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编招标公告(全椒县水利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选取;
采购规模: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金额达到24万元,项目自动终止,超出部分的金额不予支付。
采购需求: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
4.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工程项目档案整编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选取文件时间、方式
选取文件获取方式: 全椒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领取。
选取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后---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全椒县水利局3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全椒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 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红                          联系人:聂雪
联系方式: 18355056085                联系方式:18019887797
 

(选取文件)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docx

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选取文件项目单位:全椒县水利局(盖章)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发布日期: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选取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供应商须知…………………………………………………………………71、总则………………………………………………………………………72、选取文件……………………………………………………………………93、投标文件的编制……………………………………………………………10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5、开标、评标、定标………………………………………………………146、合同授予…………………………………………………………………177、纪律和监督………………………………………………………………188、质疑与投诉………………………………………………………………18第三章选取办法………………………………………………………………20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0第一章选取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采购方式:公开选取;采购规模: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金额达到24万元,项目自动终止,超出部分的金额不予支付。采购需求: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4.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工程项目档案整编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选取文件时间、方式选取文件获取方式:全椒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领取。选取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后---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全椒县水利局3楼会议室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不要求。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全椒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雷红联系人:聂雪联系方式:18355056085联系方式:1801988779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3服务地点全椒县水利局4项目单位及联系人名 称:全椒县水利局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3层联系人:雷红联系方式:18355056085 5代理机构及联系人名 称: 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全椒县华泰汇景5栋108门面房联系人:聂雪联系方式:180198877976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7采购规模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选取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金额达到24万元,项目自动终止,超出部分的金额项目单位不予支付。8选取范围(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详见第四章项目相关要求(采购需求)。9选取方式自行选取10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选取公告1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3答疑及澄清时间各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在2026年1月20 日9时前发至1336185858@qq.com.com(代理公司邮箱),项目单位将在2026年1月20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4联合体投标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采购代理费报酬:3000元,专家评委费按实结算(无发票),上述两项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16供应商要求澄清选取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317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选取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金额达到24万元,项目自动终止,超出部分的金额项目单位不予支付。1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选取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20投标文件数量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单位提供)21签字或盖章要求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后, 按照无投标处理。22具体密封要求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密封,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在资信证明文件袋中、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技术标袋中、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商务标袋中。23装订要求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及商务标须分别装订2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时 间:2026年1月 23日10时00分地 点:全椒县水利局3楼会议室2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月2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全椒县水利局3楼会议室 26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顺序拆标书并唱标27评审小组的组建评标审查委员由选取人依法组建28是否授权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29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公示1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项目单位备案章后方可发出。32付款方式档案整编成果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至结算价的100%。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取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单位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选取范围: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选取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3.标段划分: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4.选取方式:4.1本项目选取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选取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6.评标办法:6.1本次选取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供应商资格:7.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采用)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选取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选取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选取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项目单位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项目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项目单位,以便项目单位澄清。10.3项目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选取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12.代理费12.1代理费:3000元,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另行支付(无发票),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13.1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选取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选取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13.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或高于选取文件的要求。13.3推荐品牌有助于供应商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要提供完全响应或高于选取文件的详细参数。1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14.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本选取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选取文件的响应。(2)选取文件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二)选取文件15.选取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选取文件。16.选取文件的组成16.1选取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选取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选取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6.2除16.1内容外,选取答疑亦为选取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项目单位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选取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项目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向选取提出,要求项目单位对选取文件予以澄清。16.4选取文件的澄清将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选取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选取文件的解释本选取文件由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8.1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商务文件)两部分组成。19.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5)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工程项目档案整编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注:无验收报告可提供服务完成证明材料加盖项目单位公章。(6)服务承诺:是否响应选取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19.3投标书二(商务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选取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9.4、选取文件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认证证书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20.投标报价20.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0.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0.3投标报价是完成本次采购内容一切费用价格,包含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费、服务费、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服务工作以及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包含在报价中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系数进行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20.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费率。20.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产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项目单位不再为此次选取支付任何费用。20.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0.8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选取最高限价。20.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目标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0.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选取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项目单位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0.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选取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0.12供应商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0.13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供应商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服务期内项目单位均无需为后期服务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另行支付费用。21.投标有效期2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1.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选取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项目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文件:按书面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25.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2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6.1投标文件的装订26.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6.1.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26.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2.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6.2.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3应按本章第26.2.1项或26.2.2项中大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提交27.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单位不予受理。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9.2项目单位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29.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标代理机构或项目单位主持。(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宣布开标顺序(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顺序拆标书并唱标);(4)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初审(资格性审查和复合性审查);(5)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需要要求有关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进行澄清;(6)主持人宣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投标人质疑并复议;(7)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8)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9)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多标段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标。29.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项目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0.资格审查委员会30.1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30.1.1评标由项目单位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30.1.2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30.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0.3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选取、评标以及其他与选取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30.4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向项目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30.5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1.评标31.1评标准备工作31.1.1阅读由项目单位或选取代理单位编写的选取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2阅读、研究选取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3熟悉选取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2评标办法31.2.1项目单位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3评标原则:31.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投标文件的澄清31.4.1在评标过程中,项目单位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31.4.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5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项目单位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31.6评标过程的保密31.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32.定标32.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32.1.1项目单位依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中标候选人确定,项目单位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公告栏公示1个工作日。32.3中标通知书32.3.1中标人确定后,项目单位将于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项目单位、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32.3.3项目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3.1重新选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将重新选取:(1)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合同的授予35.1项目单位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选取文件和投标文件和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价款按选取文件前附表规定。35.2项目单位如不按选取文件第35.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项目单位、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项目单位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项目单位订立合同,项目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七)纪律和监督37.对项目单位的纪律要求37.1项目单位不得泄漏选取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项目单位串通投标,不得向项目单位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对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9.1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2在评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1.质疑41.1投标人对选取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项目单位提出询问,项目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投标人认为选取文件、选取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项目单位。41.3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选取活动的投标人;对选取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选取文件之日或者选取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选取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选取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项目单位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选取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1.5项目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项目单位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2.投诉42.1投标人对项目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项目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管部门进行投诉。43、诚实信用43.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项目单位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43.2投标人不得以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招标法》有关规定处理。43.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项目单位将提请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3.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43.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第三章选取办法1.本此选取采用办法:总价中位值法。2.项目单位按照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乘以通过随机抽取系数后的价格作为中位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按照有效被选取单位的总报价与中位值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承接主体。差值的绝对值相同时,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选择承接主体;报价相同时,随机抽取选择承接主体。2.1随机抽取系数取值范围为-0.5%(1号),0%(2号),0.5%(3号),1.0%(4号),1.5%(5号)。选取现场随机抽取。2.2中位值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1-随机抽取系数),保留两位小数。2.3基准值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3、在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论,推荐第一中签候选人。4.评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宣布报价;5.若在开标时第一中签候选人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时(即报价相同),由选取人现场抽签决定中签人(先由被选取人按签到的先后顺序抽取自己的编号,然后由选取人抽取中签人);如果所有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则宣布本次选取流标,由选取人研究重新选取事宜。6、被选取人不足三家,经选取人同意后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重新组织选取。7.无效响应文件7.1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选取文件要求密封的;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未按选取文件要求提交选取保证金的;工期或质量不符合选取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选取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8.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①被选取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②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③响应报价高于(含等于)本工程最高报价限价的;④响应函的报价与清单报价书的报价不一致的;⑤因被选取人原因造成标书无法识别的;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被选取人以他人名义、串通选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签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选取的;⑦本选取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废标或无效标情形的;第4章服务需求及要求1.档案整理规范:1.1档案需按下列规范及文件整理:1.1.1《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1.1.2《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1.1.3《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1.1.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2018年11月20日施行)1.1.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1.1.6《水利档案工作规定》(水办〔2020〕195号)1.1.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1〕200号)1.1.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23〕132号)1.1.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归档规范》(SL/T824—2024)1.1.10《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程》(NB∕T35083-2016)1.1.11《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1.1.1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1.1.13《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2019)1.1.14《印章档案管理规则》(DA/T40—2008)1.1.1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2.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2.1需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前处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文件存储与备份、文件目录与全文的挂接、质量自检、档案装订,并确保扫描图像、挂接的质量,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2.2档案交接在指定的档案交接区接收档案原件,经采购人复核确认后,双方共同签署《档案出库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2.3质量要求为了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保证数字档案的加工质量和档案信息的安全性。除此之外,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提出以下要求:(1)数字档案影像清晰,无歪斜、黑边;(2)扫描图像应无错页、漏页;(3)著录信息和扫描图像必须一一对应;(4)档案装订还原,不得损坏、遗失原始档案;(5)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6)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进行扫描。(7)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其他相关编制及整理要求。2.4数字化前处理中标方要在扫描前先检查案卷质量以保证数字档案与实体档案的对应,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前处理工作,以确保数字化加工质量。(1)拆装卷要求前处理包括纸质档案的拆卷和装订,在拆卷和装订过程中不能损害档案原件;拆卷时不允许裁切档案纸张,装订时应按原有顺序装订,案卷不掉页、左边和底边整齐,保持拆卷前的原貌;装订后由采购人负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装订,要求一次性完成装订,并认真做好档案页码、页数的登记。(2)确定扫描页原则上应将确定为数字化对象的纸质档案全部扫描,不宜进行挑扫,如有不需要扫描的页面应加以标注。(3)编制页号应对没有页号或页号不正确的档案重新编制页号,重新编制页号时,应在统一位置书写页号,且不压盖档案内容;书写页号所使用的笔、墨等不应破坏档案原件或对档案长期保存造成影响。应将破损页面、缺页等特殊情况进行登记。2.5档案扫描档案扫描应根据纸质档案原件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模、计算机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和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应保证扫描后数字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1)扫描设备扫描设备的选择应特别注意对档案实体的保护,尽量采用对档案实体破坏性小的扫描设备进行数字化,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实体档案,避免产生二次破坏,原则上采用不拆卷扫描方式及设备进行扫描,也可以根据实体档案情况,灵活选择拆卷或者不拆卷形式相结合进行。超出所使用扫描仪扫描尺寸的档案可采用更大幅面扫描仪进行扫描,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仪分幅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的方式处理。分幅扫描时,相邻图像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重叠,并且采用标版等方式明确说明分幅方法;若后期采用软件自动拼接的方式,重叠尺寸建议不小于单幅图像对应原件尺寸的1/3。(2)扫描色彩模式为最大限度保留档案原件信息,便于多种方式的利用,页面中有红头、印章或插有照片、彩色插图、多色彩文字等档案,应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页面为黑白两色,并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也可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页面为黑白两色,但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也可采用灰度模式扫描。(3)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的选择,应保证扫描后图像清晰、完整,并综合考虑数字图像后期利用方式等因素。采用全部彩色扫描模式,扫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情况,可将分辨率适当提高。如有COM输出、仿真复制、印刷出版等其他用途时,可根据需要调整扫描分辨率。需要进行COM输出的档案,扫描分辨率建议不小于300dpi;需要进行高精度仿真复制的档案,扫描分辨率建议不小于600dpi;需要进行印刷出版的档案,可结合档案幅面、印刷出版幅面、印刷精度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分辨率。(4)存储格式纸质档案数字图像原始未修图为JPEG格式,图像压缩率的选择可根据实际应用的需求而定,同一批档案应采用相同的存储格式。图像处理后的图像文件应根据存储要求,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并将转换好的文件挂接到采购人指定的档案管理平台中。(5)图像命名以档号为基础对数字图像命名,图像命名方式的选择应确保图像命名的唯一性。可将数字图像存储为单页文件,并按档号与图像流水号的组合对图像命名。数字图像确需存储为多页文件时,可采用该档案的档号对图像命名;应科学建立纸质档案数字图像的存储路径,确保数据挂接的准确性。(6)图像拼接对分幅扫描形成的多幅数字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数字图像的整体性;拼接时应确保拼接处平滑地融合,拼接后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7)裁边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8)去污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边等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9)图像质检数字图像不完整、无法清晰识别或图像失真度较大时,应重新扫描。对于漏扫、重扫、多扫等情况,应及时改正。数字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对数字图像拼接、旋转及纠偏、裁边、去污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处理。2.6数据挂接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图像数据,通过影像质检确认“合格”后,以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以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保证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一一对应关系,不得错挂、漏挂,确保挂接准确率达到100%。2.7档案还原(1)认真核对档案页码总数是否正确,核对文件排列顺序是否正确,发现错误的地方及时纠正,不能处理的上报管理人员;(2)经核对无误的档案,以文件左边沿和下边(底边)沿为准,依次整理整齐,夹上卷封装订成册;(3)对原来已打孔装订的档案,在装订时尽可能利用原孔装订,不能按原孔而需重新打孔的档案,打孔时严格按照规定沿档案文件左边适当处打孔。2.8数据质检为保证项目的总体实施质量,要求加工方对数字化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质检目标如下:档案装订:实体档案还原装订,不可出现漏装、掉页;扫描图像检查:漏扫率控制为零;图像质量检查:对所有图像100%检查,修改存在问题图像;目录核对:目录全面校对,保证质量符合数字化施工标准;条目与图像挂接检查:挂接正确率达到100%;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2.9档案入库质检完成后要及时归还档案,不缺少、缺漏档案原件,保证档案原件完好完整,与采购人管理人员办理书面归还手续。2.10质量保障质量自检,加工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采购人数据质量标准后,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投标方需在投标材料中详细说明拟采用的质检方案。过程管理,中标方在进行档案前处理、数字化加工各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3.档案整理流程3.1整理人员对档案进行分类别、分保管期限、拆针、裱糊、鉴定的一系列工作,会根据收集的档案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年度的不同进行初步细分,采用相对应的档案分类整理方法。(1)分年度:档案分类人员把收集齐全的档案按年度进行分类,并区别放置;(2)分类别:不同类型的业务档案按不同方式进行再次分类,其分类方法根据不同单位的不同部门,本着方便查阅,便于保存的目的,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拟定具体实施方法;(3)编排档号:业务档案的档号按同一年度同一机构自然流水号生成,模式为:全宗号—YW+机构号—年度—业务分类号—自然流水号,如:244-YW01-2006-1-001。其中,机构号与业务分类号由相关部门自行拟定;(4)装盒:将编写好的档案按同一机构、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装入档案盒中,并在档案盒的盒脊上写上档案号加以区别。(5)填单:装盒完毕后,在《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上填写姓名、日期,每日下班前将《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交予指定人员。3.2档案分类按件整理部分,按照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GB/T9705-200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标准规范、10号令、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管理办法,按“件”整理归档。档案分类人员把收集齐全的档案按年度、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分类,并区别放置。跨年度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分入办结年,有分类规定的文件材料分入规定年度,如:跨年度的计划在针对的第一年;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跨年度的转发或批转文件,放在转发或批转年。将同年度的所有归档文件先根据《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分类,再根据内部机构设置进行细分,用夹纸条的方式注明细则,将同一保管期限同一机构下的文件放在一起;正本在前与定稿在后,正文在前与附件在后,原件在前与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与被转发文在后,请示在前与批复在后。3.3管理流程(1)领卷、领单:校对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取《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并领取相应案卷;(2)拷贝数据:按照《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上的档号,从服务器拷贝所需校对的数据;(3)核对:对案卷著录信息进行检查,确保著录信息准确、完整;按照任务要求检查录入档案条目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进行登记并改正;(4)上传数据:质量合格按照案卷的档号名称以卷为单位存储到电脑硬盘上;(5)填单:校对完成后在《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上填写姓名、日期、所传数据的路径,每日下班前将《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交予指定人员。3.4打印(1)统计,打印:对所有案卷做统计,统计内容包括:档案类型、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和盒内件数或卷数。根据项目的性质将软件内的封皮、目录、盒脊的模板做好,按卷整理的需要目录、卷皮及备考表;(2)填单,打印完成后在《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上填写姓名、日期、所传数据的路径,每日下班前将《档案整理加工流程单》交予指定人员。3.5盖章归档章盖在档案上方的空白位置,归档章中应填写相应的内容(全宗号、保管期限、件号、页数)。3.6装订(1)理卷:将案卷内文件整理整齐,标准是优先左边、底边对齐,然后是右边对齐。按以下要求装订案卷:严禁将纸张放反、放倒、页码顺序错乱;大纸张按原折痕折叠好;档案纸张过窄的,用白纸在装订边(一般为左边)补齐;(2)打孔:夹子夹紧后打孔,打孔位置尽可能在原孔位置上打,但以保证不脱页优先,按照档案装订要求打三个孔;用三孔打孔机,打孔间距要均匀,对于较厚的文件可用钻孔机;(3)穿线:按照固定的方法将线穿入孔中,档案线尽可能拉紧些,防止松动。打好孔用白色棉线进行装订,装订时比须将棉线系牢,将文件固定。按件文件进行装订,用档案专用缝纫机,在文件的左上角装订弧形线,然后按照档号的顺序进行排序,再按照一定的件数装盒,将相应的目录放在文件的最上方,备考表放在文件的最下面即可;(4)排卷:装订好后档案按顺序分年度分保管期限排放。3.7上架(1)查卷:上架人员对所需还卷宗进行检查,查看卷宗完整、有无严重破损,对照《档案借还卷记录》看看档案是否遗漏、少卷的现象;(2)核卷:上架人员按照客户方的要求进行还卷,并在还卷现场和客户方做好案卷核对,双方在《档案借还卷记录》上签名确认;(3)上架:将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年度、类别或机构号、流水号先左到右,先上到下的顺序放入档案柜或密集架中。3.8移交移交档案必须认真核对清点,编制案卷目录和移交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经办者和监交人审核移交清册,确认无误后,在《档案交接清单》上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移交时要将整理依据,整理方法及数量等情况,形成整理说明一并报送。交接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3.9验收要求1.验收指标样品数据验收,中标方应先期完成100卷且不少于1万页档案数字化加工样品,并将样品数据交由采购人预检,验收合格后需签订加工标准确认单,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成品均应符当地档案部分要求标准。项目完成后,逐卷(件)交接档案实体,核对档案数量。检查档案还原质量是否合格,要求档案拆卷后需按原位置装订,无缺页、掉页,同时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完全对应。4.数据抽检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一个全宗的档案,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10%。5.验收指标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如有不合格的,中标方应及时修改;在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方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全部档案验收合格后,经客户方签字确认有效。6.备份要求(1)验收合格后及时备份,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可采取在线、离线相结合方式实现多套备份。(2)数据备份也要进行检验,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3)数据验收合格后,需采用光盘进行刻录,同时对备份数据应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7.项目实施要求7.1保密管理要求项目实施期间,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采购人保密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采购人的档案实体、电子信息、各类清单等一切资料以任何方式传播到服务场地之外;非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和物带入现场,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载体不得丢失、泄密、损坏。7.2组织管理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进度安排等等,并阐述项目建设中采购人所需提供的配合、职责等。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指派具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担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能够合理的组织和配备服务团队,形成高效实施团队和管理机构,确保项目的有序实施。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核心管理人员详细资料,包括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荣誉、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核心人员的更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替换。7.3实体档案管理要求项目实施人员应按照任务计划分批调档,并进行清点、核对,与采购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档案规范化整理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档案实体安全,确保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出现档案损毁、丢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专业能力要求8.1采用设备要求档案资源库建设过程中,所采用专业保护设备均由投标人提供,应采用对档案实体破坏性小的扫描设备,原则上不要对实体档案造成二次破坏。8.2过程监管要求目录著录、全文数字化建库过程中,需使用专业处理软件进行管理,自档案出库、加工、上架入库等整个过程进行流程监管,能够打印相关交接记录;能够满足全文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数据校对、光盘刻录、档案装订、品质检查等关键节点的监管要求;需具备独立的集中式数据存储(需要将初始扫描件、修图件、成品件分离),采用数据传输;具备对流程、档案类型的高度自定义,同时具备工作量统计、查卷、质检、抽检等功能。水利局档案整编工作量清单序号档案类别单位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备注1文书档案件500052干部人事档案人20035新插入材料整理(不包括新整理)3会计凭证册50006.54会计账簿本20008.55财务会计报告等份2008.56专业档案卷5000207目录条300000.38数字化扫描页300000.39专用档案盒盒1000410移动硬盘块2120011专用牛皮纸张30000.5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签订地点:全椒县签订日期:年月日全椒县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选取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选取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详见整编工作量清单;1.2.3服务质量:满足选取文件要求、满足服务相关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分项价格123……总价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全椒县水利局;1.5.3服务方式:按照选取文件要求执行。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全椒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明正本或副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一)项目名称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3)供应商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4)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工程项目档案整编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注:无验收报告可提供服务完成证明材料加盖项目单位公章。(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服务承诺:是否响应选取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选取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项目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选取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项目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服务承诺书致:(采购人):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选取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明正本或副本商务标(投标文件二)项目名称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选取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开标一览表(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项目名称 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供应商名称总投标报价/供货(服务)期大写: ( 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第三位将四舍五入)小写: (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第三位将四舍五入)供服务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致:(采购人)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全椒县水利局档案整编项目”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选取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的货物,我方愿以总投标报价大写:(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第三位将四舍五入)完成本项目配送;服务期:。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供应商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电话:传真:1-2分项报价明细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档案类别单位数量最高单价限价投标单价小计(元)备注1文书档案件50005数量为暂估量,最终按实际工作量计算。2干部人事档案人200353会计凭证册50006.54会计账簿本20008.55财务会计报告等份2008.56专业档案卷5000207目录条300000.38数字化扫描页300000.39专用档案盒盒1000410移动硬盘块280011专用牛皮纸张30000.5合计单位盖章:日期: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