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三餐免费工程招标公告(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
盂县第四中学校公开招标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3222026AGK00001
项目名称: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14408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440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蔬菜、调味品、肉类、副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签订合同至2026年12月(结算按实际供应天数及量数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如生产厂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销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阳泉市城区义井新村院内902号楼旁车库二楼201室并辉阳泉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中标价为基数,收取有关费用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盂县第四中学校
地 址:盂县第四中学校
联系方式:0353-8083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义井街道义井新村小区院内902号楼旁车库二楼
联系方式:0351-7035990、1383535005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鞠彩霞、林晓龙、刘鑫宁、王雪莲
电 话:0351-7035990、13835350053
附件信息:
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2.pdf349.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盂县第四中学校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14: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阳泉市城区义井新村院内902号楼旁车库二楼201室并辉阳泉分公司
预算金额
¥114.40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鞠彩霞、林晓龙、刘鑫宁、王雪莲
项目联系电话
0351-7035990、13835350053
采购单位
盂县第四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盂县第四中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3-8083271
代理机构名称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义井街道义井新村小区院内902号楼旁车库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7035990、13835350053
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3222026AGK00001采购人:盂县第四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6-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0-第六部分合同范本..........................................-39-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3222026AGK00001项目名称: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1144080.00元最高限价(折扣率):100%采购需求:蔬菜、调味品、肉类、副食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至2026年12月(结算按实际供应天数及量数计算)供货地点:盂县第四中学校质量需求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生产厂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销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0日2026年01月27日,每天0:00至24:00(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上午09:304、开标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义井街道义井新村小区院内902号楼旁车库二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盂县第四中学校地址:盂县第四中学校联系人:张志宏电话:0353-80832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义井街道义井新村小区院内902号楼旁车库二楼联系方式:0351-7035990、138353500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鞠彩霞、林晓龙、刘鑫宁、王雪莲电话:0351-7035990、1383535005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单位:盂县第四中学校地址:盂县第四中学校联系电话:0353-808327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义井街道义井新村小区院内902号楼旁车库二楼联系方式:0351-7035990、138353500533最高限价(折扣率)100%4供货期同“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5供货地点同“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付款方式根据采购方要求及结算流程据实结算。由中标方配送至指定学校,学校验收合格后双方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按照验收票据进行结算。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日历天8踏勘现场自行踏勘9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生产厂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的网页截图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0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相关证明资料;8.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9.售后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1投标人应提交的报价文件本次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报价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1、★开标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1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称)收款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工业园区支行账号:1405016375080000011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退还)注: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出(转出)。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3投标文件的接收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纸质投标文件3份(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提交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胶装成册。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13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5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供应商自行查阅。1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中标价为基数,收取有关费用。1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环保节能产品1.1凡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标注“★”品目”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2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2、信息安全产品2.1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中小企业3.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1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3.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监狱企业4.1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福利企业5.1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部分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扣除。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后附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相关附件)。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6.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的相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8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投标人:指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6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7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等以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8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9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4本项目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见前附表)。3.5本项目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见前附表)。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1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投标人特殊要求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不提供。)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不提供。)3.6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要求5.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投标人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的约定。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报价文件指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投标报价。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内容及要求,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9.3投标保证金9.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9.3.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电子版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起草,并上传平台,采购方和中标方线上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3.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9.3.4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9.3.6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或电汇底单。9.3.7投标保证金不计息。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9.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9.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9.4.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9.4.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9.5投标报价9.5.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5.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5.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4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5.5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5.6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5.7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8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如有)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投标有效期11.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2.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6.2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3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6.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16.5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16.6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唱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对各家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代表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18.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18.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质量和供货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8.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投标的澄清19.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比较与评价20.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报价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1.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投标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1.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选三名中标候选人。23.编写评标报告编制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6.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一旦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7.投标无效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G、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H、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报告;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它方式继续采购。七、中标和合同28.中标通知28.1中标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中标服务费30.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九、保密和披露31.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4.质疑34.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3投标人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34.4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A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B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C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D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E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F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G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4.7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十一、投标人违规处罚3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C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D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E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F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G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盂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学生三餐免费工程项目(蔬菜、肉类、调味品)采购项目二、采购预算:1144080.00元三、商务要求1、供货地点:盂县第四中学校。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至2026年12月(结算按实际供应天数及量数计算)。3、款项结算:本次采购项目款根据采购配送实际金额确定。4、付款方式:每学期根据采购方要求及结算流程据实结算。由中标方配送至盂县第四中学校指定地点,学校验收合格后双方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按照验收票据进行结算。四、质量要求:1.蔬菜类:(1)基础感官标准叶片挺括、茎秆脆嫩,无萎蔫/失水现象(叶菜类切口新鲜无干枯);色泽:保持品种固有颜色,无异常变色或光泽暗淡;无机械损伤,无腐烂;洁净度:无泥土、虫体、虫卵附着。(2)食品安全硬性指标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2,大肠菌群≤100MPN/g,致病菌不得检出GB4789系列标准。(3)品类专项要求叶菜类(菠菜/油菜等),硝酸盐含量≤2500mg/kg;茄果类(番茄/茄子等)固形物含量≥5%(糖酸比检测)无催熟剂残留(乙烯利≤0.05mg/kg);根茎类(土豆/萝卜等)无糠心、黑心等生理性病害,储存期超过7天的需提供冷库温湿度记录;干制品必须朵形完整,肉质厚实,无虫蛀,复水性好;坚果类要求干燥、香脆,具有原味或标注口味的香味,无哈喇味(油脂氧化酸败),外观无霉变、无虫蛀。2.调味品(1)强制标准所有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近期第三方全项检测报告(含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等)、生产批次、质量追溯码(可扫码查询生产信息)(2)禁止性条款所有产品不得含有:非法添加剂(如罗丹明B、苏丹红等)、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钾等需符合GB2760)。无悬浮物、无霉花浮膜(醋)、无沉淀杂质。3.肉类(1)感官要求:色泽:肌肉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有光泽;组织状态:外形完整,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伤斑、无淤血、无污染、无病变组织、无毛残留、无杂质、无碎骨、无异常水分;颜色鲜红、紧密,无不良气味,无血水渗出。(2)质量要求: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供货单位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色泽、组织状态、粘度、气味等感官指标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汞(以Hg计),mg/kg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药残和瘦肉精必须符合国家对于肉类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供应商所供肉品须来源合法、全新鲜、正宗、检验检疫合格且交货时有效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3)包装要求:使用食品级塑料薄膜紧密包装,防水、防晒、防污染,不得破损,并注明产品名称、重量等相关内容。4.副食类(1)安全性要求:不得含有或污染对人体健康有毒有害的物质(如致病菌、霉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等)。(2)卫生标准要求: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必须在国家标准限量内;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不超范围、不超限量。(3)标签标识规范要求:必须有清晰的中文标签,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志)、储存条件等。“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产品坚决不能购买或使用。(4)感官品质要求: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正常色泽,均匀自然,无异常变色;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或正常气味,无异味(如哈喇味、酸败味、霉味、化学药剂味);味道纯正,咸淡适中,无酸、苦、涩、焦糊等不良味道;形态/组织:保持应有的形态(如固体、液体、半流体),无正常加工不应出现的杂质、异物、粘连、浑浊、沉淀、结晶(特殊工艺除外)等。(5)包装要求:包装完整、清洁,无胀袋、漏气、渗漏、锈蚀、变形等情况。5.豆制品(豆腐、豆干、腐竹、豆浆等)(1)新鲜度要求:保质期短,需特别关注生产日期。表面湿润有弹性,不发粘、不发酸。(2)色泽要求:应为白色或淡黄色,颜色过白可能添加漂白剂。(3)包装要求:预包装产品看是否胀袋。散装产品注意存放卫生。五、服务要求(一)售后服务1.中标方要有完善的产品仓储管理及配送服务保障方案。2.中标方要有突发应急事故处理方案。(二)配送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仓储保持阴凉、干燥、避光;全程冷链运输,冻品应在-18℃以下,冷藏品应在0-4℃,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燥、无污染,并能确保在运输过程中防雨、防潮、防晒、防破损。2.配送、搬运、存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着装整洁,无传染病,无不良犯罪记录,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态度友好,沟通力强,能清晰交接货物。3.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4.中标方在采购配送实施过程中不得出现过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和断供违约行为。中标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做好配送服务工作,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如果中标方在配送过程中未按合同要求出现“乱送”、“延时送”、“断货”等情况,视为中标方“不诚信”,采购方有权处理直到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三)食品安全要求1.供应商对配送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供应商负全部责任。2.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妥善处理。六、结算方式服务期内,实际结算价=市场价格*折扣率。市场价格的确定方式:依据“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零售价,不低于当地市场的批发价”的原则,以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公布的阳泉市一周零售市场及超市农产品价格资讯和当地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基准价。七、验收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招标文件等进行验收。八、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采用折扣报价形式,例如:打九折,折扣率为90%;打八五折,折扣率为85%;以此类推。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所投服务进行综合评价。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3、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6、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部分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扣除。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后附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相关附件)。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特定资质如生产厂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销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本项目的特特定资质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销商投标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7其他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审查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商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的审核审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2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3报价投标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开标一览表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2.开标一览表若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投标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的,投标无效。4商务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的执行标准、供货期、供货地点、款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的“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于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商务其他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原则。四、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选一名中标候选人。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标报告及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五、评标因素和标准: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2、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细则报价部分30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的陈述,说明必须要有供应商的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公章,载明联系方式,以备查验,否则无效,并否决其投标。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部分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扣除。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后附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相关附件)。商务部分15分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2月至开标之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要求必须提供的内容: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注:同类型项目是指蔬菜、肉类、调味品(任意一项)销售合同配备人员5分每准确提供一名本项目配备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健康证及劳动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服务、技术部分55分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15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存储方法、仓库设备配置、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内容)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2.5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存在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方案内容简单无法满足项目需求;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不提供不得分,共15分。运输及配送方案(12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货物运输及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运输方式、运输计划、运输保障、卫生情况、保鲜措施、仓库安防等方案),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存在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方案内容简单无法满足项目需求;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不提供不得分,共12分。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12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运输过程中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方案、食品变质(过期)处理方案、人员救治方案、善后处理方案等内容)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存在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方案内容简单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等)不提供不得分,共12分。管理制度(6分)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检测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每提供1点得1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0.5分(缺陷是存在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方案内容简单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等)不提供不得分,共6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提供售后服务、回访方案、机构配置情况、响应时间及时程度、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扣0.5分(缺陷是存在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方案内容简单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等)不提供不得分,共10分。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合计合同总价大写:小写:¥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盂县第四中学校。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份。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按目录要求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提交。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自拟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招标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后附营业执照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招标人):我方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三餐免费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