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红安县公安局2026)



【红安县中心】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BHA-202601QT-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HBHA-202601QT-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HA-202601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5】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红安县城及各乡镇

建设项目规模: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估算价:390.0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信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交通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信息化类项目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1)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2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红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东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发展大道1号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宋埠镇英联大道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焱山

联系人:

赵振鹏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8986752517

电话:

1507169762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19日

附件:
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1.19).doc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电子化第二版)(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八月使用说明一、《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参照2017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结合电子化招标的特点编制而成,主要适用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招标,如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试验检测等,其他服务类项目招标可参照执行。《示范文本》对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留出了表达空间。二、《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按需要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招标人根据《示范文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不加修改地引用,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进行补充、细化。如果填写内容与后面对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五、《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不得修改“评标办法”正文,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综合评估法中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招标人根据《示范文本》编制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优先使用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或者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也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但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七、《示范文本》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招标文件相关章节的内容或者行业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八、《示范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内容给出了选项,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或进行编制。九、《示范文本》中个别内容和要求分为A、B条款,其中A条款适用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的招标项目,B条款适用于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费用的招标项目,如租赁经营项目等。十、《示范文本》为2022年版,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7-8723769086620825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服务名称)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19日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36.投标相关事宜37.评标办法38.发布公告的媒介39.联系方式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66.投标相关事宜67.评标办法68.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52.招标文件183.投标文件194.投标225.开标236.评标247.合同授予258.纪律和监督26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9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预留工作及金额31附录三: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32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33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34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35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36附表五:开标记录表37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38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39附表八:中标通知书40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41附表十:异议函42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43附表十二:投标确认书44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4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6评标办法前附表461.评标方法502.评审标准513.评标程序5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5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57第二卷58第五章招标人要求59一、服务要求59二、适用规范标准59三、成果文件要求59四、招标人财产清单59五、招标人提供的便利条件60六、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60七、招标人的其他要求61第三卷6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6(一)投标函66(二)投标函附录6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8三、联合体协议书69四、投标保证金71五、投标报价清单72六、拟分包计划表73六、分包意向协议书74七、中小企业声明函76八、资格审查资料77九、技术建议书86十、其他材料87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项目名称)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标段名称)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服务名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2.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AJ2026008已由红发改审批服务[2025]244号审批,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及各乡镇。建设规模: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标段划分:1个标段。服务期限:9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6-3-20。其中:/。2.3其他:/。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信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交通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信息化类项目设计业绩。3.2本项目属于/不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3.5其他要求:(1)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5.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24: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6.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7.6.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8.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9.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9.联系方式招标人:红安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红安县城关镇发展大道1号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宋埠镇英联大道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黄焱山联系人:赵振鹏电话:18986752517电话:15071697625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红安县公安局1.1.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招标项目名称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1.1.5项目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及各乡镇1.1.6项目建设规模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1.1.7项目投资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39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390万元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1.2.3项目性质□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R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前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1.3.1招标范围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1.3.2服务期限90日历天(设计文件提交服务期限),施工阶段提供配合及后续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安排为准。1.3.3质量标准合格,通过图审部门技术审查1.3.4安全目标合格1.3.5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预留工作及金额”。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       。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投标预备会R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 / 日前1.11.1分包R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3偏差R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报投标总价3.2.4(A)最高投标限价□无R有,最高投标限价为390万元3.2.4(B)最低投标限价R无□有,最低投标限价为/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3.4.1投标保证金R不提交□提交,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 金额: 万元。3. 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4. 递交方式及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保证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其他要求: 。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比对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他要求: 。(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申请成功后,投标人下载、查阅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载明:保函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1 .采用现金方式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退还办法: 。2.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____年,即 年至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近_5_年,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信息化类项目设计项目 3.5.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具体时间要求近____年,即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3.5.6投标人信誉声明应附资料投标人无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截图”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由投标人在信誉声明中自行承诺。其他证明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5.7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资料“项目负责人”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8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资料应附资料 /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具体要求 。 3.7.4中标人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份数: 4份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4.2.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5.1组织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2.1(5)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不标明顺序的定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投标人的数量多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7.1评标结果公示媒介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R否□是7.6.1履约保证金R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8.5.3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 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红安县城南大道42号 电 话: 0713-5282388 传 真: / 邮政编码: / 综合监管部门: /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9.2多标段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9.3.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 3 9.3.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 / 9.4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 9.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R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 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服务类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9.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9.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说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在合同条款中称为“发包人要求”或“委托人要求”。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每人一票,得票最高候选单位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4、定标前清标与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在定标时由招标人清标,本项目不进行考察;定标会定标候选人答辩要求:本项目不进行现场答辩。5、定标候选人须在定标会议前提供三套完整的投标文件,供定标委员会定标现场查阅参考(具体提供时间、地点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6、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评定分离项目在定标环节,定标委员会组长为单位法人(如无法人的单位,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7、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投标人的数量多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 家。备注:1.本章第3.2.4(A)项最高投标限价的设置适用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的招标项目。本章第3.2.4(B)项最低投标限价的设置适用于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费用的招标项目,如租赁经营项目等。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应当与标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衔接,并补充完善。13.1.总则13.1.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1.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1.3.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工作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3.1.1.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3.1.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1.1.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1.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1.1.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3.1.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1.1.11.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3.1.1.12.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4.2.招标文件14.0.0.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0.0.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14.0.0.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0.0.4.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15.3.投标文件15.0.0.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清单;(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6)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7)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8)资格审查资料;(9)技术建议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15.0.0.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A)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B)招标人设有最低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低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0.0.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5.0.0.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5.0.0.5.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信誉声明”应针对本章第1.4.3项和第1.4.1(4)目的要求,对其信誉情况做出说明,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5)、(6)目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资料”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7)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信息,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8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15.0.0.6.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5.0.0.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均为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3.7.4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4.投标16.0.0.1.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6.0.0.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6.0.0.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17.5.开标17.0.0.1.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17.0.0.2.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7)公布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8)开标结束。5.2.2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17.0.0.3.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17.0.0.4.5.4特殊情况的处置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18.6.评标18.0.0.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8.0.0.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0.0.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7.合同授予19.0.0.1.7.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19.0.0.2.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19.0.0.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19.0.0.4.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19.0.0.5.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9.0.0.6.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9.0.0.7.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4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存档。20.8.纪律和监督20.0.0.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20.0.0.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0.0.0.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0.0.0.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0.0.0.5.8.5投诉8.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2项规定的期限内。8.5.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多标段投标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评标办法中的有关系数的取值9.3.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名称)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名称)红安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服务名称)序号项目要求备注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信息化类项目设计业绩。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信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交通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其他要求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R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备注:1.国家明令取消的资质,不得设为资质条件。2.如招标人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或者加分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上述表格中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其他主要人员,则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3.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预留工作及金额序号预留工作内容名称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123456合计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备注:1.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3.预留工作中包含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服务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附录三: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序号适合工作内容名称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万元)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备注123456合计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备注:1.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2.适合工作中包含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服务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23.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服务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是否加密附表五: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最高(最低)投标限价(元)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招标人代表:主持人:监标人: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1、......2、......(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八: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有)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十:异议函异议函编号:(招标人名称):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1.……2.……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异议答复函编号:(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十二:投标确认书投标确认书编号:(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投标邀请书,我方将(参加/不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投标。特此确认。潜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潜在投标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并向招标人确认是否继续参加投标时,适用于本格式。24.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照综合得分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如有)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备选投标方案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多标段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任何一种情形…………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和本章第 3.1.3项、第3.1.4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安全目标(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偏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如有)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技术建议书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1.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资信业绩部分: 40 分技术建议书部分: 50 分投标报价: 10 分其他评分因素: /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不超过最高限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2.若有效投标人在五家(含五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3.若有效投标人在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1)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3)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F=10,E1=0.2,E2=0.1。落实政府采购工程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措施,若享受政府采购工程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措施之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超过10分,则以实际得分为准。2.2.4(2)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企业实力(6分)2021年1月1日以来(奖项时间以获奖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的市政类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有1项得6分,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附需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体系认证(5分)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响应文件附相关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今指该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的是:信息化类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者都提供的,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人员配置(1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信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交通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等)正高级技术职称及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足4分。拟派主要技术人员中5人(含)以上具有交通信息工程、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信息与网络技术、供配电工程、工程造价等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个专业得2分,共计10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2.2.4(3)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项目理解(10分)对招标项目理解正确,项目设计构思描述清晰、合理,满足项目建设使用功能,符合规范标准,设计理念先进、新颖。评审标准: (1)符合度:方案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2)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内容缺陷;(3)科学合理性:切合采购人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客观符合实际。 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10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6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0分。文本内容(10分)文本内容完整、主题鲜明、定位准确、具有系统性、方案脉络清晰,主线、次线相辅相成,框架严密。评审标准: (1)符合度:方案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2)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内容缺陷;(3)科学合理性:切合采购人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客观符合实际。 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10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6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0分。重难点分析(10分)设计时间和设计质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总结完整、准确,有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评审标准: (1)符合度:方案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2)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内容缺陷;(3)科学合理性:切合采购人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客观符合实际。 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10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6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0分。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措施有力。评审标准: (1)符合度:方案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2)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内容缺陷;(3)科学合理性:切合采购人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客观符合实际。 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10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6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0分。进度保证措施(5分)设计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设计周期承诺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及保证措施的内容和操作性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评审标准: (1)符合度:方案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2)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内容缺陷;(3)科学合理性:切合采购人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客观符合实际。 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5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5分。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合理化建议。评审标准: (1)符合度:方案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2)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内容缺陷;(3)科学合理性:切合采购人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叙述清楚、客观符合实际。 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5分,满足2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5分。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的价格评审优惠(适用于投标报价评审未采用低价优先法)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3-5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P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1项。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Q%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1-2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Q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2项。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的价格评审优惠(适用于投标报价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价格基础上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投标报价得分评审的计算。P:为小微企业报价扣除系数,范围为3-5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P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1项。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投标价格基础上给予 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投标报价得分评审的计算。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扣除系数,范围为1-2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Q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2项。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2.4(4)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27.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建议书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8.2.评审标准28.0.0.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0.0.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建议书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9.3.评标程序29.0.0.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等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者修正的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或者修正的价格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1.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9.0.0.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A+B+C+D。3.2.4各投标人最终综合评估得分的确定办法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29.0.0.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29.0.0.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推荐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规定执行。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0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说明:招标人编制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优先使用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或者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也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3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4.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5.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二卷36.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一、服务要求1.项目概况:红安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预算金额390万元;2.服务的具体目标;达到规范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三、成果文件要求计成果需包含总体规划文本、详细设计方案、施工图图纸、设计说明等全套资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PDF及可编辑版)1份。设计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设计成果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满足项目建设及验收要求。四、其他要求1.全程配合项目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满为止。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设计成果承担知识产权责任,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3.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及评审专家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第三卷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报价清单六、拟分包计划表六、分包意向协议书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技术建议书十、其他资料3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8.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工作。2.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备注:项目负责人如是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填写××注册××师,其证书编号应填写注册执业证书编号。如是职称证书,证书名称填写专业类别、级别、工程师,其证书编号应填写职称证书编号。38.2.(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 见投标函2服务期限 见投标函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对本表内容进行扩充、修改。3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40.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联合体协议书,也无须盖单位章和签字。3.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求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且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联合体协议书第4条中应当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的预留工作及金额”的范围,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合同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金额与项目合同金额的占比。同时,声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且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可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优惠政策的,联合体协议书第4条中应当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合同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金额与项目合同金额的占比。同时,声明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1.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的投标(标段编号: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用本格式。2.投标人可采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但担保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或对招标人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限制。42.五、投标报价清单1.服务费用清单说明2.服务费用清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费用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 备注12345…………合计报价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投标报价清单格式。六、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2.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服务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六、分包意向协议书甲方:(投标人名称)乙方:(接受分包合同企业名称)乙方:(接受分包合同企业名称)…鉴于甲方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服务)的服务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服务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遵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分包意向协议:1.在本工程的投标阶段,甲方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甲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组织和协调工作。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分包工作投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资格、分包工作报价、技术文件、经营状况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为此提供便利条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降低乙方提供的分包工作报价。3.甲方承诺中标后,就本协议约定的分包工作以分包合同的形式交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并对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就分包工作对招标人(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甲方拟分包给乙方的工作、分包合同金额、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如下:序号接受分包合同企业名称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名称分包合同金额(万元)分包合同金额占比(%)满足分包工作的企业资质(如需)备注合计本项目合同金额(万元)5.本协议中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小微)企业(乙方)与分包企业(甲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中标后,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可以分开签署。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投标人未采用向中小(小微)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分包意向协议书,也无须盖单位章和签字。3.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应当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的预留工作及金额”的范围,明确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金额与项目合同金额的占比。同时,声明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允许大中型企业以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可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优惠政策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应当明确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金额与项目合同金额的占比。同时,声明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分包意向协议书后附接受分包的中小(小微)企业,能够承担分包工作所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需)、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的扫描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服务)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本工程服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部分内容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作内容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工作内容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的投标人应当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非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前,则上一年度数据是指上上个年度的数据,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上一年度数据是指2012年度的数据。如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后,则上一年度数据是指上个年度数据,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7月1日,上一年度数据是2013年度的数据。43.八、资格审查资料43.0.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备注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43.0.2.(二)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一 注册资金万元二 净资产万元三 总资产万元 四 固定资产万元五 流动资产万元六 流动负债万元七 负债合计万元八 营业收入万元九 净利润万元十 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1. 净资产收益率%2. 总资产报酬率%3. 主营业务利润率%4. 资产负债率%5. 流动比率%6. 速动比率%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43.0.3.(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业主名称业主地址业主电话合同金额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43.0.4.(四)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业主名称业主地址业主电话合同金额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项目进度情况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43.0.5.(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备注:1.招标文件将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分项的,投标人应当如实填报相关情况。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43.0.6.(六)投标人信誉声明(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我方声明:我方信誉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1(4)目的要求。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1(4)目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做出说明,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格式为示例。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做出声明。3.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对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评标报告中。43.0.7.(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标段任职姓名技术职称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本表填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1(5)、(6)目的要求。43.0.8.(八)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名称技术职称学 历拟在本标段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毕业学校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承担的任务备 注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主要人员,并标明序号。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7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43.0.9.(九)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资料9-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制造年份用途备注备注:本表为示例,如投标人须知第1.4.1(7)目要求填报“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则投标人按本表填报,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须知第1.4.1(7)目要求的是其他内容,则按其他内容编制本部分内容,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44.九、技术建议书技术建议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备注:由招标人根据相关标准招标文件或项目需求自行拟定其主要内容。45.十、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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