辊轧机工作辊修复 20辊轧机工作辊招标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询价单号
XGXF20260113001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6-01-19T11: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6-01-22

采购商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C0140060

20辊轧机工作辊

LS58031-111,Φ68*1444

450.0

piece

2026-04-3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江西新余市渝水区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报价为不含税含运费单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交货地点:欧冶工业品新余分公司仓储物流部。 2.请按期报价,请务必报准价格,完全响应招标书中的全部明细条款,报错价格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需对所有项次报价,不可缺项,否则可能导致报价无效。发询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交货数量以合同为准;(适用于总价决标)/允许仅对部分项次报价,发询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交货数量以合同为准;(适用于分项决标)。 4.系统报价时,报价制造商和原产地为必填项,所有涉及公司或品牌的表述请使用全称,并保证真实有效;填写的产地应为实际生产制造地、国别,不得仅注明品牌国别; 5.按发询型号要求报价,替代型号性能参数必须不低于原型号,投标方如投升级或替代型号及品牌的须在“报价替代型规”栏中明确注明,且经买方同意,需上传买方书面确认单,否则报价无效。 6.如无法满足要求要货期,请在报价备注内注明实际可交货日期。且提前告知买方; 7.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为准。
四、技术条款:1.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2.按图纸要求进行制作与验收,若签署技术协议,具体以合同和技术协议条款为准。 3.买方在收到货物当日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12个月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2年(先到为准)。 4.国产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5.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 6.卖方有义务确保在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货物不受损伤,并确保货物在完成所有权交割时具备完好的外观及功能。 7.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异议,按新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为准。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直供商、制造厂,具有本修复技术文件供货范围的设计、制造资质和修复能力。 2、投标厂家需提供近三年同类型制造和修复的业绩合同两份,并且在行业内无不良质量记录。提供该型号的图纸备查是否有制造和修复资质。 3、投标人需承诺:所供备件在现场运行期间,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未能达到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相应的赔偿。 4、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格证书、许可证、授权证书等(在有效期内)必须真实,如有伪造、涂改、虚假,一经发现作为废标
七、资质要求: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附件下载

技术协议(20辊轧机工作辊辊头车削2025年)(1).docx

江西新钢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新钢新材20辊轧机工作辊辊头车削技术文件江西新钢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总则(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新钢新材DMS20辊单机架可逆轧机工作辊辊头车削。(2)本技术要求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现行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加工服务及合格轧辊。(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应完全符合招标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有关各供货设备的技术要求。二、车削、修复内容(1)20辊轧机工作辊车削辊头;(2)工作辊辊号刻印。注:车削、修复数量预估450支。三、技术规格说明工作辊尺寸:Φ68/Φ601440mm(辊身长度);工作辊材质:Cr12MoVCo;辊身表面硬度:85-88HSD;辊身有效淬硬层深度(半径方向):全淬透。四、加工要求(1)投标方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进行工作辊辊头车削加工。(2)车削前将原有轧辊辊号刻印在轧辊端面,以免轧辊辊号被车削;对无辊号的轧辊按“WGW26-001、WGW26-002……WGW26-XXX”连续自然数序列依次顺延刻印辊号。(3)车削后轧辊辊头位置不允许有裂纹及目视可见的凹坑、锈点、机械损伤和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4)轧辊车削后应做涡流探伤及超声波探伤,以确保车削后轧无裂纹等缺陷,探伤结果报告随轧辊一同交付招标方。(5)投标方必须对招标方轧辊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辊号、到投标方现场的时间、辊头车削前直径、辊头车削后直径、车削量、探伤情况等信息。车削后轧辊运抵招标方现场时,将轧辊的上述相关信息交给招标方。(6)投标方根据轧辊进厂的先后顺序,及时修复轧辊,轧辊从招标方运走30天内,投标方必须完成车削并将轧辊运到招标方现场,以免耽误招标方用辊时间。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完成时,投标方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说明(含延期理由、预计完成时间),经招标方书面批复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7)招标方对投标方修磨后轧辊质量进行验收,如招标方检查发现不合格辊,退回投标方重新免费修磨,直至合格为止。(8)投标方车削必须严格遵照最新的轧辊车削相关国家规定要求。五、费用及考核(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模式,投标方需填报每支轧辊的加工单价(含加工费、探伤费、材料费、转运费等全部费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相关成本;最终结算价=实际加工支数×中标单价-考核金额。(2)轧辊的转运(包括轧辊在招标方现场的装、卸车操作)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在招标方厂区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及招标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因投标方原因发生安全违章或事故所产生的安全考核及事故损失由投标方自负。(3)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3天内,必须将招标方现场需修复的轧辊转运至己方场地进行修复,每超出1天,招标方对投标方进行100元/天的考核。(4)对招标方检查发现投标方修复运回的不合格辊,考核200元/支,并退回投标方重新免费修磨,直至合格为止,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5)若轧辊在投标方车削或转运期间造成损伤,投标方需对招标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轧辊单价×(淬硬层损失厚度/淬硬层厚度)。(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辊轧机工作辊修复 20辊轧机工作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