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引水后续招标公告(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2026)
[核查随机法]
[依法必须招标][暗标]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 2、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6)0006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5-547 4、项目代码:2205-410326-04-01-133651 5、建设地点:汝阳县 6、工程概况: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项目包括东线部分、西线续建和加固,东线从已建设的蓄水池开孔取水,东线向岘山村和油坊村供水,设计供水规模 694.18m3/d,详见编制说明。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 8、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9、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750561.94元。 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1、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3、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5、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 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连续6个月(2024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5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承诺中标后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01月19日 至2026年01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汝阳县城关镇汇金城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0379-68216369 代理机构: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太康路交界处顺兴信息通信产业园11号楼C座1301 联 系 人:杜晓宇 电 话:15237969369 监管部门:汝阳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32701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6)0006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5-547招标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项目代码2205-410326-04-01-133651标段名称/招标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女士15729090606代理机构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15237961702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团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团无5设定明显超过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团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口有团无6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团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团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团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团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团否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团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团否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口否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口否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口有口否16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口否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团否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回否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团否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团否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有团否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1日3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代理机构联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2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雷同性检查提示市住建局将建立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实名信息管理库,对参与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实行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进行实名管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通知》(洛建【2020】60号)文)。投标人原则上应使用本单位的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行政监督部门对使用非本单位或个人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以及频繁变更加密锁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对其参与投标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注:以上提示性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不符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注:以上提示性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不符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2、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6)0006号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5-5474、项目代码:2205-410326-04-01-1336515、建设地点:汝阳县6、工程概况: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项目包括东线部分、西线续建和加固,东线从已建设的蓄水池开孔取水,东线向岘山村和油坊村供水,设计供水规模694.18m³/d,详见编制说明。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8、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9、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750561.94元。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11、计划工期:60日历天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1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5、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3.4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连续6个月(2024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承诺中标后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2、监管部门:汝阳县水利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32701。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汇金城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379-68216369代理机构: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太康路交界处顺兴信息通信产业园11号楼C座1301联系方式:0379-63638786联系人:张女士手机:15237961702邮箱:hnhengxiao@126.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汇金城汝阳杜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379-68216369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太康路交界处顺兴信息通信产业园11号楼C座1301联系人:张女士手机:15237961702联系方式:0379-63638786邮箱:hnhengxiao@126.com1.1.4项目名称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刘店镇玉马水库水源引水后续项目(东、西线、一期加固)1.1.5项目建设地点汝阳县1.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1.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承包方式中标价加变更签证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4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1.3.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1.3.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7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3.8缺陷责任期12个月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过程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发出澄清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发出修改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3.1.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有页码、目录。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根据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信用承诺函的通知(洛公管办[2023]6号)3.4.1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本项目提供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的免收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名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3.7.6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2)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3)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具体序号设置如下: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6)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7)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8)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投标人存在其他透露投标人身份信息情况的,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3.7.6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注意: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页数不超过150页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递交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系统中在线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提醒:投标人应考虑投标数据传输耗时以及意外情况的影响,适当提前上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解密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采用评定分离,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数: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说明:中标候选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顺序组合由大到小排列;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可能存在的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进行说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单位成员不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查的内容和方式:核查内容:信用核查、履约能力、资质核查、人员核查、业绩核查。核查方法:网络查询、书面材料核查。核查中是否组织考察或质询:☑不组织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履约能力、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内容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7.2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定标原则: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廉洁诚信、务实高效的理念。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核查随机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一般应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定标程序: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召集定标委员会、监督小组召开定标会议进行定标。1.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组长、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定标委员会成员签订承诺书。2.招标项目负责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定标核查人介绍定标核查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参考要素的基本情况表、涉及定标的其他资料)。3.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4.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招标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监督小组由招标人组建,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标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7.4.1履约担保无担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必须通过UK上传投标文件及清单电子版。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2、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各投标单位对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投标文件中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时,投标人应使用投标人单位CA数字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0.2投标人参加开标人员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65。10.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件的规定,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0.4投标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谋取中标的,招标人将报请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中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10.4投标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10.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施工单位进场后付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完后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7%,剩余价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任何违约事项时无息付清。10.6电子标雷同性检查电子标雷同性认定及处理应符合《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通知》(洛建【2022】47号)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10.7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7750561.94元,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中所列各项费用,否则,按废标处理。10.8政府采购政策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本项目各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9危大工程建委37号令危大工程相关规定。10.1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履约保证金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0.12由中标人的失误所造成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的须负相关责任;10.1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以下方式处理:招标人有权通知施工企业解除合同,合同自招标人解除合同通知送达施工企业时解除,合同解除后,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10.14担任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不允许变更。10.15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16监督单位:汝阳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379-6823270110.1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中标人须将本单位中标的投标文件完整打印(可双面打印)、胶装,并在封皮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招标人,投标文件内容须与“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一致。打印顺序与投标文件组成顺序一致。若发现打印版投标文件与上传文件不一致,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出现严重后果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10.18由中标人的失误所造成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的须负相关责任;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1.3.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本项目的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7本项目的扬尘防治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15)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诚信记录黑名单;(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第一张查询人为投标人,第二张查询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应当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18)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应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并由法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12偏离不允许1.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13.1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13.2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一、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划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评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作出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人应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价的2%)。如经调查发现投标人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并予以相应惩罚。1.13工程款支付以发包方和中标方合同为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电子版);(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进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单位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如没有质疑则视为默认,其投标报价包含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以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尽量将投标文件目录细化,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详细的跳转目录。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编制混乱导致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3.7.5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否则,影响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影响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的,不予认可,对应分值不得分。3.7.6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暗标”评审的要求,否则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3.8.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规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投标4.1.开标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2.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各投标单位对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3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网址为http://t.cn/A6huPROa),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5.2.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5.2.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5.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评标资格:(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委托人未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及加盖印章的;(3)没有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失败,没有提交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或提交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投标函无报价、无工期、无质量等级或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10)未按照要求递交《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告知书》和《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的;(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无法查询的(因网站维护无法查询的除外)或查询结果与投标递交人不一致的;(1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源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账户的;(17)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雷同的;(18)运用计算机硬件特征码识别技术、标书编制系统软证书识别技术、标书编制系统与计价软件特征码关联识别技术,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计算机的;通过电子评标系统雷同性分析技术,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之间存在非正常雷同现象的;通过电子评标系统不平衡报价分析技术,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之间存在过高报价或过低报价雷同的;(19)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中标者或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的;(20)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22)属于同一法人组织、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5.3.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5.3.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办法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6.3.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支付完代理服务费)。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4履约保证金7.4.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中标人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仅剩两家投标人时,若两家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的视为具有有效竞争,可以继续评标。1)没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印证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没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印证低于成本的;3)没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印证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以上三项内容属于排除性条款,若有以上情况的需列出证明材料。(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仅剩两家且投标缺乏有效竞争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签字盖章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信用承诺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中小微企业资格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其他要求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缺陷责任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分参数0.0040.00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2、评标基准价=A×50%+B×50%,其中:A:招标人招标控制价;B: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在A的100%(含100%)~95%(含95%)区间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该区间内,则以招标人标底A为评标基准价。3、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4、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满分4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满分40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以满分40分为基础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分值计算采用内插值法,保留二位小数。技术标评分参数0.005.00主要施工方法主要实施方案清晰,根据项目性质描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3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5.00项目经理部及劳动力配置计划主要项目人员及劳动力配备合理描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3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5.0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供应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供应计划合理描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3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4.00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质量措施描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4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2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4.00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生产技术措施描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4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2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5.00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描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3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5.00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3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5.00工期网络图工期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针对性较好描述较切合实际得3分,针对性差描述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0.005.0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综合标评分0.005.00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值: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得5分,AA级得4分,A级得3分,BBB级得1分,CCC级为0。0.005.00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齐全,提供相关关键人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证书齐全得5分,缺少任意一项扣1分,缺少三项(含)及以上得0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003.00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市政或水利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告网页截图)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002.00服务承诺投标人在服务承诺中应包含质量、工期、保修期、不转包不挂靠等服务承诺,在0-2分之间横向对比打分1.002.00综合评价由评委个人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综合评价打分1-2分。1、评标方法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本工程特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审核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不对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或打分。审查投标人的预算,投标人预算有重大偏离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评标结果3.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8一、工程概况.......................................................................….38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1(全称):刘店镇人民政府发包人2(全称):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1:刘店镇人民政府发包人2: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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