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2026)
项目概况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JZX-2026002
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聘请第三方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政策、制度、管理效益以及财政支出目标、执行和结果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以及其他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财购〔2022〕22号)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9.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本级)
地 址:可克达拉市香飘路15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徐梦云
项目联系方式:19572730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邓锦霞
项目联系方式:17509990869
附件信息: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1.9M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CJZX-2026002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10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CJZX-2026002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6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600000.00元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政策、制度、管理效益以及财政支出目标、执行和结果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以及其他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第1页共106页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10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磋商时间:2026年01月30日10点30分00秒磋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6年01月30日10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财购〔2022〕22号)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第2页共106页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9.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地址:可克达拉市香飘路1515号联系人:徐梦云第3页共106页联系方式:195727300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联系人:邓锦霞联系方式:17509990869第4页共106页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第5页共106页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可在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或自备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等开展磋商活动。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6页共106页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第7页共106页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编制磋商文件邀请供应商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评审打分编写评审报告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履约验收第8页共106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项目属性(1)项目属性:服务(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采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地址:可克达拉市香飘路1515号联系人:徐梦云联系方式:19572730074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联系人:邓锦霞联系方式:175099908693采购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4采购项目编号XJCJZX-20260025标项划分不分包分为2个包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6采购内容聘请第三方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政策、制度、管理效益以及财政支出目标、执行和结果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以及其他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7资金来源年初采购预算8预算金额1600000.00元9最高限价1600000.00元最高限价单价:800000.00元/年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每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9最高限价限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0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否。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2现场考察不组织,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见供应商邀请1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5日前形式:书面15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16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时间:自收到供应商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17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单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7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银行账号:8113701014100128101行号:302898000133保证金缴纳要求: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分公司汇款。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递交要求:1.如采用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号。2.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3.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4.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8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19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20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1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邀请23响应文件文件解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4磋商时间详见供应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供应商邀请25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7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2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9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不公示公示(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响应业绩承诺函;(如有)(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30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3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2履约保证金免收签订合同时约定不免收(1)金额:合同价的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单1.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2.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32履约保证金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3)收取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33供应商成交服务费免收不免收(1)金额:成交金额×1.5%(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代理机构(4)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5)缴纳主体:成交供应商3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96956220通讯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35关于联合体的相关约定☐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联合体的参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3)关于联合体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标现场磋商保证金查询、后期磋商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磋商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账号。(4)联合体的,应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书,确定联合牵头人并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牵头供应商为施工资质单位;(5)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35关于联合体的相关约定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36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及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项目适用)是否37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38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0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40样品提供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41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电子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执行。42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报价要求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3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4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45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公告、供应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6其他供应商需按标项响应。第16页共106页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第17页共106页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3.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1.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支持绿色发展3.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如涉及)。3.2.2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第18页共106页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要求,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优先采购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本项目如涉及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要求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2.5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供应商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第19页共106页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第20页共106页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供应商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3〕127号)。本项目所投产品如涉及首台套产品,则具体要求见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若未对该部分做相关要求,则招标项目不落实该政策。3.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发布公告),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认证或检测结果的查询网址截图,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6正版软件3.6.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第21页共106页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6.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3.7.1为落实《关于深入持续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新财购〔2023〕15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24〕3号)有关要求,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8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第22页共106页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第23页共106页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24页共106页(1)资格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3)报价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第25页共106页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第26页共106页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的,其报价无效。3.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27页共106页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2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1.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第28页共106页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第29页共106页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4.预付款☐约定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约定预付款的,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约定预付款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无需预付款或者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或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30页共106页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31页共106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一、商务要求序号条款要求1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2▲付款方式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合格后付30%,绩效监控工作和重评完成合格后付30%,服务满一年并提交经双方审定与认可的档案资料后付40%。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按年度签署,上一年合同到期,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4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报价组成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等均计入最后报价。6预算金额1600000.00元7▲最高限价1600000.00元二、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聘请第三方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政策、制度、管理效益以及财政支出目标、执行和结果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以及其他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具体包括:对师市所有支出(包括师市本级预算单位中央转移支付、兵团转移支付、师市本级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债券、国有企业财政资金、援疆资金等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管,并提供以下服务:第32页共106页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服务。1.1审核和指导师市本级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2撰写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设立、审核管理服务。2.1指导并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含部门预算安排、年中追加、上级专项)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2.2绩效目标批复后完成师市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日内形成全地区项目支出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3年度预算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2.4完成师市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日内形成师市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服务。3.1在每个重点监控月10日前,审核本级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3.2在每个重点监控月终了15日内,撰写绩效监控情况报告。3.3根据要求,审核部门单位上报的单位整体绩效监控结果,对出现较大偏差的,应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3.4根据要求,撰写师市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工作报告。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总结、考核管理服务。4.1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结束后,按照师市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负责对师市本级部门单位上报绩效管理情况的相关数据信息、印证材料、自评表、自评报告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综合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做好公开准备工作。5.对师市重点部门单位、项目(由财政局选定)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开展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同预算单位绩效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座谈。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二是了解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三是了解单位在部门管理及履职情况,为年末部门整体评价提供更充分的评价依据。6.对师市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对下级政府综合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第33页共106页6.1根据要求,审核和指导部门单位上报的结果,对出现较大偏差的,应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6.2根据师市实际情况,制定对下级政府综合运行绩效评价的规章制度。7.出具评价报告,提出师市财政局、各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8.对师市各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9.合同期内绩效相关培训不少于5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培训场次,不得另行收费。二、服务范围(一)绩效目标设置服务,指导师市预算单位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负责审核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做为绩效监控和绩效。(二)绩效运行监控服务,负责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报送绩评价的依据效监控结果,并出具绩效监控汇总审核报告。实施预算执行、目标执行双监控,对绩效目标偏离20%以上的单位分析偏差原因,提出整改建议。一个年度周期内开展绩效运行监控至少1次,具体监控的节点根据具体的项目类型及兵团、师市安排的时间节点为准。(三)预算绩效评价服务。1.预算绩效自评服务。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报告,对部门单位自评、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和再审核,出具绩效评价汇总审核报告。2.预算绩效评价服务。(1)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根据兵团工作安排,完成兵团要求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并根据师市本级需要,选取本级覆盖面、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重点项目(不少于15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出具各项目独立的绩效评价报告,通过绩效评价发现决策和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按照兵团和师市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部门不少于5个,出具独立的绩效评价报告,综合评定资金效益和效率,并通过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以促进预算管理。(四)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对师市预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有效提高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合同期内培训不少于5次,每次2-4个课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培训场次,不得另行收费。培训内容包括事前评估阶段、绩效目标设立阶段、绩效监控阶段、绩效自评阶段等。第34页共106页(五)预算绩效档案管理,对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服务各环节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每项工作完成后由委托方验收确认,档案(纸质版和电子版)移交委托方。(六)绩效管理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师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配合委托方制定规范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体系。2.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协助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协助委托方按照委托方评分标准对部门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等级评定。▲三、服务要求1.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并全程接受委托方监督。2.按规定程序真实、完整地取得数据、资料,对提交的评审意见或工作结论的客观公正性负责。3.在受托开展工作过程中,及时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相关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包括甲方上级临时安排的与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的任务。4.对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5.指定1名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负责人全面负责绩效服务工作,负责人需驻场200天以上,并至少派驻3名工作人员驻场,派驻人员需具有3年(含3年)以上财政预算绩效工作经验,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派驻人员驻场时间不得低于270天/年/人。6.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7.受托方服务范围包括师市本级、18个团镇所有预算单位的项目。第35页共106页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第36页共106页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第37页共106页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最后报价及最后报价修正原则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第38页共106页2.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2.8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磋商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折扣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如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担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供应商应提供以上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若所供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小微企业资格,不享受评审优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第39页共106页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16《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第40页共106页3.19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1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交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第41页共106页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5.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若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所投主要成交标的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作为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的加分项,每提供1项产品加1分,最多加2分。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8.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9.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第42页共106页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43页共106页附件1:资格审查表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序号审查因素是否合法有效备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2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及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含要素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相关规定执行),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0投标人特定资质: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资质要求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第44页共106页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2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3磋商报价符合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须知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4磋商保证金符合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须知要求1.采用转账/电汇的,附转账凭证;2.采用其他方式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商务技术响应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实质性指标(标记▲号)详见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7联合协议(如有)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响应文件格式8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45页共106页附件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详细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技术部分60%需求理解与基础评估(1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绩效管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及管理体系的把握程度,对核心关键点的阐述准确性与合理性。1.对绩效管理目标、工作程序及管理体系分析完整、准确,能精准契合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要求(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对核心要点阐述思路清晰、逻辑完整、论证严谨,充分体现对项目需求的深度理解,得15分;2.对绩效管理目标、工作程序及管理体系分析较为完第46页共10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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