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2026)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拟在开南河建设人工湿地工程142124㎡,采用生态滞留塘+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曝气氧化塘工艺改善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削减进入漾弓江的污染负荷,提升流域抵御汛期污染风险的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平面尺寸为6.0×4.0m进水泵站一座;(2)建设3.89kmPE100聚乙烯管进水管道;(3)18296㎡生态滞留塘;(4)25100人工湿地;(5)44932㎡曝气氧化塘;(6)其他配套设施及配套园建绿化。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3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47.84万元;设计费59.3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1-19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0888-5161127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经办人:
牛永卫
办公电话:
1357848111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龚珊瑚
办公电话:
0888-3065677
移动电话:
1577048517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600006001001
标段名称: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1-24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09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一(三楼)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907.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如下: 2.5.1设计部分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等相关资料及其它要求,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深化,据实完成相关施工图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各专项施工图及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详勘)、现场设计伴随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跟踪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需相关的施工图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完成的全部工作。 2.5.2施工部分 (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任务,组织验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2.5.3采购部分 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材料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 2.5.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承包企业,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部分: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生态环境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及以上施工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所配备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无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2-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 (1).PDF
2026-01-16 14:06:30
招标公告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1.招标条件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已由古发改投资(2023)57号、古住建初复(2026)0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2.2项目编号:HNLJ2026ZB-0012.3建设地点:丽江市古城区开南街道。2.4项目概况:拟在开南河建设人工湿地工程142124m,采用生态滞留塘+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曝气氧化塘工艺改善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削减进入漾弓江的污染负荷,提升流域抵御汛期污染风险的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平面尺寸为6.0×4.0m进水泵站一座;(2)建设3.89kmPE100聚乙烯管进水管道;(3)18296m生态滞留塘:(4)25100人工湿地:(5)44932m曝气氧化塘;(6)其他配套设施及配套园建绿化。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3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47.84万元;设计费59.31万元。2.5招标范围: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如下:2.5.1设计部分(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等相关资料及其它要求,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深化,据实完成相关施工图设计工作。(2)完成本项目各专项施工图及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详勘)、现场设计伴随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跟踪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需相关的施工图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完成的全部工作。2.5.2施工部分(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任务,组织验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2.5.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材料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2.5.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合格证:施工工期:240日历天)。2.7质量要求:2.7.1设计部分:工程设计成果须满足发包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7.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2.7.3采购部分:设备、材料应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的合格产品,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2.9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2.10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任何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部分: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3.4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3)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4)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情况,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或投标人自行出具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注:如投标单位为成立未满三年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以上信誉证明材料。3.6纳税和社保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3.7项目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生态环境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及以上施工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所配备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承包企业,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9日00:00分至2026年01月24日00:00分,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丽江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1)本项目选择网上开标方式交易,投标人通过网上解密投标文件完成参与交易,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并作出投标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该条特殊说明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该特殊说明为准。(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进入开标大厅界面,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点击【进入】即代表签到。(3)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解密时长可在左上角即时通知框中查看,因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开标过程中,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并唱标结束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5)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人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人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时长可在左上角即时通知框中查看,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未在规定时限内签名确认的视为对此次开标结果无异议,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到“办事指南”中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7)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不说明情况的以网上实际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为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5.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6.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6.2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方式:网上开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7.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8.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一丽江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9.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1.联系方式招标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北门街东岳巷2号联系人:牛永卫联系电话:13578481112代理机构: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玉河下村综合办公楼B幢401室项目负责人:龚珊瑚联系人:和丽花电话:0888-306567715770485176监督单位:丽江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0888-51611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