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址库建设更新招标公告(乐清市民政局2026)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82256020010000008-CG202512A03
项目名称: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4730000
最高限价(元):47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7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清市民政局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老市府)10幢1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9128
质疑联系人:冯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9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30
质疑联系人:张 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招标文件(终).doc523.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乐清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16: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47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77-61882630
采购单位
乐清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老市府)10幢1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7-61889128
代理机构名称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7-61882630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项目编号:330382256020010000008-CG202512A03采 购 人:乐清市民政局联 系 人:钱先生联系电话:0577-61889128 1.1.1.1采购代理机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577-61882630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1.1.1.2二○二六年招标文件目录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382256020010000008-CG202512A03项目名称: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预算金额(元):4730000最高限价(元):473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7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2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2月3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民政局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老市府)10幢1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9128质疑联系人:冯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91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传真:0577-61882627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30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2项目编号330382256020010000008-CG202512A03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采购预算:4730000.00最高限价:4730000.00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名称:乐清市民政局联系人:钱先生联系电话:0577-61889128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项目负责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577-61882630联系传真:0577-61882627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2投标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提交合同金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险凭证等。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要求2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6年 2月 3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26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2 月3 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9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31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招标代理费用0元3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2022年我市根据全省民政数字化改革推进会要求,统一部署,组织各乡镇街道进行了乐清全域数字门牌建设,将全域传统门牌更换为二维码数字门牌,共布设了数字门牌共36.75万个,门牌布设后没有进行完整地名地址数据采集,乐清没有形成完整准确的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近年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变化发展,逐步发现地址数据定位不准、覆盖不全、与实地不对应、道路地名信息不清、门牌路牌布设不完整等问题,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造成诸多不便和困扰。随着城市精细化治理管理需求的不断升级,多部门提出需要一套覆盖全面、名称规范、定位准确、信息全面、颗粒度细、与实地对应的乐清全域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因此启动此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完成乐清全域现状地名地址的标准化采集,形成覆盖全面、定位准确、名称规范、与实地完全对应的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2、对缺失路名牌和地址牌的道路和房屋信息进行排摸梳理和信息确认,完成缺失地名地址标牌的制作安装和新布设地名地址标志牌的数据采集入库;3、完成省市县三级系统乐清市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的更新替换(乐清数智孪生系统、温州地名通系统和浙江省区划地名系统),建立数据动态更新和同步机制。4、开发乐清数字门牌公众应用门户,提供乐清二维数字门牌解析接口,可供乐清市各政府部门建设相关标准地址治理应用。二、采购清单工作名称分项内容描述数量(个)1现状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路名调查整理对全市约7656条300米以上道路进行数据调查,对地名审批资料进行整理关联,具体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约7656个门楼址采集对全市约38万现有门楼牌地址进行数据调查采集。具体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约380000个户室地址采集对全市约50万户室地址进行调查采集。具体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约500000个2缺失地名地址标牌布设路名牌布设对约830处缺失路牌进行路牌制作安装布设工作。具体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约830个门楼牌布设完成约7万个门牌的制作安装和数据采集工作。其中大门牌(600mm*400mm)约2000个,中门牌(200mm*300mm)约5000个,小门牌(170mm*110mm)约63000个。具体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约70000个户室牌布设对8000处重点户室制作和安装二维码户室门牌,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具体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约8000个3数据更新入库完成系统数据更新入库完成省市县三级系统乐清市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的更新替换工作,并建立数据变化协同更新机制。1项4数字门牌应用乐清数字门牌应用门户1、开发提供乐清二维数字门牌解析接口,可供乐清市各政府部门建设相关标准地址治理应用。2、开发乐清数字门牌公众应用门户。详细要求见采购详情。1项3、详细内容及要求1.1.1现状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收集整理乐清现有地名地址数据,分析可利用数据情况,对数据进行融合清洗形成调查本底数据库。以本底库为基础开展外业数据调查,包括道路地名调查、门楼址调查、户室地址调查三部分。1.1.11.1.1现有数据收集整合及清洗要求收集乐清现有地名地址数据及相关联数据,包括地名地址审批原始资料、不动产登记地址数据、基础测绘数据和影像数据等,对收集数据进行融合清洗和标准化处理,形成调查作业底库,为外业调查工作提供基础。1.1.12.2.2外业采集调查要求1.1.1.(1)路名调查要求结合审批资料对全市300米以上7656条应命名道路进行实地调查,调查道路的起止点坐标,补充核对道路长度宽度、道路材质、建设年份、来历含义等信息,拍摄现场照片,核对、绘制道路空间图形数据,最终形成全市图属关联对应、信息完整的道路数据库。汇总全市所有已有路名审批资料,进行资料整理和电子化建库,形成地名审批档案,将审批资料与路名数据库进行关联对应。1.1.2.(2)门楼址采集调查要求以本底库为基础,对全市现有建筑根据门楼牌挂牌情况核实、采集门楼址,包括标准名称、门牌编号、楼幢编号、位置坐标、功能用途、使用主体、现场照片等信息的完整采集,详细要求如下:1)每个建筑物均应采集门址或楼址;落地房、院落门、沿街(路)商户或住户具有独立门牌号码的采集门址;院落内独立建筑物有楼幢编号和建筑名称的采集楼址。2)位于院落内的建筑物在采集楼址时,应关联其所属院落的门址。3)门址定位点置于门的中间位置;楼址定位点置于建筑物面内的概略中心位置。4)未挂门楼牌但能根据前后门牌号码进行准确判断的,应按判断或询问结果进行采集门址号码,不能准确判断补充的采用临时编号(可用L1、L2做临时记号),采集标记门楼牌挂牌情况。5)院落内楼址关联采集院落出入口门址,院落出入口门址须采集所属院落名称,非住宅类门楼址须关联采集使用主体名称。6)采集门楼址功能用途,门址按用途分为“商铺”、“住宅”、“院落出入口”等,院落出入口分为“人行”和“车行”;楼址按用途分为住宅、商业、厂房等。7)楼址须关联采集相应建筑物图形面,院落出入口门址须关联采集相应院落范围面。8)门楼址核查采集时应拍照记录,拍照应尽可能拍到对象整体,确保重点特征(如门牌、商铺招牌、楼幢名称等)明显。如果单张照片不能兼顾,可以拍摄多张细节照片进行补充(细节照片不限制主体比例)。1.1.3.(3)内部户室调查采集要求对住宅楼宇、商业大厦内独立户室采集户室地址,采集内容主要包括楼层号、单元号、户室号等,具体如下:1)建筑物内户室地址不单独采集定位点,直接与所属建筑物的门楼址进行关联。2)需采集户屋所在楼层号,分单元的须采集单元号。3)采集户室功能用途,分为居住或办公,办公户室采集使用主体名称。1.1.13.3.3数据建库要求1)标准规范标准地址由行政区划、基本区域限定物、院门、建筑物、单元户室五部分组成:a.行政区划::=[乡镇/街道级区划名];b.基本区域限定物::=[类行政区域][村/社区名][村组/自然村名]{[街路巷弄名]};c.院门::={[门牌号]}|[院落名];d.院内区域限定物::=[子区名][院内道路名][院内门牌号];e.建筑物::={[楼牌名]|[建筑物名]};f.单元户室::=[单元门号][楼层][户室号]。地址规范使用巴科斯范式(BNF)语法,尖括号“”内包含的为必选项,方括号“[]”内包含的为可选项,花括号“{}”内包含的为可重复0至无数次的项,竖线“|”表示在其左右两边任选一项,“::=”表示“被定义为”。1.1.14.4.4数据质量要求1)全面性小区、院落、地上/地下建筑物等各类建筑物(除军事设施及军管和国家安全等敏感区域外)门址、楼址、房产小区\\商业大厦内部户室等应全部采集,做到“应采尽采、不遗不漏”。每平方公里内遗漏个数不得超出总数的5%。2)唯一性一个沿街商户(住户)或院落出入口必须且只采集一个门址点,房产小区\\商业大厦内一个建筑物只采集一个楼址点。有楼址点的建筑物面只能关联对应一个楼址点,一个院落面至少关联对应一个门址点,一个独幢建筑(无所属院落的)须至少关联对应一个门址点。3)空间位置准确性门址的定位点应放置在门口中间,点位间相对位置正确,相对位置误差控制在2米以内。楼址的定位点应放置在建筑物的几何中心位置,相对位置误差控制在5米以内。建筑物面应以现有基础测绘建筑物面数据为基础进行拆分或合并处理,无基础测绘图形数据的可参考高分辨率影像数据进行绘制,无图形参考数据的可根据外业采集定位数据进行绘制,图形数据与影像数据套合差应不超过3米。院落面应根据实际分布情况参考围墙、栅栏、绿化、建筑物外轮廓等进行绘制,图形数据与影像数据套合差应不超过5米。4)属性规范性门址、楼址、户室地址名称、类型、关联码等关键属性填写正确和规范,必填属性保证无遗漏,所填属性应与实际情况一致。门址、楼址、户室相互关联关系正确。关键属性错误个数不超出总数的5%。1.1.15.5.5调查采集工具要求供应商须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采集,须自备地名地址调查采集数字化工具,功能包括权限控制、获取自身定位、信息统计、地图展示、道路调查、门楼址采集、户室采集、数据关联、信息备注等功能。模块具体内容权限控制以村社为单位进行展示,通过选择不同的村社,控制数据展示范围。获取自身定位获取当前移动设备所在位置信息统计统计已采集地址数、已采集门址、已采集楼址、已采集户室数等统计信息,点击可查看具体数据列表清单地图展示实现地图放大缩小、拖动等功能,并可叠加不同辅助图层。道路调查输入道路名称后,展示已有信息,可对字段内容进行新增和修改,并绘制道路线门楼址采集通过在地图上标点,新增门楼址数据,确认点位、属性编辑、主门址选择关联、兴趣点增加、图片上传,入库时对门楼址进行唯一码生成操作户室采集通过选择采集的楼址,对已采集楼址进行新增单元操作,通过输入户室基本信息,并可以对单元进行增删改、对任意户室也可进行增删改操作,对每一个户室都可进行属性编辑、图片上传功能,入库时对户室进行唯一码生成操作。数据关联地名地址牌数据与调查采集地址关联。拍照上传将地名地址牌安装后的情况、周边环境拍照上传。信息备注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备注。1.2.2缺失地名地址标牌布设根据地名地址调查采集成果,对缺失地名地址牌进行对接编码确认,形成制牌清单,缺失地名地址牌的制牌规格清单如下:名称数量及单位(暂定)规格/mm技术要求路牌约830个360*1200T形路牌详见制牌规格要求门牌约70000个小门牌(170mm*110mm),中门牌(200mm*300mm),大门牌(600mm*400mm)基板采用铝板材料,厚度≥1.0mm,丝印长余辉蓄光字,详见样式及工艺要求户室牌约8000个135mm*90mm基板采用铝板材料,厚度≥1.0mm,丝印长余辉蓄光字1)▲本次标牌各种类安装数量及合计总数值为暂定,供投标供应商计算价格使用,具体规格数量以最终核对确认数据为准。2)采购人或最终使用单位对提供的产品存在疑异,均可以委托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按投标承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不符合,则要求重新整改,如整改后仍不通过,(或第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或最终使用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处罚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予采购人补偿。相应的检测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本次采购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供应商报价货物符合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环保货物认证等强制认证规定的,但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做验收不能通过处理。4)本次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019〕18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次采购的产品中如涉及专利产品范围的,供应商必须自行解决取得专利授权。6)投标报价包括:数据核对、数字门牌制作、多媒体信息采集、专用工具、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验收(含第三方验收)、设备的安装、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质保期保障、专利授权等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包含投标报价中。1.2.21.1.1名称编号对接要求1.1.3.1.1)缺失路名对接根据路名调查成果数据,对接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对缺失路牌的路名进行确认。没有路名的,按调查数据信息辅助村社进行相关命名申报工作。按最终审批确认的路名进行制牌。1.1.3.2.2)门牌编码根据缺失数字门楼牌数据清单,参考《温州市门牌地址编制导则》,结合乐清市实际情况,对未编码房屋进行编码,对未进行地址编号的村社进行系统性编号。编号须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合理性、适用性原则,并应充分考虑道路、村庄规划建设和发展情况,对编号进行适当预留,保障后续城乡建设变化时编号仍合理可用。1.1.3.3.3)户室牌编码确认根据户室采集成果数据,对接各乡镇街道、村社、政法委大数据及公安消防等部门,结合乐清市实际情况,对出租房、合用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编码进行确认。1.1.3.4.4)制牌数据确认构建乡镇村社联动机制,以线上确认和线下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所有路名、门牌编号、户室牌编码和制牌信息经过村社相关工作人员认可,保证与实际相符。并结合有号无牌的数据清单,最终整合形成全市的制牌数据,以表格清单形式交由采购人进行确认。1.2.22.2.2制牌样式工艺要求依据制牌数据,按浙江省民政厅统一要求在“浙江省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生成标准地址二维码。将地址编号、二维码,根据不同规格要求进行统一排版,二维码统一放右下角,按GB17733——2008《地名标志》规定的工艺和材质印制数字门牌,各类型牌须试制样品经采购方确认。详细要求如下:1.2.22.2.21.1.1.1样式要求(1)T形路牌1、规格尺寸:牌面宽度为1200mm、高度为360mm、侧面厚度为45mm,立杆高度为2500mm,立柱直径为76mm,单侧壁厚为3.0mm,牌面底部距地面2140mm。2、排版要求:牌面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面积占牌面3/5,用于标示汉字路名,下部白底面积占牌面2/5,用于标示路名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和汉字方向及符号指示。3、版面及字体颜色:牌面上部东西走向的为蓝底白字,南北走向的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下部为白底黑字,字体为Arial体;立杆外涂银灰色汽车金属漆。4、T形路牌制作设置按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样式生产,其外观、布局、书写、拼音拼写、工艺、性能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的要求。(2)门牌1、规格尺寸:大门牌厚度≥1.5mm,规格600mm*400mm(外沿宽度≤15mm);中门牌厚度≥1.0mm,规格200mm*300mm(外沿宽度≤10mm);小门牌厚度≥1.0mm,规格170mm*110mm(外沿宽度≤10mm)。2、排版要求:门牌标志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院落、独立门户所在街区、村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加二维码。3、版面及字体颜色:地名标志上图形符号的颜色应符合GB/T10001中的相关规定,并与标志材质、背景颜色以及标志上文字的颜色保持相互协调。牌面背景颜色为蓝色,文字颜色为白色(采用长余辉蓄光材料制作时可为黄绿色或蓝绿色),地名标志应采用GB2893规定的安全色。字体大小按照国家地名标准比例。4、门牌制作设置按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样式生产,其外观、布局、书写、拼音拼写、工艺、性能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的要求。(3)户室牌1、规格尺寸:厚度≥1.0mm,规格135mm*90mm(外沿宽度≤9mm)2、排版要求:中部区域标示多层住宅楼内的住户编号,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3、版面及字体颜色:牌面背景颜色为蓝色,文字颜色为白色(采用长余辉蓄光材料制作时可为黄绿色或蓝绿色),地名标志应采用GB2893规定的安全色。字体大小按照国家地名标准比例。4、户室牌制作设置按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样式生产,其外观、布局、书写、拼音拼写、工艺、性能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的要求。1.2.22.2.22.2.2.2材质工艺要求(1)T形路牌1、牌面外板为2块厚度不小于1.5mm纯铝板。2、牌面反光膜选用7年工程级反光膜(棱镜型)。上部底色丝网印刷,漏白色文字。白色反光性能要达到当观测角为0.2度,入射角为-4度时最小逆反射系数要达到140RA(cd·1x-1·m-2)以上。3、立杆为直径76mm,单侧壁厚不小于3.0mm的热镀锌钢管,底座法兰盘为280mm×280mm×18mm镀锌钢板。立杆与底座法兰盘连接作加强处理,螺纹钢预埋件丝口部分(含螺母)热镀锌处理,上述热镀锌的镀锌厚度需符合相关标准。4、颈部装饰托盘采用ABS工程塑料,底部装饰套采用ABS工程塑料,表面喷漆处理。5、路名牌安装前应作防水、防锈等处理,边框四周应抛光、密封。(2)门牌1、基板表面需采用防锈及防氧化处理,保证户外使用7年以上不生锈、不龟裂、不氧化变色。2、长余辉蓄光按照规定的方法试验,测得初始亮度应高于10000mcd/㎡,激发结束10h的亮度不应低于10mcd/㎡。(3)户室牌1、基板表面需采用防锈及防氧化处理,保证户外使用7年以上不生锈、不龟裂、不氧化变色。2、长余辉蓄光按照规定的方法试验,测得初始亮度应高于10000mcd/㎡,激发结束10h的亮度不应低于10mcd/㎡。1.2.23.3.3运输安装要求1.2.23.3.31.1.1.1运输要求以村社为单位对地名地址牌进行独立包装,标记清晰,确保运输过程中地名地址牌的安全。运输过程发生丢失、挤压变形、损毁由中标方负责重制。地名地址牌成品运输至安装现场后,须核对地名地址牌成品与实际安装点的信息是否一致,防止装错。1.2.23.3.32.2.2.2安装要求(1)T型路牌1、基础底部石子垫层10cm厚,混凝土尺寸不小于50cm×50cm×40cm,强度不低于C30,内置4根×¢16mm带丝口螺纹钢预埋件,并作相应固定处理。(混凝土的浇筑必须在厂里完成,经检测合格后才能到路面上进行安装)2、路名牌应设置牢固,构件完好无缺损。3、路名牌总高距离地面净高2.95m,立杆安装垂直度应不大于4mm/m。4、路名牌牌面平行于道路中心线。5、路名牌设置完毕后应按原样恢复人行道路面、清走余土。6、安装新地名牌标志,应拆除旧地名牌标志。(2)门牌1、安装位置:大门牌安装在进入大门的右侧,距地面2.5米左右;小门牌安装距地面2米左右。2、门牌安装可采用粘贴式或钉装式,粘贴式应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或其他牢固度优良的粘胶材料,以确保挂墙式地名标志的整体平整、牢固和防水性能,粘胶应符合GB16776-2005的要求;有不适合粘贴式的可选用钉装式,应选用优质的钢钉装订;确保牢固度7年不脱落。3、安装新门牌标志,应拆除旧门牌标志。(3)户室牌1、安装位置:室号牌安装在门上方中间。2、户室牌安装可采用粘贴式或钉装式,粘贴式应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或其他牢固度优良的粘胶材料,以确保挂墙式地名标志的整体平整、牢固和防水性能,粘胶应符合GB16776-2005的要求;有不适合粘贴式的可选用钉装式,应选用优质的钢钉装订;确保牢固度7年不脱落。1.2.24.4.4安装后数据采集要求在地名地址牌安装完成后,须按本项目“现状地名地址调查采集”部分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完成现场数据采集及建库,形成全市完整地名地址数据库。1.3.3地名地址数据入库与更新同步1.3.31.1.1系统数据库更新分析整理省市县三级系统(乐清数智孪生系统、温州地名通系统和浙江省区划地名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标准,按三级系统的标准对乐清市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进行标准转换,完成三级系统的数据更新替换入库,并对审批材料、现场照片等附件进行关联。1.3.32.2.2数据同步更新建立数据变化协同更新通道,开发数据同步推送接口,实现省区划地名系统、温州地名通系统、乐清数智孪生系统的数据库变化同步,实现后续的地名地址数据变化协同更新。▲1.4开展数字门牌应用基于本次标准地名地址数据成果和乐清二维码门牌布设成果,开展乐清市数字门牌应用。基于数字门牌,开发公众应用小程序,将数字门牌变成民众地名地址查询、地名文化查询和便民办事的便捷窗口。提供标准地名地址查询、地名文化宣传、地名命名公示、周边设施查询、地址导航、名牌证申领、地名牌报修、地名问题反馈等功能,设置地名文化遗产、乡村著名行动等专栏。提供养老、孤儿、低保、社团等民政办事服务入口,整合教育、社保、医保、消防、公积金、就业、水电交费、生活服务等办事服务窗口,实现“一码通办”。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机构类门牌(如政府大楼、景区、名胜古迹、标志性建筑等)主体信息的绑定、录入与更新,通过数字门牌首页展现门牌主体单位的图文介绍;针对企业(商业体)类型的门牌,打造基于数字门牌的服务助企场景。企业、商户可以通过绑定数字门牌将其作为一个门户,面向社会公众展示自己的经营概况、形象宣传及产品介绍,同时可将门牌分享出去,助力提升商企的传播力。提供乐清二维码地址解析接口,供相关部门基于“数字门牌”开发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侧数字化应用,通过门牌码支撑精准定位“到门到户”的精细化管理与治理,实现“一码统管”。四、工期进度要求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中标供应商自行前往各乡镇街道进行现状地名地址调查采集工作。2、中标供应商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制牌安装和数据采集工作,并提交验收合格。五、验收要求1、数据采集建库成果须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验不合格的,必须按照检验标准整改,整改时间为30个日历天,整改结束后,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重新验收,直至检验合格,否则不予验收,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不能完成,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2、制牌安装服务清单须由相应村社、乡镇、街道进行接收确认,最终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制牌安装成果进行现场抽检,抽检合格率超过95%视为验收通过。3、验收应在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参加下进行,按照相关技术需求及招标人的建设要求,整理提供项目完备的文档资料,邀请有关专家现场测试和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并进入质量保证期。6、维护期、服务期1、数据质保期:项目成果通过验收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须免费按有关题的规定对存在问成果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以及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服务。2、地名地址牌产品质保期:为采购人完成所有地名地址牌制作安装工作之日起1年。3、在地名地址牌产品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对其进行质量“三包”(人为及不可抗拒力破坏除外)。包括: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地名地址牌;清除被涂鸦及贴纸的地名地址牌,且清除时原地名地址牌版面应不留痕迹;重新制作不符合地名地址牌制作标准和要求的地名地址牌。4、中标供应商提供热线电话保障7×24小时的及时技术咨询与服务,接到采购人报修需求后,应在1小时内做出回应,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维护服务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投标时作出承诺。对出现变型、错号、文字不规范、残缺、反光膜裂痕或明显起皱、破损等情况的地名地址牌,应在3天内给予更换。5、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维修记录。采购人有权查阅维修记录。七、数据对接要求▲为了保障本项目实战实效性,要求地名地址数据采集试点成果入库乐清市数智孪生平台,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至乐清市政法委等部门开展地名地址相关应用,以验证数据可用性。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实现上述要求,采购方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提供对接基础,中标供应商负责完成平台技术对接和数据入库及平台对接,采购人不再另外提供费用。项目地名地址采集成果须符合乐清数智孪生底座统一标准地名地址库的入库要求,实现乐清市统一地名地址库替换更新。由公共数据平台向乐清市各部门应用统一提供在线标准地名地址库的共享和应用。项目须建立数据后续变化更新通道,实现后续地名地址业务审批新增变化数据向乐清数智孪生底座的变化推送,实现后续地名地址变化数据的动态更新。如不能完成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八、付款方式(一)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二)付款方式:第一笔款: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30%,中标人须事先提供一份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第二笔款:中标供应商完成现状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和所有地名地址牌制作安装工作,提交全部安装清单及数据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三笔款:经采购人组织验收确认后,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四笔款:验收一年后,未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现问题少于10%且提交问题10日内能完成质量修复工作的,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10%。注:本项目中清单(缺失路名牌、门楼牌、户室牌的规格、数量、布设位置)都需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确认后的清单进行制牌布设。制牌布设完成后还需经属地乡镇(街道)、村(社)确认,确认无误后方为布设完成。数据采集和标牌布设,均按实际完成数量的单价进行结算,合计总价低于投标总价的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合计总价高于投标总价的按投标总价结算。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无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5、本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730000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投标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6.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货物品牌型号仅为参考,是为了对拟报价的货物、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无核心产品。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11、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人员食、宿、交通等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12、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3、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供应商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1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16、本次采购将进行线上视频演示,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演示。本线上演示(讲标)通过“政采云视频讲标系统”进行线上视频演示,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操作。政采云视频讲标系统在线上视频演示时需要投标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1、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2、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投标函(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5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9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如有则提供)10项目人员配置表(附件八)11管理人员简历表(附件九)12偏离表(附件十)13对本项目整体要求的理解与建设方案14缺失地名地址牌布设方案15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方案16组织实施方案17数据保密方案18应急措施方案19数据替换入库方案20售后服务方案2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报价。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切内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投标保证金无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文件的签章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9.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0、投标文件的形式10.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0.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并对此进行修正。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9)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IP、MAC、硬件信息相同、响应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等情形。5.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供应商商务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2、中标通知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签订合同3.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凭证等。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出现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超时退还的,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甲方:乐清市民政局(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中标通知书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4、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5、投标文件三、服务内容:四、产品名称、参数、数量名称说明数量单价总价保修期限合计总价(大写)¥:1、软硬件具体功能见采购内容及投标文件要求描述。2、合同涵盖内容包括软件开发、硬件安装等调试技术支持等工作。3、软件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4、软件应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机制,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病毒、黑客入侵的除外)。5、双方协商的关于系统的其他相关约定:五、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履约保函(或保证金):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议,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二)付款方式:第一笔款: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30%,中标人须事先提供一份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第二笔款:中标供应商完成现状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和所有地名地址牌制作安装工作,提交全部安装清单及数据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三笔款:经采购人组织验收确认后,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四笔款:验收一年后,未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现问题少于10%且提交问题10日内能完成质量修复工作的,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10%。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项目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系统的实施工作,并且甲方运行系统的设备环境,应满足软硬件对运行环境的基本要求。2、按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所需款项。3、组织进行验收工作,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验收报告。4、甲方在软硬件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在XX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软件开发、硬件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协助甲方人员进行初始基础数据的设置、录入和转入工作,不包含系统软件或数据库等第三方软件的安装)。2、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硬件使用文档(《操作手册》)3、乙方免费提供操作人员培训服务。4、乙方对软硬件提供免费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期限为自该软硬件通过验收之日起XX年内。5、乙方需提供免费的相关硬件设备供甲方使用。6、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系保证软件正常运行的维护项目,包括软件故障、软件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的适配问题、甲方非正常操作带来的软件及数据的修复工作(不涉及到软件底层库结构的修复)。对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感染病毒,非法操作、操作失误等非乙方软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混乱、丢失及其他损失不负经济责任。7、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合同范围内的应用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XX小时内给予远程响应。对于电话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人员现场服务。八、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须严格根据本协议实施本项目的内容,并友好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2、甲乙双方如对已签订的软硬件功能要求进行变更的,由双方具体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否则以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软硬件具体功能为准。九、项目负责人1、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当指定项目负责人(代表)壹名,以书面授权形式提交对方备案。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姓名: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2、项目负责人(代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如提出需求变更、发起并召开需求研讨会、协商并签订合同备忘录、确认进度、签署工程联系单及验收报告等一切事宜。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的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资质不得低于变更前的项目负责人。3、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相关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公司账户、联系电话等。十、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相互信赖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向甲方法定地址所在人民法院起诉。2、双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十一、合同变更、补充及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为双方的最终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以日期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3、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事故发生一方,取得经对方认可的国家有关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货款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方能终止。十二、版权及保密原则1、乙方拥有XXXX软件系统的版权(即著作权)。2、甲方拥有XXXX软件系统在使用单位的使用权。3、甲方应遵守国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让、租赁该软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乙方软件。4、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三、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完工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完工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完工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完工,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总额0.1%违约金,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0天不能完成,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十四、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投标文件、承诺书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其他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投标,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价(元)备注乐清市标准地址库(数字门牌)建设更新项目大写:小写:★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数据采集和标牌布设,均按实际完成数量的单价进行结算,合计总价高于投标总价的按投标总价结算,合计总价低于投标总价的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价格单位:元)工作名称分项规格数量(个)单价合价备注1现状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现状路名调查300米以上道路7656门楼址采集所有门楼牌地址调查380000户室采集住宅楼宇内户室地址采集5000002缺失地名地址标牌布设路名牌布设缺失路牌制作安装,360mm*1200mm830小门牌布设门牌规格170mm*110mm制作安装采集服务63000中门牌布设门牌规格200mm*300mm,制作安装采集服务5000大门牌布设规格(600mm*400mm),制作安装采集服务2000户室牌布设重点户室,出租房或合用场所,规格135mm*90mm,制作安装采集服务80003数据更新入库完成系统数据更新入库完成省市县三级系统乐清市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的更新替换工作,并建立数据变化协同更新机制14数字门牌应用乐清数字门牌应用1、开发提供乐清二维数字门牌解析接口,可供乐清市各政府部门建设相关标准地址治理应用。2、开发乐清数字门牌公众应用门户。详细要求见采购内容及要求。15人员费用6税金7其他总 计 价注:1、以上核算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2、一年合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3、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为综合考虑。4、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表结合实际自行扩充。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四投标函乐清市民政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按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清市民政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七投标供应商业绩(如有则提供)序号签订时间用户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表后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附件八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配置人数本项目承担工作备注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管理人员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 历职 称职 务专业毕业院校身高联系电话手 机近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偏离表商务偏离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技术偏离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供应商(盖章):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监督。三、评标程序具体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报价评分10分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本项目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2)、商务、技术综合评分90分序号评定项目评审依据分值1投标供应商业绩根据投标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是否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具有1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可得1分。注:提供完整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分2对本项目整体要求的理解与建设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要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情况进行打分(0、1、2、3分)。3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针对性的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解决措施方案进行打分(0、1、2、3、4分)。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对本目项的政策背景、乐清标准地址库现状认知方案进行打分(0、1、2、3、4分)。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对现行的门牌编制规范的理解方案进行打分(0、1、2分)。2分3缺失地名地址牌布设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缺失路名对接确认和门牌(户室牌)编码确认方案的详细程度和合理性进行打分(0、1、2、3、4分)。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数字门牌设计和数字门牌制作工艺方案进行打分(0、1、2、3、4分)。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门牌包装运输、安装方案进行打分(0、1、2、3分)。3分4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评估地名地址数据调查采集总体方案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现状数据收集整合及清洗方案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外业采集调查和数据建库方案行打分(0、1、2、3、4、5分)。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地名地址调查采集工具方案方案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5组织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团队服务人员1、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名),是否具有注册测绘师、系统分析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每具有1种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一名),是否具有注册测绘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每具有1种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否具有注册测绘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师、软件评测师,每提供1种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以及在本次投标单位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7分7数据保密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数据资料安全保密制度、措施方案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8应急措施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措施及方案进行打分(0、1、2、3分)。3分9数据替换入库方案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采集数据成果全量替换入库乐清数智孪生底座统一标准地名地址库的详细方案与技术路线进行打分,主要考量方案详细程度、合理性和可行性(0、1、2、3、4、5分)。10分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数据变化推送更新的详细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打分 ,重点考量对省市县三级系统平台(乐清数智孪生系统、温州地名通系统和浙江省区划地名系统)的了解情况和数据联动更新可靠推送方案及详细衔接设计(0、1、2、3、4、5分)。10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及响应程度、保障措施)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11演示本次采购设置演示环节,演示形式不限,演示时间10分钟以内,评分根据投标供应商视频演示情况评分,具体评分规则如下:演示地名地址调查采集工具功能,包括①权限控制、②获取自身定位、③信息统计、④地图展示、⑤道路调查、⑥门楼址采集、⑦户室采集、⑧数据关联、⑨拍照上传,⑩信息备注,全部有演示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每少一个功能演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10分三)、说明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2、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地址库建设更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