日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项目已完成采购工作,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成交协作单位标包成交协作单位含税成交价 (元)税率备注1234…二、被否决情况标包被否决单位被否决情况及依据备注三、监督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5606026本级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四、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联系人: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真石漆装饰工程 真石漆 真石漆装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