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友爱医院2026)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N-2026-012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20000
最高限价(元):16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保服务 备注: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会展大道3838号
联系方式:15899238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880号安佳大厦717A
联系方式:0991-6612071、18095958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澜、叶康
电 话:0991-6612071、18095958259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XJZN-2026-01201.doc769.3K
IV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ZN-2026-012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 购 人: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6年01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10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程序14六、投标文件的解密14七、授予合同15八、招标失败条件15九、质疑和投诉16十、其他注意事项1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8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投标文件封面41一、资格文件46(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6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7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9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0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3(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54(三)投标保证金57(四)本项目特定资格资质58二、报价文件59(一)开标一览表59三、商务技术文件60(一)投标函60(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2(三)服务(技术)条款偏离表63(四)商务条款偏离表64(五)近三年类似业绩65(六)项目实施(服务)方案66(七)服务承诺67(八)服务团队68(九)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69第七部分附件7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N-2026-0120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20000.00元最高限价:162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保服务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会展大道3838号联系方式:158992389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880号安佳大厦717A联系人方式:0991-6612071、180959582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澜、叶康电话:0991-6612071、1809595825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XJZN-2026-0120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620000.00元5采购内容安保服务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采 购 人名 称: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会展大道3838号联系人:卢新贵电 话:158992389088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880号安佳大厦717A联系人:杜澜、叶康电 话:0991-6612071、180959582599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fa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相关政策。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预留份额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和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应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yu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和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yu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和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12价格评审优惠□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 ☑报价不给予扣除13标的名称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4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投标有效期 90 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6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注:每本标书厚度不得超过5cm,如超过可进行分册装订。(公示期满由中标单位将纸质送寄至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2月10日11:00(北京时间)18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19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20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人员:5人(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1/3)评委确定方式:在政采云平台自行抽取21投标保证金1.金额:16000元2.缴纳形式:转账或电子保函(1)转账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账 户: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651651023013000538609行 号:301881000202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2)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人可在政采云线上完成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金融热线服务:95763;政采云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letter);备注:各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时需在附加信息或用途栏内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成交)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成交)人。23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24合同履约期限一年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26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由甲方根据一个结算周期的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的月平均额,结算周期为自然月,次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上报支付申请,经甲方考核合格后进行支付。(最终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2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费率1.5%;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费率0.80%;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账户同保证金缴纳账户)2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注意事项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2.签字、盖章要求:(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加盖供应商公章;(2)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样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3)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必须盖章或签字。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投标人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不含)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是指本年度之前的1年或2年;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含)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1年。注:1.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正文部分一、说明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或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供应商;3.3投标人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4.投标人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6.1.1投标邀请;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政府采购合同6.1.6投标文件格式;6.1.7附件。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澄清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0.投标语言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1.1.1投标文件封面(封面、目录、索引表)11.1.2资格文件11.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2.3投标保证金;11.1.2.4本项目特定资格资质;11.1.3报价文件;11.1.3.1开标一览表;11.1.3.2报价明细表;11.1.4商务技术文件11.1.4.1投标函;11.1.4.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1.1.4.3技术参数偏离表;11.1.4.4商务条款偏离表;11.1.4.5近三年业绩;11.1.4.6项目实施(服务)方案;11.1.4.7服务承诺;11.1.4.8服务团队;11.1.4.10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文件资料目录。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注明提供的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和价格等。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3.2投标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2.1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3.2.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13.2.3国内供货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货物的国内投标,其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其关税和其他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3.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3.3.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3.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14.投标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投标人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严格要求签字、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16.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投标的有效期1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商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8.1投标文件须打印胶装,活页装订不予评审。18.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18.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法人章或单位公章。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8.5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标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19.2本次招标可接受电汇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9.5.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2.1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19.5.2.2按本须知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加密与标记20.1.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20.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及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2投标文件的递交20.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0.2.2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待中标(成交)公示期满后由中标单位将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送或寄至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每本标书厚度不得超过5cm,如超过可以分册装订。五、开标程序21.开标21.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21.2本次招标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将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21.3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4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六、投标文件的解密22.1投标文件的解密政采云平台将在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自动开启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待开启签字提示时,及时进行签字确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如因政采云系统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经确认后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如超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管什么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授予合同23.合同授予标准23.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3.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3.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2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4.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25.中标通知书25.1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6.签订合同26.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6.2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6.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27.招标代理服务费27.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7.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取费标准计取;27.1.2中标公告期满后,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八、招标失败条件28.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31.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32.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33.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33.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3.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34.投诉34.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4.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4.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4.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4.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十、其他注意事项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高于200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38.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39.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1采购预算:1620000.00元1.2采购内容:安保服务序号标的名称采购预算(元)标的所属行业1安保服务162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技术(服务)要求2.1保安服务单位进驻前需向采购人提供安保服务资质信息、单位法人、管理人、负责人详细信息及资质证件等。2.2保安公司派至采购人单位的保安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非乌市人员携带身份证、居住证)、体检报告、上岗证、从业证、安检员证,经采购人查验备存后方可上岗。2.3医院需保安人员54名(含兼职消防设施操作员),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残疾,重大疾病。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序,男女比例为3:1,年龄不得超过60岁,50岁以下人员超过全部人员的2%。依据医院实际诊疗需求及业务量增减配备需求,随时调控上岗保安人员数量。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保卫科主任的工作安排。消防设施操作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2.4保安人员岗位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主要职责如下:2.4.1进院车辆方面(包括负一层停车场):①车辆进院前需做好车辆检查工作(含车轮杀毒灭菌、人车分离引导、车辆进入登记等);②负责疏导进出车辆,做好车辆安全停靠引导、车辆相关信息登记等工作。2.4.2大门进出口处:负责做好人员安检工作,院内工作人员需出示工作证通行,患者需过安检门(孕妇、儿童除外);重点排查可疑人员,其中对进出携带大小包者,需通过X光机查验进院物品包;凡往出拿公用物品大包者,要认真盘查,由保安电话报告院方相关负责人并经同意后方能拿出。2.4.3由保安公司配备巡跟仪,要求安保人员每天需按要求开展不少于5次以上的巡查工作,负责保障全院医患安全以及单位财产安全,排查可疑人员,及时处理应急事件;院内视频监控相关值守工作不包括在内。2.5工作期间严禁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严禁脱岗、串岗、会朋友及酒后上岗等不良行为,在岗上班时间禁止外出吃饭等行为。2.6无论任何原因离岗需调换人员者,由本人提前向院党办主任告知,由主任同意并安排工作后方可离岗。2.7由保安公司负责配发聘用人员的统一着装,服装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配备,着装整齐,不嘻笑打闹、不聊天、不留胡须、头发发髻带帽后不超过两指半、上班时间不吃东西不吸烟。2.8发现有外来推销产品、营销活动、收废品或损害医院利益的人和事,立即清除。2.9保安公司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召开会议,医院参与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提高安保人员政治敏锐性,学习业务知识或开展体能训练活动。2.10医院时事应急或突发事件时,院保安人员必须组织指挥保安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2.11保安人员值班期间,实行循环不间断巡视各楼层及门诊、病区的安全、有可疑人员立即清除、查看物品设施是否有损害,保安人员巡视期间一律不准乘坐电梯上下。2.12医院每位产妇出院到南、北楼大厅处,保安人员首先核查“五证”是否齐全,所出示证件为(产妇床卡、产妇手签、婴儿床卡、婴儿手签、出院证);新生儿科出院婴儿的监护人需“三证”(婴儿床卡、婴儿手签、出院证)齐全,提供给保安人员核查证件无误,并做登记后方能放行。如证件不全者,由保安人员及时与相应科室的主班护士问清原由,做好登记后,由相关科室护士长签字后方能放行。保安班长每天下午18:00时对当天出院人员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如有漏登或登记不全者,医院将进行相应处罚。2.13各班次要提前20分钟到岗接班,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事宜),移交办公用品,同时交接班人员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确认。2.14每月按时支付保安人员工资,结算薪酬。2.15每年需对安保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至少两次。2.16遇到医院评审、验收、认证及大型安全检查工作时,保安公司无条件配合并配备保安人员。2.17保安人员劳动纪律:无故旷工200元/次,无故迟到或早退100元/次,工作态度不佳50元/次,不服从甲方管理500元/次,着装佩戴标识不全50元/次,服务过程中引起有效投诉且过错方在保安公司的100元/次。2.18保安公司配备保安工作常用工具(并做到时时更换):手电筒、手携式金属探测仪、对讲机、巡更仪、头盔、防刺服以及相关防暴装备等。2.19在乌鲁木齐范围内拥有安保服务实体,能与多个安保需求单位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做到安保人员定期培训,培训后持证上岗。备注:服务(技术)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三、商务要求3.1合同履约期限:一年3.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由甲方根据一个结算周期的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的月平均额,结算周期为自然月,次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上报支付申请,经甲方考核合格后进行支付。(最终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4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供采购人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将作废标处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备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采购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1.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0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要求评标纪律1.10.1评委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设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1.10.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1.10.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1.10.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单位予以废标处理。资格性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基本资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基本资质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基本资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5基本资质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基本资质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不用提供完税证明)7基本资质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日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失信记录的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特定资质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结论评审结果:通过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供应商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是唯一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并按要求签署、盖章2商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3商务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4商务投标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出具保函5商务投标有效期、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合同履约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6技术实质性要求和条款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7技术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没有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结论评审结果:通过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1在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3.2.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3.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排序并列。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4.评标细则及标准4.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如涉及)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综合评审标准4.5.1综合评审标准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述评审标准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供应商评审得分等于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因素权重表:序号123评标因素投标报价技术、商务部分合计权重10%90%100%4.5.3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详见附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二)监yu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yu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监yu企业是指由司fa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fa部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yu、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yu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yu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4.5.4报价评审标准报价评审标准(占总分值的10%)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部分权重×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投标报价10%的评审折扣。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yu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fa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定的监yu企业,提供《监yu企业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备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审小组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4.5.5商务技术评审标准商务技术评审标准(占总分值的90%)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商务部分(10分)业绩:投标人提供同类业绩证明资料,提供1份加2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出现字体模糊不清,印章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102技术部分(80分)项目实施(服务)方案(2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整体管理思路(内容包括整体思路、管理服务理念、管理目标);②管理职责分工(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员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人员稳定措施);③迎接有关检查等临时突击工作及安保措施。④服务质量承诺。(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203管理制度(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类管理制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人员离职处理、空缺岗位填补、增减岗位程序;②安全防范、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③日常人员培训计划;④首问责任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⑤人员考核方案。(以上制度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104应急预案(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符合采购人需求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②治安案件、突发刑事案件预案;③突发大规模事件预案;④地震预案;⑤触电、突发停电应急预案;⑥防汛防暴雨应急准备;⑦突发水浸应急预案;⑧气体泄漏应急预案;⑨高空坠物应急预案;⑩管理服务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酒醉者闹事、精神病人、陌生人乱窜乱走、失物处理、意外受伤、车辆冲闸)等。(上述内容提供齐全且与本项目保安服务相对应能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0分;内容缺一项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或逻辑性不强或无针对性等)的扣0.5分,扣完为止。)105人员配置(30分):1.项目经理和保安队长(9分):①具有保安师或高级保安师证书,每提供1个加2分,最高得4分。②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2.保安人员(9分):具有保安员证54个的得9分,低于54个的不得分。3.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加2分,最高得6分。4.保安人员是退伍军人(含退役、退休军人)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质证书、劳动合同,近6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佐证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佐证材料不齐的不得分)。306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安人员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培训方案及培训内容安排合理、完善清晰,得5分;2.培训方案及培训内容笼统不够具体但能够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得3分;3.培训方案及培训内容不完善,仅能支持采购人的部分需求,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7增值服务(2分):能提供增值服务的,内容详细完整的得2分;不够详细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8本地化服务(3分):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得3分(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合计90说明:技术偏离表与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参数不符情况视为虚假应标,予以废标处理,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5.6供应商总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排序并列。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6.2.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成交)人,采购人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6.2.5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一、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甲方)所需(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数量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五、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财政性资金元□自筹性资金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七、合同履约期限、地点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2、服务地点: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采购人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二、合同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货物明细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6、“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指甲、乙双方验收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7、“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8、“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9、“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0、“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11、“招标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2、“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投标文件。二、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除有另行规定外,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保险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以及相关服务等费用,是在项目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技术支持、产品升级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3、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方式:4、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5、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服务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3、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合同履约期限。双方签署交付收货单后为交付完毕。交付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合同履约期限:5、服务地点:六、包装和标记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服务地点。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6、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九、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除有另行约定外,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如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5、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疫情、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二、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四、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五、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六、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七、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自治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乙方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十九、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采购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制作格式,仅供参考)投标文件封面正本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ZN-2026-01201)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日期:目录(自行编制,为便于查找,请标明页码)资格审查索引表序号审查内容详见投标文件1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第 页2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第 页3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 页4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第 页5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第 页6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不用提供完税证明)第 页7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日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失信记录的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 页8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 页8特定资格资质:提供特定资格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有)第 页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审查内容详见投标文件1投标报价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是唯一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第 页2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第 页3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第 页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出具保函第 页5投标有效期、合同履约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第 页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第 页7投标文件没有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 页商务技术评审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1第 页2第 页……第 页一、资格文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如果本公司(本人)有幸中标(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本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四、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没有提供此项声明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地址:成立时间:营业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本证明书为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此项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正式员工(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响应活动、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邮箱: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没有提供此项声明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将按无效响应处理。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不用提供完税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fa》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至今,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隐瞒任何不良经营记录和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没有提供此项声明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及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参与上述标项的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参与上述标项的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参与上述标项的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yu企业声明函(监yu企业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请进行勾选)¨本公司是监yu企业,且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及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公司不是监yu企业,但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及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均为监yu企业制造(不包括使用监yu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及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三)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缴纳凭证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本项目特定资格资质(如有,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报价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元)小写:大写:合同履约期限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报价是指所投服务报价合计,含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换算必须一致,否则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7、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8、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日(日历日),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是否为联合体¨是 ¨否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服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技术参数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规格响应文件规格偏离情况说明对应页码注:与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逐条对应填写,“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注:与采购文件中“商务条款”逐条对应填写,“商务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近三年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时间合同金额采购人采购人联系方式12……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服务)方案(格式自拟)由各供应商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七)服务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技术)要求,承诺在提供安保服务中,如有未达到或违反服务(技术)要求条款,愿意接受因此导致的任何处理意见。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服务团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职务资质证书联系电话备注123……(此表可延长)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第七部分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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