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6)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1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CQSWZYXY-ZB-2025088

二、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480,000.00元
1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建设内陆教育开放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精神,扎实推进学校获批的2025年重庆市内陆教育开放高地建设项目落地见效,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与知名度,结合学校实际,聚焦“职教出海”“留学重庆”等核心任务,现启动服务采购工作。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48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月16日 至 2026年1月23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
2.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2月3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2月3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7楼)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6年2月3日 10:00
磋商地点: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7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姜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169109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
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曾祥平、谭安波
代理机构电话:023-6341473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22号7楼

九、附件

(1.16定稿)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CQSWZYXY-ZB-2025088采购执行编号:HJ-2026-C005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5一、竞争性磋商内容5二、资金来源5三、供应商资格条件5四、磋商有关说明5五、保证金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磋商项目一览表8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8三、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8四、服务及质量需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1二、报价要求11三、付款方式11四、知识产权11五、其他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3二、评审标准15三、无效响应18四、采购终止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0一、磋商费用2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0三、磋商要求2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2五、成交通知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2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3八、签订合同24九、项目验收24第六篇采购合同2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7一、经济部分30二、服务部分32三、商务部分34四、资格条件36五、其他资料41诚信投标(响应)规范告知书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现就规范投标行为明确如下要求:一、禁止性行为条款:严禁实施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核实后均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关联关系风险提醒: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串通投标(响应),其投标(响应)无效,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需避免出现以下情形,考虑其可能存在的风险: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3.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相同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装订、打印、排版等制作特征高度相似;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性(如错别字相同、异常雷同表述);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组成明显雷同。三、违规处理措施: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列入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三年内参与学校采购与管理部门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集中采购与招标的采购活动。第一篇采购邀请书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财规〔2023〕10号),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学校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咨询服务采购项目480.9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8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2.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7楼)(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2月3日北京时间09:00--09:30;(六)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2月3日北京时间09:30。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户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西部科学城支行账号:123908446310202联行号:308653000180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经代理机构向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联系人:姜老师电话:023-61691099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曾祥平、谭安波电话:023-63414739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22号7楼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磋商项目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咨询服务 项1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建设内陆教育开放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精神,扎实推进学校获批的2025年重庆市内陆教育开放高地建设项目落地见效,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与知名度,结合学校实际,聚焦“职教出海”“留学重庆”等核心任务,现启动服务采购工作。※三、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1.项目筹备执行协调服务:组建包括翻译在内的筹备执行及专职运营团队,负责项目2026年1月至2029年12月期间对接、咨询、翻译、口译、会务、海外宣传等工作,从前期筹备至后期稳定运营,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转和维护。2.海外合作协调及揭牌仪式协调组织:协调召开“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建设相关三方会议,就“中泰商贸物流学院”的建设细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置、师资配置、教学设施等)进行深入讨论,对两校的物流管理相关专业及课程标准进行匹配。协助校企校各方就项目合作达成共识,签订合作协议。协助落实海外办学实体场地建设,策划并协调举办“中泰商贸物流学院”揭牌仪式,并邀请泰方相关领导见证。服务内容包括会议的组织、翻译、会场布置、嘉宾邀请等。3.海外项目运营及管理协助服务:组织长短期留学生招生宣传,协助学校进行准入考核、信息收集等。协助学校在泰开展短期技能培训。策划、组织“重庆品牌”电商直播、“重庆味道”美食品鉴活动。对接完成泰国权威媒体对项目进行报道。(二)服务要求为覆盖学历生培养周期,服务期限为4年(2026年1月—2029年12月),要求服务商能够在此期间内保持高效、专业的工作状态,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成预期目标。服务期满后,校企校各方建立起稳定合作关系。对项目需求有深刻理解,能够提出创新、可行的合作建议。(三)服务标准能够提供详尽的服务方案、团队构成及人员资质证明。承诺遵守合同条款,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内容。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学校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学校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学校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四、服务及质量需求1.对接泰方院校与合作企业:对接泰方院校及在泰中资物流企业,促成三方签订合作协议。结合境外教育相关政策及行业发展情况,深入了解合作院校的教学需求、资源状况及中资企业人才需要,三方共同制定联合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等。2.物流专业学历留学生招生宣传与培养:促成学校与在泰中资物流企业、泰国院校协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基于三方确认的信息制作学历生招生宣传材料,组织线上线下招生宣传每年2场以上,协助学校做好准入考核、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2026及2027年每年向学校推荐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历留学生不少于30人。负责学历留学生培养过程中全周期的对接、翻译、会务工作。3.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场地落实及揭牌仪式策划举办:协助落实海外办学场地建设,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为中泰商贸物流学院揭牌仪式提供双语(中泰文)会议物料各1套(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议程、参会指南、宣传资料等。会议至少邀请1名泰国职业教育专家到会;至少配备1名泰语专业翻译。确保会仪式庄重有序。仪式结束后,提供每场会议的高清影像资料各1套,总数不少于100条,确保全面记录会议精彩瞬间及重要成果。4.电商物流短期技能培训:协助完成电商、物流短期技能培训200人次,提供全程翻译(口译、笔译)服务。5.泰方人员来华学习交流:以海外办学平台为依托,协助组织泰方师生来华短期研学、技能培训3-4期,累计不少于100人,每期7-15天。提供翻译(口译、笔译)服务。6.策划、组织实施“重庆品牌”电商直播15次以上、“重庆味道”美食品鉴活动2次。7.海内外宣传推广:服务期间,中泰商贸物流学院获泰国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国内市级媒体报道2次。8.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选派优秀教师赴泰教学,协调泰方学校为中方教师赴泰教学出具邀请函,为中方教师提供课堂翻译(含口译、笔译)服务并协助落实食宿安排。以上服务及质量需求,除第2点(物流专业学历生招生宣传与培养)以外,其他服务均须在2026年有序完成。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4年(2026年1月—2029年12月)。(二)服务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经确认的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合同及采购人的需求,对成交人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成交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切损失,成交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2029年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账户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开户行:建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053600050219578(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支付首付款40%;2026年至2028年期间,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15%;2029年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遇节假日或寒暑假支付顺延)※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标注部分、第三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最后报价不含有偿服务收费)。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部分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20%)2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评分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60%)项目筹备执行及运营服务(20分)1.项目筹备执行及运营服务方案(20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筹备执行及运营服务方案,包括①项目目标:设定了项目筹备执行及运营服务目标,明确了合作对象的选择标准、合作模式及合作机制;②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实施步骤、时间计划表;③团队专业性与资源保障:团队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背景和专业能力,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如语言沟通能力、资金预算、相关资源等)以确保服务顺利进行;④收益分析与经济效益预测:对项目的直接收益、间接收益及社会效益进行了全面分析,经济效益预测科学合理。⑤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对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5分;方案存在2处瑕疵,得10分;方案存在3处瑕疵得5分;方案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注:方案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技术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5.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海外合作协调及揭牌仪式组织(10分)“中泰商贸物流学院”建设合作协调会议方案或揭牌仪式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的“中泰商贸学院”筹备协调会议或揭牌仪式方案包括①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详细规划,包括开场白、项目背景介绍、合作意愿表达、建设细则讨论(如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工作分配等)、问题解答、达成共识环节及闭幕词等。议程安排应紧凑有序,确保会议高效进行并能有效达成合作共识;②参会人员:供应商需明确列出预计参会的所有关键人员,包括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的代表、泰国合作单位的代表、合作企业的代表以及可能的政府官员或行业专家。人员名单应具体到姓名、职位及所属单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③会议物料准备:供应商需提供会议所需物料的清单,包括会议手册、参会指南、议程表、讨论材料、多媒体设备等,并确保所有物料均为双语(中泰文)准备,以满足跨文化沟通的需求。④会议宣传报道:包括泰方媒体报道。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海外项目运营及管理服务(30)1. 物流专业学历生联合培养人才培养建议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的建议方案包括:①专业设置:专业设置应紧跟物流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中泰两国市场需求,确保专业的前瞻性和实用性;②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需体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特色,通过校企合作、双导师制、项目驱动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存在2处瑕疵,得4分;存在3处瑕疵得1分;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2. 招收物流专业泰国学历留学生建议方案(10分)根据学校来华留学生奖助学金政策及收费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招收物流专业泰国留学生建议方案包括:招生宣传组织、招生流程说明(包括初步的选拔标准、报名方式、协助学校进行准入考核流程)等,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存在2处瑕疵,得4分;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3. 电商、物流专业有关非学历培训计划(5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学生培训和海外员工培训: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针对学生培训侧重于技能提升与实践操作,针对师资培训则侧重于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法创新及国际视野拓展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存在2处瑕疵,得1分;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4.人文交流活动建议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的“重庆品牌”电商直播、“重庆味道”美食品鉴活动建议方案包括:①活动目标与定位:方案应明确活动目标与定位,包括提升学院知名度、吸引潜在合作伙伴与学生、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等;②活动内容与流程:活动内容与流程需详细规划,包括开场致辞、学院介绍、项目展示、嘉宾发言、互动交流等环节,确保活动内容丰富、流程紧凑且富有成效;③成果明确、可行:预期合作成果应具体、可量化,并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包括人才培养数量与质量、成果产出等方面。同时,需要对达成这些成果所需的资源、时间、条件等进行合理评估,确保建议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存在2处瑕疵,得1分;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3商务部分(20%)履约能力(10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1.1.泰语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得3分,最多得6分;1.2.团队中翻译成员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1个得1分,最多得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评分。1.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2025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翻译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格式自拟)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泰国职业教育专家的,有1人得1分,2人得2分。本项最多2分。提供供应商聘用证明、在泰就职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具有海外办学经验或具有海外产业学院或海外工坊的前期建设(或建设咨询服务)等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不接受。(三)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与磋商有效期一致。(四)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且为签字、盖章齐全的正本PDF扫描件,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依法取得的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科(023-61691099)投诉。2.供应商应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投诉处理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按照人民币伍仟元收取。收款账户信息:户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西部科学城支行账号:123908446310202联行号:308653000180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正本/副本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目录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实质性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采购需求按照“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填写完整的需求内容,响应情况需填写具体响应内容,不得只填写“满足”或“响应”等;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标明证明材料的位置(页码);3.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实质性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采购需求按照“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填写完整的需求内容,响应情况需填写具体响应内容,不得只填写“满足”或“响应”等;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标明证明材料的位置(页码);3.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中载明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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