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疗废物输液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公告(安顺市人民医院2026)



安顺市人民医院非医疗废物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5:28
本文来源: 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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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我院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安顺市人民医院
2、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非医疗废物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
(2)采购预算限价:采购预算单价不低于2元/公斤。
(3)采购需求:回收非医疗废物输液瓶(袋)。
3、公告日期:2026年1月14日至1月16日
4、回收期限:1年。分批次回收,接到收货通知后24小时内到医院收取。
5、付款方式:收取输液瓶(袋)后24小时内将回收款支付至医院指定账户。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谈判日期及地点: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15:00,安顺市人民医院后勤楼二楼会议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输液瓶(袋)回收或玻璃、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再生能源回收等相关内容);
2、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回收要求
1、中标方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委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中标方回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相关工作接受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及院方的监督工作,院方有权对中标方的回收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防查,中标方应予以配合;
2、中标方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3、中标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中标方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4、中标方回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配备专业的回收车辆,并且由专业人员进行回收工作。中标方向院方提供回收专用袋(外印标识便于分类记录)及回收记录卡。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8:00)前发送下列资料报名(均需要盖公章):
1、报名表(附件1);
2、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规定的相关资料。
通过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asyzwkcg[at]163[dot]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逾期报名或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材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参加评审时需提交评审资料正本壹份(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谈判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看)。
4、若谈判人不是公司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谈判文件(格式自拟),含报价单(报价单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1-33325524
附件1:安顺市人民医院院内采购报名表(须加盖公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参与采购项目
是否具备资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医疗废物输液瓶回收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